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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自营
【一起惠网讯】7月9日消息,有消息人士日前向一起惠网爆料,此前被广泛看好的京东微店将逐步淡出微信购物入口,未来将更偏向京东自营品类和POP店铺。“之前和我们对接的微店招商团队都已经转入到京东POP,这是一个明显的讯号。”某不愿具名的品牌商电商经理称,京东集团CMO蓝烨在近期深圳的某次会议上,曾亲口承认,京东微店已停止招商,商家提报微信购物入口活动转到POP平台招商部门。不过,该消息并未得到京东官方证实。据亿邦动力网了解,由于此前京东获得的微信购物入口中,京东POP商家和微店商家(大多数是QQ网购商家)共存,其未来谁主沉浮的走势很难判断,商家从不同对接的招商人员处获取的信息也不尽相同。“有人说京东POP是微信购物入口未来的主力,有人则押宝京东微店。”据了解,京东微店是原腾讯电商旗下帮助商家搭建微信端商城的一支团队,其接入的主要是QQ网购和拍拍网的商户。从组织架构上,原隶属于腾讯电商、目前属于京东微信手Q事业部。在京东微信购物入口上线后,京东微店商家成为一个重要商品来源。通常情况下,绑定了微信公众号的QQ网购商家会有京东微店店铺,而京东POP的商家则不一定有微店,但会被赋予一个“虚拟微店”。
一起惠2014-07-09 10:24:55723 次
【一起惠讯】6月9日消息,上线已近两周的京东微信入口日前有了新的进展。一起惠了解到,京东微信入口在在商品来源、订单列表、频道架构等方面都有了一些细微的调整。首先,在商品来源上,京东微信入口内来自微店的产品明显增多。据一起惠了解,虽然京东微店一直被认为是京东微信入口的一个重要亮点,但该入口上线初期,绝大多数的商品都来自于京东平台(包括自营和POP),基本上没有来自微店的商品。而近期,京东微店的产品出现在微信“购物”频道的几率明显增加,并且用户可以在浏览单品之后进入微店店铺浏览同店商品。一起惠注意到一个现象,不少京东POP平台商户若同时开通了微店,那么其商品在微信购物频道将同时有两种呈现路径。例如京东POP平台商户“趣玩网”,其微店和京东POP平台的商品都能呈现在“购物”频道,而且其同款商品的价格有可能在微店更低。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京东微店商品已经开始逐步接入微信购物频道,但其与京东自营和POP平台的商品仍然有“区别对待”:一方面,对用户已经下单的商品,京东会将其分为“微店订单”和“京东订单”两类;更重要的是,目前微信购物频道的关键词搜索智能直达京东平台的商品,不能直达微店商品——这意味着,除非首页有推荐位置,京东微店的商品很难呈现在用户面前。除了引入更多微店商品,微信购物频道近期还有一个细微调整是“新发现”栏目增加了类目列表,主要分为精选、数码、生活、女人、男人、首发等6个类目。而在微信购物频道上线初期,新发现的商品并不多,因此并无类目划分。
一起惠2014-06-09 12:05:12679 次
【一起惠讯】5月21日消息,有大型厂商国内代理商向一起惠透露了一项京东的“秘密计划”:将京东自营品类中的家电、3C进行部分开放,吸引大型品牌的代理商、经销商入驻京东平台开店。“京东现在的自营品类基本就是家电、3C,但是从去年开始就在准备进行开放。”某大型PC厂商的地方经销商称。一位了解到京东战略会议的业内人士向一起惠透露:“因为京东要做O2O,所以开始吸引更多的品牌商在全国的代理商入驻”。此前有消息称,京东准备筹建B2B采购频道,招收品牌商的大型代理商和分销商入驻该频道开店,让二三级经销商能够进行在线采购。但根据该人士透露,家电、3C的开放目的性更强,主要是为O2O开路,走与苏宁不同的道路。而在代理商的甄选上,京东更加偏向有实力的分销商或区域总代。某多个大型家电品牌代运营商负责人也向一起惠透露,“去年开始,京东也和我们进行过多次接洽。”并称,“一号店、国美方面也已经有类似动作。”“京东销售规模不断攀升,自营业绩的高占比一直压力巨大,如果不进行调整,人员、运营、售后、物流等成本很可能将其拖垮。现在开放出去最重要的是可以扩大盈利;二是可以丰富自己的品类形成价格竞争体系,维护其价格优势;三是为京东整体增值,为资本市场表现造势。”