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
【一起惠讯】4月21日消息,有数据显示,法国、美国、西班牙、意大利是外贸B2C米兰网(Milanoo.com)主要的流量来源国,其中,法国以近30%的流量占比成为米兰网最大的市场。根据网站监测平台SimilarWeb的数据,最近三个月,米兰网的五大流量来源国分别为法国、美国、西班牙、意大利以及保加利亚。其中,来自法国的流量占比为27.46%,来自美国的流量占18.84%,来自西班牙的流量占10.99%。同时,alexa的监测数据也显示,近期,Milanoo.com来自法国的网站访问比例最大,占到21.7%,其次是西班牙7.6%、美国7.4%、意大利5.1%。一起惠获悉,米兰网自2008年上线以来,一直主打欧美市场,以时尚服饰、婚纱礼服、动漫、cosplay等为主营产品线。今年3月,米兰网进行改版,主站Milanoo更突出“时尚”元素,并在调整产品类目划分的基础上加强了时尚服饰产品线。而从公司的投入方向来看,今后的发力市场也更加清晰,法国成为了重心。为了进一步深入法国市场,从去年到今天,米兰网在法国做了多方面的努力,除了品牌和产品的推广外,还积极入驻了法国马恩河谷项目、入驻中法经贸合作区等。此外,米兰网还透露将于今年在法国开设首个实体店,目前项目正在筹备中。
【编者按】跨境电商产品中,眼镜是一个特殊的品类,虽然利润高,但供应链门槛也非常高。像定制化的近视、远视、老花等功能镜对专业度和服务的要求都不同于一般产品,因此,很少有人能从这个细分市场分到一杯羹。蒲尚科技是一个专门做眼镜跨境电商的成功案例,去年其销售额达到2000多万欧元,今年的目标是4000万欧元。短短两年时间,增长翻番,不得不让人对其跨境生意感到好奇。多个自建网站并行主打欧美市场蒲尚科技从2012年开始做眼镜产品跨境电商,公司总部位于天津,并在上海成立了镜片加工团队,也在北美和欧洲多国设立了运营团队。为了体现专业性,蒲尚科技同时运营着多个网站,针对不同国家市场推出不同语种的网站。公司总经理杨理明谈道:“眼镜这个品类更适合做自建网站,去第三方平台开店很难,因为做不了定制化产品,只能卖镜框、太阳镜。而眼镜最大的利润在镜片,十几块钱的镜片能卖几十美金。”一起惠了解到,蒲尚科技在英、法、德等西欧国家均设有分公司,美国由于横跨东西海岸,管理难度大,则与第三方服务商合作,采取“先吃欧洲,再吃美国”的发展策略。对于眼镜电商来说,消费者从线下到线上的购物习惯需要引导和培养,因此,蒲尚科技选择专注欧美市场,暂不涉足中东、俄罗斯、南美等地。正如杨理明所说,目前其处于品牌积累期,需要找到有一定基础、消费者接受度更高、市场成熟度更高的地方去切入。“去中国化”策略开发多个品牌杨理明告诉一起惠,欧美眼镜消费与国内不一样,验光和配镜分开,实体店的眼镜价格贵得吓人,一副非品牌类的眼镜在美国卖400美元,在欧洲卖300欧元。而蒲尚科技的客单价在美国约为90至100美金,在欧洲约为80欧元。这就成为了蒲尚科技打入欧美市场的契机。“欧美的眼镜主要是贵在人工上,而不是产品本身,我们就在人工费上省下一大笔,而且产品成本也更低,这样就获得了很大的价格优势。”杨理明指出。目前,蒲尚科技旗下总共有三个成熟的品牌:一个是针对白领、商务人士的高端品牌,一个是针对年轻人的潮牌,另一个则是针对中老年人的品牌。其采取“去中国化”的品牌路线,即所有产品从中国到国外后,由当地员工重新策划、设计、包装,完全掩盖“中国制造”的痕迹,以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消费者到网站配镜需拍照上传验光单,或填写验光信息及医生证明,网站将严格按照流程打电话向医生确认。这不仅是其打造品牌、加强口碑传播的途径,也是联合当地医生铺开销售网络的渠道。蒲尚科技将医生发展为“中介”,让医生给消费者推荐产品,一方面给予医生一定的销售提成,另一方面通过医生给予消费者优惠券、折扣券之类的好处,达到两全其美的效果。自建海外仓产品和服务本土化蒲尚科技在各个市场基本上都是自建海外仓或跟第三方仓储公司合作。杨理明表示,对眼镜产品来说,建海外仓的成本低,一间屋子就能装很多产品。因此,海外仓对其来说十分有利,不仅可以节省物流时间,也方便产品的本土化加工。“公司会根据产品的成本和定位去找不同的工厂做生产,主要是在深圳、东莞、温州等地。深圳和东莞做高端货,温州做中端货,江苏则做便宜货。产品出厂后会提前运到海外仓,由当地员工来做再设计和后期加工。”他谈道。据杨理明介绍,蒲尚科技的海外团队都是由当地员工加中国员工或华裔组成的。由于欧美工资水平高,招聘压力相对较大,但是这种投入是值得的。因为,无论是思维模式,还是产品和服务都可以真正实现本土化,利于形成品牌效应。法国市场厚积薄发业务占比近20%蒲尚科技的一个特殊市场是法国,这是其于去年10月才正式进入的。特殊性主要在于法国与其他国家有很大区别,眼镜行业准入门槛相当高,而且配镜被纳入了医保事业,医疗体系也相对复杂。一直以来,法国法律要求眼镜公司的注册法人必须拥有配镜师执照,直到去年12月才通过一个法案放宽了政策,要求注册法人不一定要有配镜师执照,但公司必须有拥有配镜师职业资格的员工。据杨理明透露,虽然门槛高,但法国这样的小市场竞争不激烈,相对好做,而且法国本土同行与其相比,成本优势差很远。无论是货的成本、供应链把控,还是定制成本,蒲尚都具有很大的优势。因此,蒲尚科技的法国分公司与当地医保建立合作,成为唯一一家与医保合作的眼镜电商平台。通过充分利用本土资源,短短几个月时间,蒲尚迅速打开了市场,目前法国业务占比已达到了20%左右。初尝印度市场低端产品受追捧据一起惠了解,蒲尚科技打开欧美成熟市场后,今年开始拓展印度市场,推出独立的印度网站。从目前的订单情况来看,发展相对顺利。杨理明表示,印度市场最大的困难有两个:一是物流问题,二是客单价低。物流问题是印度市场的固有障碍,所有做电商的都会面临,因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相当长的过程。客单价低则是居民消费水平和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在物流方面,蒲尚科技与出口易合作,借用其在东南亚、南亚市场的物流网络体系,实现高效管理,物流时间控制在了7至10天。而且,由于定制化产品对物流时间要求不高,消费者愿意等一两个星期,从而解决了物流难题。等市场发展到一定的程度,蒲尚也将在印度建立海外仓来加强控制。对于客单价问题,杨理明指出,蒲尚科技在印度的客单价约为50美金,这无法与欧美市场相提并论。因此,蒲尚决定拿低端产品、单独创立一个品牌去做印度市场。从初期尝试的结果来看,低端产品在印度十分畅销,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时尚与科技结合社交网络加大品牌宣传有关眼镜消费的调研显示,欧美消费者平均一年半换镜片、镜框,一年换镜片,一年半换镜框。但实际情况是,消费者换眼镜的频次远远高于这个数据,蒲尚科技的最高纪录是一个消费者一个月时间内买了15副眼镜。杨理明告诉一起惠,老外对待眼镜和中国人不一样,不把它当近视辅助工具来看,而是当做一种时尚,根据不同的服饰搭配来换眼镜,不同出席场合戴不一样的眼睛。因此,这种时尚感也给蒲尚科技带来了商机。此外,蒲尚科技的网站还有一个特殊的功能,可以让消费者看到自己戴上眼镜的效果。这是其花费十几万美金与法国一家公司合作开发的。消费者对着摄像头,经过三维扫描定位,系统自动进行面部识别,然后屏幕上就能显示消费者戴上这幅眼镜的效果。这项“特异功能”吸引了很多消费者,他们看到自己试戴眼镜的效果后,拍照上传到Facebook,带来很大的品牌宣传效应。同时,这也提升了购物体验,解除了消费者从网上买眼镜无法试戴的顾虑。在品牌推广上,蒲尚科技把60%的精力都放在了社交网站,依靠SNS营销来增加品牌曝光度。据了解,这种营销方式的初期转化率约为1%,但从长远的老用户积累和口碑传播来看,效果远高于这个数字。因为,对其来说,重要的是重复购买和老客户的积累,这是个比较漫长的过程。
