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5月30日消息,获悉,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布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通知。其中,服装鞋帽等平均税率降至7.1%,家用电器降至8%,水产品平均进口关税降至6.9%,化妆品等降至2.9%。值得注意的是,会议还决定7月1日前完成修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据查询化妆品一般贸易进口关税率对比发现本次化妆品的进口税率降的最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进出口税则查询显示:1、唇用化妆品普通关税率为150%,最惠国关税率为10%,增值税率为16%,消费税税率为15%。2、眼用化妆品普通关税率为150%,最惠国关税率为10%,增值税率为16%,消费税税率为15%。3、指(趾)甲用化妆品普通关税率为150%,最惠国关税率为15%,增值税率为16%,消费税税率为15%。4、其它用化妆品根据具体类别不同普通关税率为150%,最惠国进口关税税率由6.5%-15%不等。(图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值得注意的是,消费税和增值税分别在2016年9月30日和2018年4月4日有所调整。有关消费税税率变更如下:2016年9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中指出:针对化妆品将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由30%下调为15%,并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一、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具体如下:(一)将征收范围调整为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高档美容修饰类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界定标准为进口完税价格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调整后的税目如图:(图片来源:中华人民财政部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二)将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由30%下调为15%。有关增值税税率变更如下:2018年4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为完善增值税制度,将调整增值税税率,并于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四、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五、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的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调整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销售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以出口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六、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017年钢价上涨重回历史高位,重点大中型钢企盈利大幅上升,在强卖方市场行情下,钢银电商营业收入同比上升78.73%,净利润同比上升127.36%。2018年一季度,钢材价格大幅下跌,主要城市钢材库存环比上涨近40%,钢银电商平台单日交易量创下了17.2万吨的新高。B2B依托供应链服务的商业模式,经受了价格行情大幅涨跌的考验,逐步走向成熟。一、重树B2B行业信心的钢银年报营业收入734.50亿元,同比上升78.73%。财报显示,2017年钢银平台总成交量4797.31万吨,其中公司寄售交易量由2016年度1799.97万吨增至2219.11万吨,同比增长23.29%;营业收入734.50亿元,同比上升78.73%;净利润同比上升127.36%,达到4148.44万元。在销售收入实现近80%增长情况下,钢银电商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比上年同期只增加27.16%,其运营效率和人均效能提升明显。供应链交易服务收入猛增145%。财报显示,报告期内平台寄售模式收入598.41亿元,同比增长68.39%。供应链交易服务收入136.08亿元,同比增长145.00%,营收占比由2016年度13.51%提升至2017年度年18.53%。在钢银电商盈利模式中,供应链服务产生的利润远高于寄售收取的佣金,其供应链营收占比与盈利能力成正相关,2017年供应链服务营收占比接近20%,营收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二、钢银B2B为什么能“涨跌双盈”1.行情涨跌对B2B平台都是考验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上游厂商对B2B电商平台依赖度下降;价格下行,贸易商观望情绪会导致采购需求下降。行情涨跌都会对B2B平台交易产生负影响,但涨跌波动无法避免,真实的市场情况是,2017年钢价大涨,2018年一季度大幅回落。2017年钢价大涨。工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全年化解粗钢产能5000万吨以上,1.4亿吨“地条钢”产能全面出清,低端钢材的价格干扰减少,钢材价格进入上升通道,中国钢材价格指数全年增长22.4%,钢厂普遍实现盈利。中钢协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重点大中型钢企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69万亿元,同比增长34.1%,实现利润1773亿元,同比增长613.6%。2018年钢价回落。在2017年底业界普遍看好行情继续回暖的情况下,钢价却在冬藏期后大幅回落,一季度钢铁行业交易量明显下降。2018年3月,20个主要城市钢材市场库存总量1437万吨,环比增加409万吨,上升39.8%。震荡行情下交易稳增,利润暴涨386%。钢银平台交易并未受行情波动影响,最新发布的财报显示,2018年一季度钢银平台交易量为488.67万吨,同比增长超过10%,3月份日均寄售交易量超10万吨,单日最高17.2万吨;营业收入178.52亿元,同比增长31.80%。值得注意的是,一季度钢银净利润2487.08万元,同比增长386.01%,相当于2017全年净利润的60%。在“在线交易+供应链服务”模型下,交易部分利润相对稳定,利润猛增说明用户对供应链服务需求开始释放。2.稳健凸显B2B供应链服务价值钢银电商已形成包含资讯、寄售交易、供应链服务、物流、仓储、产业咨询一体化的生态系统,闭环式服务满足用户各类供应链需求,2017年钢银电商平台注册用户总数达到81327家。另外,钢银规模化的交易不断累加,直至数据沸点,形成BCS(BanksteelCreditSystem)信用模型和大数据监控系统,支撑和优化供应链服务产品。寄售与供应链服务血脉相连。寄售模式与供应链服务血脉相连、相辅相成,寄售模式不承担价格行情波动风险,毛利润低但周转快,有利于B2B电子商务平台突破风险控制难关;供应链服务必须依附于真实交易,且因为中小企业贸易融资需求旺盛,有利于快速扩大寄售交易规模。两者匹配,成为培育壮大B2B供应链服务市场的产业撬点。“订单融”以日为单位分批还款提货。钢银电商已经形成一系列基于用户场景衍生出的供应链服务产品,能够满足一般用户需求。2017年,为解决终端及次终端企业小额融资需求,钢银电商推出了“订单融”服务,凡是钢银平台的认证会员,申请通过后只需支付订单全款的20%即可锁定交易,通过现货超市提货,分批还款提货,以日为核算单位,既能帮助用户锁住成本把握市场风险,又能减少用户资金的占用率,加快资金流动。截至2018年3月底,订单融的总交易规模已超过10亿元。分布式云仓破解钢贸交易的区域局限。钢银电商在全国23个省份布有云仓、36个驻外办事处,基本实现全国覆盖,在实际钢贸交易中解决了用户的核心痛点。对于终端用户,按计划生产是企业供应链管理的重点,工期对应的是成本,在传统线下钢材贸易中,尤其是钢铁价格上涨时期,经常有钢贸商等待价格升高而恶意压货,无形增加用户成本,而钢银电商通过平台交易锁定价格,并推出工程配送服务,依据项目工期按约配送,保障用户权益。我国钢铁贸易的区域性非常明显,传统流通渠道下钢贸商很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而钢银电商可以通过平台下单,任何仓库出货,有效解决区域限制问题。“数字化服务”为供应链用户带来效率和体验。对于钢铁行业,除大型钢厂和贸易商具备信息管理系统外,大量中小钢厂、贸易商在交易管理上还处于原始的excel表格阶段。2017年钢银电商推出了商家管理系统,用户可以通过系统管理交易,并获得客户动向、竞争情报以及销量分布信息。此外,钢银电商还对用户发票进行了规范管理,将运单信息与交易记录同步,节省用户对账结算以及发票流转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三、国务院供应链创新政策的B2B电商实践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有三个要点值得关注,一是供应链要与互联网、物联网融合,以大数据等技术为支撑实现智能化;二是供应链应该以用户需求为导向,服务实体经济;三是发展供应链金融。在钢银电商的B2B供应链创新中,初步取得了两个方面的实践印证。一是依托B2B平台创新供应链服务是可行的。在基于B2B在线交易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下,电子商务平台作为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向上游有条件采购货物,预付货款;或向下游有条件销售货物,提供账期。2017年钢银电商基于供应链服务的钢材交易营收占比接近20%,并获得了近30家银行及金融机构授信,验证了金融机构可依托B2B电商交易平台优势,发挥供应链服务价值的可行性。二是B2B平台能切实服务实体经济。钢银电商“寄售”模式促进钢贸行业“脱虚向实”。一是由钢银平台与终端客户签订采购合同,钢贸商更是以合伙人的方式参与,为终端用户提供采购流程服务,减少中间无效流通环节;二是服务终端的钢贸商货源不再依赖于上一级中间商,而是能够采购钢银平台上所有品类,现销现采,减少屯货;三是B2B平台可以整合金融、物流、加工等供应链服务的资源,重塑服务价值,引导钢材交易由“行情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
天猫国际走到了第五年。跨境零售电商最火的时期,阿里巴巴高调推出天猫国际。它含着“全球化网购元年”的金钥匙出生,不久又承担了“全球买、全球卖”的部分重任。可在其后的两三年里,受制于行业监管政策的起伏,天猫国际跌跌撞撞还是守住了市场第一的位置。只是,这个第一并不像其它淘系业务一般稳固,京东全球购、网易考拉紧追不舍,小红书、洋码头、唯品国际也能分去一部分市场。终于,在阿里巴巴祭出“八路大军”齐上阵参战新零售的时候,还未能从天猫里独立出来的天猫国际在杭州开出了第一家线下门店。4月20日,天猫国际西湖银泰店正式开业,它的选品、展示都采用自营形式。这家面积达300平方米的天猫国际线下门店占尽了天时地利。杭州是阿里巴巴的总部所在地,也是国务院批复的首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杭州综试区),有多位政府高官加持。在这个监管政策因素影响过重的领域,稍稍有一点税率上的风吹草动都能传导至整个行业的兴亡。而向媒体介绍门店时接受采访的阿里方面,除了按例有门店的PM罗爽,还增加了一位天猫国际政府事务资深专家,以便专门回答有关监管方面的问题。事实上,杭州综试区不仅与本土的天猫国际、网易考拉有深度合作,向外部电商巨头也敞开着大门。4月17日,美国电商公司eBay与杭州综试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只不过主要目的在于做跨境电商出口业务。eBay进入中国时曾败给阿里巴巴,马云用淘宝把eBay在中国的C2C业务尽数夺去。此外,银泰本就是阿里入股的坚实盟友,在阿里新零售的版图里代表服饰百货类目,占据重要位置。天猫国际的用户一直以25-35岁之间的女性为主,大部分都出过国,在结婚、生孩子前后来到天猫国际的平台上采购,这也是大多数跨境零售电商平台的共同特点。在天猫国际上线之初,日本花王纸尿裤曾经成为跨境电商行业的一个指标性产品。西湖银泰线下店目前的选品也与此联系紧密:美妆、母婴、个护、食品和保健品。必须要说明的是,由于政策因素,这家店是一家跨境保税展示店,作用仅限于体验和展示。货柜上的所有跨境商品都是从保税仓通过担保借出来陈列的,店内所有商品不得直接销售。也就是说,与机场免税店不同,消费者到店来逛,只能看、不能买了带走。不过,由于天猫国际线下店绝大多数产品都是包装规格型号统一的标品,陈列出来,用户除了能触碰到商品的包装之外,与线上并无本质上的区别。你不能打开一包零食来试吃,更不能把吹风机拆出来试用一番。它就好像是把编辑推荐功能搬到了线下。顾客拿起一款包装上没有任何中文指引的跨境商品,通过遍布全店的自助查询屏扫码,就能在屏幕上看见商品的中文详情页。在前期测试阶段,天猫国际决定在查询屏的商品详情页显示PGC达人推荐,而非UGC的用户购买评价。店铺里也配备了数位训练有素的专业店员,他们负责给顾客推介。到了购买阶段,用户还是得通过手淘来完成加入购物车和结账付款,然后根据距离远近等待快递送货。跨境商品监管的流程并没有因为天猫国际开了线下店就发送变化,只是多了一个体验展示的功能。此外,电子价签、查询屏以及无人派样机则更接近于新零售——将商品数据化展示,并且收集用户购买行为产生的数据。除此之外,天猫国际线下店跟盒马鲜生、口碑、天猫小店等业态的相似度就很小了。比如,其它新零售业态常说道的“前置仓”,天猫国际线下店从根子上就不可能承担这一功能,跨境保税仓仍然需要审批和严格监管。对罗爽来说,天猫国际现在几百亿的盘子,这个线下店只是线上业务的辅助,她不会指定年内扩张到多少城市多少店的目标,而更愿意去衡量门店的客流量以及通过线下体验后转换到线上的用户量。“天猫国际主要还是做线上的生意。”罗爽总结说。在目前的监管政策尚不允许门店零售直销的情况下,天猫国际的线下店更像是新零售科技的练兵之所。
4月12日消息,获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并鼓励创新药进口,其中,跨境电商将成为此举的关键之一。据了解,关于“互联网+医疗健康”措施,会议指出以下五点:一是从5月1日起,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至零,使我国实际进口的全部抗癌药实现零关税。较大幅度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二是研究综合措施,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将进口创新药特别是急需的抗癌药及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等方式,并研究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多措并举消除流通环节不合理加价,让群众感受到急需抗癌药价格有明显降低。三是加快创新药进口上市。将临床试验申请由批准制改为到期默认制,对进口化学药改为凭企业检验结果通关,不再逐批强制检验。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化学药设置最高6年的数据保护期,保护期内不批准同品种上市。对在中国与境外同步申请上市的创新药给予最长5年的专利保护期限补偿。五是强化监管,严打制假售假。
