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质发票
很多小伙伴在网上购物的时候最为烦恼的就是开不了发票,尤其是在需要报销的时候因为没有发票而格外的让人无奈了,那么为什么天猫购物没有发票?其实这都是对于天猫商城的误解,所以小编来教你如何申请发票?其实有细心的小伙伴的话,就会发现在购买商品的时候填好自己的信息地址以后在选择需要寄出的地址的时候,在地址的下方是能够选择开具电子发票的,只不过很多的小伙伴们并没有发现这么一个选项功能,如图:如果小伙伴们还是需要纸质的发票的话,那么由于天猫的是不能够强制让商家进行开具纸质的发票的,所以如果小伙伴们需要的话就只能够跟商家进行协商了。如果商家愿意给您开具纸质发票的话,就能够获得纸质版的发票了。所以小伙伴们想要的话,就只能够跟商家进行协商这么一个途径了。虽然只能够默认的开具电子发票,不过电子发票不论是开票方还是您作为收票的这一方都是能够在页面中自行的进行下载还有存储的。如果您需要提交给自己公司的财务的话,那么就只需要将下载好的电子发票打印出来就可以了,电子发票是可以作为记账或者说是作为发票联来进行使用的。不过要值得注意的就是,想要下载电子发票的话,只有确认收货以后订单完成了才能够将自己的电子发票进行下载哦,下载的时间是没有限制的,什么时候都是可以进行下载的。不过电子发票的金额是您实际支付的金额,如果您使用了红包或者是积分来进行抵扣的话,这部分抵扣的金额是不会算到开票的金额里的。并且发票也不能够多个订单合在一起来进行开票,只能够一个订单开具一张发票哦,如果是一个订单的话,也不支持拆分开来开具多张发票的,只能一个订单对应一张发票的模式来进行电子发票的开具。如果您在开具了发票以后,进行天猫退款退货的操作的话,那么您的发票就会立即的停止下载不能够使用了哦。
8月31日消息,一起惠获悉,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本法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据法规总则介绍,本法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值得注意的是,法规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8年8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第五章电子商务促进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第三条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第四条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第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的部门职责划分。第七条国家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协同管理体系,推动形成有关部门、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的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第八条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按照本组织章程开展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监督、引导本行业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九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本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第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第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第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第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第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第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第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第二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第二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第二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依照其规定。第二十五条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第二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二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二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非经营用户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节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第二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存在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证其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第三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三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第三十六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应当及时公示。第三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不得误导消费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其标记为自营的业务依法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第四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第四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第四十二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三条平台内经营者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第四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及时公示收到的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通知、声明及处理结果。第四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六条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四十七条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第四十八条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在电子商务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第四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第五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用户订立合同的步骤、注意事项、下载方法等事项,并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证用户在提交订单前可以更正输入错误。第五十一条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五十二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同时,可以接受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委托提供代收货款服务。