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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征税
迅速发展的东南亚市场也开始规范跨境电商的行为了,但这对跨境电商卖家来说则意味着成本的提高。获悉,日前,泰国内阁批准了对“税收法”的修订草案,对所有电子商务交易征收VAT(增值税)。目前,新法案仅针对没有在泰国进行商业注册登记的跨境电商,包括亚马逊、Google、Facebook和Line等公司。VAT为7%增收门槛为180万泰铢据了解,该立法草案邀请通过电商向泰国聚美提供服务(不论消费者的居住地)的外国运营商在年度收入超过180万泰铢(约36.49万人民币)的VAT注册门槛时,该运营商需要登记并缴纳VAT。这里面的外国运营商包括网站和APP平台。因此,当电商平台销售超过VAT缴纳限额时,该平台必须按照产品7%的价格向泰国税务局缴纳增值税。值得注意的是,外国运营商是不能向泰国客户收取增值税,也不能申请进项税抵免货退款的。因此,对于海外企业来说,只能通过提高自己产品售价来让消费者消费时自己的低耗增值税成本。此外,如果外国运营商选择在泰国注册增值税业务是,也可能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外国运营商不遵守该增值税规则,将会受到定期罚款以及缴纳其他附加费。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泰国海外供应商可以通过直接把产品销售给泰国消费者并把产品邮寄到消费者手上。而当邮寄的产品货值低于1500泰铢(约304人民币)时,是免税的。但上述法律生效后,该免税额度也将随之取消。据了解,该法案将在皇家公报上发布180天后生效。虽然该法案正式实施日期尚未清楚。但国外电商平台也应在2018年年底或2019年年初对即将出台的法律进行准备。法案实施后每年将新增30亿泰铢税收泰国税务局官员表示,内阁最新通过的电商增值税开征管理实施办法将不会对国内经营的电商造成影响,因为新法案针对的是那些没有在泰国国内有合法商业登记注册的跨国电商,但从事的网购业务又都是从泰国人的手中赚取了收益。因此根据泰国有关法律,这些出售商品和服务给泰国人的行为必须要缴纳增值税。“尽管税务部门无法获取企业购买在这些公司上的网络广告具体的费用,但会参考同行业上一年度财报情况来确定一个缴税金额。”上述关于说道。根据泰国税务局官员初步统计的数据,真的电商增值税后,泰国政府每年将新增30亿泰铢(相当于6亿人民币)的税收额。但是,对于泰国政府来说,本次法案的执法难度并不容易。有外媒指出,如果支付平台不在泰国并且泰国法律不要求收取增值税,则执法是一项挑战,因为大多数主要的全球电子商务平台都位于国外。因此,在第一阶段,泰国税务局更希望电子商务平台和产品的所有者在泰国当局注册并让相关机构代表他们收取增值税。外媒指出,该措施将为泰国在线和离线业务创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后者已代表税务机关征收增值税。不止泰国全球跨境电商合规营运成趋势当然,泰国并不是唯一开始对跨境电商合规营业实行立法规范的。在今年7月1日,澳大利亚实施进口商品GST缴纳新政,对跨境电商征收10%的增值税。根据该法案,澳大利亚GST的征收将增加相关范围及规定:1.如果货物是由消费者进行购买并在供应商协助下被进口到澳大利亚,尽管产品的价值低于1000澳元,仍需缴纳GST。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根据澳大利亚海关规定,澳大利亚消费者在购买价值低于1000美元的进口商品是不用缴纳GST,其中包括服装、书籍、电子设备和运动器材等产品。然而,若该新政真正实现后,在十二个月内澳大利亚营业额达75000澳元或以上的供应商将都需要注册和缴纳GST税。2.如果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物商品,商品是在平台或者供应商的协助下进入澳大利亚,那么电商平台的运营方将被视为低价值货物供应商。这也意味着尽管卖家的年营业额低于75000澳元,但如果其是在电商分销平台上进行销售的话,进口的产品还是需要算GST。除了澳大利亚外,在今年上半年,瑞典海关也开始对所有的非欧盟电商物品(含邮件)向收件人征收VAT(瑞典VAT税率为申报价值的25%),不区分货值高低。与此同时,如果货值低于150欧元,收件人需向瑞典邮政再支付7.5欧元服务费;如果货值高于150欧元,收件人需向瑞典邮政支付12.5欧元服务费。而实际上,从2016年开始,英国财务部开始发布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督促发货到欧洲的卖家注册VAT。随后,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也开始要求卖家注册VAT,否则就会遭遇罚款甚至封号的威胁。在政府的压力下,卖家们必须去开始了解并注册VAT。从上述市场对跨境电商的措施上看,明显全球各国对跨境电商的理解越趋加深,与此同时,也正配套相应的法律,去规范跨境电商,防止税务的流失。而对于跨境电商来说,则更需要关注如何实现合规运营,从而避免因政策变动所产生的损失。
