不正当
近日,有网友在网络上发帖称通过一些微信公众号上的宣传,添加了自称是“减肥瘦身老师”个人微信号,被劝说购买了号称是私人定制的2000多元的减肥产品,发现无效后无法退款。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产品只是相似配方的普通食品,并无减肥功能,且成本只有几元钱。“瘦身老师”的模板式回复北青报记者联系到网上发帖称陷入了微信上的“瘦身老师”陷阱的苏女士。她通过某公众号上的减肥文章得到的一个微信号二维码。“对方自称是瘦身老师,在减肥事业中10年了,从来没有失败案例。再加上公众号那些说得天花乱坠,我就信了。”据苏女士介绍,对方问了些自己的基本信息后,就为自己“制定”了两个瘦身方案,分别是3680元的55天瘦30斤和3280元的75天瘦30斤。苏女士说,“刚开始吃了10多天,一点效果都没有。她让我加大量吃,结果还是一点作用都没有。全部吃完后她告诉我,我的情况蛮反常的。”苏女士怀疑自己上当了,在网上搜索才知道,有很多人与她情况相似,都在微商处购买了高价减肥品,却没有任何效果。这些受害者们建立了一个QQ群,名为“减肥受骗讨论群”。北青报记者发现,“减肥受骗讨论群”目前已有成员385人,每位受骗者的经历都十分雷同,虽然涉及的产品不同,但是号称“瘦身老师”的人与每个人的微信对话极度相似。北青报记者根据他们提供的微信号添加了2位“瘦身老师”,以减肥客户的身份进行咨询。结果发现,被询问的问题、对身体情况的解释都是几乎完全相同的“模版”式回复。成本几元钱功效全凭一张嘴该QQ群中成员向北青报记者提供了某减肥品信息。这款名叫“复合果蔬酵素”的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官网上是可查询的,产品为“固体饮料”,获证企业名称是广州源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产品包装上的配料表内容包括综合植物酵素、黑加仑果粉、蓝莓果粉、山楂粉、苹果纤维、葡萄纤维、柠檬酸和果糖。北青报记者以代理商的身份联系到生产企业一位张姓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介绍称,有几百个代理商委托他们生产这类产品。只要委托方注册了商标,就可以从他们这里“定制产品”。这些不同名字和商标的产品配方完全一样,每小瓶分为3元、5元和6元三个档位。该工作人员表示,不同产品的区别只是果蔬萃取原液的浓度有差异。“果蔬的萃取液属于普通食品,因为这个配方没有申请专利,所以可以随便用。”对于“瘦身老师”们宣称的减肥功效,该工作人员称产品本身没有这种功能,所以按规定也不能在普通食品的产品包装上做出“可以减肥”的标注。对方表示,至于客户怎么对外宣传,完全是凭“一张嘴”。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公司除了酵素固体饮料,还可以生产减肥茶、益生菌之类的产品,“都是一样的,你给我商标,我们就能给你做,至于卖多少钱,宣传有什么功能,就看你自己了。律师:受骗者有权要求三倍赔偿北青报记者就此事中出现的行为向京都律所的常莎律师进行了法律咨询。常律师表示该产品配方并未取得专利,所以相同配方贴牌不同商标的产品,并不违法。且该产品属于非国家限价产品,商家可以依据市场经济,自由定价也并不违法。但是生产商及销售商也就是代理商,都属于经营者。如对没有减肥功效的产品,宣传具有减肥功效,引人误解,属于虚假宣传。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法》也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生产商及销售商连带支付购买价款三倍的赔偿。
据报道,近段时间,宣称“一元夺宝”或“一元购物”的网站和APP渐渐风行,但记者调查发现,所谓的“一元购物”实际上是“一元抽奖式购物”,而这种购物模式暗藏猫腻,实际上是变相的赌博。网友表示,“一元抽奖式购物”网站的兴起,其实利用了多数人以小博大的“赌徒心理”。从法律角度来看,此举涉嫌违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涉嫌赌博。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尽快给“一元抽奖式购物”定性和规范。商业模式藏猫腻据了解,参与者只要花一块钱,购买一个“幸运号码”,就有机会获得某一件商品,小到几十块钱的电话卡,大到几十万元的高档汽车,应有尽有。但有网友提醒,这种销售活动可能有问题。网友“杨召奎”表示,这些“一元购”网站上产品可分成的份数,永远都高于产品的实际售价,比如价值20元的电话卡被分成28份,官网售价6088元的苹果手机,被分成了6480份,尽管最后会有一人以低价拿走奖品,但其他人都是空手而归,网站总是稳赚不赔。网友“岳屾山”指出,抽奖式的销售活动,一般认为它是属于抽奖类的有奖销售,通过此类网站进行的汽车、高档电子产品的有奖销售,超过5000元的,已经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是市场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不允许的。有赌博之嫌有网友表示,普通消费者不了解具体的流程,很多人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投了一两块钱,有的人为了增加中奖机会投了很多钱,数额特别巨大,这不仅仅影响市场正常秩序,而且可能涉嫌赌博,所以建议相关监管部门早日采取行动。网友“朱巍”则认为,这种营销模式,虽然很像彩票的形式,但实际上与赌博无异。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的彩票只有合法部门才可以发行,其余的实际上都是一种变相赌博,做庄的永远也不亏,特别是像这种“一元博大奖”,跟赌博非常接近,全靠“运气”,它的可能性全都掌握在庄家也就是互联网提供商的手中,中奖与否全凭商家自己定。网友“苑广阔”表示,“互联网+”催生出很多新的经济业态,而新的业态在性质上模糊不定,给有关部门监管带来一定难度。为此,有关部门应该尽快明确“一元抽奖式购物”的性质,根据其性质或是叫停,或是给予规范和监管。
昨天记者获悉,社交软件“脉脉”因非法抓取“新浪微博”的用户信息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被海淀法院判决赔偿“新浪微博”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费用20余万元等。据法院认定,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公司)经营的“新浪微博”既是社交媒体网络平台,也是向第三方应用软件提供接口的开放平台。北京淘友天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淘友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脉脉”是一款移动端的人脉社交应用,上线之初因为和“新浪微博”合作,用户可以通过“新浪微博”账号和个人手机号注册登录“脉脉”,用户注册时还要向“脉脉”上传个人手机通讯录联系人。微梦公司后来发现,“脉脉”用户的“一度人脉”中,大量非“脉脉”用户直接显示有“新浪微博”用户头像、名称、职业、教育等信息。后双方终止合作,微梦公司提起诉讼,称“脉脉”存在非法抓取、使用“新浪微博”用户信息、模仿“新浪微博”加V认证机制及展现方式等行为,并要求“脉脉”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赔偿1000万元经济损失等。而“脉脉”否认存在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审理后认为,“脉脉”软件要求用户注册“脉脉”账号时上传自己的手机通讯录联系人,从而非法获取该联系人与“新浪微博”中相关用户的对应关系,将这些人作为“脉脉”用户的“一度人脉”予以展示,并将非法抓取的该人“新浪微博”职业信息、教育信息进行展示。这些行为,危害到“新浪微博”平台用户信息安全,损害了微梦公司的合法竞争利益,对微梦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此外,法院驳回了微梦公司主张的模仿“新浪微博”加V认证机制及展现方式的请求,一审判决北京淘友天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淘友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赔偿微梦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费用20余万元等。
