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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惠讯】3月25日消息,一起惠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8个部委已于3月20日正式同意东莞市、义乌市、泉州市等30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今天下午,国家发改委已在其官方网站上正式对外公布这一消息。新获批准的30个城市是:东莞市、义乌市、泉州市、莆田市、徐州市、长沙市、株洲市、温州市、贵阳市、宜昌市、赣州市、常州市、济南市、台州市、潍坊市、呼和浩特市、西安市、揭阳市、烟台市、芜湖市、无锡市、石家庄市、南昌市、沈阳市、洛阳市、兰州市、合肥市、桂林市、襄阳市、太原市。上述提到的8个部委在通知中强调,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支持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而获批的示范城市则要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制造业电子商务、传统服务业电子商务、民生领域的电子商务以及跨境电子商务。同时要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电子商务相关法规、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试点工作。一起惠了解到,2011年11月16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21个城市(后增加到23个)被授予“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牌匾。这23个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哈尔滨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南京市、长春市、杭州市、福州市、郑州市、昆明市、银川市、南宁市、吉林市、苏州市,汕头市。也就是说,目前全国已有53个城市获批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附通知原文:关于同意东莞市等30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469号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中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894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并评议论证,同意东莞市、义乌市、泉州市、莆田市、徐州市、长沙市、株洲市、温州市、贵阳市、宜昌市、赣州市、常州市、济南市、台州市、潍坊市、呼和浩特市、西安市、揭阳市、烟台市、芜湖市、无锡市、石家庄市、南昌市、沈阳市、洛阳市、兰州市、合肥市、桂林市、襄阳市、太原市等共30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支持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及时总结宣传示范城市经验,发挥示范城市对本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二、各示范城市要把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作为增强城市竞争优势的新途径。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业结构和带动就业等方面的作用,利用电子商务突破城市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的限制,促进区域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提高城市的经济影响力和辐射力,降低物质资源和能源消耗,发展绿色经济,改善城市管理,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三、各示范城市要把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作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新举措。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加速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大力发展制造业电子商务,促进产品设计、制造、营销等各环节优化重组,提升制造业质量和效益。大力发展传统服务业电子商务,加速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步伐。大力发展民生领域的电子商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改善和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扩展国际贸易新渠道。四、各示范城市要把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抓手。把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新机制、治理电子商务市场的新模式、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新规制作为创建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电子商务相关法规、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试点工作,为解决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探索经验,为国家制定电子商务相关法规和政策提供实践依据。五、各示范城市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指导作用,依托现有机制设立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建立各有关部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以及权责对称、目标清晰的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上下联通、纵横协同、政企合作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局面。六、各示范城市要充分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咨询指导作用,成立本市电子商务专家组,建立与专家咨询委员会联系、交流与合作的工作机制,依托专家资源,协助研究解决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适时开展相关法规政策研究、重大工程的过程评估及相关咨询指导工作。七、各示范城市要根据确定的创建工作方案要点(详见附件),研究细化创建目标的具体步骤和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和保障措施,组织推动重点工程建设,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并不断提炼提升试点成果,形成示范推广机制。八、为进一步推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将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关注和支持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及时总结宣传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经验,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开展示范城市情况沟通、经验总结和成果推广等工作。附件:各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要点(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2014年3月20日