城市还是你以为的城市,农村却不是你以为的农村了。一说起农村,人们印象中似乎都是贫困落后。但近来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电商市场正在成为香饽饽。农村电商总体上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卖出去,一种是买进来。卖出去:面对的主要用户是农产品生产者,通过电商渠道帮助他们销售农产品,也叫“农产品进城”。买进来:面对的主要用户是农村消费者,通过电商渠道帮助他们购买商品,也叫“网货下乡”。本篇文章将针对农村电商中的“买进来”,来分析电商平台可以采取怎样的措施进行流量下沉,从资源甚广的农村获取用户流量。本文结构分为以下三块:农村电商市场概况农村消费者特征流量下沉方案例举一、农村电商市场概况1、市场现状(1)用户基础近几年来,农村网民规模持续增长,截至2017年12月,我国农村网民占比为27.0%,规模为2.09亿,较2016年底增加793万人,增幅为4.0%。(2)经济基础国家统计局公布,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比上年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955元,增长8.1%。(3)市场基础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7-2022年中国农村电商市场规模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数据预计,2018年我国农村电商市场规模将达到8633亿元,未来五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38.87%,2020年我国农村电商市场规模将达到16860亿元。(4)硬件基础根据工信部最新数据,截止2017年底,全国农村宽带用户已达9377万户,全年净增1923万,增长25.8%,在固定宽带接入的占比为26.9%,较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2、市场政策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在硬环境方面,加强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宽带普及率,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明确到2020年,初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从上述可以看出,农村经济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国家政策的支持,将会使得越来越多的电商平台将目光瞄准农村市场。且无可置疑的是,当一二线等城市用户价值被几近发掘完,获取用户成本越来越高时,农村这一片还未被广泛占领的市场,不得不让人瞩目。二、农村消费者特征(1)青中年居多老一辈文化程度不高,接受互联网成本较高;小一辈在上学,学业负担加家长监督,接触互联网时间较少。因此,农村网购消费者基本都是青中年,这部分人本身有经济能力和自主决策能力,且对互联网接受能力强,是农村网购主力军。(2)注重性价比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城市相比较少。虽然近几年收入增加,但现有经济环境仍然有影响。因此,农村消费者在购物选择上,更偏向于性价比高的商品,对于价格比较敏感。(3)具有从众效应农村居民因地理环境等因素,具有人群聚集性,人们之间的交流也相对于城市居民要多,因此在消费选择上面,更偏向于熟人传播推荐。圈子中某个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可能会影响一整个圈子的用户购买决策。(4)心智“纯洁”农村互联网还未发展得太成熟,相对于因浸淫在互联网环境中,对很多互联网招数已经免疫的城市用户,受到互联网红利较少的农村用户,其一更容易被占领心智,使得品牌更容易被选择,其二更愿意为得到某些福利而去付出更多的时间与精力。三、流量下沉方案例举根据农村电商市场与消费者特征,简单列举以下方案,来进行农村用户流量获取。1、户外广告:传播知名度要想用户使用产品,首先得让他们知道产品的存在。广告一直是传播营销首选举措。在农村,户外广告包括牌体广告、墙体广告等,但最有效的广告形式莫过于墙体广告。福布斯中文网曾经把农村刷墙广告称为“农村市场最好的户外广告牌”。墙体广告的优势在于,距离上接近用户、时间上长期有效、内容上简单易传播,可以加深人们对产品的印象。比如淘宝的刷墙广告:2、合作推广:扩散传播由于农村群居环境特点,农村用户具有社群属性。因此可以通过点辐射面的方式来获取农村用户。KOL合作:选择区域中比较活跃有影响力的社群达人进行合作,由这类人作为传播源头,在微信群中进行扩散宣传。机构合作:与当地超市等机构合作宣传,以作者本人经验举例,一个乡镇中一个规模较大的超市,可以覆盖周围几十个乡村,约几万人。因此作为流通性较大,使用频率较高的超市,目标明显,可以起到很好的传播作用,具体方案比如和超市推出合作款商品,超市人员引导用户使用电商产品,在电商网站上购物后可到超市领取相应奖励等。超市亦可作为前置店,为用户提供电商服务。本地自媒体合作:本地自媒体因为内容基本是与本地人相关,因此往往在当地人心中影响力也较大,可以和这类自媒体合作,进行推广宣传。3、利益激励:触发行动利用农村消费者特征,采取利益激励手段来获取用户。具体的手段可以有以下几种:低价刺激:先选择低价爆款商品作为敲门砖,吸引用户进行购买,当用户在平台产生了购买行为后,可以采取其它策略诱导ta继续消费。比如拼多多的低价拼团和砍价免费拿,都是以极其优惠的价格吸引用户下单,同时促使用户自发分享,充分利用用户的社交链来传播引流。邀请奖励:通过现金或优惠券等的实际奖励,来刺激用户拉新。因为农村市场并未被互联网大量覆盖,这类用户对金钱比较敏感,对产品的容忍成本较高,他们更愿意为了得到利益而付出更多的时间与精力,而在他们周围还未被市场攘括的新用户,就是他们社交关系变现的资源。比如云集微店、网易推手、萌店等的分销返佣制,用户邀请好友成为平台用户,可以得到好友购物金额的%n返佣奖励。总结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尤其是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后农业农村部的设立,更加表明今后农村将是国家扶持发展重中之重,农村市场之后必定是兵家必争之地,不可小觑。在城市用户流量变得越来越贵之时,很多电商巨头已经在布局农村市场,厮杀惨烈前进场,也许可以成就另一番天地。
3月27日晚间,李克强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97号令,公布《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7号《快递暂行条例》已经2018年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克强2018年3月2日快递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安全,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接受快递服务以及对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良好的快递业营商环境,支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方式,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政府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快递业竞争秩序,不得出台违反公平竞争、可能造成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政策措施。第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件、包裹、印刷品以及其他寄递物品(以下统称快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第五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国家安全、海关、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快递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快递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公安、国家安全、海关、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健全快递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快递业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收集、共享与快递业安全运行有关的信息,依法处理影响快递业安全运行的事件。第七条依法成立的快递行业组织应当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守法、诚信、安全经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不断提高快递服务质量和水平。第八条国家加强快递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快递业信用记录、信息公开、信用评价制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提高快递业信用水平。第九条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利用和再利用。第二章发展保障第十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快递业发展规划,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快件大型集散、分拣等基础设施用地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相关配套规定,依法保障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第十一条国家支持和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农村、偏远地区发展快递服务网络,完善快递末端网点布局。第十二条国家鼓励和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促进自动化分拣设备、机械化装卸设备、智能末端服务设施、快递电子运单以及快件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的推广应用。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不得禁止快递服务车辆依法通行。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门,依法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行驶时速、装载质量等作出规定,并对快递服务车辆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快递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车辆。快递从业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快递从业人员所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照民事侵权责任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第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签订合同、设置快件收寄投递专门场所等方式,为开展快递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鼓励多个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第十五条国家鼓励快递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等行业建立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快递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加强信息沟通,共享设施和网络资源。国家引导和推动快递业与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的标准对接,支持在大型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配套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接驳场所。第十六条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法开展进出境快递业务,支持在重点口岸建设进出境快件处理中心、在境外依法开办快递服务机构并设置快件处理场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完善进出境快件管理,推动实现快件便捷通关。第三章经营主体第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核定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向社会公布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单,并及时更新。第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并应当自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第十九条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前款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为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第二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保护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职业操守、服务规范、作业规范、安全生产、车辆安全驾驶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第四章快递服务第二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寄件人填写快递运单前,应当提醒其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第二十二条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事项:(一)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二)收件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三)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用户交寄的快件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递运单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第二十三条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节假日期间根据业务量变化实际情况,为用户提供正常的快递服务。