网易科技讯4月3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朝鲜正式宣布屏蔽Facebook、YouTube、Twitter和韩国的网站,凸显该国对网上信息传播的担忧。本周,朝鲜主要移动服务提供商Koryolink及其它为网民提供服务的地方,张贴了朝鲜邮电部的这一公告。目前,只有极少数朝鲜人能访问互联网。通常情况下,他们只能浏览一个与外界隔离、政府批准的内部网络。但是,此前外国人一直能够几乎不受明显限制地在网上冲浪,虽然他们的互联网活动很有可能受到幕后监视。这一最新的限制,将使游客或朝鲜少数外国居民更难以向外发布该国的实时信息,而且会进一步限制朝鲜网民了解海外对他们国家的新闻报道。朝鲜政府的公报特别提到YouTube、Facebook、Twitter、美国之音和韩国媒体网站,表示将在“一段时间内”屏蔽这些网站。它还表示,涉及赌博和“性与成人”的网站已被封杀。Facebook和Twitter已经被非正式地屏蔽了好几个月,周五在平壤通过网络搜索已无法访问这两个网站。公告还表示,任何人谁试图破解这些网站,以“不正当”的方式访问它们或传播来自它们的“反共和国数据”,都将根据朝鲜法律受到惩罚。但公告没有说明具体惩罚是什么。相比之下,尽管韩国是世界上对互联网最狂热的国家之一,但该国也禁止访问朝鲜网站以及被政府认为是成人内容的各种网站。据估计,目前朝鲜有200万多人使用手机,但能上网的极少数人仅限于官员、技术人员或其他获得特别批准的人,并且通常是在严密的监督下才能上网。2013年,朝鲜决定允许在该国的外国人在手机上使用3G网络,一般需要办理一张本地SIM卡,才能访问当地移动运营商Koryolink的网络。但这为在朝鲜的外国人上网打开了大门,并让他们得以在Facebook、Twitter和Instagram等社交媒体上发布帖子。最近,利用Twitter最新应用Periscope,甚至流媒体直播视频也能发布。但平壤希望对传播至国外的新闻保持控制,同时担心当地居民可能找到方法上网,因此一段时间以来一直在不动声色地进行互联网管制的试验。去年6月,照片分享应用Instagram的朝鲜账户开始出现警告,称因存在“有害内容”禁止访问该网站。访问其他网站也被拒绝,随之显示屏出现一个通知称:“警告!你不能连接到这个网站,因为它已列入黑名单。”Instagram此次没有列入朝鲜正式被禁网站的新名单中,并仍能正常运行。
3月16日凌晨消息,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APP刷单事件,美丽说回应称,将立刻提升自查强度,坚决抵制刷单、虚瑕发货、刷信誉等不正当竟争行为。美丽说称,对于在平台上进行虚假交易行为的商家。美丽说根据平台规则,将给予降权、流量屏蔽、清退等严格处罚,并定期在商家社区发布处理公告。以下为美丽说回应全文:致美丽说的用户:针对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所报道的店铺刷单情况,美丽说非常重视。我们将立刻提升平台自查的强度,坚决抵制刷单、虚瑕发货、刷信誉等不正当竟争行为。刷单、虚假发货、刷信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的毒瘤,美丽说作为电商平台一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坚持营造公平绿色的网络交易环境,并组建专业风控团队对于虚假交易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于在美丽说平台上进行虚假交易行为的商家。美丽说根据平台规则,将给予降权、流量屏蔽、清退等严格处罚,并定期在商家社区发布处理公告。事实上,自今年3月起,美丽说已停止个人店铺入驻流程,己入驻平台的个人店铺也将引导转为企业资质店铺。并同时对店铺所售商品质量和服务体验进行升级要求。2016年。美丽说将大力引入品牌商家入驻。同时也希望在政府有关部门、广大用户、新闻媒体的监督、支持下,共同维护有序竟争。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体验。美丽说2016年3月15日
3月2日消息,日前,一份由北京卫计委发出的《关于开展对医务人员通过商业公司预约挂号加号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让业界人士都为挂号类App捏了一把汗。该通知称,“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是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要求医院及医务人员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已经与商业公司合作的医务人员需要将合作商业公司的名称、合作内容、收取费用、解除合作时间等情况上报所在单位。而这一政策风向带来的影响似乎正在开始。注意到,平安好医生App在2月份曾在首页挂出的“一键挂号”入口已经消失。对此,平安好医生方面回应称,公司并未取消挂号业务,只是入口埋得更深。据悉,目前在线挂号业务被放在“问诊”频道下,不过由于刚刚开始测试,号源非常有限。据了解,在线预约挂号实际上并非平安好医生的核心业务,目前,其App的核心功能包括在线问诊、在线购药、社交等。今年2月份,平安好医生在首页上线了挂号入口,提供预约挂号服务。此前,一位平安好医生内部人士曾透露,北京卫计委的《通知》主要约束的是医生个人与商业机构合作的行为,而包括平安好医生在内的很多挂号类平台都是与各地挂号平台合作,而非直接与医生个人合作,因此《通知》的影响不会很大。不过总有踩红线的平台和医生。此前,媒体曾对挂号App“传太医”高价倒卖号源的情况予以报道。该报道称,传太医凭借掌握的医生人脉,直接上门找名医谈合作获取号源,然后高价卖给患者,而医生可以参与分成。资料显示,平安好医生是中国平安集团旗下的健康管理咨询平台,于2015年4月正式上线,截止2015年二季度末,注册用户已突破千万。
1月27日上午,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孙咸泽在该局召开的一个会议上表示,国家食药监总局将收回此前交由阿里健康运营的全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营权。27日下午,澎湃新闻就该消息向国家食药监总局求证,截至发稿未获回复。阿里健康公关部负责人张蕾就此回应称,目前没有收到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收回阿里健康运营权的书面通知。1月25日,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指国家食药监总局强推电子监管码重复建设,一纸诉状将其告到法院,诉状还指该局将药品电子监管网交由阿里健康独家运营涉嫌垄断。(事件回顾:一个“药品电子监管码”引发阿里数据危机)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将收回阿里健康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营权27日上午,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北京召开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座谈会,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孙咸泽出席会议,北京、河北、上海等7省区市10家医药企业和3家大型单体药店代表参会,会议就药品电子监管网的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讨论,听取行业意见。27日下午,一位要求匿名的参会人员向澎湃新闻透露,孙咸泽在会上表示,将收回阿里健康的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营权。另一位参会的独立信息源亦向澎湃新闻表示,座谈会上,孙咸泽两次提到要将药品电子监管网的运营权从阿里健康收回,下一步将与阿里健康协商移交数据,如果不成,可能会废除现有的电子监管系统重新建立。“总局说,目前可能还有一些程序上需要过渡,会整合意见并出台一些措施,但肯定不会让阿里健康运营电子监管码。”前述两个消息源之外的另一位参会人士对澎湃新闻说。澎湃新闻获得的一份由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发出的座谈会通知显示,此次座谈会主要内容是由国家食药监总局介绍药品电子监管网管理工作以及下一步加强管理设想,和2016年拟开展的电子监管实施业务,并让参会药企就此提出意见。药企:阿里健康“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存在不正当竞争关系公开信息显示,从2005年开始,中信21世纪公司运营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建设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2014年,中信21世纪被阿里巴巴整合后更名为阿里健康,欲将其打造一个线上线下一体的医药健康服务网络。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前述座谈会召开前,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的行政起诉状中,称药品电子监管码主要作用是建立药品的可追溯系统,而此前药品包装上已经有条形码、产品批号、批准文号等用于药品真伪识别和追溯,所以“再搞一个电子监管码,是重复建设缺乏合理性,不仅增加企业负担也增加了消费者负担”。诉状还指国家食药监总局将药品电子监管网经营业务交由阿里健康独家运营,不仅涉嫌垄断还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未向公众公开为何选定阿里健康作为电子监管码的运营商。