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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那些只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班的“屌丝”一族,究竟有多少人和他们一样境遇?4个亿!是的,在中国,公交卡发卡量已达到4个亿,这个数字几乎等同于国内消费者信用卡的持有量。当然,这4亿张卡片中蕴藏的商机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日常出行,只要它能够变身成支付工具,又一个线下“支付宝”的故事就要诞生了。城市之间不能“一卡通”建亿通是一家港资背景的互联网企业,从08年至今一直专注于城市一卡通多领域增值服务的研发,是城市一卡通网上充付平台专业服务提供商。它现在要在全国主要城市开疆僻壤,让不同地域、不同管理模式下的城市一卡通变成一张真正的支付网络。“在香港,八达通卡共计2300万张,每天可以产生消费额1.4亿港币,其中通过八达通卡小额支付占比50%。”建亿通市场总监李国玉告诉一起惠,在香港乘客看来,八达通卡里的资金仅有一半是用来乘车。但是,在大陆地区,情况则没有那么乐观。特别是不同的行政区域下不同的交管系统、通卡公司想法各异。目前,在国内使用一卡通,无论是乘坐交通工具还是线下消费,多数还仅限本市,仅有极个别的地区在住建部的牵头下实现了联动。李国玉指出,从技术层面,城市之间采用不同的后台系统;从管理上,各自交管部门下发不同的补贴政策,如果让一卡通可以跨区域进行消费,那么,其间除了要突破技术关口,还要摆平各方利益。比如坐公交,北京4毛钱,全国最低,但在上海,坐地铁,只有9折……显然,在地方保护色彩的笼罩下,谁也不愿意“肥水”外流。更重要的一点是,对比香港八达通卡50%的小额支付比例,北上广深四城一卡通非交通消费占比均不超过20%,深圳市民手中持有的交通卡“深圳通”小额消费占比甚至仅仅1%。巨大的市场真空,让建亿通这样的公司看到了机遇。如何将这些散落各地的城市公交卡系统通过互联网相互连接,最终实现信息流、数据流、资金流的互通?建亿通的做法有点像“银联”,只是手段更加互联网化。无论市民手中持有的是哪个城市的一卡通,只要通过建亿通的“都都宝城市一卡通网上充付平台”,即可完成卡片识别、充值和刷卡消费。通过互联网实现城市一卡通异地消费与充值。把小额支付玩到极简想要促进持卡小额消费并非那么容易的事情。如果把一卡通和银行借记卡、信用卡、支付宝钱包、微信支付等众多支付工具放到一起,想要在结算的一瞬间胜出,一卡通必须给用户一个足够理由。简单直接是决定因素,只有这样,才会让用户在消费决策中,果断、豪不犹豫地用一卡通进行结算。所以,建亿通从最开始就没打算把目标设定成和银行、第三方支付抢生意,而是刚好在“零钱”消费层面做了补充。建亿通主打的就是小额消费市场,而在这个梯度中,可以面临的竞争对手只有一个——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我并不觉得微信支付在线下的革命性和杀伤力有传说中那么强。”李国玉戏谑称,每天都在给家人洗脑,因为太太是“潮人”,春节期间在红包和打车应用的刺激下,对微信支付“捧”得不得了,但却也发现并非所有的场景都适合。“在实际消费过程中,你会发现,如果在报摊买份儿报纸,在便利店卖瓶水,需不需要繁琐地打开微信,一级级跳转进去,扫码,最后还要输入支付密码?不如直接掏两个钢镚儿更方便。”在李国玉看来,小额消费就是要把流程化繁为简,只有极简化的手段才是最佳的用户体验。在同银行卡、支付宝钱包、微信支付的比拼中,城市一卡通支付方式显得更为便捷。另一个切中用户“痛点”的是,持卡者绝对不会在一卡通里充更多的零钱。由于公交卡通常非实名制,没有账户和密码,所以,持卡者仅仅把它视作存放零钱的钱包,即便丢了也不会造成很大的损失。从数据上也能提供若干作证,4亿公交卡日交易额仅为3亿元,平均每张卡消费额度不足1元。而北京地区,持一卡通线下小额消费的客单价也不超过50元。最后一环的狙击战留给建亿通唯一难题在于,如何让消费者甘心把口袋里的零钱转化成为一张卡片。假设用户在支付场景下,仍然热衷于掏零钱,那么一卡通小额消费只能是纸上谈兵。为了避免意愿落空,建亿通除了广辟线下消费渠道,还必须让充值通道和消费通路对接。这其实也是建亿通的主营业务,即为线下便利店、理发店、药店、快餐店等零售场所提供成本低廉的充值和消费终端设备,更好的培养C端用户小额消费习惯。在一起惠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在香港地区有4500家服务供应商可以接受八达通付款,单是读写器和收费终端就多达6万部。这也许是一个很好地推演。虽然现实与香港的情况相去甚远,但至少可以看到无数个“香港”正在蠢蠢欲动。从政策上讲,政府鼓励一卡多用,按照李国玉的推算,在大陆地区现阶段的发展规模,以一个城区30万张卡规划,至少要铺设50-60个网点。这里面要涉及到房租、水电、人工、资金清算等各种成本。所以,建亿通希望把产品做到低成本。正是B端产品成本极低化,才会使商户愿意接入公交卡充值网点,同时也为C端用户提供了便捷的充值方式。不过,在这个支付体系“最后一公里”的战场上,原有的“发卡行”——通卡公司已经做了布局。现行一卡通城市中,有线下POS铺设实施能力的不在少数。另一方面,支付宝、微信都在大力向线下推进POS机,大批互联网、年轻用户涌入线下,将成为颠倒乾坤的决定因素。为了应对这些新局面,建亿通必须重新选择和“巨头”做敌人还是做朋友。同时,还必须更具互联网的装备和武器。目前,银联也正在积极推进“闪付POS”,并逐步替代传统POS机。这种“闪付”因为拥有和NFC技术标准、非接触式IC卡相同的通讯频率,只需软升级,便可支持城市一卡通小额支付需求。据介绍,建亿通公司推出的公交卡充值APP已经成为部分城市NFC手机用户的“充值利器”,并接入了包括支付宝在内的多家第三方支付。同时该公司也在与TSM平台服务商积极探讨基于该平台实现NFC手机“空中发卡”功能,让手机成为公交卡,将“闪付”进行到底。接下来,建亿通还会利用LBS定位,与合作伙伴展开更多商业合作的可能性,比如社交分享、广告平台搭建,为线下商铺带来更多客流。
一起惠2014-03-21 10:01:40613 次
【一起惠讯】日前,有知情人士透露,阿里巴巴无线端即将做出四大战略调整,其中将支付宝作为未来无线入口的设想令业界颇感意外。据一起惠了解,上述人士提供的四点变化分别为:1、支付宝即将作为无线入口,来往微淘等无线并入支付宝;2、微淘流量目前来自天猫淘宝,下一步引流来往;3、来往即将转型,发力扎堆功能,模式借鉴美丽说;4、淘宝、天猫引流,微淘将偏向客户管理。仔细对比此前阿里巴巴制定的无线战略,以上四点,每个都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特别是让支付宝来充当无线入口,几乎全盘否定了原先将“来往”作为移动互联网敲门砖的核心思想。实际上,昨日即有传闻称,在最新版本的来往中,将会添加钱包功能,对接支付宝,从而打通来往营销端到支付端的闭环。这一举动也被认作对微信支付的围堵之作。不过,从新的消息来判断,来往也好,微淘也罢,最终殊途同归的命运指向了支付宝。也就是说,支付宝未来将会继续走开放平台的道路。虽然当前支付宝面临央行的强势压制,不过,以支付宝为载体的阿里金融体系将在接下来承担阿里巴巴更大的野心。这也不难理解为何阿里无线此前重新组阁中,明确提出将支付宝CEO彭蕾放到重要位置。相关人士指出,阿里无线此前的路线押宝在“来往”上显然不够明智,而在这狂推来往的过程中,基本与微信没有太多的正面交锋。相反,倒是微信支付杀了支付宝一个措手不及。春节期间,微信用“诺曼底登陆”的方式,积极蚕食支付宝在移动支付领域不可动摇的地位。无论是抢红包,还是打车软件补贴大战,最终落子的仍然是激活移动支付的绑定。在此过程中,已经明确可以看到,支付宝钱包更加向前端靠拢,而不是作为交易的最后环节。“把支付宝作为阿里无线的重要入口,可以将原先分散为两部分的资源合二为一,集中应对微信的挑战。”上述人士坦言,阿里本质上缺少SNS的基因,与其追着打微信,不如稳固好最强的制高点,那就是支付。此外,支付宝衍生金融产品则蕴含着更高的商业价值。以余额宝为例,其8000万的用户贡献了超过3500亿的沉淀资金,这种速度甚至出动了传统银行、货币基金的奶酪。更有杀伤力的是,余额宝的可视化,让用户每天都乐于在碎片化的时间里拿出手机,像看股市行情一样,关注着年化收益率的涨跌,即便其现在已快破5%。这种强大的用户粘性,为支付宝抢夺移动互联网船票的机会大大增加。至于来往的边缘化,该人士也有着类似的解读:如果作为干扰敌人视线的虚晃一招,来往的确在短期内获得了关注度,当那些大牌明星渐渐失去活跃度,马云也不再强制KPI的手段来推销,也注定了来往在2014年宿命般的结局。在多数用户看来,由于市场占有率的差距,微信和来往之争并非像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一样分庭抗礼。能存活用户手机桌面上的app,必须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价值。“来往把微信当做竞争对手的那一瞬间,其实已经输了。相反,陌陌就从来不说和微信的比较,而是说做陌生人交友,打一个很清楚的概念,与微信定位明显区分,反而抢了1个亿的用户。”