第二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规范操作,防止造成快件损毁。法律法规对食品、药品等特定物品的运输有特殊规定的,寄件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第二十六条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属于进出境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快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属于信件,自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二)属于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三)属于进境快件的,交由海关依法处理;其中有依法应当实施检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处理。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第二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实行快件寄递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布联系方式,保证与用户的联络畅通,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快件查询等服务。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可以向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第二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停止经营的,应当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停快递服务的,应当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告暂停服务的原因和期限,并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第五章快递安全第三十条寄件人交寄快件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二十四条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禁止寄递物品的目录及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第三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验视内件,并作出验视标识。寄件人拒绝验视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受寄件人委托,长期、批量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与寄件人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保障义务。第三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企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并对经过安全检查的快件作出安全检查标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委托第三方企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的,不免除委托方对快件安全承担的责任。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企业应当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并加强对安全检查人员的背景审查和技术培训;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企业对安全检查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第三十三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寄件人交寄禁止寄递物品的,应当拒绝收寄;发现已经收寄的快件中有疑似禁止寄递物品的,应当立即停止分拣、运输、投递。对快件中依法应当没收、销毁或者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对其他禁止寄递物品以及限制寄递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第三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第三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快递服务安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发生突发事件的,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应当以下列事项为重点:(一)从事快递活动的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实施;(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是否妥善处理用户的投诉、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第三十七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公布抽查事项目录,明确抽查的依据、频次、方式、内容和程序,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对快递业务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提高快递业管理水平。第三十八条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监督检查措施。邮政管理部门实施现场检查,有权查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管理快递业务的电子数据。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依法开展执法活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处理场所,包括快件处理场地、设施、设备。第三十九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部门的联系方式,方便公众举报违法行为。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的,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对实名举报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从事快递活动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一)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二)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未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未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未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三)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停快递服务,未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暂停服务的原因和期限,或者未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第四十一条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未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向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第四十二条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第四十三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予以处罚:(一)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三)收寄快件未查验寄件人身份并登记身份信息,或者发现寄件人提供身份信息不实仍予收寄;(四)未按照规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寄件人在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四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二)未定期销毁快递运单;(三)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情况,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第四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由邮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第四十六条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3月27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快递暂行条例》正式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不得禁止快递服务车辆依法通行。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门,依法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行驶时速、装载质量等作出规定,并对快递服务车辆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快递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车辆。快递从业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快递从业人员所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照民事侵权责任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过去,在中国各地城市的“禁摩限电”集中整治行动中,电动三轮车往往和超限超标电动自行车一样,成为重点打击对象。然而,基于实际条件所限,电动三轮车通常又是国内快递企业末端网点的标配生产工具,所以,快递小哥们只好变着法子躲避交警,或是干脆用两轮电动车搭载超限超重的货物,不仅影响工作效率,也为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此次《快递暂行条例》明确了快递服务车辆的权利和责任,落实了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在规范管理之下,快递小哥终于可以挺直腰板光明正大上路送货了。此外,条例要求,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签订合同、设置快件收寄投递专门场所等方式,为开展快递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鼓励多个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关于快递用户的信息安全,《快递暂行条例》也作出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昨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其中,跨境电商比较关注的关于国务院其他机构调整中,“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在3月13日下午的政协小组讨论中,全国政协委员,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谈及此事,表示“把这两块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主要是解决统一口径对外的问题,也是这么多年来反映最多的问题。”李国表示,目前的机构改革方案非常好,我特别注意到,改革总的要求是优化、协同、高效。通过改革,使得我们的治理进一步加强。但是,部门划转并不是改革。“我们接下来的工作任务非常重。”李国表示,“机构改革,不仅仅是把哪一项并个谁,那远远达不到改革的效果,只有把两个手续,两套系统,两次作业环节都改成一次,形成1加1大于2,才能达到改革的目标,否则的话,还是原来的样子。”在谈及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时,李国表示,“我觉得是非常必要的。确确实实,这么多年来,社会对这个问题反映比较多的问题,这个跟国际上的通行做法相比也是不适应的。因此,把这两块整合到一个部门,解决一个口径对外的问题。”很多跨境关务的网友看到合并消息,也有部分想法,比如:通关单以后怎么办?首先这玩意会不会变化?还怎么存在?变成海关,还需要走原有的系统申报么?还是海关收编商检系统改造?还是直接简单粗暴点并入报关单栏位算了?现场查验,是不是一次就可以搞定了呢?商检海关人员进行整合,查验部门合体,查验小队直接搞定,以后查验一个海关岗一个商检岗?俩人查验!期待合并后的效果···········
