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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怎么退货京东退货流程在这个网络发达的年代,网购已经成为了年轻人必不可少的一种购物方式,可是在京东购物后的产品出现问题怎么办呢?京东怎么退货?京东退货流程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京东退货流程,希望对网购一族有所帮助。一、首先进入京东商城,然后在顶部选择“登录”按钮进行登录,之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即可,如下图所示:二、登录成功之后,在网站顶部找到并,点击进入“我的订单”,如下图所示:进入我的订单之后,就可以看到已经购买过的商品了,找到需要退/换的商品,然后选择退换操作即可,如下图所示:三、接下会进入申请界面,如果该商品支持退换货,符合退换标准的话,即可看到有一个申请入口,点击“申请”即可进入到具体的申请界面了,如下图所示:点击上图中的申请后,即可进入具体的申请资料填写界面了,这里会告知你,哪些产品适合退换操作,主要有时间、产品质量问题等方面的限制,具体产品是否符合退换货标准,请参考以下说明:京东退换货服务说明:1.外包装及附件赠品,退换货时请一并退回,如有破损或丢失,请自行寻找相似包装代替。2.关于物流损:请您在收货时务必仔细验货,如发现商品外包装或商品本身外观存在异常,需当场向配送人员指出,并拒收整个包裹;如您在收货后发现外观异常,请在收货24小时内提交退换货申请。如超时未申请,将无法受理。3.关于商品实物与网站描述不符:京东商城保证所出售的商品均为正品行货,并与时下市场上同样主流新品一致。但因厂家会在没有任何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更改产品包装、产地或者一些附件,所以我们无法确保您收到的货物与商城图片、产地、附件说明完全一致。4.如果您在使用时对商品质量表示置疑,您可出具相关书面鉴定,会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四、如果您符合以上退换服务规格,那么在下方填写退换货原因,填写退换地址等即可,填写完成后,点击底部的“提交”即可,如下图所示:如上图,以上可以进行退货或者换货相关操作,填写资料上基本差不多,主要是需要填写退换货理由,收货地址,选择商品返回方式,这里建议选择“上门取件”比较方便。提交后,即可看到相关提交成功的提示了,京东服务人员会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并且会通过短信形式告知您,另外您也可以在京东商城个人订单中,查看相关处理器进度,如下图所示:针对京东怎么退货和京东退货流程的介绍就到这里,京东退换货操作基本完成了,接下来就是等待京东快递员上门收货了,如果是退换的朋友,如果符合标准,快递人员上门收货完成后,后期即将将相关购物款项打回到您的账户中,如果是换货用户,京东快递人员收货后,后期将会给您重新发货。
一起惠2018-09-13 09:27:36350 次
曾经专注于外贸的传统制造业正处在一个转型的十字路口上——B2C、小额B2B等模式的兴起让其拥有夺回利润打造品牌的新憧憬;以美国市场为主的各国贸易市场波动也让这些传统企业不得不做出改变……如何在复杂的环境下做出抉择,将是这些中小企业未来存亡的关键。中小企业的话语权将越来越大对于出口企业来说,最让其忧心忡忡的莫过于今年中美贸易摩擦的升级。但从阿里巴巴国际站公开的数据上看,贸易摩擦这个变量因素并未对需求量产生巨大影响。据阿里巴巴Ailibaba.com(阿里巴巴国际站)联席总经理张阔透露,从2016年7月到2018年7月,阿里巴巴国际站活跃买家增长33%,支付买家增长203%,订单规模增长200%。张阔向一起惠指出,本身美国产业结构就是需要海外的商品供给。现在美国对中国产品增税,只是成本提高,需求还在,变化的是消费者需要去承担这个成本罢了。在他看来,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影响有两部分。第一是对外贸生态系统的影响。因为有变量因素的存在,货代可能会从过去按年或按季度进行结账转变为按订单进行结账。结算周期的变化也将影响整个生态体系的运作方式。第二则是对产品线结构比较固定的企业的影响。当一个公司它的产品结构相对固定,利润结构相对固定,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对公司的利润成本会有非常大的冲击。“虽然不能说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对中国中小企业没有影响。但相较于成本较大的和利润结构固定的大企业来说,中小企业承受变量的能力更强。因此,在现今的大贸易环境下,中国的民营企业会在跨境贸易的舞台上有更大的话语权,在整个中国向全球出口的大经济版图上有更加重要的位置。”张阔说道。值得注意的是,新市场的崛起也正让中国中小企业的利润结构得以多元化。张阔分析到,阿里国际站目前中美交易总额仅占19%,而包括印度、越南等主要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等国际站上进口国际国家的需求也很大,增速也非常快。做现货并不是唯一的选择既然市场仍然巨大,制造企业该如何抓住这个机遇呢?实际上,目前不少传统制造企业正面临多线路转型的抉择烦恼之中。砍掉所有中间商,直接对接消费者的B2C出口看似制造企业直接打造品牌拿回定价权的新机遇。然而,B2C出口的竞争对手并不只有制造商,还有很多深耕多年的贸易型卖家。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阿里巴巴中小企业国际贸易事业部联席总经理余涌也坦言,现在跨境B2C已经是“红海”。当然,在B2C之外,小额B2B也正成为整个跨境电商出口的新潮流。小额B2B以多频次、小批量为特点,让制造商直接供货给终端小型零售商,借此砍掉中间环节。余涌指出,小额B2B目前为跨境电商行业的一处蓝海机会。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B2C还是小额B2B,都意味着制造商需要提前备货,用现货进行交易。相对于OEM和ODM的订单模式,现货交易的企业的交付模式是完全不同的。这意味制造企业需要对本身企业成本结构做很大的调整。因此,余涌也强调,其并不建议所有中心企业去做品牌、做现货交易。“这看着并不务实。其实80%的中小企业并不具备做品牌升级的资源,这里面包括人脉资源等。”余涌说道。他向一起惠分析到,对于中小企业升级有两条路走:一条是品牌升级、产品升级;另一条路是在原有的体量上利用类似阿里巴巴等跨境电商平台提供整个供应链效率,借此减低成本,让供应链和整个生产流程实现全面的优化。而余涌认为,目前定制类贸易依然是跨境电商的主流,尽管今后小额B2B会抢夺定制类贸易的小量份额,但最终定制类贸易的份额仍会是最大的。结构化信息驱动提升效率那么,对于占有额最大的定制类贸易来说,该如何去提升整个模式的效率呢?数据的沉淀将成为提升链条效率的重点。“只要数据越沉淀越厚,接下来的数据模型一定越来越准确、靠谱,并且越来越贴近买家需求。在未来,展示给买家的供应商的兴衰也不会使用普通的星级形式,而是把工厂的优势、行业的优势、组货能力的优势通过不同维度展现出来。”余涌提到数据沉淀对跨境B2B的重要促进作用。而在数据化时代,产品和信息的结构化则变得越来越重要。产品和信息的结构化则相当于把供应商能提供的产品以及能提供的定制方式进行一个可视化、信息化的呈现,来提升供需侧的沟通效率。当然,这种产品信息的结构化最常出现在B2C电商网站中,主要还是基于现货为主,因为现货有明确的产品规格。但余涌认为,结构化这个事情是不分品类的,无论现货还是工业品,结构化这个事情都能促进全网效率的提升。对此,阿里巴巴国际站也专设了一个名为“达尔文”的项目来让商家更好地去表达清楚自己的产品,并降低卖家在沟通当中无谓的成本。阿里巴巴国际站的产品总监路佳分析到,达尔文项目最终有两个场景会收益:第一、标准品的B2B销售场景。比如汽车灯这类产品只需要买家确定了商品品牌和型号即可,并不需要定制需求。因此这种产品只需要把规格描述清楚,谈好价格、运费、交付时间即可。第二、定制类贸易场景。过去采购商进入到一个卖家的详情页了解商品的时候,采购商并不知道卖家可以给其提供什么样的定制方式。只有在双方沟通的时候,卖家为买家提供灵感,才能敲定最后方案。但是这个过程往往很长,跟单成本也很高。但实际上,买家缺乏灵感的时候,是需要卖家给其提示的。因此,卖家只需要在详情页告诉买家,自己能提供哪些定制方式。如果买家还不满意,可以直接告知卖家诉求。在这种定制场景里面,阿里国际站希望把卖家能提供的定制能力,用规格化的方式呈现出来。让买家可以更快地看到自己可以买什么产品,也从中获取灵感。从而缩短买卖双方无谓的交流时间。“工业总是复杂的。但因为拥有了结构化,在未来才有可能实现自动化。”余涌也肯定了结构化对中小企业走往自动化时代的推动力。但无论是数据的沉淀还是信息的结构化,种种改革也强调了传统贸易商拥抱数据时代的重要性。虽然传统企业转型前面的路有很多,但起码方向是清晰的。
一起惠2018-09-13 09:14:38451 次
9月12日消息,今日,Wish宣布开通EPC(ExportProcessCenter)合并订单服务。据悉,EPC是Wish平台提供的一项出口处理中心服务,平台根据用户的订单情况,将同一买家跨店铺购买的商品进行合并发货并派送。简单说来,就是对寄送给同一消费者的来自不同卖家的产品,先由各个卖家运送至上海EPC处理中心进行打包处理后,使用物流方式统一寄送给消费者。据Wish方面介绍,EPC合并订单的价格有所优惠,另一方面,使用EPC服务可以加速放款。合并后订单通常的妥投时间不超过15天,优质商户可在妥投后的下一个付款日及时收到平台放款;Wish平台更提供后程物流免责。成功合并的订单将获得物流考核指标免责,若因商品丢件或物流原因导致的退款,商户可以获得货物价值和运费总额的70%赔付。EPC合并订单操作流程如下:1:开通Wish邮账户,并绑定商户账户;2:使用EPC选品工具选择参加的商品:Wish平台允许商户选择需要参加EPC合并订单服务的产品,选择方式有选品屏蔽和选品参加两种,并可按周进行调整。3:创建EPC物流清单卖家可以通过Wish邮创建EPC物流单,也可以通过马帮、普源、通途、ECPP、芒果店长、店小秘等ERP系统进行操作。
一起惠2018-09-13 09:10:12377 次
京东白条套现流程存在吗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会在京东网购,而京东白条是京东针对会员的一种增值服务,可实现“先消费,后付款”的全新支付方式,那么京东白条如何套现是否存在?答案是否定的,京东白条套现流程不存在,京东白条套现和信用卡套现一样属于违规行为。利用白条进行套现可能会导致白条额度被收回或影响自己的信誉度,甚至违反信用卡的相关使用条款。京东白条与蚂蚁花呗类似都属于互联网赊购产品。早在2014年初,京东白条已经上线内测,而不久之后,支付宝和腾讯也相继准备推出虚拟信用卡,但最终难产只有京东白条存活。其中的原因在于京东白条实际上只是等于京东提前提供自己的产品供消费者使用,这种行为只是等于用户先使用后付款,而京东并无垫付资金,仅仅是计入应收款项。京东白条套现方法有吗京东白条套现属于违规行为,此前网上的各种违规套现已经陆续被禁。近日,招商银行、交通银行相继暂停京东白条的信用卡还款通道,京东白条再次面临质疑。许多用户已经发现,目前在京东商城购物,快捷支付通道中已经不能绑定上述两家银行信用卡。我爱卡主编董峥称:本身京东白条产品并无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在还款环节中出现一些纰漏(可能与京东白条套现有关),这两家银行应该考虑的是还款过程中产生的纰漏,所以才在政策上有一些调整。虽然京东金融回应称,目前与国内各大主流商业银行合作情况良好。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未来不排除其他银行跟进的可能。在这里,一起惠郑重提醒各位网友,请勿轻信网上不法的“京东白条提现服务”,容易造成信用污点的同时,也极有可能给自己带来财产损失。
一起惠2018-09-12 09:41:30498 次
9月10日消息,一起惠获悉,天猫日前发布新增《天猫保值回购服务规范》公示通知,用户可以在权益有效期内,进入订单详情页提交该商品回购的申请。据悉,本服务规范首次生效于2018年9月14日。据了解,保值回购是指:天猫会员在天猫平台购买带有“保值回购”字样或服务标识的手机商品,在权益有效期内,可进入订单详情页提交该商品回购的申请。符合回购标准(见底部附表)的商品,天猫合作回收商将按保值回购权益承诺的回购价值予以回收。但用户的淘宝账号因任何原因被注销、冻结无法正常使用的,则相应保值回购权益失效。权益有效期为:从商品确认收货日后的第366天至第395天内(即一年后的30天内)可在订单中发起保值回购申请。回购成功后则代表权益已使用,权益发起入口关闭。逾期未使用则权益作废。回购方式为:在权益有效期内,通过已购买的宝贝订单详情页在线上发起申请,天猫授权的回收商将安排快递上门取件或回收商直接上门取件,如用户选择自行联系快递邮寄,需联系回收商(客服电话:4006612099)确认。回购金额计算:用户下单实际支付价格*承诺的折扣率。如:下单实际支付8000元,承诺的折扣率为7折,则回购金额为:8000*0.7=5600元。回购款支付:旧机回购验机结束后,回收商向用户支付旧机回购款。值得注意的是,当同一用户,单笔订单购买多件商品的,则用户每次仅能发起单件商品的回购申请,完成回购后,方可发起第二次回购申请;就带有保值回购权益的商品订单发起并完成全部或部分退货的,则保值回购权益将全部无法享受。同一用户,是指淘宝账户、支付宝账户、收货人姓名、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与用户身份相关的信息,其中任意一项或数项存在相同、相似、通过特定标记形成批量信息、或其他非真实有效等情形的,均将被认定为同一用户。同时,回购的商品需与购买时的商品一致,若用户寄回的商品与订单商品不一致,则回收商可拒绝该回购交易;用户还需提供该商品购买所附带的发票,与回购商品同时寄回给回收商;电子发票可打印或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发票遗失、非订单商品对应的发票、虚假发票等发票异常情况,回收商有权拒绝该回购交易。据了解,用户还可以享受以下保障:1.验机时效保障:回收商原则上应在收到旧机的48小时内验机检测完毕。2.回购款发放时效保障:回收商将在验机完成后的48小时内把回购款发放至用户支付宝账户。3.用户自寄时效:用户提交回购申请订单后,回收商10天内未收到旧机,经回收商短信或电话通知,用户无特殊反馈,则回收商有权关闭该订单。具体操作流程为:一起惠还从公告中整理了以下回购须知:1.回购款发放规则如果回收商检测结果符合保值回购标准,则检测完成后48小时内支付回购款。如果回收商检测结果不符合保值回购标准,回收商将电话联系与用户确认,说明情况,用户可以选择退回手机,或者回收商与用户协商价格回收,相应保值回购权益不再享受。2.交易逆向流程说明一旦用户已与回收商确认回购交易,回购订单履行完毕的,将无法退还机器(包含一起邮寄的相关所有配件)或取消回购申请。如用户在提交回购申请后订单履行完毕前拟取消订单的,回收商将旧机以及原包装通过快递邮寄给用户。3.检测过程中是否需要拆机的说明回收商收到旧机,检测的过程中为了确认机器是否存在进水和拆修等情况,对于iPhone手机可能会打开机器后盖或前盖进行检查。4.旧机货物处置的说明交易完成后,回收商将对旧机进行数据格式化,对旧机数据不作保留和备份,并对旧机享有处置权。5.选择上门取件方式进行交易,快递费的承担问题无论交易是否成功,快递寄送所产生的双向物流费用,均由回收商承担。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运费实报实销,最高承担25元运费;邮寄机器请选择快递到付,用户寄出时产生的包装费用和保价费用,需用户自行承担;寄送高仿机、山寨机、有密码却无法解除的机器产生的邮费由用户自行承担。6.验机费,由回收商全额承担。7.用户机器寄出之后的保障(1)机器安全保障:回收商是和公安联网,并且合法备案的,如果有任何问题回收商会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进行报案。(2)隐私安全保障:为保障用户的隐私数据的安全,完成交易后,回收商将以国际领先的数据销毁标准对电子产品进行专业的数据清除服务,清理过程全程录像监控,清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清除电子产品一切相关账号及密码;恢复出厂重置电子产品,并通过信息重复覆盖技术保障信息不可恢复;检查、清除并销毁电子产品附带的存储卡、SIM卡等任何存信息存储卡。附表:保值回购验机标准
