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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手,刚开的店铺在竞争如此激烈的平台中生存下去,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所以很多的商家们会去刷单,但是又很担心一个问题,那就是淘宝刷单会被查吗?下面为大家说明。在这里,先诚信给大家推荐一个平台:云盾高防补单平台,该平台可以选择买号的性别、地区、好评率、购物喜好、消费能力等,降权包赔付,再行业内算是顶尖的平台了,有专业的团队提供全方位服务,可以人工深度浏览,真实收藏加购,独立下单IP,自定义晒图好评,还能免费代发快递。地址:http://sj.yundun166.com/首先,淘宝商城是严禁刷单的,卖家朋友们不要低估了商城的大数据处理能力。被发现了会很惨,所以肯定刷单会被查的。淘宝刷单其实就是虚假交易,是指用户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信用记录规则、干扰或妨害信用记录秩序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评论或成交金额等不当利益的行为。短期内进行大规模虚假交易指的是:1、该情形是指短期内炒作多笔,极快速获得销量、评价等不当利益,如十天炒作1皇冠等。2、短期内通过淘宝虚假交易累计成交数额巨大的。被发现了会怎样?淘宝对涉嫌刷单交易的商品,给予卖家30天的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的处理,删除虚假交易产生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或商品评论等不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淘宝还将下架卖家店铺内所有商品。在纠正违规行为的同时,淘宝将按照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的扣分处理。【扣分处理】淘宝卖家刷单即为虚假交易,具体的扣分如下:1、卖家第一次或第二次进行虚假交易:若违规交易笔数未达96笔,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2分;若违规交易笔数达96笔以上,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12分;2、卖家第三次进行虚假交易:若违规交易笔数未达96笔,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12分;若违规交易笔数达96笔以上,视为情节严重,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48分;3、卖家第四次及以上进行虚假交易,不论笔数均视为情节严重,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48分;4、若卖家短期内进行大规模虚假交易,不论次数和笔数均视为情节严重,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48分;5、累计三次及以上或者违反上述第4项规定后,再次进行大量虚假交易,以严重违规行为扣48分。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内容后,心里应该都清楚了,该淘宝平台是肯定会去严查刷单行为的,一旦被发现了,还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具体的处罚规则就在上面的内容中了。
一起惠2018-09-14 09:08:10434 次
京东小金库的钱可以转回银行卡吗,京东小金库怎么提现。自从京东小金库出现以后,许多朋友都在使用,但是有许多朋友却不知道京东小金库的钱怎么体现,接下来小编给大家分享如何把京东小金库的钱提到银行卡,希望对大家有用。京东小金库提现步骤:1、进入京东金融平台并且用京东账号登陆,再在右边点【我的京东金融】2、在我的小金库下在有一个【转出】按钮,点击进入。3此时会提示你的钱会转到你的网银钱包账号内,如果是第一次使用在支付密码处还会提示安装数字证书。安装好数字证书后再刷新此界面支付密码框就可以输入密码了。输入支付密码后点击【确认转出至钱包余额】。4、提现到网银钱包成功,点击【我的京东金融】。5、进入到我的京东金融后就可以看到钱已提现到网银钱包内了。点击【转账】。6、此时会提示你需要登陆到网银钱包输入你的账号和密码点击【登陆】。7、成功登陆到网银钱包以后选择你的银行卡【银行卡是认证网银钱包的那人的名字,不能是别名字,银行就没有限制】输入提现金额后再点击【下一步】8、输入你的提现金额后点击【确认提现】9、提现已申请提交,需要等待银行处理刚刚提交,只需要等待一会就可以提现成功。10、等一会先到网银钱包看一下有没有交易成功,如果成功可以到网银上看看钱有没有到。如下图所示是提出来的钱和银行收到的钱。
一起惠2018-09-13 09:32:24364 次
京东怎么退货京东退货流程在这个网络发达的年代,网购已经成为了年轻人必不可少的一种购物方式,可是在京东购物后的产品出现问题怎么办呢?京东怎么退货?京东退货流程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京东退货流程,希望对网购一族有所帮助。一、首先进入京东商城,然后在顶部选择“登录”按钮进行登录,之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即可,如下图所示:二、登录成功之后,在网站顶部找到并,点击进入“我的订单”,如下图所示:进入我的订单之后,就可以看到已经购买过的商品了,找到需要退/换的商品,然后选择退换操作即可,如下图所示:三、接下会进入申请界面,如果该商品支持退换货,符合退换标准的话,即可看到有一个申请入口,点击“申请”即可进入到具体的申请界面了,如下图所示:点击上图中的申请后,即可进入具体的申请资料填写界面了,这里会告知你,哪些产品适合退换操作,主要有时间、产品质量问题等方面的限制,具体产品是否符合退换货标准,请参考以下说明:京东退换货服务说明:1.外包装及附件赠品,退换货时请一并退回,如有破损或丢失,请自行寻找相似包装代替。2.关于物流损:请您在收货时务必仔细验货,如发现商品外包装或商品本身外观存在异常,需当场向配送人员指出,并拒收整个包裹;如您在收货后发现外观异常,请在收货24小时内提交退换货申请。如超时未申请,将无法受理。3.关于商品实物与网站描述不符:京东商城保证所出售的商品均为正品行货,并与时下市场上同样主流新品一致。但因厂家会在没有任何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更改产品包装、产地或者一些附件,所以我们无法确保您收到的货物与商城图片、产地、附件说明完全一致。4.如果您在使用时对商品质量表示置疑,您可出具相关书面鉴定,会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四、如果您符合以上退换服务规格,那么在下方填写退换货原因,填写退换地址等即可,填写完成后,点击底部的“提交”即可,如下图所示:如上图,以上可以进行退货或者换货相关操作,填写资料上基本差不多,主要是需要填写退换货理由,收货地址,选择商品返回方式,这里建议选择“上门取件”比较方便。提交后,即可看到相关提交成功的提示了,京东服务人员会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并且会通过短信形式告知您,另外您也可以在京东商城个人订单中,查看相关处理器进度,如下图所示:针对京东怎么退货和京东退货流程的介绍就到这里,京东退换货操作基本完成了,接下来就是等待京东快递员上门收货了,如果是退换的朋友,如果符合标准,快递人员上门收货完成后,后期即将将相关购物款项打回到您的账户中,如果是换货用户,京东快递人员收货后,后期将会给您重新发货。
一起惠2018-09-13 09:27:36323 次
9月12日消息,今日,Wish宣布开通EPC(ExportProcessCenter)合并订单服务。据悉,EPC是Wish平台提供的一项出口处理中心服务,平台根据用户的订单情况,将同一买家跨店铺购买的商品进行合并发货并派送。简单说来,就是对寄送给同一消费者的来自不同卖家的产品,先由各个卖家运送至上海EPC处理中心进行打包处理后,使用物流方式统一寄送给消费者。据Wish方面介绍,EPC合并订单的价格有所优惠,另一方面,使用EPC服务可以加速放款。合并后订单通常的妥投时间不超过15天,优质商户可在妥投后的下一个付款日及时收到平台放款;Wish平台更提供后程物流免责。成功合并的订单将获得物流考核指标免责,若因商品丢件或物流原因导致的退款,商户可以获得货物价值和运费总额的70%赔付。EPC合并订单操作流程如下:1:开通Wish邮账户,并绑定商户账户;2:使用EPC选品工具选择参加的商品:Wish平台允许商户选择需要参加EPC合并订单服务的产品,选择方式有选品屏蔽和选品参加两种,并可按周进行调整。3:创建EPC物流清单卖家可以通过Wish邮创建EPC物流单,也可以通过马帮、普源、通途、ECPP、芒果店长、店小秘等ERP系统进行操作。
一起惠2018-09-13 09:10:12338 次
京东账号怎么注销京东账号注销了怎么恢复?相信小伙伴们一定很好奇,很多小伙伴不小心注销了自己的京东账户之后又后悔,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京东账号注销恢复方法详细介绍,感兴趣的小伙伴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京东账号怎么注销京东悄然更新了隐私政策,变化还不少,而最大的亮点当属可以注销京东账号了。京东表示,调整后的隐私政策做出了诸多有利于保护个人信息的调整;明确了产品与/或服务收集、使用及共享个人信息的类型方式和用途;以增强告知或即时提示的方式在收集、使用及共享个人信息时给予用户明示选择权,并在产品设置中允许用户即时撤销授权;明确了用户查询、更正和删除其个人信息的方式。同时,京东还增加了用户账户的锁定、解锁、注销功能,并提供30天的注销后悔期,也就是注销之后30天内如果后悔了,还可以随时恢复账号。在这30天的“后悔期”内,京东不会删除用户的个人信息,也不会做匿名化处理。“后悔期”结束后,京东才会彻底清理注销账号的相关信息。不过,目前还没有找到注销账号的入口,可能还要等几天才会正式上线。
一起惠2018-09-12 09:34:47284 次
