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
【编者按】顺丰海淘转运项目“海购丰运”日前正式对外开放注册,引起海淘行业的广泛关注。针对此事,多位海淘行业的资深人士向一起惠表达了看法,谈及了顺丰做转运的优势、劣势及对行业的影响。顺丰转运拥有五方面优势:第一,顺丰具备强大的深港货运(香港深圳往返进出口货物运输)能力,在运营经由香港从深圳入境的海淘线路时,比其他转运公司更具备优势。据一起惠了解,顺丰以深港快件运输业务起家,在这条线路上拥有20年的运营经验,与地方政府部门也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因此在深港线路的比拼上,无论是运输能力还是通关能力,顺丰都超出同行一大截。目前深圳口岸是海淘产品入境的一个重要口岸。第二,顺丰现有客户群与海淘用户的匹配度高。跨境电商物流服务商出口易联合创始人李洲指出,顺丰在国内的客户主要集中在一二线城市,消费能力较高,这部分人既是目前海淘的主要用户群,也是未来最有可能转化成海淘用户的群体。第三,顺丰“最后一公里”的配送品质高。目前国内快递的配送上,顺丰在同行中保持着时效和服务的最高水准。而其他转运公司在海淘“最后一公里”的配送上,一般外包给四通一达或EMS,相比顺丰的配送时间会晚1到2天,且服务水准更低。另一方面,顺丰一贯优秀的国内配送品质也会给其新增的“海购丰运”业务起到品牌背书的作用。第四,顺丰对转运线路的全流程把控,会使得其服务质量更有保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商递四方高级副总裁刘向东表示,转运的整条业务线是极其复杂的,包括海外的收件、打包、仓储、海外头程运输、出境的清关、跨国运输、中国海关入境的清关、国内“最后一公里”配送等众多环节。目前很少有转运公司能够独立完成所有的环节,大多需要将其中的几个环节外包出去,这会造成转运公司对整体的服务质量和配送实效很难有效把控。而从目前顺丰披露的消息来看,顺丰将独立承担下海淘转运中所有的环节,那么服务的一致性和可控性将成为顺丰的一大优势。第五,顺丰在海关清关上拥有更多的谈判筹码。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内某海淘平台负责人指出,目前国内各地海关的通关能力都有限,在包裹清关的处理上会有优先级的划分。与其他转运公司相比,顺丰因为其良好的品牌声誉及货量优势,将在与海关的谈判上拥有更大的优势。刘向东和李洲也都认为顺丰在清关上有优势。其中刘向东指出,顺丰已经在国内的多个口岸开通了直飞海外的业务,拥有与口岸直接对接的能力。那么顺丰在新增进口业务时,就不用再新建报关体系。对此,洋码头CEO曾碧波持有不同意见,他认为虽然顺丰在深圳口岸有较强的优势,但由于之前在上海、北京、杭州等重要口岸积淀较少,那么未来顺丰的货物要从后面这些口岸入境的话,依然需要“从头开始”。面临四大挑战:第一,顺丰在海外仓储的运作上缺乏经验。曾碧波指出,相比于跨境运输,海外仓储的运作能力对于海淘转运来说更为重要,包括拆箱、合箱、异常件处理等多方面。而顺丰恰恰缺乏这方面的经验积累。第二,承诺配送时效能否保证遭怀疑。根据顺丰的描述,“海购丰运“从美国转寄至中国的货品只需7-10个工作日。曾碧波表示,目前市场上转运的平均时效在20天左右,且非常不稳定。如果顺丰能将配送时效稳定在7-10个工作日,那它将具备巨大的优势。曾碧波指出,如果使用顺丰转运的客户是个人海淘用户,那么他相信顺丰是可以达到这个时效的。但若客户是国内的中小型零售商或海淘“倒爷”的话,那么由于他们单次进货量大,则很容易被海关“卡下”,从而影响配送时效。事实上,一起惠联系到的多位海淘或物流业内人士,都对顺丰目前承诺的时效持怀疑态度。第三,顺丰缺乏海淘业务的运营经验,是否能理解海淘客户需要有待验证证。刘向东指出,“海购丰运”项目能否成功,关键点不在于顺丰的物流操作能力,而在与其能否很好理解跨国电商客户的需求所在。顺丰需要做的是尽快对海淘的整个运营模式进行充分的理解,从而设计出一个真正适合海淘用户的转运产品。而据一起惠了解,此前,顺丰无论在海淘转运业务上,还是直接从事海淘业务上,都没有相关经验。第四,较高服务价格限制了客户群和产品类型。从“海购丰运”目前公布的美中线路的价格来看,其标准会员的收费标准是:每lbs(磅)收费是6美元,2bs以内统一收费12美元,25bs以上有一定的价格优惠。据一起惠了解,目前主流转运公司的收费都为首磅8-10美金,之后每磅4-5美金。也就是说,顺丰平均每磅要贵出1-2美金。上述不愿具名的海淘平台的负责人指出,顺丰较高的服务价格将导致其服务的客户群及产品类型受限,并不适合于整个海淘市场。从客户群上来说,“海购丰运”更适合于对于价格不是特别敏感的“白领”阶层,但对于靠赚服务费盈利的专业代购不具备吸引力,也不会受到低端海淘用户的欢迎。从产品类型上来说,“海购丰运”更适合于价值较高、国内外差价显著、且重量较低的商品,如奢侈品,高端服饰、手表等,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抵消掉顺丰在价格上的劣势。而“海购丰运”贵宾会员的价格虽然基本与转运公司持平,但用户需缴纳每年100美元服务费。这对于大多数仅偶尔海淘的个人用户来说,不具备吸引力。颠覆转运业OR各赚各钱?对于顺丰的进入可能对转运乃至整个海淘市场产生的影响,海淘业内存在不同的看法。但有一个基本共识时,顺丰等大企业(包括此前上线的天猫国际)的进入,在加剧行业竞争的同时,有利于把整个市场做大,在行业走向阳光化、规范化的过程中将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因此,多数海淘行业内的企业对于顺丰的进入都是持欢迎的态度。“有些事情,我们就是喊破喉咙也没多少效果,如果阿里巴巴、顺丰这些大企业能带头去和政府部门沟通,应该会好很多。”某独立海淘网站的负责人对一起惠表示。而对目前转运市场格局的影响,曾碧波认为,顺丰的进入可能是颠覆式的。他认为,“海购丰运”采取的是高端品质中端定价的策略,对大多数转运公司有很大的杀伤力。“海淘用户本来就是有些档次的,只要服务好,不会介意多花的30人民币。如果海淘转运的满分是100分的话,我相信顺丰能做到70分,其他转运公司只能做到40分。”曾碧波说道。刘向东则认为,目前进口转运业的发展尚处在非常早期的阶段,“潜水”的、“灰色”的还很多,在政策也存在很多不确定,目前已经开展转运业务的企业也大多“浅尝辄止”,并没有投入太多的精力。所以不用担心未来没有市场份额可供分享。另一部分主流意见还是集中在顺丰与转运公司客户群的区别上,一些行业人士认为,顺丰不会介入到占据转运公司很大业务比例的代购卖家的群体中,而会专注在C端用户。野心不仅限于海淘一位接近顺丰的人士表示,顺丰的野心并不仅仅在于占领海淘转运市场,而是希望通过“海购丰运”去试水整个美中快件业务。顺丰最终的目标对手是DHL、UPS、FedEx等国际快递巨头,所以转运公司们在做好自身业务的同时,并不需要太担心来自顺丰的竞争。该人士透露,顺丰去年曾通过另一种方式介入美中快件业务,但最终并未成形。去年,顺丰在纽约、洛杉矶等地招收了一批代理商,接收美国华人区散客向国内寄包裹的业务。但最终因为“干不过”美国当地的中小快递公司,据悉,该业务被暂停。这次,不知道换了一种方式的顺丰,能否成功?