4月11日消息,根据香港《南华早报》报道,通过一项最新对微博的研究,新浪微博的业务可能影响力远小于此公司此前公布的。这个类似Twitter的微博平台在过去5年里已经迅速的改变了中国新闻的传统报道形式。要搞清楚到底有多少用户在使用微博非常难:营销公司建立了数以百万计的僵尸账户为名人和品牌创建虚构的追随者,还有数以百万计的垃圾邮件账户生成自动化的消息。香港大学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助理教授傅景华(FuKing-wa)进行的一项研究表明,大约有千万用户创造了该平台上94%的信息,约2亿用户大多时候仅转发这些信息。傅景华为衡量微博的实际使用情况,首先要了解实际上有多少用户发布信息。他创建了一个自动程序,浏览成千上万的微博账户,了解他们是否曾经被使用。调查中发现,有58.8%的账号在今年1月3日之前并没有发过微博。如果这个比率是真的,这将意味着大约5亿的账户中,总共约3亿微博账户是空的。这些账户从未用来发布信息或者删除帖子。傅景华继续研究这发布过内容的2.087亿账户,他发现,大约93.8%的微博内容都转自1040万个账号,也就是占活跃用户的5%。剩下的1.983亿个帐号大部分只转载不发布原创。上周,当新浪微博提交文件准备在纳斯达克上市时,其招股书中对于用户数量的描述引起争议。找到准确计算新浪微博使用人数的方法,对于评估其股票价值具有重要意义。去年起,新浪微博就不得不面临腾讯微信的冲击。据新浪微博上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文件显示,市场估值39亿美元。在文件中,新浪微博称其用户数量增长迅速。截至去年12月份,该平台月活跃用户为1.291亿,与上年同比增长33.5%以上;日活跃用户增长了36.1%,至6140万,这一数字超过了意大利的总人口。傅景华指出,新浪微博对活跃用户的定义值得商榷。傅景华说:“新浪微博只看有多少人每月至少登录一次该平台。不过,登录不代表用户会真正使用该服务。”另据中国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表明,中国的微博用户数量正在下降。2013年底,中国仅有2.81亿微博用户,较之上年减少9%。不过,该机构并没有给出数据来源。新浪微博在相关文件中表示,其价值取决于微博的影响力和中国不断增长的网民数量。去年10月份,美国社交网络Twitter在上市时对活跃用户的定义也引起争议。一些观察人士指出,政府加强对市场推广公司的管理也是微博使用人数下降的一个原因。然而,一些分析师则认为新浪微博的价值被低估。亨利•郭詹资本全球投资研究分析师预计,新浪微博的估值应当能达到50亿美元。他认为,微博不会被微信等其他社交平台所替代。周二,新浪投资者关系办公室电话没有接通,也不回复电子邮件的置评请求。
网络零售纳入社消额统计路径逐渐明确。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日前赴浙江调研大数据应用时透露,国家统计局确定了“卖家三分、买卖共统、普查为基、大数支撑”的网上零售统计原则,对于无经营证照、未被观察到的网络卖家的数据搜集将利用电商企业的大数据来开展。“网络卖家被划分为三类主体:一是限额以上的电商企业已纳入常规性贸经统计报表,每月向统计部门报送数据。第二类是限额以下、经过工商税务登记的网络卖家,这些企业进入了统计部门的名录库,我们按季开展抽样调查获取数据推算总体。第三类主体是无经营证照、未被观察到的网络卖家,这类主体量大面广、变动频繁,难以被统计部门所掌握。对于这一类主体的数据搜集就需要利用电商企业的大数据来开展。”马建堂解释称。早在今年1月7日,国家统计局就曾表态,今年要建立健全网上零售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利用大数据把网上零售更好地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这次马建堂表态更是明确了网络零售纳入社消额的路径。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主任赵萍表示,目前北京等一些城市已经开始把网络零售纳入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中,而从全国范围来看,社消额统计的主要还是商场、餐饮企业等实体店,网络零售并没有完全纳入进来,随着网络消费在居民整体消费占比不断提高,如果不把其纳入进来,这样的社消额是有缺陷、不准确的。近年来,我国网络零售增速迅猛,2007年网络零售额仅为542亿元,但2010年就激增到5231亿元,增长接近10倍,年增长率超过100%。2013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18851亿元,同比增长42.8%,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04%。“目前我国网络零售市场还集中在少数几个大企业手中,如阿里巴巴、京东、当当等,众多网络零售企业的销售额、销量等数据都掌握在这些企业手中,相对统计比较容易,在操作性、准确性上都没有太大问题。”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说。业内认为,网络零售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将有利于摸清我国电商家底,为电商纳税打下基础。随着网络零售的快速增长,有关电商纳税的呼声也日益高涨。2013年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实行《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为电商征税提供了法律技术上的支持。随后,财政部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将继续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的税收管理制度研究。在洪涛看来,随着网络零售在整个消费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对网络零售企业或者电商纳税是大势所趋,把网络零售纳入社消额统计,有利于摸清我国网络零售家底,为将来的电商纳税打下基础。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比特币是个神话,这个神话,未来在哪里,没有人说得清,但是,在中国,它走向终结的那一天,或许为期不远。继去年底,央行明确比特币不是货币之后,有消息称,央行会再度出手,要求国内的商业银行限期关闭比特币账户,目前,多家比特币网站已经对新政作出了反应。上周市场就曾传言,央行已经在3月中旬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比特币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家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关闭在这些平台的所有账户,截止期限是本月的15号。深圳一家比特币交易网站"比特时代"日前发布了关于暂停人民币充值的公告,公告称,受到央行政策的影响,第三方支付将于当晚起暂停使用,银行卡转账充值也将被撤销。比特时代客服人员表示,现在是敏感时期,政策很严。客服人员:一切关乎人民币充值通道我们暂时都停掉了,也不排除后续会恢复人民币充值通道,暂时是停掉了,您现在先等待一下吧,如果是恢复充值的话我们会在官方渠道发布相关的最新公告的。同样,更多的网站也都发表了类似的声明,FXBTC在其官网上挂出了紧急通知,称收到多家商业银行的电话通知,为了落实央行下发的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尽快到银行办理销户。并强调此事并非谣言,该公告表示,不再处理银行充值,本周日以后,将暂停银行卡提现业务。比特币中国CEO李启元说,他们的支付宝[微博]第三方支付渠道也已经被关闭,如今正在等待商业银行的正式通知。如果渠道都被切死,那么只能通过现钞交易。李启元:如果银行不能走,第三方支付不能走的话,那现钞是一个方式,剩下的话就是他们自己支付或者是用一些充值代码这方面的方式。其实对于比特币的监管,不管是比特币平台还是比特币玩家,都不陌生。去年12月5号下午,央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消息发布后一个小时以内,比特币的价格跌幅达到了35%,这一天甚至被称为"国内比特币创业者最黯淡的一天"。然而时间进入今年,比特币的日子依旧不好过。在2月25号,世界最大规模的比特币交易所运营商Mt.Gox宣告下线,在2月28号,Mt.Gox再一次表示,因为交易平台的85万个比特币被盗一空,公司已经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申请了破产保护。3月,有媒体报道称,中国央行在今年3月18号发文,要求4月15号前停止一切比特币交易。对此传言,央行3月21号晚间通过微博公开表示,此为失实报道。那么,现在,如果央行新政为真,第三方支付平台通道、银行账户交易全部的关闭,这也就意味着在未来,要做比特币交易,可能只能够进行面对面交易,或者将资金转向国外充值。那么比特币在中国,将举步维艰。虽然央行还未证实这一新政,但有分析人士认为,央行对比特币的态度并没有改变,即出于风险防范的目的,对其进行进一步管控。如果未来,比特币交易依然无法在境内实现银行转账、提现,那么中国的比特币交易平台生存前景着实令人堪忧,复旦大学教授孙立坚[微博]认为,央行的一系列动作,仍是限制比特币对现有货币体系的挑战。孙立坚:停止他的这样的一种支付和充值的功能,关键的问题已经看到比特币的属性越来越走向货币的功能。比特币作为一种电子货币,今天游离于货币制度的这样一种支付平台的拓展,实际上是挑战了现有的货币体系的稳定。虽然央行的新政还没有公开发文,但市场反应可以说立竿见影,比特币从4月2日下午的3000元左右,跌到昨天下午的2700元左右。比特币中国CEO李启元:上一周价格已经跌下来了,跌了10%,20%左右,全球的用户对中国对比特币的信心可能有点打击,所以价格会跌下来。但在今天上午,有部分论坛的玩家表示,个别小型的交易平台又恢复了充值,比特币价格与昨晚相比又上涨了100元左右。