据前述参会人士透露,在国家食药监总局此次召开座谈会上,每位参会企业代表就电子监管码一事进行了发言,“电子监管由阿里健康后台运营,实际上他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存在着不正当竞争的关系,相关企业代表都提了这样的意见”。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内大型连锁药店企业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阿里健康接手药品电子监管码运营业务后,部分药企对“同行管同行”提出质疑,担心阿里健康借此掌握全国药品零售企业销售信息谋私,无法保证数据的安全性。电子监管码好比是药品的身份证,每一盒药品都会设一个码,从生产线打码、复码,到第一批出库进入大经销商库房时,都要打码再入库,到二级经销商时再打码入库,记录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过程。公开资料显示,起初,2008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发通知开始在一些基础药品中实行电子监管码,至2016年1月1日起,扩展至所有药品,并将此列入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且要求凡是未达到新《规范》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12月25日消息,据最新获悉,速卖通平台已经为卖家开放了举报恶意买家的入口,针对恶意买家,可在对应订单中对其进行举报。速卖通方面表示,针对同一个买家,卖家可以多次举报。平台将以每周一次的频率批量处理卖家的举报,对涉及的买家账号进行处罚,并删除相关交易产生的不良数据。处理结果将会定期以邮件的形式通知卖家。据了解,近日,有速卖通卖家称,一些不法分子假冒速卖通团队,要求卖家对其缴纳“保护费”,否则将假冒买家对卖家提起恶意纠纷。对此,速卖通曾在12月16日发出公告,表示平台已对超过7000个恶意买家进行了处罚。公告指出,买家通过滥用买家保护条例的手段,谋取不正当获利,扰乱速卖通平台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都在处罚范围之内。一旦定性为恶意纠纷买家,其账号将执行永久关闭处理。对于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买家,将采取更加严厉处理措施,包括且不限于限制其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再在平台购物的行为。对于以上被关闭的买家账号,平台将定期对其相关订单的数据指标进行清洗,即不计入卖家的服务等级指标考核中。速卖通同时还呼吁,如卖家发现疑似恶意买家,可以如实反馈,充分举证,共同维护良好的平台交易秩序。
“双十一”未到,天猫与京东的“猫狗大战”却已经愈演愈烈,双方大打嘴仗,交锋多个回合。3日,京东宣布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对此,天猫今日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回应称京东的实名举报是“鸡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京东方面不甘示弱,再次进行了回应。京东相关负责人称,阿里的表态,始终在回避它是否强迫商家“二选一”,搞不正当竞争这个核心问题。其实不管试图把话题绕到哪里去,怎样试图混淆视听,都无法回避事实就摆在那里,不会自行消失。京东还强调,对于阿里所称的“让消费者选择”,阿里的实际行为恰恰在限制消费者选择,不让商家自由选择其他平台搞促销,何谈让消费者选择?对于阿里所称的“让市场决定”,市场竞争的基础是各方遵守规则,通过违反法规的方式取得竞争优势直接违背市场精神。2015年9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7号公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其中明确指出:电商平台不得“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该规定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此前报道:天猫回应京东指责:鸡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天猫双十一筹备委员会发言人芳娅11月4日表示,我们将继续扩大在价格,快递速度,售后服务的领先优势,并在商品品质优势上,持续超越自己和客户的期望。市场需要娱乐精神,但不能仅仅停留在娱乐精神上;市场难免有炒作,但不能总是停留在炒作上,更不能把碰瓷和炒茶当作事业。市场不相信眼泪,市场需要公开公正的阳光下的竞争,做企业需要直面现实的担当和勇气。我们尊重实名举报,但今天是鸡实名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
不得实施“二选一”?工商总局又出新规。一年一度的“双11”、“双12”等电商“大促”逐渐临近,过去让卖家异常头痛的“二选一”或将被禁止。工商总局日前发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从10月1日开始,电商平台不得“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同时,买家权益也将再度升级。如果今年电商“大促”中,商家再出现“预售不享受7天无理由退换货”、“预售订金不退”、“赠品不享受三包”等限制条款,将会受到处罚。不得实施“二选一”根据《规定》,网络集中促销,是指在特定时间内,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即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经营者在互联网上,通过提供优惠条件开展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其中,作为集中促销的组织者第三方交易平台应当记录、保存促销活动期间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同时,交易平台需对网络商户的促销活动进行检查监控,如发现商户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并予公示。南都记者查阅全文发现,与卖家最为相关的一点是,新规之下平台不得限制卖家参与另一平台的促销活动,简而言之就是不得实施“二选一”。过去几年,每当“双11大战”或其他年度大促临近,就会传出商户被强迫进行“二选一”的消息。平台会提前给商户下通知,严禁在“双11”或“618”之前在其他平台出现降价或其他形式的促销活动。但由工商总局最新发布的《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显示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同时,《暂行规定》也对促销中虚构交易量、成交额以及虚假好评、删除差评等行为明确禁止,并明确了违反上述要求的第三方电商平台和网店商户将受到相应的处罚。规定指出,平台“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为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除了卖家,买家也望受惠于此《暂行规定》。对于此前“双11”中曾经出现部分店家规定预售商品无质量问题不得退换货、不退订金等问题,此次《规定》中明确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卖家:暂未收到“二选一”阿里巴巴集团CEO张勇上周正式宣布,启动“双11”促销,而且今年的阿里还将与银泰、苏宁等近10万家线下实体店展开合作,让用户离开电脑、手机,也能体验购物狂欢。不过,张勇坦言,“双11”购物狂欢节也正在经历“七年之痒”,面对消费者不断提升的新鲜感,越来越难办,为此,阿里巴巴还专门请来冯小刚担当导演,为“双11”办一场类似“春晚”的晚会。同样面对“七年之痒”的还有在天猫上经营的卖家。据悉,今年“双11”招商活动已经启动,预计将持续至本月下旬,目前来看报名商家从国际巨头品牌企业到已经崛起为行业中坚的“淘品牌”涵盖广泛,报名数量之多、竞争之大史无前例。也因此,尽管距“双11”还有两个月,但商家备战“双11”的战役已经打响。一位已经4次参与“双11”的卖家告诉南都记者,新规目前来看最大的影响还是在于“刷单”,但这并不是新鲜的话题,效果如何最终要看规定的执行力度。“‘双11’前后的刷单是不少商家的常态,尤其伴随淘宝平台兴起的‘淘品牌’。”她解释称,对于商家而言“双11”销量的关键在于流量,而流量来源有两个决定因素,一是搜索流量,一是当日会场流量,所占比例大概是5:5。一般而言,在“双11”前的一个月,商家就会开始密集刷搜索流量。经过一个月的搜索量的累积,到了“双11”当天被消费者搜索到的排名就会提升。另一个会促使商家刷单的动力,是“双11”当日的销量数据。“因为根据‘双11’一的规定,一个品牌的销量越高,它在‘双11’会场的页面位置就会越显眼,其获得的阿里免费流量也会越多,那么对于销量的拉升也会越明显。不过可以明显感觉到,自从今年3月以来,阿里针对刷单推出一系列非常严厉的处罚措施,从商品的降权、店铺的降权,一直到店铺的关闭,去年就曾经有一个本地大型的户外品牌因为刷单过于厉害而被禁足‘双11’主会场。”该商家同时透露,“618”和“双11”是一年两度电商最重要的大促,都有可能收到平台提出的“二选一”通知,但截至目前尚未有消息。