一起惠2018-09-11 08:58:15450 次
5年时间,4次审议,3次公开征求意见,中国电商首部电商法终于问世。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电子商务法,共7章89条,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的《电商法》颇具法律高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从2013年电商被列入立法规划到最终出台的五年时间,电商带来的数字化经济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度。根据商务部发布《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7》显示,2017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达37.9%。作为数字经济最活跃、最集中的表现形式之一,电子商务正全面引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也成为促进开放、创新、带动创业等方面的推进器,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随着互联网技术带来的商业模式创新,不仅实物电商取得长足的进步,网约车、外卖等O2O多领域的服务电商亦如此。2017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9万亿元,移动支付交易额达200多万亿元,从业人员接近4250万,均位居全球前列。特别要指出的是,中国网络零售额达7万亿元,约占全球的50%;全球电子商务企业前10位中,中国企业就占据四席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带来问题,假货泛滥、产品质量和安全、大数据杀熟等问题不断发生,然而,对电商领域立法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电子商务法应该具有国际性、前瞻性,希望能够增添促进电商发展的内容,电子商务法立法并不成熟。”马云为此表态。而京东负责税务与资金的副总裁蔡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流露出的却是对电商法的极度期待:“如今,互联网是强势经济,实体经济反而是弱势经济,电子商务法应当尽快出台并执行,落实市场主体准入,加强事中监管,以及解决与线下并不一致的税收流失问题。”并且直言目前的电商法还“不够解渴”。阿里和京东作为电商当之无愧的代表,观点不一形成鲜明的对照。对于这部经过多方博弈的《电商法》将带来哪儿改变,其背后有着怎样的阈值?个人网店卖家登记:动了谁的奶酪?“电商不是法外之地,相当多所谓的个人网店都是成规模的公司化运作,而且享受到了比实体店更特殊的超级待遇,比如:可以无照经营、可以不缴纳税收、可以无固定经营场所……这些特殊待遇背后就是竞争的不公平和对实体经济的事实伤害”,在去年两会期间,刘强东在国税总局座谈会上,发了一腔“税腑之言”,话锋直指电商平台上的小微企业。期间,炮轰电商纳税问题的还有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王填表示,中国零售业已经进入新零售阶段,线上线下将会高度融合,电商公平纳税(尤其是C2C电商)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阶段,以便营造实体和电商公平竞争的环境。电商纳税问题,个人网店等中小微企业是否要纳入登记范围,是否推进线上线下平等问题的呼声越来越高,这也是电商法最具争议的部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电商法起草组副组长尹中卿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电商法争论比较多的就是第十条。“从草稿、调研,一直到四审都有意见。”电商相对于传统商家,政策上对待上确实有一定的不公平,但是,政策调整如何把握阈值显得至关重要。此次,电商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包括自然人在内的电商经营者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税务登记。从最终条文来看,立法者的思路依然是登记为原则,不登记为例外。其中也留了一个缺口,那就是三审稿中将“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也纳入例外情形的范畴。从市场主体登记的内容来看,应是放宽,对于广大的自然人卖家及相应的电商平台,增加例外情形,减轻了登记义务,应是利好。再就是,电商法在市场主体登记放宽的同时,又明确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个人卖家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必须办理税务登记。由此可见,本着线上线下相一致的原则,电商立法对此持肯定态度。此次,电商法推翻了2008年《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中,免除自然人网店工商登记义务的规定。而政策一出台,对C2C模式的淘宝影响不可谓不大。阿里系电商模式是平台模式,如果按照淘宝2017年4.82万亿的GMV来计算,按照17%的增值税来计算,淘宝卖家需上交8194亿的税收。据业内人士透露,按照即将实施的电商法案,对于电商经营者中个人网店、微商等放宽登记主体的规定来看,至少有10%的淘宝卖家受到影响。相当于上百万个人淘宝卖家将和线下经营者一样,按照经营纳税流程依法进行登记纳税。尽管仍然留了一个“零星小额”的例外缺口,但电商法并没有规定“零星小额”的额度究竟是多少,标准十分模糊,后续仍需配套规范来明确具体标准。所以,不难看出为何以自营为主的京东对电商法的有不同的诉求。“一刀切地要求自然人网店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是不合理的,因此立法作了除外安排。需要提示的是,依法可以不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商经营者,并不代表不适用电商法。”一位资深分析师表示。电商法明确了电商经营者作为纳税主体,赋有纳税义务。同时,国家为了保护弱小企业、促进市场竞争、提升创新能力,规定了电商经营者可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硬币总有两面性,相应的优惠也只能适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数据:平台共治的内核此次电商法作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基础的法律框架,涉及的面比较广,有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合同、快递物流、电子支付等在电商中比较典型的问题,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此次电商法有对未来平台共治的前瞻性引导。在电商法中指出,国家未来将采取措施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电商经营者依法利用公共数据。此次电商法在8月27日的四审,也正恰逢滴滴“乐清惨案”的档口,在滴滴顺风车业务下线整改期间,相关部委对滴滴的数据接入进行了相应的通报和监督接入。建立基础信息共享和上报制度可谓实现平台共治的一个可行路径。出租车司机杀人,不会去找出租车司机,那是因为所有出租车信息在当地公安局有备案的。而滴滴司机的信息,如果能和公安联网,共享上报,这次乐清事件的解决结果或许不一样。基础商业信息必须上报,好比住房子警察要登记信息一样,这是国家维持基本秩序的需要。如果公安局掌握这部分信息,相信滴滴司机作案以后,不至于在锁定上延误黄金时间。据相关报道了解到,地方交通部门与滴滴公司围绕不合规网约车监管进行了一场长达一年的数据拉锯战。一位地方交通监管部门相关人士曾经描述了这一监管的难度,其中一个难度源头即为数据的缺乏。该监管人士所在的城市从今年5月开始对不合规网约车进行了一轮整治,但是在整治过程中,需要平台方提报数据,在有效数据进入政府监管平台后,大量不合规的网约车将会成为重要的监管目标——多个城市交通管理者已经在约谈中要求滴滴限期清退平台上不合规的网约车。“一开始,我们当时要求滴滴在既定时间内清退若干车辆,并且按日上报清退车辆的数据;后来我们改变策略,要求滴滴每日上报剩余车辆的数据,如果我们发现运营的网约车不在滴滴上报的车辆中,我们就会罚款,最终累计罚款超过40万。”该人士透露。数据被互联网企业视为极为重要的竞争力。京东、阿里一直标榜自己为科技公司,是商业基础设施的提供者,其底气便来源于数据。程维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被问及关于无人驾驶领域的竞争时,提及滴滴的优势之一即为数据,在程维看来滴滴平台有2100万车辆,其他无人驾驶竞争者均没有如此大的车队帮他们进行数据收集。滴滴智慧交通首席科学家刘向宏在2018年的一次论坛中曾经介绍滴滴每日处理的定位数据达到了106TB(1TB为1024GB)。数据同样是当前互联网立法中必然涉及的内容。电商法也不例外。电商法明确规定了电商平台需向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报送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税务相关信息。同时,还需要按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数据信息。此外,平台还需积极履行提示经营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税务登记的义务。无论是数据主动报送还是被动的提供,对于电商平台都是不小的压力和负担。但它的积极意义也不容忽视。从监管角度而言,便于登记和税收制度的落地。无论是市场监管部门,还是税务部门,要履行登记和收税的监管职责的前提是掌握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只有赋予平台及时报送或者提供相关信息的法定义务,上述目的才可能实现,登记和收税的相应规定也才有可能落到实处。整体看,市场主体登记、税务登记、数据报送、数据提供,四大核心义务,全面系统,互为补充,为电商平台编织了一个巨大的法律规制网。相应责任:折中阈值在对于平台责任认定上,从“连带责任”到“补充责任”再到“相应的责任”上几经改动。相较于三审稿,我们看到《电商法(草案)》有了重要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是将平台经营者的“连带责任”修改为“补充责任”条,以及对“平台经营者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对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处罚上限做了明显提高。从“连带”到“补充”,多位学者直言,这两个字的变化将深刻改变平台的利益格局。然而,在四审稿中,中国消费者协会于8月29日发表措辞严厉的声明称,这两个字的修改将很大程度上减轻电商平台的责任,使得电子商务法有严重隐患,希望能够改回“连带责任”。不同的声音出自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持召开的“电子商务法三审稿立法建议”研讨会上,美团研究院院长张腾质疑:“第37条的规定是否意味着,滴滴要变成出租车公司,美团要变成餐厅、酒店等公司?给平台加了很多安全保障的义务,逼迫着这些平台为了实现这种义务,变成一个个线下实体,这和互联网发展的初衷是完全违背的。”因而,电商法最终确定“相应责任”做了折中处理。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说,未来争议解决中,如果特别法有所规定就从其规定,否则需要法院依据平台的过错、责任性质和份额等具体认定,可以理解为更有弹性和灵活性。平台责任的加减法争议,也体现在其他立法细节中。2016年以来,不少新增法条都对社会热点问题作出回应,比如“共享经济下的押金退还问题”,剑指“大数据杀熟”的个性推荐条款等,都旨在加重平台责任。可是,伴随电商蓬勃发展而来的问题亟需法律在监管上给予风险提示和引导。对于实体和线上的权责之争也是一个需要平衡的问题。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就表示,实体企业承担大量责任,电商平台不应特殊。网上购物已经成为消费者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产品和质量也成为消费者诟病平台最突出的问题。立法应该参照对实体零售企业的管理,强化平台主体责任,而不是避重就轻。这对于维护消费者利益,抑制假冒伪劣和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鼓励实体经济改进产品质量,推动供给侧改革的推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部分平台利用灰色地带,漠视现有法律法规,挑战社会道德底线,对于社会和消费价值观的负面导向不容忽视。很多百货,购物中心和超市也是平台型企业,多年来,实体企业在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承担了大量责任,也努力消除了诸多隐患,这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电商平台不应特殊。电商法具有平台安全审核的义务,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平台责任阈值需要周全设计,考虑面和辐射面需要不断地补充和调试。所以,首部《电子商务法》问世,意味着全面电子商务的时代已经到来,它后续的发展与进步,都将更加稳健与成熟。当前不规范、不正当的“野蛮生长”时代也必将终结,许多企业特别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将承担起让整个电子商务生态更加健康的重任。
