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一起惠资讯>办理>文章列表
办理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发展局局长黄伟纶12月12日在特区立法会上透露,香港口岸离境层将于2019年第一季度开设大型零售店铺,满足旅客购物需求。而机管局正研究在口岸人工岛上盖发展的方案,期望可将大屿山打造成连接粤港澳大湾区以至全世界的“机场城市”。将研香港口岸上盖规划黄伟纶表示,特区政府于2015年1月已展开“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上盖发展的规划、工程及建筑研究”,初步构思是在口岸人工岛上盖发展旅游、零售、创意产业、会展旅游、商业及专业服务和物流等经济产业。机管局近日亦应邀参与大桥香港口岸上盖的规划研究,黄伟纶透露,特区政府会在机管局完成研究并提交发展方案后,详细考虑有关建议,敲定口岸人工岛上盖发展的方案。“特区政府的愿景是口岸人工岛的上盖发展,连同在机场岛上的机场三跑道系统、高端物流中心、航天城发展项目和亚洲国际博览馆的未来发展,将大屿山打造成连接粤港澳大湾区以至全世界的‘机场城市’。”探讨设立香港口岸停车场他续说,机管局的研究将包括岛上的禁区范围等整个口岸人工岛,并会探讨在上盖发展中提供入境私家车停车场的可行性,但他亦承认口岸人工岛的上盖发展需要时间。他又透露,口岸离境层2019年初会开设大型零售店铺,以满足旅客需求,相信航天城大型零售、餐饮及娱乐中心在2023年起分期启用后,可进一步分流访港旅客。机管局向离岛区议会提交文件指出,机管局计划在海天客运码头旁,兴建多式联运中转客运大楼,及一条长逾500米的封闭式行车桥。旅客最快可于2022年起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和澳门口岸内的机管局服务中心,办理登机和行李托运,再乘专用巴士直达香港机场禁区,其间不用办理香港出入境手续。
一起惠返利网2018-12-14 09:49:57438 次
现在的交通已经这么便利了,很多的小伙伴们都会在节假日的时候出门去旅游了。选择出国旅游的人更是一年比一年多,那么小伙们都应该经历过申请签证的艰难了吧。那么不仅仅支付宝芝麻信用分开通花呗这些功能了,居然还可以办理签证了,您知道了吗?是的,只要您的支付宝芝麻信用分达到了750分就可以在支付宝上办理芝麻签证报告来替代财务及履约证明来进行使用了,不过目前仅仅只能限于加拿大,相信不久的未来会有更多的国家可以使用。还是比较方便的哦,不然的话想想仅仅是要不低于5万元的存款的证明单就难死不少年轻的好汉了吧。那么在申请加拿大签证时怎么递交报告呢?只要在申请签证的时候将芝麻签证的报告以及其他的资料一起提交就可以了。不过目前只能够进行两种模式的提交,一种就是提交打印好的报告与其他材料一起提交,还有一种就是下载芝麻签证的报告然后在线提交签证资料的时候上传芝麻签证的报告就可以了。那么要在哪里进行申请呢?首先要打开您的支付宝,在我的页面里有个芝麻信用点击进入;就能够看到您的芝麻信用分,在芝麻信用分的右上角有个齿轮样的标志,点击进入;在信用管理界面能够看到您的个人信息还有一些授权管理等等,然后点击芝麻签证报告进入;就可以选择您想要办理芝麻签证报告的国家了,不过目前只有加拿大可以选择;然后就能够看到办理芝麻签证的界面了,上面详细写介绍了如何使用芝麻签证报告的步骤,只要按照步骤完成就可以了。最后呢,希望大家在办理签证的时候能够一次性的就过了,不会被拒签哦。也希望以后支付宝大大能够开放越来越多的国家来进行芝麻签证报告的办理,这样我们的出行也就越来越方便了!
一起惠返利网2018-12-05 10:10:25406 次
在使用蚂蚁花呗的时候,大家可能会碰到会提醒您拥有临时花呗额度,那么大家是否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要不要选择进行花呗提额呢?想必大家肯定也很心动,因为这样又能够使用到更多的钱了,可是这样真的好吗?花呗临时额度是系统经过评估后给予的一种有有效期的临时额度,可以用来日常透支消费,但是临时额度不会增加总额度,有效期一过,花呗额度恢复到原有固定额度。如果大家想要让自己的花呗额度能够更高,那就要多使用,当然了,要是大家觉得不常使用花呗的话,也可以选择不要领取临时额度。另外还需要注意临时额度使用后,如发生退款或还款,若仍在临时额度有效期内,则临时额度恢复使用;若超出有效期,则临时额度不再恢复;提额有什么禁忌?花呗提额不能盲目进行,以下禁忌不可碰:1、办理了信用卡但不能按时还款。这样会降低个人的信用分;2、频繁更换绑定的手机号码。如果手机号码用的时间越长,就说明用户越稳定,违约率越低;3、收货地址不稳定。如果收货地址经常变更,会被支付宝认为他的信用度不如那些有长期稳定收货地址的用户;4、网购从不不主动收货付款。在网上买东西,总是等系统默认付款这也不是个良好的信用习惯。所以要记得收到货物之后尽早地主动支付,及时给买家进行评价。提前用钱本身就是一种超支行为,如果超支越多,而自己的还款能力还不够强的话,那么就会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好的信用影响,因此,大家要提前用钱也一定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去超支。
一起惠2018-09-19 09:16:36294 次
5年时间,4次审议,3次公开征求意见,中国电商首部电商法终于问世。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电子商务法,共7章89条,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的《电商法》颇具法律高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从2013年电商被列入立法规划到最终出台的五年时间,电商带来的数字化经济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度。根据商务部发布《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7》显示,2017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达37.9%。作为数字经济最活跃、最集中的表现形式之一,电子商务正全面引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也成为促进开放、创新、带动创业等方面的推进器,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随着互联网技术带来的商业模式创新,不仅实物电商取得长足的进步,网约车、外卖等O2O多领域的服务电商亦如此。2017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9万亿元,移动支付交易额达200多万亿元,从业人员接近4250万,均位居全球前列。特别要指出的是,中国网络零售额达7万亿元,约占全球的50%;全球电子商务企业前10位中,中国企业就占据四席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带来问题,假货泛滥、产品质量和安全、大数据杀熟等问题不断发生,然而,对电商领域立法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电子商务法应该具有国际性、前瞻性,希望能够增添促进电商发展的内容,电子商务法立法并不成熟。”马云为此表态。而京东负责税务与资金的副总裁蔡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流露出的却是对电商法的极度期待:“如今,互联网是强势经济,实体经济反而是弱势经济,电子商务法应当尽快出台并执行,落实市场主体准入,加强事中监管,以及解决与线下并不一致的税收流失问题。”并且直言目前的电商法还“不够解渴”。阿里和京东作为电商当之无愧的代表,观点不一形成鲜明的对照。对于这部经过多方博弈的《电商法》将带来哪儿改变,其背后有着怎样的阈值?个人网店卖家登记:动了谁的奶酪?“电商不是法外之地,相当多所谓的个人网店都是成规模的公司化运作,而且享受到了比实体店更特殊的超级待遇,比如:可以无照经营、可以不缴纳税收、可以无固定经营场所……这些特殊待遇背后就是竞争的不公平和对实体经济的事实伤害”,在去年两会期间,刘强东在国税总局座谈会上,发了一腔“税腑之言”,话锋直指电商平台上的小微企业。