一起惠2018-07-23 10:46:31346 次
一位来自河北石家庄的电商卖家爆料,日前石家庄下发一则《关于开展互联网涉税风险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认为电商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的销售额低于通过电商平台采集的销售额,可能存在少记销售收入风险疑点,因此要求各县区展开专项核查工作。从通知上可知,此次石家庄共有61家电商企业被抽查,差额(电商平台销售数据与增值税申报的差额)最多的达到3386.01万元,差额合计66952.48万元。其中,销售额(含税)差额超过1000万元的电商纳税人30户,差额低于1000万元的电商纳税人31户。核查的电商纳税人数据主要来自天猫、京东、苏宁、阿里巴巴、当当五个电商平台,数据时间段为2017年8-12月。除此之外,通知还要求各县区自行制发任务,重点筛选差额在100万至1000万的纳税人,抽取比率不低于30%。以下是通知全文:电商补税,确有其事?据了解,早在2015年4月份就有关于电商补税的报道:上海闵行、山东菏泽、广西桂林、广东等多省市地区税务部门要求电商企业对自身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有关部门进行税务约谈。不过,仅一个月后,国税总局就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税务部门积极探索支持电商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不得专门统一组织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全面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那么这一次,石家庄税务局要求电商补税又是怎么回事呢?拨打通知上有关石家庄税务局的联系电话,向其求证此事,但石家庄税务局工作人员仅表示具体税务事宜需要联系地方主管税务部门。于是,又尝试拨打了石家庄晋州市税务局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税务专员有通知企业,那就是要补税。一位在天猫和京东均有开设店铺的商家介绍,此前收到税务局专员的电话通知,他特意去了一趟税务局,税务专员对其表示确实有相关通知,目前他的企业正在提交交易数据,还不知道需要补税的确切数字。虽然在石家庄税务局官方网站找不到关于电商补税的相关通知,但是在石家庄人民政府网站上找到一则由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度综合治税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分县(市、区)开展税收专项治理行动。这份通知于2018年3月7日发布,其中有几个点值得关注:1、加强税源监控分析。各级综合治税办公室应依托涉税信息平台,3月底前建立起本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税源监控体系,确定分类监控企业名录,动态监控企业税收增减变化情况;建立税收收入月分析制度,每月开展税收结构性分析,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提出应对举措,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2、各级综合治税办公室牵头,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涉税专业优势,对涉税信息异常行业企业开展纳税剖析分析,逐步健全行业税收风险监控指标体系,提升税收征管效能。3、突出工作重点。市、县两级合理划分纳税剖析协作范围,分级组织实施。市级负责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纳税剖析分析;各县(市、区)负责本辖区涉税信息异常行业企业纳税剖析分析。商家刷单,需要证据?另一个令人诧异的地方是,据石家庄《关于开展互联网涉税风险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如果电商存在“刷单”的销售数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刷单”资金流转的证据、生成物流信息的证据(寄空邮件或直接购买物流数据),并说明“刷单”成本、购买物流数据的成本。