4月3日消息,百度公司宣布获得基金销售支付牌照,将正式为基金公司和投资者提供基金第三方支付结算服务。今后,百度金融业务可利用现有互联网渠道优势,涉足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为用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基金购买服务。民生证券研究院副院长管清友指出,百度的搜索引擎属性是基金机构很看重的。“或许不久后,网民便可在搜索中实现基金的"即搜即购",这对购买者很方便,基金公司更多了一个便捷高效的销售渠道。”而随着百度加入市场竞争,一些小型第三方支付公司或将迅速失去优势,引发行业的大洗牌,基金销售支付也将迎来“大佬”时代。基金销售遇“瓶颈”搜索成突破契机中国的第三方基金销售支付牌照,最早可追溯至2010年5月,汇付数据拿到首张牌照。而从2012年2月第三方基金销售开闸后,首批“吃螃蟹”的试水机构已经运行了2-4年。从目前的销售情况来看,这些第三方销售机构机构主要面临着前期成本投入大、公信力尚待加强、上游产品签约难度大、风控能力薄弱等几大挑战。高昂的支付费用、资金管理费用以及营业税等税费使得其利润空间缩小。有分析机构估算,与银行渠道销售基金相比,基金第三方销售平台的佣金费用稍低。整体算下来,基金第三方销售机构可以拿到基金销售额的1.2%至1.5%。预计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年销售额达到20亿元才能保证盈亏平衡。在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情况下,不少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的盈利情况却不容乐观。而从2010年至今,基金的整体销售规模经历了起起伏伏,第三方销售平台的效果也没有达到预期—据悉,支付宝拿到牌照后,各基金进驻一个月仅售出300多万元,让机构大跌眼镜。进入2013年,余额宝、百度理财、理财通等产品的相继推出,让货币基金的销售爆炸式增长,但其他类型的基金依旧处于销售瓶颈期。如何改变这种现状?业内专家认为,百度的搜索引擎功能或将提供突破性的解决方案。数据显示,近年来,用户的投资理财需求十分旺盛,相关金融产品数量和发行规模2010-2013年以年均40%以上的速度增长。而艾瑞和普益投资的调查发现,投资理财产品线上化程度较低,广大网民通过互联网使用金融业务的需求尚未满足,2013年线上线下比为3:97,发展空间巨大。而来自百度的数据显示,用户每日在百度上搜索金融相关检索词的数量是3.3亿次,其中银行产品和证券&基金产品检索占77%。因此,百度的黄金优势在于技术及“流量”:可以提供“即搜即用”的框计算、轻应用等功能,提供“搜索习惯”的大数据分析,同时拥有百度地图等基于LBS的各项生活服务—依托这些功能,百度可以为基金销售提供更精准客户,可以为客户实现更精准和便捷的基金推荐。“百度的加入或将"劫走"大量网上购买基金的用户,同时,搜索引擎的便捷推荐功能也将开发一批新用户。百度在买基金上显然拥有其他公司不能比拟的优势。”一位基金分析师这样认为。资源优势聚拢基金销售进入“大佬”时代百度加入“基金销售支付”队伍后,加上阿里的支付宝、腾讯收购的财付通,BAT三家再次聚头。可以想见,“移动理财”作为移动支付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BAT三家必将再次掀起强势竞争。据证监会网站最新披露的数据,截至2014年2月,获批的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共有13家,分别为汇付数据、通联支付、银联电子、易宝支付、财付通、快钱支付、支付宝、证联融通、深圳快付通、深银联易办事、易付宝、网银在线、壹卡会。加上此后披露的新浪及百度,目前已有15家机构获得资质。其中,与汇付数据合作的基金销售机构最多,共有47家基金公司和3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银联电子与48家基金公司合作紧随其后;通联支付和支付宝则分别与37家基金公司合作;腾讯收购的“财付通”也对接了23家基金公司。苏宁易付宝仅对接了2家基金公司,其余机构合作对接的仅有1家基金公司。百度的加入显然将迅速打破此格局。目前媒体透露的“百度理财”合作的基金公司中已包括华夏、嘉实、富国、广发等,均为业界大佬或者某一细分投资领域的专家。业内人士指出,基金是否愿意接入第三方平台的评判标准主要有两个:一是否有利于自身销售、招揽用户;二是技术对接是否安全可靠。这两点来看,百度作为搜索引擎,无论是PC端流量还是移动端流量都是行业冠军,加上“百度理财”从2013年10月上线后,目前已积累的用户数虽然一直未对外公布,但总体量应该在千万级别,此用户量级也必将引发基金公司的争相链接;而技术及安全性上,一直是百度的强项。因此,百度无疑是基金公司首选的合作伙伴。值得关注的是,获得基金支付结算业务资格并不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谋求大发展的机构的最终目标。据悉,拿到“基金销售支付牌照”后,百度将依此“盘活”和挖掘理财用户资源,推出针对个人和商户的推出理财的增值服务。这也是阿里长期布局支付宝、腾讯用微信对接财付通的重要因素。据此,业内普遍认为,随着百度的加入,以及“第三方基金销售”作为移动支付的长期饭票属性,BAT三家必将在该领域掀起一轮新竞争。而随着优势资源的迅速归集,用户也将向优势企业聚拢,“基金销售”、特别是网上基金销售将迎来“大佬时代”。
3月28日早间消息,《华尔街日报》援引消息人士的说法称,亚马逊正计划推出免费的流媒体视频服务,并将其作为年费99美元的亚马逊金牌服务的补充。亚马逊加强流媒体视频服务和原创节目的举措将对广播电视公司形成挑战。亚马逊发言人拒绝对这一消息置评。亚马逊金牌服务包括3项主要功能:免费的两天送达快递服务、流媒体电视剧和电影服务,以及电子书借阅服务。目前,如果没有订购亚马逊金牌服务,那么将无法观看亚马逊的原创节目,例如“AlphaHouse”和“Betas”。亚马逊计划中的免费服务可能将改变这一局面。根据《华尔街日报》的报道,该服务可能类似ABC、NBC和福克斯共同拥有的Hulu。Hulu的大部分用户使用其带广告的免费服务,不过也有约500万用户付费使用其HuluPlus服务。HuluPlus的价格为每月8美元,每年96美元,与亚马逊金牌服务相当。不过亚马逊金牌服务还包含了其他功能。免费版Hulu提供了许多电视节目,包括一些该网站独播的内容。不过,由于免费版存在许多限制,因此许多用户随后转而使用HuluPlus。亚马逊可能也在考虑采用这种分为两档的商业模式,尤其考虑到该公司正准备推出自主的流媒体视频设备。本周四,在《华尔街日报》发布这一报道之前,亚马逊邀请了多名记者参加其4月2日举办的活动。业内人士预计,亚马逊届时将发布流媒体视频设备。传闻中的这款产品类似苹果公司的AppleTV机顶盒或谷歌的Chromecast电视棒,将帮助用户在电视机上观看互联网内容,包括亚马逊金牌服务中的电视剧。亚马逊或许还希望进一步开拓广告市场。如果亚马逊在电视剧的播放前后销售广告,那么将对广播电视公司造成更大的冲击。