顺丰控股发布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营收710.94亿元,同比增长23.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71亿,较上年同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增长14.12%。顺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达37.03亿元,较上年同期利润额26.43亿元相比,同比增长40.08%,超额完成2017年承诺利润(28.15亿元)的129.68%。顺丰控股已连续两年顺利完成业绩承诺。财报显示,2017年顺丰控股实现毛利率20.07%,比2016年的19.69%提升38个基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率也从4.6%提升至5.21%。从年报中看出,顺丰新业务发展形势喜人,同时,持续加大科技投入,有效提升营运效率和管理效率。新业务占收入比快速上升:重货、冷运、同城配、国际等新业务占收入比从2016年的9.9%上升至2017年的13.5%;客户资源稳定健康增长:活跃的月结客户从2016年的62.88万上升至2017年底的82.25万,同比增长30.8%,2017年上线微信公众号,电子运单使用比率高达96%,大大减少输单和客服环节的成本。2017年,顺丰控股业务量、营业收入和利润都持续稳步增长:营业收入710.94亿元,同比增长23.68%,2017年实现快递件量30.52亿票,同比增长18.29%;其中速运物流收入706.09亿元,同比增长23.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37.03亿元,同比增长40.08%。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2017年快递行业业务量规模400.6亿件,同比增长28%;业务收入规模4957.1亿,同比增长24.7%,均较2016年增速相比有所下降。数据显示,2017年顺丰的票均收入有所回升,达到23.14元。2014年至2016年的快递业务的票均收入分别为23.61元、23.83元和22.15元,总体来看顺丰的票均收入远高于行业12-14元的平均水平。高质量的票均收入,及稳定的收入增长,共同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的利润水平。2017年顺丰控股经营水平良好,利润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其中营业利润64.49亿元,同比增长74.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71亿,较上年同期增长14.1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37.03亿元,同比增长40.08%,超额完成2017年承诺利润(28.15亿元)的129.68%。顺丰上市后在2017年8月份完成了80亿配套融资项目。发行股份后,公司现金流水平得到提高,同时公司的资产结构优化效果显著。2017年末,顺丰控股总资产达576.60亿元,较2016年末增长30.65%。得益于2017年度良好的盈利水平及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326.81亿元,同比上升59.33%。同时,良好的业绩增长带来健康的现金流,辅以稳健的财务管控手段,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负债率水平进一步下降,由2016年的53.42%下降10.19个百分点至2017年的43.23%。从现金流上看,2017年货币资金达到173.18亿,在总资产中占比达30.04%,较上年增加14.37%。顺丰上市之后拥有更强大的资本实力,进一步扩大了自身三网的规模优势。目前顺丰控股拥有通达国内外的庞大物流网络,包括分点部网络、航空网络、地面运输网络、中转场网络、客服呼叫网络、产业园网络等等,拥有显著规模优势。同时,公司加大IT资源投入,夯实了“天网+地网+信息网”组合的智能物流核心竞争力。在航空网络上,顺丰的优势又一步领先。目前,顺丰控股自营全货机41架,较2016年相比增加5架飞机,租赁16架全货机。2017年顺丰航空发货量占全国航空货运总量22.98%。2017年12月,顺丰的全资子公司顺丰泰森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3亿元人民币参与设立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2018年2月该机场得到国务院、中央军委正式批复。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是顺丰航空运输体系布局建设的核心。未来,顺丰将以该枢纽为中心,全面打造覆盖全国、辐射全球的航路航线网络。这一独特的核心资源筑宽了顺丰竞争力护城河。截止2017年末,顺丰控股持有物流场地土地面积约4,226亩(2016年末为2953亩),总规划建筑面积约272.07万平米,已建成建筑面积约78.11万平米,物流场地资源账面净值合计约人民币86.07亿元,较上年增长39.50%。据统计信息显示,顺丰控股2017年度业绩毛利率为19.97%,2016年和2015年分别为19.55%和19.92%。2017年顺丰的归母净利率6.71%,扣非净利率达5.21%,同比上升了0.6个百分点。顺丰利润率的提升离不开科技创新带来的成本优化和营收增长。目前,顺丰控股自主研发的一套完整的智慧网平台,包括顺丰物流各项核心营运系统、顺丰地图平台、大数据平台、信息安全平台、智能运维管理平台等,打造智慧化的坚实底盘,快速、灵活、安全、全面地支撑业务发展,实现数据交互分析,驱动业务决策,有效的优化了业务流程,提高了经营效率。2017年顺丰控股科技投入共计16.04亿元,顺丰科技及各业务区IT人员近3700人(含外包),其中研发投入11.67亿元,研发人员(含外包)约2800人,运维及其他支出4.37亿元。2017年公司在物流无人机、智慧设备、智慧服务、智慧决策、车联网等智慧物领域的研发及推广应用成效显著。目前,顺丰控股已获得及申报中的科技专利共有1004项,其中发明专利366项。根据年报信息,顺丰控股2017年营业收入710.94亿元,其中时效和经济板块的传统业务仍是主要来源,收入615亿元,占比高达86.51%,但与去年的占比90.09%有所下降,而新业务比重随之在逐渐提升。在新业务中,重货运输营收占比达6.19%。顺丰控股自2015年起正式推出重货运输产品以来,截至2017年末,顺丰控股拥有717个重货网点和21个重货中转场,场地总面积超过67万平方米,覆盖全国31个省289个主要城市及地区,车辆4000余台。2017年重货产品不含税营业收入净额达44.02亿元,同比增长79.93%。此外,同城配业务表现抢眼。2017年同城配业务不含税营业收入总计3.66亿元,较上一年同期增长636.18%。顺丰2017年切入同城即时配送领域,并初步搭建完成全国范围内第三方直营即时物流配送网络。在客户服务方面,已形成具有顺丰特色的30分钟快速安全送达的服务品质,目前已为服装行业、餐饮外卖行业、商超行业、消费电子行业、平台行业等的主要品牌客户提供优质的同城即时物流配送服务,肯德基、麦当劳、德克士、百度、天虹等主流品牌成为合作客户。冷运与医药业务也保持了高速发展,不含税营业收入达22.95亿,同比增长59.70%。国际业务净收入20.43亿元,较上年增长43.70%。截至报告期末,顺丰国际快递服务已覆盖如美国、欧盟、日本、韩国、东盟、巴西、墨西哥、智利等53个国家,其中,南亚片区网络覆盖范围已超过90%;国际小包服务网络已覆盖全球225个国家。
今年全国两会,“人工智能”再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相关企业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这表明人工智能迎来了发展的最好机遇。3月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发展壮大新动能。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集群,实施大数据发展行动,加强新一代人工智能研发应用,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多领域推进“互联网+”。发展智能产业,拓展智能生活。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强新兴产业统计。这是继2017年后,“人工智能”再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去年的政府报告提出:要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全面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新材料、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制药、第五代移动通信等技术研发和转化,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7月20日,为抢抓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构筑中国人工智能发展的先发优势,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国务院还印发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在规划中提到,到2020年,人工智能产业成为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到2025年,人工智能成为中国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的主要动力。从“加快”到“加强”,再到“新一代人工智能研发应用”,国家对人工智能行业的寄予厚望。之所以会如此重视人工智能,全国政协委员、百度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过去五年,国家靠互联网推动经济增长。移动互联网依托人口红利发展,但随着人口红利的消失,国家需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人工智能技术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都将是推动产业前进的主要动力。”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飞董事长刘庆峰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政府工作报告,看到人工智能未来的发展机会和看到国家的决心,会让更多的优秀的人员、优秀的企业、优秀的科研院所投入到大的战略趋势和方向中。政府在一定意义上形成了一个很好的导向性作用。另一家初创的人工智能企业云从科技也向澎湃新闻表达了相似的观点。“目前云从已经引进了苹果、Facebook的高管,还有海外知名大学的IEEE的成员。国家首先是针对引进高层次的人才有补贴,对于人才本身来说也有落户、住房等方面的政策优惠。”云从科技公司告诉澎湃新闻。上海依图科技战略总监焦惠茹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对比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表述从‘加快’到‘加强’、从‘人工智能’到‘新一代人工智能’。一方面,这说明政府更加注重技术的实际落地应用、造福人民生活。另一方面,仅仅快是不够的,还需要做大做强,这说明政府在更加理性地去规划产业,强大国家整体科技实力。”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全球人工智能企业总数达到2542家,其中中国企业数量居第二位,仅次于美国。在这一前沿领域,中国如何才能实现对美国“弯道超车”?在焦惠茹看来,相比美国,中国在人才、市场、数据这样的人工智能战略资源上更具优势。未来5-10年,人工智能发展领域会形成中美双引擎的格局。全国政协委员、佳都科技首席执行官刘伟认为,中国的优势在于拥有庞大的潜在人才库、巨大的数据量和迫切的需求,“只要扬长避短,中国完全有可能占据人工智能领域的制高点,实现‘弯道超车’。”刘庆峰认为,在发挥举国体制优势的情况下,针对未来的重大的基础性突破上,国家还应该做前瞻性的布局。在采访中,他提到了自己的建议:“我现在提出来,不仅要加强我们类脑计算和深度学习的数学统计建模方法,还要让更多的全球顶尖科学家参与到我们国家实验室的研究中。有很多人,他们还是希望为人类未来做贡献,并不见得要到企业去,而国家级的实验室平台是有可能能做成这件事情的。同时,非常重要的就是推动新技术应用形成应用示范区,然后让新技术在应用中发展成熟,最后全面推广,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
今年全国两会,“人工智能”再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相关企业人士表示,这表明人工智能迎来了发展的最好机遇。3月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发展壮大新动能。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集群,实施大数据发展行动,加强新一代人工智能研发应用,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多领域推进“互联网+”。发展智能产业,拓展智能生活。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强新兴产业统计。这是继2017年后,“人工智能”再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去年的政府报告提出:要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全面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新材料、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制药、第五代移动通信等技术研发和转化,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7月20日,为抢抓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构筑中国人工智能发展的先发优势,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国务院还印发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在规划中提到,到2020年,人工智能产业成为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到2025年,人工智能成为中国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的主要动力。从“加快”到“加强”,再到“新一代人工智能研发应用”,国家对人工智能行业的寄予厚望。之所以会如此重视人工智能,全国政协委员、百度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过去五年,国家靠互联网推动经济增长。移动互联网依托人口红利发展,但随着人口红利的消失,国家需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人工智能技术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都将是推动产业前进的主要动力。”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飞董事长刘庆峰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政府工作报告,看到人工智能未来的发展机会和看到国家的决心,会让更多的优秀的人员、优秀的企业、优秀的科研院所投入到大的战略趋势和方向中。政府在一定意义上形成了一个很好的导向性作用。另一家初创的人工智能企业云从科技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目前云从已经引进了苹果、Facebook的高管,还有海外知名大学的IEEE的成员。国家首先是针对引进高层次的人才有补贴,对于人才本身来说也有落户、住房等方面的政策优惠。”云从科技公司告诉小编。上海依图科技战略总监焦惠茹在接受采访时称,“对比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表述从‘加快’到‘加强’、从‘人工智能’到‘新一代人工智能’。一方面,这说明政府更加注重技术的实际落地应用、造福人民生活。另一方面,仅仅快是不够的,还需要做大做强,这说明政府在更加理性地去规划产业,强大国家整体科技实力。”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全球人工智能企业总数达到2542家,其中中国企业数量居第二位,仅次于美国。在这一前沿领域,中国如何才能实现对美国“弯道超车”?在焦惠茹看来,相比美国,中国在人才、市场、数据这样的人工智能战略资源上更具优势。未来5-10年,人工智能发展领域会形成中美双引擎的格局。全国政协委员、佳都科技首席执行官刘伟认为,中国的优势在于拥有庞大的潜在人才库、巨大的数据量和迫切的需求,“只要扬长避短,中国完全有可能占据人工智能领域的制高点,实现‘弯道超车’。”刘庆峰认为,在发挥举国体制优势的情况下,针对未来的重大的基础性突破上,国家还应该做前瞻性的布局。在采访中,他提到了自己的建议:“我现在提出来,不仅要加强我们类脑计算和深度学习的数学统计建模方法,还要让更多的全球顶尖科学家参与到我们国家实验室的研究中。有很多人,他们还是希望为人类未来做贡献,并不见得要到企业去,而国家级的实验室平台是有可能能做成这件事情的。同时,非常重要的就是推动新技术应用形成应用示范区,然后让新技术在应用中发展成熟,最后全面推广,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