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刷单”证据,对于实际的电商平台销售数据与增值税申报的差额,电商企业就需要补税并缴纳滞纳金。一位石家庄电商卖家表示,“刷单”证据很难,税务局要求银行流水并且需要银行盖章,这点就很难做到。还有一位石家庄电商卖家表示,支持电商征税,但是需要在全面征税,不能个别区域个别商家区别对待,不然有违背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其余没有被抽查到的企业,也都是人心惶惶……正常一般纳税人可以用进项票抵扣一些,但是做电商的商家基本上都拿不到上游的进项票。电商销售数据相对于线下企业更加透明化,电商企业利润率普遍偏低,希望税务部门制定有效的征管方案。”商家反映,暂缓执行补税通知一出,石家庄电商圈就“炸”开了。据了解,部分被约谈的电商企业已向当地税务局反映相关情况。有石家庄商家反映,今天下午,部分地区的商家已经收到税务局专管员的电话,称收到上级通知,暂缓电商补税。也有商家表示暂未收到相关电话,只能再做等待。电商征税,众说纷纭电商征税是近些年的热点话题。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向全国两会再次提及电商征税问题。王填认为,电商行业多年来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实现飞速发展,但针对电子商务申报纳税、税务监管的管理机制不完善,甚至难以对电子商务是否存在虚假的成交量、交易额等进行税务检查,不利于征税发挥对经济行为的监测作用。而实体经济相对而言却税费较重,长此以往势必将对实体经济带来影响,损害实体经济与电子商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目前,电子商务的成交量占全国零售份额的比重不断攀升,因此,王填建议国家在制定《电子商务法(草案)》时,应当充分考虑电子商务目前在税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的立法。吉利汽车董事长李书福在其两会提案上也提及电商征税问题,他认为,电子商务经营税收的不规范,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他建议,加强对电子商务征税的法律建设。制定统一的《电子商务法》,对电子交易、电子支付、电子商务合同、电子证据、电子商务税收等问题做出规定。其次,应根据交易形式及内容的不同,逐步修订现有的税收法律制度,增加有关电子商务征税的规定,为电子商务税收管理提供可操作的法律依据。去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全国工商联在北京共同召开了“深化税收改革,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座谈会,京东集团首席执行官刘强东表示,应完善网店登记和税收征管制度,维护线上线下公平营商环境。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在一次公开演讲时表示,有人说线上线下要征税一样,这是伪命题,大企业小企业不公平才是真问题。与享受各种资源的大企业不同,小企业每天思考的是生死存亡。因此对于小企业该考虑的不是如何征税,而是继续减税减负。
一起惠2018-03-21 08:45:23345 次
刚刚过去的2015年被公认为跨境电商洗牌年,越来越多的巨头开始在这个领域掘金,而一些相关的创业者或者小玩家生存越来越艰难。韩国市场或许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从年初的刀光剑影到年尾的短暂和平,跨境电商们似乎已经将韩国的市场管分殆尽。而跨境电商的背后,却是实体销量的逐步衰退。疯长的韩国贸易市场2015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后第一次降税,并于2016年1月1日实现第二次降税,这意味着在经过10年后,韩国79%的产品将实现零关税,经过最长20年过渡期后,韩国92%的产品将对中国实现零关税。数字背后折射出的是中国依然是韩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根据韩国关税厅数据显示,2014年韩国仅化妆品的出口额就达到19.2亿美元(约合121.82亿人民币),同比增长50.4%。其中韩国对中国的化妆品出口额同比大增89%,达到6亿美元(约合38.07亿人民币),几乎占了韩国化妆品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超过了第二名中国香港(4.1亿美元)和第三名美国(1.6亿美元)的总和。更重要的是,那些传说中的“中国大妈”甚至改变了韩国零售业卖场的排名。数字显示,2014年首尔乐天免税店总店的销售额达到1.9万亿韩元,同比增长超过20%并成为韩国零售业居首位卖场,一举超过了销售额为1.8万多亿韩元的乐天百货商店总店。