【编者案】O2O像拴上了马达,一发不可收拾的除了漫天飞驰的概念,还有令人“反胃”炒作。这有点像几年前的团购,仅是火了一把之后,便在漫长的实战中,化作肥料和春泥。如今,一头扎进这个市场的,是原先的零售大鳄,亦有BAT这样的互联网巨头。在这个从未被开采的新处女地上,一个新的巨型的流量入口正在慢慢汇聚。它究竟是阿里,还是腾讯,是万达,还是银泰,与这些玩家有深入接触的第三方大数据技术公司百分点,颇有话语权。以下为对话实录:一起惠:O2O为什么会火?柏林森:原来的O2O是指offline到online,只是把线下交给线上,作为一门生意,其实关心这么几件事:第一,我的客人从哪来?第二,我在哪给他提供体验?第三,他在哪支付?第四,他在哪得到货或者服务。后来出现了onlinetooffline,主要是针对服务体验性的行业,就是服务交付不能在线上完成,但是希望通过一个新渠道,于是大众点评成为一个流量入口。那么,现在因为有了智能手机,线下也终于成为一个流量入口了。一起惠:流量入口的意义和价值是什么?柏林森:两个核心要素,第一,你要有足够的量,人得来;第二,你得有办法调控、控制这个量。不能调控的话,就不能叫做一个入口。打一个比方,一个看门的大爷,每天从这经过好几千人,那能说这门是一个流量入口吗?不能,你只管看门,但是不能限制别人进出这个门。你要是能不让他进出这个门,那就是一个流量入口了。同理,到这个入口,你说去谁家店,他就去了。所以现在的O2O是onlinetooffline,还是offlinetoonline,都不一定,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个大零售的概念。为什么说整个O2O、大数据的这件事,会变得这么迫切。作为标品,比如像京东那样,早上订货,下午就能收到,那我就没有必要去中关村跑一趟了,就算中关村在我旁边。但是,如果和人的身体固有性相关的体验是线上取代不了的,比如说,洗脚、按摩、吃饭、电影;另外,一个门口的便利店,我要买包烟,虽然这烟要比网上贵两块,比家乐福还贵1块,那我现在就要,还得买。那么基于此,shoppingmall将来将补充体验内容。包括品牌店的发展,更可能也成为一种品牌展示、试穿、体验,不再专业的承担一个销售的职能。一起惠:自从和传统零售展开合作之后,除了通过移动端和WIFI向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抓取数据之外,所谓的线下大数据还会在哪些新的领域出现突破?柏林森:大家对O2O内涵和外延都不是很了解,只存在于一个概念。我们做事,当然是从哲学到科学,再到工程。所以必须把这件事融入实践当中。首先强调两点:第一,大数据或者O2O一定是跟企业的KPI和效率挂钩的。它对一个企业有用。第二,大数据一定要和行业强结合,只有行业非常纵深,才能产生数据的精髓,不存在一个泛化的大数据的这样的一个观点。其次反言之,我们对于一个企业或者客户所谓大数据意味着什么?第一,我们从数据源上来看,之前不能够得到或者量化的数据,随着技术手段的进步,现在能够得到,或者可以量化了。线下消费数据的着力点在于,手机作为一个智能随身设备的普及,使得现在线下终于可以做得像我们为电商做的那样,定位并且追踪一个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轨迹。第二,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之前的那股零散的、不能打通的数据,可以把它汇在一个平台上来处理,观察之间有什么关联。第三,百分点这样的公司会提供第三方的、行业的外部数据,作为补充。一起惠:WIFI可以锁定用户在商场中的动线,但是无法像cookie一样,跟踪用户的浏览轨迹。比如,他看过哪些商品,试穿过哪些衣服。怎么办?柏林森:举个例子,迪卡侬,一个运动服饰品牌,他会在货品上放一个类似于RFID的设备,假设这件衣服被拿进试衣间了,他就知道衣服被拿进试衣间了。但是他不知道,是谁拿进试衣间的。但接下来,我们有可能这件衣服被谁穿过,评价过,然后和会员之间形成匹配。包括到后面的智能pos等,从营销的角度上来说,我们关心每一个用户触点。传统pos机在线下只是作为刷卡、收钱的工具,它没有作为用户营销的一个触点,没有大规模的发挥主动。智能pos这里,我会对用户进行关怀呵护和再营销。至于怎么实现,那当然是用智能的方法去实现,这肯定跟你的手机有强烈的关联。一起惠:大数据对传统零售的指导意义是否还存在于开店选址上?苏萌:当然可以。比如说从集团的层面会关注怎么对一个店进行评级。基本上核心层面最关心两个,一个是客流量,一个是销售额。之前就是按照这两个来评,但是事实上一个mall开在什么地方,其外部环境如何也会影响到销售业绩。比如,开到三线城市和开在北上广的中心地带,销售额说不定差一个数量级,但你并不能证明北上广的人就比三线城市的人做的好。所以,模型里面至少会拆开外部环境,这些都是要动用大量的数据的。比如会考虑到周围小区密度、房价、分布、交通,在建模时,我们把这些外部因素排除,剩下的就是内部能力所导致的店今年做的好不好。其实,除了选址,大数据甚至可以预测要在这开一个什么样的店,什么样的规模,预期的performance。当然这是个非常复杂的模型,从商业运作的角度来说有很多的做法是相辅相成的,当这个mall建成之后,周围的地价、人群都会往上涨,所以这是个动态的、交互的模型。一起惠:类似商超、便利店这样的业态在你们合作的考虑范围内吗?苏萌:便利店目前还不是。一起惠:这两个差别在哪?便利店是太分散了?实施成本过高?苏萌:便利店的核心主打点在于方便,而shoppingmall的核心主打点在于体验,这两是不一样的,整个运营策略都不一样。他核心满足的需求也不一样。一起惠:大平台越来越聚焦,第一梯队比较稳定,剩下的B2C日子很难受,百分点原有的线上合作伙伴是不是下滑很厉害,从而对业务造成影响?柏林森:这些客户会比较稳定的增长,但是基本上格局已定了。我们觉得将来能看到的就是垂直电商增长的速度,用户忠诚度的形成。比如说户外,可能就不上淘宝。另外一块就是线下传统品牌,他们的整个线下渠道、门店、体验等,这些可能与纯电商相比很好的竞争优势。一起惠:这也是一种O2O,新老业务在O2O上交叉。柏林森:是的。购物中心是一个商业地产的模式,核心是人流,它的核心用户群就是周边影响力覆盖范围的这些人。所以对于北京大悦城来说,上海的客户到这里毫无意义的,就是天上掉下来的雨点。所以,从引流的角度,我们帮助他扩大自己的影响力范围。从原来覆盖三个小区到现在覆盖五个小区。第二,需要丰富业态,让消费者有更多的时间花在我这。任何一个人和家庭的支出预算中,有多少比例是在我这完成的。比如今年平均是百分之二十,明年能不能把它做到百分之二十五。
快播科技日前发布《公告》和《致快播用户书》,宣布启动商业模式全面转型,将从技术转型原创正版内容,并将彻底清除利用快播技术的盗版和低俗内容,决定关闭qvod服务器。今日微博上有消息称,有警察进入快播公司并控制员工,将公司电脑封存,对此,快播官微发布声明回应称,确实有警察来快播了解一些情况,目前公司运营正常。今日微博上有消息称,“上午11点大批警察进入快播公司,控制了所有员工,不准碰手机和电脑,将公司所有电脑封存!目前还在持续。”随后曝光的疑似内部邮件表示,“各位员工,不要担心,公司没有问题,律师在过来的路上。”对此,快播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今天网上有消息传快播公司被警察包围,有人被抓走一事纯是谣言。今天上午确实有警察来快播了解一些情况,目前公司运营正常。谢谢大家!”快播科技16日晚刚刚发布《公告》和《致快播用户书:我们涅槃在即》,表示快播已启动商业模式全面转型,将从技术转型原创正版内容,愿意与同行共同推动视频行业正版化的发展。并将彻底清除利用快播技术的盗版和低俗内容,决定关闭qvod服务器,停止基于快播技术的视频点播和下载。此前,根据互联网安全的“避风港原则”,快播只提供搜索技术和播放器,对于那些支持快播技术的网站上传的内容并不承担主动审查义务,而是采取“凡举报再下架”的管理办法,因而总是让盗版和不良内容屡禁不止。快播快播(又叫Qvod或Q播)是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推出的一款基于准视频点播(QVOD)内核的、多功能、个性化的播放器软件。快播那些事儿快播又被网友戏称为“宅男必备”。自推出以来,多次被卷入“涉黄”以及版权等问题。快播聊天室共享影片多是"黄片"关闭服务器或因涉黄。在快播公司关闭服务器之前,记者调查发现,快播公司在传播黄色电影方面非常“明目张胆”。2013年度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公布快播、百度侵犯著作权案居首。国家版权局4月18日公布了快播公司、百度公司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等2013年度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涉及7个省市,版权行政处罚案件和刑事案件各5件,涵盖了侵犯著作权案件的不同类型。2013十大传媒法治事例发布处罚百度快播案等入选。十大事例分别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传谣行动,国家版权局处罚百度、快播案,甘肃省张家川县中学生杨某发帖被拘留案……2013“剑网行动”十大案件公布百度快播侵权案居首。“剑网行动”期间,国家版权局直接查办的百度、快播侵权案及北京“思路网”盗版数字高清作品案、上海王某等利用互联网销售侵权盗版ISO标准案等10起案件较为典型、社会影响力较大,被列入剑网行动十大案件。优酷搜狐腾讯组团反盗版怒告百度快播索赔三亿元。2013年11月,优酷土豆、搜狐、腾讯、乐视4家视频网站组团,宣布向法院起诉百度、快播的盗版、侵权案件共立案百余起,涉及影视作品超过万部。
随着杭州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中心关员陈健轻按鼠标,一批从美国发货的钙片顺利办结了相关报关手续。作为跨境电子商务试点首批“直购进口”模式商品,这批商品的顺利进境,标志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正式迈入“2.0时代”。近年来,跨境电商的交易模式持续走热,国内消费者“海淘”商品已成为一股潮流。相关数据显示,中国海外代购市场2013年的交易规模超过700亿元。据支付宝统计数据,2012年,国内消费者实现的“海淘”消费规模,同比增长117%,远高于国内网购64.7%的增长速度。去年7月,经海关总署批准,杭州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一般出口”模式试点,解决了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报关成本高、结汇和出口退税难等一系列“卖全球”难的问题,成为全国首个跨境电子商务进入实质性运作的城市。“此次直购进口,使杭州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兼备,今后国内消费者坐在家里就可以方便地‘买全球’了。”杭州海关监管通关处孔生跃科长介绍说。据介绍,与此前在郑州、上海、宁波等地试点的“保税网购”进口模式不同,杭州海关开展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直购进口”模式,是让国内消费者与境外卖家直接面对面,商品由海外直接发送。国内消费者在“天猫国际”平台上确定交易后,境外卖家将商品以邮件、快件方式运输入境,消费者将享受海关包括在跨境网购时参考个人邮递物品预缴税费、与传统快件分区快速核放、实现商品入境时自动扣缴税费和快速通关等一系列绿色通道服务。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天猫国际是目前国内首批允许境内个人以“直购进口”模式购买全世界商品的跨境贸易电子交易平台之一。今年2月19日,天猫国际平台正式上线,专门致力于向国内消费者直供海外原装进口商品的天猫国际。与此同时,杭州海关既开始了与天猫国际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的紧密合作,10天后,国内消费者首批通过天猫国际购买的商品便已运到杭州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经由海关、国检绿色通道办结进口手续。相比传统海淘,天猫国际搭建在天猫平台上,界面全中文,交易按人民币结算,支付宝支付,每件产品都明码标价,关税和物流费用均一目了然。同时,在天猫国际“海外直购”商品的购物流程有望缩短至10天以内。据介绍,目前天猫国际主要经营服装、婴幼儿用品、食品、运动用品箱包等类商品,定位在中高端。天猫国际商品通关全程电子化,所产生的税费将由商家承担。
