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
5月26日消息,第一视频集团旗下的移动互联网彩票业务——彩票365将在近日联合易方达基金公司推出互联网金融产品。据悉,彩票365与易方达合作推出的与余额宝等“宝宝”类理财产品不同,用户通过彩票365的官方理财网站来购买易方达货币基金,在获得货币基金收益的同时,彩票365将赠送给用户同等金额的“彩票”奖励。奖励彩票部分将充值到用户奖励账户,不可提现,但可用来直接购买彩票,购彩中奖的奖金可随时提现到用户的个人银行账户中。彩票365CEO彭锡涛表示,相关合作已经通过证监会审批,基金销售后台、资金清算、客户服务、基金交易等均由易方达基金提供。他透露,此次与易方达的联合发售基金经过近半年的准备,最终通过证监会审批。这是国内首次跨行业尝试“收益+”模式,对用户而言,货基收益率远超活期存款,有助于彩民提高资金收益率,提高用户活跃度。彭锡涛认为,切入互联网金融可能是未来移动互联网行业的标配,只是速度没有那么快。这次彩票365联姻货币基金开展的异业创新合作受到了基金业,彩票业和媒体行业的广泛关注,但证监会对类似合作有比较严格的审核标准,未来跟基金合作的审核时间可能也会比较长。此前有消息称,有关部门将在近期发放互联网彩票的正式“牌照”,这意味着去年400亿营收的互联网彩票市场即将在今年迎来爆发式发展。首批互联网彩票“牌照”获得者将以拥有互联网体彩试点资格和电话销售彩票试点资格的公司为主,目前数百家互联网彩票销售公司中只有少部分会获得相关牌照或资质。
【一起惠讯】5月21日消息,有大型厂商国内代理商向一起惠透露了一项京东的“秘密计划”:将京东自营品类中的家电、3C进行部分开放,吸引大型品牌的代理商、经销商入驻京东平台开店。“京东现在的自营品类基本就是家电、3C,但是从去年开始就在准备进行开放。”某大型PC厂商的地方经销商称。一位了解到京东战略会议的业内人士向一起惠透露:“因为京东要做O2O,所以开始吸引更多的品牌商在全国的代理商入驻”。此前有消息称,京东准备筹建B2B采购频道,招收品牌商的大型代理商和分销商入驻该频道开店,让二三级经销商能够进行在线采购。但根据该人士透露,家电、3C的开放目的性更强,主要是为O2O开路,走与苏宁不同的道路。而在代理商的甄选上,京东更加偏向有实力的分销商或区域总代。某多个大型家电品牌代运营商负责人也向一起惠透露,“去年开始,京东也和我们进行过多次接洽。”并称,“一号店、国美方面也已经有类似动作。”“京东销售规模不断攀升,自营业绩的高占比一直压力巨大,如果不进行调整,人员、运营、售后、物流等成本很可能将其拖垮。现在开放出去最重要的是可以扩大盈利;二是可以丰富自己的品类形成价格竞争体系,维护其价格优势;三是为京东整体增值,为资本市场表现造势。”上述代运营商负责人分析。似乎此次的京东计划还没有波及到摄影器材经销商,一起惠在多个摄影器材经销商处并没有获得此消息。但这些人士一致认为,京东想通过平台化,把其合作伙伴资源扩大,同时提升品牌商与京东平台的关联度。不论京东内部如何调整,外界看待京东时,一直认为整合全国范围内的家电渠道商是京东扩大销售额,并打通O2O闭环的重要“棋术”。而京东很早也和一些线下渠道进行过试水,尤其是移库到门店、移库到经销商处,但物流配送一直是以自营团队为主。此次的消息中,京东希望将3C、家电开放给线下代理、经销商,并放权给经销商进行本地化服务、配送,真正实现O2O闭环。“京东自营部分本来就不盈利,在发展初期利用价格优势打品牌,扮演了高单价的‘吸客’品类,按照发展节奏,现在也应该开放出去了。”分析人士直言。数据显示,京东营收中85%来自于消费电子产品,业务构成看,约70%来源于自营业务,而整个销售规模已经在千亿以上。按照该比例,京东此次的调整将是在要害部位的关键“手术”,自营在“逐步放权”的过程中,将面临和开放平台商家的直接竞争,如何在过渡期做好调整、平衡竞争关系将值得关注。
【一起惠讯】5月19日消息,据一位接近京东的人士透露,今年初,京东已经秘密收购了一家在俄罗斯销售额排名前五的本土B2C网站,还收购一家俄罗斯本土的快递公司。同时,俄罗斯已被京东内部确定为海外业务的首个发力市场。在完成内贸电商的布局之后,京东把目标瞄准了海外。一起惠发现,在京东提交的IPO招股书中,“国际业务扩张”在京东新业务计划中被列为了重点。京东表示,凭借其在中国拥有的经验,其可能寻求战略举措进行海外业务拓展,包括在中国以外地区设立网站、仓库和建立支付系统等,从而将JD品牌推广给更多海外客户。上述接近京东的消息人士表示,京东将俄罗斯定为首先发力的海外市场,早有端倪。虽然早在2012年10月,京东国际站就已上线,销售包括电器、婴儿奶粉等产品。但由于在欧美主流市场面临着亚马逊、eBay等国际电商的竞争,京东国际站的销量一直不见起色。所以京东索性改变方向,从俄罗斯、印度等新兴市场入手,因为这些国家的消费者对于国际电商平台的品牌认知度较低。此前曾有消息显示,京东正在紧急布局俄罗斯、印度等国家的自营业务,将在2014年内在俄罗斯和东南亚地区建立仓储,重点发展对当地的跨境电商业务。此外,今年三月份,原华为电商总裁徐昕泉正式加盟京东,随后担任京东海外事业部负责人,负责京东国际化方面相关业务。徐昕泉曾主导了华为在独联体片区市场的开拓,对俄罗斯市场十分了解,并在俄罗斯拥有深厚的资源。而关于京东拓展海外的方式,京东集团董事长刘强东此前曾透露,京东正在探索一种“一般贸易+自营电商”为主的新型贸易模式,通过“大额贸易”的形式实现产品进出口,并在境外设立实体运营公司开展电商业务,实现本地化电商服务本地居民。同时建立本地化客服中心,提供本地退换货服务。一位业内人士分析,按照刘强东对京东海外业务的规划,收购本土电商公司和相关服务公司将是最省力和稳妥的做法。“海外消费者更容易接受本国的电商公司,本地化运营在物流和售后上也具有巨大的优势。”另外,该业内人士表示,针对俄罗斯市场的特殊性,本土化运营相比于传统的跨境电商模式也更有优势。首先,俄罗斯网民对于在线支付的接受程度极低,在网购时,更习惯使用货到付款的方式,尤其是客单价较高时。“京东如果要做好俄罗斯市场,支持货到付款,是必须的选择。此时,如果海外物流是由合作伙伴来做的,就会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其次,受限于俄罗斯海关的清关能力,中俄之间的跨境电商物流一直极不稳定,运载量有限。“收购一家俄罗斯本土快递公司,进而建立俄罗斯海外仓,可以帮助京东有效地避免掉这种物流的不确定性。”再次,俄罗斯对于海外电商进入俄罗斯市场的政策正在缩紧。譬如,日前俄总统普京签署法令,授权政府修改个人购买物品免税规则,未来俄罗斯消费者月网购免关税条件将可能由网购总额不超过1000欧元、总重量不超过31公斤下调为总额不超过150欧元,总重量不超过10公斤。“如果京东收购本土电商网站,通过该网站去拓展俄罗斯市场,就不用面临这些限制了。”最后,俄罗斯本土电商正处在爆发的前夜,过去几年,都保持着较高的行业增速,此时收购俄罗斯排名较前的电商是一笔不错的投资。据了解,作为俄罗斯最大的电子商务企业Ulmart已经在筹备明年的IPO计划,并计划在下一个五年内争取将年销售额增加到100亿-150亿美元。事实上,目前瞄准了俄罗斯本土电商网站的国内电商平台可能不仅仅只有京东一家。有知情人士向一起惠透露,今年唯品会将与俄罗斯闪购网站KupiVIP合作,或作为供应商的角色为KupiVIP提供品牌产品,解决俄罗斯本土电商缺乏货源的问题。上述消息人士表示,京东在俄罗斯市场的拓展,除了要面对来自俄罗斯本土电商的竞争外,更大的竞争其实还是来自于其在国内的最大竞争对手阿里巴巴。据一起惠了解,阿里巴巴旗下的跨境电商平台全球速卖通从去年起就把俄罗斯定位为最重要的海外市场,目前来自俄罗斯的交易额已占到速卖通总交易额的30%以上。一位从事中俄跨境物流的服务商预计,目前速卖通占据了跨境电商俄罗斯市场70%以上的市场份额。