一起惠2018-09-08 10:06:09711 次
峰瑞报告第13期,我们来聊聊当下火热的消费升级,并试着从历史中寻找答案。太阳底下无新事,消费升级也并不是什么新风口。中国当下抢占新街口的便利店业态、家居杂货行业的精彩纷呈、时不时掀起波澜的咖啡创业,以及开始成为流行词的柔性供应链,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日本都发生过。伴随着消费升级浪潮的,往往是本土化消费品公司的崛起。1972年,日本十元店连锁品牌大创生活馆创立。同年,东京有了第一家全家便利店。两年后,东京开了第一家7-Eleven便利店。1980年,日式连锁咖啡店罗多伦Doutor在东京开业,现罗多伦成长为日本仅次于星巴克的连锁咖啡馆。1980年代,宜家在多个国家所向披靡,唯独在日本,败给了本土家居品牌宜得利。此外,消费升级超级物种无印良品、优衣库分别诞生于1980年和1984年。峰瑞资本持续看好消费升级领域的投资机会。我们研究邻国日本40年前的消费趋势,不是照猫画虎或者亦步亦趋,而是为了抽象出底层逻辑——消费升级不等于贵;消费升级最大的机会是本土化;“性价比”是可复制的模式,好品牌满足用户的感性诉求……希望能带来启发。欢迎在文末分享你的看法。留言最走心、最能让报告作者产生共鸣的那位朋友,将收到峰小瑞搜遍全网能买到的唯一一本全新的《下流社会》。书中展现的是1990年代及之后的日本社会。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消费升级过后,日本人并不是都买贵的。社会是分层的,我们始终很难用一个词来概括一个国家的消费趋势,不论这个词是消费升级还是消费降级。这本书对我们理解当下中国的消费发展趋势可能会有帮助。1970s-1980s日本消费升级对中国当下的启示/01/为什么对标日本?在全球范围内,互联网创业和投资是近20来年的事,消费升级要古老得多。它已经存在了40年甚至更久。中国当下正经历的、被视作新鲜事物的消费升级,在美国、日本等国家都发生过。美日两国既是人口大国,也是制造大国,之后成为消费大国。从微观上看,经济发展到相似程度,会有相似的公司出现。这是我们研究其他国家消费升级发生过程的意义。在这篇报告里,我们总结、归纳日本七八十年代的消费升级,希望能对当下的消费升级有所启发。为什么选择日本,而非美国?相比美国,在消费升级发生的原因、发展过程等方面,中国与日本有更多相似性。中日两国的城市结构很像,车多道窄,餐厅等商业体密集,能够给消费相关的商业模式提供机会。美国地广人稀,开车外出很方便,商业体的密度也不够大。中日的生活习惯、消费习惯也有相似度。以峰瑞投资的抹茶品牌关茶为例。抹茶最先发源于中国,流传到日本,如今又在中国热起来。除了人文地理上的相似性,中国和日本在经济发展趋势上也有相似之处。两国都经历过长达10年以上的经济高速增长阶段,GDP的复合增长率达到10%左右。日本从50年代进入高速增长期,1968年超越德国之后一直稳坐GDP世界第二的席位。直到2010年,中国超越日本成为世界GDP排名第二的国家。随着GDP的增长,日本和中国相继举办东京奥运会、大阪世博会、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积极地融入全球化体系。打开国门的另一重意义是,许多国外品牌迅速涌入日本和中国,两国本土消费品牌面临全球化的竞争,消费者告别物质匮乏时代。相比之下,美国在消费升级中基本上没有外来品牌的“入侵”。经历十多年的经济发展,两国又从高速增长进入到中速增长阶段。日本从高速到中速的转折点在1975年。1974年的石油危机导致日本经济在当年负增长。从1974年到1990年,日本的年化增长率从10%左右跌到5%左右。中国则在2012年之后,经历“新常态”,GDP增长率在6%、7%左右。中国现在和日本1975年到1985年的经济增速相近。当经济进入中速阶段,消费升级才真正开始。从匮乏到拥有不能叫消费升级,只能叫做“我刚刚吃饱”,“我刚刚用过好的东西”。物质丰富之后,消费者从当初的眼花缭乱变得“处变不惊”,对很多事物失去了新鲜劲儿,消费审美需要升级,支出结构也有必要优化。我们现在熟知的日本的消费品公司,大多成立于1970年至1980年。1972年,全家便利店、大创生活馆、宜得利成立。1974年,东京开设第一家7-Eleven便利店。1980年无印良品成立。1984年优衣库成立。人均GDP是我们在消费升级过程中经常讨论到一个经济指标。人均GDP达到8000美金之后,商业领域会发生很多神奇的变化。日本大概在1978年达到人均GDP8000美金,中国在2016年。日本70年代末消费占GDP的比重大概在55%—60%,中国现在大概在35%—40%,可见我们的消费需求还没有被完全释放。在一个高速发展、欣欣向荣社会,民众的消费取向相对统一。经济增速放缓后,阶层差距增大,需求开始分化。有人消费低价产品,有人购买奢饰品。消费者的地域分布、需求越来越多样化。举例来说,日本卖得最好的方便面有两类,第一类是700日元(约42元人民币)以上价位的方便面,卖给爱好健康的用户。还有一类是300日元(约18元人民币)以下的方便面,销售给中产阶层以下的人群。这两类产品打的是不同的需求和不同的人群,都能赚到钱。我们很难用三言两语概括当时日本的消费者和当下中国的消费者,但有意思的是,日本七八十年代的年轻人和中国的90后非常类似。他们出生于国家经济高速增长的中间时期,自出生起生活环境相对优越。因此,他们有较强的消费欲望,在消费上更加大胆,也更加追求个性化。插播一道思考题Q:在社会分化的过程中,走轻奢路线的公司和主打便宜的公司,哪一种有机会做大?峰瑞观点(freesvc)根据对日本消费品行业以及日本社会的观察,我们总结出来四个关于日本消费升级方面的规律:第一点是本土化。日本社会受西方影响很深,但从1970年代开始大量本土品牌涌现,它们在与国际大牌的较量中胜出,成为家喻户晓的品牌。第二点是个人化。日本的消费单位从家庭变为个体,消费风格从追求一致到彰显自我,便利店兴起。第三点是“更好更便宜”。消费者对于商品的价值与价格判断力增强,供应链效率提升使得零售环节缩短,消费品的性价比增高。第四点是,消费者的心理诉求和感性诉求,慢慢转变成社会消费的主导性力量。这表现在,消费者追求“小确幸”:1970年代初,大型商品如家电等已基本普及,商品逐步趋于小型化,消费者渴望用小价钱买到即时愉悦。此外,商品的精神属性增强:消费者开始看重商品的附加价值所带来的精神满足。/02/消费升级最大的机会是本土化伴随着消费升级浪潮的,往往是本土消费品公司的崛起。中国和日本都曾经历过洋品牌大量涌入本土市场的阶段。过去十年,必胜客、肯德基、麦当劳、联合利华这些品牌曾经在中国市场高速增长。近年来国内的洋品牌增长放缓,本土消费品公司崭露头角。这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日本发生过一起本土公司打败国际化巨头的典型案例。宜家1974年进入日本市场,由于产品不符合日本市场需求,在与日本本土品牌宜得利(NITORI)的竞争中渐处劣势,1986年,宜家退出日本市场,直到2006年,宜家才重新进军日本市场。宜家在日本失败的核心原因在于,日本家居行业有很强的本土属性。从销售渠道来看,日本大多数家具店是小型店面,因为城市格局紧凑,土地资源有限。宜得利在上海的几家店面,开在购物中心不起眼的地方,大概四五层,500—1000平米。而宜家在欧美地区会开设几万平米的大店,大店面延长了顾客的消费时间,仅餐饮就占据宜家约10%的销售额。宜家以大卖场为主的销售渠道形态历史悠久,不太可能因为某一个海外市场就彻底改造这种销售形态,于是给竞争对手留下突破口。此外,从供应链管理、生产效率来看,日本家具公司的生产成本远远低于海外公司。曾经,日本传统手工生产模式和宜家在供应链管理上有差距,但日本家具公司借鉴宜家管理供应链的方式,降低成本,赢得价格优势。从产品风格来看,宜家和宜得利虽然同属于简约风格,但北欧简约风格大多是深蓝色、深灰色,日本以木色为主。根据宜得利打败宜家的方法,本土公司能够从销售渠道、供应链管理、产品风格中找到机会。宜家在中国是否会有同样的遭遇?20年前,宜家进入中国市场,当时中国本土的生产能力、企业家团队、资金格局等等不足以组建一家公司向宜家发起挑战。如今宜家已经在中国扎根20年,被打败的可能性更小。不过,国内的家具市场体量至少能够达到万亿。宜家2017年中国的销售额为132亿,只占家具市场1%左右的销售额。因此,本土公司还有大块的剩余市场可以争夺。除了家具之外,中国还有诸如饺子、肉夹馍、米酒、茶等本土化品类。特别是茶。基于中国的文化优势和资源优势,可能会出现有影响力的本土茶品牌。优秀的消费品牌会有较长的窗口期,不会像互联网风口期那么短——一般就3到6个月。如果现在去投直播产品或者出行应用大抵已经没机会了,仗打完了。但在消费领域,可能还会有5—10年的窗口期。日本已经走过消费升级的窗口期,但在窗口期诞生的公司仍然有极大的影响力,并保持高速增长,它们的发展上限非常高。峰瑞观点(freesvc)消费升级的过程中最大的机会是本土化。日本在七八十年代经历了本土化品牌的崛起,我们相信中国也会出现,且这个时间窗口就在当下。/03/瞄准单身人士的钱包日本消费升级第二个值得借鉴的点是个人化。从1970年代起,日本社会个人化的趋势愈发明显。在日本,1亿人口中有将近2000万人过着独居生活。社会发展节奏越来越快,催生了少量、高频的个人化消费行为。个人化的趋势促使很多新的消费公司诞生和发展。第一个体现是便利店的兴起。1970年代初,日本从美国引入便利店的发展模式,以本土品牌全家(1972)和美国品牌7-Eleven(1974)为代表的便利店业态迅速崛起。在日本,便利店从1970年代兴起到成为核心零售业态,只用了20多年的时间。如今便利店的零售额占日本的零售市场的10%左右,接近中国电商占零售总额的比例。便利店在日本有今天这样的地位,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和主要为家庭卖产品的超市相比,便利店做的是个人的生意,人们习惯于少量、多次地购买。除了个人化的视角之外,数据显示,从1973年到1995年,日本便利店的飞速发展与日本的人均GDP发展是同步的。1973年,第一家7-Eleven成立。1987年,日本人均GDP大概在2万美金,7-Eleven突破3000家。1995年,日本人均GDP达到高峰,4万美金左右,7-Eleven突破6000家。个人化的第二个体现是自动售卖机大受欢迎。自动售卖机在日本70年代消费升级过程中的地位,相当于中国现在的外卖,都是满足消费者快速就餐的需求。日本自动售卖机迎来爆发始于1970年大阪举办世博会。那年世博会参观人数达6422万,突破世博会历史纪录。在解决数量庞大的参观人群的饮食需求方面,会场里的自动售卖机功不可没。当年,全日本还只有100万台自动售卖机。1975年,这个数量高达300万台。这种增长持续到1990年,自动售卖机的数量达到500万台后增速趋于平稳。日本大概有1亿人,相当于每20人拥有1台自动售卖机。那么,问题来了:如果20人拥有一台自动售卖机是合理的密度,那中国有13亿人,是否应该有5000万台以上的自动售卖机?日本便利店于1973年起步,我们现在的经济发展跟日本七八十年代有一定的相似性,便利店在中国的天花板有多高?峰瑞观点(freesvc)便利店作为一种满足个人少量多次消费特征的零售业态,在中国肯定有空间,但中国的便利店以及自动售卖机大概率上不会像日本一样,成为如此高密度的业态。一个原因是,中国的互联网对商业的影响太强。如果开一个5000平的O2O生鲜店,保证3公里内半小时送货,基本上能够替代便利店和自动售卖机。此外,个人化的消费趋势会深刻影响餐饮业。现在日本最大的餐饮公司是7-Eleven,它在日本买了不计其数的盒饭,做便利店的同时做了餐饮。1975年,日本餐饮业的市值大概不到10万亿日元,1990年左右接近30万亿日元,增长了3倍。当日本经济泡沫破裂之后,餐饮业进入平缓期。2017年,日本餐饮行业的市场规模在25万亿日元左右,接近1.5万亿人民币。中国的人口是日本的13到15倍,餐饮行业的市场规模大概是3万亿人民币,只是日本的2倍。峰瑞观点(freesvc)从宏观上讲,中国未来10到15年很有可能出现非常优秀的餐饮公司。但是,宏观的美好与现实的困难并存,餐饮创业需要极大的耐心。它本质上是服务业,从0做到100亿美金的过程非常艰难。/04/更好更便宜,如何可能?日本消费升级第三个重要的趋势是“更好更便宜”。消费者对于商品的价值与价格判断力增强,供应链效率提升使得零售环节缩短,性价比增高。消费升级的本质是把更好的东西卖得更便宜,而不是更贵。“便宜”指的是,跟我们心里预期价位相比,价格更低或者说可以承受。打个比方,消费者本来要在饮食上花费20%的开销,但现在只花15%,消费的品质却更好。国内目前也有不少“更好更便宜”的产品。名创优品有一个爆款产品是9块9的零钱包。“90分”使用和美国品牌新秀丽同等品质的材质,但便宜很多。喜茶给顾客提供有新鲜水果和鲜茶调制的饮品,比国外咖啡品牌售卖的饮料价格低。日本在消费升级过程中,以大创生活馆、无印良品为代表的低价格、高品质的品牌在1980年代开始出现,并于1990年代经济泡沫破裂后持续逆势崛起。另一个符合更好、更可承受价格的典型品牌是优衣库。优衣库把控品质和价格的关键在于它所使用的SPA(SpecialityRetailerofPrivateLabelApparel,从商品策划、生产到零售一体化控制的销售形式)模式把线下零售效率提升到极致。SPA就是品牌商从头到尾把控生产流程,从上游的采购原料、控制生产质量,到下游的销售、库存控制、在线销售、客服等环节全部自己做。SPA模式高效,但建立的过程比较复杂。优衣库、宜家、ZARA、网易严选、小米这些品牌都属于SPA模式。我们来分析下SPA模式的特征:第一,SPA模式中供应链链条延伸至材料制造商。优衣库经典的Heattech系列,穿起来很保暖,这种在原材料上的创新只有端到端的公司才能做到。小米也在把控产品的零部件,以满足小米整个产品生态链的发展。第二,SPA模式下的品牌很少打广告。宜家、ZARA、优衣库这些端到端零售的公司开设的门店本身就是广告。营销费用低,所以品牌能够把更多的盈利返还给消费者,形成正向循环。第三,SPA模式中数据全链条打通。ZARA一个门店产品的销量可能第二天就会传到西班牙总部。当一个零售品牌能够做到能够做到打通整个生产链条和信息链条,库存管理这种零售中的核心难题会迎刃而解。SPA模式用可控的价格,给消费者提供有品质的产品,获得很高的消费者剩余(又称为消费者的净收益,是指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减去消费者的实际支付量)。SPA模式在家居和服装行业产生的效果显著,但是成功难度大,一旦做成了说不定就是一国首富。优衣库的创始人柳井正多次登上日本首富之位,欧洲首富很长一段时间是ZARA的创始人。SPA模式下的品牌很有生命力。人们会开玩笑说“百万年薪优衣库”,即使消费者的收入增长,也还是会选择优衣库。除了SPA模式之外,基本款这种模式定位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优衣库做到“更好更便宜”,提升商业效率。基本款能让单个SKU有更多销量,容易形成规模效应,使得品牌商在原料商面前有更大的议价能力,更容易管理库存。另外,基本款容易产生线上购买,因为它意味着fitsall,品质稳定,与时尚趋势关联小,百搭,不太需要试穿。这能部分解释优衣库在天猫的销量要远远高于ZARA。在中国,能够做到SPA模式的公司很少。中国的很多消费品牌是“经销商品牌”,它们从经销商手上收钱,而不是直接向消费者收钱,本质上它的客户是经销商。信息反馈不够通畅,导致品牌商在管理SKU时,不能够很快响应消费者的需求。SPA模式中,是没有经销商这个角色的。还有另外一种模式叫做“红星美凯龙模式”。它作为零售终端,收取品牌的场地租金,但是不直接把控产品。简单地说,产品从生产到消费者手上,经过了多层中间商,花几万块钱买一张床是常事。红星美凯龙盈利很好,作为商业模式本身可行,但是它没有把效率提升到极致。峰瑞观点(freesvc)创立于1980年代初的优衣库,是优质低价的典型。