第五十三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支付价款。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应当遵守国家规定,告知用户电子支付服务的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相关风险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不得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确保电子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跟踪稽核和不可篡改。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三年的交易记录。第五十四条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支付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用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用户在发出支付指令前,应当核对支付指令所包含的金额、收款人等完整信息。支付指令发生错误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纠正。造成用户损失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支付错误非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第五十六条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完成电子支付后,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用户提供符合约定方式的确认支付的信息。第五十七条用户应当妥善保管交易密码、电子签名数据等安全工具。用户发现安全工具遗失、被盗用或者未经授权的支付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经授权的支付造成的损失,由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承担;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未经授权的支付是因用户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责任。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发现支付指令未经授权,或者收到用户支付指令未经授权的通知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责任。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第五十八条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第五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第六十条电子商务争议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第六十一条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第六十二条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因电子商务经营者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前述资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根据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地解决当事人的争议。第五章电子商务促进第六十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第六十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推动绿色包装、仓储、运输,促进电子商务绿色发展。第六十六条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物流网络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加强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第六十七条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应用,支持电子商务与各产业融合发展。第六十八条国家促进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互联网技术应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发挥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第六十九条国家维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保护电子商务用户信息,鼓励电子商务数据开发应用,保障电子商务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利用公共数据。第七十条国家支持依法设立的信用评价机构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向社会提供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服务。第七十一条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第七十二条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应当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申报、纳税、检验检疫等环节的综合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优化监管流程,推动实现信息共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高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和监管效率。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凭电子单证向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七十三条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流合作,参与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的制定,促进电子签名、电子身份等国际互认。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跨境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机制。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七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销售、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服务,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信息提供义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或者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七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二)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电子商务的有关信息的;(三)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违反前款规定的平台内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搜索结果,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搭售商品、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