【编者按】不少服装业内的深喉这样说,品牌经过多年发展后,格局基本成型,女装由于竞争激烈,小品牌依靠简单创新而实现快速上位的可能基本全无;而男装在快速的两级分化,但无论做商务还是做时尚,都在逐渐向低端市场延伸。这个过程中,把握什么样的创新机会才有出位可能?一起惠先后连线了多家服装品牌,覆盖从千万规模到数十亿不等的品牌,试图在其品牌的发展过程中,捕捉到其至关重要的创新点。随后总结发现,主要分为三类:在原有品牌营销体系基础上升级的创新营销方式;在市场中进行文化和情绪的捕捉;另外就是改变运营方式,提升运营效率。已经开始的文化追求在与一起惠的连线中,GXG电商总经理李淑君认为:品牌营销经历了人口红利、渠道为王、产品致胜、客户体验几个阶段的变化,现在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文艺复兴时期”:以文化抢占市场。李淑君认为,现在的消费者物质生活非常丰富,对产品有了更多精神层面的需求,在关注产品质量、款式、售后体验之外,特别还关注产品传递出的文化信息。这样的情绪其实在一个很小的品牌运营数据中就能看出,“绽放”,一个淘宝上的品牌,7个人团队,微淘55万粉丝,刚运营的两周的来往,拥有4万粉丝。而他们只是抓住了一个点,“绽放我的旅行范儿”,平台经常分享旅行中的故事、经验,形成了一个热爱旅游的人组成的圈子。从近两年快速崛起的男装淘品牌“花笙记”也能明显感触到这一点。一位曾打造了3金冠淘品牌女装品牌的资深“操盘手”在评价花笙记时说:“其文化的点,是亦中亦日,表面上看,风林火山、杀生、戒律都是日本文化元素,但实际上都是从中国衍生出来的文化内涵,最终赋予了男人一种品味,调性。”“如果总结花笙记最值得关注的地方,即:视觉,视觉,视觉,文化,文化,文化。”该人士说。“真正有调性的品牌、找到自己用户群的品牌才能走出来。”一位创投基金副总裁这样告诉一起惠。从效率提升突破与走文化路线有相似却不同的品牌是韩都衣舍,或者旗下AMH等品牌。“互联网品牌,比拼的不仅是产品的设计、视觉的传达,更重要的是供应链的能力、商品品质和生产反应能力。”AMH负责人李甜告诉一起惠,韩都衣舍内部有产品企划部,会对各个子品牌进行货品管理的指导,分析其库存周转情况,提醒品牌及时在经营时进行调整。“AMH在销售过亿的情况下,售罄率依然保持超过95%。”而支持这一系列数据的根本原因在于韩都衣舍创始人赵迎光的“小组制”梳理,让产品形成了“单品全程运营体系”。每一款产品,从设计、生产、销售都以“产品小组”为核心,企划,摄影,生产,营销等相关业务环节配合,全程数据化、精细化的运营。实现了“大规模C2B定制”同时,也解决了服装业中十分痛苦的库存问题。以纯作为一个耕耘服装领域多年的品牌也深谙效率之道,以纯推出线上品牌“A21”品牌负责人陈宇文透露,今年A21夏装采用超过600款的大量款式覆盖,并通过快速上新的快时尚模式吸引用户。内衣品牌舒工坊,为了提升产品出场效率,直接采用了“半成品备货”,把商品做成半成品备货在工厂,随时根据销售动销率,预测1周之后商品的销售量,进行快速反应,缩短生产周期,降低库存风险。务实的营销创新在品牌风格与运营方式之外,营销的创新是品牌商最容易做的。比如GXG在今年9月份将推出一个新的子品牌,面向中高端客户,主打轻奢风格。而这个子品牌的衣服设计将更加具有科技感和未来性。舒工坊则把内衣的尺码尽可能拉长,做到了39个尺码,最大尺码连姚明都可以穿的内衣。业内的内衣一般是5个尺码,大多都只能满足标准身材的穿衣需求。而舒工坊在原有尺码的基础上每个尺码又标准、偏瘦、偏胖三种类型,并为身高较高的人群提供了选择。退换货也可以做文章:同样是内衣,舒工坊进行了30天之内可以退换货的调整。由于内衣的特殊属性,收回来的将不再进行销售。围绕老用户进行的二次创新在一些老品牌身上最为常见:以纯线上品牌A21一直在花时间研究用户行为,而且采用主动送新品的方式加强和用户之间的联系,并且测试新产品的受欢迎程度。每当在A21即将上新之前,总会根据用户购物行为挑选一部分老用户,送去符合之前购物风格的新品。如果用户喜欢,可以完成付款,如果用户不喜欢随即退回即可。这种看似唐突的做法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89%的用户选择留下新品、并完成付款。在市场营销大战略方面,潮流前线更加清楚自己的目标,从一出生就专注于国内青春休闲服装三四线市场,在业内率先提出“时尚下乡”概念,被定位为“大众时尚”。该品牌把握了一个新的趋势,低端制造“没落”和低端消费“崛起”。在潮流前线的目标细分市场上,几乎没有单一品牌有很大的影响力,蓝海特征明显,市场及渠道空间自然不是问题。
【编者按】移动化浪潮几乎让每个品牌商都蠢蠢欲动,建立一个品牌App也正在成为流行趋势。但一起惠近期发现了一种新玩法:给品牌商每个门店建立一个webapp。这种模式背后有怎样的考虑?是好点子还是坏点子?云智盛世,一家福建厦门的移动电商软件开发商,为九牧、格男仕、千纸鹤男装、淘鞋网等福建本土电商企业提供移动端解决方案,其创始人陈文辉向一起惠讲述了云智盛世与品牌商合作过程中经历的波折。在他看来,品牌商的O2O概念火热背后牵扯到的现实利益冲突更加值得行业注意。以下为陈文辉自述:“幼稚”的当初我是从13年下半年开始创业的,之所以选择移动互联网行业,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好朋友超人(指福建网络男装品牌格男仕CEO吴志超)的“撺掇”,我能从他的分析中看到品牌商对移动互联网的需求市场。最初,我和我的团队把事情想得很简单,就是帮助品牌商建立一个移动端商城,成为一个移动端的卖货渠道。但与品牌商的交流过程中才发现,移动互联网或者说O2O需要撬动的利益太多了,一个最典型的问题就是渠道冲突。中国的品牌生态中,代理商是一个非常关键且强势的渠道。通常情况下,品牌商不直接面向消费终端,而是通过每个季度的订货会将产品批发给代理商,代理商再向产品推向消费终端。在O2O的运作过程中,这一渠道模式会产生以下问题:1、代理商库存僵化。代理商订货之后,各自的库存状况就以及基本固定,不管销售情况如何,库存很难流转。“一家代理商销售情况不好,那么库存就只能压着,而另一家代理商缺货了,又不能补货。”2、门店之间的利益冲突。很多品牌商O2O要实现的一个结果是:消费者如果在一家门店想要的商品缺货,可以直接在手机上下单,然后门店服务人员从就近的门店调货,送货上门。但这当中存在的问题是,如果不是直营,门店不会轻易将自己的货提供给另一家门店。3、门店与品牌商之间的冲突。如果让进店的消费者在手机上下单,最终的客户数据将存留在品牌商移动商城中,而部分门店或代理商并不愿意与品牌商共享顾客信息。见招拆招在发现品牌商O2O的真正痛点之后,我们开始考虑建立一个模型来解决上述问题。由品牌商提出需求,我们来开发系统,最终大致形成了这样一套解决方案:1、在前端,每个门店都有一个自己的移动端商城(以webapp形式为主,可以是独立网页,也可以嵌入微信、易信等平台),店员可以引导顾客在webapp上购买缺货的商品。2、在后端,总部有一个类似于“线上订货会”的系统,每个门店可以在总部的系统中自主选品,放到移动商城,然后通过自己的渠道推广该商城,产生销售后获得佣金——这种方式下,门店不会认为移动端是“抢生意”的渠道,相反,佣金还能够激励每个门店积极拓展移动端客户。3、当某个门店缺货的时候,可以直接到附近的店铺商品库中调货,同时向后者交付销售佣金——这种方式主要是解决非直营门店之间的利益冲突,同时盘活门店或代理商库存。为什么不做客户端?跟其它很多移动开发服务商不同,我们一开始就没有涉足客户端的开发,主要把产品放在了webapp上。一方面,移动客户端的渠道推广成本太高,品牌商要做一个独立App其实是划不来的。我们的策略是借力大应用,像微信、来往、易信这种,当然现在主要还是微信。尽可能多地嵌入大应用,或者行业细分类应用,比如一些受欢迎的户外、旅行类应用,在其中嵌入一个商城会比独立的品牌App效果更好。不过,这并不意味着webapp就不需要推广,跟我们合作的电商建议我们接入了一些移动广告平台。因为他们本身与这些广告平台有合作,以前主要是引流到手机淘宝店铺或者移动网页,现在可以将流量引导到移动端商城。另外,随着微信广告系统的完善,我们也会与腾讯的广告平台(主要是广点通)合作,为微信端商城引流。
便利店之所以受到京东、顺丰的热捧和便利店在国内的迅速发展有关。相较于超市、百货、卖场等业态,便利店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顺丰近日启动O2O战略,全新三代顺丰店启动,提供物流、广告展示、虚拟销售、预售、试衣鞋等服务,第一批300家门店启动,6月落地1500家,年底将达4000家,未来全国将落地30000家。就在上个月,京东商城宣布与北京、上海、广州等15个城市的上万家便利店进行O2O合作,年底计划覆盖全国所有省会城市和地级市。在此之前,以7-11为首的实体便利店也抢先牵手EMS、DHL等快递巨头,拓展服务平台。便利店一时间成为巨头们的“优选”。顺丰、京东和便利店的合作会擦出什么火花?O2O模式有什么差别?不同的企业,不同的投资方式,不同的运营模式,未来的便利店将发生什么变化?便利店成为香饽饽?零售业专家康炳华认为,便利店之所以受到京东、顺丰的热捧和便利店在国内的迅速发展有关。相较于超市、百货、卖场等业态,便利店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随着生活方式和消费结构发生变化,消费者的需求也逐渐便利化,年轻人不在意高一点的价格,重要的是便利。”正是因为便利功能的深化和提升,也使得便利店成为巨头眼中的香饽饽。“目前主要是在入口橱窗摆放样品,满足用户线下体验。同时,在店内的海报、二维码墙放置虚拟商品,通过手机扫码,直接跳转到品牌商的移动商城中。”这也意味着,一种基于线下扫码购买、商家发货、到店自提或送货上门的新型社区虚拟购物将就此诞生。业内人士分析,当顺丰打造的自有电商平台,商家可直接从线下返回线上,从而完成反向O2O的开放平台入驻模式。未来用户可以直接享受在顺丰电商平台下单,并享用顺丰配送,或者到顺丰便利店自提的便捷服务。京东商城O2O负责人候毅在2014联商网大会暨中国零售业发展高峰论坛上表示,按照京东计划,今年年底便利店业态将会覆盖所有的省会城市。在候毅看来,便利店企业和京东的结合创造了全新的商业模式,并相信这种商业模式在未来极有可能取代大卖场。“将便利店变成大卖场,我们通过互联网将它改造之后,是在跟大卖场竞争,不是跟互联网竞争,所以品类比大卖场多,价格也比大卖场便宜。大卖场最不能做到的是,我全部送到你家,这个我们可以做到。