9月15日消息,据获悉,顺丰旗下互联网金融平台顺手付正鼓励顺丰内部员工通过独立二维码扫码拉新。据接近顺丰的人士透露,该活动因“刷屏”遭到微信屏蔽长达三天,但目前已得到解决。有多位人士透露,身边在顺丰就职的朋友推荐自己通过其“专属二维码”扫码下载顺手付APP,称可帮其完成业绩,且只要成功注册并绑定银行卡信息,该名推荐人即可获得10元顺丰金(资料显示:顺丰金是顺手付为聚集无线端人气推出的内部货币,可用于顺手付中快递邮寄、话费充值、顺丰优选商品购买等服务)。一位推荐快递员介绍,该活动是官方明确支持的内部员工优惠,但似乎只有市场部和快递员有资格参与。他透露,身边的同事对此都非常积极。“每天通过自己的朋友圈和各种社交平台极力推广,跟做上了微商一样刷屏,虽然有个别人一天都开不了张,但一般厉害点的每天能赚上几百。”据他介绍,有市场部员工通过到商场、高校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做线下活动,返回的顺丰金甚至可以达到日均几万元。据了解,顺丰快递员只要下载顺手付,并绑定巴枪(收派员的手持终端),就会生成一个专属的下载二维码,通过这个二维码产生的下载,会自动记录到快递员名下,返金便会在新用户绑定银行卡后的一定时间后自动入账。据悉,早在今年4月-5月,顺手付已经采用拉新返顺丰金的形式进行过推广,参与人员并未限定为内部员工,只是说明“每邀请1个家人可获得10元顺丰金”,而当时的活动早在5月31日便已截止。某网向一位接近顺丰的人士了解到,本次的推广活动是全国范围内针对内部员工推出的,每个通过独有的二维码推广并完成绑定都可以返给推荐人10元的顺丰金,但只是活动,和“绩效”无关。但向一些快递员了解情况时发现,有个别快递员并不知道该活动,他表示,如果没有活动的话,基本不会想用巴枪上的二维码推广,但如果有活动一定会努力推广,这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返顺丰金对推广积极性有着不小的作用。业内人士认为,顺手付APP的大力推广为顺丰成为物流、信息流、现金流“三流合一”的交易平台加快了脚步。据了解到,此次已经不是顺丰第一次鼓励内部员工进行“创业”。今年6月,顺丰就开启过一轮内部创业项目,鼓励快递员返回乡承包网点“当老板”,并给予补贴等扶持政策,当时有不少员工都积极回应,掀起了内部创业的小高潮。曾有业内人士评论返乡创业项目称,不仅可以更大范围的树立品牌,也能抢占即将到来的农村电商市场的先机。而本次顺手付的推广也是一次类似的活动,高额返金对于一线快递员是极具诱惑力的。业内人士表示,这种线上推广的模式非常巧妙。“现在,需要绑定银行卡的移动金融应用,激活成本基本都要达到50元,而顺丰这样每个返10元顺丰金,几乎零成本激起了全国快递员那么大的一股力量的积极性,而之后仅仅需要快递员自己有人脉就够了。”不过,借助微信分享具有返利性质的活动似乎触动了微信的神经。微信曾在《微信公众平台关于诱导分享行为的公告》中称,反对不正当利用公众号群发消息的功能破坏用户体验的行为,特别是通过群发消息等手段强制或诱导用户分享至朋友圈的营销行为。根据微信公众平台的相关规定,诱导用户分享将被最少封号7天。此前,Uber优惠码就曾存在诱导分享行为,被微信强制屏蔽。业内人士认为,微信对一部分平台的屏蔽行为也可能出于竞品的考虑,在顺丰内部流出的应对通知中也提到了这点。针对此次屏蔽事件,向顺丰相关人员求证得到的回应是,确实曾出现这样一个插曲,不过目前已通过合理手段解决,推广状态恢复正常。据了解,顺丰对金融的发力布局已久。2010年,顺丰试水电商推出网上商城“E商圈”时便配套推出了支付工具“顺丰宝”,并借深圳泰海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获得的支付牌照为其“正名”。公开资料显示,顺手付最初作为电子钱包上线,主要为互联网消费者提供在线支付、转账功能。据悉,该应用不论从界面还是金融功能上都与支付宝十分相似,而不同的是,顺手付是基于顺丰已有的服务开始切入互联网金融。目前,在该平台上可以实现理财、快递邮寄、红包、充值以及顺丰优选下单等。此外,顺丰已与易方达基金合作推出了“顺手赚”业务,即货币基金,与支付宝旗下的余额宝类似。
昨日(5月21日),湖南省旅游饭店协会再向去哪儿网发出“通牒”:鉴于去哪儿网对其违约和违规行为至今未向协会澄清,对协会提出的诉求亦未积极解决,协会在取得会员酒店许可后,向北京趣拿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趣拿软件)发出律师函。对此,去哪儿网继续保持缄默,但五折促销活动仍在进行。“我们对这件事是不会有回应的”,去哪儿网公关人士钱露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湖南省旅游饭店协会发出的律师函称,趣拿软件与协会多数会员酒店签订的酒店预订服务协议是趣拿软件提供的格式合同,协议并未授权趣拿软件擅自调价的权利,部分协议甚至明确必须按照酒店提供的价格销售。趣拿软件却违反协议规定,擅自变更零售价,对酒店构成严重违约,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同时,趣拿软件通过“倒贴”进行低价促销,不仅排挤和打压其他在线旅游企业,还严重干扰旅游饭店的价格体系。律师函要求,趣拿软件7日内就此次五折活动向协会及相关会员酒店提交书面澄清说明,逾期致使协会会员酒店损失进一步扩大的法律后果均由趣拿软件承担。湖南省旅游饭店协会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已经有11个省份的兄弟协会声援该协会。“其他地区也有非常多的酒店以断供的形式和去哪儿网抗衡。不过我们是以协会的名义集体发声,其他地区是酒店个体行为。”对于上述说法,记者尚未得到证实。但记者采访湖南几家酒店时,多数酒店明确表示未参与去哪儿网五折促销。“现在还没有恢复对去哪儿网的供应,协会那边的(会员酒店)都是一起的,没恢复的话就大家都没恢复。”湖南富丽华大酒店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酒店总经理办公室秘书蔡小姐表示,酒店在去哪儿网的订单量不大,所以受此事件影响不大。“携程和艺龙的订单多一些,艺龙也有五折促销活动,但我们没有参与。”
近日有网友举报京东员工安排商户刷单,增加京东商城的销售量。京东4月3日下午公布了内部核查结果,该涉事员工与商家进行业务沟通时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已按照相关规定立即辞退,相关负责人因存在员工管理责任也受到公司内部处分。4月1日,有网站曝光了一组“京东官方刷单”截图。爆料者称,京东内部人员曾主动要求入驻商家配合“刷单”,为了弥补商家损失,京东则提供“资源位”补偿。京东方面提供的资料显示,与京东某员工聊天的商家为杭州乐步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其法人代表为雷雁群)。另外,京东还表示,将执行更加严格的内部管理政策,在商品质量把控、商家管理方面不断提升。据了解,京东对卖家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在京东开放平台商品的销量或提高店铺评分的惩罚是每次扣25分,虚假交易中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或提高店铺评分的,京东开放平台有权删除该商品或删除相关的店铺评分。
【一起惠讯】11月20日消息,双11刚走,双12就要来了。阿里巴巴方面公布了今年双12的具体玩法。此次1212万能盛典,淘宝增加了会场数量的设置,并从外部、内部和无线三个方面预备了巨额流量,玩法上也更追求简单实用。继续全场赛马据一起惠了解,今年双12,PC端总共设置有153个会场,其中1个主会场、22个分会场、130个行业分分会场。对比双11的会场设置,总会场增加58个,行业分会场增加2个,行业分分会场增加56个,可见双12的力度之强。在二者的行业分会场比较中,双12增设了拍卖、聚划算、虚拟分会场,去掉了游戏分会场。同双11一样,双12分为主会场海景房、主会场楼层、行业分会场海景房、行业分会场楼层和行业分分会场楼层5大楼层。在各会场之间施行赛马晋级机制,从低到高晋级。据一起惠了解,晋级的标准预热期是全店加购情况,双12当天的晋级标准则是全店成交情况,以及1212购物券消耗总金额。值得注意的是,在预热期,是以天为单位赛马的,在双12当天,则小时为单位赛马。促销力度不止5折1212万能盛典的主分会场玩法同双11一样,也是在五折折扣、购物券等方面展开,不过整体玩法上更趋于简单。在折扣设置上,淘宝要求活动商品不止50%OFF。除手机、数码和珠宝会场外,淘宝方面均要求卖家活动商品5折,并低于30天内最低价格。此外,沿袭全年的购物券策略,1212购物券全场通用。据悉,淘宝官方派发的1212红包已更名为“1212购物券”,1212活动商品必须设置5元或者5的倍数的购物券使用金额。无线端:不仅仅是重视据一起惠了解,今年双十一,阿里移动端成交额达到243亿,是去年移动交易额的4.54倍,占到今年总成交额的42.6%。无线端的重要性已不言而喻。淘宝方面称,为保证流量转化,无线店铺卖家必须设置手机版详情页。卖家可根据固定模板进行设置。今年的1212万能盛典尤其强调了无线端的玩法。无线端共设10个行业分会场。赛马规则也不同于PC端,预热期每4小时赛马一次,正式期每小时赛马一次。严惩违规卖家随着双11严惩刷单,整个电商行业都在走向更正规和更透明。今年的1212万能盛典大促活动中,淘宝表示,将对违规行为进行全程监控。一旦违规行为遭核实,将给予商品下架、店铺清退等处罚。据一起惠了解,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交易,欺诈、作弊等不正当竞争并扰乱正常交易安全和秩序等行为均属于违规行为。此外,需要卖家特别注意的是,在主分会场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可以撤销报名。