优衣库成立时,日本人均GDP大概在2万美金,比现在中国高两倍。但中国的消费升级叠加了移动互联网这一加速利器,所以中国消费品公司的崛起将比日本来得更快。/05/“性价比”是可复制的模式好品牌满足用户的感性诉求日本在消费升级方面第四个重要的趋势,是重视满足消费者的心理诉求和感性诉求。这其实很好理解。正如很多人对品牌的认知,就是情感附加值。1970年代初,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空调等大型家电商品在日本已经普及。当物质过于丰富之后,纯粹物质属性的产品的重要性会下降,消费者会更倾向于购买小型产品或者精神属性强的产品。中国目前也处于这样的阶段。消费者渴望用小价钱买到能让自己愉悦的产品,追求“小确幸”,看重商品的附加价值所带来的精神满足。如果我们从心理和感性诉求来分析基本款,它之所以在消费升级的过程中拥有这么强的生命力,原因是基本款是一种生活主张,表达着一种普世的生活态度或者价值追求,随性、不张扬、安静,不“自以为是”,容易引起白领或者中高学历的人群的共鸣。日本七八十年代消费领域中增长最快的品类是家居杂货,十年间大概增长了10倍。无印良品、大创生活馆、东急手工店都属于这个品类。家居杂货品类低价、不占地方,能给消费者带来“小确幸”式的心理满足。一个小相框,一束花就会让家里变得很温馨,很有调性。除了“小确幸”之外,消费者还有其他方面的心理诉求。产品的品牌定位和消费者的心理诉求息息相关,比如,三只松鼠的品类定位是坚果,情感定位是萌、可爱。江小白的品类定位是白酒,情感定位是“生活很简单”。无止尽的个性化、追求自我是一种情感定位。比如,大家都穿耐克,我穿PARTICLEFEVER(粒子狂热),展现我的个性和风格。但我的个性是什么?什么样的产品能凸显自我?这类话题本质上是社会学问题或者哲学问题,不一定能够通过购买消费品获得答案,但是很多人会试图通过消费来寻找答案。其次,消费者追求永恒性的品牌。很多奢侈品牌通常会有几百年的历史,能营造一种永恒高贵的感觉。消费者容易被高级品牌的永恒性吸引,所以时常会有“复古热”、“怀旧热”。另外,消费者会有焦虑感,有自我改造的心理诉求。消费者购买健身课程和使用知识付费品牌是两种最典型的想要缓解焦虑的消费行为。消费者的心理诉求很多,一个产品不需要满足消费者所有的心理诉求,但必须能够击中某一点心理诉求才能发展得长远。需要注意的是,“性价比”不是一种心理诉求,而是一种模式,每个品牌都可以复制。但如果消费品牌突然从“性价比”转换成满足用户某一方面的心理诉求,可能会把没有这种心理诉求的消费者拒之门外。不过,每一种定位的选择,不可能影响所有人。所以,当品牌的用户体量变大时,反而可能会在品牌上处于弱势,不敢轻易定义品牌的情感召唤或者界定要满足消费者什么样的心理诉求。但是像“纳谷”这样的新品牌,可以大胆选择维护忠实用户,让口碑传播最大化。无印良品是一个很好的满足消费者心理诉求和情感需求的品牌。它背后的情感召唤是什么?第一点,关注环境问题。喜欢无印良品的消费者喜欢返璞归真的美,不喜欢过度工业化的产品。第二点,对日本文化的萃取和认同。无印良品成功地把日本禅宗文化的核心概念,比如无即是有、留白等等提取出来,变成品牌核心DNA。它呼应了日本消费者本土化的心理诉求,其它国家很难复制。峰瑞观点(freesvc)无印良品成立初期的口号是“提高商品的品质,降低商品的价格”,产品价格比同类产品低1/3。但它在中国比在日本本土卖得贵,因为它在中国主打中高端市场,和在日本本土的定位不同。我们需要区别清楚产品的本土定位和海外市场定位。性价比和对消费者的情感召唤共同铸造了无印良品,两者缺一不可。目前无印良品在中国有情感召唤,但缺少性价比,本土品牌可以从中寻找发力点。/06/总结最后,我们用日本家居杂货行业来做总结,分析它的发展如何印证消费升级的趋势,以及我们能够借鉴的经验。在日本,家居在1980年代复合增长率极高,在所有行业中排第二,仅次于保险。家居杂货源于日本本土文化。家居杂货体积很小、价格不高,满足了独居人士的消费需求,而且能够增添生活情趣、表达个性。我们分析历史上的消费趋势,不是照猫画虎或者亦步亦趋。我们回顾历史是为了抽象出底层逻辑。一个在消费升级中能够快速发展十年以上的行业,必然在某一方面呼应了社会发展的某种趋势,才能与社会同步发展。希望日本消费升级的发展过程,能够对我们有所借鉴。
一起惠2018-09-08 09:54:24771 次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报名又热火朝天的开始了,每年的双11,都是卖家必须抓住的流量大潮。2018年淘宝嘉年华是集全淘宝之力让消费者全民疯抢的节日,同时也是卖家的盛宴。今年的淘宝嘉年华活动,淘宝网将在PC端和无线端同时发力,携手卖家共进,为消费者打造淘宝嘉年华盛宴,共同创造美好购物体验。一、活动报名流程二、活动流量资源支持1、淘宝网PC首页焦点图、顶通引导图、通栏资源位、行业频道首页焦点图等好位置;2、无线端手机淘宝会支持淘宝嘉年华活动,部分手机淘宝资源位将实现个性化投放,流量会更加精准有效;3、淘金币、天天特价等热门市场会透出淘宝嘉年华活动商品;4、淘宝客推广带来的站外流量;5、钻石展位和直通车的付费流量。此次淘宝嘉年华活动,淘宝网依然会用非常精准有效的优质流量来支持各位参与活动的卖家,期待各位卖家能够达到自己理想的经营目标,具体资源支持以正式招商宣布的为准,请知悉。所有的流量入口,都会成为双11的流量优待来源,都只为所有卖家能在这次活动中,达到最好的效果。三、海选招商要求卖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是淘宝网卖家;2、符合《淘宝网营销活动规则》;3、本自然年度内,未因发布违禁信息或假冒材质成份的严重违规行为扣分满6分及以上;4、本自然年度内,不存在出售假冒商品违规的行为;5、店铺未涉及廉正调查;6、店铺绑定的支付宝帐户身份认证完善信息达到II类支付帐户;7、除以上之外,还须符合各分会场的其它招商要求(详见各分会场招商帖)。注:1)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卖家,淘宝将择优审核通过;2)卖家若不再符合活动报名要求,将被清退出活动。四、会场报名流程介绍注:1、海选审核通过的卖家才会有机会报预售和行业分会场2、黑马会场具体规则和招商时间待更新五、注意事项淘宝可根据活动举办的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规则进行变动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开淘网页面上。各位卖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去报名,选择对应的会场,也预祝各位卖家在今年的双十一能大丰收。
一起惠2018-09-07 08:46:10418 次
9月5日,一起惠获悉,“无界快消无限未来”2018中国快速消费品行业年度峰会在京召开。会上,京东集团高级副总裁、京东商城大快消事业群总裁王笑松首次披露了京东大快消事业群的“全生态链战略”发展路线图。京东集团高级副总裁、京东商城大快消事业群总裁王笑松京东大快消将从成本、效率、流量和体验4个方面进行升级,通过全效赋能、全链无界、全量共建、全面服务4项零售基础设施赋能合作伙伴,助力品牌商突破100亿销售额大关。在全效赋能方面,针对产品没有竞争力、供应链低效、营销不精准的痛点,京东大快消以产品差异化、供应链智能化和数据开放产品化对品牌进行全效赋能,提升品牌从产品、物流到市场的全链条供应链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在全链无界方面,京东大快消将从渠道、终端、会员三方面进行线上线下的融合,以京超计划、新通路、7FRESH、JPASS等项目打破零售边界,实现全链无界。在全量共建方面,针对品牌商最为关注的流量问题,京东大快消将通过广告、品牌、小程序、Kepler实现全量的共建营销支持,提升已成为消费主力军的80、90后消费者的用户升体验,通过内容营销、联合用户营销等手段提升品牌渗透率,持续拉新。在全面服务方面,京东大快消为品牌商和用户提供品质提升和服务升级。在保障品质提升上,京东大快消以覆盖售前、售中、售后全流程标准体系为基础标准,通过区块链溯源、神农?SPES系统等黑科技不断改善用户体验;在助力服务升级上,今年京东全球购发布了史上最全面、最严苛的35项“安心购”举措,以多项京东独有的创新服务,成为快消品电商领域的服务标杆。王笑松表示:“我们希望在未来,京东成为快消品行业的零售基础设施提供商,通过我说的这些举措赋能品牌商,让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无界零售时代,成为各自行业的NO.1。”据介绍,京东大快消事业群囊括了京东商城销售快消品、生鲜商品的所有品类,业态包括针对线下店的2B业务、跨境电商业务等。具体业务单元则有消费品事业部(主要运营京东超市频道)、新通路事业部、生鲜事业部、京东全球购、京东美妆以及线下生鲜超市品牌7FRESH。
一起惠2018-09-06 09:05:03475 次
资本是企业发展的催化剂,而股权交易市场则是企业获取资本的便捷通道。“新三板”(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诞生正是为了类似跨境电商这种中小企业给予融资服务的。然而,从去年开始,如安克创新、赛维、爱淘城等拥有一定规模的跨境出口电商企业开始陆续终止挂牌新三板,留存在新三板的跨境电商卖家们越来越少了。从三年前的新三板“挂牌潮”到现在的“摘牌潮”,跨境电商们和新三板的“相识”到“分手”也只是不到三年时间。那么,为什么在这个时间节点跨境电商们纷纷“逃离”新三板呢?什么样的企业才适合新三板呢?对此,一起惠借助数据的分析和与新三板跨境电商企业的访谈,希望寻找上述问题的答案。今年已有近千家公司终止挂牌新三板实际上,“逃离”新三板的不仅只有跨境电商企业。根据股转系统上的终止挂牌公告数据显示,从今年年初开始,截止今年8月28日,已有966家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新三板。而在去年一年,该数字为709家,其中98%都是主动终止挂牌的。而在2016年终止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则为56家,2015年仅为13家,2014年为16家。从2015年开始,离开新三板企业的数量呈现逐年递增的状态,且在2017年骤增。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摘牌”企业突然增加外,新加入新三板的企业也开始减少。根据股转公司公布的2017年市场统计快报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三板挂牌公司家数为11630家,这个数字仅比2016年底增加了1467家。而在2016年,全年新增新三板公司数量为5034家,2017年新增数量比2016年缩水了70%。“摘牌原因:配合公司发展需要”从跨境出口电商行业上看,从“挂牌潮”到“摘牌潮”的时间可能会更短。一起惠统计了新三板上以产品零售发家的部分跨境电商企业新三板历程发现,这类具有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商的挂牌时间主要集中在2016年,而终止挂牌的时间则集中在2017年和2018年。这些企业摘牌时对外宣布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个是被并购,另外一个则是“配合公司发展需要”。一起惠了解到,随着市场对跨境电商模式的了解加深,去年开始越来越多上市企业开始并购跨境电商企业,如天泽信息并购有棵树与浔兴股份并购价值链两个并购案的“被并购方”均为曾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而实际上,在今年8月终止挂牌新三板的爱淘城,也曾与上市企业新华锦有过并购的洽谈,但最终因为估计分歧较大而终止了该进程。当然,更多的企业是因为“公司发展需要”而终止挂牌新三板的。如在今年2月宣布拟申请终止挂牌新三板的百事泰(目前还没正式摘牌)以及今年4月正式终止挂牌新三板的赛维均属于上述原因。此外,以3C配件品牌“Anker”发家并已经拓展到智能家居等多个产品线的安克创新在此前也向一起惠透露,其主要是在准备向证监会递交IPO材料,因此才终止挂牌新三板。从收益和成本看“逃离”原因当然,无论是走往主板还是“发展需要”,均表明新三板目前已经不足以支持这些企业的发展需要了。新三板最主要的功能仍为融资,那么,这些跨境电商从进入新三板后整个融资情况是否良好呢?对此,一起惠整理了部分跨境电商企业的融资情况。一起惠了解到,大部分跨境电商企业在新三板上均有过1到2次发行股份的经历。其中,包括安克创新和有棵树均发行过两次股票:安克创新2017年8月融资超过8972万元;2017年1月融资3.269亿元;有棵树2016年12月融资8125万元;2016年9月融资3.29亿元。值得注意的是,两者第一次融资级别都在3亿以上,而第二次融资开始减少,在亿元以下。而爱淘城和百事泰的融资额则更少,均在4000万以下。但是,这种股权交易并不仅能在新三板内实现。实际上,因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投资群体的规定,导致其并不像证券交易所那样拥有足够大的股权交易频率。目前,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结构以中小投资者为主,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了较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自然人和机构都有具体要求。主板与创业板则侧重于通过股票买卖赚取市场差价。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中小微企业与产业资本的服务媒介,主要是为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服务,不是以交易为主要目的。该功能在新三板外也能完成。与之相比较,跨境电商企业在新三板内投入的成本是较高的。跟其他企业不同,因为跨境电商的贸易模式的特殊性,其在“阳光化”方面是存有难度的。一位跨境电商专家向一起惠指出,因为部分跨境电商贸易在采购是拥有小批量多频次的特征,所以有时销售的产品的“票据”并不完善,导致贸易流程难以确保“阳光化”。此外,登陆新三板后,企业所需付出的服务费也并不少。一位新三板企业的CFO向一起惠透露,目前服务机构通常按年给新三板企业收取审计费用。这个费用的大少主要根据企业的性质、日常工作和项目的工作量来决定的。一般制造企业会贵一些。上述企业高管强调,审计费用一般从20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而实际上,对于亿元级跨境电商卖家企业,这类服务费一点都不算少。如百事泰今年上半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为436.7万,爱淘城去年上半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也仅为563.5万元。“如此看来,在新三板外融资的成本实际上要低得多。终止挂牌能减少因为在新三板挂牌而出发的运营成本,比如财务公告、新兴披露等人力或财力投入。”上述高管说道。
一起惠2018-09-05 09:30:38415 次