昨日晚间,交通运输部官方微信号下发进一步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简称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简称顺风车、拼车)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要立即组织对本地运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和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开展联合安全大检查。通知显示,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滴滴等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展安全大检查。滴滴公司等平台公司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在未完成隐患整改前,无限期停止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以下为通知具体要求:1.立即开展行业安全大检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要立即组织对本地运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和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开展联合安全大检查。通过大检查,全面排查行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相关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处置。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滴滴等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展安全大检查。滴滴公司等平台公司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在未完成隐患整改前,无限期停止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2.加强网约车和顺风车平台驾驶员背景核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32号)要求,对从事或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一律进行背景核查,确保网约车驾驶员符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规定的条件。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平台要参照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和监管有关要求,对从事或申请从事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的驾驶员一律进行背景核查。要对现有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的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2018年12月31日前全面清退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并基本实现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合规化。3.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维稳主体责任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督促本地网约车平台公司和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平台服务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维护行业稳定的主体责任。相关平台公司要严格规范派单管理,不得向未经背景核查的驾驶员派单,并要在派单前应用人脸识别等技术,对车辆和驾驶员一致性进行审查;要强化运行风险管控,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路线行驶偏移、不合理长时间停留等风险进行预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要限制顺风车接单数量,防止以合乘名义从事非法网约车经营服务;要实行随机派单机制,禁止驾驶员选择乘客,允许乘客选择驾驶员;要建立投诉冻结机制,对乘客投诉未核查处理的,不得向被投诉驾驶员派单;要加强乘客信息保护,关闭顺风车平台社交功能,屏蔽乘客信息,防止泄露个人隐私;要规范车辆安全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平台公司在网约车显著位置粘贴专用标志,车窗透光率要符合出租汽车要求,确保车内情况可视,车辆运行期间不得开启儿童锁,便于乘客遇有突发情况紧急逃生;要定期随机抽查线下运营车辆及驾驶员,核查注册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性,防止“修牌改号”“冒名顶替”等问题。4.健全完善投诉报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加强对网约车顺风车乘客的安全防范教育提醒。要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和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在APP启动首页设置安全提示界面,提示乘客110报警电话是意外紧急情况下最有效的求助方式,在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要立即拨打110报警求助,同时要在APP显著位置设置“一键报警”,方便驾驶员和乘客遇有意外紧急情况时及时向平台预警。相关平台公司要依法向公安机关提供技术接口、实时推送平台司机、车辆注册数据及车辆位置、行驶轨迹、乘客信息等数据。要设置专门的24小时运转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团队,在接到预警后第一时间甄别处置,视情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或开通投诉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并快速核查处置社会各界涉及网约车顺风车的各类投诉。各地公安机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平台公司要建立网约车顺风车违法犯罪快速反应、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后,要组织警力快速反应、有效处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平台公司要全力提供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支持。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拒不向公安机关提供技术支持的相关平台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严格依照《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和《刑法》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5.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非法营运行为威胁乘客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开展联合执法,严格查处各类非法营运行为。对网约车平台、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开展非法营运活动的,要加大对平台公司等企业的处罚力度。要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阻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①安排部署阶段(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阐明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和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并公布举报电话、网站,鼓励探索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要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快清理网约车平台上不合规的车辆和驾驶员。②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等方法实施整治,严格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线上与线下车辆及驾驶员不一致、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开展非法营运等行为。要加大网约车线上监管力度,定期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检查,加强对平台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的排查和研判,突出重点,提高执法效率。要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监管,在早晚客运高峰、恶劣天气、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各城市枢纽站场、商圈、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并利用夜间执法、错时执法、定点执法等措施严查非法营运行为。鼓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城市间开展联合整治,形成震慑效应。③总结巩固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总结推广取得的工作经验及成效,探索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的长效措施,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交通运输和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打击非法营运的长效工作机制。要继续强化日常监管执法,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防止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公安机关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本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果报送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并抄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将对各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一起惠2018-09-12 09:24:13599 次