10月30日消息,据媒体报道称,日前阿里取得了“双十一”的注册商标,并且授权天猫独家使用该商标,任何其他公司机构不得使用。根据曝光的通告函显示:阿里集团已经于中国取得了“双十一”注册商标(注册号码:10136470,10136420),经阿里巴巴集团授权,天猫就“双十一”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为都是商标侵权行为。经过核实,在中国商标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上信息显示,阿里巴巴集团确实注册了“双十一”的商标。阿里抢注“双十一”商标此外,通告还表示,少数电商企业恶意诋毁淘宝、天猫品牌,构成了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编者按】距离阿里巴巴9月19日在纽交所上市已经有十余日。获得超两百亿美元的融资后,阿里巴巴整个气象开始迅速发生变化,大手笔的投资、新项目的启动、新方向的确立纷纷浮出水面。为了进一步了解阿里巴巴未来在电商、金融、移动互联网、文化产业、涉农电商等多个领域内的布局,一起惠对阿里巴巴上市后的10个重要动作进行了盘点。——“涉农电商”成三大重点发展方向之一9月22日,阿里巴巴公开表示,“涉农电商”将成为集团上市之后的三大重点发展方向之一。中国电子商务服务业联盟副秘书长蒋海泓认为,阿里巴巴重资投入涉农电商,将深刻地重构未来中国农民的生活方式。业内人士指出,阿里巴巴布局涉农电商,运用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开发农业市场,弥补了传统农业在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短板,将会引发整个业界关注,农业互联网值得投资者重点关注。经过多年的发展,淘宝网已经对县域地区和农村地区的经济产生很大影响。未来随着阿里布局“涉农电商”,阿里巴巴将进一步深入改变广大农村地区的创业环境和商业环境,有可能释放农村经济发展潜力。据悉,“特色中国”是淘宝网主打地方特色农产品,附带旅游、特色工艺品的重要电子商务板块。可以预见,未来这一块业务获得充足资金支持后将实现快速发展。——新高德战略发布会召开俞永福加盟9月23日,UC掌门人俞永福出席“新高德”战略发布会,正式加盟高德,承担的主要任务是对高德进行“互联网化”。俞永福现在拥有很多头衔,既是阿里巴巴UC移动事业群总裁以及UC董事长兼CEO,同时也是高德移动互联网事业部总经理,主要分管高德原有的互联网业务和移动互联网业务。根据战略发布会内容显示,高德将专注于地图导航产品的研发,专注用户需求,三年内不考虑商业化。而对于具体的业务方向,高德新战略则将专注于LBS,淡化O2O。俞永福称地图、导航产品其实发展方向是LBS,O2O跟LBS是两个业务方向。LBS业务将是移动互联网的重要入口,是移动互联网增量业务,也是阿里巴巴集团在移动领域的重要突破口。当移动端的社交入口已经微信把持,地图、LBS、搜索业务就显得更加关键。阿里巴巴集团希望通过这些入口把握住用户资源,相比之下O2O业务就不是那么紧迫了,可以在根据高德业务的进展情况逐步接入。日前,有消息显示,未来淘点点将接入高德地图室内导航,即可为消费者带路直接到店。——双11阿里巴巴点兵淘宝9月23日,淘宝双11玩法曝光。今年双11大促是阿里巴巴上市之后迎接的第一个大型促销活动,业内各界都充满期待。往年双11是以天猫为主体的超大型促销活动,淘宝集市并没有太多参与机会。今年集团官方表示,2014年的双11是阿里的双11,淘宝将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有业内人士认为,双11在设立之初是为了打造天猫的影响力。而在天猫不断提升平台形象、进行转型升级之后,淘宝网则需承担更多的责任。淘宝集市也需要打造一支正规军队,在双11的大型促销中发挥销售潜力。淘宝集市有着庞大的卖家群,淘宝网也在通过认证金牌卖家、打标卖家名片等方式筛选有实力的卖家。大型促销活动也有利于优秀卖家的浮现、再次形成卖家的层次划分。同时,淘宝集市中假冒商品、虚假交易、不正当竞争等一直存在的问题,也一定会在大促中暴露出来,这正是进行集中处理的好时机。作为天猫背后的大本营,淘宝网依然处于进可攻、退可守的位置。——淘宝打击超低价销售和虚假交易9月25日,淘宝网宣布,将对低价商品的评价和销量逻辑进行调整。未来,淘宝网部分低价商品产生的销量和评价将不再影响卖家的店铺积分和信用积分。此次政策调整主要针对实际支付价格在1元以下的订单,以及支付价格低于一口价的3折、并且低于5元的订单。于此同时,淘宝网提出,对于卖家进行虚假交易申诉时提供虚假凭证的行为,淘宝网将进行严查,并予以处罚。淘宝在公示中称:如卖家存在提供虚假凭证的情形,视为一般违规行为;首次发生的,给予警告,再次及以上的,每次扣6分。这两个举措都说明,淘宝网将打击通过不合理方式迅速获得信用积分和店铺积分,以此提升在淘宝搜索排名以及在站内获得更多流量的卖家。这部分商家对于淘宝网整体的经营效率产生了极大影响。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不合理的超低价销售、虚假交易行为长期存在于淘宝网上,由于平台的流量分配逻辑和商品展示逻辑等原因,总有部分卖家希望通过不正当方式进行引流,而且极难监管。上述业内人士透露,淘宝网现在都是通过系统自动筛查刷单行为,很多卖家通过各种手段躲避系统筛查,所以淘宝的虚假交易行为一直难以得到有效控制。淘宝网近期颁布的两大规则能否有效遏制这种行为还有待观察。——天猫大幅提升入驻门槛9月26日,天猫悄然修改了2014年度招商资质细则。10月11日即将生效的新规则大幅提高了对开店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要求,服装类目达100万元,化妆品类目则高达500万元。此外,天猫还对申请入驻的商家的持续经营时间和商标状态以及商标注册时间提出了严格要求。10月11日以后,刚刚创立的新品牌以及经营时间不达标的公司都暂时无法申请入驻天猫。甚至有消息人士表示,未来天猫所有品类的商家入驻方式可能都会变为邀请制,如果不是有影响力的品牌很难再申请开天猫店。几乎所有信息都表明,天猫将和中小卖家渐行渐远。阿里巴巴集团上市之后,天猫彻底开启“高大上”模式。今年4月份天猫大幅度引入国际大牌,开启时尚化策略仅仅是个开始,全面提高商家的入驻门槛则真正表明了天猫升级转型的决心。——联手长江传媒谋划数字出版9月26日,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长江传媒数字出版有限公司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在武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双方将在图书资源共享、销售联合推广和项目共同开发等方面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告称,由于双方都看好数字出版的市场前景,因此达成战略合作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尽快在数字出版行业获得突破。阿里巴巴集团对文化产业一直十分关注,而数字出版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业务。无论从资质方面还是内容方面,阿里巴巴都需要获得传统出版机构的支持。此次合作,说明阿里巴巴也不再满足只做电子读物方面方面的销售平台,而是要深入到内容制作和项目研发中去。——布局跨境电商速卖通首次参与双119月28日,有媒体报道,阿里巴巴正在计划在俄罗斯开设办事处。此举表明,阿里巴巴集团开始将拓展跨境电商业务提上日程,从海外寻找市场增量。此外,速卖通今年将首次参与双11,主会场的商品优惠折扣必须达到五折且全球包邮。速卖通大学官方微信显示,双11当天速卖通会买断全球优质线上流量,同时配合户外、地铁、各地邮政等线下广告推广。此外,还会针对俄罗斯、西班牙、印尼等国的买家特点进行差异化传播宣传。从速卖通参与双11大促活动的方式可以看出,阿里巴巴集团在跨境电商领域中的发展路径和国内电商基本相同:仍然是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引流,再将流量分配给速卖通平台上的卖家,并且号召商家参与价格战,依靠廉价商品迅速占领市场。阿里巴巴上市后资金实力雄厚,在跨境电商领域获取流量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独立建站的跨境电商将进一步受到冲击。——阿里28亿入股酒店信息服务商9月28日,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基信息)发布了与淘宝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公告。