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1月10日讯,今天网络上爆出了支付宝密码可能会被熟人盗取的消息,之后支付宝官方及时发布了声明并升级了验证方式。IT之家对验证方式进行了重新体验,发现原有的验证入口已关闭,只能进行身份证信息等验证方式。在支付宝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输入账号后再点击“无法接收短信”,验证方式不会再次跳出“认识的人”和“购买过的商品”验证。支付宝会直接要求输入身份证相关信息,点击“换个方式找回密码”后,只会弹出“回答安全保护问题”及“验证银行卡信息”等验证方式。除了本人,现已无法重置密码或进行扫码购物。IT之家温馨提示,尽管支付宝已正式修补该漏洞,但是网友朋友们还是要谨慎,尤其不要轻易借出自己的手机,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购物、好友等个人信息。
1月10日消息,据路透社报道,印度最大电商公司Flipkart在重组工作中任命了新的首席执行官,现任执行官转而成为更广泛的战略角色。Flipkart此次人事变动是为了更好地应对来自亚马逊等竞争对手的挑战。去年,Flipkart旗下的时尚门户网站Myntra以7000万美元的价格收购了竞争对手Jabong,成为印度最大的在线时尚品零售商。印度的电子商务市场预计在未来十年将增长到1880亿美元。该集团现在正计划将业务扩展到家具和杂货领域。Flipkart公司周一晚些时候发表声明称,高级执行官KalyanKrishnamurthy将取代联合创始人BinnyBansal为首席执行官,而Bansal则转而担任新成立的FlipkartGroup的CEO,专注于战略和并购事宜。该公司表示,新的结构将帮助公司建立价值创造型企业组合。新结构下BinnyBansal将监督所有集团公司的资本配置和CEO任命。Flipkart的重组是对市场竞争的应变。印度电商市场竞争激烈,企业被迫补贴大幅度折扣,这引起了对利润率的担忧。Flipkart由两位前亚马逊员工在2007年创立,目前Flipkart投资者包括老虎环球基金(TigerGlobalManagement)和AccelPartners。
拥有康师傅、德克士、全家、味全等品牌的顶新集团自己大概没想到,一个「空壳」子公司的解散带来了这么厉害的传播,一夜之间「康师傅方便面破产」的消息铺天盖地,搞得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自己专门站出来发布声明,强调主营业务一切正常,清算的只是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子公司「台湾康师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后者主要的业务其实是面向台湾进行方便面生产设备的租赁和进口,但2015年康师傅方便面就全面撤出了台湾,不再生产和销售,这家公司实际上就没有业务可做了,清算解散也在情理之中。相关信息:官方发出的公告如下关于台湾康师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清算解散事宜的说明:1.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始终聚焦主业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无任何不利影响。2.台湾康师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系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经营范围仅限台湾地区,主营业务是方便面生产设备的租赁和进口,不涉及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因2015年后本公司在台湾地区已不再委托其他公司生产销售康师傅方便面,该子公司已无任何实质经营业务,因此董事会决定依法办理清算解散事宜并予以公告。谨此说明,以正视听!之所以备受关注,还在于「康师傅」在大陆人心中的位置,对于很多人来说这甚至就是童年的记忆之一。不过即便这家公司清算,对于「康师傅」品牌的所有业务没有任何影响,我们仍然可以在大陆买到康师傅的方便面,另外在饮品等领域康师傅也仍然在正常运转——最近几年无论是快消、方便食品还是饮品市场,康师傅都在面临巨大压力,新品推出的速度不慢,但要迎合消费者口味也是越来越难。不过这些都和清算「台湾康师傅」这家公司无关。康师傅方便面是在2015年停止在台湾生产和销售的,这是2014年闹得沸沸扬扬的顶新集团「油品事件」的后续,随着时间的推移真相仍然没有最终确认,当中已经有多次的翻转,不少当时的指控在后续已经被接连推翻,但无论怎样,这导致的后果已经非常惨痛:顶新集团退出了台湾油品市场,康师傅方便面也转而聚焦在大陆市场——并在当年引来大陆消费者对康师傅方便面的恐慌。不过换个角度,这条新闻被迅速传播并且短时间传出了无数个版本,康师傅方面应该感觉到欣慰:原来还是有这么多人关注着康师傅呐。
去年12月30日,淘宝官方发布声明称,由于遭到大量买家投诉买到的Appstore充值卡无法使用,淘宝网将禁止售卖Appstore充值卡(iTunesGiftCard,以下简称:Appstore充值卡),这项规定将从今年2月1日起执行。淘宝官方表示,大量买家在买到Appstore充值卡后发现充值卡无法使用,或无法查询使用时间,且这些充值卡货源不明,甚至是通过违规使用信用卡等方式得来,不仅买家的利益遭受损失,也容易与商家起纠纷。另外淘宝也提示卖家,2月1日前仍可销售Appstore充值卡,但2月1日后若继续销售则有可能受到相关处罚,请尽快处理库存。其实目前从AppStore中购买软件已经有很多种付款方式,除购买充值卡外,还包括银联卡、支付宝等,对于中国用户来说已经是非常方便了,用户大可选择用其它方式支付,或从正规渠道购买Appstore充值卡。
台湾顶新集团转投资的台湾康师傅公司董事会决议,将从2017年1月1日正式清算解散,针对台湾媒体的这则报道,记者今天从康师傅控股公司方面证实了“解散”消息,不过康师傅方面表示,台湾康师傅不涉及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其清算解散也与内地康师傅生产经营无关。对于上述事件,在香港上市的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今夜发声明表示,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始终聚焦主业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无任何不利影响。康师傅控股表示:台湾康师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系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经营范围仅限台湾地区,主营业务是方便面生产设备的租赁和进口,不涉及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因2015年后本公司在台湾地区已不再委托其他公司生产销售康师傅方便面,该子公司已无任何实质经营业务,因此董事会决定依法办理清算解散事宜并予以公告。据了解,康师傅控股的主要业务就是在内地生产销售康师傅方便面、饮品、方便食品等。对于台湾康师傅清算的缘起,有台湾媒体报道援引台湾康师傅董事长贾先德的表态称,台湾康师傅主要进口机器设备,再经由品牌授权交由味全制造生产康师傅方便面,但2014~2015年爆发黑心油事件后,2015年台湾康师傅已无实质营运,因此董事会决定清算解散,后续将按公司法程序进行。对于上述媒体中关于贾先德的说法,康师傅控股方面给予否认。不过,在业内普遍看来,台湾康师傅确实是因为受到“问题油”事件影响而导致无实质经营业务。据了解,2014年10月8日,台湾检方查获顶新旗下的正义公司以饲料用油混充食用猪油的案件。随后,正义公司的68项油品被下架,至少波及下游230家食品企业。10月10日,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又爆出,顶新制油从越南进口的原料油以食用猪油报关入台,但越南官方证实仅供作饲料用,不得用于食用油。顶新集团旗下的正义公司是台湾大型猪油生产商之一,作为台湾知名食品企业,顶新旗下还拥有味全、康师傅等。彼时,味全大陆方面相关负责人就表示,大陆味全的产品没有使用来自台湾地区的食用油脂,所以“问题油”不涉及大陆的味全产品。康师傅当时也表示:康师傅与台湾味全、正义公司均为各自独立的经营法人,并无直接关联;康师傅在大陆生产与销售的产品从未涉及台湾油品事件,也未从台湾进口相关原料。后来康师傅还发公告声称:“我司已于2014年10月13日终止对台湾味全公司的康师傅商标的品牌授权,台湾味全公司不得再以‘康师傅’为品牌在台湾生产与销售方便面产品。”很显然,终止与台湾味全品牌授权后,台湾康师傅已经是一家空壳公司,无存在的必要。而且这些都与内地康师傅的生产经营均无关。更值得关注的是,2015年7月份曝出的消息是:台湾法院审理让一直认定顶新集团铁定是黑心企业的媒体和观众目瞪口呆:顶新集团从越南大幸福公司购入的食用猪油根本不是什么饲料油,而是完全合格的食用油。此前,因食用油事件康师傅屡次被“黑”,康师傅甚至选择报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2月23日消息,圣诞节跨境出口旺季即将来临,然而往德国的跨境物流通道却发生“状况”了。据获悉,日前,德国汉莎航空公司发起持续罢工事件,而又恰逢圣诞节跨境电商促销旺季的到来,导致进入德国入口件发生积压情况,因此,中国往德国跨境电商包裹或有所延误。据了解,汉莎航空公司发起罢工的原因主要是员工在劳资谈判中未能与航空公司在提高薪资及其他问题上达成一致。而受飞行员罢工的影响,德国汉莎航空公司上周取消了近2800次航班。据悉,空运直邮和利用空运给海外仓进行补货一直是跨境出口电商卖家在跨境电商促销旺季主流的物流手段,因此,航班的取消或必然对圣诞旺季的跨境物流造成一定的压力。雪上加霜的是,除了跨境物流通道“遭堵”外,电商平台本土配送人员的罢工或许将加重今年德国圣诞跨境促销季物流的延误问题。在近日,德国电商工会Verdi在近日一份声明中表示,为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工作条件,将再组织亚马逊在德国的三个物流中心加入到罢工行列。Verdi方面称,今年预计每个物流中心将有数百名员工参与罢工,一直持续到12月24日。