2018年夏秋之交,无人零售从业者记忆中的那份狂热已经褪去──他们不再是媒体追捧的明星,不再如盘旋于风口之上时有恃无恐,不再7乘24小时地奔赴天南海北的会场……一年时间内,有人打磨企业,学会了沉淀;有人亦步亦趋,试着走出新路;有人习惯了舞台,故事涌动如喷泉;有人则早已退场,回望徒留四壁萧条。百果园也是其中一员,其“大百果联盟”也曾引发行业热议。如今,百果园另起炉灶,继续自己的无人零售业态探索,一起惠密切关注,并在近期与百果园无人零售事业部总经理党玮进行了交流,试着为读者解读百果园的无人零售密码。“大百果联盟”浮沉记2017年夏天,党玮来到杭州,考察了几家当时已经颇有名声的无人货架企业。在看完经营方式和销售数据后,他确信这是一个可以跑通的模式,一场跨品牌的联姻开始酝酿。2017年9月,百果园宣布联合无人零售头部玩家发起了“大百果联盟”,以供应链赋能的姿态进军无人货架行业。由于生鲜品类特殊,这个领域的玩家大多有着成熟的生鲜供应链和前置仓布局,新兴的无人货架企业则无此基础。此时,在百果园的计划中,依托其源头供应链优势和全国2600多家门店网络,以及覆盖41个城市的仓储配送中心,联盟内的无人货架公司可以最方便地获取生鲜水果,百果园则获得了一个广阔的全新渠道,称得上一举两得。百果园也曾在当时给出运营“大百果联盟”的细则及意义:将水果供应链体系全面开放到运营层面,增强成员企业与用户之间的粘性;通过水果经营为联盟成员带来更高的客单价和毛利率;丰富消费者的可选择品类,满足联盟成员的用户需求,做到一日一配;依托数据为联盟成员提供精细化的运营;在机场、火车站等流量区域,加持百果园开放供应链,带来更好体验。……在公布“大百果联盟”之前,百果园和合作的无人货架企业做了一些试点,发现办公室场景对水果的需求确实存在。由于水果商品的客单价相对较高,在一些百人以上的公司内,甚至有效提升了单点100%的销售额。一切准备就绪,就等着合作伙伴规模铺开了。资本在下半年纷纷加码,一副盛世画卷似乎将要展开。有钱了是好事,但资本的深入再度改变玩法,也曾党玮感到困惑。此前,无人货架的损耗一般由入驻企业所承担,因为可以满足员工的办公室消费需求,许多企业愿意为这件事买单。资本加码后,玩法变成了货损由运营货架的企业买单,被入驻的企业不是不想花钱,而是不需要花钱了。几个月里,百果园参与合作的无人货架最终入驻了大约500家办公室。随着运营的深入,百果园发现同样的货架、同样的水果,摆在在不同的位置销量呈现显著的差异,部分座落偏僻的货架始终入不敷出。但货架在办公室的摆放位置,并不由百果园及其合作伙伴决定。随着跑马圈地升级,铺设成本激增;规模不断扩大,供应链和运营成本同样水涨船高,许多仅靠想象空间融资的企业疲态尽显。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缺失,让这些企业在飘上天后难以着陆。今年上半年,无人货架行业陷入“关店潮”,最终只剩下了一批在运营、供应链、融资方面各有优势的企业。行业持续洗牌,百果园也顺势从无人货架行业中转身。即便如此,党玮依然看好无人零售的模式,只是这一次,他换了一种方式。“精准打击”的生鲜数字化今年1月开始,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居民楼内,陆续出现了一种专卖水果的智能冰柜“百果盒子”。这是百果园最新的无人零售探索,截至发稿前,“百果盒子”共投放了约200台。党玮向一起惠介绍,目前投放的“百果盒子”,使用的是RFID的识别技术。关注过一起惠去年报道的读者知道,相比于时下流行的视觉识别,RFID天生有着运营成本高的问题,已经有许多无人便利店放弃了RFID,转身投入了纯视觉的怀抱。与视觉识别的柜机相比,RFID的标签需要成本、贴标也需要人力成本,这两项成本还会随着业务量的增大而递增。在成本更高的情况下,百果园为何依然选择RFID作为自己的识别技术呢?原来,视觉识别锁定的是一类货品,或者说锁定的是某个SKU。但对于水果来说,只能识别出这里面是哪类水果还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这盒水果的最佳食用期、供应链批次和溯源信息,然后才能根据临期信息做出更精准的运营。将先放进来一天的水果打折出售,远比等水果腐烂后丢弃好得多。RFID可以精准地锁定一件商品,方便进行运营上的“精准打击”。同时,生鲜行业本身就有一个PC中心(生产加工中心)进行标准份的生产,在这个把非标转化为标品的过程中需要打包和贴上品牌商标、信息标等标签,人力成本天然存在,贴RFID标自然也不在话下。党玮表示,未来百果园将尝试把商标、信息标等与RFID整合,提高贴标效率。此外,RFID的成本也在下降。去年夏天,在一起惠发布一连串无人零售文章的同时,RFID标的价格约为六毛五一张,现在则已经降到了四毛以内。有业内人士表示,在未来,同类RFID标签的价格可能降到三毛以内,超高频的还会更便宜。尽管行业毛利率并不高,但生鲜行业的客单价却是相对较高的。“百果盒子”里SKU的均价大概是15元,RFID标所占成本会在3%以下,与其提供的便利相印证,处于完全可以接受的水平。目前,“百果盒子”需要印证的是这个市场的受教育和接受程度。同样的水果,走远一点到门店去买是10元一份,在楼下的“百果盒子”里买可能是10.5元一斤。如果用户愿意买单,这多出的5毛钱成本就是有价值的;如果大部分用户宁可走更远到门店里买10元一份的水果,RFID标在这个点位的成本就失去了价值,但显而易见的是,便利性已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首要选择因素。如今,百果园的线上渠道销售额占全线销售额的20%左右。党玮对一起惠表示,目前还很难预测未来“百果盒子”将在整个渠道内占多大的比重,但这个上限可能非常高。“无论是做门店还是做货柜,百果园的首要目的是盈利,因此会先通过试点和运营找到盈亏点,充分了解了市场,拿到消费者的行为数据,才能大规模铺开。在规模化之后,才谈得上占比问题。”在此前的数据中,一群典型的被“百果盒子”和百果园门店双重覆盖的价值客户,大概有60%在门店消费,40%在“百果盒子”消费。“掌握更多的精确数据,才能更好地对规模化后的情景做出先知。”百果盒子的运营之基:供应链和智能化智能商业不仅仅技术之争,也是方法论之争。视觉和RFID等技术是底层,不影响全局,却是数字化的基础。前文提到,RFID的使用,在最大程度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在准确地标注出产地、品种、重量、“食用日期”等数据背后,则牵扯着一条完整的生鲜供应链。在供应链的种植、采摘、运输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数字化的记录,最终才能做到数据的环环相扣。这也是在党玮看来一个很大的优势:和别家的无人零售店相比,百果园的优势恰恰在于供应链。当年因为没有合适的供应链服务商,百果园只好自建供应链,却意外地构筑起了自己的竞争壁垒。据百果园介绍,其已在全球布局了230多个水果基地,并预计2020年海外基地直采比例做到60%。百果园创始人余惠勇曾表示,百果园源于对商业本质的一些认识,判断产业创新有三大方向。第一个就是大数据的运用:本质是通过深度地发现和挖掘,发掘满足顾客需求。第二个方向就是机械化+智能化:机械化的本质是替代简单劳动,智能化的本质是替代复杂劳动,这两者合起来,就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第三个方向就是产业互联网:本质和核心就是全产业链高效协同。“百果盒子”的设计初衷,实际上是想通过锁定的一些高流量商品,加一些少量的长尾产品,服务一个比较固定的人群。党玮认为,过去的商超逻辑都是抢占流量最大的地方,覆盖更多的人群,让消费者集中到这个区域来买更多的东西。经营者只需要把商品提供到里面,不需要很精准的数据,就可以做零售。今天,百果园想把用户的消费数据整合到一起,通过一些行为的对照分析,做出精准的推荐,引导其下单。百果园开店是有基本条件的,单位面积户数少于一定数量,百果园不会进驻这个区域,“百果盒子”同理。但由于“百果盒子”的运营相对较轻,可以随时调整,这给了党玮更多的时间去验证如何通过精细化运营,让原本进驻了就亏钱的区域也做到盈亏平衡,这对百果园的经营方法论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在党玮眼中,“百果盒子”看重的运营包括两方面:一是人和货的对应关系,另一个则是上文提到的供应链能力,包括最后的物流能力。由于和门店的选址有所重合,百果园在全国的20多个初加工中心和近8万平方米的配送仓,加上遍布在全国40多个城市的超过3000家线下门店,都可以成为“百果盒子”的配送基地,减免了物流基建的成本。而在人和货的关系上,党玮更乐于把“百果盒子”布局在社区和居民楼中,而非机场、地铁站等人流密集区。他把前者称为固定区域,后者称为流量区域。党玮认为,在目前的发展阶段,固定区域的消费者更值得教育,教育完成后就不会离开,这种留存将更为长远,也更适合目前所需要的精准运营。而流量区域的消费者更像是过客,目前这套先开通免密支付再购物的流程也在这个场景下带来了太多的门槛,从需求上看,生鲜也是更靠近居民楼而非机场,水依然是更适合摆放在流量区域的商品。生鲜行业的智能商业尝试,在做与不做、怎么做、在哪做这些事上,百果园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方法论,也许已经领先了。
一起惠2018-09-04 09:29:38363 次
本周江南布衣有限公司发布2018年度业绩公告,虽然总收入涨幅达到22.8%,但相比上个财年的38%增长已经大幅度放缓,业绩报告公布后引发股价大降16%,创今年以来最大跌幅,市值蒸发至少12亿港元。2018年度业绩报告截至2018年6月30日,江南布衣的年内总收入为人民币28.64亿元,同比增长22.8%;毛利为18.258亿元,同比增长23.8%;纯利为4.104亿元,同比增长23.8%;同店销售增长8.9%;虽然涨幅不如去年同期,但总体来说还是处于上涨趋势。期内,江南布衣有限公司在全球经营的实体零售店总数由1591家增加至1831家,零售网络覆盖中国内地所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及全球其他17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海外的80个销售点。总体来看2018财年零售店铺增长达到8.9%。另根据财报显示,在性质划分支出方面,服装设计费用大增,从去年同期的1910万元增至今年的4105万元,增长高达215%,这也代表着品牌更加注重原创设计的投入,持续创新挖掘品牌产品更多更丰富的内涵。成功的粉丝经济值得注意的是,报告内总结提到了二零一八财年,其活跃会员账户数(活跃会员账户为过去12个月内任意连续180天内有2次及以上消费的会员账户(去重))逾36万个(二零一七财年:逾26万个)。二零一八财年购买总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会员账户数目逾16.2万个(二零一七财年:逾11.8万个),其消费零售额亦达到人民币19.2亿元(二零一七财年:人民币14.0亿元),贡献了超过四成线下渠道零售总额。由此可见,江南布衣的粉丝经济模式在集团销售额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全渠道的布局下,通过线上平台与消费者建立个人化的互动联系,不仅能够更了解消费者需求和市场动向,也能更添增粉丝粘性,是在当今消费中逆流而上的品牌忠诚度。为什么江南布衣可以得到如此多的忠诚粉丝?除了线上线下保持一致的同款同价,还有不少针对消费者的福利与会员折扣措施,线上的各种活动、生日祝福。积分兑换等专属福利活动。在全渠道的布局下,也增多了消费者尽可能多的选择组合,赋予消费者一站式购买可能与购买方式的自由切换。强大的品牌运营、粉丝维护能力及差异化优势,以及非常注重产品设计研发与产品质量,综合构成有吸引力的品牌形象,江南布衣才有了现在的成绩。即将登上纽约时装周今年纽约时装周将于9月5日至9月15日举行,目前已有19个华人品牌入选官方日程,去年引起热议的天猫中国日继续扎根纽约,江南布衣集团旗下品牌“JNBY”也将登上纽约时装周天猫中国日,目标吸引更多国际粉丝构建江南布衣的生活方式生态圈。JNBY品牌将发布2019SSunlimited新系列,这一系列用轻松的方式重现构建,模糊生活的场景,展现生活方式的多样化,表达对当下与未来的态度;跨越年龄和性别,打破规则和“被定义”,从艺术到成衣到生活,有更宽的边际与形态。此次也将首次尝试突破传统流程和模式,从设计定稿到货品生产,最后到零售上架用时不到30天。部分商品更是可以通过即看即买模式,边看秀边选购。
一起惠2018-09-03 09:08:57459 次
8月31日消息,一起惠获悉,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本法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据法规总则介绍,本法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值得注意的是,法规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8年8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第五章电子商务促进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第三条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第四条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第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的部门职责划分。第七条国家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协同管理体系,推动形成有关部门、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的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第八条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按照本组织章程开展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监督、引导本行业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九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本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第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第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第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第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第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第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第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第二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第二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第二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依照其规定。