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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
【一起惠讯】8月18日消息,一起惠获悉,日前,一张分享“如何利用双十一漏洞在天猫免费购物”的图片在各QQ群广为流传。该图文讲述了如何利用双十一期间卖家对于纠纷的敏感性,买完东西后强制卖家“不退货仅退款”的全过程。图片来自QQ群该图文信息显示,双十一期间天猫卖家都害怕有退款纠纷率,买家买完东西后如果直接申请“不退货仅退款”,天猫卖家为了“保命”双十一,一般都会选择把商品白送给顾客。有资深淘宝卖家对一起惠表示,按照淘宝现行的规则,图片中的方法是具备可行性的。同时,虽然尚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但卖家朋友中已有人被恶意买家用此种方式“勒索”过,最后卖家也无奈白送商品了事,解决窘境。上述资深卖家表示,目前已有卖家向淘宝小二反映此事,但尚没有收到淘宝官方对于此类恶意手法处理方式的官方答复。一起惠了解到,针对此事,不少卖家在淘宝卖家内部论坛吐槽双十一售后指标的不合理性,包括:买家申请无理由退货,但自己却迟迟不退货,影响处理时长,导致卖家售后服务综合指标受影响;买家无理申请退款,与卖家产生纠纷,导致售后指数受影响等。部分卖家认为,综合售后指标考核略显畸形,过度追求店铺评分,把更多真正的具有好货和好的服务能力的商家排除在了双十一之外;相反,那些恶意刷评论的部分造假商家却得到了纵容。不过,一起惠注意到,日前,淘宝小二在答复卖家提出的关于双十一招商的相关问题时,部分答案其实相当于对上述恶意手法的变相释疑。小二称,如果卖家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疑似恶意讹诈行为,可以第一时间联系天猫客服,并尽一切可能做好证据保存工作,包括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另外,小二还指出,双十一数据采集截止到8月11日,因此8月11日至8月22日期间,新增纠纷率不会影响商家双十一报名。在8月11日前28天内,售后服务综合指标只要不是行业垫底的10%,商家就可以报名。天猫小二答复卖家的提问据一起惠了解,2014年天猫双十一的招商细节已将在网上曝光,天猫将从八个方面对商家进行综合考核,以确定最终入围双十一的商家名单,八大方面包括:1.支付宝成交额(日);2.支付宝成交额(月);3.店铺类型;4.开店时长;5.客单价;6.DSR三项;7.售后服务综合指标;8.商家主营类型。其中,售后服务综合指标包括退款纠纷率、退款自主完结率、退款完结时长三项指标。
一起惠2014-08-19 08:49:13749 次
【一起惠讯】上市和将要上市的电商企业没有一个消停的。聚美、京东被媒体指摘存在售假,阿里巴巴则被媒体描述成为垄断帝国的既得利益者,罔顾商家利益,马云更是成为眼里只有金钱的当代“土豪”。对此,马云终于打破沉默,在上市前夕的缄默期奋起反击。在昨天流传出的一份内部邮件中,马云直言阿里负面报道毫无根据,无理指责。但马云乐观地指出,遇到媒体轰炸,重点是如何调整,而不是情绪失常。“公司小的时候,就如同小孩子,创新会被称为可爱,但公司大了以后,任何创新,一举一动,都会触及利益,这个时候没人觉得这种创新可爱,会被认为是‘破坏’。今天只是一个开始,今后我们进入任何领域都可能引起争议之声。”马云在2011年“淘宝商城事件”中也曾感受到不被外界理解的苦楚同时,马云还将外界对阿里巴巴的不解理解为一个民营企业迅速做大做强引发的连带反应,其他人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实属正常。“当年西雅图有了微软后,城市一度也不适应这么大一个企业的诞生,去年硅谷都对谷歌和Facebook都有不适应。阿里也肯定会有这么一天的。”马云说道。当然,马云一如既往地强调了阿里巴巴的美好愿景,特别是“阿里在走的是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我们的使命注定我们将不会被人轻易的理解”等一系列表达,让人耳熟能详,从而在社会大众普遍认为“商人一定是唯利是图”的前提下,突出阿里巴巴的使命感。以下为马云邮件全文:发件人:马云发送时间:2014年7月29日17:21收件人:阿里人主题:我最近的一些想法和大家分享。各位阿里人,很久没有和大家交流了,最近是阿里特殊时期,想和大家分享和交流一些我最近的心情和看法。最近几个月来,围绕着阿里巴巴的各种各样的负面报道层出不穷,毫无根据的谣言,无理的指责,甚至是恶意的中伤和攻击。由于公司现在是处于缄默期,我们不能对外回应,很多真相无法及时澄清。虽然我们对于恶意的造谣和攻击已经寻求司法介入,但接下来的时期,类似的报道和攻击可能依然会很多。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和心里准备。几个月前我提醒过大家,在IPO期间,我们会遭受各种各样的媒体轰炸,我自己是有准备的,但即使有准备也一度有过愤怒,郁闷和难过,所以大家有情绪都很正常。关键是如何调整过来。前一星期,我在海外,一个专门研究中国企业的海外人士对我说他特别吃惊,他原话是这是么说的:“一个那么出色的中国公司会在国内外遭受那么多的指责和批评,实属罕见,这本身就是一种值得研究的心理和现象了。”其实,认真想想,倒也不奇怪。一方面,任何东西小的时候,都是可爱的,公司小的时候,就如同小孩子,创新会被称为可爱,但公司大了以后,任何创新,一举一动,都会触及利益,这个时候没人觉得这种创新可爱,会被认为是“破坏”。今天只是一个开始,今后我们进入任何领域都可能引起争议之声。另一方面,阿里十五年的发展,公司幸运的走到今天的规模和影响力,我们自己都还没完全适应,国内外社会的各个方面可能也没有准备好突然接受一个迅速长大到如此规模的中国民营企业,以前做到这么大的从来都不是民营企业。我们一直在提“企业要做强做大”,但一个民营企业真的做强做大到这样规模时,很多人的心理没有准备好。大家觉得国企大是可以的,也是应该的,但民营企业那么大是不正常的;硅谷企业的高速增长是自然的,而中国企业的高速成长背后就可能有“权贵势力”的帮助。其实想想也正常,中国从来没有这样的情况,我们是第一个“享受”这种不适应,但今后的中国,我们这样的公司一定会越来越多。未来中国互联网要做的事很多,能做和可以做的事更多。公司大了,责任就应该大,责任大了期望值一定高,期望值高了,批评指责失望自然就大,这是规律,我们要承认和接受这样的规律。我们还必须有心理准备,几个月以后我们的周围环境也会发生很大变化,很多人看我们的眼光会不一样,包括你的亲人和朋友。我们的城市生态也有可能变化。快速发展的大企业在给城市带去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可能带去房价,区域物价,生活费用增加。。。当年西雅图有了微软后,城市一度也不适应这么大一个企业的诞生,去年硅谷都对谷歌和Facebook都有不适应。阿里也肯定会有这么一天的。以目前的体量、规模和影响力,今天的阿里巴巴和之前的阿里巴巴不一样了,社会、公众甚至政府对我们的看法、期望、要求也完全不一样了。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们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冲击,我们要客观的看待任何批评,因为大多数人在批评你的时候,尽管措词让你受不了,但他们是善意的,对我们是抱有期待的,很多人讲的是有道理的;社会上有很多的不理解和误解,说明我们对外的沟通和表达不够。至于那些存心制造的谣言和毫无根据的指责,就当是人类的情绪排泄物罢了。虽然我们从来就不是为了外界的舆论而活着,但面对批评,我们可以平心静气,用心体味,学习思考,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我始终相信,我们对这个世界充满善意,这个世界肯定对我们也是充满善意,更何况我们有很多事可以做得更好。我最常想起的是一个智者和我说的一句话:“任何时候要想清楚,你有什么?你要什么?你放弃什么?”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阿里在走的是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在今天社会大众普遍认为“商人一定是唯利是图”的前提下,我们的使命注定我们将不会被人轻易的理解。改变是需要时间的!过去,我们看到比较多的是自己推动商业社会进步发展的正面积极效应,但是对于可能带来的反作用力,我们关注的不够,沟通的也不够。这也正是我们今后必须要注意和完善的地方。这是风浪,但更是阿里人千载难逢的学习机会,是一种福报,一种修炼。我们离完美还太遥远,确实需要面向未来,审视自我;确实有很多的东西有待提高,确实需要为社区、为城市、为社会付出更多;确实需要坚持阿里一直以来的使命感。证明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努力做得更好,担当的更多。坚持坚持,相信相信。当别人没有适应我们的时候,我们不如先学会适应别人的不适应。最后唠叨一句,我们这么辛苦,可不是为了变成一群土豪。:)马云