公告称,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与石基信息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宣布以28.1亿人民币投资酒店信息服务商石基信息,在交易完成后将持有15%石基信息股份,并获得1个董事会席位。据悉,石基信息为知名的酒店信息服务商,国内90%的五星级酒店信息管理系统都来自石基信息。在餐饮信息管理系统业务领域、畅联业务领域和支付领域,石基信息拥有大量资源。阿里入股后,石基信息将为淘宝旅行、淘点点、支付宝等多项业务提供巨大助力。双方将通过线上线下信息的融合,进行优势互补,共同开拓酒店餐饮O2O市场。阿里巴巴集团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迅速补齐自身在汇总线下信息方面的短板,为用户提供更多生活服务类商品,以此抓住新的业务增长点。——欲推港版余额宝9月29日,有媒体曝光,阿里巴巴拟推出港版余额宝。阿里巴巴旗下的金融部门“支付宝”(Alipay)正与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进行谈判,希望获得推出港版余额宝的授权。作为阿里巴巴旗下颇受欢迎的中国货币市场基金,余额宝的收益率要高于传统账户的人民币存款利率。自去年6月推出,余额宝至今已吸引逾5740亿元人民币(合940亿美元)资金。阿里巴巴在金融方面的野心早已显露出来,现在上市之后有充沛资金的支持,阿里巴巴将逐步把这种模式向海外复制。无疑这种模式的复制推广将为阿里巴巴带来更庞大的资金流,也让支付宝业务获得更大的想象空间。——获得民营银行筹建资质9月29日,根据银监会发布的公告显示,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最终获得了浙江网商银行的筹建资格,持股比例30%。阿里小微金融表示,网商银行会坚持小存小贷的业务模式,主要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人消费者的投融资需求,具体来说是指主要提供20万以下的存款产品和500万以下的贷款产品。业内人士指出,网商银行将成为阿里小微金融的各项业务舰队的航母,小额贷款、支付宝和余额宝的各项业务都融入其中。网商银行将充分挖掘阿里巴巴集团已有互联网资源,首先是支付宝庞大的用户资源基础以及各种数据资源。未来,阿里巴巴不再只做交易平台、代理平台,而将成为真正的银行,从巨额的资金流水中获取相应的利润。阿里小微金融作为独立的集团和业务并未上市,业内普遍认为,此项业务将成为阿里集团和马云最重要的资产。
【一起惠讯】9月22日消息,在淘宝卖家长久的翘首企盼之中,阿里巴巴终于公布了今年双十一的具体玩法。其中多达95个会场,以及会场间的开启的“赛马”晋级玩法是本次双十一最大的亮点。双十一活动时间安排会场数高达95个开启晋级模式一起惠了解到,与往年只设主会场和分会场不同的是,今年双十一还增加了行业分分会场,会场总数高达95个:其中包括1个主会场、20个行业分会场、74个行业分分会场。行业分会场明细分类此外,此次双十一与以往各类大促相比,有一个非常大的区别点:不同会场间会有赛马晋级机制,顺序为从低到高晋级,按会场从低到高依次为:行业分分会场楼层——行业分会场楼层——行业分会场海景房——主会场楼层——主会场海景房。也就是说,只要卖家在双十一当天表现良好,即有可能从低等级的会场晋升到高等级的会场。据一起惠了解,晋级的标准有两条:第一,预热期间,活动当天都会以小时为单位进行“赛马”,全店加购金额高的店铺将获得优先展示机会。第二,店铺成交越高,上会场的机会越多;反之则越少,甚至取消会场资格。5大硬性要求送彩票送红包送金币对于参与到今年双11中的商家,天猫在玩法上给出了5大要求,包括全场5折包邮、收藏送店铺红包、店铺签到送彩票、全场淘金币、活动宝贝需要创建无线详情页。具体为:第一,全场5折包邮:今年双十一将延续一直以来全场五折包邮(偏远地区、港澳台地区除外)的政策,且双十一当天价格需要低于商品最近30天的拍下价格(特殊类目除外)。第二,用户收藏店铺/宝贝送店铺红包:卖家需要使用店铺红包工具,每个红包金额5元起,发放数量根据商家自身情况而定。第三,店铺签到送彩票:淘宝提供店铺签到项,买家累计两天访问卖家店铺签到送彩票一注,活动期间每人限领一注;商家需成为彩票签约商家,最少提供500注彩票。第四,全场淘金币:获得主分会场资格的店铺需全店铺支持淘金币抵扣,兑换比例卖家自行设置,兑换比例高者淘金币会场会优先推荐。第五,活动宝贝需要创建无线详情页:为了提升无线端成交额,淘宝会向卖家提供一键转换的工具,可方便卖家转换宝贝,方便无线用户购买宝贝。为场外卖家留后门开放商品打标对于没有入围主分会场的卖家,淘宝将会开放场外商品打标:优质的或有特色的商品,淘宝会主动邀请对应的卖家来参与活动(通过旺旺通知),如果卖家选择参与,那这些商品也有机会被优先推荐。为了不让场外卖家太孤单,淘宝也提供了6种玩法:橱窗玩法:不管最终是否入围会场,双十一当天店铺成交额达到不同的成交额要求,将实时奖橱窗(有效期至双12当天)。店铺签到送彩票:商家需成为彩票签约商家,最少提供500注彩票,买家累计签到2天送彩票1注,活动期间每人限1注。店铺营销中心:店铺营销中心汇集红包、店铺试用、店铺特价等众多,活动当天淘宝店铺承接页将上线。收藏送店铺红包:场外卖家可通过设置店内收藏送店铺红包,将收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订单。“收藏送红包-淘宝双11版”即将上线。详情页大促关联营销:卖家通过“心选”后台,将店内双十一商品放置到详情页一区上,当买家浏览店内某个详情页时,即可看到双十一商品。手机版详情页:场外卖家可以在卖家中心宝贝详情编辑后台中编辑手机端图文详情并进行发布,提升买家在手机端对商品的购买浏览体验。活动不局限于淘宝为双12铺路据一起惠了解,与以往双十一活动仅局限于天猫不同的是,阿里巴巴强调,今年双十一将是阿里全集团的双十一,淘宝、天猫、速卖通、天猫国际等阿里巴巴的各业务板块均将参与。此外,今年双十一和双十二之间的联系也将更加紧密。据一起惠了解,今年双十一的淘宝店铺成交将作为参与到双12活动中的一个重要参照,进入双十一会场而且表现优秀的卖家,将有机会直接晋级双十二。附会场规则:2014年1月1日起存在出售假冒商品违规的卖家禁止参加大促活动,包含因特殊情形的出售假冒商品违规0分处罚。在双十一过程中,对以下违规(包含但不限于)行为将实行全程监控:出售假冒商品、虚假交易、欺诈、劣质商品、虚假认证、恶意作弊、不正当竞争、扰乱正常交易安全和秩序等行为。如有违规行为出现,一经核实,做违规商品下架、违规店铺清退的实时处理。会场中销量以淘宝统计口径为准,作弊销量将不计入排名统计,对于活动大促期间存在炒作销量等作弊行为的卖家我们将严格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做清退大促活动处理。
因为被揭发旗下钢银平台交易量注水,上海钢联自昨日起开始停牌。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钢银平台业务员为了追求高提成,存在通过虚构交易底单来达到目的现象。而钢银业务员虚构交易单据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与同行置换撮合底单;二是向同行或者钢贸商购买;三是将不符合要求的底单PS。事实上,近年来上海钢联着力发展钢材电商业务并砸重金投资,但由于该业务处于培育期各项成本、费用投入较大,产品毛利率仍处于低位。三手法注水交易量据深交所公告,公共传媒出现关于上海钢联的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据有关规定,上海钢联股票8月6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澄清公告后复牌。近日,有媒体发表了题为《起底上海钢联交易量造假术:钢银平台的注水繁荣》的报道,称上海钢联的钢银平台业务员为了追求高提成,存在通过虚构交易底单来达到目的现象。而钢银业务员虚构交易单据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与同行置换撮合底单;二是向同行或者钢贸商购买;三是将不符合要求的底单PS。钢铁电商人士表示,这是钢银内部管理问题,钢银给业务员撮合任务和提成激励,而业务员用不正当手段来完成任务,并获得高绩效。这种模式显然不能持久,且对上市公司而言风险极大。媒体从多位钢银业务员处得知,从今年7月开始,钢银不再给超额完成的撮合量提成。事实上,借着互联网及电子商务的题材,上海钢联上半年在A股市场走出了一波大行情。上海钢联曾在8个月内走出5倍涨幅,名副其实成为A股市场第一大“妖股”。截止停牌前该股动态市盈率已经高达20892.4倍,除去亏损的公司之外,上海钢联是在盈利的上市公司之中动态市盈率处于最高位的公司之一。根据钢银交易平台最新披露的数据,6月日均挂牌量1139.94万吨,较5月增加18.77%,单天最高挂牌量1664.90万吨。另外,在买家数量方面,6月钢银平台新增买家2395吨,新增买入量22.34万吨。钢材服务毛利率仅1.46%近年来,上海钢联把钢材电商发展为公司的业务并砸重金投资,但由于该业务处于培育期各项成本、费用投入较大,产品毛利率仍处于低位。今年5月,上海钢联方面曾经在全景网互动平台上表示,钢银平台未来的盈利点不在交易本身,而是着眼交易过程中的服务。一方面钢铁贸易微利局面长期存在,一方面交易的各项成本又居高不下(资金成本、仓储、物流成本),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望重新整合各个服务点,为客户降本增效,也给公司带来市场机会。