【编者按】一家做移动电源、手机配件的硬件厂商在O2O上能做什么文章?品胜电子首席运营官曾小川近日向一起惠坦露了品胜涉足O2O的内在驱动力,以及具体的试水方案。在他看来,做O2O是因为光靠门店已经很难赚到钱,而O2O光靠天猫、京东等平台方一头热也是做不成的,品牌商必须积极去推动,摸索出全新的游戏规则。以下是一起惠与曾小川的对话:卖充电器的为什么要做O2O一起惠:品胜为什么要考虑做O2O?最主要的驱动力是什么?曾小川:O2O很重要的一个目的在于盘活线下资源,包括门店和店员。目前品胜在全国有接近400家门店,每个店四五个人。从趋势上来讲,传统单店的卖货模式是赚不了钱的。我们希望能通过服务来扩大占有率,同时与竞争对手区别开。移动电源、手机配件类目的市场存在一个问题是,消费者并不怎么关心品牌。大多数的消费者并不懂产品的参数和质量,购买的时候也会注意品牌,感觉用起来能正常使用就可以了,即便有更好地产品,他们也不一定会接触到。因此服务将成为我们与竞争对手区别开来的一个重要突破点。一起惠:品胜通过O2O能够提供的服务有哪些?曾小川:24小时到货,最快一小时,当然这需要消费者额外加价。(编者注:百城当日达是目前品胜已经尝试一年的“惠源提”服务,试图实现消费者线上下单、品胜送货上门并提供相关服务)目前品胜的惠源提服务已经基本覆盖国内一、二线城市,如北京五环以内,成都三环以内。品胜今年在义乌建了一个很大的旗舰店,300平米,从传统的理念来看是没必要的,肯定要亏损的。但这个店对我们有另外的价值,只要义乌地区发生了线上订单,这个店就会承担物流配送业务。配送方面,目前我们的干线物流主要靠第三方,终端配送则由品胜门店店员提供。当然,除了送货上门,品胜还将提供更多的上门服务,例如上门安装,上门贴膜等。O2O时代的新游戏规则一起惠:O2O需要对品胜自身做哪些变革?曾小川:我们做O2O的基础是全国有400多家门店,且全部是直营,管理相对方便。但需要改造的东西也很多,从对店员O2O业务的培训,到整体着装的设计,到后端管理软件、整套考核机制都需要有本质上的调整。目前我们对店员的考核在以往单独销售业绩的基础上增加了服务佣金,店员每服务一位客户,都将获得一定比例的服务费佣金。此外,24小时送达也一直在考验我们的物流系统,逼我们设计出最具效率的配送机制,这当中涉及到很多复杂、细节的因素,比如交通因素。在设计门店配送范围的时候,我们会综合考虑门店附近的交通状况,如果处在经常堵车的街道,我们会缩短这个店的服务范围。一起惠:品牌形象的推广方面呢?会跟以前有什么不同?曾小川:以前在实体店时代,品胜用了一招打掉了竞争品牌——少投放硬广,做展柜。有很多零售商提货的时候,品胜送他们送展柜,成本一千多块钱,给他陈列商品,展柜上面有品胜Logo。或者送他们桌子上摆的东西,一年花了五千多万。最后的结果是,消费者去买电脑买配件,到处都是品胜。而且其它品牌跟进这一招也难,因为商家不愿意换展柜了。而到了电商时代,我们就有点无措了,用户的注意力太分散,流量的抓取也更加多样化。与天猫京东合作的尴尬一起惠:目前品胜在各个电商平台的销售情况是怎样的?O2O是自己做为主,还是要与平台合作?曾小川:品胜在淘宝天猫一个月有4000多万销售额,其它平台1千万,所以一个月总共五千万左右。虽然从去年起天猫、京东等各个平台都在鼓吹O2O,但必须要说的是,没有品牌商的积极参与,光平台商一头热,O2O是玩不起来的。平台商的主要功能还是在导流量方面。从过去一年的尝试经验来看,我们的O2O最终还是会更多依赖于天猫合作。(品胜自己的平台“惠源提”呢?)自有平台会逐渐淡化,因为销售情况一直不太乐观。我们也试图与京东合作,但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不好调和。我们的O2O,需要自有配送团队,但配送实际是京东的长项。如果消费者在京东下了单,送货上门的是品胜的人,那京东的品牌形象就被弱化了。所以我们在考虑与天猫加深合作。不过,与天猫的合作并不是那么顺利。有一个现在还没有解决的问题是:天猫一直不给我们开放配送接口。这导致的结果是,消费者在下单后选择配送服务商时,只能看到第三方快递,没有我们自有的惠源提。一起惠:那怎么保证消费者能够选择你们自己的服务?曾小川:目前的情况是,消费者在确认订单页面不能够主动选择我们自有配送,但其选购的产品如果在百城当日达范围内,将自动默认由惠源提工作人员配送。如果地址不在派送范围内,将使用第三方快递。一起惠:除了天猫、京东,是否考虑与微信平台合作?曾小川:很快也要在微信上线微信商城,是与第三方服务商合作的。但现在来看,上线微信也只是占个坑而已,属于“刷存在感”,多一个流量来源,不寄望能很快有大发展。微信主要还是朋友之间的通讯工具,要卖东西不一定靠谱。做本地化的生活服务应该更有价值。
【一起惠讯】4月11日消息,跨境电商平台eBay的“全球运送计划”覆盖范围再次扩展。自4月8日起,除了已有的44个国家之外,该计划还新增了9个可达到的国家,包含中东、东欧等地的主要国家市场。一起惠获悉,eBay全球运送计划此次新增的9个可到达国家分别是沙特阿拉伯、乌克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科威特、卡塔尔、巴林、克罗地亚、马来西亚以及土耳其。eBay方面表示,卖家加入该计划后,只需将包裹发送到eBay在美国的运送中心,然后由eBay运送中心处理余下的所有流程。当卖家的物品达到指定的美国运送中心后,全球运送计划会负责填写海关表单、支付买家预付的相关进口费用、将包裹发送给买家并进行端到端的国际跟踪等流程。据了解,该计划对卖家来说,好处有两点:一、运送方面的卖家服务评级将受到保护,因为,卖家不参与从eBay美国运送中心到消费者这段物流服务;二、卖家将不对国际运送期间出现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而对于买家来说,在结帐流程中可以提前看到所购物品完整的总价,从而不会在物品达到后对额外的税费和关税感到奇怪。一起惠发现,去年6月,eBay全球运送计划增加了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爱尔兰、荷兰、波兰、西班牙等8个国家和地区的运送服务,9月又开通了俄罗斯运送,基本覆盖了欧洲各主要国家市场。如今,该计划开始往沙特、科威特等中东国家延伸,同时,还囊括了乌克兰、土耳其、马兰西亚等地。可见,eBay全球运送计划扩张的终极目标是覆盖全球市场。
据知情人士称,森马服饰O2O布局有望推出线上线下利润分享计划。该人士称,大方向上,公司可能根据线上订单发送地,划分线下店利益区域,订单所在区域的线下店,享受利润分成,并承担相关业务工作。该人士透露,O2O业务由森马服饰总经理周平凡负责,早前,周平凡带队造访腾讯总部,商讨更深合作方式。美邦服饰去年中下旬铺开O2O战略,公司董事长周成建表示,未来线上销售,线下店将参与其中,获取利润分成,比如15%左右。由于森马服饰直营化比重远低于美邦服饰,相关工作推进难度更大。森马服饰董事长邱光和早前告诉大智慧通讯社,森马服饰4月有望发布最新O2O战略计划。
【编者按】运动品牌从10年到现在经历了过山车般的市场环境。据一起惠了解,目前国内一些主要的运动品牌库存基本得到控制。虽然品牌商可暂时喘气,但是未来还有更大的挑战在等待。日前,一起惠联系了Kappa电商前负责人顾皓澜,对于运动品牌商如何利用好电商渠道、协调好线上线下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一起惠:很多线下品牌商在抱怨电商难做,称投入很大但收益甚微,但是也不可能放弃电商市场,他们现在心里很矛盾。您认为品牌商对电商这种矛盾态度的原因是什么?顾皓澜:企业抱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缘于对电商渠道的一个巨大期待,期望电商在短期内可以改变现状。但这是不现实的。电商只是一种销售渠道,任何一个渠道的建设都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的。尤其是电商打价格战的现状,这也是不健康的,这也是影响电商渠道效益的一个原因。要改变这种情况,企业其实是需要做很多事情的,看得见的,看不见的,很多地方需要改变。一些品牌商仍然把电商当做一个销售渠道,而且只是一个销售库存的渠道。换一个思路考虑,如果你线下所有的店面都放的是库存品,不超过5折。你怎么可能还希望高收益呢?两三年前还可以,那时候消费者对于网络的认知还是买便宜货的地方。现在,消费者变了,环境变了。一起惠:您认为如何解决这个矛盾,企业怎样做才能真正让电商渠道的力量显现出来?顾皓澜:现在这种低价促销或者清库存的模式是否健康需要思考,看其他品牌是怎么做的。以淘品牌或者国外其他服装品牌为例,他们并不急于打折,他们更注重产品的价值和营销。比如淘品牌,他们注重消费者是否喜欢我这款产品,如果喜欢就多做,不喜欢就不做。他们非常注重消费者的体验。去年国内一款运动品牌的网络营销与慈善活动结合,做得很成功。虽然他们没有很低的折扣,但销量依然不错,平台也愿意提供更多支持,这样就是一个良性循环。品牌电商以后应该更多考虑如何塑造品牌的价值、强调产品的调性、改善营销方式……形成一个良性发展的模式。电商的掌舵人除了低头干活外,需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抬头看路上。更应该多和老板沟通,让他们了解电商、认识电商。电商不是渠道,是一个生态环境。应该有适应这个环境的产品规划、设计、研发、供应链(很多品牌只解决了其中的物流)等等。当你有一款新品卖的还不错,你是否能20天补上?你的供应链有这个能力么?这些需要公司战略性的支持。一起惠:现在运动品牌商的库存都清理得差不多了,“电商清库存”的销售模式已经到了末路,您也提到低价促销模式是不健康的。那您认为品牌电商的路今后该怎么走?顾皓澜:线上可以做新品类的尝试。比如可以根据现在的一些流行趋势判断2015年的时候会流行什么款式、什么面料的衣服、鞋,14年可以在线上做短期尝试,让线上作为线下的前沿阵地。另外,现在库存虽然基本上清理得差不多了,但还有一件事情可以做:每个品牌每季的产品销售结束之后是会有一个TOP10的排名的。这个TOP10就是本季受消费者欢迎的商品,但出于各种原因线下不能卖了。但在线上这部分商品是有优势的,因为消费记录已经有了,那线上就可以把这部分产品接手下来,继续卖,也是非常有市场的。概括地说,一方面可以做常青款。