12月22日晚间消息,近日,一份关于“裸条”的10G压缩包在网上流传,其中包含了约167名女大学生的裸照及视频。沸沸扬扬的事件背后,借贷宝再次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对此,借贷宝对新浪科技表示,正在采取受害人排查、针对性停止催收等措施,减轻对裸条当事人的伤害。借贷宝表示,流出的10G压缩包中共发现167位当事女生,其中128名为借贷宝平台用户,有交易的借贷宝用户109名。针对上述用户,借贷宝方面称正在尝试联系,并采取措施要求平台第三方合作催收人员已经停止了对当事女生的催收。除此之外,借贷宝特别声明对于未满23岁以下人员的借贷权限将全面停止。此前压缩包流出时,借贷宝曾发表官方声明称10G“裸条”与平台无关,系少数用户与第三方不正规借贷公司或放贷人私下交易而产生。“裸条”借贷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在公众面前,此前就被媒体报道过,引发了大量的质疑,舆论多有批评。而此次10G“裸条”风波距离借贷宝被央视《焦点访谈》点名也仅仅间隔一周时间。以下为借贷宝采取的措施(经新浪科技整理):一、成立用户保护部:借贷宝正式成立用户权益保护部,由副总裁级别高管直接负责,并设立百万“打裸基金”,帮助受害女生打击违法放贷者。二、受害人排查:联系了流出裸照的109位借贷宝用户,其中与90位受害者无法联系,有16拒绝接听,有3位愿意沟通,针对这部分希望寻求帮助的受害人,已筹备好专门的资金与法务资源,会根据他们个体的情况来给予不同方式的援助。三、受害人保护:派专人寻找网络上有关裸条当事人不雅照片和视频链接去相关监管机构投诉,让她们尽快脱离此事件的伤害,回归正常生活。四、潜在受害人筛查:除了有裸照流出的用户,借贷宝称在后台启动大数据匹配筛查工作。截止目前排查出潜在9人可能涉嫌受裸贷的侵害,对于这些人会跟进给予帮助。同时排查工作也会持续进行。五、针对性停止催收:核实网上传播的照片后,对相关借贷宝用户,平台第三方合作催收人员已经停止了对他们的催收。六、公安报案:借贷宝表示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报案,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中,如有进展会同步。七、专项债权认定方案:一旦司法机关认定在平台上的借贷协议无效,借贷宝也会依法处理相关借贷协议。八、未满23岁以下人员不得借贷:全面停止未满23岁以下人员的借贷权限,同时上线新的借贷风险提示,强化风险意识教育。同时,开设了裸条举报邮箱,对于愿意提供相关证据的举报人进行外呼,目前接到举报裸条的累计16件。会定期将这些举报材料汇总整理提交给公安机关。
Uber无人驾驶出租车昨日开始旧金山上路搭载乘客。然而,当天就有司机通过行车记录仪拍到一辆无人驾驶Uber出租车闯了红灯。旧金山当地媒体《SanFranciscoExaminer》首先报道称,行车记录仪录像显示,这名司机在交通灯由绿变黄时停了下来,但几秒钟之后,在红灯状态下,一辆Uber无人驾驶出租车在他面前驶过,尽管当时一名行人已经踏入斑马线。Uber起初告诉BI,该公司正在调查此事,随后发来一份声明:“这次事件是人为错误造成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相信,无人驾驶汽车会让道路变得更加安全。这辆车没有参与试验,当时也没有载客。涉事司机已被停职,我们会继续调查此事。”我们不清楚Uber所说的人为错误指的是什么,因为我们无法得知当时这辆汽车是否已从自动驾驶模式切换到人类驾驶模式。Uber坚称,该公司不受加州监管。因此,Uber不会向加州机动车辆部提交事故报告。Uber昨日开始在旧金山试运营无人驾驶出租车。使用UberX服务的乘车者有机会坐上一辆无人驾驶汽车,不过这是随机安排的,不能特别要求乘坐这种车。在试运营过程中,一名训练有素的司机和一名工程师仍然必须坐在前排座位上,随时准备在出现问题时接管汽车。
12月12日消息,德国创业孵化器RocketInternet将旗下外卖服务平台Foodpanda(空腹熊猫)卖给其竞争对手DeliveryHero(外卖英雄),交易金额约为1.5亿美元。交易完成后,RocketInternet将持有DeliveryHero37.7%的股份。合并后业务范围将扩大至全球47个国家,月订单量也将达2000万单左右。DeliveryHero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此次收购将由发行新股来资助,发行新股主要买家则为RocketInternet。去年2月份,RocketInternet曾花费5.86亿美元购入DeliveryHero30%的股份,而此次交易将把其对DeliveryHero的持股比例提高至37.7%。也就是说,RocketInternet用Foodpanda换来DeliveryHero价值1.5亿美元的7.7%股份。据了解,Foodpanda是德国创业孵化器RocketInternet旗下的送餐服务平台,目前已进入亚洲22个国家的500座城市中,累计融资达3.18亿美元。DeliveryHero则是德国在线食物外卖服务平台,同时也是欧洲最大的创业公司之一。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目前已在欧洲、亚洲、拉丁美洲以及中东地区拓展了33国市场,并与30万家饭店达成合作。实际上,在此前,RocketInternet就已经开始重新评估Foodpanda在东南亚的整体业务,并且已经尝试出售一些国家的业务。几个月前,在与一些当地竞争对手角逐后,Foodpanda关闭了印度尼西亚的业务,并在2015年将其越南的业务出售。前不久,Foodpanda还将俄罗斯业务出售给当地互联网巨头Mail.ru。此外,RocketInternet早就通过一系列的收购手段扩张了亚洲市场,不过似乎仍不见起色。更有印尼摩的版Uber之称的Go-Jek以及通讯应用Line等都相继奔赴送餐领域,这些都给Foodpanda带来巨大压力。可RocketInternet似乎并不愿意放弃在线外卖市场,所以将Foodpanda卖给其同样持股的竞争对手DeliveryHero的手里。
12月8日,Uber发布了一套针对乘客的新守则,明令禁止损坏他人财产、“因过度饮酒而呕吐”和调情等行为。这是Uber首次发表针对乘客的具体行为守则。这一守则中陈列了明确的不被接受的行为案例,藐视这些规则的人可能被永久禁止使用Uber的服务。“大多数的乘客都对司机表现出了应有的尊重,”Uber在一份声明中说,“但是有些人却没有做到,他们中有的人在车里留下垃圾,有的人因饮酒过度而在后座吐了一地,还有的人为了准时赴约而要求司机超速行驶。”“这些糟糕的行为都是不行的。”守则中的有些规定还涉及性行为不检。自Uber成立以来,已经发生了大量Uber司机被控告强奸和性侵犯的案件。在对司机和乘客的关系与互动制定出规则的同时,守则中的一些规定似乎是针对使用拼车服务UberPool的人所量身制定的。UberPool让前往不同目的地的乘客搭乘同一辆车出行,是一款相对省钱的服务。“不要触碰车内的其他人或与之调情。”守则中这样规定。司机也被禁止有调情行为发生。“作为一个提醒,Uber坚持没有性行为的原则。无论如何司机与乘客间都不能发生性行为。”守则中还指出,“不喧哗、不咒骂和不猛摔车门是基本的礼貌”,同时还告诉乘客不要携带枪支乘车。种族、宗教和性别等方面的歧视也会受到惩罚。守则称:“在使用Uber的过程中,任何包括暴力、性行为不检、骚扰、歧视或非法活动在内的行为都会给你的账户带来直接损失。”对Uber来说,今年是相当困扰混乱的一年,这也成了此次乘客守则发布的一个大背景。今年10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名Uber司机在涉嫌强奸了一名无意识的17岁少女后,被以四项性侵犯指控起诉。11月,Uber与两名分别位于波士顿和查尔斯顿的女性达成了诉讼和解,这两人都认为Uber公司需要对Uber司机的性侵犯行为负责。今年5月的时候,有报道曝出,伦敦的Uber司机在过去12个月的时间里被指控了32起强奸和性侵犯。
前海人寿12月9日晚间就有关投资格力电器发布声明称,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作为保险机构投资者,一直按照《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资金运用监管要求开展投资。前海人寿认可并看好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的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早在2014年即开始对格力股票进行投资,并基于不同时点对市场以及格力基本面的情况分析,买入、卖出格力股票。我们对于格力股票的投资属于正常的财务投资。近期我们注意到市场对于我们投资格力股票给予了过度的报道和持续关注,鉴于此,前海人寿郑重承诺,未来将不再增持格力股票,并会在未来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策略逐步择机退出。