2015年年初,腾讯科技在首尔明洞免税店化妆品专柜向多位来自中国的游客了解发现,绝大部分中国游客购买商品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甚至相当数量超过10万元。来自韩国产业研究院的资料显示,2014年中国游客在韩国的人均消费为人民币1万2千人民币。跨境电商集中发力韩国这样庞大的市场自然引发了跨境电商的卖命争夺。今年年初起,围绕韩国市场的跨境电商争夺战正式开打。2月,为寻求“极速免税店”业务的供应商,聚美优品创始人陈欧以及部分高管团队拜访了韩国60多家品牌商并举行高端晚宴;3月25日,唯品会宣布与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签署合作备忘录;仅一天后,京东创始人刘强东(微博)在首尔宣布京东“韩国馆”正式启动;同样在3月,阿里巴巴确认与200多家韩国公司洽谈电子商务业务合作,随后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微博)在韩国揭幕天猫韩国馆更是显示出这家国内电商超级巨头对韩国市场的重视。在跨境电商纷纷发力的另一面则是中国的跨境电商在韩国受到的异乎寻常的追捧。数据显示目前韩国女性居民仅有2000多万,而在中国,仅仅聚美优品的女性用户数就超过2000万人。更何况韩国化妆品牌尤其是新兴品牌数目众多,中国毫无疑问是提升销量的最佳选择。但由于在中国开设装柜需要经过多层审批,新品更是需要1-2年手续后才能进入中国。不少韩国化妆品牌看着中国巨大蛋糕却无法分食,还要头疼假冒产品造成的品牌伤害。此时兴起的中国跨境电商让韩国的品牌们有了绝佳的选择,绝大多数的韩国品牌都愿意为了中国市场扩大产能,甚至一些品牌愿意给中国电商们生产特供商品。最新的消息是去年年底跨境母婴电商蜜芽与好奇Huggies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成为首家在海外与国际高端纸尿裤品牌签约的跨境电商。据介绍,韩国大田好奇工厂是全球最高标准的纸尿裤工厂,拥有7条全自动产化线,每分钟生产1200片纸尿裤。和其他的韩国相关品牌类似,韩国大田好奇工厂相关负责人对腾讯科技表示,未来或许会引进更多生产线来供应中国市场,其中一些质量特别好的产品更是仅供中国市场销售。蜜芽创始人刘楠则对腾讯科技表示:“在跨境电商的几个重点发力国家中,韩日澳对中国跨境电商更加友好,而欧洲相对保守。蜜芽关注韩国的品类包括化妆品、食品以及母婴用品,在今年6、7月的时候就已经和韩国很多食品公司建立了直接联系。”相对彩妆系列,韩国母婴品牌在中国知名度并不算高,但刘楠表示:“很多韩国知名化妆品品牌都在开拓自己的母婴线,这些业务未来蜜芽将会大力发展。”实体销售正在受到冲击在跨境电商的一片红火背后,韩国的实体市场却开始走向萎靡状态。以韩国最受中国消费者喜爱的化妆品为例,在搜索引擎上以“明洞+化妆品”为关键词搜索,相关信息超过130万,一些时尚类网站则直接将明洞称为“化妆品圣地”。今年年初时,韩国市场还广受关注,首尔的明洞免税店满是中国面孔,但随后故事开始变得不同。去年6月12日,韩国一名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确诊患者死亡,这标志着MERS患者死亡人数达到11人,确诊患者为126人。随后MERS开始引发恐慌,据韩国《中央日报》报道称,在济州市连洞宝健街道,午饭时间本应人头攒动,可现实情况却空空荡荡。这里原本是赴济州岛旅游的中国游客必到的景点,但在长达450米的街道上,中国游客不到10人。当地商人抱怨称,“从这个月初开始,中国游客的数量急剧减少。”根据济州岛官方统计,到去年6月9日为止,取消日程的韩国游客有35000余人,外国游客达32000余人,共计67000余人。而韩国的近邻日本则成为了中国游客们的新宠。据日本观光厅统计,2015年1~9月访日中国游客的旅游消费额为上年同期的2.6倍,高达1.1万亿日元,人均消费则超过1.2万元人民币。2015年,形容中国游客在日购物出手豪爽的“爆买”,在日本已经从一个新奇话题变成了全民话题。12月1日,“爆买”一词脱颖而出,获得2015年度日本“新语——流行语大奖”。去年年底,腾讯科技发现,MERS过去后的韩国明洞、乐天免税店依然是中国面孔占据大多数,但和年初的一掷万金相比,中国消费者显得更加理性。据腾讯科技观察,大多数中国消费者购买金额并未超过万元人民币,甚至一些游客购买金额不足千元。一位游客的观点或许能够说明问题:“大多数品牌在跨境电商平台上都有销售,价格和免税店的价格几乎不相上下。只有一些在跨境电商平台上暂时没有授权的品牌,才会在韩国本土购买。”“相对来说韩国的品牌价格普遍较低,这也就意味着在现在的跨境电商征税体系下,韩国的商品有更大优势。”在刘楠看来,跨境电商在韩国拥有比日本更好的优势。
一起惠2016-01-11 09:16:28739 次