最后,我们还能做到随时随地到门店享受售后服务,也就是退货服务。”候毅表示。线下实体的华丽转身候毅认为,将来50%零售业将退出,不是由于互联网带来的变革,而是传统零售通过互联网改造后产生的。“线上销售跟线下销售本质是冲突的,是竞争的,线下认为线上抢他生意,因此很抵触,甚至说线上卖的都是假货,一到两年以后,线上部门都会成为一个公司内孤立的部门,很多大品牌做自己的官网,最后纯粹变成一个企业的网上宣传平台了。”而巨大的流量成本也决定了实体企业没有能力自建官网。“互联网链接很贵,如果是在百度,转化率有百分之几,如果你在新浪链接,凤凰网链接转化率只有千分之几,广告的投入以亿计算,所以实体企业承受不了这种流量。”候毅表示,因为要通过巨大的投入让利才能让消费者到这个网上来,实体企业自建官网的结局是“一定会死掉”。不自建官网,线下实体如何做线上,顺丰3.0提供了全新的思路:从线下引流。据了解,除了商品展示功能外,顺丰店还增设了更多的体验场所,如数码、电玩产品的互动专区,顾客在顺丰店里甚至可以打游戏。同时,顺丰新店还提供物流、广告展示、虚拟销售、预售、试衣间等多种服务。安徽乐城超市总经理王卫认为,线下实体最重要的是利用好电商,同时既做好和电商的错位,又做好对电商的替代。“有些品类电商不可能有优势。比如说食品、体验性的服务,小价值的商品,电商不管配送怎么好,都不可能消化成本。”电商冲击线下的声音虽不绝于耳,但经过两三年的沉淀与摸索,线下实体在转型过程中也日趋理性。康炳华表示,“国内线下零售之所以这么容易被线上冲击,最主要还是因为没有练就零售的核心能力。在国外,排名前十的只有一家主攻线上,而且零售并不是其主要业务。”B2C还没有一个成功的商业模式,如今京东布局线下,顺丰反攻线上,两种O2O的未来会走向何处?未来的便利店康炳华十分看好未来的便利店业态的发展。“台湾、日本的便利店逐渐社区化,国内便利店在过去各种服务的能力还不具备,但现在一些比较好的便利店在转化,外资也在进来国内市场,带动整个行业的发展。”“两种模式都不容易。”康炳华表示,无论是对于京东还是顺丰,与便利店的合作前途多艰。“对于京东来说,它目前在太原找到了唐久,但在山东、河北、北京的便利店是否也愿意跟它合作,这需要一个共赢的基础。我将我的用户群体开放给你,你能够给我带来什么价值。而且消费者是否愿意接受线上下单、线下拿货的这种形式,也是存在疑问的,有些产品和品类并不具备优势。”“对于顺丰来说,它毫无疑问是快递专家,有大量的用户和数据基础,也希望能为用户提供更多的产品和服务,但是它毕竟没有做零售的背景,在商品管理和运营商的能力方面还有待评估。”康炳华认为,最重要还是根据自身优势,补上短板。“做任何一门生意最重要的还是经营用户。零售不是一个暴利行业,如果顺丰要做用户,那就提升管理运营能力,如果是做平台就提高招商能力,如果要做直营,就在商品供应链上下功夫。”
4月14日晚间消息,苏宁今日首次对外公布了酝酿1年之久的“S-TV计划”,该计划将改变以往工厂主导,被动售卖的经营模式,采用用户主导、技术驱动、反向定制的模式,近期首批基于“S-TV计划”的世界杯系列定制彩电将集中上市。苏宁云商集团总裁金明介绍说,苏宁将改变工厂生产什么就卖什么的固有思路,打破厂商不拿降价促销资源就无法营销的传统思维,改掉产品参数技术指标机械化单向推荐方式,变革产品采购多以求多求全的供应体系模式。金明透露,苏宁正在做这样一件事:通过大数据挖掘不同用户群体对产品的个性需求,持续性跟踪最新技术潮流和消费趋势,直接主导满足个性化市场需求的产品功能配置设计,反向向品牌厂商进行产品的个性化定制、规模化生产和集中性采购。金明表示,苏宁将在彩电品类上推出“S-TV计划”,即苏宁运用大数据挖掘线上线下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对相似需求的用户族群进行分类,然后通过规模化定制和柔性化生产的方式,为各类用户提供最契合自身需求的电视产品。在苏宁黑电事业部总经理常江看来,不同消费群体、不同使用环境对电视功能的需求都大不相同,电视机产业发展至今,只是在功能和屏幕尺寸上做堆砌,对于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到来反应淡漠,以至于智能电视发展数年依然无法做到易用、好用,绝大部分用户手握智能电视遥控器,依然将其当作普通电视使用。常江告诉记者,现在有许多消费者希望自行省去部分彩电用不到或者不必要的功能,提高产品的性价比。因此,彩电的精准化数据采集、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品牌化营销的大幕正徐徐开启,苏宁的“S-TV计划”也孕育而生。常江指出,目前的定制服务还主要是厂家列出可选菜单让消费者进行选择,只是渠道定制并非用户定制,是企业为避免价格冲突而采取的一种措施。“苏宁的‘S-TV计划’是一种基于大数据的精准化地挖掘用户个性化需求的品牌化定制,根据消费者的需求进行功能上的独特配置,比如针对游戏用户的电视定制、针对世界杯球迷的电视定制等。”据了解,传统电视实现销售后除了质量问题带来售后维修,基本上不再和消费者发生业务联系,而苏宁“S-TV计划”则是卖出电视之后,与消费者进行互动,为他们提供的后续内容服务才刚刚开始。常江表示,后期苏宁销售的彩电将不再单纯向用户展示产品型号,而是形成别墅系列、宾馆系列、出租屋系列、白领系列、游戏系列、影院系列等不同特性的产品集群,赋予差异化的产品标签,便于用户选择。据常江介绍,苏宁“S-TV计划”首批系列产品将是专门针对世界杯球迷定制的。另外,近期还将针对上班点播族推出夏普S1。
【一起惠讯】4月10日消息,一起惠获悉,4月8日米粉节当天,小米的移动端小米商城共成交订单53万个,支付金额3.4亿元。还售出3.4万只米兔、15万只移动电源。小米方面提供的数据显示,此次“米粉节”共售出了超过130万台的手机,5000台小米电视、10万台小米盒子,以及74万个移动电源,52万条活塞耳机、20万个随身WiFi等明星配件产品,支付金额突破15亿元。一起惠了解到,小米商城是小米公司新推出的购物APP,可以进行小米手机预约、话费充值和预约小米之家售后服务等。
【一起惠讯】3月31日消息,一起惠获悉,日前海尔电器公布截至去年底止全年财报。财报显示,去年海尔电器净利润达20.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16%。海尔集团2013年的整体毛利率由2012年的16.1%调整至2013年之14.7%,下降1.4个百分点。扣除洗衣机业务及热水器业务之毛利率之下降,主要为本年具有较低毛利的渠道综合服务业务占比提升影响所致。期内,海尔电器营业额为622.63亿元,同比增长12%;毛利91.38亿元,同比增长2.2%。渠道综合服务业务收入575.67亿元,同比增长13.4%。渠道综合服务业务的收入增长,一方面得益於集团对中国三、四级家电市场的渠道网络管理的提升和虚实融合OTO模式,三、四级市场份额逐步提升。另一方面集团在社会化渠道、售后业务和电商渠道方面均取得较快增长。渠道综合服务业务整体毛利率为8.2%,与2012年持平。海尔电器电子商务分部收入增长迅速,同比增加3.05倍达到17.58亿元人民币。财报还显示,截至期末,海尔集团在县级市场拥有海尔专卖店超过8,000家、售卖多品牌家电的日日顺加盟店近千家;而在全国各级市场销售网点总数超过3万家。期内,物流分部的毛利率从2012年的7.7%提升至2013年的8.1%。这主要得益於集团对物流业务的梳理优化,为更多客户提供切合其业务特点的个性化物流服务,如端对端物流运输服务,库存管理服务及仓配一体解决方案。
新《消法》中规定的“网购商品可享7天无理由退货权”已经实施一周。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电商一边推出“7+”的加长期退货新政,一边却悄然增加“不退货”商品的品类或是无理由退货的附加条件。消费者想要顺利无理由退货,还得深入阅读各电商退换货政策。“7+”加长期退货服务抢眼登录各种网购电商网站,消费者保障服务成为电商们宣传的最大亮点。百度糯米网,推出了“随便退”退货新政,规定除物流单外,所有团购支持随便退,只要团购券未消费,都可以退款。苏宁易购也承诺顾客购买苏宁商品15日内,在保证商品完好的前提下,可无理由退换货。淘宝网的搜索栏中增加了“7+退货保障”、“消费者保障”等选项。消费者勾选“7+退货保障”后其显示的所有商品和店家都加入了这项新保障。“7+退货保障”是对于新《消法》中7日后悔权的一种延伸,店家承诺“该商品在签收货物后15天内,在不影响二次销售范围内支持无理由退货,产生的退货费用买家承担。”同时,有些店家也可以根据自身销售的商品,自行规定8、9、10及长达15天的退货时限承诺。500元以上钟表无缘“7日后悔权”根据新《消法》规定,消费者订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四类商品不在“7日后悔权”之列。