大家好,目前一起惠已于2018年9月11日结算京东商城2018年7月确认收货的订单,包括6月下单,7月确认收货订单以及6月无效订单,目前已结算完毕,若在结算中发现异常,大家可以在会员中心订单反溃提交结算问题或者跟踪问题,我们将努力提高用户体验,感谢大家对一起惠的支持!友情提示:1.为什么7月的还有部分未确认?答:因避免错误结算,即只确认当月收货确认的订单,若顾在7月下的订单在8月收货,将在8月结算时确认,故是未确认。2.无效的为什么也没有进行处理呢?答:将在次月结算时处理上月无效的订单,保证不漏结、乱结情况。一起惠返利网
一起惠2018-09-11 10:12:41820 次
2018年9月10日
一起惠2018-09-10 16:52:40602 次
2018年9月8日
一起惠2018-09-08 16:16:08621 次
5年时间,4次审议,3次公开征求意见,中国电商首部电商法终于问世。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电子商务法,共7章89条,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的《电商法》颇具法律高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从2013年电商被列入立法规划到最终出台的五年时间,电商带来的数字化经济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度。根据商务部发布《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7》显示,2017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达37.9%。作为数字经济最活跃、最集中的表现形式之一,电子商务正全面引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也成为促进开放、创新、带动创业等方面的推进器,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随着互联网技术带来的商业模式创新,不仅实物电商取得长足的进步,网约车、外卖等O2O多领域的服务电商亦如此。2017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9万亿元,移动支付交易额达200多万亿元,从业人员接近4250万,均位居全球前列。特别要指出的是,中国网络零售额达7万亿元,约占全球的50%;全球电子商务企业前10位中,中国企业就占据四席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带来问题,假货泛滥、产品质量和安全、大数据杀熟等问题不断发生,然而,对电商领域立法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电子商务法应该具有国际性、前瞻性,希望能够增添促进电商发展的内容,电子商务法立法并不成熟。”马云为此表态。而京东负责税务与资金的副总裁蔡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流露出的却是对电商法的极度期待:“如今,互联网是强势经济,实体经济反而是弱势经济,电子商务法应当尽快出台并执行,落实市场主体准入,加强事中监管,以及解决与线下并不一致的税收流失问题。”并且直言目前的电商法还“不够解渴”。阿里和京东作为电商当之无愧的代表,观点不一形成鲜明的对照。对于这部经过多方博弈的《电商法》将带来哪儿改变,其背后有着怎样的阈值?个人网店卖家登记:动了谁的奶酪?“电商不是法外之地,相当多所谓的个人网店都是成规模的公司化运作,而且享受到了比实体店更特殊的超级待遇,比如:可以无照经营、可以不缴纳税收、可以无固定经营场所……这些特殊待遇背后就是竞争的不公平和对实体经济的事实伤害”,在去年两会期间,刘强东在国税总局座谈会上,发了一腔“税腑之言”,话锋直指电商平台上的小微企业。期间,炮轰电商纳税问题的还有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王填表示,中国零售业已经进入新零售阶段,线上线下将会高度融合,电商公平纳税(尤其是C2C电商)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阶段,以便营造实体和电商公平竞争的环境。电商纳税问题,个人网店等中小微企业是否要纳入登记范围,是否推进线上线下平等问题的呼声越来越高,这也是电商法最具争议的部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电商法起草组副组长尹中卿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电商法争论比较多的就是第十条。“从草稿、调研,一直到四审都有意见。”电商相对于传统商家,政策上对待上确实有一定的不公平,但是,政策调整如何把握阈值显得至关重要。此次,电商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包括自然人在内的电商经营者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税务登记。从最终条文来看,立法者的思路依然是登记为原则,不登记为例外。其中也留了一个缺口,那就是三审稿中将“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也纳入例外情形的范畴。从市场主体登记的内容来看,应是放宽,对于广大的自然人卖家及相应的电商平台,增加例外情形,减轻了登记义务,应是利好。再就是,电商法在市场主体登记放宽的同时,又明确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个人卖家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必须办理税务登记。由此可见,本着线上线下相一致的原则,电商立法对此持肯定态度。此次,电商法推翻了2008年《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中,免除自然人网店工商登记义务的规定。而政策一出台,对C2C模式的淘宝影响不可谓不大。阿里系电商模式是平台模式,如果按照淘宝2017年4.82万亿的GMV来计算,按照17%的增值税来计算,淘宝卖家需上交8194亿的税收。据业内人士透露,按照即将实施的电商法案,对于电商经营者中个人网店、微商等放宽登记主体的规定来看,至少有10%的淘宝卖家受到影响。相当于上百万个人淘宝卖家将和线下经营者一样,按照经营纳税流程依法进行登记纳税。尽管仍然留了一个“零星小额”的例外缺口,但电商法并没有规定“零星小额”的额度究竟是多少,标准十分模糊,后续仍需配套规范来明确具体标准。所以,不难看出为何以自营为主的京东对电商法的有不同的诉求。“一刀切地要求自然人网店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是不合理的,因此立法作了除外安排。需要提示的是,依法可以不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商经营者,并不代表不适用电商法。”一位资深分析师表示。电商法明确了电商经营者作为纳税主体,赋有纳税义务。同时,国家为了保护弱小企业、促进市场竞争、提升创新能力,规定了电商经营者可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硬币总有两面性,相应的优惠也只能适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数据:平台共治的内核此次电商法作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基础的法律框架,涉及的面比较广,有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合同、快递物流、电子支付等在电商中比较典型的问题,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此次电商法有对未来平台共治的前瞻性引导。在电商法中指出,国家未来将采取措施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电商经营者依法利用公共数据。此次电商法在8月27日的四审,也正恰逢滴滴“乐清惨案”的档口,在滴滴顺风车业务下线整改期间,相关部委对滴滴的数据接入进行了相应的通报和监督接入。建立基础信息共享和上报制度可谓实现平台共治的一个可行路径。出租车司机杀人,不会去找出租车司机,那是因为所有出租车信息在当地公安局有备案的。而滴滴司机的信息,如果能和公安联网,共享上报,这次乐清事件的解决结果或许不一样。基础商业信息必须上报,好比住房子警察要登记信息一样,这是国家维持基本秩序的需要。如果公安局掌握这部分信息,相信滴滴司机作案以后,不至于在锁定上延误黄金时间。据相关报道了解到,地方交通部门与滴滴公司围绕不合规网约车监管进行了一场长达一年的数据拉锯战。一位地方交通监管部门相关人士曾经描述了这一监管的难度,其中一个难度源头即为数据的缺乏。该监管人士所在的城市从今年5月开始对不合规网约车进行了一轮整治,但是在整治过程中,需要平台方提报数据,在有效数据进入政府监管平台后,大量不合规的网约车将会成为重要的监管目标——多个城市交通管理者已经在约谈中要求滴滴限期清退平台上不合规的网约车。“一开始,我们当时要求滴滴在既定时间内清退若干车辆,并且按日上报清退车辆的数据;后来我们改变策略,要求滴滴每日上报剩余车辆的数据,如果我们发现运营的网约车不在滴滴上报的车辆中,我们就会罚款,最终累计罚款超过40万。”该人士透露。数据被互联网企业视为极为重要的竞争力。京东、阿里一直标榜自己为科技公司,是商业基础设施的提供者,其底气便来源于数据。程维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被问及关于无人驾驶领域的竞争时,提及滴滴的优势之一即为数据,在程维看来滴滴平台有2100万车辆,其他无人驾驶竞争者均没有如此大的车队帮他们进行数据收集。滴滴智慧交通首席科学家刘向宏在2018年的一次论坛中曾经介绍滴滴每日处理的定位数据达到了106TB(1TB为1024GB)。数据同样是当前互联网立法中必然涉及的内容。电商法也不例外。电商法明确规定了电商平台需向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报送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税务相关信息。同时,还需要按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数据信息。此外,平台还需积极履行提示经营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税务登记的义务。无论是数据主动报送还是被动的提供,对于电商平台都是不小的压力和负担。但它的积极意义也不容忽视。从监管角度而言,便于登记和税收制度的落地。无论是市场监管部门,还是税务部门,要履行登记和收税的监管职责的前提是掌握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只有赋予平台及时报送或者提供相关信息的法定义务,上述目的才可能实现,登记和收税的相应规定也才有可能落到实处。整体看,市场主体登记、税务登记、数据报送、数据提供,四大核心义务,全面系统,互为补充,为电商平台编织了一个巨大的法律规制网。相应责任:折中阈值在对于平台责任认定上,从“连带责任”到“补充责任”再到“相应的责任”上几经改动。