从今年4月开始,包括北京、广西、江苏、上海、山东和深圳等在内的全国主要沿海地区税务部门,相继约谈辖区内的电商企业。有消息称,这次行动并不是仅仅针对天猫和淘宝,而是辖区内所有注册的电商企业。而是税务部门对电商的一次整体征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甚至已经将电商征税的研究纳入绩效考核。而在4月27日,天猫就表示所有入驻天猫的商家都会签署相关协议,协议将明确要求商家必须诚信纳税、主动给用户开具发票等,同时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免费的蛋糕岌岌可危。从目前的趋势看,电商纳税已经难以避免,我们还会从网上买到便宜的商品吗?电商纳税会改变我们的互联网生活吗?一、必然的趋势电商对中国来说,其实也是舶来品。从eBay到新蛋,再到淘宝,天猫,京东是一个逐渐本土化的过程。初期的电商类似于今天的百姓网二手物品交易区,是一个跳蚤市场,并没有规模,异地交易先款还是先货是个很大的麻烦。后来,随着淘宝、京东的出现,电商逐渐步入正轨。并且以低廉的运营成本迅速发展起来,威胁到线下的店铺。2014年阿里巴巴平台零售业务全年成交总额2.3万亿元,且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而阿里巴巴平台下的很多小商家是不交税的,他们甚至工商登记都没有注册的,对他们开征各项税收的潜力巨大。而2014年,中国全国税务部门税收收入也不过10.38万亿元,如果对电商开征营业税,千亿元规模的潜力对税务部门有很大的诱惑。2011年,武汉国税局曾经尝试对电商征税,在互联网引发轩然大波,最终低调收场,我们可以视为地方税务部门的试探。而2015年初,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上交易负有纳税义务,并提出实施纳税识别号制度。这就是从国家层面上明确了要对电商征税,后续的约谈只是执行层面的手续问题,电商纳税的大势已经不可避免。从国际上看,2013年3月22日,美国参议院在测试投票中以压倒性优势通过《2013市场公平法案》,也明确了电商征税的问题,当网络经济冲击实体经济之后,税收从实体经济延伸到网络经济是必然趋势。这次狼真的来了。二、被影响的群体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来看,要求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规定“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应当使用纳税人识别号”。这意味着未来每个公民可能都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统一编制的数字代码标识确认身份,这能使国家对很多无法人资质的个人商家存在的监管困难得到解决。这条是针对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的个人卖家的,就是说无论你办不办工商登记,未来都要纳税。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纳税是覆盖所有电商卖家的,无论你是公司还是个人。不过,按照现行税法,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免增值税,如果月销售额超过2万元、年销售额80万元以下,按3%的简易征收率来计算缴纳增值税。按照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也就是说,虽然理论上可以对所有电商卖家进行征税,但是对于月销售2万以下的小卖家实际上依然是免税的。而规模较大的天猫、京东商户,大多已经办理工商登记正常纳税,开具发票。真正被新政策影响到的是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且销售额不菲的隐形富豪们,这部分个人用户的交易数据都在交易平台,只要交易平台配合,要征税并没有太大难度。而这部分用户的收税潜力很大。从成本收益的角度看,很划算,他们是被影响的群体。三、我们还会买到便宜商品吗?按照淘宝的数据,虽然现在卖家众多,但是94%卖家一年营业额在24万元以下,也就是说淘宝的大部分卖家不会被影响。不过一年营业额在24万以下的卖家,盈利有3万就不错,仅仅够维持生计,而要通过淘宝网吃饭的商家实际上都是征税范围。也就是说这次新政并非像淘宝说的那么无关紧要。对大卖家来说,征税是实实在在的成本,或者自己承担缩减利润,或者提升价格把成本转嫁给卖家,或者通过多开账号组成联盟的方式来逃避税收。对于一个年销售100万,利润15万的店铺,只要分开注册5个号,把业务分摊给5个店铺就可以避税,省下一年几万的税款。而对于更大的卖家来说,经营多个账号费时费力,他们已经有了固定的客户群,可以直接把成本转嫁给买家。所以,电商纳税后,我们还可以买到便宜的商品,只是挑选的时候会费点力气,淘宝的大卖家和小卖家会类似于现在天猫和淘宝的关系。对于线下的商店来说,电商征税并不能改变趋势,线下该萎缩还是萎缩,税收优势并不是电商的核心竞争力。对于淘宝平台来说,征税可以有效的解决卖家刷单刷信用的问题,刷销售额会增加税收负担,吹牛也是要纳税的。而税收本身不会影响电商平台的吸引力,也不会影响电商创业的热情,做小了不用纳税,或者可以合理避税,做大了可以转嫁成本。创业者不会因为这点税收就失去热情。相反,大卖家被税收牵制,反而有利于小卖家创业。所以,电商收税虽然看起来很可怕,但是因为有起征点,真正被影响的还是有实力的大卖家,而他们可以避税或者转嫁。对买家来说,只是选择对象从以前天猫、淘宝两个层次,变成天猫、纳税大卖家、免税小卖家三个层次,也不会失去购买廉价商品的机会。