一起惠2014-07-30 10:01:53632 次
今日,阿里通信正式公布170号资费方案:上网、语音、短信均以流量计费,通话1分钟=0.75M,1条短信=0.5M;流量0.125-0.2元/M,单价随使用量递减;流量费每满1元跳1档,用多少收多少,账单不足1元的零头直接抹掉。外界期待已久的“懒人计费”模式细节也终于曝光。阿里通信170号将不设任何强制性费用,无服务费、无月租、无来电显示费、无漫游费,全国免费接听。用户入网首月,可以从0元起步,按照1元加油包自动叠加收费:0-37元间,每使用5M流量计费1元;37-77元间,每6M计费1元;77-127元间,每7M计费1元;127元以上,每8M计费1元。语音流量之间的兑换、计费升档、不足1元抹零,这些均由阿里通信后台自动完成,不需要用户费神选择、设置。入网次月开始,阿里通信170号将设有每月7元的保底消费。阿里通信方面对此表示:“其实我们很不愿意设置这个7元的门槛,主要是业务初期号码资源非常紧张,担心有人恶意收卡、囤卡,导致真正的用户拿不到号码。”这7元包含了35M流量,可以打46分钟电话,对真正的用户而言,仅仅是个象征意义的门槛。“目前的计费标准主要根据基础运营商提供给虚拟运营商的批发价来制定的。”阿里通信方面承诺,未来一旦争取到更低的批发价,将参照现有的模式同步下调新老用户每一档的资费,让用户不用换号也能享受最新的资费优惠。阿里通信官网www.aliqin.cn今日同步上线。针对前期首批10万靓号预约用户,阿里通信将根据基础运营商的要求,在官网分批开放29个城市归属地的170“亲卡”入网。同时,首批预约用户可在标准资费基础上,享受一定的折扣优惠。阿里通信官网和官方微博近期公布具体时间表和入网优惠信息。阿里通信将结合消费者在淘宝、天猫、支付宝的会员等级和消费、信用数据,授予170号用户一定金额的信用额度,在额度内可透支电话费,避免错过重要电话。通过阿里巴巴旗下网站和移动应用,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充值,或办理永不停机业务。此外,为打造第一张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SIM卡”。阿里通信后续还将为170用户提供各种淘宝、天猫的购物特权和优惠;阿里旗下数字娱乐、来往、云OS手机等业务,也将与虚拟运营商业务深度结合,为用户提供各种意想不到的创新服务。其中一个重要探索方向是“WiFi免费通话”,即在WiFi环境下,阿里通信170号码可免费打电话、发短信,真正做到用流量免费打电话!另一个方向是“全民免费WiFi”,使170用户免费接入无处不在的线下WiFi。阿里通信方面表示,“懒人计费”模式为年轻化的互联网群体贴身打造,摒弃复杂化的套餐设计,直指用户痛点。不少用户都有过这样的经历:面对运营商提供的数十种套餐,该如何选择实在让人纠结。选的套餐通话时间够了,流量又不够用了。选贵一档的套餐,结果这个月流量又剩下好多,流量到月底清零,用不完钱就等于白花了。这数十种套餐,再加上各种流量包,排列组合一共有上百种选择,一些有"选择焦虑症"的用户,算来算去最后发现把自己算糊涂了。而采用阿里通信的计费模式,简单、极致,用户根本不需要选择、计算,也完全不用担心浪费产生。消费者甚至还能“占点小便宜”,当1元8M流量时,如果只用7M,系统不计费,就可以省1块钱。今年4月,阿里通信率先完成自建客户管理和计费系统,因此在计费、服务和业务创新方面获得最大的灵活性。阿里通信“统一以流量计费”的资费模式,在全国通信运营商中尚属首例,预计将对通信行业产生极大震动。针对资费不够透明的用户痛点,阿里通信将于近期推出一款专属APP,让170用户可以轻松掌握自己的花费明细。通过这款APP,用户可以实时查看账户余额,本月已用流量和花费金额,通话、上网、短信明细,非常透明。独特的“消费水位线”设计,则可以让用户直观地了解已使用的流量和继续使用将产生的费用标准,一目了然。此外,阿里通信10029官方24小时客服热线、在线旺旺客服也将同步上线,为170用户提供服务。首批限量公测用户,将最早拿到170“亲卡”。5月7日,阿里通信170号码限量公测,共300个名额,短短几天内便有30多万网友申请。6月3日起,这批卡片将陆续寄出。阿里通信系首批获得牌照的虚拟运营商,目前拥有三大运营商的转售资格,全部采用170号段,其中1700号段为中国电信,1705号段为中国移动,1709号段为中国联通。5月12日,阿里通信发布“亲心”品牌,并启动1709联通号段预约,当天就有17万人涌进预约平台抢号。首批北京、上海、杭州的170号,当天晚上即预约一空,最高时每秒钟就有10人预约。
一起惠2014-06-04 09:48:06644 次
4月20日,上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物流)员工简森(化名)在一个媒体公关QQ群里求助称,有人在苹果的AppStore发布了山寨版德邦物流APP软件,并利用该APP揽货收货,经常出现收货员取走货物后便音信全无,“公司现在为此非常着急,因为这样的事情对德邦物流的品牌伤害非常大。”《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为此展开调查后发现,德邦物流的苦恼并非个案,背后竟然隐藏着一条APP山寨产业链。山寨APP先入为主记者在iPhone手机的AppStore搜索框内输入“德邦物流”,得到两个结果:“德邦物流”和“德邦”。记者注意到,两个APP的开发者皆名叫“ZhangJing”,且两个APP“内容摘要”处的介绍内容一模一样,皆自称为德邦物流公司官方APP。简森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道:“德邦物流至今没有在苹果AppStore上发布过官方APP,也没有在任何安卓平台上发布过官方APP。换句话说,目前在AppStore及各大安卓平台上名为德邦物流或德邦的APP,皆为山寨品,其运营者与德邦物流毫无关系。”据悉,德邦物流的客户绝大多数为企业客户,客户的主流操作方式为使用PC机下订单,因此公司迟迟未将手机APP开发列入公司战略议事日程。据简森介绍,2013年底到2014年初,德邦物流官方呼叫中心工作人员开始频繁接到客户反映,在苹果下载了德邦物流APP软件后下单,有人到住处进行揽货,但事后却无法在德邦物流官网上查询到快递追踪信息,此后也联系不到揽货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下载了上述两个APP后发现,上面留有所谓德邦物流各个省市分公司的电话号码。其中,在APP联系开发者一栏里,留有一个湖北鄂州的手机号。“看上去挺像模像样,外部客户很难一下子看出这是冒牌的公司。”据简森透露,根据他们公司的排查,AppStore上打着德邦物流旗号的两个山寨APP上留的电话号码,也并非竞争对手的号码,因此基本上排除了竞争对手恶意竞争所为。据悉,德邦物流工作人员也曾与开发者留下的鄂州手机号进行联系沟通,对方声称,自己是受他人委托开发,“开发者声称开发这款软件只是玩一下,后期的揽件及收发货业务均不参与。”多次沟通至今无果为进一步探究德邦物流山寨APP开发者的神秘身份,《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通了开发者留下的鄂州手机号,接电话者为一男性。当记者声称欲开发一款i-Phone版物流公司的APP软件,对方称可以开发,“如果你要开发,得先发邮件提供你的资质文件,然后我们见面详谈合作细节。”当记者转而询问“如何将目标公司的APP开发出来,且能成功在苹果官网上线”时,对方回答称,如果目标公司已经自行开发并上线了官方APP,就无法再上线;如果目标公司还未上线官方APP,那就可以设法弄一套资料,再申请上线。“AppStore上‘德邦物流’和‘德邦’两个APP就是我们开发的,因为德邦物流之前没有上线官方APP,我们就成功申请上线了。”一周之后,记者就上述“德邦”APP涉及的线下物流问题再次联系前述开发者时,对方开始怀疑记者是德邦物流的人,并且声称,“本人只运营APP,不运营物流。我们不揽货,如果你们要找德邦物流,可以打他们的400电话。”停顿了一会儿,这位开发者敞开心扉直言了自己开发这两个APP的原因,“我不想卖掉,大家都知道,京东(滚动资讯)的域名JD卖了上千万,很多东西的价值以后会体现……如果德邦物流有本事,可以在苹果AppStore上线自己官方的APP。无论你是什么人,我放开态度和你谈,要起诉可以,要谈收购也行。”对于德邦物流透露的用户通过APP下单,有非德邦物流人员揽件的问题,该开发者表示,运营者是德邦物流,“我们与德邦物流无关”。据了解,自今年初开始,德邦物流有关人员多次向苹果AppStore开发者服务中心进行投诉,要求苹果方对“德邦物流”和“德邦”APP进行下线处理。