每个品牌都有自己的优势品类,其中一定有更让网上消费者认知的产品。做一些小的调整,成为网络独特的产品,既有持续的销售,也可以形成你的网店特点。另一方面可以根据品牌的调性,结合网络趋势,尝试网络特供款。但这一点,对于产品的把控能力要求很高。一起惠:很多品牌商想要或者正在尝试O2O模式,但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尤其是线下销售与线上销售出现“抢单”的问题,让品牌商对O2O这个概念产生了困惑。请问您是如何理解O2O的?顾皓澜:很多传统企业是不具备网络运营基因的,现在看到的冲突、矛盾,都是在前端。但其实更多的冲突在后端,这涉及到品牌供应链的一整套东西。O2O未来是不会有一个很清晰的区隔的,会有冲突跟矛盾,但一定会有配合。线上下单、线下发货,我认为这是O2O的一个初级阶段,未来更多的应该是通过线上进行交流跟沟通以促进线下销售。线上可能会承担很多文化传播的功能,比如一款鞋,它的设计灵感、设计理念、它的各种功能,这些信息传播如果是通过传统的营销方式,信息到了一线销售员那里的时候已经衰减很多了。但这些信息在线上的展示就会非常直观和准确,可以让消费者更好得理解品牌。产品销售方面,如果线上和线下款式分开也会减少冲突,有些线下品牌运营网上子品牌做得是很不错的。我们是品牌商,同时也是消费者。从消费者角度去思考,是不需要知道什么叫O2O的。网上可以买你这个品牌的产品,线下实体店可以试穿、可以退换货,或者线下实体店看到不错的产品,结算是可以根据网上的会员身份享受折扣或者赠品等等。总之,消费者觉得受到尊重了,爽了,他的心就是你这个品牌商的了。一起惠:现在运动品牌竞争很激烈,国外有耐克、阿迪、彪马等侵入中国市场,国内有李宁、安踏、特步、361度等品牌混战。除了拼价格,您认为未来品牌商还需要在哪些方面进行发力?顾皓澜:不管是国外的牌子还是国内的牌子目前遇到的情况都有相似的地方,对电商的认识也都差不多。品牌在未来一定会更加注重差异化,会强调自身的特点。因为未来的市场一定是细分的市场,消费者在购买的过程中会强调“我的”这个概念。不同的人买不同的产品,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来判断自己需要买什么。未来大家都会清楚自己要什么。将来每个品牌都会有自己的特点,可以是价格、可以是调性,但至少要有一个特点。整个产品体系会更清晰,那些在这方面不自知的产品可能会慢慢被淘汰。电商渠道也不可能一直是打价格战,一定会找到一个更加良性和健康的发展模式。
【一起惠讯】3月26日消息,湖南本土零售企业步步高在去年底上线的电商平台野心不小。日前,步步高电商CEO李锡春公开透露,步步高对电商业务的期望是五年内营业额超过步步高实体零售过去19年的总营业额。在物流配送方面,步步高更是称将挑战京东,有可能将在长沙测试1小时送达服务。李锡春称,步步高的定位与天猫、京东等综合性平台不同,其服务对象主要针对湖南本地。基于步步高在湖南有足够多的实体店布点,其对湖南本地的物流配送更有信心。据了解,步步高集团在全国拥有310家实体超市、购物中心、便利店,主要集中在湖南、四川、江西等地。据一起惠了解,步步高网上商城上线初期就曾承诺将打造“湖南最快速度”,称将实现“一日两配”、“4小时达”、“2小时极速达”等物流配送模式。李锡春甚至称,若京东能实现2小时或者1小时送达服务,步步高也一定能在长沙地区实现1小时送达。物流一直是步步高电商诞生以来的最大卖点,也是能够从京东、天猫等大鳄嘴里抢食区域性顾客的关键着力点。但从211限时达、三小时送达、100分钟送达到15分钟送达,电商领域的物流速度戏码早就已经愈演愈烈。对于步步高来说,无疑也将是巨大的挑战。公开报道显示,目前步步高电商已在尝试超市自提或实体店送货等配送方式。其中,步步高旗下的便利店品牌汇米巴也将作为其O2O战略的重要角色,承担物流配送的任务。此前,步步高集团副总裁陈志强曾表示,长沙市如果有200家汇米巴,即可启动O2O,长沙市的汇米巴如果达到1000家,几乎覆盖所有社区,那么可以做到5分钟送货上门。而据一起惠了解,目前步步高已拥有汇米巴便利店共计78家,覆盖长株潭三个湖南省内城市。步步高方面称将在未来1至2年中,将汇米巴店铺扩张至500家。除了物流配送,李锡春还透露,未来步步高电商将尝试“大健康”策略,为会员提供免费体检服务,同时将线下700万会员与电商打通。不过,据他介绍,在湖南做电商的一个重大局限在于人才问题。如何把扎堆在杭州、北上广的电商人才吸引回湖南,成为步步高一直在筹划和解决的问题。
新《消法》中规定的“网购商品可享7天无理由退货权”已经实施一周。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电商一边推出“7+”的加长期退货新政,一边却悄然增加“不退货”商品的品类或是无理由退货的附加条件。消费者想要顺利无理由退货,还得深入阅读各电商退换货政策。“7+”加长期退货服务抢眼登录各种网购电商网站,消费者保障服务成为电商们宣传的最大亮点。百度糯米网,推出了“随便退”退货新政,规定除物流单外,所有团购支持随便退,只要团购券未消费,都可以退款。苏宁易购也承诺顾客购买苏宁商品15日内,在保证商品完好的前提下,可无理由退换货。淘宝网的搜索栏中增加了“7+退货保障”、“消费者保障”等选项。消费者勾选“7+退货保障”后其显示的所有商品和店家都加入了这项新保障。“7+退货保障”是对于新《消法》中7日后悔权的一种延伸,店家承诺“该商品在签收货物后15天内,在不影响二次销售范围内支持无理由退货,产生的退货费用买家承担。”同时,有些店家也可以根据自身销售的商品,自行规定8、9、10及长达15天的退货时限承诺。500元以上钟表无缘“7日后悔权”根据新《消法》规定,消费者订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四类商品不在“7日后悔权”之列。虽然电商们推出了各类消费保障服务,但北青报记者发现各电商都悄然增加了不接受“7天后悔权”商品的品类,或者对退货条款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北青报记者昨天登录亚马逊、京东、苏宁、1号店等电商网站,发现奢侈品、黄金、内衣、合约机、化妆品和售价高于500元的钟表等都被排除在了7日之外,消费者网购时需要仔细阅读退货政策。其中苏宁易购还对“不退货”商品进行了详细的罗列,项目多达30多种,健身器材、望远镜、游戏机都因为存在特殊原因而不能参加无理由退换货。80个品类商品逐一列出退货条件除了被排除在“7日后悔权”之外的商品,电商还对相同品类商品的退货条件进行了逐一的约定。淘宝网在“消费者保障服务之‘七天退货’支持范围、处理流程及条件”中就详细列出了80个品类的商品的退货条件。如:笔记本电脑、电脑硬件以及电脑周边的商品,消费者在退货时,需要具备“未拆封,配件完整包装齐全,商品外观无磨损,无使用痕迹整体无磕碰,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如有赠品,需如数退回。”商品是否享“特权”电商多数不明示新《消法》实施前,北京市消协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7日后悔权”实施后,商家约定商品是否享有该权利,不应仅在网站上登出公告、声明等面对大众的提示,还要和消费者进行一对一的确认。也就是说,对于商家规定的不宜退货商品进行逐一确认,通过点击“确认”等方式,做到发生纠纷后可以查询。但北青报记者昨天发现,除淘宝网可以从商户加入的消费保障绿色标识上了解店铺的消费保障承诺,以及1号店在购物时对商品进行了明示,多数电商并未做到“一对一确认”。登录亚马逊、京东、苏宁易购等电商购物网站,在购买单件商品时,北青报记者并没有在页面的明显位置或者订单确认环节发现该商品“7日后悔权”的享有情况。如果消费者想要在购物前了解所购商品是否享有“7日后悔权”,需要进入电商设置的“售后服务”、“帮助中心”等单独页面中的退换货选项,才能了解具体的详情。对于多数消费者来说,这种相对隐秘的方式,容易造成无法享受“7日后悔权”。官方说法“7日后悔权”还需细化细则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按照新《消法》条款,商家提前约定且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将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但商家是不是可以随意进行约定?他认为,新《消法》实行一段时间后,有关部门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跟进,细化细则,对可退货的商品按情况进行分类做好进一步的规定。市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朗丹柯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消费者和商家都该明确,不宜退货是以商品没有质量问题为大前提而谈及的根据商品特性而圈定出的不宜退货的商品。朗丹柯认为理论上,商家在约定时可以把所有的商品都标称为“不可7日内无理由退货”(商品质量问题等涉及三包的问题除外),法律上没有禁止。但是,消费者有购物的选择权,商家的这种“除外”行为无形中会直接影响其产品的销售,规定的不合理,消费者自然就会选择别的商家。从客观上来看,市场竞争为消费者起到了保护的作用。
【一起惠讯】日前,有知情人士透露,阿里巴巴无线端即将做出四大战略调整,其中将支付宝作为未来无线入口的设想令业界颇感意外。据一起惠了解,上述人士提供的四点变化分别为:1、支付宝即将作为无线入口,来往微淘等无线并入支付宝;2、微淘流量目前来自天猫淘宝,下一步引流来往;3、来往即将转型,发力扎堆功能,模式借鉴美丽说;4、淘宝、天猫引流,微淘将偏向客户管理。仔细对比此前阿里巴巴制定的无线战略,以上四点,每个都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特别是让支付宝来充当无线入口,几乎全盘否定了原先将“来往”作为移动互联网敲门砖的核心思想。实际上,昨日即有传闻称,在最新版本的来往中,将会添加钱包功能,对接支付宝,从而打通来往营销端到支付端的闭环。这一举动也被认作对微信支付的围堵之作。不过,从新的消息来判断,来往也好,微淘也罢,最终殊途同归的命运指向了支付宝。也就是说,支付宝未来将会继续走开放平台的道路。虽然当前支付宝面临央行的强势压制,不过,以支付宝为载体的阿里金融体系将在接下来承担阿里巴巴更大的野心。这也不难理解为何阿里无线此前重新组阁中,明确提出将支付宝CEO彭蕾放到重要位置。相关人士指出,阿里无线此前的路线押宝在“来往”上显然不够明智,而在这狂推来往的过程中,基本与微信没有太多的正面交锋。相反,倒是微信支付杀了支付宝一个措手不及。春节期间,微信用“诺曼底登陆”的方式,积极蚕食支付宝在移动支付领域不可动摇的地位。无论是抢红包,还是打车软件补贴大战,最终落子的仍然是激活移动支付的绑定。在此过程中,已经明确可以看到,支付宝钱包更加向前端靠拢,而不是作为交易的最后环节。“把支付宝作为阿里无线的重要入口,可以将原先分散为两部分的资源合二为一,集中应对微信的挑战。”上述人士坦言,阿里本质上缺少SNS的基因,与其追着打微信,不如稳固好最强的制高点,那就是支付。此外,支付宝衍生金融产品则蕴含着更高的商业价值。以余额宝为例,其8000万的用户贡献了超过3500亿的沉淀资金,这种速度甚至出动了传统银行、货币基金的奶酪。更有杀伤力的是,余额宝的可视化,让用户每天都乐于在碎片化的时间里拿出手机,像看股市行情一样,关注着年化收益率的涨跌,即便其现在已快破5%。这种强大的用户粘性,为支付宝抢夺移动互联网船票的机会大大增加。至于来往的边缘化,该人士也有着类似的解读:如果作为干扰敌人视线的虚晃一招,来往的确在短期内获得了关注度,当那些大牌明星渐渐失去活跃度,马云也不再强制KPI的手段来推销,也注定了来往在2014年宿命般的结局。在多数用户看来,由于市场占有率的差距,微信和来往之争并非像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一样分庭抗礼。能存活用户手机桌面上的app,必须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价值。“来往把微信当做竞争对手的那一瞬间,其实已经输了。相反,陌陌就从来不说和微信的比较,而是说做陌生人交友,打一个很清楚的概念,与微信定位明显区分,反而抢了1个亿的用户。”