昨日,被称为港股新一代“股王”的腾讯控股上演跳水行情,盘中最大跌幅达7.6%,创2011年10月以来最大单日跌幅,总市值也跌破万亿港元,并连累其他科技股和游戏股大跌。业界普遍认为,受到央行叫停二维码支付等政策影响,腾讯正在打造的O2O商业梦想严重受挫。昨日表现以来最大单日跌幅昨日,腾讯控股早盘低开低走,盘中最高跌7.6%,最低触及513港元,创2011年10月以来最大单日跌幅。最终报收521.5港元,下跌5.866%,市值为9720.76亿港元,跌破了万亿港元市值。腾讯高台跳水与此前的高歌猛进形成了巨大反差。今年以来,凭借微信以及全面布局移动电商业务,腾讯在资本市场炙手可热,股价曾突破630港元。然而,自本月10日腾讯公布入股京东消息以后,腾讯控股就下跌不止。14日,央行出手叫停了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等业务,资本市场普遍看淡腾讯,认为“腾讯精心编织的O2O商业梦基本上要泡汤了”。与此同时,自央行出手干预市场的一周多来,港股的内地银行股迎来涨声一片,显示市场资金从新经济概念股又回流到传统金融股。原因上有监管“紧箍咒”下有业绩增速降在互联网金融加强监管的宏观背景下,比特币、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都成为了牵动金融监管政策大变的导火索,首当其冲的就是微信支付,这使得腾讯精心打造的商业链条将断掉“支付”一环。在业界看来,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已经带来了相关机构的管理瓶颈。尤其是随着大量网络平台的线上服务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风险控制的压力会急剧增加,而现行监管体系无法完全覆盖,专家认为适度的混业监管或是未来的一个选择,但涉及相关立法和监管体系的变化,需要较长时间,程序性问题会有很多,这些都会拖慢微信的商业步伐。微信活跃用户增长停滞除了受到监管政策影响,自身业绩“没那么漂亮”也是影响其股价下跌的重要因素。从腾讯2013年全年业绩看,该公司2013年净利润155亿,同比增长22%,这一增速是五年来最低。而备受投资者关注的是:微信纯社交活跃用户已增长停滞。数据显示,微信月活跃用户数的标准,已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在微信或Wechat上至少发送一条信息,变为:至少发送一条信息,或至少登录一次微信上的游戏中心,或至少更新一次朋友圈。这意味着,腾讯对微信的月活跃用户数的计入方法放宽了,连登录一次游戏中心或更新一次朋友圈,也算“活跃用户”,意味着腾讯社交活跃用户的增长可能并没有那么乐观。后市短期或受挫长期仍看高至700港元尽管近期遭遇重挫,但业界对腾讯前景仍多数看好。一方面,政策风险将逐步释放。就在本周一,央行对外表示暂停相关业务是意在风险防控而不是终止,未来将在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开办相关业务。这些表态意味着腾讯的O2O商业计划只是暂时减缓,一旦“微信支付”获得监管层同意后大力铺向市场,腾讯借助O2O业务又将实现快速增长。高盛预计,腾讯的主营业务手机游戏今年可以贡献66亿港元收入,作为腾讯O2O中的重要一环,微信支付将在2017年获得423亿港元手续费收入。高盛以市盈增长率1.2倍计算,将腾讯18个月目标价由450港元上调至700港元。隐忧微信商业预期被透支拿下搜狗、大众点评和京东之后,传闻称腾讯还将以3亿美元以及微信入口,来换取优酷土豆20%股权。虽然两家公司官方昨日均对记者表示“不予置评”,但消息人士透露,两家确实在谈。知名IT经理人王冠雄认为,腾讯将继续采取这种“微信嫁女”的模式,通过投资来扩充平台实力,同时拉动业绩增长。一家第三方支付人士认为,现在腾讯的策略似乎是“变现+补充微信场景”。腾讯一直在做“加法”,在微信上创造各种商业场景;同时腾讯也在做“减法”:电商交出去了,搜索交出去了,现在又将把视频交出去。也有人认为,腾讯近期的多笔收购,其实对微信商业预期的一种透支,通过投资入股等资本手段,提前将微信流量变现。“腾讯把不良资源打包出售给行业内的领先者,这是彻底放弃这些领域,也等于把自己的未来给断送了。”有行内人士如此评价。
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二维码支付风波并未阻止新大陆扩大支付业务的步伐。3月25日晚间,新大陆发布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购买北京亚大通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权的交易事项,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与目标公司股东北京亚大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陈一滨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书》,拟收购目标公司75%的股权,受让股权预估值为人民币1.65亿元(注:该估值不构成收购方对转让方的任何收购报价承诺)。同时,新大陆表示,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如目标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目标公司2014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b.目标公司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合计不低于4050万元;c.目标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合计不低于7500万元。本公司将按照目标公司2014年至2016年的平均年度税后净利润的12.5倍作为目标公司的估值,收购北京亚大科技创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时代银通科技有限公司、李勇、李淑琴所持有的目标公司合计25%的股权。截至2013年12月30日,目标公司总资产6320万元,负债2409万元,净资产3911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为6787万元,净利润为1171万元。资料显示,目标公司从设立至今一直专注于为传统金融企业及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软件服务支撑,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及资源,并且其业务与客户资源与本公司旗下支付业务存在较多的交叉,有较强的协同效应。对于此次收购,新大陆称,若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将对公司的支付及相关业务产生积极的影响:首先,通过强化服务支撑能力来增强支付硬件相关产品的竞争力;其次,通过软件服务可以加强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黏性,防止客户资源的流失;第三,可以加强公司面向支付应用在软件及相关服务方面的创新能力,进一步参与与支付相关设备相结合的应用服务。有业内人士也分析指出,随着信用体系和政策环境的逐步规范,第三方支付市场呈现出运营主体企业多元化、支付形式多样化、支付领域纵深化发展,促进了行业的大融合。大融合将为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发展带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加丰富的创新机会。据悉,新大陆是国内POS机与二维码应用行业龙头企业,也是国内终端厂商中唯一掌握终端核心芯片设计技术和二维码自动识别核心技术的企业。目前,公司POS终端年销售量大概在40万台。在新兴支付领域,公司拉卡拉(iPos)的销量也很大,公司大概占80%的市场份额,公司2013年拉卡拉的销售大概在200万台。第三方支付商急需线下的途径,二维码很可能胜出。二维码天生的线上线下同一性特性,为其在移动互联网的大范围推广提供了便利条件。预计2014年二维码市场将迎来较大的突破,特别是在被读式二维码支付方面可能取得进展,新大陆或成为移动支付领域真正受益的公司。
内地放宽一孩政策,奶类企业看好市场前景,纷纷加大相关产品的投入。蒙牛相信旗下雅士利今年表现会更好,正计划开发网上电商平台;主攻高级奶粉产品的合生元则准备增加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看好内地奶粉业务发展蒙牛去年以逾百亿港元全面收购雅士利,为母公司贡献收入增加25%。总裁兼执董孙伊萍表示,合并雅士利只计入5个月的销售贡献,相信全年表现更为亮丽。公司看好内地奶粉业务发展,虽然现时该业务只占整体总收入5%,但随放宽一孩政策的普及,相信奶粉的销售比例将逐渐提高。蒙牛及雅士利于今年同时计划开发网上电商平台,孙伊萍指,母公司未有计划与雅士利共同发展电商业务,因互联网平台属新业务,各自发展有利开拓思维。至于发展电子平台主要希望改善及整合在线线下资源。蒙牛现时的门店网点发展成熟,今年亦会新增18万个网点。料奶荒持续至少2年内地奶类行业去年经历恒天然事件冲击,导致原奶供应短缺。蒙牛孙伊萍预料原奶供应短缺问题仍会持续2年,该公司销售副总裁刘胜利补充指,去年奶荒导致公司原奶供应下降8%,为应对原奶供应短缺的影响,公司专门成立工作小组应对问题;并且增加原奶成分较少的乳酸类饮品及高级产品的销售占比。他预料,奶荒仍会持续至少2年,待原奶供求平衡后,奶类产品价格亦会渐趋平稳。合生元攻低价产品市场合生元主席兼行政总裁罗飞指,去年底收购的长沙营可主要生产售价160元(人民币,下同)至200元的奶粉产品,该价格产品占市场份额达40%,市场潜力庞大。加上公司一向没有低价产品,收购所得工厂将用以生产素加低价系列“素加呵护”,为公司带来新增长动力,但仍会采用进口奶源,确保质量,系列产品将于今年第四季推出。营可每年产能达3万吨至5万吨婴幼儿配方奶粉。罗飞又指,今年产品价格稳定,以增量为主。期内毛利率按年跌0.7个百分点至65.2%,因公司部分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出厂价格下降,以及去年涉及违反《反垄断法》后,透过额外赠送50%积分,达致变相降价,令成本增加所致。罗飞指,去年承诺一年的积分计划将于年中检讨,再按市况决定是否继续。因公司采用进口奶源,人民币汇率下跌为毛利带来挑战,但会尽量整合上游业务维持。另一方面,合生元今年初公布与杭州可靠护理成立合资公司,发展婴儿纸尿裤业务,主席罗飞认为婴儿纸尿裤市场增速很快,望加强此方发展。内地开放单独二胎政策,长远利好行业。期内婴幼儿护理用品收入增43.6%至1.52亿元。