上述代运营商负责人分析。似乎此次的京东计划还没有波及到摄影器材经销商,一起惠在多个摄影器材经销商处并没有获得此消息。但这些人士一致认为,京东想通过平台化,把其合作伙伴资源扩大,同时提升品牌商与京东平台的关联度。不论京东内部如何调整,外界看待京东时,一直认为整合全国范围内的家电渠道商是京东扩大销售额,并打通O2O闭环的重要“棋术”。而京东很早也和一些线下渠道进行过试水,尤其是移库到门店、移库到经销商处,但物流配送一直是以自营团队为主。此次的消息中,京东希望将3C、家电开放给线下代理、经销商,并放权给经销商进行本地化服务、配送,真正实现O2O闭环。“京东自营部分本来就不盈利,在发展初期利用价格优势打品牌,扮演了高单价的‘吸客’品类,按照发展节奏,现在也应该开放出去了。”分析人士直言。数据显示,京东营收中85%来自于消费电子产品,业务构成看,约70%来源于自营业务,而整个销售规模已经在千亿以上。按照该比例,京东此次的调整将是在要害部位的关键“手术”,自营在“逐步放权”的过程中,将面临和开放平台商家的直接竞争,如何在过渡期做好调整、平衡竞争关系将值得关注。
一起惠2014-05-21 09:08:23628 次
准具体运费解读如下: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收取运费:1)注册会员、铜牌会员、银牌会员、金牌会员用户购买京东自营商品单笔订单总金额(按减去直降和返现促销的金额):小于59元,则需每单承担5元运费;满59元则免运费。2)钻石级别会员用户、企业会员用户购买京东自营商品小于39元,则需每单承担5元运费;满39元则免运费。3)所有级别会员如需配送至偏远地区(西藏、新疆,以京东公示区域为准)时,需按购买商品件数额外收取运费10元/件。用户订单选择京东上门自提方式免运费。(如选择极速达约定服务的除外)用户订单选择“极速达”配送服务,则单笔订单收取49元运费(所有级别会员均收取)。用户购买入驻京东的第三方卖家商品,则按卖家在商品详情页公示的运费标准收取,不同的卖家店铺收取的标准各异,一般存在情形如下:1)同一店铺内商品,每单固定运费。2)同一店铺内商品,每单满一定金额免运费,不满则收取一定运费。3)按订单中不同商品类型分别收取运费。4)其他公示的运费标准。注:配送费的收取标准随着京东业务的发展可能进行相应调整。
一起惠2014-02-27 10:23:251866 次
【一起惠返利网讯】12月11日消息,在上线金融产品“京保贝”后,京东集团日前向外界透露了其互联网金融战略的详细规划以及京保贝上线近一周来的相关数据。一起惠返利网了解到,目前京东已经获得了与其互联网金融业务紧密相关的商业保理、小额贷款、基金支付等牌照,而这些构成了其大金融战略的基本前提。两大业务主体浮出水面据京东金融集团高级总监刘长宏透露,京东已在今年年初拿到了保理牌照,9月份拿到了小贷牌照。目前,京东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由两个主体在承担:保理方面的业务主体是上海邦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小贷方面则是京汇小贷有限公司。一起惠返利网从上海工商管理局获得的信息显示,上海邦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强东,经营范围包括出口保理、国内保理、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等。刘长宏表示,无论从法律体系还是从公司人员构架层面,京东互联网金融业务与京东的零售业务都没有任何关系。京东零售业务的客户只是互联网金融客户的一部分,只是恰好目标客户群有所重叠。金融战略四步走对于京东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节奏,京东集团金融发展部总监王琳透露了四个大体步骤,服务对象从京东自营平台供应商依次过渡到京东生态圈之外的企业。目前,京东提供的京保贝主要针对京东自营平台的供应商,暂未覆盖POP平台卖家。京东金融集团高级总监刘长宏称,对于POP平台卖家,京东的主要顾虑在于风控和融资额度。由于这部分卖家的货物并未进驻京东仓库,因此京东对其还款能力并不确定。