当地时间本周四,星巴克方面宣布现任的CEO霍华德·舒尔茨(HowardSchultz)将在明年辞去CEO一职,届时星巴克现任的首席运营官凯文·约翰逊(KevinJohnson)将接替CEO职位。而在晚些时候,星巴克在投资者关系网站上也发布声明确认了这一信息,并明确了霍华德的CEO工作到2017年4月3日结束。不过霍华德在星巴克的历程当然没有结束,只是工作重心进行了转移,明年4月之后的霍华德仍然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而工作将集中在星巴克臻选品牌(StarbucksReserve)以及其它新兴业务的开拓上——事实上在当下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最重要的人去聚焦最重要的未来发展方向,这是非常明智的决定,不过在消息传出之后星巴克股价还是应声大跌,最大幅度超过10%,这显然体现的是霍华德之于星巴克无法形容的重要性。作为目前市面上仅存不多的集「精神领袖」和全权操盘的企业领导人(类似的比如已经离开的乔布斯,或者「现存的」特斯拉的马斯克或者亚马逊的杰夫·贝佐斯等等),霍华德在星巴克的故事堪称传奇,自从1987年霍华德收购自己曾经供职过的星巴克开始,霍华德在这30年间带着星巴克一路扩张,全球开店、纳斯达克上市,推动星巴克成为全球标杆——即便最近几年全球经济不景气,星巴克仍然在去年创下营收(190亿美元)和利润(28亿美元)的历史新高——当然,霍华德的精神也深刻影响了星巴克的历届员工。2000年,霍华德曾经离任过CEO,不过在2008年,因为星巴克在金融危机当中陷入困境,霍华德选择了回归,并最终带领公司走出困境。而这次业界也对「霍华德离职,星巴克会不会重蹈当年覆辙」表现出同样的质疑,不过霍华德最近几天在接受采访时都明确否定了这一点。凯文·约翰逊是在去年1月被任命了COO的岗位,他当时接替的是选择休「一年无薪长假」的前COOTroyAlstead的工作,后者在一年休假结束后直接选择了离职,凯文·约翰逊正式转正至今。作为一个技术向的运营者,凯文·约翰逊是拥抱新技术的代表,和Spotify合作提供流媒体音乐、快速布局移动支付等等都是凯文·约翰逊在任当中的成绩,这些和星巴克一贯的态度非常契合。凯文·约翰逊(左)和霍华德在一起霍华德对凯文·约翰逊的接任表示了期待,两人一直是工作的伙伴也有着不错的私交。不过业内对「过于技术流」的凯文·约翰逊是否有足够的商业能力来全盘运作这个咖啡帝国还是持有怀疑态度。不过说实在的,现阶段怎样的怀疑都非常正常,人们表达的更多只是对霍华德时代落幕的惆怅,那属于无可替代的部分——不过,「我不会离开星巴克啊,我每天还是会去上班的」,霍华德说。
据外媒报道,亚马逊向来以打包运货高效神速闻名。然而,在这包裹递送最繁忙的节假高峰期,负责运送包裹的飞行员开始罢工了。据彭博社报道,在距离黑色星期五没有几天,假日购物季也接踵而来的时刻,ABX航空公司飞行员开始罢工,抗议他们所谓的公司的不公平经营模式。代表飞行员的美国工会表示,此次罢工预计每天影响亚马逊35次航班,DHL公司45次航班。罢工地点包括ABX在俄亥俄州威尔明顿的办事处,以及DHL在辛辛那提/北肯塔基国际机场的枢纽。工会声称ABX在假日高峰期间让飞行员过度工作,违反合同,耽误员工调休。他们还表示,罢工可能导致亚马逊客户的货运在繁忙的假日季遭遇严重延误。亚马逊却对罢工的潜在危害不以为然。该公司在周二的一份声明中说:“我们的合作运营商不止一家,因此我们确保继续为客户提供可靠的服务。"
1号店红包(以下简称"红包")是1号店对广大消费者的一种优惠和回馈,为使更多的消费者享受到这种优惠,特制定1号店红包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如果您接受并使用1号店红包,那么您便接受了本规则。一、红包规则1、使用范围:红包可以购买1号店自营商品www.yhd.com,1号商城商家商品http://1mall.yhd.com但以下范围除外:定金预售、小雷、拼团、虚拟品、礼品卡、海购、拍品、邮费、特殊订单来源(如天猫、当当、楼小二等)等,且红包金额不可提现。2、红包使用时间:周年庆红包使用有效时间,以具体红包时间说明为准,红包到期自动作废。3、红包退款说明:红包使用之后,如果顾客申请退款,仅在申请订单全额退款的情况下,红包金额予以返还;如申请订单部分退款,红包金额不做返还。4、红包使用:红包不可拆分多次使用,付款时系统会默认自动全额使用您账户中的红包金额,在您需要支付的商品金额小于您账户中的红包金额的情况下,不可使用红包,红包可以和其他抵用券叠加使用。5、本活动只面向1号店普通消费者,在获取和使用红包过程中,如果出现违规行为(如作弊领取、恶意套取、刷红包等),1号店有权依据用户协议取消批量刷取的红包使用权。(含已使用的红包及未使用的红包),或者停用帐号。6、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活动解释权归1号店所有。二、违背红包使用规则的处理发生以下情形时,1号店有权视情况选择冻结或作废相关顾客持有的红包、取消使用红包的订单、取消该顾客的用券资格、停止提供服务和/或注销该顾客账户并有权不接受该顾客的再次注册申请:1)非以个人消费为目的而使用红包的;2)伪造、购买、销售、转让红包,或使用伪造、购买、转让的红包的;3)违反本规则或红包中载明的规则,使用红包的。三、特别声明1号店在此郑重提醒广大顾客,切勿从非正规渠道获取红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这两年网络直播大热,受到很多年轻人的青睐,甚至有人把在直播平台当主播当做一种职业。可最近却有人在当主播的路上,掉进了“坑”里。在帮某直播平台直播近1个月后,西安约500名主播不仅没有拿到承诺的底薪,甚至无法登录账号兑换直播获赠的礼物。主播经纪人“讨薪”近1个月,至今仍没有任何进展。主播:直播1个月始终没有签协议荷包蛋(网络昵称)是西安一所高校的在校大学生,也是一名直播主播。9月中旬,荷包蛋得到一份工作通知,“说是要播平台招聘主播,每天工作2小时,一个月工作20天,完成40个小时后,就可以拿到底薪2000元,粉丝礼物可以和平台按照三七开分成,我们拿七成。”于是,荷包蛋将此消息通过微信发布,“一开始有100个人报名,后来坚持下来的有包括我在内的52个人。”就这样,荷包蛋第一次当了经纪人。“以前在平台当主播,开播前经纪人都要收集个人信息,像身份证、银行卡这些要报上去,然后签订一份协议才会正式开播。”荷包蛋说,但这一次始终没有见到书面协议。9月21日正式注册开播后,中间也催过协议的事,可直到10月20日直播结束,她们始终没见到协议,连账号里的礼物也不能兑换或提现。而且直播期间被告知,每位主播需要完成相当于300元的礼物任务,很多人就要求朋友送,或者自己买让朋友送,结果现在都没了。华商报记者下载了“要播”APP,按照提示注册后看到,“我的收益”里星币数量即为主播收到的礼物,“300元能买9000个星币,我们有的主播收益都有10万多个了,换算下来就是3000多元钱,但是我们好多人根本登录不了账号,所以收益也无法兑换。”记者根据荷包蛋提供的大量账户信息试图查找主播,但却显示好多账户信息并不存在。“如果要不到钱,估计以后都很难在这行干了,因为不会有人再信任你了。”过去的近一个月,荷包蛋一直在替她召集的51名直播主播“讨薪”,但并没有什么结果。组织者:负责招募的经纪人失联荷包蛋“讨薪”的对象是她的上级经纪人小雨。小雨也曾是一位直播主播,此次直播她是招聘主播西安区域的负责人,她召集了像荷包蛋一样的近10名经纪人,涉及直播主播的要求及其他事项,她会发进微信群,再让荷包蛋她们在各自的微信群里传达下去。“9月份,重庆的朋友说要播平台要招募主播,底薪2000元,我觉得条件不错。”小雨说,她通过微信联系了招募事项的经纪人周某,周某称此次是为一家名为“克拉克”的经纪公司招募主播,小雨查询后,发现这个经纪公司情况与周某所说基本一致,法定代表人为朱某。“最后在西安招募了500名主播,这些主播的费用问题都是我协商的。”小雨说,在正式直播前她多次与周某就签订协议的问题进行沟通。而在和周某联系期间,周某称曾收到7.5万元的款项,“但他说这是他和另一联络人周某某的酬劳,并不包括我们的钱。”再后来,周某多次变换微信名称,最后将小雨拉黑失联。在与“克拉克”公司及一位要播直播平台的相关负责人联系后,小雨被告知款项已转给周某,而周某可能“携款潜逃”。要播:已支付25万主播服务费为了寻找周某及周某某,小雨她们发动大量人力在网络上搜寻。而为了讨个说法,小雨她们也不断在微博上发布信息。“要播app官方微博”上,11月8日和11月10日先后两次发布了《要播官方声明》,到了11月17日,记者再次浏览其官方微博,发现11月8日的微博已经删除。声明中称,近日,霍尔果斯呜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现有多名声称在旗下移动互联网直播平台“要播”进行直播的主播未能如约取得相应底薪或服务费的信息,而此事实际上是要播平台长期合作机构天津一文化工作室于今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期间招募主播在要播平台进行直播工作,随后工作室将合作项目转委托于自然人朱某负责,达成合作协议仅针对输送主播所产生的虚拟礼物收入进行分成结算,而朱某又将合作项目转委托给自然人周某、周某某等经纪人负责,周某、周某某等人又将合作项目转委托给某微信用户微信号等主播组织者负责,但部分主播并未与朱某、周某、周某某等经纪人以及微信用户等主播组织者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声明中称,朱某、周某、周某某等经纪人、微信用户等主播组织者在未取得书面许可及充分授权的情况下,对外明示或暗示承诺的“2000元底薪”系其个人行为,相关后果与要播平台无关。工作室已于11月2日向朱某支付主播服务费等全部款项25万余元,并附上相关合作协议、朱某的个人声明及收款证明等照片。而在小雨提供的一份个人声明中,周某称已于11月4日收到西藏克拉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某的汇款,事由为在要播平台组织的9月21日至10月20日直播主播的费用,并声明因为主播已产生或可能产生的纠纷负全部责任,与“克拉克”公司与要播直播平台无关。