期间,炮轰电商纳税问题的还有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王填表示,中国零售业已经进入新零售阶段,线上线下将会高度融合,电商公平纳税(尤其是C2C电商)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阶段,以便营造实体和电商公平竞争的环境。电商纳税问题,个人网店等中小微企业是否要纳入登记范围,是否推进线上线下平等问题的呼声越来越高,这也是电商法最具争议的部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电商法起草组副组长尹中卿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电商法争论比较多的就是第十条。“从草稿、调研,一直到四审都有意见。”电商相对于传统商家,政策上对待上确实有一定的不公平,但是,政策调整如何把握阈值显得至关重要。此次,电商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包括自然人在内的电商经营者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税务登记。从最终条文来看,立法者的思路依然是登记为原则,不登记为例外。其中也留了一个缺口,那就是三审稿中将“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也纳入例外情形的范畴。从市场主体登记的内容来看,应是放宽,对于广大的自然人卖家及相应的电商平台,增加例外情形,减轻了登记义务,应是利好。再就是,电商法在市场主体登记放宽的同时,又明确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个人卖家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必须办理税务登记。由此可见,本着线上线下相一致的原则,电商立法对此持肯定态度。此次,电商法推翻了2008年《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中,免除自然人网店工商登记义务的规定。而政策一出台,对C2C模式的淘宝影响不可谓不大。阿里系电商模式是平台模式,如果按照淘宝2017年4.82万亿的GMV来计算,按照17%的增值税来计算,淘宝卖家需上交8194亿的税收。据业内人士透露,按照即将实施的电商法案,对于电商经营者中个人网店、微商等放宽登记主体的规定来看,至少有10%的淘宝卖家受到影响。相当于上百万个人淘宝卖家将和线下经营者一样,按照经营纳税流程依法进行登记纳税。尽管仍然留了一个“零星小额”的例外缺口,但电商法并没有规定“零星小额”的额度究竟是多少,标准十分模糊,后续仍需配套规范来明确具体标准。所以,不难看出为何以自营为主的京东对电商法的有不同的诉求。“一刀切地要求自然人网店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是不合理的,因此立法作了除外安排。需要提示的是,依法可以不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商经营者,并不代表不适用电商法。”一位资深分析师表示。电商法明确了电商经营者作为纳税主体,赋有纳税义务。同时,国家为了保护弱小企业、促进市场竞争、提升创新能力,规定了电商经营者可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硬币总有两面性,相应的优惠也只能适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数据:平台共治的内核此次电商法作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基础的法律框架,涉及的面比较广,有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合同、快递物流、电子支付等在电商中比较典型的问题,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此次电商法有对未来平台共治的前瞻性引导。在电商法中指出,国家未来将采取措施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电商经营者依法利用公共数据。此次电商法在8月27日的四审,也正恰逢滴滴“乐清惨案”的档口,在滴滴顺风车业务下线整改期间,相关部委对滴滴的数据接入进行了相应的通报和监督接入。建立基础信息共享和上报制度可谓实现平台共治的一个可行路径。出租车司机杀人,不会去找出租车司机,那是因为所有出租车信息在当地公安局有备案的。而滴滴司机的信息,如果能和公安联网,共享上报,这次乐清事件的解决结果或许不一样。基础商业信息必须上报,好比住房子警察要登记信息一样,这是国家维持基本秩序的需要。如果公安局掌握这部分信息,相信滴滴司机作案以后,不至于在锁定上延误黄金时间。据相关报道了解到,地方交通部门与滴滴公司围绕不合规网约车监管进行了一场长达一年的数据拉锯战。一位地方交通监管部门相关人士曾经描述了这一监管的难度,其中一个难度源头即为数据的缺乏。该监管人士所在的城市从今年5月开始对不合规网约车进行了一轮整治,但是在整治过程中,需要平台方提报数据,在有效数据进入政府监管平台后,大量不合规的网约车将会成为重要的监管目标——多个城市交通管理者已经在约谈中要求滴滴限期清退平台上不合规的网约车。“一开始,我们当时要求滴滴在既定时间内清退若干车辆,并且按日上报清退车辆的数据;后来我们改变策略,要求滴滴每日上报剩余车辆的数据,如果我们发现运营的网约车不在滴滴上报的车辆中,我们就会罚款,最终累计罚款超过40万。”该人士透露。数据被互联网企业视为极为重要的竞争力。京东、阿里一直标榜自己为科技公司,是商业基础设施的提供者,其底气便来源于数据。程维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被问及关于无人驾驶领域的竞争时,提及滴滴的优势之一即为数据,在程维看来滴滴平台有2100万车辆,其他无人驾驶竞争者均没有如此大的车队帮他们进行数据收集。滴滴智慧交通首席科学家刘向宏在2018年的一次论坛中曾经介绍滴滴每日处理的定位数据达到了106TB(1TB为1024GB)。数据同样是当前互联网立法中必然涉及的内容。电商法也不例外。电商法明确规定了电商平台需向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报送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税务相关信息。同时,还需要按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数据信息。此外,平台还需积极履行提示经营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税务登记的义务。无论是数据主动报送还是被动的提供,对于电商平台都是不小的压力和负担。但它的积极意义也不容忽视。从监管角度而言,便于登记和税收制度的落地。无论是市场监管部门,还是税务部门,要履行登记和收税的监管职责的前提是掌握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只有赋予平台及时报送或者提供相关信息的法定义务,上述目的才可能实现,登记和收税的相应规定也才有可能落到实处。整体看,市场主体登记、税务登记、数据报送、数据提供,四大核心义务,全面系统,互为补充,为电商平台编织了一个巨大的法律规制网。相应责任:折中阈值在对于平台责任认定上,从“连带责任”到“补充责任”再到“相应的责任”上几经改动。相较于三审稿,我们看到《电商法(草案)》有了重要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是将平台经营者的“连带责任”修改为“补充责任”条,以及对“平台经营者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对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处罚上限做了明显提高。从“连带”到“补充”,多位学者直言,这两个字的变化将深刻改变平台的利益格局。