一起惠2014-03-20 10:17:31831 次
美国最大返利购物网站Ebates.com今日宣布,已并购另一家中国海淘用户熟知的美国返利购物网站Extrabux.com,并正式推出专注于服务中国海淘用户的中文网站Ebates.cn,Extrabux的创始人JeffNobbs和NoahAuerhahn将负责Ebates中国区的运营。JeffNobbs在Ebates上海新办公室负责日常运营;NoahAuerhahn在北美负责中国网站的产品开发和创新。Ebates首席执行官KevinH.Johnson表示Ebates.com和Extrabux.com的合并将更好地改善其全球用户的购物体验;Extrabux.com团队拥有非常棒的技术和商业专长;Ebates非常高兴地有JeffNobbs来执掌中国的运营。并购完成之后,这两家返利购物网站将成为中国海淘市场中的领先者。JeffNobbs认为合并后的Ebates.cn可以更好地服务于中国本地用户,让更多地中国用户也能同样享受到原来只有北美消费者可以享有的购物优惠。Ebates.cn提供数以千记的知名商家的返现,优惠券和独家促销,包括eBay电子湾,Macys.com梅西百货,SierraTradingPost,Vitacost。在2014年3月,Ebates.cn和Extrabux.com为会员提供314家热门商家至少8%的返利比例。2014年3月期间,凡使用“ILOVEEB”代码注册Ebates.cn或Extrabux.com帐号并随后购物,均可获得$8的新注册用户奖励。关于Ebates总部位于美国加州,成立于1998年,旗下拥有Ebates.com,Ebates.cn,Ebates.kr,Ebates.ca,Fatwallet.com及Extrabux.com等多个网站。Ebates目前为美国及全球最大的返利购物网站。Ebates的会员迄今已经通过大约2600家电商网站取得超过2.5亿美金的累计返利金额。加盟的电商通过返利,特别促销,免运费,和平均超过15000个优惠码吸引Ebates的会员消费购物。任何消费者都可以免费加入并获得其每笔购物金额的一部分作为返利(“BigFatCheck”),以paypal,礼品卡,信用卡或支付宝的方式支取。在Ebates上购物相当方便,无需填表,无需兑换积分,没有其它隐含成本。
一起惠2014-03-19 09:49:321468 次
【一起惠讯】3月18日消息,日前,阿里巴巴集团COO张勇在负责无线端之后介绍了手机淘宝未来的发展思路,明确表示做38生活节主要是为了让用户记住手机淘宝。张勇表示,生活节活动隐含着对淘宝的重新定位,手机淘宝来源于淘宝,但又比淘宝原来的外延更大。“我们希望把手机淘宝定位成一个生活消费的入口,生活消费大于购物,吃喝玩乐都构成生活消费的主要内容。”“我们希望能够通过手机的移动互联网场景,能够让用户通过手机淘宝能够订购、体验、消费各种各样的生活服务。”张勇同时强调,每个行业的O2O的形式是不一样的,销售汽车的O2O和吃饭、看电影的O2O是不一样的,服务体验全链需要进行流程再造。据悉,手机淘宝最新版本推出了生活服务的一个入口,是一个发现“附近”的入口,通过这个入口可以实现分类、搜索、地理位置三位一体,帮助消费者找到需要的信息。之前,淘宝并没有LBS定位,现在手机淘宝上包含了动态定位和静态定位。“手机淘宝做O2O的路线图要从简单做起。”张勇表示,手机淘宝希望能主动帮助线下的合作伙伴进行商务电子化。手机淘宝要在不同的行业找到结合点,能够让原来的实体经济加上数字经济变成完全新的新经济。目前,手机淘宝在百货、购物中心、零售品牌线下专卖店等领域进行积极的拓展。张勇认为,和百货购物中心这样的业态的合作分为3个阶段:第一层是营销层面,第二层是支付层面,第三层是商品打通。其中第三层是最难的,商业电子化最终的格局应该是线上和线下商品和物流都是打通的。“商品通的核心主角并不在淘宝,而是零售企业。”流量是手机淘宝发展重要支持,但张勇强调,无线端的发展不仅仅靠淘宝的流量支持。无线端的业务还是要站在用户体验的角度出发,绝对不是做流量倾斜就能搞定的事情,这并不能反映事情的本质。对于无线端,集团最重要的支持是组织的保证,将集团最精锐的力量进行打通和统一的考虑。在此基础上,基于用户视角设计全新的线上产品。张勇透露,未来移动端还将继续非常积极的投资策略。今年以来,阿里在移动端一直都是非常积极的投资策略。“任何企业核心竞争力不一定来自于收购,收购投资是一个好的辅助手段,但不应成为一个企业的核心。但我们在需要的时候会毫不犹豫的投入,包括大手笔的投入,但是我们花每一分钱都会很谨慎。”此外,支付宝内部将接入轻量级的服务和消费内容。张勇认为,支付是需要场景的,所以支付宝钱包要有一定引导。用户的消费决策链条很短,能够带来更多的用户活跃度。对于购物链条相对比较长的多样化消费则更适合将手机淘宝作为载体。
一起惠2014-03-18 10:07:00709 次
【一起惠讯】淘宝正在密谋一场关于商品条码数据的争夺战,但对于品牌商而言,是否愿意将其拱手相让,则取决于商业敏感度。日前,淘宝(含天猫)全面升级商品管理系统,并开放商品条形码管理功能。这一举措要求商家在后台编辑的同时,要向淘宝提交商品条码作为补充。淘宝称,将在4月正式实施这一新规,而4月底的时候,部分商品将条形码视作商品发布的必备元素,也即意味着届时没有商品条形码的宝贝将无法发布。淘宝的强制性措施已经并非首次,商家所要做的就是执行。不过,商家交出条形码的同时,也交出了店铺或是品牌的全部商品大数据。一位淘宝卖家告诉一起惠,淘宝此前对商品的管理是以商家代码为标准的,即以简单的款号+颜色+尺码三个主要信息为排列组合。而这些实际上只是商品条形码所包含的信息的一部分。“品牌商商品条形码里含有‘商品年份+供应商代码+出货批次+商品的唯一码’等等,规格都不一样。”卖家指出,商品条形码主要分为EAN-13、EAN-8、UPC-A和UPE-E四种,不同类目的、商品的条形码区别也很大,单从数字而言,开头就有690-695六种,位数也有8位、12位、13位不等。繁杂的条形码设置显然为淘宝(天猫)这样的平台管理商品信息带来难度,更重要的是,为商家商品进出库、统一管理设置了障碍。现阶段,阿里巴巴正在谋求商品供应链、物流、信息流的大数据管理,而最终落地的则是已经启动一年之久的“菜鸟”智能网络(阿里“天网”)。“淘宝要求商家全部上传商品条形码后,几乎掌握了全部零售商品的条码。”商家表示,淘宝未来或许将从第三方寻求技术,从而找到条码统一化的解决方案。淘宝的野心还在于解决传统零售商O2O症结,让数据可以在线上线下流通。而在此之前,采集全面的商品条形码并解析其背后蕴藏的数据价值,则是在修炼基本功。目前,包括手机淘宝、支付宝钱包、微信等移动客户端工具已经可以实现对商品的二维码扫码,甚至二维码付款。同样,如果淘宝可以全面管理线上、线下商品信息,条形码同样是重要的流量入口。当然,浩瀚的数据采集量分摊在商家身上,同样是不小的工作量。这些数据均是文本信息,需要商家自行手工输入并上传后台。为此,淘宝也特别提醒商家尽快着手,并承诺为宝贝数量多的卖家提供ERPAPI接口,以及批量导入条形码的助手工具。而为了鼓励更多商家身先士卒,淘宝还将对补码准确且有码率超过50%的马甲,给予专门的手机端活动干茶能力。相反,上传错误条形码则将遭到淘宝的处罚,其名义是滥发信息。
一起惠2014-03-18 10:04:10597 次