虽然电商们推出了各类消费保障服务,但北青报记者发现各电商都悄然增加了不接受“7天后悔权”商品的品类,或者对退货条款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北青报记者昨天登录亚马逊、京东、苏宁、1号店等电商网站,发现奢侈品、黄金、内衣、合约机、化妆品和售价高于500元的钟表等都被排除在了7日之外,消费者网购时需要仔细阅读退货政策。其中苏宁易购还对“不退货”商品进行了详细的罗列,项目多达30多种,健身器材、望远镜、游戏机都因为存在特殊原因而不能参加无理由退换货。80个品类商品逐一列出退货条件除了被排除在“7日后悔权”之外的商品,电商还对相同品类商品的退货条件进行了逐一的约定。淘宝网在“消费者保障服务之‘七天退货’支持范围、处理流程及条件”中就详细列出了80个品类的商品的退货条件。如:笔记本电脑、电脑硬件以及电脑周边的商品,消费者在退货时,需要具备“未拆封,配件完整包装齐全,商品外观无磨损,无使用痕迹整体无磕碰,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如有赠品,需如数退回。”商品是否享“特权”电商多数不明示新《消法》实施前,北京市消协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7日后悔权”实施后,商家约定商品是否享有该权利,不应仅在网站上登出公告、声明等面对大众的提示,还要和消费者进行一对一的确认。也就是说,对于商家规定的不宜退货商品进行逐一确认,通过点击“确认”等方式,做到发生纠纷后可以查询。但北青报记者昨天发现,除淘宝网可以从商户加入的消费保障绿色标识上了解店铺的消费保障承诺,以及1号店在购物时对商品进行了明示,多数电商并未做到“一对一确认”。登录亚马逊、京东、苏宁易购等电商购物网站,在购买单件商品时,北青报记者并没有在页面的明显位置或者订单确认环节发现该商品“7日后悔权”的享有情况。如果消费者想要在购物前了解所购商品是否享有“7日后悔权”,需要进入电商设置的“售后服务”、“帮助中心”等单独页面中的退换货选项,才能了解具体的详情。对于多数消费者来说,这种相对隐秘的方式,容易造成无法享受“7日后悔权”。官方说法“7日后悔权”还需细化细则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按照新《消法》条款,商家提前约定且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将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但商家是不是可以随意进行约定?他认为,新《消法》实行一段时间后,有关部门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跟进,细化细则,对可退货的商品按情况进行分类做好进一步的规定。市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朗丹柯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消费者和商家都该明确,不宜退货是以商品没有质量问题为大前提而谈及的根据商品特性而圈定出的不宜退货的商品。朗丹柯认为理论上,商家在约定时可以把所有的商品都标称为“不可7日内无理由退货”(商品质量问题等涉及三包的问题除外),法律上没有禁止。但是,消费者有购物的选择权,商家的这种“除外”行为无形中会直接影响其产品的销售,规定的不合理,消费者自然就会选择别的商家。从客观上来看,市场竞争为消费者起到了保护的作用。
【一起惠讯】3月15日消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同时现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一起惠整理了《办法》中几个关键信息:①《办法》对打击“刷信用”、“差评师”等网络市场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③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且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④不准向消费者发广告:网络商品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⑤《办法》管辖范围更广:涉及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附《办法》全文: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第四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第五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第六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第二章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第一节一般性规定第七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第八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九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第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第十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第十三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第十四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第十五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十七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十八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第二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统计资料。第二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前款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第二十三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修改其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协议、交易规则,应当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修改内容应当至少提前七日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协议或者规则修改内容、申请退出平台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允许其退出,并根据原协议或者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二十五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在其网站显示,并从技术上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第二十六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平台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采取措施制止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七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对权利人有证据证明平台内的经营者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行为或者实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措施。