第二十五条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第二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二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二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非经营用户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节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第二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存在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证其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第三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三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第三十六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应当及时公示。第三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不得误导消费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其标记为自营的业务依法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第四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第四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第四十二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三条平台内经营者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第四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及时公示收到的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通知、声明及处理结果。第四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六条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四十七条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第四十八条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在电子商务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第四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第五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用户订立合同的步骤、注意事项、下载方法等事项,并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证用户在提交订单前可以更正输入错误。第五十一条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五十二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同时,可以接受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委托提供代收货款服务。第五十三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支付价款。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应当遵守国家规定,告知用户电子支付服务的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相关风险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不得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确保电子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跟踪稽核和不可篡改。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三年的交易记录。第五十四条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支付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用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用户在发出支付指令前,应当核对支付指令所包含的金额、收款人等完整信息。支付指令发生错误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纠正。造成用户损失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支付错误非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第五十六条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完成电子支付后,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用户提供符合约定方式的确认支付的信息。第五十七条用户应当妥善保管交易密码、电子签名数据等安全工具。用户发现安全工具遗失、被盗用或者未经授权的支付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经授权的支付造成的损失,由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承担;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未经授权的支付是因用户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责任。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发现支付指令未经授权,或者收到用户支付指令未经授权的通知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责任。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第五十八条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第五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第六十条电子商务争议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第六十一条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第六十二条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因电子商务经营者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前述资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根据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地解决当事人的争议。第五章电子商务促进第六十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第六十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推动绿色包装、仓储、运输,促进电子商务绿色发展。第六十六条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物流网络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加强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第六十七条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应用,支持电子商务与各产业融合发展。第六十八条国家促进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互联网技术应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发挥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第六十九条国家维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保护电子商务用户信息,鼓励电子商务数据开发应用,保障电子商务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利用公共数据。第七十条国家支持依法设立的信用评价机构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向社会提供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服务。第七十一条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第七十二条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应当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申报、纳税、检验检疫等环节的综合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优化监管流程,推动实现信息共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高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和监管效率。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凭电子单证向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七十三条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流合作,参与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的制定,促进电子签名、电子身份等国际互认。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跨境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机制。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七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销售、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服务,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信息提供义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或者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七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二)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电子商务的有关信息的;(三)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违反前款规定的平台内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搜索结果,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搭售商品、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向消费者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或者不及时退还押金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条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保障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八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验、登记义务的;(二)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的;(三)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违法情形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或者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八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二)修改交易规则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公示修改内容,或者阻止平台内经营者退出的;(三)未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的;(四)未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对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未显著标明“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第八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或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由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第八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第八十七条依法负有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职责中所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八十九条本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起惠2018-09-03 08:59:24404 次