【一起惠讯】3月21日消息,日前,央行向第三方支付企业下发草案,规定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为了了解,该草案对大件和贵重商品的网购带来的影响,一起惠联系了多家珠宝、家具和大型家电类目的商家。商家向一起惠分享了四种解决方案,而且普遍认为草案即使实施对业务也不会造成太大影响。第一,增加货到付款比例。LG电商负责人唐心宏表示,在京东平台上LG销售的商品有一半是通过货到付款的形式向消费者收费,自然不会受到政策影响。所以,草案一旦真的实施,商家可以通过增加货到付款的比例的方式进行应对。第二,引导买家通过引用卡或者银联渠道进行支付。唐心宏还指出信用卡的线上付款功能应该是不受影响的,通过银联渠道用网银支付应该也不会受5000元限额限制。“央行还不会自己限制自己的。”第三,线上预付定金,线下结清尾款。潮宏基电商总经理张天兵表示,可以通过让消费者在网上预付保证金,然后收货的时候当面付清尾款的方式解决问题。增加订单的到付比例,消费者在网上只支付少量定金。张天兵认为,即使个人账户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的规定实施,也不会对业务带来太大影响。“2000元有2000元的玩法,大家的心态要平和。”第四,一个订单分几次付款。经营定制家具的商家倍安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最重要的还是消费者对产品的认可,至于支付一定有方法。商家可以将一笔支付分拆为两笔,或者让买家分两天支付都没有问题。一起惠联系的商家都普遍认为,5000元的限额只是草案,该草案有很大可能不会直接实施,各方的利益需要进行一定的平衡。有的商家认为,央行规定个人支付账户消费金额违背发展趋势,是不合理的。也有商家认为,加强规范是好事,但具体规则需要进一步研究。
【一起惠讯】3月20日消息,外贸B2C米兰网(Milanoo.com)日前已正式改版,在调整首页展现形式的同时,也将三个垂直分站Costumeslive、Cosplayshow和Lolitashow并入了主站Milanoo的一级类目“Hobbies”下。一起惠获悉,此前,米兰网Cosplayshow分站专卖动漫相关产品,Costumeslive瞄准角色扮演和家庭主题市场,Lolitashow则主营洛丽塔(Lolita)主题少女系列的服饰产品。而目前,为了适应全球专业化发展,也更聚焦发力方向,全站将专注于时尚服饰领域,因此,撤去了以上三个垂直网站,将相关产品归为二级类目。一直以来,米兰网的主营产品包括婚纱礼服、晚礼服、男士服装、女士服装、鞋包等。它的前身是一家动漫服装厂,通过雅虎日本向日韩、欧美、台湾等30多个国家及地区销售cosplay服饰,2008年作为外贸B2C网站正式上线。经过几年的发展,米兰网逐步确立了自己的时尚定位,将重心转移到时尚服饰产品线。从改版后的米兰网主站来看,比以前更加简洁、更具有“欧美范儿”,无论是版面设计,还是展现方式,都更倾向于国外的时尚购物网站风格,这或许是谋求更高大上的国际化发展的表现。一起惠看到,米兰网如今总共有11个一级类目,包括婚礼、聚会、女装、男装、童装、鞋、包、美妆、珠宝及手表等。其中,时尚女装及配饰将是主打方向,全站的产品风格也更加符合其“时尚”的标签。
【一起惠讯】3月15日消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同时现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一起惠整理了《办法》中几个关键信息:①《办法》对打击“刷信用”、“差评师”等网络市场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③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且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④不准向消费者发广告:网络商品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⑤《办法》管辖范围更广:涉及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附《办法》全文: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第四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第五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第六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第二章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第一节一般性规定第七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第八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九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第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第十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第十三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第十四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第十五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十七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十八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第二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统计资料。第二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前款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第二十三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修改其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协议、交易规则,应当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修改内容应当至少提前七日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协议或者规则修改内容、申请退出平台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允许其退出,并根据原协议或者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二十五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在其网站显示,并从技术上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第二十六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平台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采取措施制止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七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对权利人有证据证明平台内的经营者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行为或者实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措施。