【一起惠讯】3月15日消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同时现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一起惠整理了《办法》中几个关键信息:①《办法》对打击“刷信用”、“差评师”等网络市场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③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且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④不准向消费者发广告:网络商品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⑤《办法》管辖范围更广:涉及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附《办法》全文: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第四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第五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第六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第二章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第一节一般性规定第七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第八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九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第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第十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第十三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第十四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第十五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十七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十八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第二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统计资料。第二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前款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第二十三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修改其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协议、交易规则,应当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修改内容应当至少提前七日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协议或者规则修改内容、申请退出平台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允许其退出,并根据原协议或者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二十五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在其网站显示,并从技术上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第二十六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平台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采取措施制止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七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对权利人有证据证明平台内的经营者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行为或者实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措施。第二十八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二十九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平台上开展商品或者服务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对自营部分和平台内其他经营者经营部分进行区分和标记,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平台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经营者在平台的登记注销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从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电子签名、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应当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第三十一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拟终止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二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第三十三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应当用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开。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的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提供在其平台内涉嫌违法经营的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等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节其他有关服务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三十五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者提供经营资格证明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签订服务合同,依法记录其上网信息。申请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等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自服务合同终止或者履行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十六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采集信用信息,坚持中立、公正、客观原则,不得任意调整用户的信用级别或者相关信息,不得将收集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第三十七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或者服务并因此取得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八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络商品交易相关违法行为,提供涉嫌违法经营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数据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第四十一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对于其中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违法行为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对于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群体投诉或者案情复杂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查处或者指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查处。第四十二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的消费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处理。