地区不同打法不同,国家不同法规不同。以一套式方法论开拓全球市场固然行不通,以禁锢式实践法去拥抱全球化已然是“死胡同”。虽然日本的线下零售已趋于完善,但是整体的国际化道路还是属于“半封闭”状态,固有思维、拒绝接受新事物是其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危机意识似乎正是日本电商企业所缺乏的,在成熟的贸易模式下生存虽然稳定,但很难突破自我,更不知“敌人”的强大。加上日本较小的交易体量,分食变得愈发艰难。以B2B平台起步,作为综合性电子商务服务运营商的日贸通已深耕日本数年。近日,和其CEO吴铁冰进行了对话,吴铁冰讲述了中国企业进入日本市场的一些门槛,分析了日本电商企业存在的弊端,并给想要进入日本市场的中国企业提出了一些实质性的建议。日本B2C交易额占中国1/10电商渗透率为5%据悉,2018年日本的电商规模达到了2万亿元,同期,中国的电商规模达到了20万亿元,是日本的整整十倍。另外,在2016年日本的电商渗透率仅有5.43%,推测2018年渗透率应该在6%左右。同期,美国电商渗透率达到了7%,而中国目前已经达到15%。据市场预测,目前日本电商经济呈现稳定发展态势,电商渗透率也在稳步上升。据数据显示,2015年日本的移动端覆盖率为27.43%,2016年达到31.93%,呈现逐年攀升之势。据数据推测,目前日本电商移动覆盖率约为65%左右,发展迅速。另外,日本人均网购消费金额很高。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日本人均网购的消费金额为1164美金,相当于中国人均消费的2倍,并且超过了美国人均网购消费1156美金。虽然日本的整体体量小,但是消费潜力巨大,电商市场的发展空间很广阔。吴铁冰,正是因为中日之间存在语言壁垒和文化差异,这种天然形成之势使其与欧美市场截然不同,值得专门去做。中国企业过于野蛮日本企业过于保守如果卖家想要在日本长久发展,不能用和在欧美市场一样的打法。吴铁冰强调,日本市场有别于欧美市场,如果卖家只是一味的砸钱,只会得不偿失。吴铁冰,日本政府对中国企业“又爱又恨”。一方面,中国企业进入日本市场促进了日本电商、房产、医疗、旅游等行业的崛起,大大推动了日本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中国企业进入日本市场的打法过于野蛮,没有顾及消费者和市场的整体状况,搅乱了日本市场的秩序。另外,中国企业还存在两大问题。第一,中国很多卖家不懂日本消费者的喜好,没有根据市场需求作调整,自然做不起来;第二,人才团队薄弱,既懂日语又懂电商的人少之又少,专业知识严重匮乏。正是以上种种因素,大多数日本电商平台不会接受中国的卖家入驻。吴铁冰称,虽然也听说过日本乐天来中国招商,但是并没有真正的官方招商团队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大部分中国卖家要在乐天开店,似乎只有通过他们官方认定的运营商去开分店或者出品模式,接受现有服务商的监管。对此,吴铁冰给出相关建议。他指出,日本的利润空间很大,中国企业除了花时间花钱培养人才,最重要是要有耐心,只要制定了正确的计划,3到5年之后肯定会有比较好的回报。关键是要端正态度,做好规划,保持耐心,培养团队。“当然,不接受中国卖家入驻,除了考虑中国卖家存在的问题,日本本土的电商平台自身也有一个重大弊端,那就是过于保守。”吴铁冰说道,“虽然中国企业的进入让很多日本本土企业感到不安,但是他们还是不愿意去改变”。以消费税为例,如果是中国的企业入驻日本电商平台,直接卖给日本消费者,其实是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因为是海外的企业。但是乐天和雅虎等本土电商平台没办法接受卖家不缴纳消费税,所以就拒之于千里之外。这代表了日本一批保守的电商企业的想法。吴铁冰补充说道。“蜂巢”式商业结构更有利于贸易商大多数中国企业更愿意找工厂合作,不愿意接受层层分销,但是日本却恰恰相反,日本企业已经习惯了这种模式。日本传统的分销模式就是大商社逐级分销或者专业商社铺渠道。吴铁冰表示,一直以来沿用的贸易形态就是,通过日本专门的外贸公司从其他国家采购商品,通过分销渠道如该公司的百货商场或者其他二级分销商,再层层加价,最后到零售业。吴铁冰,日本的分销商一般都会分到三四层,并且属于垄断性的,大企业已经控制了日本80%到90%的零售业态。不像中国地域辽阔,企业的地域性比较明显。所以,对日贸易本身就是一个稳定且生存率较高的贸易形式。而小的企业只能通过电商等渠道扩充货源,但是商品质量无法监控和把关,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无法要求索赔,甚至会牵连关店。吴铁冰表示,日本是全球最喜欢贸易服务的国家,这种稳定的商业形态就像“蜂巢”,每一层的架构都很稳定,加上日本企业不愿意打破这种关系和生存环境,所以贸易商在日本更容易发展起来。“当然,在日本推品牌也并非不行,但是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不断打广告宣传来引流。造势是否到位,最后的结果就像亚马逊和阿里在日本的差别,并且日本消费者对品牌的接受程度还是很高的。”吴铁冰说道。无论是贸易商还是品牌商,中国企业出海日本还属于早期发展阶段。吴铁冰称,很多卖家不了解日本市场,用欧美式的打法进入日本,不仅是日本政府所担心的,也是我们服务商所害怕的。吴铁冰称,日贸通的使命就是“让中日之间没有难做的生意”。针对以上种种问题,日贸通会在今年不断扩招亚马逊团队,培养更多懂日语又懂电商的人才,以输出服务为主。同时在人、资源、物等方面给业界提供更多的帮助。中国企业进入日本市场须知当然,无论卖家进入哪个市场,都需要悉知当地的所有规定,尤其是在法律法规较为完善的日本,毕竟小心使得万年船。对此,吴铁冰给想要进入日本市场的中国企业提出需要注意的各个事项,包括清关、外汇管制、消费税、知识产权、落地配。清关方面:日本的清关并不难,因为日本现有的法规很齐全,而且日本通关行业细分很清楚,服装就管服装,不会涉及其他品类。当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特别是个人自用包裹近几年大量增加,很多人低报价格甚至带一些违禁品,海关那边还是需要花时间查处并规范的。所以一定需要找有资质且负责任的清关公司合作。外汇管制方面:日本的外汇管制还是很严格的,特别是汇到中国和朝鲜等国家,汇到朝鲜基本是禁止的。汇到中国相对不是那么严,因为中日之间的贸易还是比较多的。但是由于其法律法规较为齐全加上日本相关从业人员恪守职业操守,一旦发生问题,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吴铁冰强调,进入日本的很多企业存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把钱收回去。因为直接以包裹的形式寄到日本,没有报关单没有发票是无法退税的,很多人都是做的对冲。有的甚至专门在香港或者美国注册公司,以投资的名义来收款。迄今为止,这个问题银行和政府都没有给出完善的解决方案。消费税方面:消费税是日本最主要的税务之一,但类似于亚马逊这种海外商家模式,在日本政府看来就是典型的“逃税”。在日本亚马逊平台上,卖家可以选择标出或者不标出税价,这完全取决于商家自己的意愿,因为亚马逊也无法监控该商家背后真实的经营状况,一般只有在日本本土有公司的企业才需要向日本政府交纳消费税。另外很多在日本做独立站的企业,也是没有缴纳消费税的,虽然他们使用了日本的仓库甚至是日本的银行账户,但是通过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平账”将款汇回中国就不需要缴纳消费税了。吴铁冰表示,所有存在的漏洞都是由于日本的体量太小,随着亚马逊等平台的不断壮大,日本政府也开始逐渐重视,由于认证流程比较繁琐,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善和规范,目前还是属于“失控”的状态,但是日本政府之后肯定会出台越来越多的政策来规范海外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方面:日本政府非常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日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也很强,所以在日本很容易就侵权了。吴铁冰表示,想要进入日本的企业最好能够研发自己的产品,不然被告后只能赔钱,这种情况还时有发生。从某种意义上讲,日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比美国还要严格。落地配方面:日本整体的物流行业非常发达,较大的物流商有佐川,YAMATO、日本邮政,宅急便等,但是配送的成本很高。一般的配送价格在400日元到600日元之间(折合人民币约24.5元到36.7元)。如果是文件型的メール便,价格会便宜点,一般在200多日元。另外,在日本一次性签收的概率很小。据统计,日本的平均妥投次数在1.5到1.7次左右。吴铁冰,日本的电商发展还没有催生快递柜模式的普及,比较多的是便利店收货,但收取的费用也较高。
一起惠2018-08-31 09:35:54612 次
3C数码租赁平台海鸟窝已完成数千万元A+轮融资,资方为蚂蚁金服。本轮融资将主要用于横向扩充租赁品品类和拓展服务网点及模式。除了海鸟窝,蚂蚁金服在共享租赁领域连续投资了探物、内啥和嘉图借书四个项目。此前,海鸟窝曾于2017年获得宜华资本、匠星实业及拉芳易简新媒体产业基金的A轮融资。海鸟窝主要提供旅游场景下(主要为东南亚海岛)的数码装备租赁服务,包括GoPro运动摄像机、奥林巴斯防水相机、旅行周边数码产品、手持云台及智能穿戴等数码潮品。平台库存以自持为主,租赁周期约7-10天。除此之外,海鸟窝还提供电话卡、境外wifi、翻译机等租售服务,提升流量二次变现的转化率。从租赁流程来说,线上部分,海鸟窝有支付宝、小程序、APP、官网等线上入口;线下已在北京、上海和深圳建设了物流和体验中心,全部采用顺丰配送。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海鸟窝的订单实现了200%的同比增长。目前平台拥有200+SKU,库存总量达7000台,旺季客单价达500元,复购率近30%。近年来,国内出境游市场快速增长,中国旅游研究院、携程旅游集团联合发布《2017年中国出境旅游大数据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出境游达1.3亿人次,其中赴海岛的游客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达4300万人次。按人均6000元的消费水平计算,海岛游市场已经是个千亿级的市场。而无人机、运动相机、移动wifi、翻译机等数码产品单价高,日常使用频次低,租赁就成为了旅游场景下的优质解决方案。海鸟窝表示引入蚂蚁金服后,将和蚂蚁金服一起推动信用租赁生态圈的建设,将信用租赁落地到更多的用户场景中去。
一起惠2018-08-31 09:33:33459 次
现在很多平台越来越多的活动促销方法出来,最近非常火的拼多多采用签到领红包来促进销费,拼多多签到领红包只要一打开拼多多app系统就会自动弹出签到界面,所以很多用户都在考虑这样的方式是否有保障,那么拼多多签到领红包安全吗?大家都知道拼多多是靠着微信而发展,拼多多的账号就是微信账号,拼多多的支付方式是微信支付,所以总的来说拼多多是比较安全的,拼多多签到领红包只是拼多多的一个宣传手段之一,目的在于推广营销,吸引客户,这个活动是安全并且真实的,只是含金量有多少就不能确定了,不喜欢的用户完全可以置之不理的。那么拼多多签到红包在哪里查看?拼多多签到领取了红包以后,拼多多签到红包会在你的拼多多软件的优惠券那里显示哦,拼多多签到领红包方法如下:1、点开拼多多APP,首先点击首页中的【新歌声签到】,接着点击新界面中的【签到】2、然后点击【分享给好友】,随后再选择相关的分享途径,这里小编以“微博”为例3、接着点击分享页面中的【发送】,最后在签到成功后关闭提示或兑换无门槛券即可看见红包已经领到啦,红包将会存在您的账户里哦,那么拼多多签到红包怎么用?1、首先大家先去拼多多签到,然后领取拼多多签到红包;2、接下来就开始在拼多多商城上购物。拼多多签到红包使用流程如下:3、去拼多多商城找到自己需要的拼多多商品,然后确定;4、接下到了付款的界面,在付款的界面,拼多多会自动取使用拼多多签到红包,然后抵扣一部分现金哦,然后您微信支付就可以了。拼多多签到领红包事实上还可以提现,但是大家也不要抱太大希望,虽然活动是真的,但是每天领取红包需要分享,并且红包有期限,红包提现也有额度要求,必须达到十元才行,所以想要成功提现其实很难,大家参与玩玩就行,不要太当真。
一起惠2018-08-29 09:58:16513 次