然而,屡次沟通后至今仍无果。《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问题联系苹果中国相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对方无正面回应。形成产业链藏多重风险《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通过打法律擦边球以破解或者仿冒市场上一些热门的APP软件,从而赚取软件使用费或广告费,这种地下产业链已成软件开发、运营领域的公害。北京梆梆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宇介绍说,“表面上看整个无线互联网非常火热和繁荣,但背后的安全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据其理解,APP的安全性问题,主要可分为三种:盗版、数据篡改和山寨。而关于山寨APP对用户的伤害,江苏省常州公安局4月23日在其官网上专门发表了一篇名为《别让山寨APP潜进你的手机》的提醒文章显示,目前市场上山寨APP主要危害行为分为六种:一是窃取账号,二是购物欺诈,三是恶意扣费,四是远程控制,五是窃取隐私,六是骚扰用户。而在APP破解背后,存在很多种利益逻辑,除了上文提及的德邦物流APP开发者坐等官方企业来进行收购谈判之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方调查后发现,将相关APP破解后,推出非官方APP作为一种广告分发载体,是其中最主要的一种利益逻辑。赵宇表示,很多APP都被破解过,“多数山寨APP恶意软件转化率都很高,除了源源不断地推送广告,大量消耗流量外,不少甚至能远程控制,或窃取受害者手机隐私信息,并在后台自动发送短信,造成扣费。”
一起惠2014-05-21 09:13:34596 次
【一起惠讯】4月18日消息,阿里巴巴旗下外贸电商平台全球速卖通对淘代销权限进行了调整,从4月21日起,淘代销卖家每日新发限额为50个,可发布代销商品数将被限制在500个以内。据一起惠了解,淘代销是速卖通平台为卖家提供的一个产品发布功能,可以帮助卖家将淘宝宝贝信息方便、快速地批量导入速卖通平台。卖家只需简单设置售价、物流等信息,即可将产品上架进行销售。速卖通今年年初曾透露,平台已有超过10万卖家使用淘代销功能。速卖通方面表示,进一步调整淘代销权限是为了提升淘代销卖家的严肃性,防止恶意卖家发布大量商品占据曝光资源,避免卖家之间的恶性竞争。据悉,平台根据历史成功交易订单数、成功交易率、当前账号不受网规处罚等条件来判定淘代销用户的级别。此次调整后,各级别淘代销用户每日新发产品上限将至50个,初级用户最多和发布的代销商品数为100,中级用户最多可发布200个,高级用户可发布的代销商品数也不能超过500。而此前,初级用户、中级用户、高级用户最多可发布的商品数分别为500、2000和5000。一起惠了解到,自去年下半年以来,速卖通的淘代销卖家权限已做过多次调整,可发布的商品数量也在不断减少。2013年12月12日,速卖通曾将淘代销用户的每日新发代销商品数限制为200个,2014年1月15日又将淘代销用户最多可代销的商品数限制为5000个。而本次调整直接将每日新发代销商品数从200砍至50,并将可发布商品数的上限由5000降至500,缩减幅度之大不得不令人惊讶。
一起惠2014-04-18 08:40:11841 次
【一起惠讯】4月15日消息,据一起惠了解,淘宝网将提高发布耐克、阿迪达斯、匡威、NewBalance四大品牌的产品的商家的商品类目保证金金额,由全类目统一冻结保证金金额1000元标准提高至10000万,拟定于2014年5月实施。淘宝网表示,运动鞋市场一直是淘宝平台最为活跃的市场之一,但是其中耐克、阿迪达斯、匡威、NewBalance等国际品牌的销售也存在很多问题。这四个国际品牌的销售额达到运动鞋类目的70%,假货投诉介入率占所有品牌的78%,四个品牌的介入纠纷金额空缺保证金额约200万每年。据悉,一些扰乱运动鞋市场次序的商家,通过好评返现、诱导提前确认收货,或通过非淘宝平台交易选择货到付款等方式炒作销量。而且,还有一些恶意商家使用铤而走险的方式销售假货。淘宝网指出,耐克、阿迪达斯、匡威、NewBalance这四个国际品牌在运动鞋类目中销售比例很高,使得部分卖家制造假货,导致投诉不断。而且卖家被处罚之后,从新开店的门槛也很低。“多数消费者表示期望淘宝网能够更多的帮助他们筛选出诚信、优质的商家。”淘宝网还表示,通过和商家的沟通,很多商家除了表达正常的经营空间被假货压缩之外,也提出了诸如“适当提高进入行业的门槛、加大查处力度、提升保证金金额”等相关规则制度方面的需求。据悉,保证金依然仅仅冻结在卖家支付宝账户,卖家经营发生变动可以随时申请要求解冻,解冻标准和此前一样。淘宝网还表示,卖家可以根据自身经营实力、店铺的消费者需求,为店铺承诺超出淘宝限定的保证金金额。例如,四个国际品牌保证金淘宝的限定是10000元,卖家也可自主承诺为15,000元,甚至更多。该措施初步拟定于5月进行。如果届时商家不缴纳保证金,发布其他类目下的商品,淘宝网将对品牌采取锁死的状态。也就是说无法在其他类目下发布这四个品牌词。
一起惠2014-04-15 10:30:10727 次
4月8日,微软XP正式“退休”,不过,与此前媒体猜测的微软将彻底停止对中国用户的XP更新服务相反,微软指定了多家中国安全厂商为其进行“退休后”服务,其中,腾讯旗下的电脑管家成为首批获授权者。微软中国确认,将自4月8日起,与腾讯开展深度合作,为XP用户提供7*24小时安全服务。此前,微软、腾讯、联想三方就XP退休事件达成合作并推出“WindowsXP用户支持行动”的服务升级。腾讯电脑管家副总经理吴波表示,微软和腾讯将针对新型病毒、恶意软件、高危漏洞等大规模的安全突发事件进行联合响应,由双方核心技术团队共同布局防御,微软授权腾讯电脑管家为用户提供基础安全服务。腾讯电脑管家的电脑诊所开通了24小时在线自助服务,并与联想合作开设2400余家“XP救援站”。13岁XP告别舞台作为已服役13年的操作系统,XP退出历史舞台是微软几年前就宣布的战略。去年12月29日,微软正式宣布,XP系统将于100天后,即2014年4月8日退休,届时微软将不再提供XP技术帮助,包括系统的自动更新。为加快“XP退休”后用户系统的升级,微软很早便在全球范围开展了升级Win8系统的宣传工作,但在中国却进展缓慢。一方面,中国拥有全球最大基数的XP用户,多达2亿用户占据中国PC市场70%份额,如此庞大的用户群完成操作系统的升级迭代可能需要2年-3年。另一方面,受限于计算机硬件及使用习惯,仍有相当一部分中国用户不愿意升级到新的Win8系统。鉴于此,微软不得不考虑针对中国用户在XP“退休”之后的“善后”工作。3月2日,微软针对此事首次公开表态,宣布正在制定一项特别行动,与包括腾讯等在内的国内互联网安全及病毒厂商合作,继续为中国XP用户提供服务。3月7日,微软、联想、腾讯三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就“XP用户安全服务”达成战略合作,并联合推出“WindowsXP用户支持行动”,微软恶意软件防护中心将联手腾讯共同响应针对XP系统的安全威胁,包括XP高危漏洞拦截、修复,以及针对新型病毒和恶意软件的查杀及安全响应。建2400家“XP救援站”在“WindowsXP用户支持行动”中,联想、腾讯、微软联合金山网络、搜狗、乌云等建立共享等机制,共同面对XP用户安全挑战。同时,依托联想覆盖最广、响应能力最强的服务网络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在全国建立2400余家“XP救援站”。为在过渡期内的XP用户提供服务。在随后的时间里,包括百度[微博]、360等国内安全企业相继加入该项行动,而微软联合腾讯电脑管家为XP用户率先推出了“XP防护专版”安全软件。对于这三家前所未有的紧密合作,分析人士指出,“并不意外”,三方历来有很好的合作基础。
一起惠2014-04-10 09:02:47585 次