然而,在四审稿中,中国消费者协会于8月29日发表措辞严厉的声明称,这两个字的修改将很大程度上减轻电商平台的责任,使得电子商务法有严重隐患,希望能够改回“连带责任”。不同的声音出自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持召开的“电子商务法三审稿立法建议”研讨会上,美团研究院院长张腾质疑:“第37条的规定是否意味着,滴滴要变成出租车公司,美团要变成餐厅、酒店等公司?给平台加了很多安全保障的义务,逼迫着这些平台为了实现这种义务,变成一个个线下实体,这和互联网发展的初衷是完全违背的。”因而,电商法最终确定“相应责任”做了折中处理。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说,未来争议解决中,如果特别法有所规定就从其规定,否则需要法院依据平台的过错、责任性质和份额等具体认定,可以理解为更有弹性和灵活性。平台责任的加减法争议,也体现在其他立法细节中。2016年以来,不少新增法条都对社会热点问题作出回应,比如“共享经济下的押金退还问题”,剑指“大数据杀熟”的个性推荐条款等,都旨在加重平台责任。可是,伴随电商蓬勃发展而来的问题亟需法律在监管上给予风险提示和引导。对于实体和线上的权责之争也是一个需要平衡的问题。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就表示,实体企业承担大量责任,电商平台不应特殊。网上购物已经成为消费者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产品和质量也成为消费者诟病平台最突出的问题。立法应该参照对实体零售企业的管理,强化平台主体责任,而不是避重就轻。这对于维护消费者利益,抑制假冒伪劣和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鼓励实体经济改进产品质量,推动供给侧改革的推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部分平台利用灰色地带,漠视现有法律法规,挑战社会道德底线,对于社会和消费价值观的负面导向不容忽视。很多百货,购物中心和超市也是平台型企业,多年来,实体企业在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承担了大量责任,也努力消除了诸多隐患,这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电商平台不应特殊。电商法具有平台安全审核的义务,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平台责任阈值需要周全设计,考虑面和辐射面需要不断地补充和调试。所以,首部《电子商务法》问世,意味着全面电子商务的时代已经到来,它后续的发展与进步,都将更加稳健与成熟。当前不规范、不正当的“野蛮生长”时代也必将终结,许多企业特别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将承担起让整个电子商务生态更加健康的重任。
一起惠2018-09-08 10:06:09608 次
8月31日消息,一起惠获悉,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本法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据法规总则介绍,本法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值得注意的是,法规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8年8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第五章电子商务促进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第三条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第四条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第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的部门职责划分。第七条国家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协同管理体系,推动形成有关部门、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的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第八条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按照本组织章程开展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监督、引导本行业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九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本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第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第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第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第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第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第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第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第二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第二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第二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依照其规定。第二十五条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第二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二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二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非经营用户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节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第二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存在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证其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第三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三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第三十六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应当及时公示。