【一起惠讯】3月15日消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同时现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一起惠整理了《办法》中几个关键信息:①《办法》对打击“刷信用”、“差评师”等网络市场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③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且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④不准向消费者发广告:网络商品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⑤《办法》管辖范围更广:涉及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附《办法》全文: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第四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第五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第六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第二章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第一节一般性规定第七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第八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九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第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第十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第十三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第十四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第十五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十七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十八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第二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统计资料。第二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前款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第二十三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修改其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协议、交易规则,应当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修改内容应当至少提前七日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协议或者规则修改内容、申请退出平台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允许其退出,并根据原协议或者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二十五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在其网站显示,并从技术上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第二十六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平台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采取措施制止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七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对权利人有证据证明平台内的经营者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行为或者实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措施。第二十八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二十九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平台上开展商品或者服务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对自营部分和平台内其他经营者经营部分进行区分和标记,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平台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经营者在平台的登记注销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从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电子签名、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应当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第三十一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拟终止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二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第三十三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应当用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开。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的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提供在其平台内涉嫌违法经营的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等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节其他有关服务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三十五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者提供经营资格证明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签订服务合同,依法记录其上网信息。申请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等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自服务合同终止或者履行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十六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采集信用信息,坚持中立、公正、客观原则,不得任意调整用户的信用级别或者相关信息,不得将收集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第三十七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或者服务并因此取得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八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络商品交易相关违法行为,提供涉嫌违法经营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数据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第四十一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对于其中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违法行为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对于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群体投诉或者案情复杂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查处或者指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查处。