【一起惠讯】4月1日消息,据一起惠了解,淘宝网将于4月10日开始实施新的虚假交易规则,对虚假交易进行从严处理,新的虚假交易的规则适用于淘宝网和天猫商家。淘宝将根据商家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跟据虚假交易次数和笔数的不同,给予不同的处理。但无论任何虚假交易行为都将被进行违规纠正,删除虚假交易产生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评论,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被下架所有商品。如果商家第一次和第二次发生虚假交易行为的笔数不超过96笔,将不进行扣分,如果交易笔数超过或等于96笔将被扣12分。卖家如果第三次发生虚拟交易的行为,交易笔数小于96笔将被扣12分,交易笔数大于或等于96笔将被扣48分。如果卖家发生四次以上的虚拟交易行为,不论笔数均视为情节特别严重。此外,商家刻意规避淘宝监管发生虚拟交易行为或者其虚假交易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无论次数和笔数均视为情节特别严重。但是对于删除店铺评分、删除评价及评论、删除销量、扣分等违规处理,淘宝网将坚持先申诉后处罚的原则。而且,对于虚假交易商品,只做单一商品降权,淘宝网取消了全店商品搜索降权的处罚措施。淘宝对涉嫌虚假交易的商品,给予30天的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如某商品发生多次虚假交易的,搜索降权时间滚动计算。为了帮助非恶意商家对经营过程中虚假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淘宝网将推出商家违规自我纠正工具。卖家可在系统发出虚假交易违规通知之时起3天内,在商家中心提交相应凭证进行申诉。因虚假交易而被搜索降权的商品,可以登陆“联系客服-自助服务-违规受理-降权商品申诉”页面中,提交相应凭证进行申诉。
一起惠2014-04-01 10:18:05696 次
尊敬的会员:大家好,关于最近一起惠发现很多疑似违规订单的代购、根据合作商要求,代购订单是不返利、同时也不予以结算、包括企业订单、经销商、批发订单均不予以结算。为避免你的损失请大家注意相关要求,目前一起惠有出台系统自动核查机制,即发现疑似违规订单,系统会自动冻结账号,若出现这样的情况,用户可以联系网站客服咨询,若不在服务时间内,可以向我们发邮件说明情况,进行人工排查解冻。邮件地址:service@178hui.com京东违规情况重申:1、在京东商城网站以任何形式发布营销信息的;2、在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上购买包括但不限于“京东商城”“京东”“京东网”“京东优惠券”“360buy”等关键词来推广的;做关键词的SEO网站优化,使用域名中包含但不限于“360buy”“jingdong”“jdsc”“jingdongshangcheng”或与这几个词近似的域名,或者网站框架内容模仿京东商城网站内容等各种仿京东钓鱼网站;3、组织会员进行各种团购,代购行为的;4、域名与京东商城相类似例如包括但不限于近似、变异、拼错等,网站框架内容模仿京东商城,恶意误导终端用户的;5、发布、发放、销售京东优惠券的;6、恶意下小额订单的或每个自然月100元以下订单总数超过当月订单总数的5%(图书音像类订单除外);7、其他任何发布虚假或违法信息、不实推广链接或图片,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或混淆行为,已经或将要或有可能给京东商城造成损失、损害的造成不良影响的;8、在淘宝、拍拍等交易平台发布虚假优惠券信息,并引导消费者使用CPS链接的;备注:未尽罗列限制条款,以京东联盟协议详细说明为准,视同限制生效请各位会员仔细了解相关规定,由一起惠或者京东查出违规用户,将无法结算佣金,所有ID佣金将无效,请大家知悉!一起惠返利网2014年3月27日
一起惠2014-03-27 17:52:392223 次
【一起惠讯】3月15日消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同时现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一起惠整理了《办法》中几个关键信息:①《办法》对打击“刷信用”、“差评师”等网络市场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③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且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④不准向消费者发广告:网络商品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⑤《办法》管辖范围更广:涉及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附《办法》全文: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第四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第五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第六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第二章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第一节一般性规定第七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第八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九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第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第十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第十三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第十四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第十五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十七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十八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第二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统计资料。第二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前款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第二十三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修改其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协议、交易规则,应当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修改内容应当至少提前七日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协议或者规则修改内容、申请退出平台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允许其退出,并根据原协议或者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二十五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在其网站显示,并从技术上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第二十六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平台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采取措施制止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七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对权利人有证据证明平台内的经营者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行为或者实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措施。