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涉嫌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相关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数据资料;(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封、扣押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商品、工具、设备等物品,查封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场所;(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四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的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第四十五条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第四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站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需要关闭该违法网站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该违法网站。第四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发现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移交相关部门。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工作责任制度,依法履行职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章附则第五十五条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发布商品或者营利性服务信息、但交易过程不直接通过平台完成的经营活动,参照适用本办法关于网络商品交易的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实施指导意见。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年5月31日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是不是以后我都不用再带会员卡了?”昨天,毛小姐趴在百货店二楼的服务台,仔细询问着工作人员,她刚刚用手机申领了一张“虚拟会员卡”,工作人员提议可以充1000元试试看,“充进去就能直接用了?那先充500吧。”毛小姐说。今后,你卡包里的卡槽会要空一些了。眼下,不少百货店都在利用手机终端发放“虚拟会员卡”,其中银泰百货刚刚发布的“银泰宝”,已经实现了储值、支付的功能,并且在4天时间里,有40万客人用手机注册了这张卡。银泰宝虚拟会员卡不过,对于这种全新的线下支付方式,习惯了“实体会员卡积分、刷信用卡消费”的顾客,他们对“银泰宝”的好奇除了“怎么用”,还有“为什么用”,用80后顾客的话来说:“虚拟会员卡会方便些,但我凭什么把钱充到里面?”4天注册40万张,抢的是手机互联网用户对于很多百货店的老客人来讲,想要接受“银泰宝”仍需要时间。昨天,银泰百货武林店二楼的客户服务中心前挤了不少人,都是来咨询怎么使用“银泰宝”这张虚拟会员卡的,对于习惯了“实体会员卡积分、刷信用卡消费”的顾客,他们对“银泰宝”的好奇除了“怎么用”,还有“为什么用”。在现场成功申请“银泰宝”的客人不少,也有人好奇地往里面充了钱。根据银泰方面的透露,“银泰宝”自3月8日开始发行以来,4天时间就被注册掉了40万张,那么,短时间产生如此庞大的用户,他们都是哪些人?“我们根据后台监测发现一个有意思的事情,40万张虚拟卡里,有10%的客人是在凌晨零点到一点通过支付宝往卡里充值的。”银泰集团企划部门的林先生说。很显然,这部分客人是习惯使用支付宝的互联网用户。在互联网对实体店产生强大冲击的今天,百货店用这种顺势而为的方式,想要把互联网消费者和实体店转向互联网的客人重新再拉回店里来。百货店将省下巨额刷卡费,银行该着急了?如果今后百货店、品牌专柜那些七七八八的VIP卡,全部能打包到手机里,用的时候只要出示一下就好,那么购物会不会变成一件更轻松的事?这个假设很多百货店都在心里酝酿过,除了能简化刷卡、打折的流程,让客人感到新鲜,商业大佬们在心里还打了一个算盘。传统情况下,客人如果使用信用卡结算,会因刷卡产生一笔2%左右的手续费,去过街边店的客人都知道,这笔手续费一般会由客人自己承担,而在大商场里,这笔费用则全部由百货店来承担,并向银行支付。支付宝介入百货店的线下支付,有望让这一笔费用得到节省。据悉,此次银泰和支付宝达成合作,通过“银泰宝”结算的每笔费用,手续费将不到1%。那么简单算一下,一家年销售额在30亿元左右的百货店,如果50%的销售是通过信用卡结算的,将产生3000万元的手续费,如果换做支付宝来结算,这笔费用将直接减半。银泰此番发放的虚拟会员卡适用于线下29家门店,能够节省的成本可见一斑。此外,百货店每张会员卡都有工本费,消费者想要办卡需要自己掏10元至30元不等的费用,虚拟会员卡的出现,也将大大节省下实体卡的制作费用。疑惑:“充钱拿红包”有多大吸引力?在采访中,有不少80后消费群体仍然对“银泰宝”充满疑惑,他们表示“充钱进去是为了拿红包”。据悉,银泰集团为了推广“银泰宝”,对3月8日至3月9日期间充值银泰宝的客户,发放2%的红包。“其实,不管是实体卡还是虚拟卡,都不会影响我去不去百货店购物,可能虚拟会员卡会方便些,但是我凭什么把钱充到卡里面?”80后的邵小姐说,“除非钱放到里面会增值啊。”百货店的会员卡能不能具备增值功能?尽管银泰方面并未对这样的猜测作出明确回应,但是打开“银泰宝”页面,下拉菜单中已经出现了“增利查询”项,可以查询“昨日增利”、“累计增利”等内容。增值活动对百货店的客人来说并不陌生,不少门店促销时都会推出诸如“预付1000元,增值到1200元”的活动。不过,银泰宝的“昨日增利”更让人联想到余额宝,后者以年化收益5%吸引了一大批年轻人。银泰方面没有正面回应是否会有“年化收益”这样的增值服务,但业内人士分析:如果只是2%的增利,和现在市面流行的各种理财产品相比并无优势,和其他百货店动不动20%的增值券活动也不能相提并论,且充值的现金只能消费无法变现,这一点对年轻人并没有多大吸引力。
据报道,聚划算今日宣布将于13-14日开团1000亩土地,打造全国首个互联网定制私人农场。全国消费者只要动动鼠标就能买下一块土地当上土豪。作为地主,用户每个月能够收到土地产出的蔬菜水果,并免费到当地住宿旅行。据悉,此次互联网私人定制农场项目由聚划算和安徽绩溪县联手打造,1000亩地都是绩溪当地的闲散农田。消费者可根据家庭需求自由认购土地位置及面积,每月要种什么作物。认购之后,当地农村合作社雇佣专业的老农帮助种植看护,待农作物成熟,当地农民将以每两星期为周期快递给用户。聚划算方面表示,活动将在3月13日面向消费者开始正式认领,最早一批收成可以在4月领到。同时,作物都投了保险,确保保底产出。聚划算方面介绍,私人定制农场有3个一年期套餐,分别是价值580元的一分地套餐、2400元半亩地套餐,4800元一亩地套餐。农作物产出的内容包含各类蔬菜、大米、菜籽油、水果等。据介绍,聚划算私人定制农场位于安徽绩溪县瀛洲、伏岭镇的仁里、龙川、湖村三个行政村。三个村的土地均为5A级联合国生态示范良田。那么,消费者认购一亩地上的1年产出的作物,需要支付4800元。这笔账是否划算?浙江省供销社直属企业浙江兴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这次活动的联合发起单位之一,该公司商务总监章新光告诉记者,“土地租金、水利设施改造、工人工资,都是种植避免不掉的成本,这需要消费者来承担。就好比说,你支付了4800元,可以吃上一年的免费蔬菜,也为工人支付了工资。”章新光说。“农作物产出的内容包含各类蔬菜、大米、菜籽油、水果等。我们粗略算了一下,每亩地种蔬菜、粮食,一年的产值大概能在9000元左右。”而对于当地农户来说,“出租”一亩地,每年则能领到700-800元左右的租金。此外,当地的种田能手,还可以被聘请来耕作这些租出去的土地,每个月能领到近3000元的工资。“第一次尝试这样的合作,农民也会有点担忧,所以我们在当地邀请农民成立合作社。活动开始后,土地租金会一次性发给农民,如果农民愿意来种田,合作社会按月发放工资。”章新光说。由于农村的年轻人都外出打工,家中无人看管田地,所以在全国范围内,有很多农村都跟安徽绩溪县一样拥有大量的闲置土地。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聚划算此次与绩溪打造的私人定制农场为农村闲置土地找到了出路,有希望在全国农村大范围铺开。“一方面,因为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城里消费者对绿色无污染的蔬菜水果有大量的需求,却苦于找不到购买渠道。另一方面,农村闲置土地苦于没有好的盘活方式,一直荒芜浪费不能创收。而聚划算能够通过集聚力量,快速对接双方需求,让城里人吃上放心菜,让农民们赚上钱。”据悉,认购土地的消费者还能免费享受农家乐住宿及绩溪周边景点门票,包括胡氏宗祠、胡雪岩故居、徽杭古道等。城市里的消费者可以在农作物成熟时去当地采摘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以此提高当地村民收入,发展生态农业旅游行业。促进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就业,从而缓解、改善留守儿童及孤寡老人等社会问题。