因此,京东接下来向这部分卖家开放金融服务的时候,会在信用评估中增加新的标准。而根据上文提到的四步走战略,京东最终(时间会在明年年末或后年)会向其生态圈之外的企业开放金融服务。对于这部分京东并未掌握其供应链数据的企业,如何控制风险?王琳称其同样会依赖数据,例如社会化数据、政府或公共机构介入的数据。另外一个方式是向上述企业提供利于数据收集的工具,如POS机等支付工具,通过这类工具,京东能够收集到企业的交易数据,产生信用评估。除了上述针对B端的融资服务,京东同时还在筹备面向个人的金融理财产品,三个月内会陆续上线。网银在线成关键棋在京东的互联网金融战略中,网银在线无疑会成为一个关键角色。这个在2011年获得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去年被京东收购后一度陷入沉寂。在互联网金融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时候,网银在线的价值将逐渐凸显。根据媒体报道,网银在线在京东申请小额贷款牌照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要申请牌照须有一个‘干净’公司在京东体系,为独立法人组织,而网银在线正好符合条件,否则京东可能拿不到小贷业务牌照。”而据王琳透露,网银在线其实已经低调上线,而且定位会与支付宝一样,未来会对其他企业开放。另外,由于京东未来确定会涉足基金代销业务,因此基金支付牌照成为必备要素。刘长宏称,网银在线已经在两周前获得了基金支付牌照。“京保贝”探路在京东整体金融规划中,京保贝无疑还属于其战略的第一步。王琳透露,目前京东在京保贝上的投资大概是几个亿。未来京东会考虑引入其他的资金,但这需要建立在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基础之上。一起惠返利网了解到,京保贝的融资成本约为10%,其中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利息,二是京东服务费,都是按日计息。王琳透露,在京保贝上线的第一天(12月5日)就有一个供应商成功融资30万。在12月9日,该供应商完成第二笔融资。截至目前,大概有50几家供应商准备签合同。“也就是说,在这个月底的时候,我们会有几十家供应商,实际开始跑这个业务,其中有部分是原来跟银行合作的客户。”另外,据王琳介绍,在京东每月结算额在1000万左右的供应商对京保贝最感兴趣。这也与京东对京保贝“面向中小企业”的定位基本符合。
2013-12-11 11:48:161214 次
【一起惠返利网讯】12月5日消息,一起惠返利网了解到,京东开放平台有望在未来阶段取消自营,向商家开放所有品类。日前,京东内部人士在参加第八届网上零售年会时提到,开放是京东未来重要方向,持续开放的结果理论上可以实现某一天京东自营平台也变成POP平台(开放平台)。据了解,京东从自营品类起家,正逐渐从一个自营走到一个开放式的网络零售商。截至目前,京东开放平台目前商户数量已经达到3万家,其服务商开放平台也对接了550个服务商。“我们要持续的开放,开放的节奏要越来越快,开放的范围越来越宽,这是我们京东对商家以及对ISV的政策方向。”对于京东开放程度,尤其是商家和服务商比较关注的京东自营与开放平台如何均衡等问题上,该人士则坦言,京东百分之百做开放平台理论上是可行的,“可能某一天我们自营的平台也变成POP平台了”。上述人士强调,京东从一个传统的线下企业到现在国内比较领先的网络零售商,做开放是因为客户、消费者的驱动,京东商品、品牌、品类的丰富度,要建立在打开自身的流量,引入更多第三方的基础上。在这个过程中,服务商乃至所有第三方,将成为京东开放平台重要的合作伙伴和服务对象。“我听说SAP已经成立了电商的实验部,背后反映出他的客户、商家让这些ISV上逐渐意识到,如果软件要比别人卖的更好,必须满足商家现在的需求,必须得跟京东、当当网、QQ网购等去合作对接,我们也希望更多看到这种例子。”该人士指出。一起惠返利网获悉,2013年京东全年预计GMV将超过千亿元,其中京东开放平台的成长速度接近自营平台的两倍,有望破300亿元销售规模。京东CEO刘强东曾强调,京东如果没有开放平台,将必死无疑,只有卖家成功,京东才会成功;90%的品类京东永远不会自己做。而在此之前,京东坚持自营的类目包括3C数码、家电、日用百货、图书等已经与部分开放平台上的商家在流量、物流、后台系统等多方面形成博弈关系。如何梳理和调整品类结构,则成为未来阶段京东增长过程中面临的首要问题。为此,京东对开放平台策略已经做出部分调整,包括资源、频道上继续开放,特别是卖家可以共享京东信息流、品牌营销、物流、支付等方面的资源。同时,京东在今年7月份的开放平台大会上,公布新的开放平台策略,包括零账期、实时到账;一站式、多渠道物流;供应链金融、大数据、共享客服等多项平台服务和政策相继出台。