第二十八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二十九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平台上开展商品或者服务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对自营部分和平台内其他经营者经营部分进行区分和标记,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平台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经营者在平台的登记注销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从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电子签名、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应当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第三十一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拟终止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二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第三十三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应当用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开。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的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提供在其平台内涉嫌违法经营的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等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节其他有关服务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三十五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者提供经营资格证明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签订服务合同,依法记录其上网信息。申请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等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自服务合同终止或者履行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十六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采集信用信息,坚持中立、公正、客观原则,不得任意调整用户的信用级别或者相关信息,不得将收集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第三十七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或者服务并因此取得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八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络商品交易相关违法行为,提供涉嫌违法经营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数据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第四十一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对于其中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违法行为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对于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群体投诉或者案情复杂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查处或者指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查处。第四十二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的消费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处理。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涉嫌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相关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数据资料;(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封、扣押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商品、工具、设备等物品,查封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场所;(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四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的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第四十五条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第四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站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需要关闭该违法网站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该违法网站。第四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发现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移交相关部门。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工作责任制度,依法履行职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章附则第五十五条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发布商品或者营利性服务信息、但交易过程不直接通过平台完成的经营活动,参照适用本办法关于网络商品交易的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实施指导意见。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年5月31日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一起惠2014-03-17 10:11:09701 次
【一起惠讯】3月7日消息,阿里巴巴旗下外贸电商平台全球速卖通经过对网站的持续排查发现,很多店铺存在严重搜索作弊行为,导致卖家之间的不公平竞争。日前,速卖通已对作弊严重的卖家予以相关处罚。一起惠获悉,搜索作弊是指卖家在发布产品或进行平台交易时,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曝光或销量的行为,常见类型有标题滥用、类目错放、属性错选、SKU作弊、重复铺货、超低价作弊、更换产品等。这种作弊行为不仅毁坏了卖家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同时也损害了平台买家的搜索体验。在部分卖家和买家的举报下,速卖通开始对网站进行排查,其搜索系统自动进行日常的监控和处理,并陆续在卖家后台“搜索诊断”工具中对卖家搜索作弊的违规情况进行提醒。速卖通表示,对于搜索作弊行为,平台将对该件违规商品给予搜索排名靠后的处理,而且会根据卖家搜索作弊行为累计次数的严重程度对整体店铺给予搜索排名靠后或屏蔽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冻结账户或关闭账户的处理。日前,速卖通已公告了搜索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前100家店铺,并对其做出了全店产品搜索排序靠后30天的处罚,希望其他卖家以此为警戒。据一起惠了解,长期以来,速卖通平台卖家相互之间都存在着很多恶意竞争的行为,导致市场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而平台规则也存在很多漏洞,引起了卖家和买家的不满。此次整顿或多或少起到了杀鸡儆猴的作用,得到了大部分参与公平竞争卖家的支持。此外,很多卖家表示,除了搜索作弊,速卖通还应该对恶意低价竞争的行为进行规范,打击低价引流行为,规定每个行业销售的最低价。因为,在速卖通平台,最严重的问题还是惨烈的价格战,这不仅会拉低整个行业的水平,还会威胁到很多卖家的生存。