第四十二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的消费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处理。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涉嫌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相关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数据资料;(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封、扣押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商品、工具、设备等物品,查封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场所;(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四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的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第四十五条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第四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站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需要关闭该违法网站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该违法网站。第四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发现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移交相关部门。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工作责任制度,依法履行职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章附则第五十五条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发布商品或者营利性服务信息、但交易过程不直接通过平台完成的经营活动,参照适用本办法关于网络商品交易的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实施指导意见。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年5月31日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一起惠2014-03-17 10:11:09728 次
华尔街日报援引知情人士的话报道称,国内电商巨头阿里巴巴正在准备赴美上市,而这可能会成为美国最大的一次IPO。据知情人士透露,这次IPO的融资金额可能会超过150亿美元,持平或超过Facebook在2012年创下的160亿美元记录。此外,新浪微博在本周五宣布将在美IPO,拟融资5亿美元。截至去年12月,新浪微博共有1.29亿用户,对比之下,Twitter在去年四季度的用户人数达到了2.41亿。据悉,新浪微博在去年的收益增长近三倍,达到1.88亿美元。与Twitter类似,新浪微博依然处于亏损状态,去年的亏损金额为3800万美元。通过广告和市场服务的销售,新浪微博在2012年才开始实现盈利。据预测,微博最早可能会在下个月赴美上市。有关阿里巴巴打算上市的传闻由来已久,外界认为这家公司应该会在今明两年之内上市。现在,据知情人士透露,阿里巴巴正在为最早可能会在三季度进行的赴美上市奠定基础。据分析师预测,阿里巴巴的股票估值可能会超过1000亿美元,而这可能会使其跻身标准普尔500的前40。此外,阿里可能依然会决定在香港上市,或者处于市场或商业原因将上市延期。阿里的一位发言人表示,公司在IPO的问题上还没有做出任何决定,无论是时间、地点还是顾问。吸引着投资者的是阿里巴巴超大的利润。这家公司。截至去年9月,这家公司创造了31亿美元的年营业利润,其营业利润率也因此达到了46%。而对比之下,亚马逊在同期的营业利润只有6.4亿美元。据知情人士透露,正在考虑中的美国上市可能会募得超过150亿美元。售股股东将会是雅虎和其他潜在的IPO投资者。无论阿里巴巴会在何时正式发布IPO,他们应该都会很快进行。对于美国公司的标准和程序,阿里已经非常熟悉了,其财务业绩也作为雅虎的一部分被披露了数年。他们所遵循的也是美国的一般公认会计原则,也就是GAAP。此外,阿里巴巴应该会避免有可能会影响其他中国公司的论战。严格来讲,阿里并不算是一家中国企业,他们是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使用的是香港的审计事务所。阿里会在何时、何地和谁一同公开上市已经成引发了国际的猜测。
一起惠2014-03-17 10:07:23654 次
互联网营销模式的扩张终于触动房产中介敏感的神经。接连两天之内,我爱我家、链家地产、麦田房产、21世纪不动产等9家在北京、上海经营的房地产经纪公司纷纷宣称,自动从房产信息网站安居客上“下架”,原因只有一个:安居客单方面提出要涨价。昨日,迫于压力的安居客方面宣布,在全国范围内放弃对中介公司的涨价计划。作为国内最早的房地产电商平台之一,2007年创立的安居客等几家大型电商几乎发展到了“挟房源以令中介”的地步。安居客称,旗下业务网站每月独立访问用户已突破6600万。安居客市场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旗下业务主要包括租房、二手房、新房、商业地产四大块,二手房业务只是其中之一,不过二手房收入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对于“按点击付费”的传统互联网盈利方式,这名负责人认为,按房源点击量进行收费,对中介公司来说是最有效果的,也是最划算的,之前的按月“打包”的收费方式,不能保证有点击量,如今要改成竞价排名方式,在互联网搜索行业中屡见不鲜。话虽如此,可房产中介们的感受却大相径庭。3月初安居客决定涨价后一周左右,北京几家大型中介公司便开始停用安居客,而把重心放在自己的网站和其他房产电商平台上,经纪人周先生说,公司停用安居客的主要原因在于安居客收费较高,且点击量计算不够透明,从这点来说,安居客性价比其实并不高。据一些中介公司测算,3月初安居客提高了单次点击的定价,其出售房源的单次点击价上涨幅度达到20%以上,租赁房源的单次点击价上涨幅度达到50%。同时,根据中原地产、21世纪不动产等房产中介发布的联合声明称,此次涨价并未通知合作中介公司,并直接导致了京沪两地9家房产中介下架了在安居客上的房源。“表面上看,这次是安居客妥协了,但背后却折射出在楼市交易量下滑的背景下,房产中介营销效果不甚理想、成本不断提高的趋势。”业内人士分析。
一起惠2014-03-14 10:01:57744 次