第三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不得误导消费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其标记为自营的业务依法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第四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第四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第四十二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三条平台内经营者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第四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及时公示收到的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通知、声明及处理结果。第四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六条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四十七条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第四十八条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在电子商务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第四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第五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用户订立合同的步骤、注意事项、下载方法等事项,并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证用户在提交订单前可以更正输入错误。第五十一条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五十二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同时,可以接受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委托提供代收货款服务。第五十三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支付价款。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应当遵守国家规定,告知用户电子支付服务的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相关风险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不得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确保电子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跟踪稽核和不可篡改。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三年的交易记录。第五十四条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支付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用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用户在发出支付指令前,应当核对支付指令所包含的金额、收款人等完整信息。支付指令发生错误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纠正。造成用户损失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支付错误非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第五十六条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完成电子支付后,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用户提供符合约定方式的确认支付的信息。第五十七条用户应当妥善保管交易密码、电子签名数据等安全工具。用户发现安全工具遗失、被盗用或者未经授权的支付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经授权的支付造成的损失,由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承担;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未经授权的支付是因用户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责任。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发现支付指令未经授权,或者收到用户支付指令未经授权的通知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责任。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第五十八条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第五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第六十条电子商务争议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第六十一条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第六十二条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因电子商务经营者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前述资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根据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地解决当事人的争议。第五章电子商务促进第六十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第六十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推动绿色包装、仓储、运输,促进电子商务绿色发展。第六十六条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物流网络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加强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第六十七条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应用,支持电子商务与各产业融合发展。第六十八条国家促进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互联网技术应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发挥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第六十九条国家维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保护电子商务用户信息,鼓励电子商务数据开发应用,保障电子商务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利用公共数据。