第二十八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二十九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平台上开展商品或者服务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对自营部分和平台内其他经营者经营部分进行区分和标记,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平台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经营者在平台的登记注销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从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电子签名、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应当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第三十一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拟终止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二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第三十三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应当用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开。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的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提供在其平台内涉嫌违法经营的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等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节其他有关服务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三十五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者提供经营资格证明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签订服务合同,依法记录其上网信息。申请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等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自服务合同终止或者履行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十六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采集信用信息,坚持中立、公正、客观原则,不得任意调整用户的信用级别或者相关信息,不得将收集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第三十七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或者服务并因此取得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八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络商品交易相关违法行为,提供涉嫌违法经营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数据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第四十一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对于其中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违法行为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对于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群体投诉或者案情复杂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查处或者指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查处。第四十二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的消费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处理。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涉嫌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相关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数据资料;(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封、扣押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商品、工具、设备等物品,查封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场所;(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四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的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第四十五条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第四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站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需要关闭该违法网站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该违法网站。第四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发现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移交相关部门。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工作责任制度,依法履行职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章附则第五十五条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发布商品或者营利性服务信息、但交易过程不直接通过平台完成的经营活动,参照适用本办法关于网络商品交易的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实施指导意见。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年5月31日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3月10日上午消息,搜索厂商中搜近日透露旗下移动个人平台搜悦将于4月上线新版本,覆盖更为完整的优惠商户,包含评价、团购和探店团等服务。此举显示中搜除了加强个性化新闻订阅服务,将进一步深化生活服务类的O2O布局。中搜于去年12月中旬发布搜悦3.0及移动开放平台,为传统商家提供触网解决方案,为其进入移动互联网打开“入口”。中搜总裁陈沛表示,搜悦3.0覆盖行业及新闻网站,用户可根据兴趣爱好订阅信息,信息将直接呈现在首屏页面中,旨在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在生活服务类方面,搜悦的个性化订阅功能,使用户可以自主订阅感兴趣的关键词,用户订阅各类美食后,当互联网上与其相关的信息更新、其他网友发起组团邀请时,搜悦将向用户提供推送服务。据悉,搜悦3.0与中搜电商平台中搜V商实现了互通,为入驻商家提供企业会员管理系统。在企业专属页面,商家可管理店铺、发展会员及发布促销活动,更新菜品类目;同时,通过分析订阅美食用户的行为,展开精准的移动营销。