一把好牌终被打散,滴滴的创始人程维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滴滴出行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的装机必备APP,堪称国民级应用,但接连发生的安全事故与滴滴推诿的态度,使用户对其倍感失望,一时间媒体、大V纷纷口诛笔伐,更有明星带头卸载滴滴。相比起5月的郑州空姐遇害一事,此次被诟病更多的是滴滴客服的不作为,从已披露的受害者亲友第一次与滴滴客服沟通的时间至得到确定反馈,耗时总计151分钟。纵使软件新增了紧急求助功能,却在警方介入后不能及时提供受害人乘车信息,使得救援无法开展,滴滴的这一安全系统显得形同虚设。上一次滴滴出百万悬赏缉凶,这一次则在事发之后宣布在全国范围内暂时下线顺风车业务,将顺风车事业部总经理黄洁莉、客服副总裁黄金红免职。然而这并不能平息公众的怒火,两起事故,两个花季女孩,滴滴高层管理者至今无一人出面公开道歉,这更加剧了公众对滴滴及其创始人的质疑,一时间关于企业价值观的讨论跃然纸上。作为共享经济的倡导者,滴滴无疑站在了黄金赛道上,但一把好牌终被打散,滴滴的创始人程维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说过的这三句话,或许已经决定了滴滴的命运。1、产品做到70%就上线在当前新一辈的互联网巨头中,83年的程维虽然是年龄最小的,却是公认战斗力最强的。在滴滴图书馆入口的第一排书架上,清一色地陈列着战争史书,程维就是在这样的狼性文化里带着滴滴一路向前。2017年底,程维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布:滴滴目前的日单量在2500万单以上,已经是全球是最大的出行平台。这意味着2012年6月成立的滴滴,用了短短6年时间,就站在了中国互联网公司的最前端。收获成功的同时,滴滴也遭遇了远比任何一个公司都要艰难的创业史,从快的到Uber,PK掉了无数对手,在政策的灰色地带中试探。程维本人也一直游走在资本之间,确保在相对自主的情况下获得足够的融资。天下武功,唯快不破,面对种种不确定性因素,程维的保命秘诀之一就是:快!入局要快,新品上线就要1000个司机在线;扩张要快,占领市场,烧钱提速;融资要快,创业公司6个月融资一次的速度,在滴滴这里变成3个月;做产品更要快,2个月完成上线。初创团队面临的最大问题,往往是寻找靠谱的技术合伙人,程维是销售出身,虽曾是支付宝最年轻的区域经理,在技术面前却始终难以大施拳脚。他找来了百度的研发经理张博做CTO,并叮嘱他:时间不能再拖了,两个月产品必须要上,能响就行。第一代滴滴打车软件就这样仓促推出了,“产品做到70%就上线”,这是程维总结出的经验,这样既能赶时间,也能不让产品出现大bug,剩下的问题,可以边跑边迭代。滴滴产品总监罗文和设计总监赵天翔在2016年做客腾讯汇时,说过这样一番话:“集中设计和开发团队的实力,先解决那些80%的用户所面临的共同的、高频的诉求和痛点,并且作到专注和简单。20%差异化的需求先不满足,而是在后面持续的迭代过程中去完善和优化。滴滴4次产品迭代都证明了,一款产品不用等到做到完美才能够发布和推广。”这如此产品设计理念的驱动下,滴滴上线新品的速度快到让外界感慨,“专车、快车、代驾、巴士,从来没有哪家公司在这么短的时间推出这么多垂直产品。”但70%的完成度真的就够了吗?事实证明,堪称国民级网约车平台的滴滴连最基本的乘客安全问题都无法保障,客服流程冗杂、投诉机制反应滞后、不能在第一时间获取被害人相关乘车信息,这些产品本身的漏洞在事故发生后一一暴露在公众的视线中。1%的侥幸,就可能会带来100%的伤害,更何况是30%的侥幸呢?2、尔要战,便战“滴滴是一家非常没有安全感的公司,出生在血海狼窝,生下来就面临激烈的竞争。”程维不止一次强调过滴滴一路走来的浴血奋战,他极为欣赏成吉思汗西征时的战书,“尔要战,便战”。初创时的滴滴,在北京最大的竞争对手是摇摇招车,当时后者早有红杉资本300多万美元的融资,而滴滴只有天使投资人王刚给的70万和程维自己出的10万,一共80万元起步资金。摇摇招车有钱在电台黄金时段和机场做广告,滴滴就避开机场在火车站争地盘,注册送WIFI、鸡蛋饼,使出浑身解数做地推。2012年冬天寒风刺骨,程维和团队戴着大皮帽子、裹着棉衣等在西站边上,用30秒的时间说服司机并安装上滴滴软件,靠着“死磕”的精神一点点拿下了北京的地盘。之后程维顺势一路南下,杀到上海跑马圈地,干掉大黄蜂;推出滴滴顺风车,挤走了估值达10个亿的微微拼车;曾经火爆一时的嘀嗒拼车、e代驾也只有大幅裁员的份。与此同时快的也在迅速崛起,成长为滴滴强有力的竞争对手,2013年9月,腾讯开始借滴滴推微信支付,网约车赛道上迎来了巨头的参与,烧钱补贴用户,滴滴的乘客用户从2000万激增到1亿。2014年1月,随着腾讯1亿美金融资到位,滴滴补贴大战陷入疯狂状态,随后在阿里支持下快的跟进,这场红包大战一直打到5月份才告一段落,双方烧掉近20亿元,堪称惨烈。2015年2月14日,情人节这天滴滴与快的合并,这场大战中滴滴奠定国内网约车的霸主地位,程维赢了。一波刚平,一波又起,7月Uber创始人卡兰尼克找到程维,说服他接受Uber占股40%的投资。程维如何能甘心做一个傀儡?这场仗他一定要打。当时Uber估值超过400亿美金,是滴滴的10倍,并且短短几个月就占据了中国近三分之一的市场。程维坦言,跟Uber打,优势就是本土化,除了战略部署之外他每天最重要的是就是做团队激励,鼓舞士气。新一轮的网约车大战延续了红包补贴的策略,投资人看中了用户、支付入口、流量等庞大数据的价值,击鼓传花般地为滴滴提供弹药。整个2015年,滴滴烧掉了122亿元人民币,平均每月烧掉10个亿。Uber在中国也烧掉了25亿美元,虽然双方表面上势均力敌,但触角在全球的Uber明显力不从心了,如果选择继续烧钱会累及Uber的全球化战略。最终,扛不住的Uber亮出了“白旗”,这一仗程维又赢了。2016年8月,滴滴出行与Uber全球达成战略协议,滴滴出行收购Uber中国的品牌、业务、数据等全部资产在中国大陆运营。网约车市场过了两年的平静期,又一轮风暴起于2018年的上半年,美团打车在上海强势杀入,直接划走滴滴三分之一的蛋糕。程维毫不退让,立刻在无锡掀起了外卖大战,“我们一路碰到了太多对手,美团肯定不是最弱的,但也未必是最强的”。接着首汽约车、嘀嗒、易到这些老玩家重振旗鼓,高德、携程也相继入局,滴滴面临一个新的战场,从没输过的程维,又一次站在了冲锋前阵的位置。3、2018年我们将会全面出击滴滴从2012年创办到2018年初,已经完成了16轮融资,累计融资额超200亿美元,拥有100多家投资者,最新估值550亿美元。在资本的眷顾下,滴滴的两位80后掌门人,CEO程维和总裁柳青身价暴涨。目前,35岁的程维以165亿财富排在胡润富豪榜189位,滴滴的天使轮投资者王刚,也因滴滴获资本青睐估值飙升而身家增长至60亿。随着资本的积累、估值的扩张,滴滴也将其触角伸向金融、外卖、网络安全等多个领域,版图日益扩大,程维一次次强调:“2018年滴滴要全面出击,一做国际化,二要推动共享新能源汽车和配套的服务体系。”早在完成与Uber中国的合并之后,滴滴就开始加速国际化进程,目前已经与全球七大出行企业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网络服务遍及超过1000个城市。而在人工智能领域,滴滴也早早布局,2017年1月26日,滴滴正式宣布在美国加州山景城成立AILabs(人工智能实验室),重点推进全球智能交通前沿技术的发展。在国内则与北汽新能源、比亚迪等12家汽车厂商达成了合作,开始打造自己的“智能共享出行联盟”,要在多个城市运营自己的自动驾驶出租车。出行之外,滴滴还上线了“滴水贷”小额信贷项目,用户最高可申请30万元的贷款额度,支持随借随还。滴滴方面作为入口,主要为产品导流和提供数据,资金来源则为新网银行等持牌机构。仅仅6年,从网约车平台到产业生态链,滴滴的速度之快被程维形容为,每天都像坐在飞速行驶的车上,轮子都要飞出去了,还要不停踩油门。全速前进中的滴滴很难慢下来构建最基本的安全逻辑,100天之内,两起乘客受害的恶性事件,迫使滴滴的脚步骤然静止,一连撤职两位高管,全面出击变成了重点整改。从初出茅庐到所向披靡,滴滴一路走来打败了无数对手,却在登顶后离初衷越来越远。程维或许想过创业的成功,但他却失掉了一个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希望他能如自己所言,做一个内心充满敬畏的人,敬畏用户,敬畏行业,敬畏一切。
一起惠2018-08-29 09:50:30689 次
8月27日消息,日前,当代高尚生活品牌——“上下”宣布同时入驻京东旗下奢侈品电商平台TOPLIFE及京东主站,并将独家专供家居品类商品。据悉,“上下”是由设计师蒋琼耳与法国爱马仕集团携手创立,以“家”为原点和核心,创作了一系列兼具传统精神与现代风范的作品,涵盖家具、家居用品、服装、皮具、首饰,配饰及与茶有关的物品。了解到,TOPLIFE于2017年10月正式上线,以品牌官方旗舰店的模式链接各大国际国内奢侈品牌。TOPLIFE完全独立于京东主站运营,独立的App平台将向用户呈献以品牌为主导的体验式购物,也会为奢侈品牌提供线上精品展示与商品销售的平台。另外,TOPLIFE借助虚拟现实等先进科技提供沉浸式购物体验,并匹配专仓、专机、专人、专车、专线的全流程化物流服务和上门定制服务,提供高端仓储设施和多重安保系统进行商品的分类保养存放。目前,入驻TOPLIFE的品牌已达30多家,包括巴黎世家SaintLaurent、Tod’s、Canali、Mulberry、Kiton和Rimowa等众多奢侈品品牌。
一起惠2018-08-28 10:52:42318 次
我们获取信息的主要目的在于向用户提供一个顺畅、高效的购物流程,并致力于不断完善和提升购物体验。我们可能会收集和使用的信息包括您主动提供给我们、我们主动向您收集以及第三方向我们提供的信息,具体包括:(1)浏览信息:包括您的网页浏览记录、搜索记录等信息;(2)注册信息:包括您在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用户昵称,以及在注册时填写及后期补充的姓名、公司名称、证件号码、地址、邮箱、联系电话、传真等个人或公司信息。(3)购物信息:包括购买人和收货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及在收货凭证上的签名。(4)支付信息:包括付款人、付款方式、付款金额、银行账号等信息。(5)设备信息:包括您的浏览器和计算机上的信息,如IP地址、浏览器的类型、语言、访问时间、软硬件特征等数据。当您下载或使用我们的客户端软件,或访问移动WAP站点时,我们会读取与您的位置和移动设备相关的信息,如设备型号、设备识别码、操作系统、分辨率、电信运营商等数据。(6)其他在客服咨询、投诉或电话回访中获得的信息。
一起惠2018-08-27 11:08:42404 次
跨境电商做为新型外贸正在慢慢崛起,这是一种新潮流,一种新思路,也是一块巨大的蛋糕。中小企业转型跨境电商,最初可能是迫于压力为了更好的生存,亦或是,因全球买全球卖的大趋势,使得中小企业涌入这个潮流中,都不可否。然而,观察可以发现,传统中小企业转型跨境电商时,更多的是基于销售渠道的改变。近期,美欧日签署贸易协定,中美贸易摩擦升级日趋白炽化,中小企业的短板逐渐显露为核心技术的缺失。那么,作为跨境电商整个流程中不可缺少的第三方服务商,支付平台如何看待中小企业转型以及如何助力中小企业转型?日前,PayPal官方针对上述话题分享了其看法。从支付角度看中小企业产业升级在贸易摩擦的大环境下,中小企业转型跨境电商到底应该将精力放在销售渠道的改变上,还是自身核心竞争力技术的提升上?PayPal中国区中小商户业务部总经理夏文锦表示,销售渠道的改变以及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应该兼顾并行。他分析称,很多中小企业在向跨境电商转型时,前期一直在关心如何将产品卖出去,或者将一部分精力放在如何用更好的技术来获取精准客户。然而,当这一阶段结束以后,紧接着是对企业运营能力的考验。包括供应链体系、产品品质等是否达到面向海外消费者的市场要求。因此,中小企业应该将引流、产品质量、品牌、平台运营能力、供应链体系等通盘考虑。另外,品牌化已经成为出海企业的发展需求。品牌效应在提升企业影响力的同时,也使得产品在同类竞品中的议价能力不断提高。夏文锦提到,品牌出海成功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给打算做跨境的企业树立了很好的“标杆”形象。而这种标杆效应有时比第三方服务商分享操作经验的效果会好一些,并能拉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传统卖货形式很难再脱颖而出,品牌化是企业发展的核心。”PayPal中国区商户业务部总经理陆六六表示,“一方面,这跟中国跨境出口整体经济模式的变化有关,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当下,7/8年前跨境电商那种卖货模式逐渐失去先天优势,商户的利润越来越薄;另一方面,这也跟中国‘质’造、国家的战略和发展方向息息相关。”陆六六强调称,如果企业选择在这个时间节点转型跨境电商,或者跨境电商想要做好,就需要拥有品牌和核心产品。这是商户从现在到未来,在跨境电商行业中最核心的部分,也是最基本的竞争力。与平台和商户做朋友除支付外将提供更多服务据了解,在今年7月初,PayPal进一步与Wish达成协议,并对Wish平台上的卖家降低提现费率,从之前的0.5%降到0.1%。对此,了解到,费率调整的原因主要基于两点,第一是秉承PayPal一贯的服务理念,扶持中小企业,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第二应允商家的反馈,由于各方面成本持续增加,商家的压力不断增大,PayPal此举也是满足了商家的需求,为商家减负。虽然从短期来看,大幅降费对PayPal来讲有一定损失,但长期而言,会带动中小企业和PayPal彼此业务的增长,这是双赢的过程。另外,支付企业对卖家的资金支持,不仅仅是费率和安全等问题,了解到,卖家还有其他的诉求,比如库存压力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等。对此,陆六六表示,从PayPal整体的业务角度讲,PayPal为商户提供短期贷款服务,针对卖家交易量给出分期贷款额度。另外,PayPalWorkingCapital作为PayPal开放性数字支付和金融平台重要的一部分,目前已经在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市场开展此项服务,未来有机会将逐步延伸到其他市场。虽然说,目前PayPal在中国不断推进一些新业务,但是陆六六,在中国中小企业转型跨境电商的过程中,PayPal仍然希望通过三方面为中小企业助力。第一,PayPal将立足自身核心竞争力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第二,不断举办类似“中小企业活动月”等线下活动。除了支付业务本身,PayPal将提供额外附加的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把转型做的更好。比如,将PayPal的中小企业客户经理培训成专业的业务资讯人员、专业的顾问,以实现B2B、B2C的对接。第三,PayPal一直在探寻如何与更多的合作伙伴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以期借助整个生态系统的力量,帮助中小企业转型。竞争升级支付企业如何建立自己核心竞争力跨境电商带动了卖家、平台、物流的发展当然也带动了支付等产业的发展。据了解,国内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跨境支付企业崭露头角,而在国外像MasterCard、Visa以及亚马逊都推出跨境收款等业务。面对这些竞争对手,PayPal的如何建立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夏文锦,PayPal和市场上的支付公司有一定的区别。目前市场上各种各样的支付公司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信用卡网关公司,它可以替商户在境外的消费者端收款。这类公司与PayPal的区别主要为,它是卡处理组织或者非品牌的服务商。而PayPal最大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PayPal是一个双向聚合的系统,既有商户的信息,又有消费者的信息,从而可以更好的帮助商户和消费者进行风控。第二类是支付公司。这类公司的主要业务并不是针对C端消费者收款,而是进行分发。值得注意的是,分发主要分两步。首先,平台从消费者手里收款,即部分信用卡网关类支付公司帮助平台收取;其次,平台定期把钱分到卖家的银行账户或者其他的体系中去。这两步的收费模式和业务模式是有差异的。陆六六补充到,PayPal并不把Mastercard或Visa当成竞争对手,相反,他们是PayPal的合作伙伴,不只是存在竞争关系。另外,亚马逊作为一个独立的电商平台,他们的业务做的很好,亚马逊全球开店收款服务近期也在亚马逊平台上线。但是PayPal从定位的角度讲,与亚马逊有一定的区别。尤其是2015年PayPal在重新独立上市之后,将自己定位成一个开放性的数字支付平台,即PayPal可以跟任何的合作伙伴合作,并不是只为某一个平台、某一个体系服务的公司。“从开放数字平台角度讲,PayPal跟PayPal的客户之间不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陆六六说道。
一起惠2018-08-27 10:20:4747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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