一起惠2014-03-07 11:22:311000 次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新消法》)的实施,或将加速国内中小电商的死亡。今年1月1日,京东商城率先表示将试行《新消法》。而这部去年10月修订的法案将于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法》在“网购后悔权”的概念上有了更为具体的定义,除数字化商品、鲜活易腐、订阅期刊等特别品类外,消费者有权在网购行为中,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而在此之前,大量的退货解释权主要由网购平台方所有,部分电商甚至采取一些手段来提高退换货门槛,从而影响用户网购体验。多名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新消法》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电商的运营成本,这将使本已疲于奔命的中小电商生存更加艰难。退货难源自盲目扩张2013年12月,商务部副司长聂林海在第二届中国电子商务年会上表示,2013年,国内电子商务交易规模有望超过10万亿,其中网购零售总额预计超过1.8万亿。据商务部的有关统计,从2006年到2012年,国内网络零售规模年均增长率近99%。但高速的增长背后,也伴随着电商平台对消费者网购服务的良莠不齐,“下单容易,退货难”影响着整个电商市场的健康发展。一名网购用户对记者表示,过去三年,各大电商的促销战越来越多,用户下单也越来越容易,但退货的门槛也越来越高。一些电商在退货政策上采取了不同的限定措施。据记者调查,1号店在用户协议上规定同一用户一单购买2件以上同一商品时,不再享受无理由退换货。而更多电商对大家电、手机数码等品类也采取了禁止无理由退货的规定。电商分析人士李成东认为,“退货难”的背后折射的是国内电商“大跃进”的浮躁作风。各大电商都在拼命“造节日”,却很少考虑订单生成之后的服务能力,从而导致订单越多,退换货越多,运营成本激增的“恶性肿瘤”,于是就想办法来抬高各种退换货的条件门槛,但这样一来,自身的口碑又会变得很差。一名电商从业人士对记者透露,电商促销期间的平均退换货率为其他时期的3倍。也有观点认为,“退货难”是国内电商简单粗暴式竞争倒逼下的产物。各家都在“拼价格、拼规模、抢融资”,却很少考虑自身服务能力和平台的健康度,从而通过抬高退货门槛来降低成本。加速电商两极分化1月1日,京东方面表示,将率先试运营《新消法》。一名京东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京东已从自营品类开始试行,而开放平台部分的商家则将在接受京东方面培训后逐步执行。法律人士赵占领对本报记者表示,除明确了“网购后悔权”外,《新消法》还规定了网络交易平台需承担的连带责任,而这部分主要针对开放平台。但赵占领也表示,目前国内电商的竞争环境较为险恶,往往充斥着带着打击竞争对手目的的“恶意退货”行为。但有关鉴定“恶意”行为的标准还不够透明,而这也是《新消法》存在缺陷的地方。李成东表示,《新消法》的实施将加速国内电商的两极分化,京东、天猫、电商等较大的电商平台在资本优势下拥有足够的优化空间,但对于国内的中小垂直电商,无疑将加重其生存压力。李成东认为,京东在过去几年一直在物流等服务体系上进行大量投入,已具有仓储、配送等端到端的服务链条基础,《新消法》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京东的竞争优势,而对于淘宝平台上的卖家来说,可能会提升1~2个点的运营成本,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淘宝卖家生态的净化。而影响最大的是服饰、鞋类品类的垂直电商。他表示,目前,国内服饰、鞋类品类垂直电商的平均退货率已高达10%以上,而此类电商往往以渠道类居多,在低价竞争环境下,渠道类电商本身的利润率还不及10%,一旦严格规定7日无理由退货,这部分成本将对此类电商带来巨大的压力。电商分析人士鲁镇旺也对记者表示,退换货对电商影响最大的一块在于“逆向物流”,从服务链条来看,要从用户这边取货,其次是商品的再分类,然后再重新放到仓库跟货架上,还包括后端系统财务数据的修改,这还不算人力成本。总体来说,“逆向物流”要比卖掉这个商品的成本高得多。目前,国内垂直电商正处于垂死挣扎。一方面是,随着国内电商格局趋于稳定,中小垂直电商很难获得新的融资;其次,国内电商的流量资源主要由阿里、京东、腾讯等几家大的平台掌控,在融资困难下,垂直电商独立采购流量的成本较高,乐淘等电商已放弃了自身独立的网站转而去天猫等开放平台“打工”;第三是,随着京东、苏宁、腾讯等大平台电商的品类扩张,此前以渠道为主的垂直电商很难在价格和品类上获得优势。不过,李成东认为,国内垂直电商也不必悲观,一是在这个“冬天”做好自身的商品供应链;二是,寻找移动领域的新机会。李成东预计,2014年,或将有包括聚美优品在内的4家垂直电商上市。
一起惠2014-01-03 11:37:37731 次
2013年10月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其中首次对网购后悔权有了进一步规范,这让电商企业与消费者对2014年的新政策颇为期待。退换货政策五花八门由于网络购物缺乏线下实体体验,这为消费者带来了一定购物困扰,而在获得商品之后,如何退换货维权一直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在现有的电商售后政策中,无论大小电商网站要求都不够统一,五花八门的规定让消费者疲于应付,只能被动地听从商家安排。而在新消法的要求下,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但消费者订做的、鲜活易腐、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除外,这被业界称为“网购后悔权”。曾在国美在线购买一台洗衣机的王女士向记者反映,国美在线以“洗衣机不在网站所规定的退换范围内”为由,拒绝了她的退货申请。记者查询国美在线的退换货规定发现,包括手机、相机、大家电、食品、化妆品和奢侈品在内的20类商品均不能无理由退货。事实上,这也成为多数电商退换货规定的一个缩影。紧急修改退换货政策2014年已来临,不少电商企业开始针对新消法紧张修改退换货政策。记者调查10家主流电商网站发现,大部分电商现行的退换货政策均与新消法有出入:1号店规定“同一用户一单购买2件以上同一商品时,不再享受无理由退换货”;酒仙网要求“商品退换货时要保证其外包装完整、无污染”;有的电商则规定“大家电类属于特殊商品,一经签收非质量问题概不退换货”。上述企业接受记者采访时,其中八成表示会根据新消法的相关规定对退换货政策做出调整。分析人士表示,新消法对于“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并未出台明确细则,这导致企业对新消法的解读不一,如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能维护经营者的利益,成为新消法执行的难点之一。盼新法保护双方利益酒仙网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酒类商品也在“后悔权”范畴内,但如果产生商品被消费者恶意掉包后退回的现象,会对企业产生恶劣影响。聚美优品方面也曾对记者表示,在推出“30天拆封可退货”政策后,的确出现过有消费者将使用后的化妆品进行劣质填装退回商家的现象。有业界人士指出,尽管利用退换货政策进行过度维权的行为实属个例,但商家也应在新消法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参与新消法修订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告诉记者,新消法进一步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加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与此同时,消费者也应谨慎使用自己手中的“后悔权”,不能滥用消费者权利而给商家带来不利影响。