一起惠2014-03-26 09:57:04537 次
【一起惠讯】3月26日消息,湖南本土零售企业步步高在去年底上线的电商平台野心不小。日前,步步高电商CEO李锡春公开透露,步步高对电商业务的期望是五年内营业额超过步步高实体零售过去19年的总营业额。在物流配送方面,步步高更是称将挑战京东,有可能将在长沙测试1小时送达服务。李锡春称,步步高的定位与天猫、京东等综合性平台不同,其服务对象主要针对湖南本地。基于步步高在湖南有足够多的实体店布点,其对湖南本地的物流配送更有信心。据了解,步步高集团在全国拥有310家实体超市、购物中心、便利店,主要集中在湖南、四川、江西等地。据一起惠了解,步步高网上商城上线初期就曾承诺将打造“湖南最快速度”,称将实现“一日两配”、“4小时达”、“2小时极速达”等物流配送模式。李锡春甚至称,若京东能实现2小时或者1小时送达服务,步步高也一定能在长沙地区实现1小时送达。物流一直是步步高电商诞生以来的最大卖点,也是能够从京东、天猫等大鳄嘴里抢食区域性顾客的关键着力点。但从211限时达、三小时送达、100分钟送达到15分钟送达,电商领域的物流速度戏码早就已经愈演愈烈。对于步步高来说,无疑也将是巨大的挑战。公开报道显示,目前步步高电商已在尝试超市自提或实体店送货等配送方式。其中,步步高旗下的便利店品牌汇米巴也将作为其O2O战略的重要角色,承担物流配送的任务。此前,步步高集团副总裁陈志强曾表示,长沙市如果有200家汇米巴,即可启动O2O,长沙市的汇米巴如果达到1000家,几乎覆盖所有社区,那么可以做到5分钟送货上门。而据一起惠了解,目前步步高已拥有汇米巴便利店共计78家,覆盖长株潭三个湖南省内城市。步步高方面称将在未来1至2年中,将汇米巴店铺扩张至500家。除了物流配送,李锡春还透露,未来步步高电商将尝试“大健康”策略,为会员提供免费体检服务,同时将线下700万会员与电商打通。不过,据他介绍,在湖南做电商的一个重大局限在于人才问题。如何把扎堆在杭州、北上广的电商人才吸引回湖南,成为步步高一直在筹划和解决的问题。
一起惠2014-03-26 09:55:56726 次
【一起惠讯】3月26日消息,一起惠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美特斯邦威将在本月底在重庆开设一家“别具一格”的线下零售店——新华国际旗舰店。新店不仅汇聚了美邦旗下所有服饰品牌,同时还通过互联网化的改造,让传统的实体店面摇身一变成为社交空间。据介绍,美特斯邦威重庆店将延续此前在杭州和成都等二三线城市的尝试,打造“一城一文化、一店一故事”的地域特色。除了融入当地文化,美特斯邦威重庆店最大的特色还在于融入了互联网元素和O2O体系。上述知情人士指出,美邦新店将是全国首家集成了旗下Meters/bonwe、ME&CITY、ME&CITYKIDS、Moomoo四个时尚品牌,从成人到童装全线覆盖。据悉,美邦重庆店整体面积大致在5000平米,共分为四个楼层。其中,除了零售板块之外,还将特别开辟出咖啡厅、书吧等休闲社交场所,并在店内铺设WIFI。通过这些互动改造和后期运营,美邦有意将自己打扮得更加灵动时尚,在汇聚客流的同时,功能性的延伸,可以满足消费者更多的精神需求。在O2O层面,业内人士的判断则是,美邦新店势必要打破商品线上线下的隔离、时间和空间的有限性,从而让线上线下形成真的联动。一起惠注意到,美特斯邦威已经在主站邦购网挂出预告,并在微信上开通了重庆店的公众账号。目前,用户添加账户后,除了获得邦购网提供的电子红包之外,还可以在微信查看附近门店、绑定会员、查询历史积分等。此外,微信除了将线上线下进行了衔接外,同时实现了与PC端邦购网的对接。实际上,美特斯邦威近来十分注重线下零售布局的改造和调整。面对类似ZARA、H&M、优衣库等快时尚品牌的大举入侵,美邦一方面收缩了部分城市的店面数,同时,如何借助电商、移动互联网与线下实体零售体系打通,是美邦接下来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去年9月份,美特斯邦威位于杭州延安路一家总面积超过4800平米的总高5层楼的旗舰店重装启航。与杭州店类似,美邦重庆店也同样采取直营店模式。而根据美邦财报显示,其服饰的营业总收50%左右来源于直营店的贡献。美邦服饰通过直营模式增强对于零售终端的控制力,不过直营店的投入成本也相对较高,这也是为何美邦选择在杭州、成都、重庆开设新店,而非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据服饰零售业人士透露,美特斯邦威首家加盟商运营的O2O新店,将在5月落户云南曲靖。
一起惠2014-03-26 09:54:57622 次
芬兰零售业巨头斯多克曼3月20日宣布,苏宁云商已单方面取消了与其子公司Lindex的特许协议,目前斯多克曼正与Lindex评估相应的法律后果。斯多克曼在其官网发出的公告中称,协议的取消不会对斯多克曼2014年的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因为其与苏宁云商原本的开店计划主要是从2015年开始。2013年9月,苏宁云商与瑞典的国际著名快时尚品牌Lindex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为Lindex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总代理。根据当时的规划,苏宁云商和Lindex将发挥各自的零售、生产优势,借助O2O融合零售模式,开设Lindex线上、线下专营店,快速提升Lindex中国市场占有率。在Lindex发展成为全球市场品牌的战略中,国际拓展和特许经营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斯多克曼表示,此次合作告吹暂缓了Lindex进军中国市场的步伐,但公司会继续寻求其他机会。
一起惠2014-03-25 10:39:18640 次
【一起惠讯】3月25日消息,一起惠日前获得消息,湖南本土零售企业友谊阿波罗正在筹备一个新的电商项目,模仿唯品会的特卖模式。据友谊阿波罗O2O事业部总经理许勇波透露,友谊阿波罗有一批关系很好、粘性很高的品牌商合作伙伴,所拥有的品牌资源实际上优于唯品会,因此他称自信能搭建一个“特品汇购物网站”。资料显示,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有限公司是由原长沙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和长沙阿波罗商业城两家国有企业全资改制,联合其他发起人共同组建的股份公司,拥有友谊商店、友谊商城、阿波罗商业广场、友阿春天、友阿百货、友阿奥特莱斯、友阿电器等多种零售业态。实际上,友谊阿波罗对电商早已有所涉及。据一起惠了解,友谊阿波罗曾经上线过友阿网上商城,经营服装内衣、鞋、箱包、家居、化妆品、运动户外、手机数码、家用电器、家具建材、家纺、母婴玩具、汽车配件、食品、湖南名优特产等类目,但目前已经停运。不过,据一起惠了解,唯品会的成功引来的跟随者早已经满天下。当当网、凡客诚品、优购时尚商城等电商同行早就已经采取了同样的模式。这也加速了业内对这一尾品特卖模式的看衰。因此,友谊阿波罗的“特品汇购物网站”能否成功,还有待观望。
一起惠2014-03-25 10:34:35918 次