第七十条国家支持依法设立的信用评价机构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向社会提供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服务。第七十一条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第七十二条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应当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申报、纳税、检验检疫等环节的综合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优化监管流程,推动实现信息共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高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和监管效率。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凭电子单证向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七十三条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流合作,参与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的制定,促进电子签名、电子身份等国际互认。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跨境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机制。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七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销售、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服务,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信息提供义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或者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七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二)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电子商务的有关信息的;(三)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违反前款规定的平台内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搜索结果,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搭售商品、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向消费者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或者不及时退还押金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条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保障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八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验、登记义务的;(二)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的;(三)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违法情形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或者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八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二)修改交易规则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公示修改内容,或者阻止平台内经营者退出的;(三)未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的;(四)未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对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未显著标明“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第八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或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由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第八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第八十七条依法负有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职责中所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八十九条本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起惠2018-09-03 08:59:24367 次
退换货原因:1.商品质量问题。2.7日内在商品(含附件)完好前提下申请无理由退货,特殊规则以商品详情页介绍为准。注意事项1.不符合无理由退货条件:1)包装含防伪码的商品防伪码一经刮开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2)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适宜退货,在商品页面标注“不支持无理由退货”并经您在购买时确认的商品;2.为避免化妆品使用后,发生过敏现象,请在使用前进行局部试用;如已发生过敏情况,请您及时就医并停用商品;3.商品销售页面明确标示商品保质期将到期、外包装有损坏或产品有瑕疵的,不能再以此为由要求退货;4.如办理退货,请将说明书、发票、包装、商品一并返回我们办理退换货手续。温馨提示:化妆品的使用效果会因肤质、年龄、季节、气候、使用方法以及配套产品等的不同而效果不一,因此,介绍的功能及使用效果仅供参考,如果您对商品细节有任何疑问,请在订购前与品牌方联系并详细确认。
一起惠2018-08-30 13:45:08368 次
按照国家工信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苏宁互联严格按照实名制业务办理规定执行,客户在入网时需填写正确、真实的身份信息,并且需本人签收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如购买馈赠他人,需按照实名制业务办理规定执行,登记实际使用者身份证信息、受赠者本人签收并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一起惠2018-08-24 10:34:21685 次