相较于三审稿,我们看到《电商法(草案)》有了重要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是将平台经营者的“连带责任”修改为“补充责任”条,以及对“平台经营者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对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处罚上限做了明显提高。从“连带”到“补充”,多位学者直言,这两个字的变化将深刻改变平台的利益格局。然而,在四审稿中,中国消费者协会于8月29日发表措辞严厉的声明称,这两个字的修改将很大程度上减轻电商平台的责任,使得电子商务法有严重隐患,希望能够改回“连带责任”。不同的声音出自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持召开的“电子商务法三审稿立法建议”研讨会上,美团研究院院长张腾质疑:“第37条的规定是否意味着,滴滴要变成出租车公司,美团要变成餐厅、酒店等公司?给平台加了很多安全保障的义务,逼迫着这些平台为了实现这种义务,变成一个个线下实体,这和互联网发展的初衷是完全违背的。”因而,电商法最终确定“相应责任”做了折中处理。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说,未来争议解决中,如果特别法有所规定就从其规定,否则需要法院依据平台的过错、责任性质和份额等具体认定,可以理解为更有弹性和灵活性。平台责任的加减法争议,也体现在其他立法细节中。2016年以来,不少新增法条都对社会热点问题作出回应,比如“共享经济下的押金退还问题”,剑指“大数据杀熟”的个性推荐条款等,都旨在加重平台责任。可是,伴随电商蓬勃发展而来的问题亟需法律在监管上给予风险提示和引导。对于实体和线上的权责之争也是一个需要平衡的问题。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就表示,实体企业承担大量责任,电商平台不应特殊。网上购物已经成为消费者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产品和质量也成为消费者诟病平台最突出的问题。立法应该参照对实体零售企业的管理,强化平台主体责任,而不是避重就轻。这对于维护消费者利益,抑制假冒伪劣和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鼓励实体经济改进产品质量,推动供给侧改革的推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部分平台利用灰色地带,漠视现有法律法规,挑战社会道德底线,对于社会和消费价值观的负面导向不容忽视。很多百货,购物中心和超市也是平台型企业,多年来,实体企业在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承担了大量责任,也努力消除了诸多隐患,这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电商平台不应特殊。电商法具有平台安全审核的义务,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平台责任阈值需要周全设计,考虑面和辐射面需要不断地补充和调试。所以,首部《电子商务法》问世,意味着全面电子商务的时代已经到来,它后续的发展与进步,都将更加稳健与成熟。当前不规范、不正当的“野蛮生长”时代也必将终结,许多企业特别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将承担起让整个电子商务生态更加健康的重任。
一起惠2018-09-08 10:06:09610 次
京东账号注销入口在哪?入口怎么找不到?相信小伙伴们一定很好奇,很多小伙伴反应不知道入口在哪,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京东账号注销入口地址详细介绍,感兴趣的小伙伴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京东账号注销入口怎么找不到京东还增加了用户账户的锁定、解锁、注销功能,并提供30天的注销后悔期,也就是注销之后30天内如果后悔了,还可以随时恢复账号。在这30天的“后悔期”内,京东不会删除用户的个人信息,也不会做匿名化处理。“后悔期”结束后,京东才会彻底清理注销账号的相关信息。不过,目前还没有找到注销账号的入口,可能还要等几天才会正式上线。
一起惠2018-09-08 09:19:57304 次
9月6日消息,微盟在在广州举办的“洞见未来零售”发布会上,发布智慧零售解决方案,基于传统零售门店,为商家搭建线上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独立线上移动商城,完成电商平台和实体店在商业维度上优化升级,打通线上线下,助力零售企业转型。受电子商务冲击、消费升级等影响,近几年国内外线下零售企业生存状况不容乐观。微盟创始人兼CEO孙涛勇认为,获客难、转化低、互动难是当前传统零售门店普遍存在的三大痛点。伴随着新技术的产生,新零售时代的人、货、场三者之间的关系发生重构。“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不论是哪个销售通道,消费者的可识别、可触达、可洞察、可运营、可服务是检验新零售的标准”,孙涛勇说。在此背景下,微盟推出基于微信生态的智慧零售解决方案,通过移动商城、门店收银、导购、进销存、会员管理、营销、前置仓、数据八大模块,为零售企业打造新型的消费者运营平台,实现全领域消费场景下会员、营销、服务和商品的线上线下互通。据微盟创始人兼CEO孙涛勇介绍,微盟智慧零售的核心五要素为:可连接、可识别、可转化、可复购、可裂变,这五大要素代表着:多触点全域营销、品牌资产数字化、多场景促进转化、运营赋能提升复购、社交裂变以老带新,帮助企业打造智慧零售模式。据悉,微盟智慧零售解决方案适用于服饰箱包、母婴玩具、美妆护肤、快消食品、商超、3C数码、果蔬生鲜、大小家电、图书音像、便利店等,能够满足零售店铺的全渠道经营需求。此外,孙涛勇还向商户勾划出一幅微盟智慧零售蓝图:微盟为企业提供去中心化的零售渠道,例如微信公众号/小程序、H5等,并通过为企业提供商品、订单、库存等业务中心的能力以及客户分析、商品分析、流量分析等数据中心的能力,为企业打造智慧零售解决方案,并且实现全渠道打通,共享业务中心、共享数据中心。微盟新零售事业部产品总经理卫晓祥介绍,零售企业应用微盟智慧零售解决方案,可搭建“店即是仓”的统一店和多网店模式,满足不同商家的需求,并可对门店信息、商品、订单、会员、财务、物流、营销和门店权限进行统一管理,赋能实体零售体验。在商品管理上,企业可通过库存数据互通、进销存一体化、库存预警、商品调拨、订单智能分配和订单转接等功能,让门店共享商品信息,提升商品周转效率。在商城运营上,零售企业可通过拼团、砍价、分销等裂变玩法低成本获取用户,同时以限时折扣、特权价、优惠券、周期购等多种促销玩法形成高转化。此外,数字化的会员管理系统能够助力零售企业实现全渠道会员统一管理、多门店会员互通,并通过员营销功能,建立与消费者直连的触点,促成复购。在智慧零售模式中,数据相当于企业的大脑中枢,能够驱动人与服务的智慧连接,这就要求零售企业将每个用户的消费行为、购物数据等进行沉淀和精准处理。微盟智慧零售解决方案提供了数据智能分析系统,企业可按需建立数据仓库,智能获取客流分析、客群分析、商品分析、营销效果等多角度的数据报表,助力企业实时洞察线上线下交易情况,以数据驱动运营。例如,商家可根据特定时间段内的访客量、浏览量、客户流向、人均停留时长等数据掌握实时客流动态,甚至对未来客流作预测,以此支持企业实现智能的决策与管理,帮助企业向智能化数据运营转变。
一起惠2018-09-07 09:02:43316 次
“36个同事,平均年龄27岁,上线7天吸引54家投资机构,3天内完成融资1.5亿。”8月30日,子弹短信官方发布总激活用户量超过400万,距离子弹短信正式上线仅过去10天。同时,子弹短信方面对外宣称:暂停所有采访需求,暂不发声,专职做产品。这样一款发展神速且号称“解决了微信痛点”的即时通讯软件,在罗永浩卖力的宣传下,从互联网圈和锤粉中不断蔓延,逐渐发酵至朋友圈,却在最当红的时候突然低调。“优化”微信痛点的子弹短信能否撬动微信这座10亿用户流量池,一直是外界争议的热点。虽然子弹短信方面和罗永浩均表示,无意挑战微信,且子弹短信诞生于办公场景,主要解决沟通效率不高的问题,目标人群是日常处理海量消息的商务人群,但子弹短信产品设计却与微信十分相似。向左微信,向右钉钉,借用网易云信的IM技术,资讯流同时引用腾讯新闻和今日头条,51家VC、7家科技巨头的战略投资部……怎么看子弹短信都像待价而沽的资本商品,等着资本市场敲槌定价。卖服务卖“痛点”8月31日,知乎用户“祥子”爆料称“子弹短信是基于网易云信SDKDemo改的套壳聊天UI”。一时间,子弹短信抄袭一说甚嚣尘上,甚至有人质疑子弹短信就是个整合软件,用网易云信的SDK搭建IM和音视频,最大的语音特色是由讯飞提供的技术支持,中间的资讯流直接套用今日头条。随后,网易云信方面公开辟谣称:“我们是专门提供IM和音视频云服务的PaaS产品,专门给类似子弹短信的C端提供技术支持,平台上有几十万的企业和开发者在用我们的服务,不存在抄袭。”业内人士也称:“子弹短信只是用了网易云信的服务器和底层技术,但是没有抄袭这么严重。”据网易云信的介绍,网易云信是一款IM云服务产品,将IM功能服务端以云服务(SDK)的形式开放,仅需三步:在管理中心创建应用、获得APPKey,免费下载网易云信SDK,几行代码完成SDK接入,即可让APP在短时间内接入强大稳定的通讯能力。网易云信的技术支持对创业团队来说,即可节省人力也可节省前期的金钱和时间投入。那SDK对IM软件来说是否是核心技术呢?子弹短信是否犯了“红芯浏览器”的“套壳之罪”呢?蓝鲸记者咨询了相关的技术研发师,他说:“这个要看具体实现方式,一般来说,SDK应该不是IM最主要的部分。”微信“补丁”子弹短信最大的亮点是高效沟通,同时支持“语音输入、文字输出。”发送语音的同时会自动转为文字附带,且语音有进度条可以调整语音进度。这一功能的推出得到了微信上深受语音迫害的用户的追捧,微信大部分用户都表示,看到长语音就崩溃,甚至根本不会点开语音,如果不发文字就拉黑的更是大有人在。子弹短信的这一创新同时满足了发语音党和发文字党的需求。且搭载讯飞输入法的子弹短信,语音识别率高达97%。但是这些功能优化真的是用户的“刚需”吗?安装一个讯飞输入法是否就能解决微信的这一痛点呢?如今市面上的输入法都有语音转文字的功能,且微信的语音也有转化文字的功能,唯一欠缺的就是语音条不能拖动进度,一不小心点错了还要重新听一遍。可是作为社交软件,作为即时通讯,很多语音听过一次就不会再听第二次,进度条这种功能在实际使用中真的频繁吗?为追求高效率,子弹短信还推出来全局悬浮球,无需进入APP按住悬浮按钮即可发送消息。同时推出快捷回复功能,用户无需进入聊天页面,在APP消息列表页面就可以快捷回复。但是这些功能是要基于好友数量多且消息繁多的时候才能看到它的价值,如今好多人为了“测试”而下载,至今好友列表里好友数量仍是寥寥无几,消息更是收不到几条,这些看似十分便利的功能实在是“英雄尚无用武之地”。打着解决微信“痛点”大旗的子弹短信,先把自己的社交关系链做起来,吸引用户使用子弹短信才是当务之急。如果微信开发了相关功能,子弹短信又有多少胜算呢?但是靠着这些“痛点”,子弹短信得到了极大的宣传,既收获了第一批用户也获得了资本市场的初步认可,7天的时间融资1.5亿,10天总激活用户量超过400万。同时,还带火了讯飞输入法,带动其母公司科大讯飞股价上涨,一个扒皮贴还带火了网易云信。仓促间的“半成品”在老罗不断为子弹短信造势的同时,子弹短信方面却在大肆的招揽人才。8月28日,罗永浩转发了子弹短信的一则招聘IM服务端开发工程师、Android及IOS研发工程师等工程师招聘微博,并留言:“已经跟快如科技确认:子弹短信上线七天,已经完成第一轮1.5亿融资。”据天眼查显示,第一轮融资的投资方是成为资本和高榕资本。创始人郝希杰在接受界面新闻专访时也曾透露:“目前子弹短信最关心的事情,是团队和服务器能不能支撑高频信息的稳定性,以及信息安全问题,1.5亿元融资也将有很大一部分用于此。