向消费者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或者不及时退还押金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条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保障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八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验、登记义务的;(二)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的;(三)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违法情形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或者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八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二)修改交易规则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公示修改内容,或者阻止平台内经营者退出的;(三)未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的;(四)未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对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未显著标明“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第八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或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由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第八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第八十七条依法负有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职责中所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八十九条本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7月4日消息,京东宣布上线自助发票功能,消费者需要发票可以通过前台自助发票入口申请发票。据悉,自助发票服务是为京东消费者及商家提供的快速解决发票问题的服务。商家选择开通后,消费者可在前台直接发起开票请求,并在商家限定范围内选择发票类型及内容,商家可通过此系统直接处理客户发票请求。目前,电子发票申请未区分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二期功能上线后,可以区分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如商家已经开通电子发票,消费者申请发票默认会开具电子发票,进一步减少商家开具发票的成本。同时,平台为鼓励商家开通电子发票,电子发票的开通未来会加入平台风向标加分项,此项功能计划今年9月份上线。
根据北京市商务委关于节能减排商品的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用户在国美商城购买“参加节能补贴”的商品时,可以享受政策规定标准的资金补贴。为便于您在本平台顺利购买节能补贴商品,请详细阅读如下说明。1、市商务委规定,补贴对象仅限于北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北京市户籍人员、持有北京市有效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商品配送地区仅限北京地区。2、享受补贴商品品类:补贴产品包括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吸油烟机、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家用燃气灶9类产品,每类产品仍需符合相应的能效及国家标准,具体产品是否参加请以页面公示为准。a、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吸油烟机、微波炉、家用燃气灶的能效标识须为中国能效标识一级或二级。b、空气净化器为符合《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GB/T18801-2015)的高效级空气净化器(产品目录见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产品目录进行更新。3、补贴标准:a、一级能效,补贴价格为实际付款的13%,800元封顶;b、二级能效,补贴价格为实际付款的8%,800元封顶;c、空气净化器符合国家标准的按照实际付款的10%进行补贴,800元封顶。4、同时参加平台促销活动和节能补贴的商品,补贴金额需按商品优惠后的价格(非商品原价)进行计算。5、在政策实施期内,符合购买条件的用户每类产品全渠道只能有1台(个)享受补贴政策。如果您已在本平台或其他渠道购买过节能补贴商品,再次购买同类商品将无法享受节能补贴。例如:如您已在*东等平台购买过同类节能产品,再次购买同类节能商品将无法享受节能补贴。6、根据市商务委要求,用户在下单购买节能补贴商品时需要准确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符合补贴条件的有效证件编号(驻京军人证/北京居住证/北京暂住证),并上传清晰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其他有效证件照片。用户的身份信息国美商城将予以加密保护,仅用于办理当次节能补贴业务。7、成功下单后,平台将对购买节能补贴商品的用户进行身份信息的审核校验。审核时间需要24小时,审核通过后平台将尽快安排商品配送。审核不通过的,订单将会被取消。审核不通过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不存在或不准确、上传照片不清晰、填写信息与证件照片不符、已在本平台或其他渠道享受过同品类的商品补贴等。8、节能补贴只适用于个人用户,企业用户不能享受。发票类型只能开具个人普通纸质发票。9、订单必须用户本人签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接受配送员审验通过后,用户在节能补贴确认书上签字确认,确认书一式三份,用户留存一份。10、平台定期将用户个人资料、购买发票复印件、已签字的节能补贴确认书原件上交市商务委评审。11、享受节能补贴商品不支持计时达、限时达、指定日达服务;12、每个订单限购一件节能补贴商品,如您购买多个品类多件商品,需分别填写信息提交订单;13、享受节能补贴商品支持在线支付、货到付款和门店付款;14、享受节能补贴商品不支持使用优惠券及积分,团购、抢购商品享受节能补贴;15、享受节能补贴商品订单审核时间为24小时,审核结果会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到您预留的手机号内,您也可以关注订单状态查看审核结果。
一、7天无理由退货条例总则问:订单退货时效是多久?答:自订单签收次日起7日内。问:出现哪些情形时,消费者可在签收7天内无理由退货?答:1、商品质量问题2、商品非质量问题:商品及商品本身包装保持唯品会出售时原装且配件赠品资料齐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3、如购买了唯品奢的商品按购买商品的原始包装退回(将商品连同送货单放置于原始配送箱中),并将商品连同防伪扣(不被拆剪)、所有相关配件、说明书、标签、赠品(如有)以及纸质发票(如有)一起寄回。问:哪些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答:在唯品会商城售卖的所有商品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除以下品类外:1、一经激活或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包括产生授权或者激活信息的手机、电脑、平板数码产品等;以及超4000元(含4000元)的手表类商品以及部分钟表商品2、虚拟商品(如电子唯品卡)3、消费者定制商品4、鲜活易腐5、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6、交付的报纸期刊7、内衣及贴身衣物8、贵重首饰精品(如金饰、裸钻类)9、收藏品(金条、金币等)10、酒类商品11、部分食品类(如巧克力等)12、婴儿特殊用品类(如奶嘴等)13、部分美妆商品(如彩妆/个人护理/护肤)14、药品类商品问:出现哪些情形时不予退货?答:1、任何非唯品会出售的商品(序列号不符);2、已经超过三包期限的商品;3、未经授权的维修、误用、碰撞、疏忽、滥用、进液、事故、改动、不正确的安装所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或撕毁、涂改标贴、机器序号、防伪标记;4、无法提供商品的发票(如已索要发票)、保修卡等三包凭证或者三包凭证信息与商品不符及被涂改的;5、礼包或套装中的商品不可以部分退换货。问:退货运费由谁承担?答:1、因商品质量问题产生的退货,退货运费由唯品会承担;2、因您个人原因产生的退货,退货运费由您个人承担。为提升购物体验,唯品会为您提供10元唯品币(1000个)/单的退货运费补贴,如多张订单同一包裹寄回的,唯品会仅补贴一次运费。