【一起惠讯】立思辰21日晚间公告,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立思辰合众与葛红艳及葛昕签订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拟以1200万元收购交易方合计持有的乐易考(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乐易考”)31.4%的股权并出资800万元对乐易考进行增资,本次投资完成后立思辰合众将拥有乐易考51%股权。公告显示,乐易考主要经营计算机软件相关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截至2013年末,乐易考总资产为595.58万元,净资产为179.61万元;2013年,乐易考实现营业收入597.12万元,净利润-20.38万元。立思辰在公告里透露了增资的原因:在线教育是未来教育的发展方向,行业人才稀缺,乐易考的核心团队拥有丰富的教育行业背景以及较为丰富的互联网教育经验,通过互联网教育O2O的模式进行业务布局,帮助大学生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与企业招聘的对接,改变了传统的职业培训和入职面试的流程。乐易考依托长年累积的线下资源进行O2O的模式,较其他在线教育创业团队通过前期大规模“烧钱”来获得用户的方式,获得单个用户的成本更低,粘性更强。经过近一年的研发投入,自主研发的教育产品解决方案已获得用户认可,在线教育平台有望于2014年6月正式上线。立思辰公司称,乐易考并入立思辰后,有望实现品牌在教育行业的影响力扩大。而根据乐易考现有的业务状况以及产品市场推广情况,预计乐易考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将分别实现业务收入2660万元、4472万元、6648万元,实现净利润400万元、816万元、1342万元。据了解,立思辰在几年前就开始探索在线教育市场,此次斥资控股乐易考更是迈出了实质的一步。
一起惠2014-03-24 09:38:08697 次
“你养了一车鸡,打算拉到市场去卖了,在去检疫局办证的路上,突然碰到一个跟那家检疫局关系贼好的鸡贩子,这个鸡贩子提出,出钱把你这车装饰漂亮点,价格优惠点,过阵子鸡肥了再带你去办证,还不干预你以后养鸡,最后多派几个人看着,你说好不好?”国泰君安国际分析员宋然对《第一财经日报》如是评价上周五淡马锡入股屈臣氏的交易。一直都在计划两地上市的屈臣氏上周五突然发生巨变,新加坡主权基金淡马锡宣布以440亿港元的价格购买屈臣氏24.95%的股份,而和记黄埔有限公司(下称“和黄”)主席李嘉诚也紧急召开记者会,称屈臣氏将在2至3年后再在中国香港和新加坡进行两地上市。有分析人士称,尽管出售时估值较市场预期略低,但整体是一件好事,预计2至3年后公司的估值可更上一层楼。屈臣氏今年暂不上市根据公告,淡马锡以440亿港元入股和黄零售分部屈臣氏控股,间接将持有其24.95%的权益,交易反映出屈臣氏集团的估值为1770亿港元,占和黄每股约41.5港元,而上周五和黄股价收报107港元,全日升1%。此外,和黄把交易所得净额约70%以特别股息形式派发予股东,每股7港元,同时李嘉诚旗下长江实业也额外付出13亿港元,派股息予股东,以便统一长江实业及和黄派发特别股息的水平。李嘉诚在记者会上称,“屈臣氏今年不太可能上市了”,而和黄与淡马锡都同意,会积极探讨在2至3年内把屈臣氏集团在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做第一上市,而李嘉诚称与淡马锡谈得非常愉快,更将此单交易称为“快到离谱”。交易完成后,淡马锡会有两名代表加入屈臣氏的董事局,然而李嘉诚强调屈臣氏现在的业务表现已经很出色,如果股东对营运模式提出好的建议,也会予以考虑。为何等到两年后上?早前市场盛传屈臣氏将在今年实现两地上市,李嘉诚也在本月初的记者会上表示,今年内可以完成屈臣氏的两地分拆上市计划,而上市地点可能是新加坡或伦敦。为何李嘉诚突然改变主意?“卖给一个投资者比上市更好。”李嘉诚说,与IPO相比,现在淡马锡入股,能达到释放出屈臣氏集团部分价值的目的,又能为和黄所持余下权益提供估值重要参考根据,整个过程更快捷,是更佳的选择。丰盛金融资产管理部分析员冯宏远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称,和黄以这种形式出售屈臣氏股权,不仅可以改善公司的负债情况,而等到两三年后上市,到时估值可更上一层楼,而且集团此次派发特别股息,短期内也能刺激和黄股价上升。但多名市场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出售价格的估值比市场预计低了不少。宋然表示,原本市场预计屈臣氏的估值能达到2000亿港元,但此交易却反映屈臣氏估值1700亿港元,有15%的折让,但基础投资者在上市前大比例入股折让,比上市能实现更快的现金回笼,也能获得更容易的监管批准,交易成本及未来维护成本都大大降低。此外,屈臣氏选择淡马锡的原因之一,就是淡马锡在新加坡的江湖地位相当牢固,该基金是由新加坡政府财政部100%控股的,而且对香港市场的零售股份非常偏好。同时,宋然告诉记者,新加坡市场上还有一家与屈臣氏有直接可比性的牛奶公司(D01.SGX),可以获得更广泛的投资者基础,加上近年来集团在东南亚的零售业务比例增长迅速,交易有利于未来在东南亚零售业扩张。李嘉诚无奈再谈撤资此次交易的另一亮点,是李嘉诚将交易所得净额的70%,以每股7港元的特别股息派给股东,而且持有和黄的长江实业股东也可以获得特别股息,而李嘉诚此举似乎是为了改善近年来舆论对他的“撤资”形象。“不要再说我从香港撤资了,这是一个笑话。屈臣氏海外店铺占94%,香港只有6%,但这次交易派特别股息,等于卖了海外资产拿来香港派息,这次出售屈臣氏所得的,都拿来贡献香港,大家都应该满意了吧。”李嘉诚说。李嘉诚此次还鲜有地发出自嘲:“做了很多年生意,我也看得很明白,有些报纸不攻击我,销量就会不好,所以我一直都很理解,不过我也不会笨到用400多亿股息去堵人家的嘴。”目前屈臣氏在全球有超过10500家店铺,其中香港只占657家,李嘉诚称不会在这个基础上再增加店铺数量。
一起惠2014-03-24 09:35:12544 次
黄金饰品销售渠道将从传统卖场向电子商务挺进。国美控股旗下全资子公司多边金都商业有限公司昨日在京表示,将推出线上、线下、移动三个渠道的黄金销售业务,一期在线业务今日上线。业内人士认为,黄金市场的电商化步伐缓慢,多边金都的加入将产生鲶鱼效应,加速推动黄金卖场电商化尝试。据了解,多边金都将对黄金珠宝行业进行“全产业链整合”,包含研发、设计、加工、回购等环节,并借力“线上、线下、移动”集合的“全渠道”营销模式,推出涵盖珠宝交易、投资、拍卖等业务。多边金都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孙吉光表示,未来公司还将推出多边黄金券、黄金账户及黄金增值服务。分析人士认为,黄金珠宝首饰行业是典型的重资产、低周转、毛利薄的行业,不仅受原材料制约的特性明显,还考验上游的原料采购资源。其品牌塑造需要长时间的积淀,且一旦形成就有极强的竞争壁垒。多边金都此番抢食蛋糕,要想颠覆传统的黄金销售模式,推动黄金行业洗牌,还为时尚早。
一起惠2014-03-21 10:07:18677 次
国内B2C电商领域在经历“二月寒冬”之后,近日终于传来一则好消息。B2C珠宝商城东方美宝联合创始人杜建刚向36氪透露,官网上线4个月之后,公司已完成2000万美元A轮融资。投资机构保持低调,不愿公开,但杜建刚还是表示,投资机构是一家深圳当地非严格意义上的风投机构。东方美宝官网去年光棍节上线,主要模式是聚拢线上线下一、二线珠宝品牌,并为其提供包括商品上架、营销、数据分析等专业化的代理运营服务。产品目前处在试运营阶段,去年主攻拉拢包括佐卡伊、珂兰钻石、戴欧尼在内的线上品牌,今年则聚焦在难啃的“骨头”——拉拢线下珠宝品牌。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到今年5月份开始的珠宝销售旺季,东方美宝将正式发力。珠宝B2C商城领域,竞争者还包括在行业扎根多年的新钻网,以及去年底刚完成百万美元天使轮融资的珠宝网。新钻网主要汇聚的是线上三、四线珠宝品牌;而珠宝网主要则聚拢线上淘品牌。珠宝B2C商城多年以来一直未能走入珠宝行业的前沿阵地,线下珠宝品牌的电商化之路步伐缓慢是行业难题。而从大环境上看,B2C电商平台化和集中化的趋势越发明显,而垂直B2C受限于规模普遍被市场看低。东方美宝如何能在逆境中拿到2000万美元的大额融资?对此,杜建刚的回答是:一方面,东方美宝团队脱身于传统珠宝行业,创始人胡振凯早年从事珠宝批发贸易,在行业也扎根多年,他们了解这些线下大品牌在应对电商化趋势时所面临的难点与痛点,这也是东方美宝推出专业代理运营服务的主要原因——让线下大品牌在完全不懂线上的情况下也能将品牌影响力移植到线上。另一方面,杜建刚承认,垂直B2C的天然劣势就是规模,这也是团队此前思考良久的问题。O2O是团队之后与投资人沟通后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它可以在业务广度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业务深度。杜建刚不愿细说东方美宝设计的O2O模式,仅表示会从5月份开始试水。届时东方美宝的Android端将上线,而iOS端则得等到7、8月份。