此外,新融资还会用在扩展团队和产品推广上。”子弹短信自8月20日上线至今,仅IOS系统已更新了6个版本,可见子弹短信目前仍存在诸多BUG,服务器也尚不稳定。与其说是一个产品,如今的子弹短信更像一款为了融资仓促间推出的“半成品”。甚至有用户称这不就是11年前的微信吗?就连声讨子弹短信的理由都与当年的微信如出一辙:界面太丑、不灵活、加载慢、没人用、服务器繁忙无法注册……7年前微信出现这些BUG还可以说是当时技术不达标,如今,子弹短信有什么理由还存在这些问题?难道是为了“碰瓷”微信为自己造势?甚至子弹短信的短信功能也被嘲讽倒退回了“飞信”时代。只不过飞信发短信是免费的,而子弹短信仍要付费。据锤子科技客服回复称:若对方没有安装子弹短信,会以普通短信的形式发送,具体收费情况请以运营商为准,若对方已经安装子弹短信或使用网页版子弹短信,信息会通过数据网络发送到应用内,不会产生短信费用。虽然罗永浩在微博中称,已经再跟运营商谈合作,以后快如科技会买单。但是这个周期又要多久呢?向左微信,向右钉钉此前罗永浩曾在微博中提到,子弹短信上线7天,接触了54家VC和7家科技巨头,如今已知的只有两家。据创始人郝希杰在接受界面新闻专访时透露:目前阿里巴巴和腾讯都有和子弹短信接触,但具体进展不方便透露。而罗永浩多次在微博中提到,支付宝会接入子弹短信,虽然子弹方面多次否认挑战微信,但创始人郝希杰在接受界面专访时曾提到:未来也会考虑类似朋友圈的功能,但是如果子弹短信要做的话,一定会和微信做出差异。同时,他表示,子弹短信不打算切入陌生人社交领域,只关注熟人社交。不知子弹短信不进入陌生人社交领域是否与大股东兼创始人王力有关,毕竟王力还是专做陌生人社交的陌陌COO。在早先的一次采访中,郝希杰还称:做子弹短信的初衷是想要做一个像Slack这样专注于本地化办公沟通的产品。未来想做的是将办公中多有环节打通,比如聊天、邮件、待办事项、文档、网盘、投票等等。这样的定位又让外界认为子弹对标的不是微信而是钉钉。
一起惠2018-09-07 09:00:01389 次
京东账号怎么注销京东账号注销了怎么恢复?相信小伙伴们一定很好奇,很多小伙伴不小心注销了自己的京东账户之后又后悔,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京东账号注销恢复方法详细介绍,感兴趣的小伙伴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京东账号怎么注销京东悄然更新了隐私政策,变化还不少,而最大的亮点当属可以注销京东账号了。京东表示,调整后的隐私政策做出了诸多有利于保护个人信息的调整;明确了产品与/或服务收集、使用及共享个人信息的类型方式和用途;以增强告知或即时提示的方式在收集、使用及共享个人信息时给予用户明示选择权,并在产品设置中允许用户即时撤销授权;明确了用户查询、更正和删除其个人信息的方式。同时,京东还增加了用户账户的锁定、解锁、注销功能,并提供30天的注销后悔期,也就是注销之后30天内如果后悔了,还可以随时恢复账号。在这30天的“后悔期”内,京东不会删除用户的个人信息,也不会做匿名化处理。“后悔期”结束后,京东才会彻底清理注销账号的相关信息。不过,目前还没有找到注销账号的入口,可能还要等几天才会正式上线。
一起惠2018-09-07 08:48:34312 次
亲爱的惠友:大家好!国美在线9月7日-9月9日(共3天)大促期间自营全品类佣金翻倍(除苹果)PS:若订单返回比例有误的,请大家不用担心,将会在订单结算时予以更正处理;如有疑问请点击网站右下角的在线客服咨询,感谢大家对一起惠的支持。一起惠返利网2018年9月6日
一起惠2018-09-06 14:50:22659 次
菜鸟成立至今,马云已经在各种场合一再申明“菜鸟不做快递”。然而,一个由菜鸟直营的落地配品牌却已悄然问世。菜鸟直营的物流业务有知情人士向一起惠爆料,菜鸟已经牵头其并购的几家落地配公司(上海万象、南京晟邦、成都东骏、浙江芝麻开门以及陕西黄马甲)成立了“新零售配送联盟”,在全国铺设五大区直营网络服务新零售。而这支具备强大区域配送能力的队伍,会在年底前以一个新的落地配品牌呈现——新配盟。据了解,落地配业务由落地分拨、同城和地县转运、入宅服务三大要素组成,其与快递的主要区别是,落地配由为电商配送、代收货款等业务发展而来,属于区域型配送,注重精细化和专业化,而非快递式的扩张网络,因此落地配在时效上优于其他快递,并有较强的区域配送能力。一位接近“新配盟”的知情人士向一起惠展示了招商信息,内容展示了“新配盟”的主营配送业务:(1)B2C:支持当日达、次晨达、隔日达、预约配、代收货款、签单返还、上门退换货等;(2)B2b:即省内/同城仓到店配送服务。(3)O2O:即门店到家即时配,支持半小时达、一小时达、两小时达等。据介绍,“新配盟”已经完成华东(江浙沪皖)、华北(京津冀)、华南(粤桂闽琼)、华中(湘鄂豫赣)、西南(云贵川渝)五大直营区域的覆盖,其它地区也在逐步拓展。上述人士还透露,事实上“新配盟”在今年618期间就已经投入运营了,不过预计在年底才会对外发布独立的自有品牌。而到2020年,其业务中非天猫系订单占比将超过50%。“万象物流的落地配业务已经全部卖给了菜鸟,而且都会被纳入新配盟。”一位接近万象物流高层的业内人士向一起惠透露称,菜鸟并购万象、整合进新配盟的事情目前正处于交割阶段,估计很快将交割完毕,具体信息还不方便对外。图片来自某落地配公司高层喵递宅配的重生?目前,菜鸟方面还未通过官方公布新盟配相关的信息。一起惠就“新配盟”询问了菜鸟相关负责人,也并未得到回复。不过,公开资料中还是可以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在搜索引擎中键入“新配盟”,会出现了一系列相关的招聘信息:菜鸟新配盟兼职人员、浙江新配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派件员、阿里新配盟物流生产组长、阿里新配盟仓库操作员、分拣员、物流统计员等。据观察,这些信息大多发布在今年5月,也就是菜鸟并购多家落地配公司之后。而在社交平台中,也已经有一些个人账号,将自己的备注信息标注为“菜鸟新配盟”,“新配盟:专注新零售B2C宅配”等。贴吧中的信息显示新配盟与菜鸟并购的落地配公司晟邦物流和万象物流有关“新配盟的业务,菜鸟早就在筹备做了,喵递就是原型。当时喵递刚刚注册,还没正式对外就被媒体曝光了,所以这件事才暂时搁置下来。现在的新配盟就是当时喵递要做的。”一位接近菜鸟的知情人士如是说。今年2月,一个名为“杭州喵递宅配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喵递”)的企业出现,经营范围包括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物流供应链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海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关预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代理家电、家居用品、健身器材、卫生浴具;仓储服务,普通货运,货运代理等。根据公开资料,喵递由菜鸟100%控股,隶属于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由菜鸟直管,整合其参股的落地配企业,从江浙沪开始试点服务。只是,喵递始终没有面向C的服务入口。不过,一起惠发现,近期,喵递的工商信息变更中重点增加的“食品销售”,似乎也预示着其业务的明朗化。一起惠注意到,上述阿里新盟配仓库操作员的招聘信息,正来自菜鸟并购的企业之一——南京晟邦物流有限公司。值得关注的是,南京晟邦物流有限公司、成都东骏快捷物流有限公司、杭州喵递宅配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新配盟物流有限公司等,已经被李武昌、谢杨长等几位共同高层连接起来。其中,李武昌同时系杭州喵递宅配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晟邦物流有限公司、浙江芝麻开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都东骏快捷物流有点公司法人,而谢杨长既是重庆新配盟物流有限公司的法人,又是贵州东骏快捷物流有限公司和昆明东骏物流有限公司的高管。图片来自天眼查可见,喵递和新配盟背后的联系,也是有据可查的。即将完整的菜鸟版图成立五年来,菜鸟相继投资了百世、日日顺、心怡、全峰、圆通等,将运满满、东骏快捷等纳入阿里系,负责最后一公里的饿了么、点我达、速递易也已经被收入囊中,而今年年初,又收购了五家落地配企业。自此,菜鸟网络已经以物流基础搭建者的角色,逐渐将仓储、干线运输、物流地产以及最后一公里的配送都逐渐纳入了自己的版图。一位快递行业资深人士指出,菜鸟的“新配盟”不仅可以补充其区域配送能力,更重要的意义是成为菜鸟全新城市配送体系的“一块重要拼图”。“菜鸟业务已经贯穿了仓储、干线物流、快递甚至最后一公里配送,落地配是紧缺并且非常具有战略意义的一环。”该人士强调,落地配企业的根本优势在于城市仓到店之间的配送,而店到家之间已经有蜂鸟和点我达等嫡系团队了,补齐落地配就是一套完整的城市配送网络。上述人士表示了他对新配盟成熟运转的期待:“在新配盟补足城配网络之后,它能提供的服务可能更多,包括丰富菜鸟驿站的功能、支持智能快递柜的运营、维护天猫的无人收货机等。“阿里正不断强调通过物流对人货场进行重新连接和改造,全球商品的72小时必达,还有城市配送的1小时、半小时达都会成为标配。”一位电商行业人士非常认可阿里在终端配送方面的动作,“高效的城市配送对提升时效的意义不言而喻,新配盟更是重要的一环。”另一位物流专家则表示,菜鸟做新配盟这一步棋“一箭双雕”:既可以用直营模式提升阿里系包裹在城市中的配送质量,又可以逐渐稀释掉快递企业的业务量,让菜鸟对快递终端业务的依赖逐渐减少。“原本快递企业70%的业务就来自阿里系,当新配盟分流其一定城配业务量之后,很可能让快递公司沦为干线物流。”该专家补充道。他指出,快递行业很可能面临着一场“自身定位”危机,这也是快递企业都急于寻找高自由度订单的原因。“未来菜鸟和各方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恐怕会变得更加微妙。”
一起惠2018-09-06 09:15:52701 次