小雨说,要是按照底薪的说法,持续完成直播的西安区域主播的“欠薪”将近100万元,主播们收到的礼物可兑换15万元左右。连日来,华商报记者试图联系周某、周某某未果。11月17日,记者多次拨打要播微信公众号上的客服电话,均无人接听。律师: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11月18日,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旖旎表示,网络是一个虚拟的平台,网络交易或沟通时容易出现一些问题,此事件中主播们应该先与直播平台进行沟通,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向直播平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支付报酬。在这个事件中,因证据有限,可能需要先向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抵用劵使用规则1号店抵用券(以下简称"抵用券")是1号店对广大消费者的一种优惠和回馈,为使更多的消费者享受到这种优惠,特制定1号店抵用券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如果您接受并使用1号店抵用券,那么您便接受了本规则。一、抵用券使用规则(1)抵用券适用于在1号店注册的个人顾客(以下简称"顾客")为个人消费而发生购买行为时使用,不适用于团体购买、企业顾客购买、批发及其他非以个人消费为目的购买行为(2)抵用券不能兑换现金(3)每张抵用券仅能使用一次,不找零,不退换(4)使用抵用券抵扣部分的货款不开具发票(5)抵用券不能抵扣运费(6)抵用券应在券面标示或系统显示的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7)抵用券应在券面标示或系统显示的地域范围内使用(使用区域以收货地址为准)(8)部分抵用券须按照券面标示或购买中出现的提示进行验证(验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短信验证、邮件验证等)验证后方可使用(9)顾客同意按照抵用券规则使用各类抵用券(10)按满足抵用券使用条件的商品统计,抵用券会按比例抵扣在每个符合条件的商品上(11)如您的订单整单取消或退货,抵用券(准时达券,免邮券除外)原路返还,如您取消部分订单,或部分商品操作退货,则不返还抵用券类型分类使用规则1号店自营券分类券限用1张;不支持特价活动商品、团购、预售、礼品卡与其他类型的1号店抵用券互斥商品券限用1张;不支持特价活动商品、团购、预售、礼品卡与其他类型的1号店抵用券互斥品牌券可以使用多张,属于同一活动的限用1张,一个品牌(或品牌下的分类)只能被使用1张抵用券;不支持特价活动商品、团购、预售、礼品卡与其他类型的1号店抵用券互斥入驻商家券全场抵用券限用1张;不支持预售、团购、名品特卖与该商家下其他类型的抵用券互斥分类券限用1张;不支持预售与其他类型的商城抵用券互斥品牌券限用1张;不支持预售与其他类型的商城抵用券互斥商品券限用1张;只能用于团购商品或特卖商品与其他类型的商城抵用券互斥品牌抵用券限用1张;不支持预售、团购、名品特卖与该商家下其他类型的抵用券互斥产品抵用券限用1张;不支持预售、团购、名品特卖与该商家下其他类型的抵用券互斥注:①抵用券中未载明的规则,如本规则有规定的,对抵用券的使用亦发生效力;本规则与抵用券中载明的规则不一致时,以本规则为准。②1号店将根据顾客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收货人信息等来认定同一顾客。二、违背抵用券使用规则的处理发生以下情形时,1号店有权视情况选择冻结或作废相关顾客持有的抵用券、取消使用抵用券的订单、取消该顾客的用券资格、停止提供服务和/或注销该顾客账户并有权不接受该顾客的再次注册申请:1)非以个人消费为目的而使用抵用券的;2)伪造、购买、销售、转让抵用券,或使用伪造、购买、转让的抵用券的;3)违反本规则或抵用券中载明的规则,使用抵用券的。三、特别声明1号店在此郑重提醒广大顾客,切勿从非正规渠道获取抵用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如何使用1号店礼品卡(1)实体卡需要成功唤醒并激活充值后才能购物使用。(2)激活充值成功后,礼品卡会与当前账户绑定,无法再变更,您只能在当前账户订购商品才能使用。(3)激活充值成功后,您可以进入”我的1号店“-“我的礼品卡”进行查询。(4)按照1号店购物流程,选购商品加入购物车,点击"确认结算"按钮。在下一步"支付及抵用券信息"模块中,选择"使用礼品卡账户余额"输入所需抵扣的金额,再点击"使用"按钮即可。礼品卡账户余额不得用于购买新的1号店礼品卡。在使用礼品卡进行支付时,为保证您的账户安全,1号店会发送手机验证码进行校验。Ps:如您需更换手机,请至“我的1号店”—“会员中心”—“安全设置”处修改或者解绑。温馨提示:1.礼品卡不记名、不挂失、不兑换现金,购物金额不足部分以现金不足。2.使用礼品卡结算时,可分多次试使用,直至礼品卡使用完毕。3.在订单结算时,礼品卡账户余额可以和返利账户金额、抵用劵一起使用。4.使用礼品卡支付购买实物商品发生退货时,礼品卡支付部分退回卡内,不予兑现。常见问题问:什么是1号店礼品卡?答:1号店礼品卡可在1号店网站www.yhd.com购买由上海智奥一号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即1号店自营的商品(入驻商家,虚拟商品,海购商品等除外)。问:1号店礼品卡分实体卡和电子卡,有什么区别?答:实体卡:制作的含有票面金额的卡片。用户在网上下单付款成功后在一个工作日内由配送公司寄出,收到实体卡,在卡背面有密码直接划开,根据激活充值步骤操作即可。电子卡:只要在网上支付成功,不需要激活充值密码,在相关账户中激活充值就可使用。问:1号店礼品卡有效期多长时间:答:购买日期起3年。问:我购买的实体卡什么时候可以收到?答:以各地仓库发货时效为准。问:购买礼品卡是否可以选择货到付款?答:抱歉,购买礼品卡不支持货到付款,目前礼品卡只支持在线付款和银行转账,款到发货。问:购买礼品卡可以开票吗?答: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使用礼品卡购买商品时不可以开具发票,购买3C类商品开具0元发票。问:我购买的礼品卡可以开具其他内容的发票吗?答:可以,只要索取发票选择1号店经营范围内的发票内容即可。问:我购买礼品卡时忘了要发票怎么办?答:您购买1号店实体礼品卡忘了要发票,或者您购买1号店电子卡都可以在“我的1号店”-“自助服务”-“在线补开发票”中查询可以补开的礼品卡发票。问:礼品卡可以与其他付款方式一起使用吗?答:在订购结算时,礼品卡可以和返利账户金额、抵用劵一起使用。当礼品卡账户余额不足时,剩余部分系统自动提示使用其他方式付清。问:我同时使用礼品卡和现金付了款,退货的时候可以一起退现金给我吗?答:发生退货时,礼品卡支付部分会退回卡内,不予兑现。问:我想买卡送客户,请问是买电子卡还是实体卡啊?答:请选择实体礼品卡,节日礼品卡,主题类礼品卡,卡面设计丰富,送礼体面。问:如何使用礼品卡?答:收到礼品卡-刮开涂层,获取密码(电子卡无需此操作)-登录1号店账户充值-选购商品结算时用礼品卡账户余额支付。问:如何充值礼品卡?答:登录1号店-我的订单-我的礼品卡-礼品卡充值-输入礼品卡卡密-激活充值给自己/充值给他人。声明:1号店不对礼品卡的丢失和被窃负责。请妥善保管卡号及密码,礼品卡不计名不挂失。
瓜子二手车在声明中称,陈国环由于个人原因将卸任首席战略官,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担任瓜子战略顾问。陈国环的卸任原因主要为个人转向投资领域,他将带领“岚源资本”原投资团队联合创办早期股权投资基金“金岚源资本”,该新资本将重点投资瓜子所在的二手车领域及车后市场。瓜子方面还称,CEO杨浩涌将在资源和资本层面为陈国环的新资本提供支持。陈国环系杨浩涌赶集时期重要高管,并于2016年1月正式加盟瓜子并出任COO。今年6月,曾有消息称陈国环将离职,但其后陈国环本人及瓜子方面均予以辟谣,并表示陈国环由于个人原因转任首席战略官,不再担任COO一职。其负责业务继任者为原阿里巴巴高管、前赶集网副总裁,现瓜子高级副总裁祝孝平。瓜子方面还在声明中表示,在祝孝平带领下,截至2016年10月27日,瓜子二手车十月单月交易额突破20亿元。