第二十八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二十九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平台上开展商品或者服务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对自营部分和平台内其他经营者经营部分进行区分和标记,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平台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经营者在平台的登记注销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从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电子签名、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应当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第三十一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拟终止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二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第三十三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应当用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开。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的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提供在其平台内涉嫌违法经营的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等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节其他有关服务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三十五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者提供经营资格证明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签订服务合同,依法记录其上网信息。申请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等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自服务合同终止或者履行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十六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采集信用信息,坚持中立、公正、客观原则,不得任意调整用户的信用级别或者相关信息,不得将收集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第三十七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或者服务并因此取得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八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络商品交易相关违法行为,提供涉嫌违法经营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数据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第四十一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对于其中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违法行为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对于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群体投诉或者案情复杂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查处或者指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查处。第四十二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的消费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处理。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涉嫌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相关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数据资料;(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封、扣押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商品、工具、设备等物品,查封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场所;(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四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的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第四十五条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第四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站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需要关闭该违法网站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该违法网站。第四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发现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移交相关部门。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工作责任制度,依法履行职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章附则第五十五条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发布商品或者营利性服务信息、但交易过程不直接通过平台完成的经营活动,参照适用本办法关于网络商品交易的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实施指导意见。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年5月31日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在汹涌的电商浪潮中,传统的手机厂商纷纷“下海”。日前,国产手机厂商酷派正式推出旗下独立电商品牌“大神”,并同步在这一电商平台上首发两款千元8核手机新品:大神及大神F1,由此开启了自己电商生涯的新篇章。据悉,酷派此次推出的两款新机不会在线下销售,而是仅在酷派的电子商务渠道开售。依据酷派的发展战略,酷派发布的“大神”独立电商品牌将采用产品专属策略,坚持大屏高配、高性价比等优势,推出更多的差异化产品,以保证在渠道和价格上的优势,而不对其他渠道中的产品形成价格冲击。作为国内最早涉足电商领域的手机厂商之一,酷派在2012年5月就上线了自有电商平台——酷派商城。此次发布“大神”独立电商品牌,也被业界解读为酷派开始重金布局电商渠道。除了酷派,华为、联想等手机厂商也加大在电商渠道的投入力度。随着国产手机竞争渐趋白热化,通过电商渠道实现突围成为众多厂商的共识。前赴后继2012年3月,华为商城上线,华为所有的终端产品开始放在华为商城销售。而为了更好地促进电商渠道的终端销售,华为在打造自家商城的同时,也和京东、淘宝天猫、亚马逊等电子渠道同时合作,以期“多条腿走路”。