“是不是以后我都不用再带会员卡了?”昨天,毛小姐趴在百货店二楼的服务台,仔细询问着工作人员,她刚刚用手机申领了一张“虚拟会员卡”,工作人员提议可以充1000元试试看,“充进去就能直接用了?那先充500吧。”毛小姐说。今后,你卡包里的卡槽会要空一些了。眼下,不少百货店都在利用手机终端发放“虚拟会员卡”,其中银泰百货刚刚发布的“银泰宝”,已经实现了储值、支付的功能,并且在4天时间里,有40万客人用手机注册了这张卡。银泰宝虚拟会员卡不过,对于这种全新的线下支付方式,习惯了“实体会员卡积分、刷信用卡消费”的顾客,他们对“银泰宝”的好奇除了“怎么用”,还有“为什么用”,用80后顾客的话来说:“虚拟会员卡会方便些,但我凭什么把钱充到里面?”4天注册40万张,抢的是手机互联网用户对于很多百货店的老客人来讲,想要接受“银泰宝”仍需要时间。昨天,银泰百货武林店二楼的客户服务中心前挤了不少人,都是来咨询怎么使用“银泰宝”这张虚拟会员卡的,对于习惯了“实体会员卡积分、刷信用卡消费”的顾客,他们对“银泰宝”的好奇除了“怎么用”,还有“为什么用”。在现场成功申请“银泰宝”的客人不少,也有人好奇地往里面充了钱。根据银泰方面的透露,“银泰宝”自3月8日开始发行以来,4天时间就被注册掉了40万张,那么,短时间产生如此庞大的用户,他们都是哪些人?“我们根据后台监测发现一个有意思的事情,40万张虚拟卡里,有10%的客人是在凌晨零点到一点通过支付宝往卡里充值的。”银泰集团企划部门的林先生说。很显然,这部分客人是习惯使用支付宝的互联网用户。在互联网对实体店产生强大冲击的今天,百货店用这种顺势而为的方式,想要把互联网消费者和实体店转向互联网的客人重新再拉回店里来。百货店将省下巨额刷卡费,银行该着急了?如果今后百货店、品牌专柜那些七七八八的VIP卡,全部能打包到手机里,用的时候只要出示一下就好,那么购物会不会变成一件更轻松的事?这个假设很多百货店都在心里酝酿过,除了能简化刷卡、打折的流程,让客人感到新鲜,商业大佬们在心里还打了一个算盘。传统情况下,客人如果使用信用卡结算,会因刷卡产生一笔2%左右的手续费,去过街边店的客人都知道,这笔手续费一般会由客人自己承担,而在大商场里,这笔费用则全部由百货店来承担,并向银行支付。支付宝介入百货店的线下支付,有望让这一笔费用得到节省。据悉,此次银泰和支付宝达成合作,通过“银泰宝”结算的每笔费用,手续费将不到1%。那么简单算一下,一家年销售额在30亿元左右的百货店,如果50%的销售是通过信用卡结算的,将产生3000万元的手续费,如果换做支付宝来结算,这笔费用将直接减半。银泰此番发放的虚拟会员卡适用于线下29家门店,能够节省的成本可见一斑。此外,百货店每张会员卡都有工本费,消费者想要办卡需要自己掏10元至30元不等的费用,虚拟会员卡的出现,也将大大节省下实体卡的制作费用。疑惑:“充钱拿红包”有多大吸引力?在采访中,有不少80后消费群体仍然对“银泰宝”充满疑惑,他们表示“充钱进去是为了拿红包”。据悉,银泰集团为了推广“银泰宝”,对3月8日至3月9日期间充值银泰宝的客户,发放2%的红包。“其实,不管是实体卡还是虚拟卡,都不会影响我去不去百货店购物,可能虚拟会员卡会方便些,但是我凭什么把钱充到卡里面?”80后的邵小姐说,“除非钱放到里面会增值啊。”百货店的会员卡能不能具备增值功能?尽管银泰方面并未对这样的猜测作出明确回应,但是打开“银泰宝”页面,下拉菜单中已经出现了“增利查询”项,可以查询“昨日增利”、“累计增利”等内容。增值活动对百货店的客人来说并不陌生,不少门店促销时都会推出诸如“预付1000元,增值到1200元”的活动。不过,银泰宝的“昨日增利”更让人联想到余额宝,后者以年化收益5%吸引了一大批年轻人。银泰方面没有正面回应是否会有“年化收益”这样的增值服务,但业内人士分析:如果只是2%的增利,和现在市面流行的各种理财产品相比并无优势,和其他百货店动不动20%的增值券活动也不能相提并论,且充值的现金只能消费无法变现,这一点对年轻人并没有多大吸引力。
一起惠2014-03-14 09:59:491103 次
【一起惠讯】3月14日消息,一起惠了解到,银泰商业集团近期正在内测一款名为“泰hi”的商圈类App,试图通过会员积分奖励的形式鼓励用户到线下消费。据悉,目前泰hi的功能和设计非常简单,主要涵盖银泰活动信息查询、拍照搭配服装以及计步功能。值得一提的是计步器功能,泰hi将统计顾客在银泰内步行的时间、步数以及消耗的卡路里,同时根据步数奖励用户相应的积分。与一般计步器类App不同的是,泰hi的计步功能主要目的除了让用户知道自己的运动情况,还可以增加用户在银泰商场内的停留时间。不过,虽然银泰在去年年底就已经开始内测“泰hi”,但从目前用户活跃情况以及产品更新情况来看,泰hi在更大程度上属于“玩票”类产品,除了在支付宝钱包公众账号中设立了下载推广频道,看不出银泰集团在资源方面的倾斜。据一起惠了解,银泰集团目前最主要的移动端产品依然是银泰网旗下的“银泰百货”App以及闪购类App“限时尊抢”。
一起惠2014-03-14 09:56:15790 次
奥康国际3月12日晚公告,公司与阿里巴巴签署O2O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进行市场开拓,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根据协议,阿里巴巴为奥康及其下属机构提供企业O2O业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天猫、淘宝、微淘等店铺的开设、数据采样分析、培训支持、线上线下会员体系打通、线上线下(支付宝)移动支付以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支持等。该O2O合作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到期后可续签。公司称,上述协议签订后,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起惠2014-03-13 10:02:52811 次
【一起惠讯】3月11日消息,音乐App正在尝试一些新的变现路径,电商有望成为其中一个。一起惠了解到,国内音乐播放器类应用“多米音乐”日前在最新版本中增加了电商元素,通过秒杀和接入微信商城引导用户进行网购。据悉,多米音乐在最新安卓版客户端中加入了秒杀功能,主要通过与可口可乐和易迅网合作实现。用户扫描可口可乐瓶身二维码,输入符合条件的瓶盖码,方可获得当日秒杀资格,主要的产品是易迅网提供的三星手机,价格为0元。而除了秒杀,多米音乐还增加了微信精品商城的入口,内容与呈现方式均与微信“我的银行卡”频道下的“精选商品”一致。不过,用户并不能在多米音乐App内直接购买这些产品,而是需要切换到微信App内进行购买。受限于国内用户的消费习惯,付费购买还不能成为网络音乐产业的主要营收来源,因此商业模式一直是音乐类应用的一个痛点。根据公开报道,目前多米音乐的营收主要来自运营商合作分成(彩铃下载收入)和品牌广告收入。此外,多米音乐也在尝试进行会员包月服务(如流量套餐等)。
一起惠2014-03-13 09:57:48829 次
【编者按】一个多月以前,阿里巴巴重金收购中信21世纪,引发医药电商界震荡。有人说马云相中了中信21世纪持有的第三方网上交易平台资质;亦有人说,阿里将本属于国家的药品监管码变作“私有”。而始终未发声的中信21世纪则似乎有自己看法。马云的“底牌”是什么?在这场资本游戏之后,中信21世纪暗藏的野心又是什么?一位医药界资深人士向一起惠解读了其中的奥秘。医药大数据非阿里巴巴独属一起惠:中信21世纪与阿里巴巴合作之后,有哪些深度合作?业界深喉:我相信阿里注资以后,一定会体现出他们更深层次的思考。马云最近提出了一个DataTechnology的观点,我觉得非常认同。他是把一个非常抽象的计算机术语用一种直白的方式表达出来。除了当所有人都在讨论的云计算、大数据,马云还说明了这些东西到底落地到什么地方。我觉得阿里提出这个想法,首先对阿里云的技术架构非常有信心,它的应用层也是非常完善的。中信21世纪有医药行业、药品行业全方位的数据。从另一角度来说,这同阿里以数据来驱动的理念不谋而合。阿里巴巴如今把数据提高到整个集团的高度上来,依靠技术支撑,能够实现对大数据的采集、存储、分析、挖掘、管理,切入点非常理想,未来阿里会在数据行业有更多的想法。所以,基于数据的一些商业模式能够自然而然的做出来,有别于一些传统的模式。一起惠:行业数据是非常核心的话题,包括药品信息的监管和运用。据了解,中信21世纪在被收购之前,已经将数据放在阿里云当中了。业界深喉:对,使用它的存储系统。一起惠:被收购之后,数据的调用权限上会发生哪些变化?业界深喉:医药大数据其实有很大的想象空间,不仅仅局限于药品监管信息。中信21世纪和阿里巴巴合作之后,业界有很多猜测,但真正如何,还要看几方的态度。作为围观者,最好静观其变,拭目以待。医药监管数据仅是起点一起惠:在技术层面上,规划是怎样的?如何让药品监管系统变得更加完善?业界深喉:电子监管码技术体系一直在提升,这次跟阿里云的合作估计是希望可以通过它的云平台技术还提升中信21世纪对于码的处理能力,进而更好的服务于企业。所以,整个体系的建设、监管是不断的提高的。这也是随着社会发展技术不断前进的。包括电子监管码从16位到现在的20位,从一维到二维等等;也包括码的印刷的方法都在不断的提升。一起惠:目前市场流通的药品中,监管码的覆盖率有多少?业界深喉: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到2015年,要实现对药品的全品种、全链条的覆盖。