2018年天猫双11商家海选已经启动报名,双11招商规则也正式对外发布。在天猫双11的第十年,又将出现哪些变化和新玩法?一起惠现将今年天猫双11招商规则的重点整理如下:在活动时间的节奏方面,商家海选报名在9月4号正式开始,正式活动时间为11月11日当天;在商品申报细则上,参加双11正式活动的商家在申报活动商品时,天猫会根据其过往参加营销活动的情况,对申报商品数量进行限制;在“双11购物津贴”的选择上,商家可选择的“双11购物津贴”初始满减门槛仅有一档——每满400元减50元,去年为三档;在流量支持方面,双11期间,天猫不会靠向商家收费、售卖天猫流量资源为天猫平台牟利,但系统会从商家对天猫消费者的专注程度等维度出发,来分配和管理天猫资源;在发货时间上,11月11号-11月17号期间成交的订单,需要在11月20日前发货;11月18号-11月20号期间成交的订单,要在72小时内完成发货;在价格保护期方面,2018双11活动结束后15天内为价格保护期。以下为2018年天猫双11招商规则详细内容:一、天猫双11整体时间节奏一起惠了解到,今年双11的招商时间和盘货节奏分为六大阶段:1、9月3日(星期一)招商规则公示;2、9月4日到9月7日商家海选报名;3、9月12日14点海选公布结果;4、9月12日到9月18日店铺报名;5、9月25日到10月9日预售商品报名;6、10月17日到10月26日现货商品报名。同时,双11的整体时间节奏共分为三大阶段:造势期:10月20日到10月30日(预售期天猫X品牌双11定制款、理想生活趋势榜单);预热期:11月1日到11月10日(红包、双11津贴发放、互动城、提前加购物车);爆发期:时间11月11日(下半场惊喜)。从目前所公开的信息来看,2018年双11的主活动周期仍确定为一天,并非此前传出的20天。二、商品申报原则据介绍,参加双11正式活动的商家在申报商品数量时,天猫会结合以往其参与天猫大型营销活动时活动商品的销售情况,对商品申报数量进行限制。双11欢乐总动员商家最多可自主选择三个商品申报参加2018双11。相比而言,在2017年双11活动中,天猫没有对参加正式活动商家的商品申报数量做出限制。三、“双11购物津贴”2018年双11期间,商家可选择的“双11购物津贴”初始满减门槛仅有一档——每满400元减50元。参加天猫双11商家都需要选择此项优惠作为双11期间店铺优惠的实现条件。而去年双11,商家可以选择的“双11购物津贴”初始满减门槛共有三档,分别为每满400元减50元、每满600元减30元、每满700元减20元。在2017年双11活动时,也有多位消费者曾表示,促销规则过于复杂,有点“眼花缭乱”。规则中表示,用户单笔订单支付/多笔订单(含跨店铺)合并支付时,在单品优惠后,相同满减门槛商品的货款总额达到对应购物津贴的满减门槛时,即可进行抵扣使用。四、流量支持除天猫自身资源外,天猫双11将继续联动阿里系其他资源,包括淘宝、支付宝、阿里旺旺、一淘、UC浏览器、优酷、饿了么、钉钉、口碑、飞猪和零售通等,还将联动外部媒体、线下媒体和电视广告资源等。天猫方面表示,双11期间,天猫不会向商家收费、不会售卖天猫流量资源为天猫平台牟利,但是商家不是成功报名就能获得天猫的流量(包括页面排序、会场资格等)。据介绍,2018双11活动期间,系统会将商家对天猫消费者的专注程度、商品的优惠幅度及品类丰富度等作为科学分配、管理天猫资源的重要评估维度。如果商家对天猫消费者的关注度不足、商品优惠力度不足,甚至与该商品在其他渠道的营销措施相比没有竞争优势,系统可能即时否决此前通过评比分配给商家的免费流量,或直接取消商家的双11会场资格等天猫珍稀且免费的流量。此外,系统还会将2018双11在内的天猫营销活动和搜索结果等流量资源提供给合适的品牌和商家,综合评估的维度包括商家服务能力、产品竞争力、价格、信用度、诚信度和对天猫消费者的专注度等。五、发货时间规则中表示,11月11日-11月17日期间消费者付款的订单,商家须在2018年11月20日结束前发货。11月18日-11月19日期间消费者付款的订单,商家须在72小时内发货。值得注意的是,过去天猫只对11月11日-11月17日期间的订单发货时间进行特殊说明,并未对17号之后的订单发货时间做出限制。六、价格保护期天猫表示,2018双11活动结束后15天内(11月12日00:00:00-11月26日23:59:59)为价格保护期。在此期间,参加过2018双11活动的商品售价不得低于双11正式活动价格或预售价格。如有商品违反此价格约定的,天猫将依据《天猫规则》等相关规定,予以一般违规行为扣六分处理。同时,商家需要注意,活动后15天内,消费者实付款的金额不能低于双11当天的实付款金额,如有违反的,消费者有权申请差价补偿。天猫建议商家在活动结后的15天内关注商品价格及优惠的设置情况,避免不必要的降价产生。双11期间,除了招商规则之外,每年的流量情况也都备受关注。传统电商的流量红利干涸,分蛋糕的玩家越来越多,流量不断被稀释,天猫双11的“一线”流量资源位,早已成为商家们的“兵家必争之地”。一起惠独家获悉,今年天猫双11品牌商务合作的具体方案已经出炉,其中包括顶级合作套餐包、互动营销、明星合作、内容IP合作、天合置换和潮流盛典等多个部分。其中,顶级合作套餐包含钻石套餐、白金套餐和黄金套餐,招商对象仅限双11活动商家,且ka以上商家,ska/gska优先。在顶级合作套餐中,钻石套餐定价1811万,席位5个;白金套餐定价1411万,席位10个;黄金套餐定价1111万,席位15个。顶级套餐中包括的资源大致有互动城1环位、主互动资源位、T.O.P资源包、红包雨资源和趋势榜单直播等等。同时,曾有商家向一起惠爆料,天猫双11互动营销合作中共包括ABC三组套餐,价格从150万元到750万元不等,互动招商的单项选择共有两项,分别为狂欢城4环和切红包活动。其中狂欢城4环位置共有1200个,费用为10万元,切红包活动将在11月8号-11月10号期间进行,每个红包雨场次由品牌冠名,用户中奖后强引导进店领取,席位共有60个,定价为66万元。还有商家向一起惠透露,天猫双11所提到的天合置换是指通过曝光置换、引流置换和货品置换等方式换取天猫双11活动中的对应资源位。同时,天猫双11囊括多种明星合作玩法,例如:明星密令玩法,明星在微博等社交平台发布密令,引导用户在手淘搜索密令,进店获取红包等权益;狂欢城明星玩法,明星发微博发放专属“明星卡”,引导粉丝来到品牌狂欢城,如果用户领到明星卡,进店玩游戏后可得到额外金币,并参与品牌开奖。此外,天猫还将与《无敌破坏王2》等多个电影IP进行合作。一起惠得知,今年的潮流盛典将在水立方举行,包括1场主题秀、2天互动展和16天会场承接,还将增加主秀的内容互动、互动到店和第二解说间的新形式。以下为天猫双11招商规则详细解读:
一起惠2018-09-05 09:20:59411 次
9月3日消息,一起惠获悉,天猫发布新增《1小时达服务规范》通知公告。公告显示,1小时达服务,是天猫直送服务标准下由商家向买家提供的一项物流服务,是指买家在天猫购买1小时达商品时,其购买行为符合服务履行标准的,商家承诺向买家提供在约定时间前送达该商品的服务。一起惠了解到,1小时达商品是指带有“天猫直送天猫保障的配送服务”字样的商品。而享受1小时达的买家需要同时满足三项条件:(1)买家的收货地址在商家承诺支持1小时达服务的区域内;(2)买家在指定时间(具体时间以商品详情页或确认订单页或订单详情页面显示时间为准)拍下并完成付款;(3)在电脑端“我的淘宝”-“已买到的宝贝”中点击“查看物流”,在“物流详情”中带有“天猫直送”标识(无线端类似查看路径)。关于服务保障天猫方面表示,商家应履行1小时达服务但实际未履行的,当用户发起投诉且投诉成立后,每个订单需向买家支付5元违约金,商家授权天猫代为向买家执行违约金支付,该违约金将以天猫超市1小时达商品优惠券方式直接发放到买家淘宝账号“红包卡券”中。而商家向买家支付违约金后,该未履行1小时达服务的行为,不再属于《天猫规则》中违背承诺的投诉受理范围。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还提到一些特殊说明,包括:1、若买家与商家有另行约定配送时间,且该时间与1小时达服务时间冲突的,则商家可按约定时间配送,无需提供1小时达服务。2、若买家与商家另行约定配送地址,且修改后的配送地址不在商家承诺提供服务的区域内,则商家无需提供1小时达服务。3、商品的送达时间以物流公司系统内记录的签收时间为准。4、商家承诺商品支持1小时达服务的区域,以买家在“确认订单信息”页面填写详细收货地址后展示的信息为准(以页面是否提示“承诺1小时送达”为准)。5、如存在以下特殊情形的,商家可不提供1小时达服务:1)因买家原因(更改收货地址、地址不详、地址错误、联系不上、要求改期派送、拒收、无代收人、买家自提等)导致包裹延误派送或无法送达的;2)收件人学校、单位或住宅小区不允许投递人员入内,或买家代收方原因,造成延误的;3)收件人地址为机关、单位等机构,而周六、周日和公众节假日不接收邮件、包裹,造成延误的;4)寄递物品违反国家禁、限寄规定或有关运输管理条例,经有关部门没收或依照有关法规、规定处理的;5)因不可抗力造成延误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以及其他影响配送时间、造成包裹配送延误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全国性或区域性空中或地面交通系统管制或中断(如天气原因等)、政府行为、邮政主管部门政策变化、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大雾/大雨等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类似事件)。此外,服务投诉路径有无线端和电脑端两种方式:无线端:手机淘宝点击“我的淘宝”-“我的订单”中点击“查看物流”,在物流详情页面点击“物流服务”-->点击天猫官方客服,在线反馈投诉。手机天猫点击“我”-“我的订单”中点击“查看物流”,点击“在线客服”,在线反馈投诉。或者,点击“天猫超市”-“我的”,点击“我的客服”,在线反馈投诉。电脑端:“我的淘宝”-“已买到的宝贝”-“我的订单”中点击“查看物流”,在物流详情页面点击天猫官方客服,在线反馈投诉。据悉,1小时达服务规范将于2018年9月6日首次生效。
一起惠2018-09-04 09:22:29469 次
一为什么是新零售?新零售不是一夜之间从石头里蹦出来的,而是随着电商的发展,随着人们对电商发展的认识逐渐进化而来。本章就分析一下从电商进化到新零售的过程。电商的崛起一切都要从电商说起。最初的电商,被定义为纯线上销售。这是以淘宝为代表的线上销售平台的崛起,其最根本的特征,就是线上销售产品和服务。最初基本上全是产品,服务是后来发展起来的。我们说,电商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纯线上销售、O2O和线上线下一体化,也就是本书所探讨的新零售。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电商(E-commerce)都是从ToB业务开始的,然后才到了ToC的业务。美国可圈可点的两大ToC业务的电商平台,一是亚马逊,二是EBay。亚马逊是卖书起家的。作为电商的起步,卖什么很重要。书是一个非常标准化的产品,基本上你在实体店看到的书,在线上销售也是一字不差。而且卖书还有另外两个好处,一是对书的介绍可以很丰富,二是按各种信息对书检索也很容易,这样就体现出线上销售的一大优势。后来,亚马逊才拓展为全品类的线上电商销售平台。与亚马逊不同的是,EBay开始是一个集市,换句时髦的话说就是CtoC电商平台。也就是个人有什么用不着的东西想处理掉换成钱,就可以在EBay上吆喝着卖掉。亚马逊和EBay的电商模式,后来都传到了中国。亚马逊是国人模仿的,就是目前已经逐渐从我们视野中消失的当当网。而EBay则是直接到中国来运营,电商平台叫做易趣。淘宝则是2003年左右马云的阿里团队裂变出来的,模仿的不是亚马逊而是易趣。所以我们看到即使是今天的淘宝,依然带有集市的特征。行业内人依然把淘宝看作是CtoC模式,虽然淘宝上运营的主体已经很少是真正的个人了。淘宝的发展也经历了三个不同的阶段:开始是纯集市模式。即使你是公司,在淘宝上经营,也和个人无差别对待;然后有了淘宝商城。对淘宝上那些规模较大而且信誉不错的商铺,给予特别的信誉等级;最后才是天猫的出现,标志着淘宝由原来的CtoC转化为BtoC和CtoC共存的电商平台。不过消费者中,可能还是有相当数量的人分不清天猫和淘宝的差异。中国电商的崛起,是以反线下传统实体经营开始的。所以刚开始的电商,都是线上的基因。线下不管是渠道还是生产企业,或者是经销商,都是被颠覆的对象。一时间,黑云压城城欲摧。线下那些被称之为“传统”的生产企业、渠道以及经销商们都诚惶诚恐,担心线上的电商一夜间会将自己颠覆了。电商就是颠覆。为什么互联网的出现催生了电商的迅猛发展?为什么中国的电商发展要比欧美的电商发展要迅猛得多?我们将在以后的章节里做详尽的分析。然而,人们很快发现,单凭纯线上的销售,似乎还没法实现对线下的完全颠覆。于是当团购O2O的概念传入中国后,又兴起了一股O2O的热潮。一时间,O2O又成为颠覆线下销售的新的独门暗器。总之,无论是纯线上销售的电商,还是O2O,其主体依旧是线上,其主题依旧是颠覆线下。O2O的困境所谓O2O,是英文OnlinetoOffline的缩写,即从线上到线下。O2O诞生于美国的团购,一般是从线上购买线下的服务,然后到线下去消费。从电商发展的逻辑来看,它弥补了线上不能销售线下服务的不足。但是线上的电商平台将O2O用到了线上产品的销售上,用来弥补线上销售产品缺乏实物体验的缺陷。