8月14日消息,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提及,2018年底前将实现统一申报单证、作业系统、风险研判、指令下达、现场执法,实现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五年内压缩一半。同时,力争在2019年底前将“单一窗口”功能全部覆盖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为通知原文:2018年修订形成并全面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实现清单事项网上公开便捷查询。2019年建立实时和定期调整相结合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清单代码体系。(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负责)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五年内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一半。(海关总署负责)主要措施:(1)推进海关、检验检疫业务全面融合,2018年底前实现统一申报单证、统一作业系统、统一风险研判、统一指令下达、统一现场执法,实现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五年内压缩一半。(海关总署负责)(2)进一步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单一窗口”功能覆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相关区域。加大“单一窗口”推广应用力度,2018年底前主要申报业务应用率达70%,力争2019年底前达100%,2020年底前实现国际贸易进出口业务全部通过“单一窗口”办理。(海关总署负责)
一起惠2018-08-16 09:16:56344 次
使用企业网银付款有多个前置条件,请一一检查是否都符合:(1)企业网银都需要两个盾,一个制单盾,一个复核盾,这两个盾对应的商户名称必须匹配(2)复核盾必须要有管理员权限,否则无法复核。可在银行办理时设置也可自己在银行官网设置,具体流程请参照各银行要求(3)需开通B2B电子商务支付功能,否则无法进行企业网银交易;(4)下单操作之前要去银行网站下载、安装控件(按银行网站提示操作)
一起惠2018-08-14 10:50:37426 次
客户在接受商品订购与送货的同时,有义务遵守以下交易条款。您在京东下订单之前或接受京东送货之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条款:1.订购的商品价格以您下订单时京东网上价格为准。2.请清楚准确地填写您的真实姓名、送货地址及联系方式。因如下情况造成订单延迟或无法配送等,京东将不承担责任:A.客户提供错误信息和不详细的地址;B.货物送达无人签收,由此造成的重复配送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的后果;C.不可抗力,例如:自然灾害、交通戒严、突发战争等。3.安全性:无论您是电话订购商品或是网络订购商品,我们会保证交易信息的安全,并由京东授权的员工处理您的订单。4.隐私权:京东尊重您的隐私权,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会将您的个人和订单信息出售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国家司法机关调取除外)。我们从网站上或电话中得到的所有客户信息仅用来处理您的相关订单。5.免责:如因不可抗力或其它京东无法控制的原因使京东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京东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6.客户监督:京东希望通过不懈努力,为客户提供最佳服务,京东在给客户提供服务的全过程中接受客户的监督。7.争议处理:如果客户与京东之间发生任何争议,可依据当时双方所认定的协议及相关法律进行解决。特殊说明:1.京东所服务的客户为以终端消费为目的的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团体,不包括经销商,如发现经销商购物,京东将拒绝为其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经销商自行承担。2.如果一个ID帐号在一个月内有过1次以上或一年内有过3次以上(不含本数),因非因京东原因导致拒收京东配送的商品,京东将从相应的ID帐户里按每单扣除500个京豆做为运费补偿。即一个用户一个月内,如果拒收次数超过一次,第一次拒收的订单不扣除京豆,第二次及以上拒收的订单,每单扣除500京豆;一个用户一年内,如果拒收次数超过三次,前三次拒收的订单不扣除京豆,(其中若存在一个月内有过1次以上的情况,按照以上规定操作)第四次及以上拒收的订单,每单扣除500京豆时间计算方法为:成功提交订单后向前推算30天为一个月,成功提交订单后向前推算365天为一年,不以自然月和自然年计算。京东承诺:1.我们秉承质优价低、放心满意的销售理念为您服务。我们所出售的商品均为正品行货,与您亲临商场选购的商品一样享受相同的质量保证;含有质量保证书的商品按照保证书的承诺执行,其它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我们承诺在运输“保价费”上永久免费,在配送环节上承担保险费用,运输过程的风险一律由京东承担,客户收到货物如果有损坏、遗失等情形,只要当场提出声明,并进行相关举证,京东将按照正常售后退换货程序予以先行处理。3.我们承诺通过我司提供的网上支付平台支付,为客户承担全额手续费,但由于客户原因取消正常状态下的订单要求款项返还时(做京东帐户余额除外),则由客户承担相关手续费;货物打包不收取任何包装费。特别提示:1.如您购买的商品在规定时间内出现国家法律所规定的性能故障或商品质量问题,需要返修/退换货时,请您在我的京东提交返修/退换货申请,申请单审核通过后,按照提示信息将物品以普通快递(请别使用到付)的方式寄回京东或卖家售后,相关的邮寄运费将以京东余额的形式返还到您的京东账户中。如未提交返修/退换货申请或未通过审核而将商品寄回,则京东或卖家有权拒绝您的相关申请。具体详情可参见售后政策中的售后服务流程>>2.我们保证出货时商品外包装的完好无缺。请您在收到货物时当场仔细检查发票及货品与送货单的商品是否一致,如果发现商品缺少或已破损等情况,请当场即配送人员还在现场时与我司客服部联系;如果发现邮寄包装破损,货物在运输途中破损等情况,请当场指出并拒收,拒收后请致电我司客服,如您已签收或他人代为签收,则视为商品外包装,商品数量及内容无误,我司将无法受理。电子类商品如手机、相机、笔记本等有原厂包装、标签的3C产品,可以打开原厂包装,但不能安装电池开机启动,不能通电、过水、插入卡槽。请您在确认外观无损的情况下确认收货,如确认收货后,发现外观问题将无法办理。
一起惠2018-08-13 09:57:24390 次
如果您拒收了,商品将退回国内指定仓库,经售后人员与您联系确认后,您可以联系客服人员办理退款
一起惠2018-08-10 09:37:35217 次
我们会第一时间为您办理退款,具体退款时间参见退款说明
一起惠2018-08-10 09:36:59248 次
一般情况下,自您收到问题商品之日起7天内为您处理完成,各付款方式退款时间请查阅退款说明
一起惠2018-08-10 09:36:11306 次