据华润集团官网消息,2月5日,华润集团董事长傅育宁一行访问腾讯总部,与腾讯公司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等进行会谈。傅育宁介绍了华润的消费品、大健康、地产等产业发展情况,并表示华润有丰富的线下客户资源,目前正在积极探索各业态“+互联网”的转型发展,腾讯和华润双方具有巨大的互补空间和合作潜力。马化腾表示,华润有丰富多样的运营场景,是国内独特的合作伙伴,腾讯愿意以全套互联网新技术与华润开展全面战略合作。事实上,2017年9月21日,华润置地与腾讯公司已经在上海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智慧园区、电子支付、大数据、文创领域及物联网创新实验室等五个方面开展深入合作,这只是腾讯云与华润置地的小范围合作。但此次会谈的时间是腾讯在零售领域频频出手的时刻,并且是傅育宁亲自与马化腾商谈级别很高,引发行业众多猜想,双方极有可能在消费领域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1938年中共为抗日战争在香港建立的地下交通站。1948年改组更名为华润公司,1952年隶属关系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变为中央贸易部(现为商务部)。1983年,改组成立华润(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12月,与外经贸部脱钩,列为中央管理。2003年归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中央企业。主营业务包括日用消费品制造与分销、地产及相关行业、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三块领域,旗下共有20家一级利润中心,在香港拥有6家上市公司,2016年8月,华润集团在2016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17。
爱看韩剧的朋友都知道,韩国人除了爱吃泡菜,还爱吃方便面。每次看到电视中人物稀里哗啦吃面的样子,都非常诱人。这时候,你忍不住也去买了一包方便面,吃了一口发现,难吃。最近,中国的方便面销量,持续下滑,企业叫苦不迭,2013年以来,中国方便面销量从462亿包下跌到了380亿包。而在韩国,近5年来,方便面总需求呈现稳步提升的状态。为什么我们越来越不爱吃方便面,而韩国方便面需求和销量反而不断增长呢?如今,方便面被贴上了不健康、低端的标签,但是,导致方便面卖不动的原因,真的就这么简单?而国务院也发现了这一点。今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意见》中提到:大力发展方便食品、速冻食品。中国方便面3年少卖80亿包夜幕降临,烧一壶开水,就着升腾的热气和香味吃下一碗方便面,这曾经是加班的你、偷懒的你亦或赶火车的你经常遇到的场景。世界方便面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在2013年以前的中国,这种场景平均每年约发生400亿次,国人吃掉的方便面相当于世界总消费量的一半。2011~2013年,中国方便面年销量从424.7亿包增长至462.2亿包。然而,这种持续、稳步攀升的趋势却在2013年之后出现了转折。2013~2016年,中国方便面年销量从462.2亿包跌至385.2亿包,跌幅高达16.66%。这种由盛及衰倒“V”字型的发展历程在国内主要方便面企业也有更加直观的体现。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康师傅。康师傅方便面作为国内方便面行业的佼佼者,它的变化趋势几乎成为整个方便面行业的“晴雨表”。公司年报显示,2006~2013年,康师傅方便面板块营收从10.52亿美元增长至43.32亿美元。2013年~2016年,该板块营收又下滑至32.39亿美元。不仅如此,整个方便面上下游日子都不好过。有方便面经销商透露,一箱24包的康师傅袋装面,从康师傅厂家拿货在46.5元~47.5元,折算下来每包1.98元,商超卖场终端销售价为2.5元/包。“一包方便面只能赚4毛钱,销量上不去,不仅不赚钱,甚至还会赔钱。”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则表示,方便面销量下滑的背后是人们消费结构的转变。“与最初’吃饱’的观念相比较,当前,消费者需要的是健康营养的膳食。”诚然,方便面被网络“污名化”、交通工具的极大快捷和便利,都可能会对方便面行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些显然都不是关键因素。只有当方便面方便、快捷、廉价等诸多核心优势被另一种商业模式取代时,其市场地位才会遭到显性冲击。这“另一种商业模式”,就是恰好在2013年前后迅速崛起的外卖行业。网络订餐规模6年涨8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随机对身边的10位朋友做了一次调查,其中,50%的受访者表示超过1年未吃过方便面;70%的受访者认为方便面并非健康食品;而90%的受访者有过网络订餐的经历。当方便面销量开始遭遇滑铁卢时,正是国内在线订餐规模迅速扩张的时期。2012年以来,网络订餐市场规模增长迅速,平均增速50%左右。其中,这与国内方便面行业2013年出现的由盛及衰的世纪拐点形成鲜明对照。2015年以来,在线餐饮市场规模增速有所放缓,但规模已经破千亿,达到1250.3亿元。2016年市场规模为1662.4亿元,仍然较上一年增长达33%。百度外卖前副总裁王耀弘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订餐规模的迅速扩大无疑对方便面行业形成了跨界打击。无论是方便面还是外卖,其功能属性高度相似。但网络订餐模式不仅比方便面更加方便、快捷,而且消费选择更加丰富,口味更加多元化。方便面的核心优势几乎被完全取代。作为后起之秀,外卖优势又体现在什么地方?1、被动消费与主动选择“过去购买方便面是为了充饥,属于被动消费。但是,我们打开外卖APP,会有丰富的选择。”香颂资本董事沈萌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外卖平台通过技术措施能够让消费者形成参与式或者体验式消费。2、方便程度与速度饿了么公关人员海丽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外卖配送速度是影响用户就餐体验的关键因素之一。方便面虽然不存在配送时间,但需要基本加工的过程;外卖不可避免存在配送时间,但签收即可食用。3、价格毫无疑问,与外卖相比,方便面的价格更加低廉。但有专家表示,随着消费结构转型升级,方便面继续走低价路线很有可能吃力不讨好。中国工程院院士孙宝国表示,方便面虽然价格便宜,近5年来几乎没有涨价,但在有些人看来,却成了“垃圾食品”的代名词。“为方便面正名,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王耀弘表示,中国的人力成本和骑手的覆盖率正处于一个非常匹配的阶段,加上各种减免活动,消费者在线购买一份外卖甚至比在实体店还要便宜。“这种输血式的营销模式虽然也存在弊端,但至少在当前体现出了明显的价格优势。”韩国外卖太贵,难以撼动方便面世界方便面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世界人均方便面消费量为13.3份,韩国人均消费量为76.1份,排名第一,而中国人均方便面销量未能进入前三甲。近5年来,韩国方便面总需求呈现稳步提升的状态。2012~2016年,韩国方便面总需求从35.2亿包提升至38.3亿包。从需求量来看,除了2014年略有下降以外,其余年份均呈现上升态势。如果说中国方便面行业的萎缩是受到基于O2O的网络订餐平台的冲击,那么,韩国是否有网络订餐平台?韩国网络订餐的发展情况又如何?在韩剧里,我们经常看到外卖小哥送来啤酒和炸鸡的场景。客观来说,韩国的外卖行业是比较发达的,甚至被称为“摩托车上”的民族。早在1993年,韩国首家摩托车外卖企业出现,也因此出现了快速送货服务这个行业。从地铁快速送货服务发展到24小时代理配送服务,外卖文化在韩国无处不在。数据显示,2016年全年,韩国最大的O2O网络订餐平台BDMJ(国民外卖)成交总额为16.1亿美元,占全球外卖行业总成交额的2%。同年,中国三大主流网络订餐平台成交总额达到173亿美元,占全球总成交额的22.1%。其中,美团外卖平台年度成交额为85.4亿美元;饿了么为62.6亿美元;百度外卖为25亿美元。虽然韩国外卖文化历史悠久,但线上订餐的总成交额却并不高。高昂的人力成本和低覆盖率成为主要掣肘。正在韩国读大学的王丽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韩国,使用手机APP订餐一般不会单独设立配送费,是包含在总价里面的。韩国外卖软件很多,大概有数十种,但我们使用频率并不高,平均一周使用不会超过5次。究其原因,王丽认为,购买相同的食品,便利店会比外卖便宜很多。在韩国,一份炸酱面+糖醋肉套餐在订餐平台上的价格折算成人民币约为59元。但在便利店,一份炸酱面的价格只有12元,一份糖醋肉的价格为24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提供中文服务的“我是你的韩国朋友”互联网订餐平台上发现,一份炸酱面的价格折算下来居然达到41元人民币;一份糖醋肉的价格为130元;一份炒年糕的价格为83元。相同的商品,外卖平台与便利店在价格上之所以形成如此大的差距,除了商品本身价值以外,剩余的价差则主要用来支付人力成本。以炸酱面为例,便利店与外卖平台之间竟然相差29元,外卖比实体店贵了3倍多。相比在订餐平台上点一顿外卖动辄上百元,韩国方便面则体现出明显的价格优势。王丽从韩国便利店给记者发来的照片显示,5袋装方便面在韩国超市的售价折合人民币为29元,一袋方便面的价格不到6元人民币。在中国工作的韩国人郑先生却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自己常年会在家里储备一箱方便面。“方便面在我们国家已经成为主食,非常方便。”
亲们,知道国美在线现在有一个节能补贴的活动吗?我相信很多人也和小编一样,完全不知道吧!如果不知道,真是吃亏啊,因为国美在线的节能补贴真是一个不错的活动啊!不信?现在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1、问:目前卖场是否有节能补贴这个活动?答:有,目前节能补贴标准及补贴机型细则已经出台,但补贴流程还没有公布,如果您现在购买节能产品,我们将先以直降的方式补贴给您,并按照国家规定流程留存您的身份证复印件,签署节能补贴承诺书。2、问:节能补贴是怎么回事?答:国务院5月16日决定安排财政补贴265亿元,启动推广符合节能标准的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和热水器,推广期限暂定一年。6月1日,节能空调、平板电视节能补贴已经正式启动。根据下发的通知,家用空调定速、变频一级以及二级能效产品均可享受补贴,补贴从180元-400元/台不等。能效1级的符合规定的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补贴为100元/台-400元/台不等。高效节能家用电冰箱补贴标准为70元/台-400元/台,高效节能电动洗衣机为70元/台-260元/台,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为200元/台-400元/台,高效太阳能热水器为100元/台-550元/台,高效节能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机)为300元/台-600元/台。3、问:什么样的产品可以享受节能补贴?答:彩电、空调两种产品已经有具体入围补贴的产品型号,后续gov-ern-ment会陆续公布电冰箱、洗衣机和热水器的入围型号。您只要购买入围型号产品均可享受节能补贴。4、问:节能补贴政策的时间有多长?答:从今年6月1日至明年5月31日,暂定一年。5、问:节能补贴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答:彩电与空调品类是从6月1日开始。其他品类国家尚未正式公布日期。6、问:节能补贴可不可以与其他活动同时参与?答:可以,节能补贴是国家安排财政补贴265亿元,为推广节能电器的专项补贴费用,与国美或厂商举办的活动并不冲突,可以同时参与。7、问:是不是能效越高的补贴越多?答:国家对考核可以入围节能补贴的产品有一系列严格客观的标准,能效只是其中一项考核标准,另外还会考核销售量等考核市场对产品的接受程度的标准,力求最大化的发挥出节能减排作用。8、问:补贴是以什么方式体现?答:此次采取什么样的补贴方式,国家还没有给出确切消息。目前,国美先行补贴兑付流程是按照国家规定型号以直降的形式实现的。9、问:享受节能补贴,我需要什么凭证?答:目前,购买时需要到服务台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签署节能补贴承诺书。10、问:节能补贴具体流程是什么?答:由于国家尚未发布正式补贴流程,《国美先行补贴兑付流程》形式如下:1.门店将针对所有入围节能补贴型号商品张贴国家统一标准的节能商品标识,消费者到店可认准该标识,购买享受节能补贴的商品;2.国美节能补贴暂行兑付形式以直降方式实现;3.节能补贴中,发票开具补贴后价格,在备注栏手打体现“节能补贴金额XXX元”;4.购买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正式流程,卖场销售人员将留存消费者身份证复印件、签署节能补贴承诺书及联系方式。