本1号店网站(www.yhd.com)由纽海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运营并由其关联公司提供各种支持。我们注重对您个人隐私的保护。有时候我们需要某些信息才能为您提供您请求的服务,本隐私声明解释了这些情况下的数据收集和使用情况。本隐私声明适用于本网站的所有相关服务。如果您访问本网站、使用本网站的任何服务,那么您便接受了本隐私声明。用户信息的获取我们获取用户信息的主要目的在于向您提供一个顺畅、高效的购物流程,并致力于不断完善和提升您的购物体验。我们可能获取的用户信息类型包括:●注册信息(如,用户名、及在注册过程中提供的其他信息);●个人或公司联系方式(如,姓名、公司名称、通讯地址、电邮地址、电话、手机号码、传真号码);●订购信息(如,(i)订购人和收货人名称、送货地址、电邮地址和电话号码等与订购相关的任何信息,(ii)在交付文件上的签名,(iii)1号店网站帐户及帐户信息,(iv)为帮助我们提供服务(包括特定服务)而提供给我们的信息);●用于您身份识别的信息(如,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驾驶证号码);●指示我们将商品或服务提供给其他人士时提供的该人士的有关信息(如,该人士的姓名、送货地址、电邮地址和电话号码);●支付信息(如,订单支付详情)和财务信息(如,银行账号);●其他个人、公司、单位、或社会实体信息。我们可能会就下列各种情况,获得您的用户信息:●您在访问或使用本网站服务时提供的信息;●您在与我们的沟通中自动获取的信息:无论您何时与我们沟通,我们接收并储存的信息;●从其他来源获取的信息:如您参加我们或我们与合作伙伴组织的任何活动。顾客信息的使用我们可能会利用我们获取的用户信息:●向您提供所需要的产品或服务(如,定向采购、货物配送);●处理和收取款项;●就您的要求向您提供咨询服务,或向您做出回应或与您沟通;●向您提供我们认为您可能会感兴趣的产品或服务;●为提升我们的服务,联系您进行调研;●进行数据分析(如,购买行为或趋势分析、市场或顾客调查、财务分析);●管理或认可您参加各种活动的资格,如线上或线下活动、优惠或促销活动;●经营、评估和完善我们的业务(包括开发新产品和服务;管理我们的通信;判断我们的销售、营销和广告效果;分析和强化我们的产品、服务和网站;和开展会计、审计、记账、对账和收集活动);●在事先获得您同意的情况下,向您指定的联系人发送信息;●防止各种违法或犯罪活动和其他法律责任;●遵守法律规定和我们的政策规则。用户信息的共享、披露与转让用户的信息是我们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不会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本《隐私声明》中已列明的如下情况除外。●合作伙伴:我们可能会与我们的关联公司、入驻商家或合作伙伴(包括但不限于,您通过我们提供的联合登陆方式登陆的其它网站,以下统称“合作伙伴”)共享用户信息。您可以辨别您的使用或交易行为何时会涉及我们的合作伙伴,我们会与该合作伙伴分享与这些使用或交易行为有关的用户信息。●第三方服务提供者:我们有可能聘请外部公司或个人代表我们提供某些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运营、维护、IT平台和/或技术服务、数据安全或备份服务、处理订单、递送货物、发送信函或电子邮件、清除用户名单中的重复信息、分析数据、提供市场营销帮助、提供搜索结果和链接(包括付费搜索名单和链接)、处理收/付款事项以及提供用户服务。在该等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共享用户信息。●征得您的同意:除以上规定及本《隐私声明》已列明的情况外,当您的信息有可能披露给第三方时,您将会得到通知,并且您将有机会选择不与第三方共享此信息。在下列情况下,我们可能还会披露您的相关信息:●根据法律、法规或法律程序(如,法院法令或传召出庭令)的规定;●根据政府部门(如,行政机构、执法机构)的要求;●为了保护本网站、我们的用户或其他人的权利及其财产或安全,或当我们认为对防止实际损害或财务损失,或调查可疑或实际非法活动来说,披露乃属必要或适当时。这也包括为防止欺诈等违法活动和减少信用风险而与其他公司和组织交换信息。我们希望您能够理解,我们可能会向第三方出售或转让本网站,和/或允许承继方承继本网站的服务。在该等情况中,作为本网站不可分割一部分,您的个人信息也将被提供给该等第三方和/或承继方,以使其可以继续为您提供网站服务。接受本隐私声明意味着您已同意该等信息提供。未成年人信息的保护我们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依照现行法律的定义)个人信息的保护。我们不希望未成年人直接使用本网站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我们希望未成年人与其监护人一起,或在监护人的监督下使用本网站的产品或服务。我们既不主动寻求、也不希望收到直接来自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但我们无法保证时刻都能准确地了解到访问或使用本网站的访问者年龄。如果未成年人在无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向我们提供了他/她的个人信息,我们建议他/她的监护人与我们联系以删除该信息,并且通知我们以后不再向该未成年人发送任何信息。其他网站链接为给您提供更多便利和商业信息,本网站可能会包含至其他网站的链接。该等网站的运营商有可能不是我们的关联公司。所链接的网站也可能拥有其自身的隐私政策或声明,所以,我们强烈建议您,在访问任何所链接的网站时查看该等隐私政策或声明。对于非由我们运营之任何网站的内容、对该等网站的任何使用或该等网站的隐私政策,我们概不负责。《隐私声明》的更新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可能会不时更新本《隐私声明》,恕不提前通知。我们将在本网站上醒目位置发布公告,告知您我们《隐私声明》的任何重大变动。
《1号店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1号店网站(包括PC端、移动端及应用程序)的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或您”)与1号店网站的运营方,即纽海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1号店”)之间,就网站交易平台服务等相关事宜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您应当阅读并遵守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以黑体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的条款。一、协议确认1、您同意并点击确认本协议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后,才能成为1号店的正式注册用户,并享受各类服务。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网站运营需要,1号店有权对本协议条款不时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协议一经发布并经您确认同意后即刻生效,并代替原来的协议。您可在1号店网站随时查阅最新协议。您若不同意更新后的协议,则将不能享受1号店依据本协议提供的各项服务。3、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1号店已经发布的,或未来可能发布或更新的各类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政策》,《大宗商品购买政策》,《1号店抵用券使用规则》,《发票制度》,《会员制度》等。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您申请注册成为1号店注册会员前,请仔细阅读本协议的正文内容及以上各类规则。4、在您完成用户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自愿接受本协议,正式成为1号店的注册用户,并认可本协议全部条款内容。若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对本协议中的条款存在任何疑问,请您立即停止1号店用户注册程序,并可以选择不使用本网站服务。5、您点击同意本协议后,即视为您确认自己具有享受1号店服务、下单购物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6、1号店保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自决定拒绝服务、关闭用户账户、清除或编辑内容、取消订单的权利。二、账户管理1、您注册成功后,1号店会为您开通一个账户,作为您使用1号店服务的唯一身份标识。该账户的所有权归属于1号店,您仅拥有使用权。登录账户时,您可以使用您提供或确认的用户名、邮箱、手机号码或1号店允许的其他方式作为注册用户名进行登录,但在登录时您必须输入您设定并保管的账户密码。为保护您的权益,您在设定账户的密码时,请勿使用重复性或者连续数字的简单密码。请您对密码加以妥善保管,切勿将密码告知他人,因密码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您自行承担。2、1号店只允许每位用户使用一个1号店网站账户。如有证据证明或1号店有理由相信您存在注册或使用多个1号店网站账户的情形,1号店有权采取冻结或关闭账户、取消订单、拒绝提供服务等措施,如给1号店网站及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您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您可以为您的账户设定昵称,但该昵称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1号店认为您设定的昵称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1号店有权终止为您提供服务,并注销您的昵称。若您不再是1号店的注册用户,对于您的原注册账户的昵称,1号店可以将其开放给任意注册用户。4、您对通过您的账户所进行的活动、行为和事件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账户、授权他人使用您的账户以及与他人交易账户。5、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1号店无义务审核是否是您本人使用该组用户名及密码,仅审核用户名及密码是否与数据库中保存的一致,任何人只要输入的用户名及密码与数据库中保存的一致,即可凭借该组用户名及密码登陆并获得1号店所提供的各类服务,所以即使您认为您的账户登陆行为并非您本人所为,1号店将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6、您可以通过在1号店网站参与商品评价、晒单、网站活动等方式获得积分、返利和抵用券。