一起惠2014-01-02 14:35:44808 次
【一起惠返利网讯】12月19日消息,阿里巴巴旗下跨境电商平台全球速卖通宣城,目前已有超过10万卖家使用淘代销功能向海外销售淘宝上的商品。速卖通表示,通过跟踪淘代销卖家经营现状,发现严肃选品和认真优化商品信息的卖家能获得更好的交易表现。因此,为了防止卖家发布大量代销商品占据曝光资源,避免重复代销引起卖家恶意竞争,自2013年12月12日起,淘代销用户的每日新发代销商品数限制为200个。一起惠返利网了解到,淘代销是速卖通平台为卖家提供的一款产品发布工具,可以帮助卖家将淘宝宝贝信息方便、快速地批量导入速卖通平台。卖家只需简单设置售价、物流等信息,即可将产品上架进行销售。
2013-12-19 10:52:33971 次
备受关注的消费者“后悔权”将要写入消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但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除外。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货物之日起7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价款。首先,摆事实: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施行。本次修改完整的内容可以直接百度,对大家影响较大的有以下:后悔权:网购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买家需承担运费(定作的、鲜活易腐的、音像制品、软件、报纸、期刊等商品除外);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遇维权纠纷,经营者负责举证:家电、汽车等耐用商品的质量问题由商家来承担举证责任。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处罚从现行规定的“退一赔一”提高到新修改的“退一赔三;对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规定除追究刑事责任外,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从内容方面来看,本次针对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消保法“与时俱进”地明确了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赋予网购消费者“后悔权”;完善三包规定等强化经营者的义务;有很大的积极作用。但是,如何贯彻执行、诚实守信商家又如何避免被恶意中伤也是更应该深层次考虑的问题。极端的例子:某童鞋出手海淘回来的个人闲置用品,被买家在发货后第10天投诉,说商品有瑕疵,要求退货,淘宝介入,要求卖家提供代理证明,否则算假货,这不是坑爹么~不管怎么说,20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首次修改,正面积极效果显然大于其没有说清楚的一些弊病,值得赞扬。
2013-10-26 16:25:17875 次
【一起惠返利网讯】10月23日消息,跨境电商平台全球速卖通日前发布公告称:“近期平台接中俄专线物流商中通快递举报,部分卖家出现多笔运费延期支付,甚至长期恶意拖欠运费的情况。”为此速卖通变更了中俄专线(包含139,中通)的运费结算方式,要求卖家必须在收到付款通知的24小时内完成运费支付。变更后具体的运费结算方式为:物流商承接卖家货物并准确称重后,需在当天内将准确运费告知卖家,卖家需要在收到付款通知的24小时内完成运费支付,否则物流商有权对货物实行暂扣不发。如果物流商未在当天将运费信息反馈给卖家,则卖家付费时间依次后延,若因此造成超出时效送达,给买家的赔偿将由物流商承担。若卖家在收到付费信息后小时内未支付运费,则物流商可扣留包裹直到卖家付运费再发货,额外超出的天数,对物流商的承诺时效同样后延,若因此造成超出时效送达,给买家的赔偿则由卖家承担。速卖通称此举是为了保障物流商的合理利益。同时速卖通要求卖家在本周内联系物流商结算欠款。本周内未结算欠款的卖家,平台将在下周进行统一催缴,并保留对恶意欠款卖家进行处罚的权利。一起惠返利网了解到,目前速卖通为卖家的订单配送提供商业快递,邮政物流和专线物流三种方式。其中专线物流产品一般由第三方物流服务商推出,时效较邮政物流快、较商业快递慢,价格较邮政物流高、较商业快递低。目前,速卖通官方提供了两款中俄专线物流产品,分别是中通中俄专线和139中俄专线。此次运费结算方式的调整即涉及到这两款产品。
2013-10-23 11:21:22776 次
京东佣金提升公告亲爱的一起惠用户:您好,为感谢您对一起惠长期支持,同时我们将努力致力于用户体验、以用户核心利益为宗旨,以站在用户角度上考虑问题,一起惠已历经一个岁月,在这一年中,有很多意想不的问题,但是我们始终坚持,用户大于一切的理念进行服务。目前我们已经完成第一轮主流B2C直属合作,正在做相应的技术接口,预计下周将处理完毕。下面将公告一起惠京东最新佣金。一起惠返利网(http://www.178hui.com)京东返点产品类目返点图书音像3.00%电子书刊4%家用电器、汽车用品1.30%电脑办公、手机数码1.10%家居、家具、家装、厨具1.30%个护化妆2%钟表、礼品箱包2%运动健康3%奢侈品3%食品饮料、保健食品2%母婴、玩具乐器1.30%品牌直销3%服装鞋帽3%珠宝首饰1.30%珠宝首饰:纯金K金饰品、金银投资0.60%手机充值0.03%QQ充值、游戏点卡、影剧票务0.50%国内机票0.50%数字音乐6%一、如下情形所产生的订单无佣金:1、使用优惠券/礼品卡的订单,优惠券/礼品卡部分不参加返佣;2、发生退货的订单整个订单不参加返佣;3、企业用户不参加返佣;4、高校代理订单不参加返佣;5、如开据增值税发票,则开据增值税发票的订单不参与返佣;6、经销商的订单不参加返佣;7、京东团购网站推出的商品/活动不参与返佣;8、系统自动拆分订单导致订单返佣发生变化,以拆分后的订单返佣为准;9、运费不计算在有效订单金额之内,不返佣;10、购买行为发生在距离最初的通过联盟网站链接点击进入京东商城1天后,或者客户中途曾关机或访问其他网站,不返佣;11、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意外关机、网络意外中断、京东商城受到恶意攻击及磁盘意外损坏)而导致销售数据丢失,不返佣;12、团购和手机充值、游戏充值订单以及机票,彩票,电影票等虚拟产品订单不参与返佣;13、如因业务发展,新增品类或活动有可能不参与返佣,具体以京东公布为准。14.京东电子书为虚拟商品,无佣金15.用户大量代购将无佣金一起惠返利网2013年11月13日
2013-10-13 12:09:073496 次
《中国经济周刊》见习记者赵明月北京报道这些天,卖家林森一直重复做着一个噩梦:她的手机上不断收到淘宝商城——天猫关于店铺保证金不足的提醒,摸不着头脑的她上线查看,发现店铺一天之内遭到上百笔恶拍,账户上的十几万元保证金分文不剩。被质疑的规则林森是天猫商铺上一家售卖进口木地板的老板。在天猫上,这类建材行业的生意并不好做。林森怀着“有生意就做一下,没生意就赚吆喝”的心态在天猫上晃了两年。除了网店,林森还有一个实体商铺。前段时间实体店仓库要盘点,考虑到天猫上一直生意冷清,林森就把客服全部调去仓库帮忙。2012年9月2日,林森突然收到天猫短信说店铺保证金不足。她满腹疑惑地上线查看,却目瞪口呆。短短几天时间,天猫上竟然产生了27笔交易,这几乎是她去年一整年的业绩。但这些买家拍下之后没有催促发货,而是立即申请退款,理由不约而同的都是“卖家缺货”。林森蒙了,如果这些退款申请都能成立,退款金额将达3万余元。按照天猫商城经营规则(下称天猫规则),由于缺货,除退还原款外,卖家还需赔付买家货款的30%以作补偿。这1万多元的赔款将从林森在开店时缴纳的15万保证金中扣除。系统显示,5天来已有6笔退款成功,天猫系统已经从林森的保证金账户中扣掉近2700元赔付给买家。当时的林森还是乐观的,在她看来,这是很明显的恶拍:“买家装修买木地板一般都是几十个平方米地买,而那27笔交易之中,都是一块一块地拍,拍完后马上申请退款,理由都是缺货,可是我们并没有缺货。”但当林森满怀信心地向天猫客服求助时,客服告诉她,按照天猫规则,林森只能自己联系卖家协商解决。“他们明显是恶意拍买,怎么可能协商出结果啊。”林森近乎绝望地向记者感叹。