2013-12-05 09:54:02936 次
【一起惠返利网讯】9月11日消息,一起惠返利网日前获得一份京东对卖家发布的搜索排序白皮书,首次对京东平台的搜索排序标准作了系统、完善地说明。上述白皮书由京东搜索团队制作,主要从文本相关性(即关键词)、商品类目、商品质量、用户搜索反馈、店铺服务质量、作弊六个方面做了搜索排序的规定。一起惠返利网了解到,京东这份白皮书基本搜索排序原理和准则与淘宝天猫的相关规则基本类似,如按照标题关键词相关度、商品销量、销售额、图片质量、用户评论等,同时,对于放错类目、有作弊(如关键词堆砌、虚假交易、重复铺货等)行为的商品将被降权或屏蔽处理。据悉,京东此前一直在搜索排序方面没有明确的成文规定,卖家通常是通过京东运营人员、培训机构了解相关排序规则,获得的信息较为零碎,难以有系统、准确的准则做行为指导。《京东搜索排序白皮书》是首份面向卖家的搜索排序指导手册,而其所针对的商品既包括京东自营商品,也包括京东POP平台商品。从事京东平台代运营的北京京拍档科技有限公司CEO王文峰告诉一起惠返利网,京东的这份搜索规则与天猫有几点主要的不同:一是京东并未将物流服务作为排序标准,这主要为了避免京东自营平台商品因为物流方面的优势被优先排序引起对其它卖家的不公平。另外,京东虽然将店铺服务标准作为搜索排序一项主要标准,但对于具体的服务水平并没有量化标准,而天猫店铺则有明确的动态评分标准(包括宝贝与描述相符、服务态度、发货速度等)。不过据一起惠返利网了解,这份搜索排序白皮书并未提及搜索竞价排名。此前早已有消息称京东已开始低调尝试搜索竞价系统“京东快车”,但由于目前京东搜索竞价规模尚小,并未在上述官方文件中提及。
2013-09-11 15:35:47930 次
电商价格战余烟犹在,然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调查后发现,历次电商价格战战火的背后,各大电商透支的现象已愈演愈烈,有消费者反映,如京东商城平台上竟然出现了“三无”产品、亚马逊上购买且未使用的2.3万元礼品卡“不翼而飞”等。时下,电商的监管仍处于企业自律阶段,电子商务法的缺位导致电商在促销时屡现违规现象,而弱势的消费者却成为了战火中的牺牲品。在采访中,业内人士提醒到,电商价格战已到了必须正面直视其透支现象的时候,换句话说,价格战或许已到了拐点处。同时建议电商竞争应该从价格战中回归正轨,清醒地意识到完善售后体系、提高货品质量等,才是电商的可持续发展之道。消费者指京东售卖“三无”产品来自广州的张波是京东的金卡会员,但他今年在京东购物却频频遭遇“售后之痛”。据张波介绍,他于4月10日在京东购买了名为华美兴泰双USB输出的移动电源。产品标注为10400MAH的电压,价格127元。然而,在使用时,张波发现该产品电源极度不稳定,充放电一次之后就无法继续使用了。无奈之下,张波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了产品的生产厂商深圳市华美兴泰科技有限公司,结果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后告知张波,这个产品上标注的厂名根本不存在。根据该管理局给张波出具的《举报申诉书》显示,张波在京东上购买的移动电源实际上为“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随后我将该事件反馈给了京东客服,但是没有任何回应。”张波颇为无奈地表示,“以前我也经常在线提交投诉,但是他们基本不答复投诉,有时候还会直接删除。”对此,京东相关负责人回应表示,“京东奉行正品行货的宗旨,不会售卖‘三无产品’。