上海钢联主营业务为以钢铁及相关行业信息服务为基础的B2B电子商务服务。记者查阅上海钢联2013年年报发现,按行业分类,上海钢联信息服务业的毛利率为74.84%,但钢材交易服务的毛利率仅为1.19%。另外,如果按产品分类来看,钢材交易服务类别的毛利率在上海钢联的产品中也是最低的。而到了今年上半年,上海钢联的该项业务的毛利率也只为1.46%。产品的盈利能力也反映在业绩上。上海钢联8月5日晚间发布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报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669.72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5.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1,110.0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2.77%。导致净利润下降的原因在于,大宗商品交易链的服务环节众多,构建电子商务生态链是项系统性工程,公司目前正处于对中长期竞争力的培育期,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成本、费用出现了大幅上升。上海钢联在中期报告里表示,2014年加大对大宗商品电子商务生态链的战略性投入,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较上年同期出现大幅下降。上海钢联股票曾在8个月内走出5倍涨幅,成为A股市场第一大“妖股”,其旗下钢银电商平台功不可没。钢银作为上海钢联主要布局业务,其未来具备看点,券商也在不断拉升钢银估值。但上海钢联证券部曾表示,钢银平台在电子商务板块谈盈利还为时过早,这也符合互联网公司的特点。在行业内人士看来,市场上现有钢铁电商平台首先考虑如何扩大客户占有率,通过为客户提供免费服务,以期提高用户粘性,在此基础上完善供应链服务寻找盈利点。
网站名称“长得”十分相像,连域名也十分相近,北京的“去哪儿网”坐不住了,跑到广东来维权,告广州的“去哪网”不正当竞争。23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广东行”活动中,广东省高院披露了该案的最终结果:广州的“去哪网”要赔北京的“去哪儿网”25万元。“去哪儿”起诉索赔300万2005年5月,庄某超注册了“qunar.com”域名并创建了“去哪儿”网。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趣拿公司)于2006年3月经工商登记成立后,“qunar.com”域名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庄某超转让给公司。经过多年使用,“去哪儿”、“去哪儿网”、“qunar.com”等服务标识成为知名服务的特有名称。广州去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去哪公司)前身为广州市龙游仙踪旅行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经营范围与北京趣拿公司相近。2003年6月,“quna.com”域名登记注册。经多次转让,苑某恩(广州去哪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09年5月受让取得该域名。2009年5月,广州去哪公司经核准变更为现名,“quna.com”域名也随即转让给公司。公司随后注册了“123quna.com”、“mquna.com”域名,并使用“去哪”、“去哪儿”、“去哪网”、“quna.com”名义对外宣传和经营。2011年4月,北京趣拿公司以广州去哪公司使用“去哪”、“去哪儿”、“去哪网”、“quna.com”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广州中院起诉,请求判令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00万元等。终审判“去哪”赔偿25万广州中院认为,广州去哪公司使用“去哪”、“去哪儿”、“去哪网”、“quna.com”商业标记的行为构成对北京趣拿公司知名服务特有的名称的侵害,广州去哪公司在其企业字号中使用“去哪”字样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使用“quna.com”、“123quna.com”、“mquna.com”域名的行为构成对北京趣拿公司域名权益的侵害。据此判决广州去哪公司停止使用“去哪”作为其企业字号,停止使用“去哪”、“去哪儿”、“去哪网”、“quna.com”作为其服务标记,停止使用“quna.com”、“123quna.com”、“mquna.com”域名,并限期将上述域名移转给北京趣拿公司。同时,广州去哪公司赔偿北京趣拿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5万元。广州去哪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院,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中关于广州去哪公司停止使用“去哪”企业字号以及使用“去哪”等标识的判项,撤销了“广州去哪公司停止使用‘quna.com’、‘123quna.com’、‘mquna.com’域名,并限期将上述域名移转给北京趣拿公司”的判项,并把赔偿额调整为25万元。
【一起惠讯】3月15日消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同时现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一起惠整理了《办法》中几个关键信息:①《办法》对打击“刷信用”、“差评师”等网络市场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③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且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④不准向消费者发广告:网络商品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⑤《办法》管辖范围更广:涉及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附《办法》全文: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第四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第五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第六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第二章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第一节一般性规定第七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第八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九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第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第十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第十三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第十四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第十五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十七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十八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第二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统计资料。