“这里的生意没法做了,天猫竟不与我确认就直接扣掉保证金!面对这类事件,天猫最起码应该有一个法律立场,而不是一味地用规则说事。”那天晚上,林森撤掉店里所有的商品,并决定待年底期满之后,彻底退出天猫。就类似事件,天猫日前在其新浪官方微博就商家遭遇讹诈进行了说明:经长期调查,并和广大商家进行广泛沟通和确认后,天猫目前已经有证据证明,有一批不法分子伪装成消费者对合规商家进行讹诈。天猫将会根据平台发展中遇到的种种新情况、新问题对规则进行修正与完善,尽力从各个阶段减少恶意行为对商家的干扰。尽管如此,与林森有相似遭遇的商户还是越来越多,一个庞大的神秘讹诈团伙,已经瞄准了天猫上的买家们。职业差评师的生意除了林森所遇到的恶意买家外,天猫上还存在着一大批利用发票规则,对卖家进行发票讹诈的不法分子。他们往往同时操纵多个账号,在天猫上拍下一件物品后,不忙付款,先向店铺客服咨询能否开具发票,一旦得到“不开”或“没有”的答复,就立即向天猫投诉。按照天猫规则,卖家一旦被投诉两次,不但会被扣掉12分,还将面临高达1万元的罚款。上个月,卖家兆丰就遭逢了3次这种类型的讹诈。“稍稍说错一句话就有可能面临投诉、举报,而且完全处于被动状态。”兆丰说,“提供发票的规定我们都懂,但是我们只是打印机坏掉了,说了暂时不能开发票,难道就是在拒绝吗?”兆丰最后决定拿出4000元与黑手们私了。因为一旦投诉成功,他就会被扣分、罚款,并在搜索中被屏蔽12天,这对他来说几乎是不可承受之重。“他们对淘宝规则太熟悉了,专门靠讹诈吃饭。”兆丰叹息,“被投诉后的两天之内,店铺的流量和订单跌了30%~50%,整整半个月都没生意。”《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通过搜索引擎,找到了一个职业差评师QQ群,以应聘者的身份加入后得到一份“职业差评师技术宝典”。这份教程主要有三层内容,首先“找肉”,循着有利用机会的天猫规则,找到存在漏洞的卖家;其次“猎肉”,将卖家违背天猫规则的证据截图保留,然后向天猫投诉,在卖家主动联系自己后,讹诈卖家;最后,“宝典”里还提到一些如何成功讹诈卖家的技巧。这样的职业差评师的收入能有多少呢?群里一个网名叫婷婷的人告诉记者:“成功一单挣100元没问题,一个月收入少则数千,高的甚至可以达到上万元。”当记者假装有所顾忌的询问:“这样做风险大不大?警察会不会找麻烦?”群主告诉记者:“哪天警察找你了,你就打死不承认,一口咬定账号被盗,不是本人,法律有漏洞,我们玩的就是规则。”“小二”形同虚设?“最近是不是又增加什么新骗术了,记得说出来大家分享下哦!”“除了信用卡、邮费、发票,你们还有其他被骗经历吗?”“这个问题要怎么回答才不违规?”“申诉恶拍成功啦,我稍后会发布成果和大家分享!”以上的对话来自一个名叫天猫维权的旺旺群,这个群组由一些曾被讹诈过的卖家组成。每当碰到可疑情况,他们会在第一时间和群里的伙伴交流对策。群主肖先生告诉记者,“能做的我们都做了。虽然在商户遭到讹诈的时候,天猫也提供了申诉通道,但动辄就扣分、罚款的规则对店铺影响太大,还不如直接给钱了事。”其实,面对讹诈,商家还有另外一种选择,那就是联系天猫“小二”投诉。“对待投诉,卖家首先要用积极的态度去跟对方沟通;虽然有时会受气,不过为了投诉不成立,卖家还是要忍耐一下,收集对自己有用的证据,积极跟‘小二’联系;天猫会做出公平公正的判罚的。”天猫公关部负责人颜乔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天猫“小二”是阿里巴巴内部及天猫商家对天猫工作人员的统称。最初“小二”这个名字让商家有种宾至如归的感觉,但如今“小二”们在商家心中已经成为神一般的存在。随着天猫交易量的逐年攀升,“小二”们手中的权力也被逐步放大,拥有从监督管理到处理投诉等多重权力。尽管“小二”掌握着天猫卖家的生杀大权,但是“小二”的“司法”能力却没有赶上天猫光速成长的脚步。随着天猫规则愈加复杂,这些据悉平均年龄只有27岁的年轻人,面对层出不穷的新状况,应对能力捉襟见肘。“同一个问题咨询10位‘小二’,往往会得到10个不同的答复。”兆丰告诉记者。“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卖家们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训,加大交易流程的规范力度,就可以减少给恶意分子提供钻空子的机会。当然,我们对‘小二’团队的培训一刻也不曾停止。”一位天猫客服部资深经理告诉记者。天猫作为阿里巴巴打造的B2C平台,它并不涉足物流、市场、采购等诸多环节,当货品和服务都不是天猫提供,天猫如何做到统一标准,保证良好的用户体验呢?于是,天猫强调消费者权益的规则应运而生,并从今年开始加强了执行力度。天猫规定,一旦买家投诉成功,卖家就会被扣分、罚款,并且会在搜索中被屏蔽。对天猫商户而言,一旦被扣掉分数,店家不但要面临相应额度的罚款,更会被降低用户评级,店铺也存在被强行关闭的风险。在很多卖家眼里,天猫规则一直含糊不清,他们几乎每个月都能收到天猫规则调整的变更通知,然而无论他们怎样去学习,仍只是在一次次骗局中吸取教训。对此,颜乔回应:“天猫正在逐步完善规则。而且每次规则发生变动,我们都会有弹出窗口或站内信等进行提醒。最近我们还成立了处理专门恶意投诉的团队,此外,自动裁决系统也会有改进。”大品牌卖家的盛宴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天猫上受灾严重的大多是一些中小卖家。这些卖家手上有点货源,利用百十万资金,建立了自己的公司和品牌,但对天猫规则运作并不十分老练。而天猫的一些大型品牌卖家所受影响微乎其微。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很多大型卖家都会受到天猫的“特殊照顾”,对于一些年销售额达几亿的卖家会有一对一的“小二”专门为其服务,黑手们就很难偷袭成功。“我有一个朋友经营着一个年销售额能有两亿的大商铺,他跟几个‘小二’就很熟,我有几次遇到麻烦,还是通过他联系到‘小二’摆平的。”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大户都是爷,一个销售额两亿的女装店,一年到头服务费、广告费加起来,要付给天猫上千万呢,天猫肯定得特殊照顾他们。”这些数量上只占到20%的大卖家们,为天猫创造了80%的利润。电子商务分析师陈寿送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如果在某种程度上很多卖家的利益确实已经遭受到很大损伤,甚至影响到天猫的运营,天猫才会去修改规则。”然而在天猫商城中,中小卖家不占少数。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天猫有6万商家,其中小型商家就有5万。这一切都归因于天猫的出身——脱胎于依靠中小卖家起家的淘宝。“天猫看样子是铁了心要淘汰中小卖家,而彻底打造成为大品牌王国。”一位不愿具名的电商分析师告诉记者。“那些中小卖家曾使得天猫成为流量圣地,如今天猫的一些新规却让他们的生存越来越艰难,这有点过河拆桥的意思了。”不过天猫对这一观点显然持否认态度。颜乔回应称,天猫对商家没有大小之分,只有诚信与否。天猫的规则对于所有商家都是平等的,只要商家能为消费者提供好的商品和服务,就能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这也是我们一直坚持的理念。其实一直以来,打造品质之城都是天猫的目标,这背后则是一系列的门槛提升。日前,天猫更新了两项收费标准,计划从明年1月起将技术服务费和违约保证金上涨5倍到15倍。种种迹象表明,天猫规则越来越倾向于品牌卖家。今年,越来越多的线下品牌开始走向线上。目前,全球十大运动品牌,9家已经进驻天猫开启官方旗舰店。“这些官方旗舰店在淘宝林立,其阴影已遮挡住其他中小店铺本就稀少的阳光。”一位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说到影响,该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虽然与天猫往品牌大本营方向发展的目标相符,但却不利于天猫长远的发展,就像大的经济体一样,活力更多的是来自于微小企业,当大商家垄断天猫,廉价而生机勃勃的自由市场将不复存在。”
2012-11-15 23:27:41146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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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惠2012-06-28 15:50:269682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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