到了2013年9月底,“华为电商”的电商官方微博突然更名为“华为荣耀”,吸引了大部分荣耀用户群体关注;不久,“华为电商”的微信公众号更名为“华为荣耀”。正在外界对于华为电商的更名纷纷猜测之时,接下来的12月,华为终端宣布“荣耀”成为其电商独立新品牌。对此,华为总裁任正非表示“电商品牌独立要优先发展,改变格局”。而据从华为内部传出来的消息称,华为电商主要的目的在于打开互联网公开市场销售通道,提升品牌形象,并最终带动终端产品的销量。另一手机厂商中兴也没闲着,其电商平台一直在密锣紧鼓地筹备之中。中兴方面表示,电商将作为一个独立的品牌运作,它将不仅仅是一个产品销售渠道,更体现了互联网营销商业模式的转变。毫无疑问,对多数手机厂商而言,电商渠道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了,除了和诸如京东、易迅这样的第三方平台合作之外,建设自己的电商平台已经成为了当务之急。在酷派常务副总裁李斌看来,以前大家都不是很重视电商渠道,但实际上,酷派及其他几家厂商,销量最大的都是千元智能机,以前患得患失,怕影响自己的线下渠道,但是现在看,我们也在实践过程中发现,线上和线下的价格有一定的差距是正常的。小米炒热的互联网渠道提起传统手机厂商的“触电”,小米是个无法绕开的话题。2010年4月,小米公司成立,第一款小米手机在2011年推出。不过,与传统手机厂商通过大卖场、经销商等渠道铺货不同,小米仅选择在互联网渠道销售,并且取得了成功。数据显示,仅仅通过互联网渠道以及运营商两个渠道,小米手机在2012年的出货量为719万台,销售额达到126亿元;2013年,小米手机总计售出了1870万部,增长160%,含税收入316亿元,增长150%。据小米方面透露,小米手机70%左右的销量通过电商渠道销售,30%通过运营商销售。小米手机在互联网渠道的巨大成功,为国产手机厂商们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思路。据了解,传统手机厂商此前的销售途径是国包商和省包商,再到各地的代理商以及家电零售渠道和运营商渠道,从出厂到消费者手里要经过3、4个环节。“手机的出厂价并不高,但经过多个环节之后,手机到消费者手中的价格却比出厂价高了不少。”有国产手机负责人非常无奈地表示。相比之下,电商渠道为小米省去了30%-50%的销售成本,并且资金周转周期短、灵活度高。据了解,目前国产品牌的主要销售渠道还是依靠运营商渠道和社会渠道,传统渠道在国产品牌整体市场份额将超过90%,电商渠道目前占比不到10%。伴随着小米的成功,国产手机厂商们转而重视电商渠道,并纷纷自建电商平台。预计未来三年内,运营商渠道、社会渠道(包括代理、分销)和电商的手机出货比例会在4∶4∶2之间,手机渠道扁平化的趋势将越来越明朗。在2013年,以中、华、酷、联为代表的电商渠道的增长幅度已经超过100%。易观资讯分析师路理彬认为,国产品牌纷纷布局电商渠道,主要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策略的调整,销售渠道由原先的运营商主导模式、社会渠道等拓展到电商渠道,未来电子商务成为新的市场增长点。自建平台的未来尽管国产手机厂商在一窝蜂地自建电商平台,不过,就现阶段的情形看来,第三方电商平台依然占据着强势地位。有数据显示:在自营B2C平台手机销售份额中,京东商城占68.9%,易迅网占据10.1%,苏宁易购占8.7%,其后是亚马逊中国、新蛋网、国美在线等。正是因为少数几个强势的第三方平台聚集了大量的资源和流量,也让其在面对传统手机厂商时变得越来越强势。由于和第三方平台合作的手机厂商非常多,为了买一个好的位置,厂商不得不在产生效益前先“大出血”,付出大量的广告费,最终能获得的利润和品牌溢价都非常有限。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自力更生”建设自己的电商平台成为了众多手机厂商的选择,但这并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欢购网创始人林乐昌就表示,自建电商平台是一个烧钱的项目,从配送、销售、售后等方面来讲,成本会很大。尽管如此,有行业观点认为,从长远来看,手机厂商中市场份额较高的品牌自建电商渠道,有利于未来形成一整套包括物流、支付、会员制等全方位的体系,保障品牌具有可持续生命力。而这也正是诸多厂商不惜亲自上阵的最根本的原因。在业内人士看来,各大厂商的电商平台推出后,手机厂商线上线下的竞争将同时进行,如何控制好产品的品质,以更好的售后服务来满足用户,是厂商能否抢到更多份额的关键。手机厂商们在发力电商渠道之时,不能只盯住低成本、便捷,还得在物流配送、售后服务、产品供应等各个环节上下足工夫。只有真正为用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才能借助电商这个新平台大有所为。
【一起惠讯】在跨境电商领域,大多数中国商家依靠“中国制造”的优势和价格战策略打拼出一条血路,在海外市场占领了自己的一席之地。不过,山寨货纷纷出海的同时,中国本土的品牌商们也开始了探索海外市场之旅。目前,华为、中兴、THL、ZOPO等国内手机品牌均出现在eBay平台,欲通过跨境电商零售渠道直接走向海外C端用户。一起惠获悉,像华为、中兴这样的国产品牌在国内占有很大的市场,但在海外主要通过与商家合作的方式去铺开市场,局限在经济落后的国家,发展速度也比较缓慢。一方面海外运营成本极高,另一方面线下的推进速度远不及线上。因此,品牌商们开始尝试借助eBay、亚马逊这样的全球电商平台去寻找新的路径。不过,当全球商家、全球品牌聚集在一个平台的时候,中国商家的品牌价值就很难体现了。无疑,所谓的国产大品牌也和小商家们站在了同一起跑线。其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产品设计不适合海外市场,二是缺乏海外曝光和知名度,三是没有适合自己的渠道。据eBay介绍,正是由于国产品牌发展海外市场面临着以上三大问题,大部分商家便选择了eBay这样的平台来做尝试,即便订单量小也愿意玩,因为风险小、投入小,诱惑力却比较大。目前,对于手机、电子产品来说,大部分是根据eBay的数据分析来做定制化产品,在不同的市场有不同的热点。eBay指出,在英、美等电商发展成熟的国家,经济实惠的中低端产品受欢迎;在俄罗斯、巴西这样的物资缺乏、电商快速成长的国家,人们不介意出高价买国内没有的东西,因此,高端产品得以热卖;而在西班牙、意大利及其他南欧国家,线下产品本身不缺乏,只是局限于电商发展缓慢,所以低、中、高档各层次的产品都有很大的市场。一起惠了解到,华为、中兴、THL、ZOPO等国产手机、电子产品品牌目前在eBay主要有两种运营方式:直接开店或者给eBay大卖家供货。eBay表示,品牌商自己的团队来操作主要是起产品展示和维护的作用,销售作用相对较小,最主要的合作方式还是给大卖家供货。此外,在售后服务方面也主要有两种方式:部分大品牌有自己的海外售后服务点,能提供本土化服务;中小品牌的售后服务则由分销商提供,原厂接受退换货。对于品牌商来说,选择这样的方式出海,理由很明显:线上传播比线下快,如果能在线上零售渠道大量曝光自己的产品,一方面可以满足品牌宣传的诉求,另一方面还可以借机占据更多的海外消费者。这与其扩大海外市场的初衷完全相符。
【一起惠讯】3月3日消息,一起惠了解到,京东日前在移动客户端中接入了IM工具“京东咚咚”,顾客可直接在客户端中对店铺或商品进行在线咨询。据了解,目前京东android和iOS版本的移动客户端都已支持顾客进行售前或售后咨询,咨询工具为京东在去年年底正式推出的IM工具“京东咚咚”。除了接入IM工具,京东在最新版客户端中还做了以下两个主要的变动:1、增加店铺展示。此前,京东移动端仅支持顾客查看单个商品,不能整体浏览商家店铺。2、开放“故事”频道用户权限。据一起惠了解,“故事”是京东移动端在不久前上线的导购频道,定位于“陌生人社交”,支持用户在空间分享自己感兴趣的商品链接和图片,测试阶段仅对部分用户开放。