具体退货标准退货类型情况分类补充说明质量问题出具检测报告或经品牌方确认属于质量问题的证明文件原件退货邮费,由网易考拉承担商品溢漏损失缺发商品在物流过程中形成损坏、溢漏、破损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情况,经售后核实属实必须提供实物图片信息以便售后保证处理时效退货邮费,由网易考拉承担商品完好未拆封经客服确认,因用户个人原因产生的退货必须提供实物图片信息以便售后保证处理时效购买和寄回邮费,由客户个人承担注:用户确认收货后,在明确非客户责任的前提下,客户可以提交退货申请。非客户责任一般是指非因客户原因导致的诸如:物流环节造成的破损溢漏、商品本身质量问题、仓库错发缺发、与前台页面信息描述完全不符等情形;对组合出售的商品,仅对满足上述退货标准的单件或多件商品提供退货服务,不扩展至组合全部商品;使用优惠券或参加满返活动等优惠购买商品发生退货,按您所支付的实际金额进行比例换算,再进行退货结算。(所获得/享受的优惠指:整单商品享受的满额减的金额;单品享受的满额抵用的金额。)完整订单退货时,现金券可退(因退货导致优惠券失效的不退),满减券不退。特别说明,以下情况不予办理退货:商品详情页上特殊说明处已说明“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非质量及发货问题,不支持退货;任何非网易考拉出售的商品不予退货;含防伪码商品,防伪码涂层一经刮开或涂改不予退货;含防伪标签商品,防伪标签一经撕损或改动不予退货;3C数码类产品序列号与出库商品不一致不予退货;以及其他无法判断是否由网易考拉售出的商品不予退货;商品页面明确告知属临保商品的不予退货;因客户擅自改动商品导致的质量问题不予退货;附件、保修卡等缺失或无法与主品匹配的商品不予退货;网页商品图片及信息仅供参考,因拍摄灯光及不同显示器色差等问题可能造成实物与网页宣传图片存在色差,不属于质量问题,不予退货;由于顾客个人能力或使用环境与商品属性存在差异而产生的顾客误报退货原因,不予退货;其他依据法律或本规则细则规定不支持退货的商品不予退货。
一起惠2018-08-08 10:05:26491 次
“这个消息对于我来说也很突然,我入职刚一个月。”一名正在办理离职手续的邻家员工告诉《中国企业家》杂志。对于绝大多数员工来说,邻家的倒下过于突然,“我们前一天还在正常运营中”。8月3日,记者走访邻里家(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发现,与之前各大媒体所报道的不同,除不断有员工前来办理离职手续外,出现在办公现场更多的是全时、苏宁小店等不同企业的招聘人员,与此同时,各招聘广告也早已贴满了邻家的LOGO形象墙。现场一名邻里家同行的HR吴俊(化名)告诉记者,8月2日上午,场面还一度“热闹”,办公室坐满了前来“讨说法”的供应商与被迫辞职的员工,“今天上午(8月3日)还比较乱,不过逐渐就恢复了秩序”。8月3日晚间,“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微信公众号也同时发文,称协会已对邻家便利店近日出现的情况高度关注。文中表示,此次关店系邻家唯一出资方善林金融受上海警方调查,资金账户被冻结,无法继续注资,同时邻家受供应商诉讼,账号资金已被冻结所致。此外,协会认为此次事件属于个例,并不会影响便利店行业的发展,同时组织北京市便利店企业商讨协助。据悉,好邻居、全时、7-Eleven北京、罗森北京、超市发、便利蜂、苏宁小店等多家企业皆表示愿意吸纳因邻家解散赋闲的门店员工。而据《中国企业家》了解,苏宁小店8月份将在北京开设60家门店,目前60家门店都已进入装修阶段,有大量人员招聘需求。目前,北京邻家便利店的门店基本都处于停业状态。员工“维权”仍在继续据吴俊了解,邻家便利店的员工分为三类,除有五险一金待遇的正式员工外,还有由邻家方聘用的“小时工”以及由第三方聘用的“管培生”,而就算是“管培生”,也经过邻家的正式培训,并承诺三个月后正式转正。8月2日,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由于邻里家公司的银行账户已全部被冻结,预计不能顺利发放7月员工工资”。该报道称,邻家的员工在办理完离职后,会得到一份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这份文件代表员工离职的责任在于公司,属于被动离职,之后员工可以拿着这份文件去申请仲裁从而争取到赔偿,公司现在能做的只有这么多。8月3日,《中国企业家》走访发现,办公室各会议室已结束“水泄不通”的局面,第二会议室还成为全时便利店的招聘“标间”,现场更多未散去的,是与邻家合作的、通过第三方招聘外包人员的。记者现场了解到,因没有签署相关合同,大部分外包员工对于自己能否顺利拿到所拖欠工资表示担忧。“虽然考勤记录已有统计,但我们并没有与邻家或是第三方公司签署过劳动合同,这件事让我们吃一堑长一智,但我们培训是在邻家总部,之后很快在门店上岗,所做的工作也与正式员工无二,所以起初非常放心”,邻家一位“管培生”周铭(化名)告诉记者。而从周铭提供的“三方关系确认书”来看,邻家的外包方为寰球亿人(北京)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该公司的确于2018年3月发布数条24小时便利店的招聘信息。此外,有外包员工向记者透露,包括寰球亿人在内,邻家便利店还另与其它俩家外包公司有合作。目前,三家外包公司已委托相关人员就此事宜与邻家方面进行沟通,其中有考勤记录的70余位“管培生”,每位员工所欠工资从一千到几千元不等。“不过现在还没有给出结果,我们只能选择相信邻家。”周铭告诉记者。实际上在绝大部分员工看来,邻家的运营一直做的不错,很多门店的日流水也较为可观,而大部分媒体对于该事件的态度也是“惋惜”的,一名业内人士曾向《中国企业家》表示,在他看来,邻家的现任CEO王磊也是受害者之一。截至发稿前,王磊未对媒体做出回应。邻家做错了什么?一方面是邻家的轰然倒塌,另一方面其他便利店品牌仍在不断扩张。正因此,各大品牌都将目光投向邻家遗留的大量人力与门店资源。“这几天邻家的破产引起一阵惋惜”,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中国企业家》,但“实际上除非是超级有耐心、钱特别多的股东,不然像邻家这样的公司早晚会出问题。”资料显示,邻家便利店成立于2015年5月5日,为早前7-Eleven北京高管王紫创立,后因与投资方产生分歧,王紫带领团队转而创立便利蜂。也就是说,自成立以来,邻家就自带7-Eleven的影子,邻家早期更是被媒体冠为“最像7-Eleven”的本土品牌。便利店是舶来品,单纯依靠经验经营很难实现规模化,尤其是在中国市场,市场层级分明,且就算是一个城市,也存在“江南、江北”消费者口味、需求不同的情况。就算是有一定威望的从业人员,对于便利店行业本身,也从未表现得过于乐观。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2018中国便利店报告》显示,便利店的运营成本正在快速上升,其主要原因是高昂租金与人工费用,而随着新零售概念的提出,更多电商巨头转战线下,被资本搅热的行业更容易出现泡沫。资本都愿意投资新奇的项目,但是便利店行业本身并不性感。在一些投资人看来,便利店行业的技术革命还远远不够,阿里、腾讯等巨头都希望能够借助数据赋能提升整个行业的效率,但就算是盒马鲜生,也仍然存在各种问题。“在打破技术壁垒的同时,首先要解决的还是生存”,从业者必须在规模效应与成本之间寻求平衡,也必须在“新零售”的大环境下,选择更经济的运营模式。早前,零售专家鲍跃忠曾表示,一个便利店品牌,如果能够做到1/3的店面盈利,1/3的店面持平,1/3的店面轻微亏损,就已经是非常正常的状态了。
一起惠2018-08-06 10:30:53485 次
这几天,相信大家已经被“8月起,一批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刷屏了,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无疑是“微信信用卡还款要收手续费了”。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有不少网友表示,将转而选择支付宝或者银行App信用卡还款。此项收费会否使腾讯大量用户分流?专家分析表示,与同类第三方支付平台相比,腾讯并未在信用卡还款功能上做太多宣传推广,用户流失的可能性不大。今起微信信用卡还款将收费7月1日,微信发布公告宣布,自2018年8月1日起,除了理财通铂金、黄金会员以及“爱定投计划”固定转入500元以上的用户可享受免费还款服务外,所有理财通用户的每笔信用卡还款都将被收取0.1%的费用,最低0.1元钱。微信钱包界面对此,微信方面解释称,每一笔还款背后都会产生支付通道手续费,为了使广大用户享受部分免费的产品体验,腾讯财付通一直在投入成本进行手续费补贴。近年来,随着信用卡还款业务的快速发展,通道手续费成本也在迅猛增长。事实上,这并不是微信第一次调整收费规则。早在去年12月1日,微信就对该业务进行了收费调整,对每个自然月累计还款额超出5000元的部分按0.1%进行收费,但当时很多用户对此新规没有产生多大反应。腾讯一季报披露数据显示,目前微信用户数已经突破10亿,达10.4亿。而当中有多少人会用信用卡还款这个功能呢?企鹅智酷发布的报告显示,有13.6%的用户会使用信用卡还款。