这可能就包括所有的药品吧。至于具体的数据,中信21世纪会对药品品种、药企入网率,流通企业入网率等相关数据建立一套分析系统。这期间需要运用新的存储手段来更高效的管理和分析数据,从而能在系统中看到这些数据,并逐步向政府去推广这款系统的运用。一起惠:关于入网率,是否方便透露处在一个什么样的水平?业界深喉:数据本身不断的在变化。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对于老百姓的医药安全是非常关注的,“两会”也是一直在说。所以企业本身入网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入网率、药品覆盖率都会加快。只不过这个数据是动态的,我不能给你一个抽象的。(笑)一起惠:未来电子监管码的想象空间是怎样的?业界深喉:如果电子监管码能够发挥出更好的效果来,我猜中信21世纪不仅在药品领域,在其他领域也完全可以推广这种技术和产品,做到的是全程追溯。一起惠:其他领域有没有界限,比如服装品类是不是不太适合?业界深喉:目前,对食品、药品的安全问题中信21世纪是最关注的。对于有些企业来讲,对于他们产品的真实性也是非常关注的。消费者也需要知道产品的来源体系,才会对产品的真实性更有信心。所以说这个不仅仅是对于食品、药品,对于其他高附加值的产品都会带来一些应用的。一起惠:这对于阿里来说,或许是个好事情,因为它是做综合平台的,能看到的市场更大。业界深喉:对,电子码监管的不只是某一个行业的,某一个药品行业,还监管其他的行业。阿里自身可能也是看到了这么一个架构和市场前景。医药O2O核心是大数据流通一起惠:通过打码,推动食品、药品发展是一种市场行为,还是政府在主导和推动?业界深喉:我觉得这可能是三方面的,一个是政府的推动、第二个是企业的整改,第三个是最总要的就是消费者需求的方向促进。如果中信21世纪的系统做的好,在市场上得到广泛的接受,会有认可,同时也可拉动生产企业的需求。这三方面是互相配合,去推动电子监管码的发展。同时,技术手段的提升也推进了这项技术朝着朴实应用发展,大数据对他们来讲是一个天衣无缝的配合。一起惠:医药行业做O2O把整个链条打通同样需要大数据技术,但很多传统“土豪”可能还领会不了其商用价值和社会价值,这会不会是目前医药电商的痛点?业界深喉:中信21世纪很有技术底蕴,且理念是超前。以前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是当时没有这么强大的计算能力跟分析能力。现在云技术和大数据驱动的商业模式,对电商行业和线下行业来讲都是致命的,谁能够理解这个重要性,谁能够生存。有的传统零售行业提出线上线下价格一致。价格就是个数据,为什么只能做到价格一致而不能做到其他服务或者信息也一致呢?这背后反映的就是信息流不匹配,线上线下能否无缝衔接(seamlessintegration),这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如果你的数据能够匹配了,那么流程就能够顺畅了。如果数据都不能打通的话,你的业务流就不能够走得通的,最终变成数据的孤岛、信息的孤岛,数据不能交互,企业血脉不畅,这个企业怎么能够活得起来?怎么会有生命力?所以如何利用现有的技术整合,让线上线下数据交流,并且要用同样的一套KPI体系去关注你的数据。如果指标体系都不一样的,那线上线下团队交流的时候他没有共同语言的,业务不可能有很好的沟通。这个可能是一个底层的根本性的问题。马云提出的DataTechnology站在一个制高点,所以人家说他不是人嘛,是外星人。
一起惠2014-03-13 09:56:57795 次
3月12日上午消息,据京东商场高级副总裁王笑松透露,京东虚拟运营商业务将于5月正式推出,使用170号段,全国客服号码为10023。此前工信部已经颁发两批虚拟运营商牌照,包括京东在内的19家企业入围。据王笑松介绍,京东虚拟运营商平台方案由中兴通讯旗下的中兴软创承接,后者也是国内三大运营商、以及法国电信、西班牙电信的服务商。对于京东来说,需要打通页面展示到物流配送、上门办卡、挂失与客服等一系列环节,京东目前正在准备这一流程体验。王笑松表示,京东自有套餐业务将于用户特点结合,同时京东与手机厂商联合推出的JDPhone计划,未来也将与虚拟运营商业务进行结合。虚拟运营商是指本身没有电信网络资源,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电信基础设施,对电信服务进行深度分工,以自己的品牌提供通信服务的电信运营商。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的企业可以租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移动通讯网络,为用户提供给予自身品牌的通信服务,包括短信、数据流量、语音等套餐销售给用户,发售SIM卡、发展增值业务,如语音邮件、短信业务等等。
一起惠2014-03-12 17:23:58617 次
【一起惠讯】虽然车建新带头抵抗天猫双11,但红星美凯龙却从没有放弃电商。3月12日消息,传统家居零售巨头红星美凯龙日前正式进军天猫,并开设旗舰店,目前已上线了家具、厨房卫浴、建材五金等多个品类。据了解,红星美凯龙在天猫的店铺同样采用官网名称“红星美凯龙星易家”,但主推的品牌及商品上则做了明显的区分。出现在天猫的主要是用作预售、抢购和热销的爆款产品,集中在源氏木语、ToTo、百伦沙、菲斯朗格、帕布罗几个品牌。一起惠在红美官方商城上看到,这些品牌实则来自一家名叫尚品的直营店,而该店铺与红星美凯龙的合作方式则是以入驻到线上。这也意味着,红星美凯龙的天猫旗舰店并没有将线下乃至官网的主要商品全部引进,而是仅提供其一家供货商的商品。这种做法令业界颇为匪夷所思。“搞不明白为什么这做这一家供货商的商品。”一位家居卖场电商负责人戏谑地表示,这样的做法略显“愚蠢”。而来自红美天猫店客服的回答则是,尚品家具是红星美凯龙星易家平台经过筛选开设的直营店,所有商品均由红星美凯龙星易家审核并确认上架,且确保为正品。“其他品牌会陆续进驻红美的天猫旗舰店,如果用户需要红美的任何产品,也可以先打售前咨询电话,进行询问。”据一起惠了解,红星美凯龙官方商城于2012年上线,原为“红美商城”,后更名为“红星美凯龙星易家”。其线上的经营方式包括自营和平台两部分。业内人士猜测,这家名为“尚品”的店铺则有可能属于红美线上的自营业务。“就是说红星美凯龙把自营业务拿到天猫上做流量和销量。”业内人士指出,红星美凯龙自营板块对品牌的掌控力更强,价格也相对自主,同时也避免了与其他联营品牌同台竞争的冲突。不过,有趣的是,如果用户在红星美凯龙天猫旗舰店下单,部分品牌的发货、检验、打包环节仍然需要厂家参与,从而降低运营成本。“货会发到用户附近的物流点,用户可以选择自提或送货到小区,后者费用另计。”红星美凯龙天猫店的客服告知一起惠。实际上,将近半年前,红星美凯龙还联手19家线下家居卖场奋力抵抗天猫声势浩大的天猫双11活动,其理由是天猫利用支付宝POS推进O2O的做法触犯了卖场的实际利益。红星美凯龙董事长车建新更是当即颁布禁令,禁止商户为工厂在其他电商线上的订单送货安装。不过,红星美凯龙天猫旗舰店的开设则释放了另一种信号,即传统大卖场电商业务仍然对流量有着强烈的渴望。即使它不愿意将线下这块肥肉拱手相让,但却可以借助天猫等平台拉拢用户。“只是为了在大家熟知的平台上,在展示我们自己的产品,所以在天猫开了旗舰店。”红星美凯龙的客服人员说道。
一起惠2014-03-12 17:11:24707 次