【一起惠讯】阿里巴巴旗下海淘平台“天猫国际”日前上线,引起了海淘行业的普遍关注。一起惠在与多位海淘业内人士沟通中得知,目前的天猫国际仍然是“半成品”,发展路径中面临着三大主要问题,其中如何处理好内部利益的纠葛则是最为重要的。内部利益难平衡上述海淘业内人士指出,天猫国际上线后,阿里巴巴旗下电商平台上至少有两部分群体会受到冲击。一部分是“淘宝全球购”上的中小代购,另一部分则是在天猫上销售海外品牌的店铺,尤其是海外品牌直接开设的官方旗舰店。未来在海外商品的销售上,天猫、天猫国际和淘宝全球购三块业务将面临着激烈的博弈,而短时间决定这场博弈胜负的关键则是价格。一起惠选取了2月28日天猫国际首页重点推荐的“Karicare可瑞康金装加强牛奶粉3段(900g)”这款产品,比较它在三个平台上的价格。都以寄到北京为例,天猫国际推荐的这家商铺的售价,相比天猫nutricia品牌官方旗舰店(Karicare是nutricia旗下品牌)上的售价,足足便宜了32元。淘宝全球购上该产品销量最高的一家店铺的售价则在两者之间。首先可以看出,在价格竞争上,国内天猫店的劣势比较明显。这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目前国家正试行对海淘商品收取行邮税,而行邮税税率要比一般贸易进口征收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的总税率要低的多。“天猫一直希望引进海外的知名品牌商直接入驻,天猫国际的开设将会冲击到这些品牌在国内天猫的价格体系。”该人士表示。该人士表示,另一方面,同样定位于海淘的“天猫国际”和“淘宝全球购”则相当于天猫刚成立时的淘宝商城和淘宝,势必会出现更激烈的竞争。因为进货渠道的多样化、税费缴纳的不正规,淘宝全球购上的中小型代购商在短期内有价格优势。天猫国际则因为商品正规、售后服务更完善更被消费者所信任,随着其业务的逐步展开,淘宝全球购上的小型代购商的市场份额将被大幅蚕食。据一起惠了解,今年1月初,阿里巴巴悄悄组建了“国际B2C事业部”,其中天猫国际和淘宝全球购都被划分到了这一事业部下。“未来,同一事业部下两个业务能否协调发展,很考验阿里巴巴平衡能力。未来也很有可能会战略性舍弃其中一个。”该人士说道。海外招商多磨难天猫国际的域名去年7月就对外宣布,并在网站首页挂出了宣传页面,却直到今年2月19日才迟迟上线。这期间天猫国际在做什么呢?该人士透露,这期间,天猫国际的团队一直在进行着艰难的招商,以及低调的试运营。招商的困难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方面阿里巴巴此前的业务较少与海外商户打交道,缺乏海外商户资源,也缺乏一支有经验的海外招商团队。另一方面,海外商家也对入驻天猫国际抱有重重顾虑。首先对于在中国有线下实体店或有志于进入中国线下市场的国际品牌商来说,入驻天猫国际将很有可能影响到其在中国原有的价格体系或未来的议价空间。阿里巴巴公关部也对媒体表示,天猫国际更倾向于吸引在中国尚未开设专卖店的品牌入驻。其次,大部分海外品牌商和零售商不具备在天猫国际上运营的能力。据一起惠了解,天猫国际对入驻的海外商户提出了店铺配备旺旺中文咨询,提供国内的售后服务等多项要求。除去这些硬性要求外,海外商户更担忧无法适应天猫上复杂的运营规则和多变的营销方式。“很多老淘宝店主都不一定能玩转现在的天猫淘宝,如果老外自己直接上手,百分百被‘玩死’。”再次,国内电商频繁的价格战也让很多海外商户避之不及。一方面,海外产品入华是有很多成本的,而天猫作为平台对产品价格有一定的要求,如果商家成本把控不好,很容易造成亏损。另一面,海外商家对于价格战也更为谨慎,会担心其库存产品能否跟得上短时间内的销量爆发。因此,一起惠发现,与很多海淘业内人士此前猜测天猫国际会更多地直接引入海外商品品牌商开店不同的是,目前天猫国际中由海外品牌商直接开设的店铺(如台湾“糖村”)仅占很小的一部分,海外零售商(如香港草莓网)也不多。140家店铺中,更多的是国内海淘平台(如洋码头)和从淘宝全球购中“收编”的大代购商。“引入国内有多年运营经验的海淘平台,可以帮助阿里巴巴快速地组织海外的小型零售商。而‘全球购’业务之前一直游走于灰色地带,天猫国际的收编相当于当年天猫对淘宝卖家的一次‘筛选’,被选中的卖家将得到更多的支持。”该人士说道。产品质量难把控该人士表示,天猫国际还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是无法对产品质量进行有效监控,以保证商品都是从海外直邮入境,而不是国内现货。据了解,在天猫国际试运营期间,即有部分消费者向媒体反映,出现了购物时客服介绍商品为海外直发,但收到快递单上显示的送货地址却是深圳、广州或江苏等内地城市。“天猫作为一个大的平台,很难做到对每一家店铺、每一件商品进行审核,而由于目前海淘市场利润巨大,政策的不完善,则容易促使部分商户选择‘铤而走险’,以国内现货冒充海外直邮的产品发给卖家。这些国内现货则有可能是通过非法渠道入境或是国内生产的假货。此前,淘宝全球购就因为代购的良莠不齐,经常被消费者所指责。”该人士说道。
价格便宜、保证正品、选择更多,一系列优势让“海淘”等跨境电子商务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然而,受限于海关政策、物流和税收规则,“海淘”一直游走于“灰色地带”。不过,这并没有阻碍产业链上的相关企业布局“跨境电子商务”的步伐,包括东航物流、EMS、联邦快递、圆通等航空运输和快递企业,以及1号店、易迅网等电商企业都已经试水其中。昨天,包括上述企业在内的近60家企业,更是“结盟”成立了国内首个“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希望能够对“海淘”等的交易渠道、交易过程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猛,2012年已经达到约2万亿元,但与之相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都有待完善;相关安全体系、信用体系、标准体系、追溯体系也有待建立。”上海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会长朱益民昨天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企业布局跨境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对普通消费者来说,“海淘”或者“海外代购”就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前,消费者所进行的网上购物还主要集中在国内,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人发现可以去国外“淘宝”,这个消费群体的需求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奶粉、服装、化妆品、玩具,甚至电子产品等都成了“海淘”的主要对象。商务部的统计数据就显示,2011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约1.6万亿元,2012年达到约2万亿元。2012年我国外贸增速为6.2%,而跨境电子商务贸易规模同比增速则超过25%。“预计2013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会继续扩大,同比增速将达到30%左右。以上数据也只是估计,而更为庞大的实际发生额因数据来源、统计口径等原因未能计算,可能数量更加惊人。”朱益民指出。市场空间的巨大,也令越来越多的快递物流、电商贸易、金融服务相关企业开始布局其中,比如支付宝、财付通等17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就率先获得了跨境支付业务试点资格,而包括顺丰速运在内的4家快递公司也向国家邮政局提交了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牌照申请,顺丰速运更是已经上线“海购丰运”,宣布切入海淘转运市场,拥有运力优势的东航,则通过东航物流自主开发了电子商务平台“东航产地直达”,希望采取B2B2C的模式,进行国外生鲜类食品、蔬果类食品、新鲜奶制品类的采购和国内销售。监管空白标准缺失朱益民同时也是东航物流的总经理,在借助运营“产地直达”深入了解跨境电子商务后,他发现跨境电子商务在交易方式、货物运输、支付结算等方面与传统贸易方式差异很大,而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都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比如目前政府尚未建立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体系,在监管、结汇、税收等方面没有统一、稳定的适用制度保障。”朱益民举例,目前,“东航产地直达”从国外进口的相关产品,很多是按照一般货物的形式交税,税率从10%到100%,而很多“海淘”产品由于商品价值孝批次多,关税却难以征收,检验检疫风险也难以化解。记者从多位有“海淘”经验的消费者处也了解到,传统的海淘模式要经过海外购物网站、返利网站、转运公司、仓库、快递公司等多个环节,不仅物流成本和速度缺乏相应的保证,如果一旦发现货品被调换或者破损,其实也是无门申诉,缺乏监管,售后服务更是无保障。这也正是近60家企业“结盟”的原因。“任何一单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实现,需要政府机构、企业、消费者在生产、电商、支付、运输、报关、报检、仓储、分拣、派送等众多环节的全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参与,目前的情况是标准不一、责任缺位,导致交易纠纷频现、客户体验差,消费者和业者普遍的感受是‘线上交易实现易而线下实物流通难’。”朱益民指出,行业协会成立后,将加紧制定跨境电商方面的规范建议,推动跨境电商业务相关标准的出台。