【一起惠讯】3月12日消息,据一起惠了解,刚刚过去的淘宝38节活动邀请了众多品牌商在3月8日开展O2O大型促销活动,但实际上,品牌商却反映此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并不尽如人意。据悉,关于手机淘宝生活节和品牌商之间的合作有两种模式:一是有独立门店的商家接入支付宝钱包,打通支付体系,方便消费者通过移动端在线下进行消费;二是入驻线下商场的商户则无需接入新的支付方式,阿里巴巴集团已经和线下商场统一进行协商。但有品牌商指出,由于这种两种合作模式都存在一定问题,品牌的参与数量也远不如预期。“此次活动十分仓促,留给品牌商准备的时间很短。以至于不少希望参与此次活动的品牌商没有跟上淘宝网的脚步。”该商家表示,今年2月份,阿里O2O项目组突然召集品牌商开始为手机淘宝生活节进行准备。如果品牌商的独立门店希望参与活动,其线下门店的收银体系必须和支付宝钱包进行对接。品牌商需要将支付宝钱包这一体系和品牌商原有的财务体系打通。部分商家还暂存顾虑,或者在技术解决方面需要一定时间。这也导致了此次淘宝三八节没能充分利用品牌商的资源。“接入支付宝钱包是势在必行的,但全面落实还需要时间。”此外,部分品牌商通过线下商场的分店参与淘宝生活节的O2O项目,3月8日线下商场中的分店都将推出各种营销活动。一位品牌商O2O项目的负责人向一起惠透露,手机淘宝生活节O2O项目的牵头人最初向品牌商承诺,阿里集团会统一和线下商场进行沟通,布局整体营销活动,然后各个商场会主动和品牌商的店铺进行沟通和对接,品牌商无需再自行和商场关于活动进行协商。事实上,参与生活节的线下商场一直没有和该品牌商的分店进行沟通。这也让品牌商对阿里巴巴和商场的谈判能力产生质疑。“后来,阿里O2O项目组负责人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态度出现了转变,希望商家能够主动和商场进行沟通,但为时已晚。最终,该品牌商的各个分店自行策划组织了相关的促销活动。”而阿里O2O项目组在各大论坛提及的“四通八达”等美好愿景均没有得到落实,最终落地的只是生硬地利用免单和高折扣把线上用户转化为线下用户。该人士还透露,此次活动设置优惠券等营销活动的O2O后台也很不稳定,出现不少问题,“在3月8日前几天后台全部关闭,只是想测试一下的商家也不能再进行修改。”在3月8日当天甚至还发生了线上下单亦可使用线下优惠劵的事故,阿里O2O项目组直至下午才解决该漏洞,据称该损失将由阿里集团承担。据参与了手机淘宝生活节的某传统品牌电商负责人陈宇航透露,大多数传统商家都认可O2O将是未来的必然趋势,也是搭上移动互联网大船的优先级船票,且都一致认为目前在众多电商平台上只有阿里集团能在O2O上有所建树。“期望高所以失望大,众多品牌对此次的O2O活动颇有微词是可以理解的。”陈宇航认为,O2O是对整个企业信息流资金流的一次重大革命,需要企业对整个信息发布传达体系和利益分配体系进行重组,而不是简单地把线上流量往线下灌注。靠免单、优惠这些方式强行把线上用户往线下转化并没有可持续性,也不是商家最终想要的结果。另有业内人士认为,去年双十一期间,天猫O2O模式出师不利,主要原因是没有对各方利益进行合理分配。这次手机淘宝吸取教训,并没有绕开商城单独和品牌商合作,而是选择和线下五大零售企业进行合作。但阿里集团和线下零售企业合作的默契程度仍然有待提升,而在线下布局支付体系这一关键性动作暂时未能大规模推进。
在亚马逊网站促销期间,众多消费者下单购买标价161.99元的长虹32英寸LED液晶电视,后遭到亚马逊单方撤单,称价格标错了,公司根本没这批特价货。消费者陈先生等3人起诉到朝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同时,国内出现两个维权QQ群,300多名消费者关注着诉讼进展。日前此案开庭。法庭上,亚马逊公司代理人语出惊人:“(发出确认发货的电子邮件才意味着合同成立)是网络交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既然标明缺货,消费者对不能发货的结果是应当预见的”、“我方未实际采购过此货物,电商的话,缺货也可以放在页面上”、“在成千上万订单中保证所有订单没有错误,不现实”。事件还原32英寸彩电卖161元付款后无货陈先生诉称,2013年11月26日,亚马逊网站上推出了感恩节促销活动。在“一折秒杀”活动中,长虹一款型号为LED32538的32英寸液晶电视,标价161.99元。超低的价格吸引了陈先生,他立即抢购了该商品。但两天后,陈先生接到亚马逊中国取消订单的邮件,邮件表示订单无法完成的原因是缺货。陈先生认为,亚马逊公司在网站上登出商品优惠信息,并没有告知商品数量有限的信息,而消费者在看到商品信息后,下单并已经付款,此时应该意味着,双方已经默认达成合同。而亚马逊公司在没有任何有效说明的情况下,单方撤掉用户订单的行为属于毁约,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为此,陈先生委托律师将“亚马逊中国”所属的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订单。3月3日,案件在朝阳法院开庭。陈先生简单地接受了记者采访:“当时新房刚装修完,想在卧室放个电视,刚好看到亚马逊的特惠促销。结果电视没添成,反而添了堵。”陈先生称自己当时很气愤,第一反应就是维权,但向客服投诉仍不能解决。他表示,时至今日,家里的卧室都没装电视,他坚持要通过诉讼讨说法。“那面墙,我就给亚马逊留着了!”网页显示“暂时缺货”但仍能抢购庭审现场,一位姓刘的先生坐在旁听席上听得聚精会神。他告诉记者,他是“亚马逊长虹诉讼群”的维权代表。刘先生详细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2013年11月26日中午,正在家中上网的刘先生突然被一则电脑插件弹出的优惠信息吸引——“长虹彩电32英寸,161元,下手要快,抢光了就没了!”刘先生下意识地点击该信息,立即转至了亚马逊网站的购物网页——“特惠,长虹彩电32英寸,161元!”除了价格特惠,商品信息还标注着“暂时缺货,可接受预订”。刘先生立即点击“购买”按钮,抢购了该商品。“我经常网购,电商经常会有类似的低价促销活动。”刘先生说,之所以显示“暂时缺货”但自己仍然抢购,是因为页面显示该商品是可以正常购买的状态。付款并填写了送货地址等信息,刘先生坐等亚马逊的发货确认单。但他没想到,两天后的下午,自己等来的是订购失败通知。邮件显示,“由于缺货,我们将无法满足您对商品长虹32英寸LED电视机的订购意向。如果您就该商品已完成付款,相应款项将退至您的礼品卡或原支付卡中。”消费者目睹消协投诉记录一大摞刘先生很气愤,既然无法订购,为什么还允许消费者付款购买呢?他致电亚马逊客服,对方向他道歉,但仍表示商品已经无法订购。“打了十几个电话,直至客服经理出面,对方只是一味地道歉,建议刘先生去消协投诉。但亚马逊网站本部一直没回应。”刘先生无奈地按照邮件提示取消了订单。但他感觉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将亚马逊发送的每个邮件都做了截图。之后,刘先生再次进入亚马逊网站,想看看这款32英寸长虹电视是否下架。但打开网页后,商品标价是1489元。刘先生发现,商品信息显示它不再是亚马逊网站直销,而是由长虹专卖店直销。刘先生感觉被骗。“亚马逊说‘无法订货’,但别的商家明明在卖嘛!”他说。他浏览该网页信息发现,很多有着和他相同遭遇的网购者纷纷留言指责亚马逊网站欺骗消费者。刘先生去消协投诉。近一周后,消协回复,亚马逊网站不同意调解,刘先生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当时我在消协看到,关于亚马逊的调解记录有厚厚一摞,结案结论都是亚马逊不同意调解。”他说。组建维权QQ群发起集体诉讼刘先生决定召集消费者发动集体诉讼,并专门建立了“亚马逊长虹诉讼群”。“一下子就进来80多人。这些人里居然还有我的朋友。”他说。目前,“亚马逊长虹诉讼群”里聚集了94名消费者。在此之前,还有消费者创建了“网购维权群”,目前群内有维权者221人。记者了解到,“网购维权群”中包括陈先生在内的3名消费者,已经在朝阳法院起诉了亚马逊公司,3起案件由同一位公益律师代理,案件均于3月3日开庭审理。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创建的“亚马逊长虹诉讼群”里的消费者,准备等陈先生等人的案件宣判后,再去朝阳法院起诉。被告说法亚马逊代理人:确认发货了合同才成立法庭上,亚马逊公司的代理人明确表示不同意履行订单。该人首先表示,原告陈先生不是适格原告,理由是其提交的证据都指向一个特定的电子邮箱,但没有证据证明这个电子邮箱是原告本人用于在亚马逊购买商品的,或原告本人是亚马逊网站的有效用户、曾提交过订单。即使原告是适格原告,双方也没建立起有效买卖关系,因为合同未成立。该人具体解释说:“我方交易流程设计表明,消费者通过网站购物前需注册成用户并同意相关交易规则。在消费者注册时,亚马逊已经作出提示,消费者注册视为同意受到交易条件的约束。”该人称,根据亚马逊的约定,对商品进行价格展示属于要约邀请,消费者下订单的行为是要约,亚马逊发出确认发货的电子邮件后,才意味着合同成立。亚马逊网站确认收到订单并发送电子邮件,其法律效果是使要约生效,而非使合同成立;亚马逊网站也有权取消订单使要约失效,因为“受要约人可以拒绝要约”。因此,亚马逊网站取消订单时买卖合同还未成立,网站没有义务提供涉案商品。为了证实上述说法,亚马逊公司还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公证书,证明消费者在注册时,亚马逊网站已提示交易规则,“涉案订单处理方式并未逾越此规则,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取消订单没有过错”。涉案的长虹电视,市场价为1799元,是亚马逊161.99元“特价”的11倍。“涉案订单取消的原因是什么?”被法官问到这个问题,亚马逊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原因是后台出现故障,商品价格标错了。“在成千上万订单中保证所有订单没有错误是我方的努力目标,但这是不现实的。”亚马逊公司的代理人告诉法官,定价是自动生成的,亚马逊网站每天处理数十万单交易,内在机制是自动生成的,只有出现不正常交易信息报错后才会有人工介入。取消订单是因为后台逻辑演算出现错误,进而导致价格错误。2013年11月26日下午1点开始,亚马逊系统收到订单急剧增长报告,短时间内增加了几千单,在半小时收到接近一万单订单。工作人员这才了解到价格有误,随即将展示页面撤掉,并向用户发邮件要求取消订单。法庭上坦言未采购过促销彩电但亚马逊公司的代理人承认,虽然商品信息显示“暂时缺货”,但不影响消费者下单。“涉案产品能实际交付吗?”法官问。该人答:“我方未实际采购过此货物,没有库存。”“没有货能放到网络上出售吗?”法官追问。该人答:“电商的话,缺货也可以放在页面上的。”该人认为,涉案产品网页既然标明了缺货状态,“原告应知被告无法交付商品”,“原告称双方确认订单达成一致,是单方认识”,“涉案商品明确标明缺货,包括原告在内的全部消费者对其状态明知,其下单行为对不能发货的结果是应当预见的。”庭审临近尾声时,亚马逊公司的代理人给法官讲了一套大道理:“(发货才视为合同成立),在实践上受到广泛认可和执行,这是网络交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方希望法院了解,在处理成千上万单商品订单所形成的交易规则是促进电商交易的必要行为,也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交易者必须遵守的法律惯例,应得到法律支持和保障……(保障)电子商务的经营者取消订单的权利,是为了电子商务的经营发展。”由于双方相持不下,庭审结束后,法官向《法制晚报》记者表示,案件将择日宣判。