【一起惠讯】3月11日消息,就腾讯正式宣告联手京东一事,有知情人士向一起惠透露,腾讯旗下另一家电商公司易迅网将被隐性搁置,最后难逃“弃儿”命运。显然,相比京东,易迅虽然更早获得腾讯青睐,这个“先入关中者”却未能“王之”。在这场争宠的过程里,京东更像“刘邦”,且更有实力,充满噱头。在这种情形下,易迅瞬间从霸王变成虞姬,生存空间已所剩无几。据易迅内部人士透露,京东在收购易迅小部分股权后,主要看中的是易迅物流,其他涉及运营、供应链等业务模块,京东均不会采纳。与京东类似,快速配送一直是易迅的核心竞争力,特别是去年易迅大举进攻北京市场,主打两小时极速配送,吸引了不少对配送时效有要求的用户。但实际上,对于普通用户而言,两小时送达和此前的一日三送,甚至一日两送没有本质区别。特别是在京东牢牢把控的北方地区,无论配送速度还是品类竞争上,易迅都很难短期攻下,相反,在易迅腹地上海,则充斥着京东的广告。易迅赶超京东无望,也令腾讯电商B2C板块在与阿里系电商的竞争过程中,感到难以望其项背。此次注资京东,其意图再为明显不过。据上述人士透露,腾讯在转让易迅股权后,也将所有资源陆续撤出易迅,把流量转投给京东。而易迅一旦失去了赖以生存的配送服务,则好比自断双腿,无法再跑起来。与之相反,京东在获得易迅物流之后,无异于如虎添翼。其物流航母计划也将更大势能的对外开放,包括易迅在内,如若使用物流发货,都需向京东按笔付费租用其基础服务。根据腾讯发布的公告,京东可以出价8亿人民币购得易迅部分股权。至于易讯的剩余股权,该人士则预测,京东IPO后,会以战略协议为准,与京东5%的股权相互置换。届时,腾讯将拥有京东20%的股权,跃然成为第一大股东。“实际上,京东上市时,易迅估值几乎所剩无几。腾讯撤流量、卖掉易迅物流,就等同于判了易迅死刑。”一位易迅的供应商告诉一起惠,易迅的自然死亡还会出现在移动端,特别是微信入口之争,虽然此前“近水楼台”,但京东15%的股权就是为了在微信中抢得有利地形,易迅的地位岌岌可危。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传闻中腾讯电商负责人吴霄光有望成为京东COO,但一起惠拿到的最新消息显示,由吴霄光操盘的腾讯电商控股公司(ECC)遭到清理门户,已名存实亡。其旗下拍拍网和QQ网购两大腾讯自建实物类电商平台打包注入京东,今后腾讯电商业务则聚焦于本地化生活,做大O2O,构建移动电商生态圈。“此次投资说明腾讯的两个态度:一是,腾讯充分认识到自己做电商是没戏的;二是,腾讯未来的重点,绝对是专注于移动互联网,专注于用户端,公司会越做越轻。”商家表示,腾讯对京东的收购,也间接宣告了ECC独立运营、以易迅为核心的“自营+优质商户开放平台”的彻底失败。据一起惠了解,腾讯电商方面曾预计,力争5年内实现2000亿元的交易额。
一起惠2014-03-11 09:52:19793 次
定于3月14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AlternativeInvestmentMarket另类投资市场挂牌上市的英国时尚电商boohoo.com今天公布将以每股50便士的发行价发售6亿股,合共募资3亿英镑,使其市值达到5.6亿英镑。MahmudKamani及其商业伙伴、Primark和NewLook等英国高街时尚品牌前高管CarolKane在2006年成立boohoo.com,Kamani家族和公司董事会目前仍是该青少年时尚电商的最大股东,公司上市后他们的持股比例将下降至44%。而这次公开发售募得的3亿英镑中的2.4亿将进入Kamani家族的口袋,剩下的5,000多万英镑将于用加速扩张、增加营运资本和发展配送设施等。boohoo.com总部位于曼彻斯特,以16-24岁的青少年为主要顾客对象,所售产品全部属于自有品牌,平均售价不高于17英镑,在英国、爱尔兰和澳大利亚拥有较高知名度。在截至2013年12月的前十个月,boohoo.com销售额同比增长70%至9,190万英镑,调整后EBITDA(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为1,010万英镑,是前一年同期350万英镑的接近三倍。
一起惠2014-03-10 09:53:21633 次
今天腾讯控股发布公告宣布,中国领先的自营电子商务公司京东集团(以下简称“京东”)与中国领先的、服务于中国最大网络社区的互联网公司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宣布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旨在向中国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用户提供卓越的电子商务服务。基于此战略合作,京东将借助腾讯在移动和互联网领域的庞大用户基础进一步获得发展,而腾讯将通过京东为用户提供一流的电子商务服务。京东将成为腾讯实物电商业务领域的首选合作伙伴。腾讯总裁刘炽平先生将加入京东集团董事会。这宗交易是中国潜力巨大且高速增长的电子商务、移动及互联网行业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战略合作。在此交易中,京东将收购腾讯B2C平台QQ网购和C2C平台拍拍网的100%权益、物流人员和资产,以及易迅网的少数股权和购买易迅网剩余股权的权利。双方还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其中,腾讯将向京东提供微信和手机QQ客户端的一级入口位置及其他主要平台的支持,以助力京东在实物电商领域的发展;双方还将在在线支付服务方面进行合作,以提升顾客的网购体验。此次交易中,京东将向腾讯发行新股。交易完成伊始,腾讯将获得京东约15%的股份。未来,腾讯将在京东进行首次公开招股时,以招股价认购京东额外的5%股份,此认购预计与京东的首次公开招股同时完成。“通过此次与腾讯在移动端、流量、电商业务等方面的战略合作,我们将在互联网和移动端向更广泛的用户群体提供更高品质、更快乐的网购体验,同时迅速扩大我们自营和交易平台业务在移动互联网和互联网上的规模。”京东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刘强东先生表示:“在此,我代表京东集团欢迎腾讯电商业务的同事们加入京东大家庭。”腾讯总裁刘炽平表示:“我们很高兴在此次战略合作中将我们蓬勃发展和快速增长的电商业务与京东的电商业务结合起来,并支持他们进一步成长,向我们共同的用户提供更优质的电子商务服务。我们与京东的战略合作关系将不仅扩大我们在快速增长的实物电商领域的影响力,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发展我们的各项电子商务服务业务,如支付、公众账号和效果广告平台,为我们平台上的所有电商业务创造一个更繁荣的生态系统。”美银美林和华兴资本在此交易中担任京东集团的财务顾问。世达国际律师事务所担任京东集团的境外法律顾问,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京东集团的中国法律顾问。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在此交易中担任腾讯的财务顾问。达维律师事务所担任腾讯的境外法律顾问,汉坤律师事务所担任腾讯的中国法律顾问。详见公告全文关于京东(JD.com):京东集团(JD.com)是中国领先的自营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内容丰富、人性化的网站(www.jd.com)和移动客户端,京东以极具竞争力的价格,提供具有丰富品类及卓越品质的商品和服务,并且以快速可靠的方式送达消费者。截至2013年12月31日,京东提供约2,500万SKUs的丰富商品,并且拥有2.47亿条消费者对商品的评论。在中国电子商务企业中,京东拥有最大规模的物流基础设施。截至2013年12月31日,京东在全国34座城市建立了82个仓库,总面积超过130万平方米。同时,京东还在全国460座城市拥有1,453个配送站和209个自提点。凭借18,005名专业配送员、8,283名仓库员工和4,842名客户服务人员,京东在31个城市为消费者提供“211限时达”服务,同时还为全国206个城市的消费者提供次日达服务。关于腾讯腾讯以技术丰富互联网用户的生活。每天,数以亿计的用户通过我们的整合平台在线沟通、分享经历、获取资讯、寻求娱乐和网上购物。我们多元化的服务包括:即时通信工具QQ、移动社交和通信服务微信/WeChat、社交网络平台QQ空间、腾讯游戏旗下QQ游戏平台、门户网站腾讯网(QQ.com)和电子商务服务。腾讯1998年成立于中国深圳,2004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并于2008年6月10日成为50只香港恒生指数成份股之一,股票代码00700。通过投资创新、为合作伙伴提供良好的环境和贴近用户的需求,我们致力与互联网共同发展。
一起惠2014-03-10 09:50:46711 次