1、如何获得发票(1)万表所售商品都是正品行货,均自带正规发票,此发票可用作单位报销凭证。(2)万表默认电子发票,订单完成后,用户可登陆个人账户,下载PDF格式电子发票。如需开具纸质发票,请主动与客服人员联系。万表开具的电子发票均为真实有效的合法发票,与传统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用户维权、保修的有效凭据。(3)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是订单完成之后系统自动开具,一旦开具发票后,无法进行修改,所以请您下单时谨慎选择填写。(4)发票金额为客户实际支付总金额。2、开发票应注意的事项发票金额不能高于订单金额。3、发票抬头发票抬头不能为空,可填写个人或者单位名称(需提供税号)。如有问题,下单后联系在线客服或者电话联系客服说明。4、发票内容发票内容按照实际购买商品开具。5、电子发票开具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在线支付的订单在用户确认收货,订单完成后开具电子发票。6、发票说明补充收到发票后,如您发现发票抬头、内容、金额等与您下订单时所填项目不符,请先与客服联系确认,由客服人员为您处理换发票的相关事宜。在得到确认后,请您将原发票寄回,我们收到后会给您重新开具发票,并以平邮的方式为您寄出。若您购买的商品属于第三方卖家:发票开具和邮寄事项请联系商家确认。若因万表过失所致错误,由万表承担往返费用;否则将由您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敬请谅解。
您好,电子发票与纸质普票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是售后维修、用户维权的有效凭据,个人用户选择开具电子发票,若后期需要换取纸质普票,需要承担发票邮寄的运费,因此请谨慎选择发票类型。若涉及相关电子发票更换问题,请直接联系京东客服处理即可。注意:1、发票换开时效:电子发票(个人抬头)换开纸质发票(个人抬头)可在30天内换开;电子发票(个人抬头)换开纸质发票(公司抬头)可在30天内换开。2、发票开具时效:财务接到通知后3-5个工作日开具并寄出。
一、发票说明1、所有商品发票均由所属销售商家负责开具,且所有开具的发票均合法有效。2、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均可作为单位报销的凭证,也能保证您充分享受到我司提供的售后服务,请妥善保管。3、国美自营商品的发票将随单为您开具和配送,其中部分厂家直接送货商品的发票将在订单妥投后为您邮寄。4、您在订单信息确认过程中可以选择是否开具发票,发票内容可以据实选择商品明细、办公用品、电脑配件及耗材等,发票金额为您购买商品实际的付款金额,使用优惠券、美通卡及美豆等方式支付的部分不在发票金额中体现,发票金额含配送费金额。在订单提交前确认好您所需开具的发票抬头,订单生成后发票抬头将无法修改,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5、为了享受厂商提供的质保服务,请您将商品发票开具为明细。如果您购买的是数码类、手机及配件、笔记本、台式机、家电类商品,为了保证您能充分享受生产厂家提供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需根据发票确认您的购买日期),不管您是否需要开具发票,国美都将随单为您开具,发票内容默认为您订购的商品全称,提交订单时可修改发票内容。6、本公司依法开具出的发票均是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正规发票,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谨慎选择发票类型,避免更换发票类型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二、如何获得普通发票个人及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客户,均开具普通发票,请在提交订单页面,在“发票信息”中选择发票类型。1、如何获得纸质发票:下单时选择“纸质发票”,此发票可用作单位报销凭证,一个包裹对应一张发票,不同的物流中心发出的包裹开具不同的发票,发票会每次随包裹一同发出。2、如何获得电子发票:下单时选择“电子发票”,订单完成后,系统会自动开具,用户可登陆国美个人账户,在“订单详情-发票信息“中查看到电子发票的开具信息。三、如何设置普通发票信息“订单确认”页面点击发票信息旁边的“修改”,可以修改发票类型(电子发票、纸质发票、增值税专票),发票抬头(个人、单位),发票内容(明细、办公用品、电脑配件、耗材等),发票抬头内容不能为空。1、如果您选择的是纸质发票:(1)发票抬头不能为空,您可填写:个人、您的姓名或您的单位名称。注:个人购买节能补贴类商品必须填写身份证上姓名,以保障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2)发票内容可以据实选择商品明细、办公用品、电脑配件及耗材等,数码类、手机及配件、笔记本、台式机、家电类商品建议开具明细发票,便于保修。温馨提示:(1)企业用户的发票抬头需与贵公司税务登记证上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及时入账。(2)在订单提交前确认好您所需开具的发票抬头,订单生成后发票抬头将无法修改,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3)您收到商品时,请检查发票并在送货签收单上签字。一旦签字,即代表您已经收到发票,并且发票无误。对于客户人为因素引起的发票遗失,我们将无法为您补开。2、如果您选择的是电子发票:(1)发票抬头不能为空,您可填写:个人、您的姓名或您的单位名称。注:个人购买节能补贴类商品必须填写身份证上姓名,以保障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2)发票内容可以据实选择商品明细、办公用品、电脑配件及耗材等,数码类、手机及配件、笔记本、台式机、家电类商品建议开具明细发票,便于保修。(3)收票手机号请尽量填写可以联系到您的手机号码,以免影响您收票的时效性。温馨提示:(1)电子发票开具:当您购买商品时,只有整个订单所有商品满足电子发票的开具条件时,您才可以选择发票开具类型为电子发票。(2)您购买商品选择开具电子发票,订单完成后,系统会自动开具;登录国美网站,点击打开订单详情,便可查看到电子发票的开具信息(如下图);点击“下载”文字链,便可直接下载、查看开具成功的蓝字电子发票PDF文件。(3)您下载电子发票后,可以使用普通A4纸张自行打印电子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相同。如果您选择开具电子发票,将不会收到纸质发票。(4)如出现系统异常导致电子发票无法正常开具时,我司将为您开具纸质发票。(5)国美开具的电子发票均为真实有效的合法发票,与传统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售后维修、用户维权的有效凭据。发票信息默认开具电子发票,用户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纸质发票或增值税专票。(6)目前电子发票只涉及国税普通发票,国美平台上会对满足电子发票开具相关条件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客户,开具电子发票。(7)电子发票的PDF票样版式文件如下图:四、常见问题1、什么是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款凭证,国美开具的电子发票均为真实有效的合法发票,与传统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用户维权、保修的有效凭据。