“尽管市场竞争天经地义,但竞争应该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而不是损伤用户的利益,这也是我们的初衷。经过几天的思考,我们决定为了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而将这样的竞争暂放一边,相信这与主管部门的诉求也是充分一致的。”3月3日下午,快的打车联合支付宝钱包发出“致用户的一封信”,在信中,快的打车放低姿态,相应降低了补贴标准,并宣布从3月5日起在北京试点老年人免费打车的公益活动。3个月来,快的、嘀嘀这对冤家竞相提价的补贴行为将打车市场闹得沸沸扬扬,也惊动了监管层,尽管幸福了部分打车乘客,但恶性竞争终究不是行业发展的长久之计,快的打车最先挑起的补贴战火,也选择最先扑灭。但无论如何,在快的打车、嘀嘀打车几轮狂轰乱炸之下,出租车司机的工作生态以及老百姓的打车行为已经发生了深入的变革。补贴营销的“罪与罚”“现在的人,都太现实了,这两天补贴下降了,用打车软件的人都少了很多。”2月中旬,在广州,一位出租车司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在当时的那段时间,嘀嘀打车将补贴从原来的10元下降到了5元,但随后,嘀嘀打车见快的打车并未因此收手,进而又提高了补贴标准。从今年年初到现在,快的和嘀嘀的火爆绝大部分缘于一轮又一轮竞争性的补贴行为,快的打车甚至声称“给乘客的奖励永远比同行多1元”。快的打车CEO吕传伟此前曾表示,从活动效果来看,打车软件这个市场需要实打实的政策,实打实的服务。快的之所以能取得目前的成绩,正是因为在这一点上起得早,跑得快,走得远。打车软件的补贴行为最早从快的打车开始,其从去年12月份联合支付宝率先在北京试行将移动支付接入打车服务,首单体验赠送话费,嘀嘀打车随后迅速跟进,补贴大战一发不可收拾,多轮提价,一直延续到现在。昨日,快的打车在上述公开信中承认:“为了让大家认识打车软件及移动支付的便捷,我们采取了现金补贴的优惠措施,伴随着同行的跟进,最终成为一场举国关注的打车大战。”与此同时,快的也不忘夸耀一下自己:“快的打车的用户数、订单量因这场大战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行业第一的地位也因此进一步稳固。”但嘀嘀打车并不承认快的自封的行业第一。3月3日上午,嘀嘀打车运营副总裁张晶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嘀嘀打车目前对乘客的补贴形式是每单立减12~20元,每天3单,补贴暂时无截止日期,而在司机端不同城市补贴则不一样。”“我们一直关注平台健康和行业发展,希望能实现乘客、出租车司机和平台之间的多赢,同时也希望用户能养成使用‘嘀嘀打车+微信支付’的出行和支付习惯。”张晶说。这种死咬着对方不放的行径连马云都看不下去了。近日,马云在来往说:“打车软件的朋友们,你们还想打多久啊?建议你们坐下来喝杯茶,商量一下,下一步如何干得更智慧点。”事实上,补贴本身并不存在问题,快的打车一位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分析,补贴就是一种广告行为,但补贴的模式比在媒体上发布广告要来得更直接、更有效。“几年前的一个数据显示:电商行业获取一个新的客户,成本是200~300元,移动端获取新客户的成本是150元。相比来说,打车软件补贴十几元就可以获得一个新客户,这是很划算的了。”他说。问题在于两者类似于打架式的竞争方式,正如马云所说,“两个蛮汉打架,街上看热闹的人多,绝对不要认为别人在看比赛,别人是在看笑话。”出租车行业的新生态无论是看比赛,还是看笑话,两个打车软件的竞争令出租车司机和乘客等一干老百姓忙得不亦乐乎。在杭州,出租车司机李师傅的车内可谓全副武装,他的方向盘周边配备了三部智能手机,包括两部三星、一部苹果,他告诉本报记者,一部手机是用来抢快的的单,一部用来抢嘀嘀的单,还有一部是开着微信用来接收他所在的V车队分配的活儿。另外,他还在车内装了4G的WIFI网络,一方面供应这三部手机,另一方面方便乘车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来付车费。他说,很多年轻的出租车司机都是他这样的装备,“我们在杭州开出租车,以前一个月也就4000多元的收入,有了这三部手机,如今的收入是以前的2倍。”在杭州,一小群来自不同出租车公司的司机自发组成了一个小团队,被称之为“V车队”,他们有自己的服务标准,内部分工明确,该团队的出租车司机将服务过的乘客加入一个微信群,下次该乘客就可以通过微信群来打车。尽管是通过微信群来预约,但也可以用支付宝钱包付款,或用微信支付来付款,另外,车上配备了支付宝印发的带有司机个人信息的二维码工牌,乘客还可以选择直接扫码支付。李师傅告诉本报记者,他提高收入的秘诀是:降低空车率,多抢去机场的活儿。而为了抢去机场的活儿,李师傅即便是在开车的过程中也不断地扫视、点击三部手机,查找乘客位置,收听乘客的语音留言,抢到单以后,还需要一边开车一边电话乘客,以确认上车的具体地点。尽管李师傅认为这就是他新的工作状态,而且这种工作状态为他增加了近一倍的收入,但其中却衍生出越来越多的问题,甚至连打车软件本身都始料不及。一方面,关于打车软件的乘客投诉越来越多,比如司机挑客、对路边招手的市民视若无睹,甚至马云也在抱怨很多不会用手机打车的老人都打不到车了。“这个问题确实不在我们预料之中,相信也并不在我们同行的预料之中。”快的打车在公开信中写道。另一方面,打车软件由于各种原因运作不畅,导致乘客在移动端付了车费而司机却收不到的情况也极易引起客户的投诉。“有一次,有位乘客用微信支付来付车费,他已经付款成功了,我这边就是收不到,我们一起研究了很长时间,后来,为了不耽误乘客的时间,我只好让他走了,两天之后,我才收到钱到账信息,这些打车软件有时也不好用。”上述广州的出租车司机对本报记者抱怨说。同时,司机一边开车一边联系乘客的行为也明显违背了新交规的规定。监管“大棒加萝卜”打车软件的疯狂也开始令出租车监管部门“坐立不安”,面对种种投诉和不安全因素,监管层开始出手,一方面是棒喝,另一方面则是“招安”。上海市交通管理部门近日出台新规,从3月1日开始,在高峰时段新增运力配置方案出台前,暂行实施每天7点30分到9点30分、下午4点30分到6点30分的早晚高峰时段,出租汽车严禁使用打车软件提供约车服务措施,以缓解高峰时段打车难。而北京市交通委运输局在2月20日也发布规定称,驾驶员车内安装多个手机叫车终端,可能导致驾驶员因抢单而产生不安全因素的情况,为保证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安全,每辆出租汽车只允许安装一个手机叫车终端。另外,上海交管局也规定,3月份开始,快的打车、嘀嘀打车将与多家出租车公司的调度平台进行技术对接,技术对接完成后,已经承接打车软件“约车”业务的出租车,其顶灯将能同步显示“电调”;而对已经载客运营的车辆,屏蔽发送业务信息。在深圳,腾讯的大本营,嘀嘀打车于今年1月份就接入到了深圳市统一出租车电召服务调度中心平台。当然,也有一些城市的监管部门因未看清形势而尚未行动,比如杭州的出租车运管部门则表示,将和物价部门保持沟通,而物价部门将对打车软件进行专项调研,包括软件加价行为是否合理。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工作人员则表示,只要打车软件的运作不违反广州出租车管理条例,广州市交委暂时不会干预,由市场自发调节,市民除了使用打车软件之外,也可以正常使用电召平台服务。
准具体运费解读如下: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收取运费:1)注册会员、铜牌会员、银牌会员、金牌会员用户购买京东自营商品单笔订单总金额(按减去直降和返现促销的金额):小于59元,则需每单承担5元运费;满59元则免运费。2)钻石级别会员用户、企业会员用户购买京东自营商品小于39元,则需每单承担5元运费;满39元则免运费。3)所有级别会员如需配送至偏远地区(西藏、新疆,以京东公示区域为准)时,需按购买商品件数额外收取运费10元/件。用户订单选择京东上门自提方式免运费。(如选择极速达约定服务的除外)用户订单选择“极速达”配送服务,则单笔订单收取49元运费(所有级别会员均收取)。用户购买入驻京东的第三方卖家商品,则按卖家在商品详情页公示的运费标准收取,不同的卖家店铺收取的标准各异,一般存在情形如下:1)同一店铺内商品,每单固定运费。2)同一店铺内商品,每单满一定金额免运费,不满则收取一定运费。3)按订单中不同商品类型分别收取运费。4)其他公示的运费标准。注:配送费的收取标准随着京东业务的发展可能进行相应调整。
【一起惠讯】2月24日消息,据一起惠了解,淘宝网宣布,从2月底开始,在店铺过户期间将不停止交易,进行店铺过户的卖家在公示期期间仍然可以进行交易,下单等操作。据悉,淘宝网从2013年3月开始上线了店铺过户项目,一期功能支持离婚、继承等问题造成的店铺过户。但是该项目运营期间遇到了过户公示期长达30天、过户期间必须完结和停止一切交易等问题,给广大卖家的经营带来了不便。30天的公示期内店铺不能有任何交易,30天对于订单量大的卖家会有较大的损失。淘宝网指出,停止交易不仅仅给订单量大的卖家带来损失,但是还会阻碍符合过户条件的卖家的过户需求。在优化产品后,进行店铺过户的卖家在公示期期间仍然可以进行交易,下单等操作。店铺过户期间在途交易的订单,会在换绑支付宝环节进行打标,过户成功,待交易完毕,资金会划入到转让人支付宝账户。在途交易如果出现纠纷,关于过户遗留的交易问题,受让人需要在店铺过户前确认并承担责任。淘宝网表示,店铺过户业务在2014年将积极探索多种可以做到的过户形态,满足卖家的需求。但是过户业务也难以一步到位的满足卖家各种类型的过户需求。
继去年苏宁宣布更名“苏宁云商”并进行组织架构大调整之后,新一轮的架构调整又在酝酿之中。多位消息人士透露,苏宁近期正密集召开高层工作会,讨论构建新的组织架构。此次调整之后数个部门将被合并重组,多位高管将面临转岗。苏宁易购调整力度最大据悉,此次调整力度最大的是运营体系,连锁平台经营总部和电子商务经营总部(即苏宁易购)将被合并,线上线下两大平台的运营、市场营销职能将合二为一。这意味着,苏宁易购在此轮调整后将完全融入集团,不再独立运作。在苏宁的各地分公司,绩效的计算方式已经发生悄然调整,苏宁易购的业绩考核任务开始与门店合二为一,各地区公司既要负责门店运营,也要承担易购在本地区的销售业绩,避免线上线下左右手互博。去年2月,苏宁曾进行大规模组织架构调整,将之前的独立公司性质的苏宁易购拿回到总部体系中,苏宁易购的采购、物流、财务管理等职能被全部上收到集团,与线下门店的相关职能合并,统一采购,统一管理。而苏宁易购(即电子商务经营总部)只拥有电商平台的业务管理和市场营销等职能,旗下拥有本地生活事业部、商旅事业部、数字应用事业部、云产品事业部、金融产品事业部等新部门。“之前苏宁的市场营销是两条线,易购一条线,线下门店一条线,分别进行广告投放,各自为战,互相之间难以协作。”上述消息人士表示,新的组织架构确立后,营销职能将统归一个新部门,统一管理,之前负责苏宁易购业务的执行副总裁李斌有望领导该部门。另外,苏宁之前收购的两家公司PPTV和满座网都面临与集团业务的融合问题。据悉,PPTV创始人姚欣、陶闯和满座网冯晓海都将得到苏宁集团层面的职位,并且负责管理一条具体的业务线。张近东不满2013年业绩对于此次调整的原因,苏宁云商董事长张近东上周谈及公司2014年战略规划给出了明确的解释,“我们的体系越来越庞大,组织越来越复杂,但体系之间的协作却越来越难。现在我们的一些干部变的越来越本位、越来越封闭,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种心态的存在使得工作沟通的成本上升,导致沟通效率降低。”在张近东看来,在连锁时代,苏宁的快速扩张得益于制度的标准化,工作有章可循。而互联网零售时代使苏宁要快速赶超,但是由于经验和知识结构都来自于连锁,面对大量的新业务,存在着大量的模糊地带和探索空间。“13年集团由于转型探索而开展了很多工作,虽然方向对了,但是因为缺少聚焦,资源得不到有效的整合,导致很多工作结果却没有达到预期。”张近东说。根据苏宁第三季度业绩报告,其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双双同比下滑,营业收入同比下滑2.5%,净利润创造了近6年来首次单季度亏损。相比之下,苏宁的老对手国美盈利能力则在持续改善,第三季度净利润达2.6亿元。“2013年,我们没有达到理想的业绩。”张近东在内部反思时表示,苏宁要吸收互联网公司在组织架构方面的优势,推动组织架构更加扁平化,由以产品决定目标、项目决定组织,集中力量办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