一起惠2014-03-21 10:06:17595 次
家电各品牌在互联网战略之下呈现出新的局面,奥维咨询(AVC)数据预测显示,2014年家电市场整体规模将达到12370亿元,同比增长3%;而线上占比将达到1090亿元,同比增长52%。分析人士认为,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的中国消费出现新模式,商业流通将遇大变局。电商倒逼流通模式变局根据奥维咨询数据显示,2013年家电市场整体规模将达到12008亿元,同比增长10%,2013年中国家电线上销售712亿元,同比增长120%,大家电、厨电、生活电器的占比分别为45.7%、33.6%和20.7%。线下销售11292亿元,同比增长7%。显然电子商务发展势头之猛,已经开始挤压传统零售业态的发展空间,业内人士指出,在互联网的倒逼下,中国家电零售业态正进入下一个阶段。“电商正成为终端销售的主要增长点。”奥维咨询总裁喻亮星认为,通过对电视等传统家电销售渠道的分析发现,大连锁、区域连锁、百货商超的占比都在下降,取而代之的是专卖店、社区店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增长,尤其是电子商务的表现突出。奥维咨询(AVC)预测,2014年家电市场整体规模将在12370亿元,同比增长3%,而线上占比将达到1090亿元,同比增长52%,值得注意的是,所增长的有很大一部分来自电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以往线下选购的主模式已变为线下体验、线上销售,而随着移动支付、电视购物等进一步的兴起,O2O模式的成熟,电子商务的整体规模还将进一步上涨。中怡康总经理贾东升表示,在互联网思维变革的浪潮下,传统制造企业和传统零售渠道纷纷加紧互联网化转型,努力在O2O双线融合的趋势中寻找出路。“2014年将是家电产业整体的变革年,是自我革命、脱胎换骨的一年。”产业生态圈形成大互联对于家电产业的2013年,互联网背景下的智能化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家电产业的热点始终是围绕转型升级展开。分析人士指出,家电企业今年对互联网战略的推广积极和迫切,这意味着传统的家电企业已经正式进入了全面触网的时代,这也成为家电占今年最大的看点,也成为家电行业下一个发展的方向所在。记者注意到,率先实现智能化的电视,在经历了互联网品牌的跨界经营,不仅在渠道模式上出现异化,也对盈利模式发起了挑战,甚至影响到产业链格局变化。海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白电行业虽然与互联网关联度较低,但作为智能家电的终端,智能化控制的功能将更强化,并预言家电智能化将是2014年产品变革的主基调。喻亮星表示:大家电是一个典型的传统产业,但在互联网大潮下转型升级,需要用互联网思维来进行改造,但绝不是抛弃传统制造,而是利用互联网的“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机制,从而奠定适应互联网普及背景下的产业生态圈。”
一起惠2014-03-21 10:05:43702 次
【编者按】那些只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班的“屌丝”一族,究竟有多少人和他们一样境遇?4个亿!是的,在中国,公交卡发卡量已达到4个亿,这个数字几乎等同于国内消费者信用卡的持有量。当然,这4亿张卡片中蕴藏的商机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日常出行,只要它能够变身成支付工具,又一个线下“支付宝”的故事就要诞生了。城市之间不能“一卡通”建亿通是一家港资背景的互联网企业,从08年至今一直专注于城市一卡通多领域增值服务的研发,是城市一卡通网上充付平台专业服务提供商。它现在要在全国主要城市开疆僻壤,让不同地域、不同管理模式下的城市一卡通变成一张真正的支付网络。“在香港,八达通卡共计2300万张,每天可以产生消费额1.4亿港币,其中通过八达通卡小额支付占比50%。”建亿通市场总监李国玉告诉一起惠,在香港乘客看来,八达通卡里的资金仅有一半是用来乘车。但是,在大陆地区,情况则没有那么乐观。特别是不同的行政区域下不同的交管系统、通卡公司想法各异。目前,在国内使用一卡通,无论是乘坐交通工具还是线下消费,多数还仅限本市,仅有极个别的地区在住建部的牵头下实现了联动。李国玉指出,从技术层面,城市之间采用不同的后台系统;从管理上,各自交管部门下发不同的补贴政策,如果让一卡通可以跨区域进行消费,那么,其间除了要突破技术关口,还要摆平各方利益。比如坐公交,北京4毛钱,全国最低,但在上海,坐地铁,只有9折……显然,在地方保护色彩的笼罩下,谁也不愿意“肥水”外流。更重要的一点是,对比香港八达通卡50%的小额支付比例,北上广深四城一卡通非交通消费占比均不超过20%,深圳市民手中持有的交通卡“深圳通”小额消费占比甚至仅仅1%。巨大的市场真空,让建亿通这样的公司看到了机遇。如何将这些散落各地的城市公交卡系统通过互联网相互连接,最终实现信息流、数据流、资金流的互通?建亿通的做法有点像“银联”,只是手段更加互联网化。无论市民手中持有的是哪个城市的一卡通,只要通过建亿通的“都都宝城市一卡通网上充付平台”,即可完成卡片识别、充值和刷卡消费。通过互联网实现城市一卡通异地消费与充值。把小额支付玩到极简想要促进持卡小额消费并非那么容易的事情。如果把一卡通和银行借记卡、信用卡、支付宝钱包、微信支付等众多支付工具放到一起,想要在结算的一瞬间胜出,一卡通必须给用户一个足够理由。简单直接是决定因素,只有这样,才会让用户在消费决策中,果断、豪不犹豫地用一卡通进行结算。所以,建亿通从最开始就没打算把目标设定成和银行、第三方支付抢生意,而是刚好在“零钱”消费层面做了补充。建亿通主打的就是小额消费市场,而在这个梯度中,可以面临的竞争对手只有一个——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我并不觉得微信支付在线下的革命性和杀伤力有传说中那么强。”李国玉戏谑称,每天都在给家人洗脑,因为太太是“潮人”,春节期间在红包和打车应用的刺激下,对微信支付“捧”得不得了,但却也发现并非所有的场景都适合。“在实际消费过程中,你会发现,如果在报摊买份儿报纸,在便利店卖瓶水,需不需要繁琐地打开微信,一级级跳转进去,扫码,最后还要输入支付密码?不如直接掏两个钢镚儿更方便。”在李国玉看来,小额消费就是要把流程化繁为简,只有极简化的手段才是最佳的用户体验。在同银行卡、支付宝钱包、微信支付的比拼中,城市一卡通支付方式显得更为便捷。另一个切中用户“痛点”的是,持卡者绝对不会在一卡通里充更多的零钱。由于公交卡通常非实名制,没有账户和密码,所以,持卡者仅仅把它视作存放零钱的钱包,即便丢了也不会造成很大的损失。从数据上也能提供若干作证,4亿公交卡日交易额仅为3亿元,平均每张卡消费额度不足1元。而北京地区,持一卡通线下小额消费的客单价也不超过50元。最后一环的狙击战留给建亿通唯一难题在于,如何让消费者甘心把口袋里的零钱转化成为一张卡片。假设用户在支付场景下,仍然热衷于掏零钱,那么一卡通小额消费只能是纸上谈兵。为了避免意愿落空,建亿通除了广辟线下消费渠道,还必须让充值通道和消费通路对接。这其实也是建亿通的主营业务,即为线下便利店、理发店、药店、快餐店等零售场所提供成本低廉的充值和消费终端设备,更好的培养C端用户小额消费习惯。在一起惠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在香港地区有4500家服务供应商可以接受八达通付款,单是读写器和收费终端就多达6万部。这也许是一个很好地推演。虽然现实与香港的情况相去甚远,但至少可以看到无数个“香港”正在蠢蠢欲动。从政策上讲,政府鼓励一卡多用,按照李国玉的推算,在大陆地区现阶段的发展规模,以一个城区30万张卡规划,至少要铺设50-60个网点。这里面要涉及到房租、水电、人工、资金清算等各种成本。所以,建亿通希望把产品做到低成本。正是B端产品成本极低化,才会使商户愿意接入公交卡充值网点,同时也为C端用户提供了便捷的充值方式。不过,在这个支付体系“最后一公里”的战场上,原有的“发卡行”——通卡公司已经做了布局。现行一卡通城市中,有线下POS铺设实施能力的不在少数。另一方面,支付宝、微信都在大力向线下推进POS机,大批互联网、年轻用户涌入线下,将成为颠倒乾坤的决定因素。为了应对这些新局面,建亿通必须重新选择和“巨头”做敌人还是做朋友。同时,还必须更具互联网的装备和武器。目前,银联也正在积极推进“闪付POS”,并逐步替代传统POS机。这种“闪付”因为拥有和NFC技术标准、非接触式IC卡相同的通讯频率,只需软升级,便可支持城市一卡通小额支付需求。据介绍,建亿通公司推出的公交卡充值APP已经成为部分城市NFC手机用户的“充值利器”,并接入了包括支付宝在内的多家第三方支付。同时该公司也在与TSM平台服务商积极探讨基于该平台实现NFC手机“空中发卡”功能,让手机成为公交卡,将“闪付”进行到底。接下来,建亿通还会利用LBS定位,与合作伙伴展开更多商业合作的可能性,比如社交分享、广告平台搭建,为线下商铺带来更多客流。