一起惠2015-05-07 09:49:14644 次
电商是否应该征税,这是个伪命题,所有的生产经营商业活动都应该一视同仁,线下征税线上免税无法形成公平的商业环境。电商征税再次掀起轩然大波。5月2日报道,从今年4月开始,包括北京、广西、江苏、上海、山东和深圳等在内的全国主要沿海地区税务部门,相继约谈辖区内的电商企业。一位上述地区的税务人士表示,“并没有仅仅针对天猫、淘宝,而是辖区内所有注册的电商企业。”如果消息属实,将是税务部门对电商的一次整体征税行动。早在4月27日,天猫就澄清,所有入驻天猫的商家都会签署相关协议,协议将明确要求商家必须诚信纳税、主动给用户开具发票等,同时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国税总局从未发布对天猫商家补税的政策或通知,对于有组织的谣言已经报案。对电商征税是大势所趋,电商税与房产税的性质一样,在中国经济结构从生产型转向生产、消费经济并重型的过程中,消费税、资本税等税收只会更加严密,而不会如目前一般重点关注生产过程税收,现在的问题只有一个,靴子什么时候落地。中国对电商征税不会引发逃离潮,因为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已紧锣密鼓立法对电商征税,B2B、B2C征税容易,其无法逃避于大经济体之外。2013年3月22日,美国参议院在测试投票中以压倒性优势通过《2013市场公平法案》。2012年,欧洲B2C电子商务的税收同比增长19%,其中61%的税收由英、德、法三个国家贡献。中国B2C按照规定也纳入征税范围,天猫店家是企业,已纳入征税范围,至于缴纳与补缴与线下企业一样,不存在从无到有的质变。卖家刷单、平台佣金等传统经营模式将受到影响,这未必不是件好事。如果很大一部分赢利不是拿来扩大投资而是用来刷单、炒信、孝敬店小二团队,只是财富的浪费,整肃秩序有利于诚信商家的成长,与平台的公平竞争。对C2C征税是否会影响创业潮,是否会影响就业,各方争议极大。有人认为,对C2C卖家征税将重创创业激情,使大部分小卖家消失,不仅会影响到经济,更会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然而,另一方观点则认为,目前淘宝小卖家不过是从线下搬到了线上,如果中国的整体经商环境足够好,这部分卖家无论在线上还是线下都能存活,他们会选择最优方案。目前C2C卖家之所以选择线上,主要是觉得“营商环境太烂”,成本太高。如果是线下商店,面对的是相对固定区域内的客户,无法彻底避免税收,还有人工成本以及居高不下的房租。假设线上税收与线下一致,那么,线上的小商户优势在于,理论上面对的是所有区域的客户,可以省却部分房租成本、人工成本,以及更灵活的经营方式。假如平台费用比房租成本更高,假如推广费远高于人工成本,假如没有灵活多变的经营方式,那么所谓的线上优势就是个靠免税维持的大泡沫,迟早得破。说白了,线上经商与线下经商,主要在于背后租金的高低与灵活度,就竞争的激烈程度来说,二者没有任何区别。2013年,苏宁云商集团张近东先生在参加全国人大会议时提出,建议税收部门研究电子商务的征税方式,加强税收监管,在大数据化时代创新征收手段,从制度层面规避偷漏税行为。他的目标直指C2C,表示当下电商交易的90%是以C2C的形式从事B2C的交易,约一半交易量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进而导致假冒产品充斥、侵权现象严重;同时,非注册经营、非税销售等行为导致行业不公平竞争,正规注册经营企业成本高企,劣币驱逐良币。对此,淘宝回应称,94%卖家不在征收税收范围,这些人一年营业额在24万元以下,另外6%店主交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纳税人,免征营业税。线下经营照样有假货,线上经营照样有租金,收税是为了公平的经营环境,是为了建立正确的激励制度,而不是因为收税可以消灭假货,这是两回事。
一起惠2015-05-05 09:19:42670 次