就家居产品来说,其一大特征就是大标非标。大标是指大件标准品,客单价大,消费者一般不轻易决策购买,需要更多的思考,需要更多对产品实物“眼见为实”的体验。非标品更不用说了,非标品一般需要购买前的测量,以及购买后的安装服务等。于是,用纯线上销售的模式来销售属于大标非标的家居产品,就很无奈。这也是家居行业在电商发展初期停滞不前的主要原因。O2O模式给线上的电商平台带来灵感:如果我们让线上的消费者到线下体验,然后再回到平台上来购买产品,不就能够克服线上销售缺乏实物体验的缺陷吗?这里注意两点:一是O2O虽然似乎解决了线下产品实物体验的问题,似乎还未能很好地解决线下服务的问题。于是线上平台在努力发展第三方的家居产品的配送安装服务;二是光有一个从线上到线下的O2O不行,为了实现线上销售,线上电商平台还要实现另外一个从线下回到线上的O2O。这里的O2O则是英文OfflinetoOnline的缩写。线上电商平台还美其名为O2O闭环。直到现在,我们还不时听到所谓的“闭环”的概念。这个“闭环”的概念基本上就来自上述的故事。而且似乎什么什么一闭环了,就完美了。事实上,所谓O2O闭环,都是线上电商平台的一厢情愿:你让消费者从线上到线下去体验,首先你的问问线下的渠道愿不愿意,得问问线下的经销商愿不愿意。另外,你还得问问消费者愿不愿意。我们曾经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线上电商平台O2O闭环就是耍流氓》。关于O2O,我们这里介绍几个真实的小故事:第一个故事是O2O的概念还没有引入中国时,线上的电商平台是看不起那些做电商还与线下打交道的同行。大家都知道我们行业最早的电商是做网络团购的。说白了,就是线上通过BBS等互联网工具进行集客,然后拉到线下来进行团购销售。这不就是我们现在熟悉的O2O吗?!可是那时那些做纯线上电商的人看不起这些还到线下来进行销售的同行,称他们为“伪电商”。第二个故事是淘宝(那时还没有天猫)的第一个O2O项目,就发生在家居行业。那是在2010年,就有人在筹划淘宝的线下店铺,取名为“爱蜂潮”。第一个店2011年底开张,在北京的四惠。可惜运营不久就关门了,然后易地城外诚再战,最后还是失败了。否则,我们说马云的新零售可能要提前3-4年。之所以提这个故事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爱蜂潮“的失败,却孕育出互联网家装的发展。(详情请看《互联网家装发展》一书,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第三个故事是天猫的O2O战略(带闭环的O2O)遭到了来自线下渠道的强烈反抗。这也来自于我们家居行业。2013年双十一前天猫布置了闭环的O2O战略,但是遭到了线下19家连锁家居商场的联合抵抗,结果天猫最后只能放弃了该项战略的执行。当然这个故事已经过时了。今天阿里已经投资居然之家,与居然之家联合起来做新零售。2014年是O2O年。这一年,行业内外大小会议,几乎无一不O2O的。但是,总体说来,线上电商平台的O2O(闭环)战略是失败的。我们在2012年底总结电商发展时,用“线上下不来,线下上不去”来描述电商发展的困境。后来却发现这个“线上下不来,线下上不去”恰好描述了线上电商平台实施O2O闭环战略时的窘境。直到2015年底我在参加一次行业会议时,还听到演讲嘉宾用“线上下不来,线下上不去”来描述行业电商发展的状态。O2O为什么会出现”线上下不来,线下上不去“的困境呢?线上应该如何下来,线下又应该如何上去呢?
一起惠2018-09-03 09:11:15419 次
8月31日消息,一起惠获悉,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本法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据法规总则介绍,本法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值得注意的是,法规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8年8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第五章电子商务促进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第三条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第四条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第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的部门职责划分。第七条国家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协同管理体系,推动形成有关部门、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的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第八条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按照本组织章程开展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监督、引导本行业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九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本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第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第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第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第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第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第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第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第二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第二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第二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依照其规定。第二十五条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第二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二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二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非经营用户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节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第二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存在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证其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第三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三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第三十六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应当及时公示。第三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不得误导消费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其标记为自营的业务依法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第四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第四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第四十二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三条平台内经营者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第四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及时公示收到的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通知、声明及处理结果。第四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六条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四十七条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第四十八条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在电子商务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第四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第五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用户订立合同的步骤、注意事项、下载方法等事项,并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证用户在提交订单前可以更正输入错误。第五十一条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五十二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同时,可以接受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委托提供代收货款服务。第五十三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支付价款。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应当遵守国家规定,告知用户电子支付服务的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相关风险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不得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确保电子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跟踪稽核和不可篡改。