一起惠2014-03-21 10:01:40592 次
【一起惠讯】日前,有知情人士透露,阿里巴巴无线端即将做出四大战略调整,其中将支付宝作为未来无线入口的设想令业界颇感意外。据一起惠了解,上述人士提供的四点变化分别为:1、支付宝即将作为无线入口,来往微淘等无线并入支付宝;2、微淘流量目前来自天猫淘宝,下一步引流来往;3、来往即将转型,发力扎堆功能,模式借鉴美丽说;4、淘宝、天猫引流,微淘将偏向客户管理。仔细对比此前阿里巴巴制定的无线战略,以上四点,每个都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特别是让支付宝来充当无线入口,几乎全盘否定了原先将“来往”作为移动互联网敲门砖的核心思想。实际上,昨日即有传闻称,在最新版本的来往中,将会添加钱包功能,对接支付宝,从而打通来往营销端到支付端的闭环。这一举动也被认作对微信支付的围堵之作。不过,从新的消息来判断,来往也好,微淘也罢,最终殊途同归的命运指向了支付宝。也就是说,支付宝未来将会继续走开放平台的道路。虽然当前支付宝面临央行的强势压制,不过,以支付宝为载体的阿里金融体系将在接下来承担阿里巴巴更大的野心。这也不难理解为何阿里无线此前重新组阁中,明确提出将支付宝CEO彭蕾放到重要位置。相关人士指出,阿里无线此前的路线押宝在“来往”上显然不够明智,而在这狂推来往的过程中,基本与微信没有太多的正面交锋。相反,倒是微信支付杀了支付宝一个措手不及。春节期间,微信用“诺曼底登陆”的方式,积极蚕食支付宝在移动支付领域不可动摇的地位。无论是抢红包,还是打车软件补贴大战,最终落子的仍然是激活移动支付的绑定。在此过程中,已经明确可以看到,支付宝钱包更加向前端靠拢,而不是作为交易的最后环节。“把支付宝作为阿里无线的重要入口,可以将原先分散为两部分的资源合二为一,集中应对微信的挑战。”上述人士坦言,阿里本质上缺少SNS的基因,与其追着打微信,不如稳固好最强的制高点,那就是支付。此外,支付宝衍生金融产品则蕴含着更高的商业价值。以余额宝为例,其8000万的用户贡献了超过3500亿的沉淀资金,这种速度甚至出动了传统银行、货币基金的奶酪。更有杀伤力的是,余额宝的可视化,让用户每天都乐于在碎片化的时间里拿出手机,像看股市行情一样,关注着年化收益率的涨跌,即便其现在已快破5%。这种强大的用户粘性,为支付宝抢夺移动互联网船票的机会大大增加。至于来往的边缘化,该人士也有着类似的解读:如果作为干扰敌人视线的虚晃一招,来往的确在短期内获得了关注度,当那些大牌明星渐渐失去活跃度,马云也不再强制KPI的手段来推销,也注定了来往在2014年宿命般的结局。在多数用户看来,由于市场占有率的差距,微信和来往之争并非像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一样分庭抗礼。能存活用户手机桌面上的app,必须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价值。“来往把微信当做竞争对手的那一瞬间,其实已经输了。相反,陌陌就从来不说和微信的比较,而是说做陌生人交友,打一个很清楚的概念,与微信定位明显区分,反而抢了1个亿的用户。”
一起惠2014-03-20 10:17:31811 次
【一起惠讯】日前,一起惠注意到,微信精选商城中已悄然为QQ网购开通入口,并采用限时特卖的模式,为品牌商提供更多的流量支持。目前,打开微信精选商城,可以看到“精选”“品牌”“聚惠”三个入口。其中精选条目下仍然是易迅网输出的小家电、日用百货、母婴等商品,推荐商品数量由原先的每天15款增多至30款。在“品牌”一栏之中,微信精选商城则直接引入了QQ网购的品牌商,开启限时折扣的抢购促销,折扣力度大致在2到3折左右。一起惠看到,包括韩都衣舍、七匹狼、乐扣乐扣、初语、GXG、富安娜、达芙妮等国内知名品牌均有入驻。这些品牌商品均可通过微信支付直接购买,而此前如果手机用户为易迅网注册用户,其惯用收货地址、联系电话等发货信息则会直接跳转并显示在微信支付页面。据悉,QQ网购在去年就开始效仿唯品会模式,推出了“品牌会”频道,此次与微信精选商城合作,因势利导,为移动端口打开了一扇窗。由此可见,深藏在“我的银行卡”下面的微信精选商城已成为腾讯电商移动化的重要节点。易迅网早在去年双十一、双十二期间就开始尝试微信导流,并借助微信支付形成手机消费闭环。数据显示,双十一当日,微信精选商城获得8万订单量,占易迅当天订单量的13%。而此后,微信精选商城则不断扩充品类,从数码、家电,向母婴、鞋服、日用百货、酒水食品等扩充。显然,作为腾讯电商开放平台业务的QQ网购入驻微信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不过,对于微信精选商城来说,接下来的挑战则是是否要让位京东。3月10日,腾讯正式宣布注资京东,而京东也顺势将腾讯旗下的拍拍、QQ网购纳入麾下,同时,还持有易迅网少量股份。腾讯除了拿出2.14亿美元之外,还承诺将为京东开放微信、手机QQ一级入口位置。这也意味着京东顺利拿到了腾讯赠与的移动船票。关于微信入口之争,随着易迅的“自然死亡”和QQ网购融入京东POP体系,未来阶段,精选商城最有可能让京东独领风骚。而届时,京东+微信会以怎样的新面容示人,前景又将如何,令人拭目以待。
一起惠2014-03-19 09:23:53673 次
【一起惠讯】3月17日消息,一起惠获悉,蘑菇街已于去年12底暂停了其海外代购业务,这距离其海购频道上线仅过去了三个半月。蘑菇街相关人士表示,业务暂停的原因是海外物流未得到很好的解决,达不到预期的配送时效。“代购服务只是暂停,并非完全终止,未来如果有合适的机会,还会重新启动。但重启的具体时间无法估计。”该人士表示。据一起惠了解,2013年9月5日,蘑菇街正式上线了海外代购平台,成为其业务拓展的重要一步,第一站以韩国服装市场为切口。蘑菇街“海淘”模式大致为:蘑菇街实时抓取韩国合作电商网站的女装商品信息,并翻译成中文在蘑菇街海购频道呈现。国内用户可以在蘑菇街海购频道选购服装,然后通过支付宝下单,韩国卖家将同步接收到订单信息。国际物流配采用国际圆通和国际EMS两种方式。蘑菇街则以韩国卖家返还佣金为主要营收方式。此前,蘑菇街曾对外公布,其已经与NANNING9、PARTYSU、TOM&RABBIT等十个韩国购物网站达成合作,通过它的海购页面下单,消费者可在8~15个工作日收到自己看中的韩国品牌产品。蘑菇街曾对海外代购业务抱有很大的期望,项目团队由CEO陈琪亲自领衔。上线不久,蘑菇街即表示将在短期内将扩充代购官网数量及商品量,除了女装之外,还将加入化妆品类商品的代购,并要在韩国代购发展一段时间后,开辟日本市场。但最终,蘑菇街的海外代购业务仅坚持了三个半月。一位接近蘑菇街的业内人士表示,蘑菇街做海外代购最大的问题在于其后端的薄弱,其没有自己的买手和物流团队,而只是将这些外包给了第三方。另外,蘑菇街在通关边检等环节缺乏经验,清关问题也比较严重。“跨境物流是很复杂的,如果无法对自己的物流配送有很强的把控,还不如只做导购,充分发挥自己在前端展示上的优势。”该人士表示。该人士指出,蘑菇街海外代购另一个重要问题在于品类的选择。蘑菇街此前对外表示,选择韩国女装为切入点,是根据其国内导购业务的统计数据决定的,从蘑菇街后台来看,韩版女装的点击率最高。但韩版女装最大的问题在于其价格的低廉,平均每件的售价在100到300元之间,代购价值严重不足。“与国内的韩版女装相比,代购的韩国女装在价格上不具备太多优势,往往一个订单的物流配送成本就会超过商品本身价格的一半。产品功能又没有类似国外奶粉这样的稀缺性。”据了解,目前,海淘市场上的热门品类是奶粉、化妆品、奢侈品和高端数码产品等,中低端的服装产品一直无法在海淘上打开市场。