对于无力租赁办公区的初创企业来说,入驻租金低廉、宽带网络、公共软件使用便捷、工商注册便捷的众创空间,可能是不错的选择。但以后,要入驻众创空间可能不那么容易了。昨日(11月1日),北京市工商管理局朝阳分局登记注册科下发了关于暂停企业入驻集中办公区及孵化器的工作通知。通知指出,近期发现集中办公区主办单位存在未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未实行统一的纳税服务管理制度的情况,按照区长办公会会议精神,即日起暂停企业入驻集中办公区(包括设立及迁入),已通过住所平台上传的企业除外。通知原文如下:各位受理、核准人员: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力服务北京文化中心和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朝阳区成立了由独立的主办单位运营,为科技创新类、文化创意类等符合北京市及朝阳区经济发展规划的中、小型企业提供的统一集中办公场所的集中办公区。集中办公区的成立为改善朝阳区创业环境,降低初创企业的创业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近期发现集中办公区主办单位存在未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未实行统一纳税服务管理制度的情况。按照区长办公会会议精神,即日起暂停企业入驻集中办公区(包括设立及迁入),已通过住所平台上传的企业除外。登记注册科11月1日众创空间怎么了2016年2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为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驱动作用,紧密对接实体经济,有效支撑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继续推动众创空间向纵深发展,在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强化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协同创新,加快建设一批众创空间。而在地图上查询“众创空间”可以看到,北京的大部分众创空间都集中在海淀和朝阳这两个互联网、科技文化产业公司及大中院校密集的地区。朝阳区在帮扶众创空间成立上则出发得更早一些,据朝阳区发改委的一则公示显示,早在2015年年初前,朝阳区就已经审批设立了数家联合办公机构及孵化器,随后朝阳区工商部门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来规范众创空间的发展。散布北京的众创空间中,不乏一些人们耳熟能详的项目和公司,Airbnb、一刻Talks、玲珑沙龙、石墨文档、妙计旅行、美恰等数创业团队和大公司的中国团队都曾入驻众创空间。众创空间的发展在此基础上也显得欣欣向荣,据统计,2017年1-7月,就有13笔资金投向联合办公。但众创空间的问题也显而易见,此前就曾有媒体报道称,众创空间的同质化竞争极其严重,在发展模式上也极度依赖政府输血。虽然国务院下发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求众创空间在配套支持、创新服务、创业辅导等支持入驻企业,但众多众创空间中,运营方能一一落实、尽到主体责任的似乎并不多。而在办公环境的精细化、舒适化、标准化以及空间迭代的问题上,众创空间也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除此之外,指导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快落实促进创新的税收政策。众创空间的研发仪器设备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按照税收有关规定适用加速折旧政策;进口科研仪器设备符合规定条件的,适用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众创空间发生的研发费用,企业和高校院所委托众创空间开展研发活动以及小微企业受委托或自身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众创空间可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但对于运营方来说,当众创空间入驻住了相当体量的创业团队后,如何科学统计各企业的研发费用,以及让提供让产业性质不同、主营业务各异的创企都适用的税务管理服务,无疑是个难题。这样看来,朝阳区工商局下发通知中的“未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未实行统一纳税服务管理制度的情况”可能只是规范措施之一,后续相关条款可能会陆续出台。而目前也只是朝阳区工商管理部门有如此规定,海淀等北京市其他地区尚未有相关政策。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黄颂平介绍2017年前三季度我国进出口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今年前三季度,全球经济温和增长,国内经济稳中有进,推动我国外贸进出口持续向好。据海关统计,前三季度,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20.29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16.6%。其中,出口11.16万亿元,增长12.4%,进口9.13万亿元,增长22.3%;贸易顺差2.03万亿元,收窄17.7。具体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比重提升。前三季度,我国一般贸易进出口11.49万亿元,增长18.1%,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56.6%,比2016年同期提升0.7个百分点,贸易方式结构有所优化。2、对传统市场进出口全面回升,与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快速增长。前三季度,我国对欧盟、美国和日本进出口分别增长16.4%、18.7%和14.9%,三者合计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36.8%。同期,我国对俄罗斯、波兰和哈萨克斯坦等国进出口分别增长27.7%、24.8%和41.1%。3、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比重提升。前三季度,我国民营企业进出口7.81万亿元,增长17.8%,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38.5%,比2016年同期提升0.4个百分点。其中,出口5.23万亿元,增长14.7%,占出口总值的46.8%,比重提升0.9个百分点,第一大出口经营主体的地位进一步巩固;进口2.58万亿元,增长24.8%。4、中西部和东北三省进出口增速高于全国整体。前三季度,中西部18省市外贸整体增速为24.7%,超过全国整体增速8.1个百分点;东北三省外贸整体增速为18.5%,超过全国整体增速1.9个百分点;东部10省市外贸整体增速为15.3%。区域发展更加协调。5、机电产品、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仍为出口主力。前三季度,我国机电产品出口6.41万亿元,增长13%,占我国出口总值的57.5%。其中,汽车出口增长28.5%,船舶出口增长12.2%,手机出口增长10%。同期,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合计出口2.31万亿元,增长9.4%,占出口总值的20.7%。6、铁矿砂、原油和天然气等大宗商品进口量价齐升。前三季度,我国进口铁矿砂8.17亿吨,增加7.1%;原油3.18亿吨,增加12.2%;大豆7145万吨,增加15.5%;天然气4838万吨,增加22.3%;成品油2241万吨,增加4.2%;铜344万吨,减少9.4%。同期,我国进口价格总体上涨10.6%。其中,铁矿砂进口均价上涨38.4%,原油上涨33%,大豆上涨9.7%,天然气上涨13.9%,成品油上涨27.5%,铜上涨29.2%。7、中国外贸出口先导指数微幅回落,出口经理人信心指数环比提升。9月,中国外贸出口先导指数为41.8,较上月下滑0.1。其中,根据网络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当月,我国出口经理人指数为43.9,较上月下滑0.8;出口经理人信心指数回升0.2至51.1,新增出口订单指数、出口企业综合成本指数分别下滑0.7、2.7至47.1、19.9。总的看,今年前三季度,我国进出口回稳向好势头在巩固,增长质量效益在提升。四季度,虽然外贸运行中仍面临一些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但新旧动能有序转换、结构调整稳步推进。海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稳定外贸增长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外贸持续健康发展。
10月15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于10月13日正式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以下简称“意见”),以为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促进产业组织方式、商业模式和政府治理方式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见指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供应链已发展到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的智慧供应链新阶段。因此,该意见从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大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根据意见内容,到2020年,要形成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基本形成覆盖我国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制造协同化、服务化、智能化,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积极倡导绿色供应链,努力构建全球供应链。以下为意见全文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供应链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整合资源为手段,实现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全过程高效协同的组织形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供应链已发展到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的智慧供应链新阶段。为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促进产业组织方式、商业模式和政府治理方式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重要意义(一)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供应链具有创新、协同、共赢、开放、绿色等特征,推进供应链创新发展,有利于加速产业融合、深化社会分工、提高集成创新能力,有利于建立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共赢的协同发展机制,有利于建立覆盖设计、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等各环节的绿色产业体系。(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供应链通过资源整合和流程优化,促进产业跨界和协同发展,有利于加强从生产到消费等各环节的有效对接,降低企业经营和交易成本,促进供需精准匹配和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供应链金融的规范发展,有利于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三)引领全球化提升竞争力的重要载体。推进供应链全球布局,加强与伙伴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合作共赢,有利于我国企业更深更广融入全球供给体系,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落地,打造全球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全球贸易新规则,有利于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保障我国资源能源安全和产业安全。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为路径,以信息化、标准化、信用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为支撑,创新发展供应链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高效整合各类资源和要素,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我国经济全球竞争力。(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形成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基本形成覆盖我国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供应链在促进降本增效、供需匹配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显著增强,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撑。培育100家左右的全球供应链领先企业,重点产业的供应链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中国成为全球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重要中心。三、重点任务(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1.创新农业产业组织体系。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合作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于一体的农业供应链体系,发展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农业。鼓励承包农户采用土地流转、股份合作、农业生产托管等方式融入农业供应链体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把农业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农业部、商务部等负责)2.提高农业生产科学化水平。推动建设农业供应链信息平台,集成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大数据,共享政策、市场、科技、金融、保险等信息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化和精准化水平。