网络零售纳入社消额统计路径逐渐明确。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日前赴浙江调研大数据应用时透露,国家统计局确定了“卖家三分、买卖共统、普查为基、大数支撑”的网上零售统计原则,对于无经营证照、未被观察到的网络卖家的数据搜集将利用电商企业的大数据来开展。“网络卖家被划分为三类主体:一是限额以上的电商企业已纳入常规性贸经统计报表,每月向统计部门报送数据。第二类是限额以下、经过工商税务登记的网络卖家,这些企业进入了统计部门的名录库,我们按季开展抽样调查获取数据推算总体。第三类主体是无经营证照、未被观察到的网络卖家,这类主体量大面广、变动频繁,难以被统计部门所掌握。对于这一类主体的数据搜集就需要利用电商企业的大数据来开展。”马建堂解释称。早在今年1月7日,国家统计局就曾表态,今年要建立健全网上零售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利用大数据把网上零售更好地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这次马建堂表态更是明确了网络零售纳入社消额的路径。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主任赵萍表示,目前北京等一些城市已经开始把网络零售纳入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中,而从全国范围来看,社消额统计的主要还是商场、餐饮企业等实体店,网络零售并没有完全纳入进来,随着网络消费在居民整体消费占比不断提高,如果不把其纳入进来,这样的社消额是有缺陷、不准确的。近年来,我国网络零售增速迅猛,2007年网络零售额仅为542亿元,但2010年就激增到5231亿元,增长接近10倍,年增长率超过100%。2013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18851亿元,同比增长42.8%,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04%。“目前我国网络零售市场还集中在少数几个大企业手中,如阿里巴巴、京东、当当等,众多网络零售企业的销售额、销量等数据都掌握在这些企业手中,相对统计比较容易,在操作性、准确性上都没有太大问题。”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说。业内认为,网络零售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将有利于摸清我国电商家底,为电商纳税打下基础。随着网络零售的快速增长,有关电商纳税的呼声也日益高涨。2013年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实行《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为电商征税提供了法律技术上的支持。随后,财政部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将继续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的税收管理制度研究。在洪涛看来,随着网络零售在整个消费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对网络零售企业或者电商纳税是大势所趋,把网络零售纳入社消额统计,有利于摸清我国网络零售家底,为将来的电商纳税打下基础。
一起惠2014-04-09 14:44:59864 次
开网店应该交税吗?这个问题曾经引起很大的争议。2011年,武汉一家网店销售超过亿元,被催缴430万元的税,曾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今年4月1日国家出台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曾被理解为未来可能对电商征税做准备的先兆。不过,即便国家对电商征税,未来也可能采取多予少取的原则。一位权威人士指出,多予就是要加大投入,加大各种资源的投入,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少取核心就是减少电子商务的税赋。“要研究制定积极的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要最大限度的减免创业期、培育期的电子商务企业的税赋,特别是中小网商。”在中国信息化百人会12月18日举行的中国电子商务经济发展论坛,这位人士说。根据国务院决定,从今年8月1日开始,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财政部此前称,这将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预计年减税规模近300亿元。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目前国家正在研究对小微企业更新的税收减免政策,可能会将小微企业中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月销售额的额度,从2万元提高到4万元,甚至6万元。