一起惠2014-03-18 10:05:37746 次
【一起惠讯】阿里巴巴与腾讯的交战已经上升到公关层面。日前,有公众账号爆料称,被微信官方屏蔽所有功能一周,理由是过多发布关于“阿里巴巴上市”消息遭到用户举报。据了解,该账号已经终止所有功能至3月24日,也就是一周之内不能发布任何功能。微信后台提示一起惠随后尝试在微信账号留言,但并未接到相关回复。根据截图显示,微信方面还对其作出警告,称如再出现违反《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行为,屏蔽期限会加长或永久封号。该消息在微博上随即遭到了阿里巴巴公关方面的“回击”和“调侃”。微淘负责人“小刀是花名”直言:“新浪微博是否该考虑屏蔽一切含‘微信’的关键词呢?”实际上,阿里巴巴与腾讯之间的公关暗战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今年“315”期间,腾讯科技因为提前发布了文章,预告称支付宝可能会被央视“点名”,被阿里巴巴公关指出大有去年“八点二十发”的意味。该文章随后被腾讯科技删除。但很快,央视又在短片中指出了微信朋友圈有人以卖狗之名行骗。这一事件瞬间引爆了阿里巴巴公关的热情。显然,阿里巴巴与腾讯两家互联网巨头之间开始进入全面对垒时代。无论是移动互联网入口,还是电商,随着兼并、投资不断发生,聚焦的业务模式也更具戏剧性。此前,更有传闻称,马云一手炮制了刘强东与奶茶妹妹的“绯闻”,以此抵消腾讯注资京东的影响力。这也引发了阿里公关与京东公关的“争斗”,以致马云不得不亲自出面,通过来往澄清真伪。业内人士指出,社交网络、自媒体正在消解大公司对于传统媒体的控制力,同时,也让各种未经求证的传闻不胫而走,混淆视听。对于那些掌控媒体发行渠道的大公司而言,处于自身利益,屏蔽竞争对手信息,或者屏蔽对自身不利的传闻,无可厚非,但这也让用户对于传媒的信任度大打折扣。截至发稿前,腾讯方面尚未对此作出回应。
一起惠2014-03-18 10:03:09645 次
【一起惠讯】3月15日消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同时现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一起惠整理了《办法》中几个关键信息:①《办法》对打击“刷信用”、“差评师”等网络市场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③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且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④不准向消费者发广告:网络商品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⑤《办法》管辖范围更广:涉及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附《办法》全文: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第四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第五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第六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第二章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第一节一般性规定第七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第八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九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第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第十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第十三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第十四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第十五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十七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十八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第二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统计资料。第二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前款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第二十三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修改其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协议、交易规则,应当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修改内容应当至少提前七日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协议或者规则修改内容、申请退出平台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允许其退出,并根据原协议或者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二十五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在其网站显示,并从技术上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第二十六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平台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采取措施制止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七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对权利人有证据证明平台内的经营者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行为或者实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措施。第二十八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二十九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平台上开展商品或者服务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对自营部分和平台内其他经营者经营部分进行区分和标记,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平台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经营者在平台的登记注销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从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电子签名、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应当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第三十一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拟终止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二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第三十三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应当用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开。