积分和抵用券都具有特定的使用规则和有效期,逾期将被清零;请您不时关注您账户中的积分和抵用券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届满前,1号店将不再另行作特别通知;1号店不对逾期清零的积分和抵用券负责。对于恶意购买和不正当手段获得的积分和抵用券,1号店有权作出独立判断并采取包含但不限于冻结您的用户账户或清空积分、抵用券等措施。7、若您在1号店成功注册账户后,连续24个月时间内未使用该账户(包括使用此账户订购商家商品,发表使用体验,参与商品讨论,参加1号店网站的有关活动以及使用其他服务),则1号店有权对您的账户进行清理。8、用户向1号店提出注销账户申请,经1号店网站审核同意后,由1号店注销该用户账户,本协议即告终止。但在注销该用户账户后,1号店仍有权:①保留该用户的注册信息及过往的全部交易行为记录;②如用户在账户注销前在1号店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1号店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9、在下列情况下,1号店可以通过注销用户账户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①在用户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时,1号店有权暂停或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如该用户在1号店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后,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1号店网站用户的,则1号店有权再次暂停或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②一经发现用户注册信息中的内容是虚假的,1号店即有权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③本协议修改或更新时,如用户表示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1号店有权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④1号店认为需终止提供服务的其他情况。10、用户理解并同意,即便在本协议终止及用户的服务被终止后,1号店仍有权:①继续保存并使用您的用户信息;②继续向用户主张在其使用1号店交易平台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平台规则而应承担的责任。三、订单生效规则1、当您下订单时,请您仔细确认所购商品的名称、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尺寸、联系地址、电话、收货人等信息。收货人与您本人不一致的,收货人的行为视为您的行为,您对收货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您提交订单即表示对订单中所确认的订购商品、收货地址等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如果因为您填写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错误,导致商家(或商家委托的配送公司)将货物交付给非您本意的收货人的,由此造成的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2、您理解并认可1号店网站上的订单成立规则:①1号店网站上展示的商品信息(如商品名称、价格、商品描述等)仅构成要约邀请。当用户通过1号店网站订购商品,确定购买并成功提交订单时(订单内容应包含购买的商品数量、价格及支付方式、收货人、联系方式、收货地址等信息),即视为用户向商家发出了购买订单商品的要约。②当商家通过1号店网站向用户发出电子邮件通知确认商品已发出,或商家已将商品发送至用户指定地址时,才构成商家对该订单的承诺,此时订购合同即告成立。③如果用户在一张订单中订购了多件商品,并且商家通过1号店网站只向用户发出了关于其中一部分商品确认发货的电子邮件,那么直到商家通过1号店网站发出关于其他部分商品确认发货的电子邮件,或商家将其他部分商品发送至用户指定地址时,关于其他部分商品的订购合同方告成立。3、商家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销售服务,若您并非因生活消费购买商品,而是中间商、零售商或批发商,则商家有权单方取消订单。4、若您拟购买的商品超过网站内公示的购买数量限制,请您与1号店企业频道部或者相关第三方商家联系。对于您已经从非团购渠道或非第三方商家指定渠道提交的订单,商家有权单方予以取消。5、您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取消订单:①经与商家协商达成一致的;②商家对用户订单做出承诺之前;③1号店网站上公布的商品价格发生变化或错误,用户在商家发货之前通知商家的。6、商家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取消用户订单:①经与顾客协商达成一致的;②1号店网站上显示的商品信息明显错误或缺货的;③用户订单信息明显错误或用户订购数量超出商家备货量的。7、1号店在下列情况下,亦可取消用户订单:①因不可抗力、1号店网站系统发生故障或遭受第三方攻击,及其他1号店网站无法控制的情形,根据1号店网站判断需要取消用户订单的;②经1号店网站判断,用户订购行为不符合公平原则或诚实信用原则的情形;③按1号店网站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或更新的各类规则,可取消用户订单的其他情形。四、用户权利与义务1、您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以及1号店网站上发布的相关规则在1号店网站(含1号店网站移动客户端及其他登陆客户端)上查询和浏览由上海智奥一号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1号店自营”)及其他入驻商家(以下简称“商家”)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以下统称“商品”)信息,订购具体商品、发表使用体验、参与商品讨论、邀请关注好友、上传商品图片、参加1号店网站的有关活动以及其他使用服务。2、您保证在1号店网站购买商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违背社会公德及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扰乱1号店平台交易的正常秩序,因此您将不会实施以下任一行为。①以任何机器人软件、蜘蛛软件、爬虫软件、刷屏软件等非1号店认可的方式访问或登录1号店网站;②通过任何方式对1号店网站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合理或不合比例的重大负荷;③通过发送病毒、木马等行为攻击其它用户的账号或终端设备;④冒充1号店工作人员欺骗其他用户;⑤下单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收货;⑥通过留言、评价等手段发送违规或垃圾信息;⑦协助他人获取不正当利益;教唆他人从事本协议所禁止的行为;⑧1号店网站其他规则规定的不当行为。3、您享有言论自由权利,并拥有适度修改、删除自己发表的文章、评价的权利。4、您理解并保证不在1号店网站传输或发表包含以下内容的言论:①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③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涉及国家安全的;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⑤任何包含对种族、性别、宗教、地域内容等歧视的;⑥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⑦宣扬封建迷信、邪教、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⑧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不文明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⑨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5、用户在发表使用体验、商品讨论或图片等内容时,除遵守本条款外,还应遵守1号店网站的其他相关规定。