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三年的交易记录。第五十四条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支付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用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用户在发出支付指令前,应当核对支付指令所包含的金额、收款人等完整信息。支付指令发生错误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纠正。造成用户损失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支付错误非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第五十六条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完成电子支付后,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用户提供符合约定方式的确认支付的信息。第五十七条用户应当妥善保管交易密码、电子签名数据等安全工具。用户发现安全工具遗失、被盗用或者未经授权的支付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经授权的支付造成的损失,由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承担;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未经授权的支付是因用户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责任。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发现支付指令未经授权,或者收到用户支付指令未经授权的通知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责任。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第五十八条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第五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第六十条电子商务争议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第六十一条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第六十二条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因电子商务经营者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前述资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根据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地解决当事人的争议。第五章电子商务促进第六十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第六十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推动绿色包装、仓储、运输,促进电子商务绿色发展。第六十六条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物流网络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加强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第六十七条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应用,支持电子商务与各产业融合发展。第六十八条国家促进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互联网技术应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发挥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第六十九条国家维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保护电子商务用户信息,鼓励电子商务数据开发应用,保障电子商务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利用公共数据。第七十条国家支持依法设立的信用评价机构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向社会提供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服务。第七十一条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第七十二条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应当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申报、纳税、检验检疫等环节的综合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优化监管流程,推动实现信息共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高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和监管效率。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凭电子单证向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七十三条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流合作,参与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的制定,促进电子签名、电子身份等国际互认。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跨境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机制。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七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销售、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服务,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信息提供义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或者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七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二)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电子商务的有关信息的;(三)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违反前款规定的平台内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搜索结果,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搭售商品、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向消费者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或者不及时退还押金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条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保障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八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验、登记义务的;(二)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的;(三)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违法情形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或者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八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二)修改交易规则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公示修改内容,或者阻止平台内经营者退出的;(三)未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的;(四)未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对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未显著标明“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第八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或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由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第八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第八十七条依法负有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职责中所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八十九条本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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