【一起惠讯】针对业界对支付宝余额宝的口诛笔伐,支付宝公关总监陈亮自曝余额宝收到监管部门的监管程度,称平均每6天就会受到有效监管,诞生至今共得到各种监管43次。陈亮坦言,余额宝接受的监管包含文件备案汇报、现场调研、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今年1月至今,央行、证监会、国家审计署等累计来监管了19次。“两会”的召开,互联网金融备受瞩目,尤其在央视炮轰余额宝的前提下,针对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监管方式成为热议话题。另一方面,业界对于余额宝等理财产品存在的资金风险性与安全性的界限仍然争执不休。特别是近期余额宝七日年化收益率来首次跌破6%,更是引得业界唏嘘不已。有“两会”代表提案称,余额宝初始宣传基本忽视了货币基金的风险特征,而直接将收益冠以活期储蓄的若干倍。对这一违背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违规行为,监管当局开始迟迟没有做出反应,给市场预期带来了困扰。针对这种监管缺席的指责,陈亮则澄清,支付宝归央行管,天弘基金归证监会管。“有些人拍拍脑袋说余额宝处于监管真空,央行和证监会在这些人眼里算什么?这算藐视监管机构吗?”事实上,据一起惠了解,自2013年下半年开始,监管机构已经开始研究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但总体上态度较为开放。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就曾表示,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进行评价,尚缺乏足够的时间序列和数据支持,要留有一定的观察期。要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和发展,包容失误。但同时绝不姑息欺诈、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据悉,去年8月1日由央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国务院法制办、工信部、公安部组成的“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小组”就前往浙江、上海调研互联网金融。关于余额宝的问题,证监会的态度同样以鼓励创新为主,并指出余额宝是支付宝给用户提供的一项便捷性账户增值服务,本质上属于第三方支付业务与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组合创新。在余额宝业务模式下,支付宝不参与基金销售业务,也不介入基金投资运作,仅发挥互联网客户导入的作用。余额宝是中国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产物。为了更好地促进余额宝等互联网基金的健康稳定发展,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管理和互联网销售基金监管的有关规则。近期,证监会有关领导也频频吹风将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实时有效的监管、加强信息披露和诚信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3月3日讯,苏宁云商周一宣布,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与美的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方洪波近日签署了一份“3年600亿”的战略合作项目协议,目标在2014-2016三年内,完成美的空调、冰洗、生活电器、厨卫电器等全线产品在苏宁渠道600亿元的销售额。苏宁电器总裁金明表示,在确定“3年600亿”战略合作项目后,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产品联合开发、提升顾客体验、拓展渠道销售、组织协同等维度的合作。另据苏宁云商发至本社新闻稿显示,签约会议中,双方还明确了双线并进、产品聚焦、精准营销、互联网经济、组织协作等多方面。双方的合作逐渐由业务层面深化到团队、组织与集团战略层面。据悉,2014年,双方在深化线上线下联合营销、CPFR预测补货、区域销售倍增课题的基础上,还将在大数据挖掘、单品聚焦、粉丝经济、智能家居领域创新合作,开拓新的合作增长点,全面提升双方合作规模和市场占比。
【一起惠讯】阿里巴巴旗下海淘平台“天猫国际”日前上线,引起了海淘行业的普遍关注。一起惠在与多位海淘业内人士沟通中得知,目前的天猫国际仍然是“半成品”,发展路径中面临着三大主要问题,其中如何处理好内部利益的纠葛则是最为重要的。内部利益难平衡上述海淘业内人士指出,天猫国际上线后,阿里巴巴旗下电商平台上至少有两部分群体会受到冲击。一部分是“淘宝全球购”上的中小代购,另一部分则是在天猫上销售海外品牌的店铺,尤其是海外品牌直接开设的官方旗舰店。未来在海外商品的销售上,天猫、天猫国际和淘宝全球购三块业务将面临着激烈的博弈,而短时间决定这场博弈胜负的关键则是价格。一起惠选取了2月28日天猫国际首页重点推荐的“Karicare可瑞康金装加强牛奶粉3段(900g)”这款产品,比较它在三个平台上的价格。都以寄到北京为例,天猫国际推荐的这家商铺的售价,相比天猫nutricia品牌官方旗舰店(Karicare是nutricia旗下品牌)上的售价,足足便宜了32元。淘宝全球购上该产品销量最高的一家店铺的售价则在两者之间。首先可以看出,在价格竞争上,国内天猫店的劣势比较明显。这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目前国家正试行对海淘商品收取行邮税,而行邮税税率要比一般贸易进口征收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的总税率要低的多。“天猫一直希望引进海外的知名品牌商直接入驻,天猫国际的开设将会冲击到这些品牌在国内天猫的价格体系。”该人士表示。该人士表示,另一方面,同样定位于海淘的“天猫国际”和“淘宝全球购”则相当于天猫刚成立时的淘宝商城和淘宝,势必会出现更激烈的竞争。因为进货渠道的多样化、税费缴纳的不正规,淘宝全球购上的中小型代购商在短期内有价格优势。天猫国际则因为商品正规、售后服务更完善更被消费者所信任,随着其业务的逐步展开,淘宝全球购上的小型代购商的市场份额将被大幅蚕食。据一起惠了解,今年1月初,阿里巴巴悄悄组建了“国际B2C事业部”,其中天猫国际和淘宝全球购都被划分到了这一事业部下。“未来,同一事业部下两个业务能否协调发展,很考验阿里巴巴平衡能力。未来也很有可能会战略性舍弃其中一个。”该人士说道。海外招商多磨难天猫国际的域名去年7月就对外宣布,并在网站首页挂出了宣传页面,却直到今年2月19日才迟迟上线。这期间天猫国际在做什么呢?该人士透露,这期间,天猫国际的团队一直在进行着艰难的招商,以及低调的试运营。招商的困难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方面阿里巴巴此前的业务较少与海外商户打交道,缺乏海外商户资源,也缺乏一支有经验的海外招商团队。另一方面,海外商家也对入驻天猫国际抱有重重顾虑。首先对于在中国有线下实体店或有志于进入中国线下市场的国际品牌商来说,入驻天猫国际将很有可能影响到其在中国原有的价格体系或未来的议价空间。阿里巴巴公关部也对媒体表示,天猫国际更倾向于吸引在中国尚未开设专卖店的品牌入驻。其次,大部分海外品牌商和零售商不具备在天猫国际上运营的能力。