国家邮政局8日公布的2013年快递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2013年快递服务总体满意度为72.7分,较2012年增加1.0分,行业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其中,公众对受理和揽收环节满意度评分均突破80分,对派送和售后环节的满意度评分均突破70分,较2012年有较大提升。调查显示,2013年快递行业服务均衡性增强,快递行业公众形象稳步提升,公众期望进一步趋于理性;公众满意度与时测满意度的匹配程度得到改善,用户主观评价与企业时限实际完成情况之间的均衡性不断加强;受售后环节满意度提升的影响,快递服务前后端均衡性改善较大;地区服务水平差距缩小。快递服务“重前不重后”现象有所缓解。国家邮政局同时通报了2013下半年50个重点地区快递服务时限准时率测试结果。结果显示,快递服务全程时限的均值为58.18小时,比2012年缩短1.66小时;2013下半年“国内异地快递服务时限72小时准时率”的均值为73.9%,比2012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10家品牌企业在“全程时限”指标中的表现依次为:顺丰速运、邮政EMS、圆通速递、申通快递、宅急送快运、中通速递、优速快递、韵达快运、天天快递和百世汇通。另据了解,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件类型及投诉快递企业的原因看,快件延误仍然是目前快递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快件时效仍然是快递企业提升服务的关键。
价格便宜、保证正品、选择更多,一系列优势让“海淘”等跨境电子商务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然而,受限于海关政策、物流和税收规则,“海淘”一直游走于“灰色地带”。不过,这并没有阻碍产业链上的相关企业布局“跨境电子商务”的步伐,包括东航物流、EMS、联邦快递、圆通等航空运输和快递企业,以及1号店、易迅网等电商企业都已经试水其中。昨天,包括上述企业在内的近60家企业,更是“结盟”成立了国内首个“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希望能够对“海淘”等的交易渠道、交易过程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猛,2012年已经达到约2万亿元,但与之相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都有待完善;相关安全体系、信用体系、标准体系、追溯体系也有待建立。”上海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会长朱益民昨天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企业布局跨境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对普通消费者来说,“海淘”或者“海外代购”就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前,消费者所进行的网上购物还主要集中在国内,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人发现可以去国外“淘宝”,这个消费群体的需求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奶粉、服装、化妆品、玩具,甚至电子产品等都成了“海淘”的主要对象。商务部的统计数据就显示,2011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约1.6万亿元,2012年达到约2万亿元。2012年我国外贸增速为6.2%,而跨境电子商务贸易规模同比增速则超过25%。“预计2013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会继续扩大,同比增速将达到30%左右。以上数据也只是估计,而更为庞大的实际发生额因数据来源、统计口径等原因未能计算,可能数量更加惊人。”朱益民指出。市场空间的巨大,也令越来越多的快递物流、电商贸易、金融服务相关企业开始布局其中,比如支付宝、财付通等17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就率先获得了跨境支付业务试点资格,而包括顺丰速运在内的4家快递公司也向国家邮政局提交了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牌照申请,顺丰速运更是已经上线“海购丰运”,宣布切入海淘转运市场,拥有运力优势的东航,则通过东航物流自主开发了电子商务平台“东航产地直达”,希望采取B2B2C的模式,进行国外生鲜类食品、蔬果类食品、新鲜奶制品类的采购和国内销售。监管空白标准缺失朱益民同时也是东航物流的总经理,在借助运营“产地直达”深入了解跨境电子商务后,他发现跨境电子商务在交易方式、货物运输、支付结算等方面与传统贸易方式差异很大,而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都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比如目前政府尚未建立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体系,在监管、结汇、税收等方面没有统一、稳定的适用制度保障。”朱益民举例,目前,“东航产地直达”从国外进口的相关产品,很多是按照一般货物的形式交税,税率从10%到100%,而很多“海淘”产品由于商品价值孝批次多,关税却难以征收,检验检疫风险也难以化解。记者从多位有“海淘”经验的消费者处也了解到,传统的海淘模式要经过海外购物网站、返利网站、转运公司、仓库、快递公司等多个环节,不仅物流成本和速度缺乏相应的保证,如果一旦发现货品被调换或者破损,其实也是无门申诉,缺乏监管,售后服务更是无保障。这也正是近60家企业“结盟”的原因。“任何一单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实现,需要政府机构、企业、消费者在生产、电商、支付、运输、报关、报检、仓储、分拣、派送等众多环节的全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参与,目前的情况是标准不一、责任缺位,导致交易纠纷频现、客户体验差,消费者和业者普遍的感受是‘线上交易实现易而线下实物流通难’。”朱益民指出,行业协会成立后,将加紧制定跨境电商方面的规范建议,推动跨境电商业务相关标准的出台。
【一起惠讯】1月22日消息,一起惠获悉,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商亚马逊宣布将在印度设立第二个仓储物流中心。新的仓储物流中心地点位于班加罗尔附近,占地约为15万平方英尺,并将于2月份的时候投入使用。据一起惠了解,亚马逊在7个月前在印度设立第一个仓储配送中心,地点位于孟买。目前为止修建的这两个仓储配送中心都能储存数百万的货物,能够帮助亚马逊在这些区域加快配送速度。亚马逊印度的区域经理AmitAgarwal表示,亚马逊此举是为了给商家提供物流基础设施,从而帮助亚马逊的卖家更快发货。亚马逊可以给卖家提供提供平台仓储物流一站式服务,大大提高卖货效率。此外,亚马逊的仓储配送中心还能处理退货和售后服务。商家需要做的仅仅是决定自己要卖什么货,然后定价,之后就可以把这些货物运送到亚马逊仓库让亚马逊来处理后续工作了。一起惠了解到,目前亚马逊的物流有75%都是由自己的仓储配送中心完成的,而且这个比例还在不断上涨。
【一起惠讯】1月20消息,一起惠获悉,与其他电商选择在春节期间歇业不同,亚马逊中国继续践行春节配送无休的惯例,在包括除夕和大年初一当天的春节期间,为消费者提供配送服务。目前亚马逊物流配送范围和时间(官网截图)据一起惠了解,亚马逊春节无休配送服务范围从去年的30个城市和地区扩展到今年共47个城市和地区。既包括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也有南京、合肥、长沙、西安等省会城市,还有景德镇、萍乡、宜春等二三线城市(完整城市及区域列表可参照网站公告)。所有用户均可以在下单时通过“预计送达时间”了解具体的配送详情。根据亚马逊提供的数据显示,亚马逊中国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共拥有15个运营中心,是除美国本土之外拥有的最大运营网络。此外,亚马逊拥有遍布全国的配送团队,以及全天候不间断的客服中心,可保障消费者在春节期间仍能享有及时、便捷的配送及高质量的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