6、未经1号店网站同意,禁止用户在1号店网站上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7、本协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您同意严格遵守以下义务:①从中国大陆向境外传输资料信息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②不得利用1号店从事洗钱、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③不得干扰1号店的正常运营秩序,不得侵入1号店网站及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8、除本协议或另有约定外,您理解并保证不利用在1号店注册的账户进行经营活动、牟利行为及其他未经1号店许可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行为:①您账户内的任何1号店优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积分、返利、抵用券)由1号店享有解释权和修改权,您仅享有在1号店购物时的使用权,严禁转卖1号店账户、积分、返利、抵用券或其他类型的优惠券、礼品卡、或利用1号店账户进行其他经营性行为等;②恶意利用技术手段或其他方式,为获取优惠、折扣或其他利益而注册多个账户、下单等行为,影响其他用户正常消费行为或相关合法权益、影响1号店正常销售秩序的行为;③以再销售或商业使用为目的,对1号店商品或服务进行购买的(与1号店另有合同约定的除外);④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代理商对其所供商品进行回购的行为;⑤任何对商品目录、说明、价格、数量、其他用户信息或其他内容的下载、转载、收集、衍生利用、复制、出售、转售或其他形式的使用,无论是否通过Robots、Spiders、自动仪器或手工操作;⑥1号店相关规则、政策、网页、活动规则中限制、禁止的行为;⑦其他影响1号店对用户账户正常管理秩序的行为。9、您不得利用任何非法手段获取其他用户个人信息,不得将其他用户信息用于任何营利或非营利目的,不得泄露其他用户或权利人的个人隐私,否则1号店有权采取措施制止您的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提交公安机关处理。10、您不得发布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内容;如果有其他用户或权利人发现您发布的信息涉嫌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争议的,这些用户或权利人要求1号店删除您发布的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的,1号店将会依法采取这些措施。11、若您未遵守以上规定的,1号店有权做出独立判断并采取暂停或注销您的账号、冻结账号内余额、取消相应交易订单、停止发货等措施。五、1号店的权利和义务1、1号店网站有义务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维护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用户的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2、用户理解并认同,因网上交易平台的特殊性,1号店没有义务对所有用户使用1号店平台交易服务的过程及行为进行事前及实时审查。但用户在1号店网站上有下列行为的,将授权1号店可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或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进行独立判断,并有权做出相应处理,而无须事先通知用户或取得用户同意:①1号店网站有权对用户的注册信息及购买行为进行查阅,如发现注册信息或购买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的,有权向用户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或者做出冻结或关闭账户、取消订单等处理;②用户违反本协议或1号店任何规则或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的行为的,1号店网站有权删除其信息,禁止用户发言,限制用户订购,注销用户账户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相关国家主管部门进行披露;③如用户在1号店网站进行下列行为,1号店有权对用户采取删除其信息、禁止用户发言、限制用户订购、冻结或注销用户账户等限制性措施:包括:a)发布或以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输存在恶意、虚假和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内容的信息;b)进行与网上购物无关或并非以购物为目的的活动,试图扰乱正常购物秩序;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加以上载、发布、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c)干扰或破坏1号店网站和服务或与1号店网站和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d)发布其他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害1号店网站和其他用户合法利益的信息。3、用户理解并同意,当用户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1号店有权在初步判断涉嫌侵权行为可能存在的情况下,在必要时可向权利人提供必要的已掌握的涉及用户的相关信息。4、用户理解并同意,当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主动依职权或根据他人的投诉,调查用户在1号店网站上的相关行为时,1号店有义务予以配合,并将所掌握的信息提供给上述国家机关。5、用户在此授予1号店无偿、永久的独家使用权,并有权对该使用权进行再授权,以使1号店网站有权在全球范围内全部或部分地使用、复制、修改、改写、发布、翻译和展示用户登记或发布在1号店网站上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1号店网站其他作品内。6、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因使用1号店网站服务而引起的任何损害或经济损失,1号店网站承担的全部责任均不超过就用户所购买的与该索赔有关的商品所实际获得的直接收益。这些责任限制条款将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内适用,并在用户账户被注销后仍继续有效。7、1号店网站仅限在“按现状”和“按现有”的基础上,向用户提供全部的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和服务。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1号店网站不对其包含在1号店网站上的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或服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担保。8、不论在任何情况下,1号店网站均不对由于互联网设备正常维护,互联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暴乱,骚乱,灾难性天气(如火灾、洪水、风暴等),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承担责任。9、1号店不担保网站所包含的或以其它方式通过网站提供给您的全部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和服务、其服务器或从1号店网站系统发出的电子邮件、信息没有病毒或其他有害成分。六、商品信息1、1号店网站上的商品信息随时有可能发生变动,1号店对此不作特别通知。1号店将尽所有合理必要的努力并督促所有商家,使网站内展示的商品参数、说明、价格、库存等商品信息尽可能真实准确、全面详细。但由于网站上商品信息的数量极其庞大,且受互联网技术发展水平等客观因素的限制,网页显示的信息可能会有一定的滞后性或差错,对此情形您充分理解并予以谅解。如您发现商品信息错误或有疑问的,请在第一时间告知1号店或商家,并中止提交该订单。2、商家将尽最大努力确保用户所购商品价格与网站公布的价格一致,尽管如此,由于价格设置、文字描述、配图等错误及不可预见的系统故障等情形,可能出现价格误差,从而导致订单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而无法履行的情况。若出现上述情形,建议您直接联系商家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联系1号店,1号店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必要协助。3、由于市场变化及各种以合理商业努力难以控制的因素的影响,商家无法承诺用户通过提交订单所希望购买的商品都会有货;用户订购的商品或服务如果发生缺货,用户和商家皆有权取消该订单。4、如果发生了意外情况,您提交订单后,由于供应商提价、税额变化或者由于网页信息错误等造成商品价格变化,您可以通知商家或委托1号店为您取消订单。5、1号店网站上显示的每一款商品的价格都包含法律规定的税金,配送费用将根据1号店网站上公布的商家配送政策和用户选择的送货方式另行计收。七、配送规则1、商家负责将订购商品配送到用户指定的收货地址。所有在1号店网站上列出的配送时间皆为参考时间,仅供用户参照使用。该参考时间是根据商品库存状况、订单处理流程和配送地点等情况综合计算得出的。