同时,京东系统不存在删投诉留言的功能,所以不存在删投诉留言的做法。”针对上述消费者遇到的问题,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说,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上遇到假冒伪劣产品时,应该根据电商平台的模式来明确其法律责任。如果是淘宝的C2C模式,电商平台只扮演一个平台角色,出现这种情况时,平台本身不承担责任,而责任承担者为最终的销售商。但类似京东的B2C模式,京东等销售者和产品的生产者皆需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出现问题时,消费者可以同时起诉两者。而京东平台上的加盟商销售的产品,京东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因此在法律上,以“谁盘的货谁承担责任”为基准。张波购买的移动电源,属于京东自营B2C平台上销售的产品,因此京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委员、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表示,电商平台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应该按照监管线下零售的相应法律法规来执行。但在现实中,电商平台的监管和法律惩罚普遍不强。另一方面,消费者遇到问题怕麻烦的心理,比如证据收集、笔录等,也给了电商不愿意承担责任的外在条件。张波在京东遭遇的“电伤”远不止这一件。据其介绍,4月底,他在京东上购买了一部国产手机,结果不到半个月就不能开机了,此时已经过了15天的保修期。他找到生产商售后维修,对方要求他出示在京东购物时的姓名发票。“但京东开的发票从来都不开姓名,因为这个,生产商不给‘三包’。我与对方沟通过,但效果不明显。”张波认为,发票不开姓名不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他还抱怨道,京东都将订单生成日作为发票开具日。在这种情况下,产品的邮寄时间,实际就是人为压缩了15天的保修日期,导致消费者实际上得不到15天的保修期限权利。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时间上不充分,消费者反映是有道理的,但是现在很多产品通过直销形式完成,如果周期拉长,对经营者不公平,产品的价值就受到了损害,也增加了经营者的风险,立法是对双方利益的保护,最终目的是促成交易,不能偏袒任意一方。在时间问题上,如果要立法需要与职能部门协调,共同探讨,从网络角度讲,电商物流有成本,如果修改,承担负担更重,对企业更不利,可能很难促成更改立法。京东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姓名发票事宜可能存在误区。正确的方式是,在发票选项中,有个选择单位的选项,抬头写上客户的姓名就可以了。在张波看来,按照“三包”的规定,其实“三包”的履行方是流通环节销售商,也就是京东,但京东又没有实体店,因此在京东等电商平台购物后,售后服务难以得到保证。于国富对此分析说,其实不能说电商没有“三包”的保证,只是方式不同。如果快递到门就发现了问题,电商应该主动上门进行“三包”,不能增加消费者的负担。虽然这样会对电商造成负担,但这是电商应承担的责任,电商不能因为没有店面,而将产品销售后的相关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更令张波气愤的是,他购买的手机,在京东网页上显示的手机尺寸是五寸,结果拿回家发现变成了五英寸,比实际小了。根据张波提供的截图显示,他购买的手机款式描述为5寸,京东价999元。而记者登录京东商城发现,同一名称及商品编号的该款手机,现在的描述信息为“4核5英寸”等内容,京东价699元。张波称,京东方面根本就不承认这么描述过,他找到客服在线申诉,结果客服干脆把他的申请都删了。对于张波在京东上购物遭遇到的情况,上述律师分析说,这是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重大误解。