如上述政策实施,对于小微电商企业将是更大的利好。电商“十二五”规划指标可能被突破根据国家《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需要达到18万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3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超过9%。实际发展的情况是,电商18万亿的指标,可能要被突破。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8万亿元。考虑到自2005年以来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率超过30%,今年该数字有望将突破10万亿元。在当日电商经济发展论坛上,信息化百人会成员、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副司长顾大伟认为,“十二五”电商18万亿的指标现在看来比较保守,应该会在18万亿以上。不过,行业人士更加乐观些。今年11月11日,淘宝网实现了电子商务1天350亿元的销售额。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高红冰认为,这对中国是一个根本性的变化。阿里巴巴预测认为,2013年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网购市场,仅仅淘宝的网上交易额,就是美国电商巨头亚马逊和eBay之和。中国电商行业已经出现了与美国完全不同的态势。其中全球互联网巨头25家,中国有9家,低于美国的16家。但是在电商领域,进入美国零售100强只有三家互联网企业,合计只有3.7%的销售网,网络交易只是传统的补充。中国的商品零售销售100强有8家电子商务企业,占到总零售的40%的份额,网络零售正成为中国零售的一个主流。中国信息化百人会成员、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安筱鹏总结认为,电子商务目前正在重构经济规则和竞争格局,其不只是拓展新的营销渠道,甚至在企业战略、组织、流程、文化中植入了新的基因。这可能使得网络制造、网络直销成为制造业发展的主流,概括起来是,大生产、大品牌、大零售、大物流正在让位定制化、柔性化、平台化的生产组织方式。减少税赋将成为方向目前多个部门正在研究出台有关电子商务的行业政策和法律,其中全国人大正在组织部门起草电子商务法。同时多个部门也在研究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新的措施,这也会涉及到一些税收政策。一位权威人士认为,下一步国家需要对电商行业采取多放少管、多予少取、多帮少为的原则。为此,国家需要建立更加透明的开放的平等的规范的电子商务市场准入制度。要废除修订一切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下放一切可以下放的行政管理权力,要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市场的行政干预,这也是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具体而言,国家下一步要加大各种资源的投入,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减少电子商务的税负,要研究制定积极的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要最大限度的减免创业期、培育期的电子商务企业的税赋,特别是中小网商。据悉,目前网上店铺基本大多没收税。比如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曾透露,淘宝网94%的店铺不需要缴税,这些网上店铺,并未在工商注册。高红冰认为,今年双十一光棍节,当天完成的网上支付笔次1.88亿笔,比去年大概是1.05亿笔大为增加。从今年三季度到四季度开始,网络支付的交易笔次会超过线下刷卡的交易笔次,这将有新的含义。目前二三线城市网购超过了一线城市,这说明下一步推动农村的电子商务发展是一个方向。这可能会推动这一批主流的服务商产生。安筱鹏认为,下一步对电子商务经济企业需要呵护、容忍、宽容、友好,也需要公平、透明、开放的环境,但是在实践中如何拿捏好监管的尺度,考验着政府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2013-12-19 10:50:05864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