2、因如下情况造成订单延迟或无法配送、交货等,商家不承担延迟配送、交货的责任:①您提供的信息错误、地址不详细等原因导致的;②货物送达后无人签收,导致无法配送或延迟配送的;③情势变更因素导致的;④未能在本站所示的送货参考时间内送货的;⑤您与商家约定特殊时间段内送货的;⑥因节假日、大型促销活动、店庆、预购或抢购人数众多等原因导致的;⑦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例如:自然灾害、交通戒严、突发战争等。八、知识产权1、1号店网站上的图表、标识、网页页眉、按钮图标、文字、服务品名等标示在网站上的信息都是1号店网站运营方及其关联方的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未经1号店网站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复制或用作其他用途。在1号店网站上出现的其他商标是其商标权利人各自的财产,未经1号店网站运营方或相关商标所有人的书面许可,任何第三方都不得使用。2、1号店网站用户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1号店网站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3、1号店网站及其关联方有权将用户在本网站发表的商品使用体验、商品讨论或图片进行使用,授权他人使用或者与其他人合作使用,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杂志、刊物等,使用时需为作者署名,以发表文章时注明的署名为准。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4、用户在1号店网站上发表的文章及图片(包括转贴的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属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他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5、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1号店网站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①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及图片的出处为“1号店网站”或“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或图片原作者的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原作出处“1号店网站”或“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③任何文章或图片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九、用户信息收集、使用与保护1、您承诺以真实身份注册成为1号店的用户,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并在相关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更新注册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您保证1号店可以通过相关信息与您本人进行联系。1号店有权审查您注册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是否真实、有效。若您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与事实不符或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已变更而未及时更新或有任何误导之嫌,导致1号店无法为您提供或进一步提供服务,1号店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您须承担可能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并且1号店有权注销您的注册账户,终止您使用1号店提供的各类注册用户服务的权利。2、您在1号店网站进行注册、浏览、下单购物、发表评价、参加活动等行为时,涉及您的真实姓名/名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订单详情、评价或反馈、投诉内容、cookies等信息的,1号店有权从完成交易、提供配送、售后及客户服务、开展活动、完成良好的顾客体验等多种角度予以收集,并将对其中涉及个人隐私信息予以严格保密。1号店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但是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事先获得您的明确授权;②系为履行您的订单或保护您的合法权利所必须;③系为履行法律义务;④本注册协议或其他条款另有约定。3、请阅读1号店网站的隐私声明以了解隐私政策。该声明适用于您访问1号店网站,或在1号店网站购买商品或使用1号店网站提供的任何服务。4、Cookies的使用规则①通过1号店网站所设Cookie所取得的有关信息,将适用本规则;②在1号店网站上发布信息的第三方通过其所发布信息在用户计算机上设定Cookies的,将遵照该第三方的隐私权政策;③编辑和删除个人信息的权限:用户可以点击“我的1号店”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编辑和删除,除非1号店网站另有规定。5、您同意,1号店拥有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网站通知或声明等形式,向您及您指定的收货人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售后服务、客户服务等告知信息的权利。如您不希望接收上述信息,可退订。6、您同意,您选择向1号店的商家提交订单购买商品时,视为您向该商家披露个人相关信息,接受商家向您提供商品销售、配送、售后服务、客户服务、处理信用卡付款、数据分析、市场营销或其他必要事宜。如前述全部或部分事宜涉及由商家外的第三方履行的,商家有权将您的信息以必要方式向第三方披露,第三方有权以履行上述事宜为目的联系您。7、您同意,1号店有权使用您的注册信息、用户名、密码等信息,登录进入您的注册账户,进行证据保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见证、协助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取证等。十、软件形式若1号店依托“软件”向您提供交易平台服务,您还应遵守以下约定:1、1号店可能为不同的终端设备开发不同的软件版本,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下载合适的版本进行安装。2、如果您从未经合法授权的第三方获取本软件或与本软件名称相同的安装程序,1号店将无法保证该软件能否正常使用,并对因此给您造成的任何损失不予负责。3、为了增进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1号店将不时提供软件更新服务(该更新可能会采取软件替换、修改、功能强化、版本升级等形式)。为了改善用户体验,保证服务的安全性和功能的一致性,1号店有权对软件进行更新或者对软件的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或限制。4、软件新版本发布后,旧版软件可能无法使用。1号店不保证旧版软件继续可用,及相应的客户服务,请您随时核对并下载最新版本。5、除非法律允许或1号店书面许可,您不得从事下列行为:①删除软件及其副本上关于著作权的信息;②对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软件的源代码;③对1号店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④对软件或者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软件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合法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软件和相关系统;⑤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上述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⑥通过非1号店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使用1号店平台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非1号店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⑦其他未经1号店明示授权的行为。十一、适用的法律和管辖权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1、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被视为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不影响本协议的任何其余条款的有效性、约束力及可执行性。3、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