加强产销衔接,优化种养结构,促进农业生产向消费导向型转变,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鼓励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开拓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农业部、科技部、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等负责)3.提高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加强农产品和食品冷链设施及标准化建设,降低流通成本和损耗。建立基于供应链的重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针对肉类、蔬菜、水产品、中药材等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全部纳入追溯体系,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可追溯体系,提高消费安全水平。(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农业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负责)(二)促进制造协同化、服务化、智能化。1.推进供应链协同制造。推动制造企业应用精益供应链等管理技术,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实现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促进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缩短生产周期和新品上市时间,降低生产经营和交易成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等负责)2.发展服务型制造。建设一批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基于供应链的生产性服务业。鼓励相关企业向供应链上游拓展协同研发、众包设计、解决方案等专业服务,向供应链下游延伸远程诊断、维护检修、仓储物流、技术培训、融资租赁、消费信贷等增值服务,推动制造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提升制造产业价值链。(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负责)3.促进制造供应链可视化和智能化。推动感知技术在制造供应链关键节点的应用,促进全链条信息共享,实现供应链可视化。推进机械、航空、船舶、汽车、轻工、纺织、食品、电子等行业供应链体系的智能化,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工厂、智慧物流等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提高敏捷制造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等负责)(三)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1.推动流通创新转型。应用供应链理念和技术,大力发展智慧商店、智慧商圈、智慧物流,提升流通供应链智能化水平。鼓励批发、零售、物流企业整合供应链资源,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供应链协同平台。鼓励住宿、餐饮、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等行业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完善供应链体系,提升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质检总局等负责)2.推进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鼓励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准确及时传导需求信息,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引导生产端优化配置生产资源,加速技术和产品创新,按需组织生产,合理安排库存。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等一批示范工程,提高供给质量。(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负责)3.提升供应链服务水平。引导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大力培育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推动建立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拓展质量管理、追溯服务、金融服务、研发设计等功能,提供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商检报关等一体化服务。(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负责)(四)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1.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开放共享信息。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发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模式。(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等负责)2.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监控,提高金融机构事中事后风险管理水平,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健全供应链金融担保、抵押、质押机制,鼓励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开展应收账款及其他动产融资质押和转让登记,防止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稳定发展。(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等负责)(五)积极倡导绿色供应链。1.大力倡导绿色制造。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在汽车、电器电子、通信、大型成套装备及机械等行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强化供应链的绿色监管,探索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鼓励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积极扶植绿色产业,推动形成绿色制造供应链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积极推行绿色流通。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培育绿色消费市场。鼓励流通环节推广节能技术,加快节能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培育一批集节能改造和节能产品销售于一体的绿色流通企业。加强绿色物流新技术和设备的研究与应用,贯彻执行运输、装卸、仓储等环节的绿色标准,开发应用绿色包装材料,建立绿色物流体系。(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负责)3.建立逆向物流体系。鼓励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平台,建设线上废弃物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重点针对电器电子、汽车产品、轮胎、蓄电池和包装物等产品,优化供应链逆向物流网点布局,促进产品回收和再制造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努力构建全球供应链。1.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加强交通枢纽、物流通道、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进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鼓励企业深化对外投资合作,设立境外分销和服务网络、物流配送中心、海外仓等,建立本地化的供应链体系。(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负责)2.提高全球供应链安全水平。鼓励企业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全球供应链风险管理水平。制定和实施国家供应链安全计划,建立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机制,提升全球供应链风险防控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参与全球供应链规则制定。依托全球供应链体系,促进不同国家和地区包容共享发展,形成全球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在人员流动、资格互认、标准互通、认可认证、知识产权等方面加强与主要贸易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磋商与合作,推动建立有利于完善供应链利益联结机制的全球经贸新规则。(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质检总局等负责)四、保障措施(一)营造良好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政策环境。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供应链创新网络,建设跨界交叉领域的创新服务平台,提供技术研发、品牌培育、市场开拓、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供应链创新产业投资基金,统筹结合现有资金、基金渠道,为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供融资支持。(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研究依托国务院相关部门成立供应链专家委员会,建设供应链研究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供应链科创研发中心。支持建设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政府监管、公共服务和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行业指数、经济运行、社会预警等指标体系。(科技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研究供应链服务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行业分类,理顺行业管理。符合条件的供应链相关企业经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外包相关政策条件的供应链服务企业,按现行规定享受相应支持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积极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示范。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试点,鼓励试点城市制定供应链发展的支持政策,完善本地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培育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建设一批跨行业、跨领域的供应链协同、交易和服务示范平台。(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负责)(三)加强供应链信用和监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健全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商务、海关、质检、工商、银行等部门和机构之间公共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研究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推进各类供应链平台有机对接,加强对信用评级、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创新供应链监管机制,整合供应链各环节涉及的市场准入、海关、质检等政策,加强供应链风险管控,促进供应链健康稳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进供应链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定供应链产品信息、数据采集、指标口径、交换接口、数据交易等关键共性标准,加强行业间数据信息标准的兼容,促进供应链数据高效传输和交互。推动企业提高供应链管理流程标准化水平,推进供应链服务标准化,提高供应链系统集成和资源整合能力。积极参与全球供应链标准制定,推进供应链标准国际化进程。(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负责)(五)加快培养多层次供应链人才。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设置供应链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供应链专业人才。鼓励相关企业和专业机构加强供应链人才培训。创新供应链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国际化的人才流动与管理,吸引和聚集世界优秀供应链人才。(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强供应链行业组织建设。推动供应链行业组织建设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行业研究、数据统计、标准制修订和国际交流,提供供应链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与国外供应链行业组织的交流合作,推动供应链专业资质相互认证,促进我国供应链发展与国际接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顺丰宣布“丰密面单”正式上线。顺丰曾于今年5月份对“丰密面单”进行测试。据了解,“丰密面单”主要包括以下变化:寄件人信息不显示、寄件物品信息全保密、收件人电话仅显示后四位数。也就是说,“丰密面单”对收件人以及寄件人的个人信息做了隐藏或加密处理,收件人的地址、姓名,寄件人的地址、姓名等内容都不再显示,在快递单上只能看到相关编码。另外,快递员和客户互相联系时,双方也看不到对方的号码信息,双向隐藏:当快递员联系客户时,显示的是95338××××专属电话,客户回拨这个号码也能联系到相应快递员。客户收件时使用“电子签收”功能直接在手持终端上签收。快递面单上的个人信息容易造成隐私泄露甚至被不法分子利用。小编了解到,除了顺丰,京东、圆通等企业在快递面单上也做了相关保护工作。据报道,京东采用“微笑面单”,用户在包裹上的姓名和手机号信息,以笑脸符号代替。京东要求京东自营自配送以及第三方商家使用京东仓配服务的包裹使用“微笑面单”。圆通则推出“隐形面单”,对用户的手机号、姓名、地址部分信息做加密处理。据悉,目前圆通已经完成“隐形面单”商标的申请注册,并且只对圆通速递的电子面单来开放使用。据了解,7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网挂出《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二条提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二)未定期销毁快递运单;(三)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情况,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小编提示:丢掉快递包装前,快递单上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最好用笔涂掉或撕毁。