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的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提供在其平台内涉嫌违法经营的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等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节其他有关服务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三十五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者提供经营资格证明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签订服务合同,依法记录其上网信息。申请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等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自服务合同终止或者履行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十六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采集信用信息,坚持中立、公正、客观原则,不得任意调整用户的信用级别或者相关信息,不得将收集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第三十七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或者服务并因此取得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八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络商品交易相关违法行为,提供涉嫌违法经营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数据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第四十一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对于其中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违法行为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对于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群体投诉或者案情复杂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查处或者指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查处。第四十二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的消费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处理。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涉嫌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相关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数据资料;(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封、扣押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商品、工具、设备等物品,查封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场所;(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四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的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第四十五条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第四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站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需要关闭该违法网站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该违法网站。第四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发现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移交相关部门。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工作责任制度,依法履行职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章附则第五十五条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发布商品或者营利性服务信息、但交易过程不直接通过平台完成的经营活动,参照适用本办法关于网络商品交易的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实施指导意见。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年5月31日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一起惠2014-03-17 10:11:09702 次
【一起惠讯】3月17日消息,淘宝搜索官方微博表示,近期针对无线搜索做了一个用户调研。淘宝搜索官方表示,买家普遍希望优惠力度大的商品的展示尽量靠前。此外,买家希望可以在无线搜索中方便的进行同款比较。买家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这两个方面。众多淘宝卖家在淘宝搜索官方微博下留言表示反对。卖家认为如果优惠力度大商品展示排在最前面意味着低价竞争和价格战的加剧,对商品质量的保证反而不利,卖家之间的竞争也进一步加剧。还有卖家质疑:“小而美不是不提倡价格战吗?”淘宝很多失误的决策就来源于这种看似真实的买家的意见。淘宝首先要识别数据的真实性,或者数据背后的深层原因和数据。数据分析的逻辑模式要合理,否则真实数据也会得出错误结论。由于几乎没有卖家认同调查的结果。淘宝搜索官方微博随后又表示:“其实这只是买家表达的诉求,官方肯定会权衡的。排序一定是多个因子的综合考虑,不会仅仅因为优惠力度大就排前。不过小搜觉得把卖家已经设置的优惠在搜索结果页披露出来,倒是双赢的事情,比如淘金币、优惠券、满减活动。”但是淘宝卖家并不领情,依然通过微博留言表示:“这是逼着卖家打价格战的节奏,卖家不能健康发展。‘淘宝就意味着便宜货’这个帽子摘不掉了,这样做产品只能越来越差。”