【一起惠讯】3月10日消息,有知情人士称,顺丰正在低调筹划金融业务,目前已在多地启动招聘销售人员。据该人士称,顺丰金融业务命名为“顺银金融”,其瞄准的客户类型将包括顺丰速运的客户,尤其是合作紧密的电商企业,提供支付、供应链融资等服务。一起惠注意到,在某人才网站上的确出现了顺丰在当地的金融岗位招聘。通过招聘信息描述可见,应聘人员将全面负责地区顺银金融业务组工作,设定顺银金融业务组员工的工作计划与目标,沟通协调地区落地各项事宜,保障有关信贷、支付、电商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显然,顺丰有意在金融领域开疆辟土,进而实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融合。不过,一起惠从顺丰方面获得的反馈表明,顺银金融并非顺丰秘密筹划的业务板块。实际上,顺丰早在2011年就已经启动了顺银项目,内部架构单元属于“顺银支付”事业部。顺银金融的社会身份是“深圳市泰海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顺丰CEO王卫控股),是顺丰的成员企业。“这个团队的作用,在于与我们现有的物流速运业务、系统无缝对接,专注于为行业用户及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包括结算、代收货款等专业化、工具化的服务。”顺丰方面表示,还没有接到总部对于顺银金融进一步的战略规划,招聘也只是正常的业务需要,“至于是否会向第三方企业提过金融服务,不排除,但也很难说。”据一起惠了解,顺丰在2010年E商圈运营时,曾推出过其支付工具“顺丰宝”,2011年底,并通过深圳泰海投资低调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证),为顺丰宝扫清牌照的障碍。但对外界而言,鲜有人了解顺银金融在支付业务中所扮演的角色。顺丰宝也并没有在顺丰国内创立的电商网站“顺丰优选”中有所体现。而根据国家规定,如果从事开展金融类增值服务,还需获批诸如金融业务紧密相关的商业保理、小额贷款、基金支付等大量牌照。目前,电商市场中,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企业先后拿牌,而平安银行则拥有一张全金融牌照。在此基础上,巨头们纷纷布局互联网金融业务,特别是阿里巴巴,除了通过支付宝沉淀了客户的资金,小微金融做贷款业务外,与天弘基金联合打造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余额宝横空出世,则令业界一片哗然。相比于上述公司,顺丰金融未来的走向更接近供应链端,特别是在客户货款结算方面具有想象空间。现阶段,顺丰已启动服饰、手机等多个类目的供应链解决方案,除仓储配送外,还支持代收货款、垫付货款、逾限退费等多样化的增值服务,其金融概念已颇具雏形。虽然是否涉及互联网金融板块犹未可知,但随着政策和监管进一步明晰,顺丰杀入这一炙手可热的领域的确存在很高的可能性。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介绍2014年政府重点工作时也明确表态,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
一起惠2014-03-10 09:47:39697 次
在汹涌的电商浪潮中,传统的手机厂商纷纷“下海”。日前,国产手机厂商酷派正式推出旗下独立电商品牌“大神”,并同步在这一电商平台上首发两款千元8核手机新品:大神及大神F1,由此开启了自己电商生涯的新篇章。据悉,酷派此次推出的两款新机不会在线下销售,而是仅在酷派的电子商务渠道开售。依据酷派的发展战略,酷派发布的“大神”独立电商品牌将采用产品专属策略,坚持大屏高配、高性价比等优势,推出更多的差异化产品,以保证在渠道和价格上的优势,而不对其他渠道中的产品形成价格冲击。作为国内最早涉足电商领域的手机厂商之一,酷派在2012年5月就上线了自有电商平台——酷派商城。此次发布“大神”独立电商品牌,也被业界解读为酷派开始重金布局电商渠道。除了酷派,华为、联想等手机厂商也加大在电商渠道的投入力度。随着国产手机竞争渐趋白热化,通过电商渠道实现突围成为众多厂商的共识。前赴后继2012年3月,华为商城上线,华为所有的终端产品开始放在华为商城销售。而为了更好地促进电商渠道的终端销售,华为在打造自家商城的同时,也和京东、淘宝天猫、亚马逊等电子渠道同时合作,以期“多条腿走路”。到了2013年9月底,“华为电商”的电商官方微博突然更名为“华为荣耀”,吸引了大部分荣耀用户群体关注;不久,“华为电商”的微信公众号更名为“华为荣耀”。正在外界对于华为电商的更名纷纷猜测之时,接下来的12月,华为终端宣布“荣耀”成为其电商独立新品牌。对此,华为总裁任正非表示“电商品牌独立要优先发展,改变格局”。而据从华为内部传出来的消息称,华为电商主要的目的在于打开互联网公开市场销售通道,提升品牌形象,并最终带动终端产品的销量。另一手机厂商中兴也没闲着,其电商平台一直在密锣紧鼓地筹备之中。中兴方面表示,电商将作为一个独立的品牌运作,它将不仅仅是一个产品销售渠道,更体现了互联网营销商业模式的转变。毫无疑问,对多数手机厂商而言,电商渠道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了,除了和诸如京东、易迅这样的第三方平台合作之外,建设自己的电商平台已经成为了当务之急。在酷派常务副总裁李斌看来,以前大家都不是很重视电商渠道,但实际上,酷派及其他几家厂商,销量最大的都是千元智能机,以前患得患失,怕影响自己的线下渠道,但是现在看,我们也在实践过程中发现,线上和线下的价格有一定的差距是正常的。小米炒热的互联网渠道提起传统手机厂商的“触电”,小米是个无法绕开的话题。2010年4月,小米公司成立,第一款小米手机在2011年推出。不过,与传统手机厂商通过大卖场、经销商等渠道铺货不同,小米仅选择在互联网渠道销售,并且取得了成功。数据显示,仅仅通过互联网渠道以及运营商两个渠道,小米手机在2012年的出货量为719万台,销售额达到126亿元;2013年,小米手机总计售出了1870万部,增长160%,含税收入316亿元,增长150%。据小米方面透露,小米手机70%左右的销量通过电商渠道销售,30%通过运营商销售。小米手机在互联网渠道的巨大成功,为国产手机厂商们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思路。据了解,传统手机厂商此前的销售途径是国包商和省包商,再到各地的代理商以及家电零售渠道和运营商渠道,从出厂到消费者手里要经过3、4个环节。“手机的出厂价并不高,但经过多个环节之后,手机到消费者手中的价格却比出厂价高了不少。”有国产手机负责人非常无奈地表示。相比之下,电商渠道为小米省去了30%-50%的销售成本,并且资金周转周期短、灵活度高。据了解,目前国产品牌的主要销售渠道还是依靠运营商渠道和社会渠道,传统渠道在国产品牌整体市场份额将超过90%,电商渠道目前占比不到10%。伴随着小米的成功,国产手机厂商们转而重视电商渠道,并纷纷自建电商平台。预计未来三年内,运营商渠道、社会渠道(包括代理、分销)和电商的手机出货比例会在4∶4∶2之间,手机渠道扁平化的趋势将越来越明朗。在2013年,以中、华、酷、联为代表的电商渠道的增长幅度已经超过100%。易观资讯分析师路理彬认为,国产品牌纷纷布局电商渠道,主要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策略的调整,销售渠道由原先的运营商主导模式、社会渠道等拓展到电商渠道,未来电子商务成为新的市场增长点。自建平台的未来尽管国产手机厂商在一窝蜂地自建电商平台,不过,就现阶段的情形看来,第三方电商平台依然占据着强势地位。有数据显示:在自营B2C平台手机销售份额中,京东商城占68.9%,易迅网占据10.1%,苏宁易购占8.7%,其后是亚马逊中国、新蛋网、国美在线等。正是因为少数几个强势的第三方平台聚集了大量的资源和流量,也让其在面对传统手机厂商时变得越来越强势。由于和第三方平台合作的手机厂商非常多,为了买一个好的位置,厂商不得不在产生效益前先“大出血”,付出大量的广告费,最终能获得的利润和品牌溢价都非常有限。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自力更生”建设自己的电商平台成为了众多手机厂商的选择,但这并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欢购网创始人林乐昌就表示,自建电商平台是一个烧钱的项目,从配送、销售、售后等方面来讲,成本会很大。尽管如此,有行业观点认为,从长远来看,手机厂商中市场份额较高的品牌自建电商渠道,有利于未来形成一整套包括物流、支付、会员制等全方位的体系,保障品牌具有可持续生命力。而这也正是诸多厂商不惜亲自上阵的最根本的原因。在业内人士看来,各大厂商的电商平台推出后,手机厂商线上线下的竞争将同时进行,如何控制好产品的品质,以更好的售后服务来满足用户,是厂商能否抢到更多份额的关键。手机厂商们在发力电商渠道之时,不能只盯住低成本、便捷,还得在物流配送、售后服务、产品供应等各个环节上下足工夫。只有真正为用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才能借助电商这个新平台大有所为。
一起惠2014-03-07 11:27:1990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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