今年1月份,国务院宣布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B证、C证审批,在医药电商圈子里炸开了锅。而就在昨晚,国务院又公布了新一批取消行政许可的事项,其中就包括备受关注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简称医药电商A证)审批。在昨晚国务院官网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中提到,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A证审批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平台网站纳入监督检查范围,明确通过平台从事活动的必须是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和医疗机构,落实平台的主体责任。2.建立网上售药监测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黑名单”制度。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互联网售药监管,严厉查处网上非法售药行为。需要注意的是,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主要是指B2B型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只能做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平台服务商,不得向个人提供药品销售服务。据医药电商软件服务企业乐商软件统计,截至2017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官网公布获得A证的企业仅有46家。相比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另外两类资质(B证和C证),A证类企业数量是最少的。国内比较典型的A证平台包括药品终端网、中药材天地网、绿金在线、国裕医药在线、药便宜等,两大电商巨头阿里巴巴、京东也早已经拿到医药电商A证。对于医药电商企业来说,取消A证审批意味着国家在准入机制上的放开,并且提高了企业进入医药电商的效率。据一位医药电商人士透露,在审批制度下,企业要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审批,从提交资料到获得审批,期间需要3-6个月的时间不等,甚至不少企业花一年多时间也无法获得资质。不过,取消审批并不意味着降低对企业的要求,只是从前置审批转为备案监察。据小编了解,虽然医药电商这两年起起落落,经历了不少的坎坷,但“网上买药”在消费者心中已经大致有数,无论是天猫、京东等大平台,还是健客网、康爱多、好药师等自营B2C平台,都已经抢占了一定的用户心智。而在B2B模式下,成功的医药电商平台范例还相当少,药品终端网、药师帮、未名企鹅等平台虽然都先后受到资本青睐,但各自占据的市场份额都还不打。医药终端的采购线上化,才刚刚开始。
近几年,“网络医院”(含“云医院”、“互联网医院”、“智慧医院”等类似概念,下同)实现了井喷式的发展。据公开数据显示,从2011年到2016年,有533家互联网医疗企业总计获得了33.21亿美元的投资,平均每家企业的融资额约为623万美元。尤其在2015年下半年后,在《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导向的刺激下,“网络医院”在2016年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生长壮大。尽管如此,这绝不意味着“网络医院”的发展已经是一片坦途。在资本市场一路高歌猛进的同时,国家和部分地方的卫生主管部门却并没有显示出相应的积极态度。2017年5月,网络上流传的一份国家卫计委就《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的意见》非公开征求意见的文件规定,“允许开展的互联网诊疗活动仅限于医疗机构间的远程医疗服务和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慢性病签约服务”,同时要求在《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前设置审批的互联网医院、云医院、网络医院等“应当在办法发布后15日内予以撤销”。但随后在5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金小桃在公开场合又回应称,国家卫计委正在征求意见,“会支持这一新生事物走向更高境界”。主管部门这一暧昧的态度,让是否上马网络医院成为无数投资人纠结不已的问题。网络医院,在资本市场和观众一片叫好的情况下,到底存在哪些法律障碍?◆◆◆网络医院:边界在哪里?1.网络医疗就是“轻问诊”吗?事实上,何谓“网络医疗”在法律上并没有一个清晰的定义,这也导致早期大多数试水“网络医疗”的项目仅限于“轻问诊”而不敢真正去触碰只有线下医院才有资格从事的“诊疗”活动。除一些地方主管部门积极支持或者默许的特定项目以外,大部分所谓的“网络医院”其实更偏向健康信息咨询一类的平台,线上的医生通常仅能给予不涉及诊疗的健康保养建议或者建议访客去线下医院做进一步确诊。2.网络医疗就是“远程医疗”吗?从国家政策来看,与“网络医疗”最直接相关的概念是“远程医疗”,但相应的正式文件却是凤毛麟角。其中,引用率最高的文件莫过于2014年颁布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远程医疗意见》”)。《远程医疗意见》指出,“远程医疗服务是一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邀请方)邀请其他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受邀方),运用通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以下简称信息化技术),为本医疗机构诊疗患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同时其又补充,“医疗机构运用信息化技术,向医疗机构外的患者直接提供的诊疗服务,属于远程医疗服务”。从字面上来看,《远程医疗意见》中提到了两种模式的“远程医疗”,一种是作为邀请方的医疗机构与作为受邀方的医疗机构之间利用信息化技术为患者提供诊疗的医疗活动,另一种是医疗机构利用信息化技术向医疗机构外的患者直接提供的诊疗服务。而我们通常理解的“网络医疗”,似乎更像是第二种情形。正当我们认为“网络医疗”终于有政策可循之时,国家卫计委随后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关于《远程医疗意见》的解读中却又指出,《远程医疗意见》“明确了远程医疗服务的定义和内容”,即“一方医疗机构邀请其他医疗机构,运用通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为本医疗机构诊疗患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并没有提到医疗机构运用信息化技术向医疗机构外的患者直接提供诊疗服务的情形。在实践操作中,国家卫计委认可并推行的“远程医疗”项目也属于医疗机构之间(尤其是医疗条件和技术较为落后的地区的医疗机构作为邀请方,并由医疗条件和技术较为先进的地区的医疗机构作为受邀方)开展的远程医疗服务。我们注意到,部分省市(例如江苏省)在其地方性的规定中也明确限制“远程医疗”目前仅限于医疗机构之间的远程医疗服务,暂不涉及向医疗机构外的患者直接提供的诊疗服务。不过与此同时,也有部分地方在网络医疗的道路上先试先行,走在了前列。例如,宁夏银川市自2016年底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互联网医院的地方政策,其中由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银川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银川互联网医院,是指在银川市注册,与银川智慧城市实现数据对接、融合,以互联网为载体,借助互联网新技术,向患者提供健康咨询、问诊、导诊、远程医疗等服务的机构”,同时在其实施细则中明确互联网医院分为“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的互联网医院”以及“医疗机构+互联网技术模式的互联网医院”。与《远程医疗意见》相比,银川市的地方政策显然更能受到目前大多数“网络医院”的热烈欢迎。根据公开的新闻报道显示,自2016年12月10日,作为第一家落地银川的互联网医院——好大夫在线的银川智慧互联网医院正式开业以来,已有前后数十家互联网医院落地银川。◆◆◆相关配套服务:网络医院还能做什么?除了通过互联网给患者看病,网络医院能够引起众人关注的焦点还在于其他相关的互联网配套服务,例如大多数项目希望打造的让患者足不出户实现看病买药的一站式服务,或者在大数据概念和技术不断发展的当下将患者的诊疗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以及商业化利用。不难理解,在医疗资源长期匮乏和高度垄断的历史背景下,民间资本近年来终于可以通过有限的渠道进入医疗市场,其对于如何能够最大程度地开发和利用相应的医疗资源有着浓厚的兴趣和利益驱动。然而,鉴于医疗服务本身的敏感性以及相关法规的滞后性,真正能够开发出的商业化项目仍然微乎其微。1.互联网药品交易:谁来卖?谁来送?看病和买药通常是紧密相关的两件事。网络医院在提供网上看病服务的同时,也自然会触及网上卖药的需求。然而,药品销售目前在我国仍然是一个相对高度管控的领域,无论是线下卖药还是线上卖药,涉及众多资质上的要求和条件上的限制。比如,由于我国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只能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而不能销售处方药。在“网络医院”的模式下,通常会由一家非医疗机构的第三方平台公司(比较常见的是普通的IT公司)在其互联网平台上展示和销售药品。在此情况下,该第三方平台公司可能会需要取得不同的证照,例如药品交易相关的资质。然而,随着2016年国家食药监总局结束了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的试点工作,第三方平台公司已经无法再通过其自身网站作为平台方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在此情况下,第三方平台公司只能基于现有的法律框架调整相应的商业模式。此外,通常意义上的药品零售模式中,个人消费者直接到药店购买药品,一般不存在药品配送的需求。在现有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也仅对药品批发过程中的药品运输与配送做出了具体要求。然而,如上述“网络医院”的基本合作模式图中所示,当患者通过互联网购买药品后,通常会由一家第三方物流企业承担药品配送的功能。在此情况下,该第三方物流企业是否必须作为一家药品经营企业取得GSP证书?尤其在针对无需冷链运输的一般药品时,是否对其配送商可以有不同的要求?这些问题也有待立法进一步明确。2.医疗大数据分析:患者的隐私信息谁来保护?患者前往线下医院就诊时,通常会产生大量的就诊数据,例如各种病历记录、化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在“网络医院”的模式下,提供平台服务的第三方平台公司作为一家非医疗机构客观上可以接触到大量的医疗数据。如果这些数据可以用于商业化目的(例如根据某位患者近期的就诊信息向其推送相关的医药产品),那么对于整个医疗行业而言无疑会带来巨大的变革。但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针对医疗领域中的数据使用,立法者和相关政府部门普遍采取了严格控制的监管思路,原则上要求相关医疗数据仅能用于针对该患者的诊疗活动,禁止以非医疗、教学、研究目的泄露患者的相关资料。同时,在今年《网络安全法》出台的大背景下,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网络医院”模式下涉及的患者信息,应当如何保护和使用,也将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谁来给网络医院正名?正如前文所述,虽然在法律上并不存在“网络医院”这样一个概念,而在政策层面上,国家和地方对于“网络医疗”的内涵外延似乎也没有统一的定论,但纵观目前市面上号称“网络医院”、“云医院”、“互联网医院”、“智慧医院”的实例,采用医院借助第三方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向患者提供诊疗服务这种模式的不在少数,通过“网络医院”模式延伸开展相关互联网服务的尝试也层出不穷。然而,鉴于在国家层面,尚未出台任何政策文件明确支持“网络医院”这种模式,据部分地方主管部门透露,各地开展起来的“网络医院”普遍是在当地主管部门默许的态度下进行的试点,甚至都没有取得任何书面许可或者批复,也鲜有如银川市政府出台专门的地方规定进行积极推动的情况。这似乎让名声大噪的“网络医院”处于了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加上本文一开始提到的前不久流传的国家卫计委起草的两份非公开文件中对于互联网诊疗活动的保守态度,也让这种模式今后的发展道路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作者简介:本文作者为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本文首发于金杜研究院KWM_China;作者:张运帷李凌碧黄中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