一起惠2014-03-17 10:03:40570 次
互联网营销模式的扩张终于触动房产中介敏感的神经。接连两天之内,我爱我家、链家地产、麦田房产、21世纪不动产等9家在北京、上海经营的房地产经纪公司纷纷宣称,自动从房产信息网站安居客上“下架”,原因只有一个:安居客单方面提出要涨价。昨日,迫于压力的安居客方面宣布,在全国范围内放弃对中介公司的涨价计划。作为国内最早的房地产电商平台之一,2007年创立的安居客等几家大型电商几乎发展到了“挟房源以令中介”的地步。安居客称,旗下业务网站每月独立访问用户已突破6600万。安居客市场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旗下业务主要包括租房、二手房、新房、商业地产四大块,二手房业务只是其中之一,不过二手房收入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对于“按点击付费”的传统互联网盈利方式,这名负责人认为,按房源点击量进行收费,对中介公司来说是最有效果的,也是最划算的,之前的按月“打包”的收费方式,不能保证有点击量,如今要改成竞价排名方式,在互联网搜索行业中屡见不鲜。话虽如此,可房产中介们的感受却大相径庭。3月初安居客决定涨价后一周左右,北京几家大型中介公司便开始停用安居客,而把重心放在自己的网站和其他房产电商平台上,经纪人周先生说,公司停用安居客的主要原因在于安居客收费较高,且点击量计算不够透明,从这点来说,安居客性价比其实并不高。据一些中介公司测算,3月初安居客提高了单次点击的定价,其出售房源的单次点击价上涨幅度达到20%以上,租赁房源的单次点击价上涨幅度达到50%。同时,根据中原地产、21世纪不动产等房产中介发布的联合声明称,此次涨价并未通知合作中介公司,并直接导致了京沪两地9家房产中介下架了在安居客上的房源。“表面上看,这次是安居客妥协了,但背后却折射出在楼市交易量下滑的背景下,房产中介营销效果不甚理想、成本不断提高的趋势。”业内人士分析。
一起惠2014-03-14 10:01:57718 次
【编者按】如果说微信打阿里是“三维打二维”,那么搭上微信顺风车的大众点评与背靠阿里的美团之间的生死较量,是否也变得轻而易举?在业内资深人士看来,美团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不堪一击,它仍然走得很快,特别是在细分市场;大众点评则被对手强拆底层建筑,现在寄希望于微信+手机QQ的组合,降维攻击。对话双方:深喉(曾经的团购一线创业者、对O2O、本地生活研究颇深)一起惠一起惠:腾讯“娶”了京东,又“纳妾”大众点评,他们的合作对阿里、美团有威胁吗?深喉:微信在三四线城市的覆盖不是那么大。一起惠:美团靠阿里,这不纯粹是抱大腿的模式吗?深喉:其实,美团没有靠阿里。靠王兴自己。一起惠:你觉得王兴最近状态怎么样,有见到他吗?深喉:没有。一起惠:美团移动端真有走这么快吗?深喉:移动端是挺快的。但是我没想到微信会如此力挺大众点评一家。那天发布会上,有人问腾讯,在微信“我的银行卡”中是不是只会放大众点评、美丽说等腾讯系的物种。腾讯说,谁做的好就放谁。但是,“好”本身就是一个主观的评估,我想很显然不会放美团。一起惠:假设微信推的是美团,美团会坐上火箭吧?深喉:会,美团会,美团如果自己不出错,会很强。一起惠:这家公司到底强在哪?深喉:有些时候成绩好也要看他的时机,美团遇到了几个很关键的时间点。2011年3月,美团把阿里巴巴的销售拉了过来,组建了一个非常强的销售团队。2012年,24券倒闭,美团网又把24券的城市团队收编了。那个时候,这些城市里面只有拉手、窝窝和24券,美团还没有这么大的实力。美团其实是看准了竞争对手的情况,选了一些增长有潜力的城市。美团应该也是这些团购网站里最早做手机客户端的,然后2012年的时候做了猫眼电影票app。猫眼电影票做得非常人性化。影院的取票机通常藏在很偏的地方,有意迷惑用户。但猫眼就标的很细,告诉用户路线,就像打游戏有张小地图一样。一起惠:你觉得大众点评差在哪?深喉:移动端推广慢了三个季度。因为大众点评最开始推广的是大众点评客户端。大众点评最强大的地方是“商户评论”,用户去线下消费的时候,肯定会关注。我在河南一些小城市时候吃饭都是看评论的。但美团根本就不重视点评系统,因为团购所有的钱是依靠广告业务。这也意味着,大众点评做的是二楼的生意,美团(团购)做的是一楼。大众点评从二楼下楼,却发现插不进脚了。相反,一楼已经被别人挖得差不多了,二楼就要塌了。美团是CPS的模式,不能动态调价,我一单一单的抽羊毛。我每一单都薅到的羊毛不是很多,但是单数一累加就多了。美团做成一个正循环,业务是跟商家一起成长,只要客流量放大十倍,那么收入便放大十倍。一起惠:本质上是流量游戏,大众点评缺的就是流量。深喉:是的。CPM是线上流量,CPS是线下流量。任何流量的转化一定是像漏斗一样有折损的。所以当你推大众点评客户端的时候,不一定能增加大众点评团购的业务量。所以,大众点评要下楼了才发现美团就堵在门口,对大众点评来讲压力蛮大的。一起惠:与微信合作之后,战局改变了。深喉:是的,有更便宜的流量进来。CPM事实上还是很辛苦。微信给大众点评导流直接就在团购页面,浇到了漏斗下面的地方,这样就可以直接跟美团PK。微信找大众点评进行合作,一定有腾讯和阿里之间的考虑。但从局部的竞争来讲,对大众点评不是坏事。而且这个流量不光是微信,还有手机QQ,手机QQ覆盖是很强的,正好弥补了大众点评在三四线城市的不足。另外,大众点评所有的成败都在于微信和手Q有多强的关联,点评现在已经占据了腾讯两个路口。一起惠:QQ很早就开始整合本地生活市场了,现在也推出了QQ手机,手机QQ和微信要打架吗,腾讯如何平衡内部资源的争夺?深喉:他们都支持大众点评。听说高朋的CEO林宁已经离职了,这样一来,高朋也要并到大众点评了,就像腾讯电商并到京东。其实,发生在腾讯和大众点评的问题,也是阿里和美团的问题,百度和糯米的问题。比如,阿里巴巴要推自己的淘宝本地生活节、推出O2O事业部,这个事业部跟美团就有点像亲娘养的和后娘养的。后娘养的比你做的还好,你怎么办,你是把它给捅了呢,还是允许美团比你做的更好。而且,美团自己心里怎么想,他还想独立上市呢。不一样。一起惠:美团上市还有时间机会吗?深喉:有啊,传说今年啊。一起惠:美团今年能做到多大?深喉:一个月十个亿吧。全年一百二十个亿。一起惠:赢利了吗?深喉:自己说盈利了啊。这有点像沃尔玛,规模达到一定程度以后,就算是微利我也ok。前提是要走顺了,能引来流量。一起惠:百度和糯米呢?38节的时候还和阿里淘宝叫板来着。深喉:百度团购以前是导航,现在把糯米给吃了。以后这个牌子叫百度团购呢,还是叫百度糯米呢,还是有两个团队呢?两个团队各有自己的技术和产品,一定会中间出现合并和整合的事情。这个也是麻烦的事情。一起惠:百度选择糯米是看中糯米的市场份额吗?深喉:销售,市场份额代表了他的销售能力。百度地图是另外一个移动互联网入口,跟吃饭也很相关。阿里还有高德也要好好整合一下。一起惠:除了这些吃喝玩乐,在传统领域,还有没有什么东西能跟互联网连接上,爆发新的机会和创业点呢?深喉:一定是高频次的东西,比如送餐、外卖、电影票。一起惠:这也是美团在布局的戏份领域,根本上还是离不开衣食住行。
一起惠2014-03-14 09:51:45772 次
【一起惠讯】3月11日消息,音乐App正在尝试一些新的变现路径,电商有望成为其中一个。一起惠了解到,国内音乐播放器类应用“多米音乐”日前在最新版本中增加了电商元素,通过秒杀和接入微信商城引导用户进行网购。据悉,多米音乐在最新安卓版客户端中加入了秒杀功能,主要通过与可口可乐和易迅网合作实现。用户扫描可口可乐瓶身二维码,输入符合条件的瓶盖码,方可获得当日秒杀资格,主要的产品是易迅网提供的三星手机,价格为0元。而除了秒杀,多米音乐还增加了微信精品商城的入口,内容与呈现方式均与微信“我的银行卡”频道下的“精选商品”一致。不过,用户并不能在多米音乐App内直接购买这些产品,而是需要切换到微信App内进行购买。受限于国内用户的消费习惯,付费购买还不能成为网络音乐产业的主要营收来源,因此商业模式一直是音乐类应用的一个痛点。根据公开报道,目前多米音乐的营收主要来自运营商合作分成(彩铃下载收入)和品牌广告收入。此外,多米音乐也在尝试进行会员包月服务(如流量套餐等)。
一起惠2014-03-13 09:57:4881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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