在此情况下,消费者可以申请交易取消,也有权利以欺诈为由起诉京东。但值得注意的是,“类似问题在电商价格战中经常出现,已成为电商的一种畸形营销手段”。亚马逊2.3万元礼品卡“失踪”?最近让杨亦鸣苦恼的是,他在亚马逊中国购买的2.9万元礼品卡还有2.3万元没有使用,就“不翼而飞”了。去年,家住北京的杨亦鸣在亚马逊中国采购了2.9万元的电子礼品卡,分三次下单购买。三次订购信息如下:第一次订单的购买编号:A1NJ8GXT5879ZN,购买日期:20120913,数量:1200,总金额:12000元;第二次订单购买编号:A1FPAFN3W8WY18,购买日期:20120918,数量:600,总金额:12000元;第三次订单的购买编号:AVXH8BQP3SPQK,购买日期:20121105,数量:500,总金额:5000元。礼品卡以Excel表格的形式提供给购买者,在打开表格时,需输入亚马逊中国提供的密码。第一次,杨亦鸣下载了第一个订单中的300张,合计6000元礼品卡。6月初,他到亚马逊中国个人中心,准备下载其他订单时,却被提示密码已过期。“但购买时亚马逊并没有通过任何邮件、短信或其他方式提示存在礼品卡密码过期问题。”杨亦鸣对于这种做法非常不理解,因为金额较大,他迅速致电客服,对方称将密码重新发到其绑定的邮箱里,同时承诺会在24小时内处理。但是,几天过去后,杨亦鸣并未收到回复。6月5日,他再次致电亚马逊客服,客服要求提供新的地址给予尝试,但是,更换的新邮箱还是收不到。当他再次致电客服的时候,亚马逊于6月12日的邮件回复中竟回答道:“非常抱歉,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以及邮箱地址,我们没有查询到您之前的账户,无法查询相关订单。”也就是说,杨亦鸣的2.3万元礼品卡竟“飞”了。他告诉记者,“我自己登录我的账号,在我的订单中就可以看见,我还截图了,但客服就是一直表示在他的系统里看不见。”亚马逊中国相关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杨亦鸣的情况是打开礼品卡的安全码过期了。而这个是有过期的相关规定的。目前亚马逊已让大客户经理联系杨亦鸣,以了解详情。来自北京的董征也在亚马逊上遭遇了“电伤”的问题。5月9日,董征以2598元在亚马逊中国购买了一部iPhone4手机,订单号为C02-0288401-4212022。5月13日,他收到产品后将其激活。初期使用中,他并没有太在意手机内的相关应用和内容,直到5月26日,他突然在手机中发现有20多个录音音频文件。“录音内容皆为销售人员在教人怎么使用手机。”他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录音内容判断,这台手机可能是试用机或者翻新机。当晚,董征就致电亚马逊客服,要求给予解释并更换。但对方告知他已经过了15天的保修期,让他到苹果店检测,并发送检测报告。5月30日,他再次致电亚马逊客服要求告知进展程度,对方回复“按照实际情况,只应该是激活后才有这些音频文件,系统显示激活日期确实是13号,苹果公司显示也是。”于是,客服让他提供音频内容协助处理。6月3日,他又致电客服,客服再没提录音的事,只是一直强调,“帮您查激活时间,其他解决不了,只有出具苹果的检测报告,再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这样的回复,董征觉得不合理,他要求对方给出书面文件或者邮件的处理结果。客服答应给他回复邮件。然而,当天晚上,又一名客服给董征致电,告知邮件也不能发,并在电话中引导其进入亚马逊中国官网上关于手机处理的页面。“对方让我点了N个页面后,我才看见那个说明,平时根本就没人能找到这些页面。”董征说。根据页面内容显示,如果手机出现问题,要根据供应商检测报告才有可能酌情进行赔偿和处理。但此时已经远远超过“15天保修”的时间期限。过了15天,苹果也不能给他出具检测报告,他只能保留对此事的投诉权。一名苹果店的销售人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上述情况有可能是装了这些录音后,把机器还原了,还原后会有新的激活时间,但这些东西还在,可能是翻新机。