据此测算,至少1亿以上用户会受到影响。也就是说,10个用户里大概率有1个人使用此功能。得知微信信用卡还款要开始收费,不少人一开始有些懵,尤其看到“铂金”“黄金”更是一头雾水,这说的可不是王者荣耀的段位,而是理财通的会员划分标准。去年理财通上线会员等级制度,共分为普通会员、白金会员、铂金会员和黄金会员四个等级。而会员等级由又“理财值”决定,需要通过资金量、资金持有的时长以及完成任务的情况来决定。以理财值区间为准,四个会员等级分别为:铂金会员:理财值≥50万;黄金会员:理财值10万~50万(不含50万);白银会员:理财值1万~10万(不含10万);普通会员:理财值1~1万(不含1万);也就是说,若想继续享受微信信用卡还款免手续费,除了使用“爱定投计划”固定转入500元以上的用户以外,需要通过腾讯理财通购买至少10万元的理财产品。影响大不大?评论尬Skr人与两年前微信宣布提现收费舆论几乎“一边倒”的现象不同,中新经纬客户端通过采访和梳理网络主流观点发现,对于此次微信调整收费的评论呈现两极化。部分人认为,因不使用微信信用卡还款功能而对自己影响不大;但也有使用该功能的网友表示,在银行App等还款功能不收取费用的情况下,自己多花钱并不划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发现,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表示,从未使用过微信信用卡还款功能。“怎么在微信上还款?没用过啊!”在北京一家外贸公司上班的康晨(化名)表示,他都是在建行APP上直接还款,并且还是经过提示才知道有微信信用卡还款功能。林静(化名)目前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在谈到为何不使用微信还款时,她表示,由于工资卡统一是在招行办理的,所以用招商银行掌上生活app直接还款很方便。此外,一位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也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我一般都用支付宝还款。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不能进行各类投资,我所有的积蓄都会存在余额宝里做理财,所以基本所有的支付还款都会用支付宝完成。”当然,在腾讯宣布此项收费后,网络上也有一些不淡定的网友发声,场面一度尬Skr人:@Py秦二爷:不好意思和我无关,我用的是支付宝。@废掉的一颗葱:原来好像多少内不用,现在全面收费了。挺好,该现金现金,该网银网银,该信用卡信用卡。@猫的夏目和我的你:以后直接用银行App转账还款,啥费用都没有!@沙特4297:手机网银免费转账,为啥要花这个钱?还有一位网友吐槽:“这个月我信用卡刷了2万多,如果用微信还款的话,就要支付20多块钱的手续费。”他说,20多块钱够我吃一顿外卖了,花这点钱来还信用卡,还不如直接转到支付宝来还。查询支付宝官网发现,支付宝信用卡还款确是不收手续费的。支付宝官方介绍,目前,通过支付宝电脑端为自己还款免费,为他人还款则需要支付0.2%的手续费,最低每笔2元,最高25元。同时,银行App直接还款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以工行融e联App为例,点击“信用卡”一栏选择立即还款即可。专家:腾讯不怕被分流两年前微信宣布提现收费动了所有用户的“奶酪”,这次的信用卡还款收费波及面较小却还是引发了一些争议,转而投入支付宝怀抱的声音也越来越多。微信是否考虑过这些影响?难道不怕被其他平台分流吗?独立电信分析师付亮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腾讯希望让资金更多在自有体系内流通,而减少投入大量成本支出。而微信信用卡还款收费最直接原因就是支付通道费太过高昂。需指出的是,自打央行实施“断直连”后,用户通过微信给信用卡还款,是通过腾讯财付通发起转账交易,然后再通过网联转账到银行处理的。特别是通过一家银行的储蓄卡给另一家银行的信用卡还款(交易过程来看,是跨行转账服务),银行会向腾讯收取通道费,正如腾讯方面所言,其“一直在投入成本进行手续费补贴”。单从个体用户来看,这个费用并不高,但摊在腾讯身上就是一笔大钱。数据显示,微信财付通的用户已经达到8亿以上,结合央行去年的数据来看,国内信用卡信贷总额为5.56万亿元,其中绝大多数都采用移动支付还款(主要是微信和支付宝),即使抛开其他还款方式来计算,微信可能会承担几十亿的通道费用。此前,亦有业内分析人士对媒体表示,微信支付因为其强社交属性,支付用户数、交易额已经稳定,这也坚定了微信要收费的底气和信心,已经不害怕用户流失。“通过收费和减免激励等方式,既降低微信支付团队运营成本,又通过差异化服务、引流到理财投资服务中,让微信生态内的老用户离不开。”该分析人士称。同时,付亮也指出,“与阿里巴巴、京东相比,腾讯在信用卡还款功能上投入的宣传并不大,也不存在所谓用户流失的说法。”在他看来,所谓使用“微信信用卡还款功能用户达1亿以上”的说法不一定准确,实际用户数可能要远远少于1亿,因为还有大量不使用微信支付功能的用户被算在内了。
一起惠2018-08-01 09:52:53445 次
当网易考拉签收快件后,确认物品保存良好且不影响二次销售,后续将由客服为您办理退款。网易考拉签收快件不作为是否退款的凭证。
一起惠2018-07-23 11:08:51355 次
如果您拒收了,商品将退回国内指定仓库,经售后人员与您联系确认后,您可以联系客服人员办理退款
一起惠2018-07-23 11:07:45237 次
自商品售出之日(以实际收货日期为准)起7日内可以退换货,15日内可以换货,您可在线提交返修/退换申请办理退换货事宜。具体退换货标准如下:本售后总则不适用闪购商品、海外购商品;退货时请保持主商品完好,附件齐全,并将商品的赠品一并返回;退换类别具体描述是否支持7天(含)内退换货是否支持15天(含)内换货是否收取返回运费备注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功能性故障或商品质量问题经由生产厂家指定或特约售后服务中心检测确认,并出具检测报告或经第三方卖家售后确认属于商品质量问题。是是否当地无检测条件的请联系第三方卖家客服处理。到货物流损、缺件或商品描述与网站不符等京东原因物流损指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漏液、破碎、性能故障,经售后人员核查情况属实。缺件指商品原装配件缺失。是是否京东审核期间可能需要快递人员证明或要求您提供实物照片等,以便第三方卖家售后快速做出判断并及时处理。其他原因除以上两种原因之外,如个人原因导致的退换货,在保证商品完好的前提下。是否是由客户承担商品返回第三方卖家的运费。
一起惠2018-07-20 13:14:08432 次
京东承诺符合以下情况,自客户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以退货,15日内可以换货,客户可在线提交返修申请办理退换货事宜。具体退换货标准如下:退换类别具体描述是否支持7天(含)内退货是否支持15天(含)内换货是否收取返回运费备注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功能性故障或商品质量问题经由生产厂家指定或特约售后服务中心检测确认,并出具检测报告或经京东售后确认属于商品质量问题是是否当地无检测条件的请联系京东售后处理到货物流损、缺件或商品描述与网站不符物流损指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漏液、破碎、性能故障,于收到货后24小时内反馈,经核查情况属实。缺件指商品原装配件缺失。是否否京东审核期间可能需要快递人员证明或要求您提供实物照片等,以便快速做出判断并处理。其他原因除以上两种原因之外,如个人原因导致的退换货,在商品完好、附件齐全的前提下。是(夺宝岛售出商品、有标注不支持无理由退货的情况除外)否是(京享值≥20000每月3次免费上门取件服务、PLUS会员不限次免运费)由您承担商品返回京东的运费取件收费标准。PLUS会员客户免运费运费标准。退换货运费常见问题
一起惠2018-07-20 13:13:14449 次
41-60/269 记录3/14 页首页上一页1234567...14下一页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