据一起惠了解,天猫国际对入驻的海外商户提出了店铺配备旺旺中文咨询,提供国内的售后服务等多项要求。除去这些硬性要求外,海外商户更担忧无法适应天猫上复杂的运营规则和多变的营销方式。“很多老淘宝店主都不一定能玩转现在的天猫淘宝,如果老外自己直接上手,百分百被‘玩死’。”再次,国内电商频繁的价格战也让很多海外商户避之不及。一方面,海外产品入华是有很多成本的,而天猫作为平台对产品价格有一定的要求,如果商家成本把控不好,很容易造成亏损。另一面,海外商家对于价格战也更为谨慎,会担心其库存产品能否跟得上短时间内的销量爆发。因此,一起惠发现,与很多海淘业内人士此前猜测天猫国际会更多地直接引入海外商品品牌商开店不同的是,目前天猫国际中由海外品牌商直接开设的店铺(如台湾“糖村”)仅占很小的一部分,海外零售商(如香港草莓网)也不多。140家店铺中,更多的是国内海淘平台(如洋码头)和从淘宝全球购中“收编”的大代购商。“引入国内有多年运营经验的海淘平台,可以帮助阿里巴巴快速地组织海外的小型零售商。而‘全球购’业务之前一直游走于灰色地带,天猫国际的收编相当于当年天猫对淘宝卖家的一次‘筛选’,被选中的卖家将得到更多的支持。”该人士说道。产品质量难把控该人士表示,天猫国际还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是无法对产品质量进行有效监控,以保证商品都是从海外直邮入境,而不是国内现货。据了解,在天猫国际试运营期间,即有部分消费者向媒体反映,出现了购物时客服介绍商品为海外直发,但收到快递单上显示的送货地址却是深圳、广州或江苏等内地城市。“天猫作为一个大的平台,很难做到对每一家店铺、每一件商品进行审核,而由于目前海淘市场利润巨大,政策的不完善,则容易促使部分商户选择‘铤而走险’,以国内现货冒充海外直邮的产品发给卖家。这些国内现货则有可能是通过非法渠道入境或是国内生产的假货。此前,淘宝全球购就因为代购的良莠不齐,经常被消费者所指责。”该人士说道。
【一起惠讯】由于俄罗斯海关政策调整,导致商业快递公司在俄罗斯送货流程更加复杂,俄罗斯商业快递联盟决定,暂停旗下快递公司在俄罗斯的个人包裹业务。一起惠获悉,日前,阿里巴巴旗下外贸电商平台——全球速卖通已针对商业快递公司停止俄罗斯业务的消息,向平台卖家发布了相关公告,表示包括DHL、DPD、TNT、FedEx、Pony、UPS在内的物流方式对应的线上发货下单入口已关闭。速卖通称,目前,线上发货选择EMS服务和速邮宝发货至俄罗斯的还可以正常使用,选择DHL、DPD、TNT、FedEx、Pony、UPS发货至其他国家(仅限上述物流方式线上服务所支持的国家)也正常。为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平台卖家需及时对运费模板进行调整。据一起惠了解,俄罗斯海关政策出台后,俄罗斯开始对用于个人使用的进口商品加强检查。因此,DHL、FedEx等国际快递巨头均已停止向俄罗斯普通居民发送快递,UPS则表示向俄罗斯居民的交货时间将会被推迟。市场调研公司DataInsight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俄罗斯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可能增长一倍,达到近30亿美元,而该国国内网络零售市场规模仅增长了26%,升至150亿美元。俄罗斯投资银行复兴资本的分析师则谈道:“在商业快递受限的情况下,eBay、阿里巴巴等全球电商将受到负面影响,而Ozon.ru和Lamoda等俄罗斯本土电商将在短期内受益。”不过,eBay声明表示,DHL和联邦快递停止向俄罗斯普通居民发送快递的决定并不会公司业绩构成太大影响,因为eBay由这两家快递公司发送的包裹数量并不是很多。一起惠采访速卖通平台的卖家发现,对于发往俄罗斯的货物,多数使用邮政小包或者EMS,受此政策的影响极小。而速卖通极力推广的对俄物流新产品“速邮宝”也不在限制范围内,因此,速邮宝或借机发力。此外,敦煌网也指出,四大快递去俄罗斯的使用量并不高,因此,俄罗斯向快递公司实施的新政影响力有限,对卖家和平台来说影响都非常小。
【一起惠讯】韩都衣舍低调地和一家中老年线上品牌艾茉完成了一次蜜月之旅。在公布这段商业恋情之前,其收购的原创设计师品牌素缕已步入正轨,韩都衣舍也正由单一的淘品牌向多品牌协同发展的服饰集团迈进。并购艾茉绝对非偶然,韩都衣舍CEO赵迎光提出的三条核心原则,揭示了收购的节奏性和计划性:第一,并购对象是淘宝、天猫平台上的中小网店。而且,其团队创始人一定是产品开发或者品牌运营方面的核心。第二,并购方式为全资并购或者绝对控股(至少控股60%以上)的并购。第三,在并购完成后,原品牌的核心的团队只负责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供应链、IT、仓储、客服、人力资源、行、财务等其余业务都由韩都衣舍系统提供支持。由此可见,韩都衣舍更希望自身成为“单品全程运营”的大型服务系统,向品牌输出成熟的运营管理经验和完善的资源支持。素缕已经实践了这种并购后的发展模式。2012年5月,素缕被韩都衣舍收购之后,注册新公司进行独立运营。原品牌设计师兼创始人依然全权负责款式的设计和产品的开发。同时,为了迅速扩张,韩都衣舍调拨部分人马,向素缕注入新鲜血液。自此,素缕有模有样地向正规军演进,年销售额从200万跃然增至7000万,团队更是超过120人。韩都衣舍的“互联网多品牌”并购之旅也就此开启。据一起惠了解,韩都衣舍品牌群由两类组成:一是韩风细分定位品牌群,买手小组制运营,这些品牌由集团内部产生;二是并购的小而美互联网品牌,以核心设计师为主导,更加强调细分定位,突出原创设计。由此可见,并购已成为韩都衣舍实践多品牌布局的第二条腿。收购艾茉一事曝光后,赵迎光向一起惠透露,争取在2020年完成基于服饰品类的至少20个子品牌的布局,实现100亿以上的销售规模。业内人士分析,韩都衣舍此前一直坚守的韩风品牌并不能满足其加速裂变和以攻代防战略的需求。韩都衣舍为了弥补自身原创基因的短板,将并购对象锁定为风格独特的原创品牌,在小众市场合纵连横,甚至闯入茵曼、裂帛的阵营一较高下。实际上,从去年开始,淘宝女装品牌就已经进入两极分化的震荡期,数个拥有强大融资能力、供应链把握能力、运营能力的淘品牌占得先机。裂帛、茵曼纷纷通过并购的方式开启多品牌道路,希望带动整个集团规模的迅速提升。韩都衣舍的百亿野心也是淘品牌不安于现状的缩影,其对销售规模的憧憬亦远远超越了业内对互联网品牌的普遍认知。当今世界上,年销售额超过百亿的服装集团屈指可数,相比中国消费者比较熟悉的ONLY母公司绫致时装和日本的优衣库,韩都衣舍依托互联网走了一条完全不同的发展路线。互联网改变了品牌发展的原有路径和方向。传统服饰品牌大多通过长期耕耘方能撬开市场大门,且只能在构建面向大众的单一品牌中徘徊。但“韩都衣舍们”则来得更加大胆,依靠资本运作整合众多细分市场,聚集受众,并最终形成服饰的全品类布局。上述人士认为,在互联网上,小而美的故事可能讲述一时,但很难传承一世。那些独具特色、锁定细分人群的小众品牌将更多的被大卖家、大品牌纳入视野,而这些大玩家的横向拓张,则完成了一次市场格局的重新划分。
国家邮政局8日公布的2013年快递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2013年快递服务总体满意度为72.7分,较2012年增加1.0分,行业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其中,公众对受理和揽收环节满意度评分均突破80分,对派送和售后环节的满意度评分均突破70分,较2012年有较大提升。调查显示,2013年快递行业服务均衡性增强,快递行业公众形象稳步提升,公众期望进一步趋于理性;公众满意度与时测满意度的匹配程度得到改善,用户主观评价与企业时限实际完成情况之间的均衡性不断加强;受售后环节满意度提升的影响,快递服务前后端均衡性改善较大;地区服务水平差距缩小。快递服务“重前不重后”现象有所缓解。国家邮政局同时通报了2013下半年50个重点地区快递服务时限准时率测试结果。结果显示,快递服务全程时限的均值为58.18小时,比2012年缩短1.66小时;2013下半年“国内异地快递服务时限72小时准时率”的均值为73.9%,比2012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10家品牌企业在“全程时限”指标中的表现依次为:顺丰速运、邮政EMS、圆通速递、申通快递、宅急送快运、中通速递、优速快递、韵达快运、天天快递和百世汇通。另据了解,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件类型及投诉快递企业的原因看,快件延误仍然是目前快递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快件时效仍然是快递企业提升服务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