“亚马逊是运营商,我买了东西出了问题,还要让我去找供应商,我觉得这太不合理了。”董征对此表示不理解。对于这种双方都推卸责任的做法,于国富表示,在上述案例中,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问题,也就是说“谁主张谁举证”。消费者购买到物品后要使用,所以很难甚至不可能原样送回,这个时候需要电商平台证明其所发产品是正品,以此来推定到底是谁的责任。这属于证据的审核认定,在个案中需要根据双方举证能力来判断是谁的责任。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电商企业确实销售了假冒产品,则涉及对消费者欺诈,同时,对该品牌的商标也会涉嫌侵权。对于上述问题,亚马逊中国相关人士回应称,苹果是直销,不存在第三方平台的问题,因此消费者要跟苹果那边确认是否是翻新机,或者寄回亚马逊检验.行业观察去年投诉近10万起行业监管漏洞暴露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2012年度通过在线递交、电话、邮件、即时通讯等多种形式,共接到全国各地用户的电子商务投诉近93600起。同时,据《2012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统计,退款问题、节能补贴、账户被盗、虚假促销、货到迟缓、网络诈骗、退换货难、物流快递、网络售假、支付问题,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网友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症结。一年近10万起的电商投诉不免让人惊叹,而在这当中,“价格战”无疑是幕后推手之一。资料显示,2012年国内网购规模破万亿元,网购用户规模超过2.2亿人,且规模仍呈上升趋势。然而,作为一种新型销售渠道,网购也伴生了许多问题。比如在上述案例中,消费者与售后发生的多起对峙情况,大多缘于电商平台销售假冒产品、不合格产品等,而消费者在更换货品时却遭遇到无人受理或相互推诿等。一位消费者对记者表达了无奈的心声:“价格低是电商的优势,但并不代表要用假货、质量差的产品来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现在一促销就担心买到假货,促销期间物流又慢,等寄到家里再发现问题都过了15天保修期,麻烦都给了自己。”值得一提的是,一些价格战导致的透支现象,已极为明显。比如2012年“8·15”电商价格战就出现了严重的透支情况。“8·15”电商价格战后,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对京东商城等电商展开调查,发现其均有不同程度的虚构原价、促销商品却面临无货等行为。经调查后,几大电商均已进行整改。值得注意的是,时下的电商监管,仍处于粗放式阶段,而电子商务法等电商领域的基础性大法仍未出台。在此情况下,电商行业监管基本处于自律阶段。2013年1月,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商务委及北京电商协会召集44家电商网站签署了《网络零售业提升客户服务倡议书》,该倡议书规定,电商网站应承担消费者“三包”服务,主动向消费者出具消费凭证或单据,保证信息真实性、价格准确性,不做虚假促销等8项承诺。从法律法规层面上讲,于国富建议各大电商平台应该加强法律法规素养的学习。“他们都有点急功近利,到了节日期间就打价格战、疯狂让利,我建议尽可能少用或者不用,减少造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误解伴生而来的透支。”同时,他也建议广大消费者在使用电商购物时,主动规范电商行为,不能吃哑巴亏。“最重要的还是监管机构的问题,监管不到位是很多问题的根源,包括食品生产安全等。”
2013-07-15 21:11:29143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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