第二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前款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第二十三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修改其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协议、交易规则,应当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修改内容应当至少提前七日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协议或者规则修改内容、申请退出平台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允许其退出,并根据原协议或者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二十五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在其网站显示,并从技术上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第二十六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平台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采取措施制止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七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对权利人有证据证明平台内的经营者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行为或者实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措施。第二十八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二十九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平台上开展商品或者服务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对自营部分和平台内其他经营者经营部分进行区分和标记,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平台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经营者在平台的登记注销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从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电子签名、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应当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第三十一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拟终止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二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第三十三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应当用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开。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的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提供在其平台内涉嫌违法经营的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等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节其他有关服务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三十五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者提供经营资格证明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签订服务合同,依法记录其上网信息。申请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等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自服务合同终止或者履行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十六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采集信用信息,坚持中立、公正、客观原则,不得任意调整用户的信用级别或者相关信息,不得将收集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第三十七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或者服务并因此取得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八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络商品交易相关违法行为,提供涉嫌违法经营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数据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第四十一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对于其中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违法行为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对于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群体投诉或者案情复杂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查处或者指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查处。第四十二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的消费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处理。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涉嫌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相关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数据资料;(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封、扣押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商品、工具、设备等物品,查封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场所;(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四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的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第四十五条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第四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站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需要关闭该违法网站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该违法网站。第四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发现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移交相关部门。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工作责任制度,依法履行职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章附则第五十五条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发布商品或者营利性服务信息、但交易过程不直接通过平台完成的经营活动,参照适用本办法关于网络商品交易的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实施指导意见。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年5月31日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