2、确保电子发票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2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颁布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0号)以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若干事项的公告》(2013年第8号)、《关于扩大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范围若干事项的公告》(2013年第18号文);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的公告》(2013年第6号文);成都事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都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若干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1号文);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州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的公告》(2014年第5号文)等。3、如果选择了电子发票,后来又想要纸质的发票怎么办?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公司报销、售后维修、及用户维权的有效凭据。客户可以自行下载打印,若后期需要换取纸质普票,因开票地区不同,部分区域需要承担发票邮寄的运费,因此请谨慎选择发票类型。4、遇到质量问题,电子发票是否能作为维权的依据?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若干事项的公告》(2013年第8号)、《关于扩大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范围若干事项的公告》(2013年第18号文);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的公告》(2013年第6号文);成都事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都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若干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1号文);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州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的公告》(2014年第5号文)等,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可作为售后、维权凭据。5、选择开具电子发票的顾客如何办理退换货流程?和原有退换货流程一样,唯一区别是选择了电子发票的用户在办理退换货时无需用户退回电子发票,我司直接按电子发票冲红处理。如用户换新或退货后重新购买,我司会为您重新开具一张电子发票。6、选择开具电子发票的顾客申请部分退货,发票如何处理?开具电子发票的订单申请部分退货,原电子发票会通过系统自动冲红,并对未发生退货的商品重新自动开具电子发票。如整单退货,则我司将原电子发票做冲红处理。7、顾客在下单时选择开具电子发票后,在未开具前,如顾客想修改发票开具的形式,是否可以?不可以。因为电子发票是系统自动发送,一旦提交申请,无法修改,所以请您下单时谨慎选择填写。8、电子发票如何验证?电子发票下载成功后,客户可凭借电子发票上所标示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检验码在国家税局网站进行查询验证(首次查验请安装根证书)。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9、电子发票可以用于商品维修吗?可以。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若干事项的公告》(2013年第8号)和《关于扩大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范围若干事项的公告》(2013年第18号文);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的公告》(2013年第6号文);成都事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都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若干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1号文);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州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的公告》(2014年第5号文)等,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可作为售后、维权凭据。用户可直接向维修站点和厂家提供电子发票进行维修。10、选择电子发票时页面上的手机号码和邮箱是必填的吗?手机号码是必填项,税务局规定手机号码作为电子发票必填内容,方便用户在税务局指定的发票服务平台通过手机号码查询电子发票信息或接收税务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送的电子发票开具的短信通知,因此需填写真实正确信息。邮箱为非必填项,但建议用户填写,方便用户通过邮箱收取电子发票通知。11、购买哪些品类商品可以开具电子发票?在国美官方网站购买的自营商品(不含充值、购票等虚拟商品)均可开具电子发票。12、用户下单后,什么时间能获得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在订单妥投后2-5分钟内开具。13、单位购买可以开具电子发票吗?可以开具电子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增值税电子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淘宝如何申请电子发票?申请的电子发票如何查看?随着电子发票的兴起很多时候我们网上购物,或者交易之后都不需要在申请纸质发票了,只需要轻轻点击申请电子发票就可以了,那么淘宝如何申请电子发票?申请的淘宝电子发票如何查看?对于这些问题,想要了解的朋友可以跟着小编一起看看淘宝如何申请电子发票的具体操作吧。一、淘宝如何申请电子发票关于淘宝如何申请电子发票这个问题,今天小编就以申请直通车发票为例给大家讲述一下详细的步骤,希望想要了解的朋友可以认真阅读哦。第一、我们登陆到天猫账号,直接找到“账房”,我们直接点击“账房”进入“账房”界面;第二、找到“票管理”点击进入,在这里找到“我申请的票”点击,在此项的右侧,我们找到,已申请票——业务类型,点击后,选择直通车。第三、选择直通车后,我们就可以选择开票时间了,只能按月开,可以几个月的一起选择开;所有的选择完毕后,我们就可以直接点击右上角的“索取新票”,进入“索取新票”后,核对所有信息完整无误后,我们直接点击“提交申请"就可以了。第四:天猫会在15个工作日寄回的。二、申请的电子发票如何查看1、首先打开熟悉的手机支付宝。在主页面点击“全部”图标,在“便民生活”大类底部可以看到“发票管理”的选项,打开“发票管家”;2、在“发票管家”中可以看到发票数量(张)和累计金额(元),点击“我的发票”,就能看到最近购买物品的发票。3、点击对应的发票就能把需要的发票信息显示出来,点击底部的“查看发票原件”就能显示出纸质发票的图片,和正规发票一样。对于这篇针对“淘宝如何申请电子发票?申请的电子发票如何查看?”问题的分析,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如果亲们还想了解更多关于淘宝如何申请电子发票?申请的电子发票如何查看?这方面的资讯,欢迎登录一起惠返利网查询浏览和阅读。若是亲们觉得小编今天的分享比较有价值的话,可以赞一个的哦。
苏宁易购是当前最热门的网购商城之一,到苏宁易购买东西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关于苏宁易购发票的知识很多都不了解,下面小编就跟大家解释一下。苏宁易购发票说明:1.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苏宁易购网站购物时,苏宁易购都会开具由税务局监制印制的正规机打销售发票。2.发票是有效交易的重要凭据,纸质发票可作为单位报销的凭证,也能保证消费者充分享受到苏宁易购提供的售后服务,必须妥善保管。3.发票内容为您所购买的商品明细,发票金额为购买商品实际的付款金额,使用储值卡、积分以及优惠券等方式支付的部分不在发票金额中体现。4.发票内容默认为订购的商品全称和型号,同时不支持修改发票内容,请在订单提交时确认好所需开具的发票抬头,订单生成后发票抬头将无法修改。苏宁易购为消费者开具的发票有: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苏宁易购发票抬头可填写:你的姓名、或你的单位名称。(企业用户的发票抬头需与公司税务登记证上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公司不能及时入账。)注意:发票要保留,在苏宁易购买东西保修的主要依据就是发票,没有发票苏宁易购有可能不接受你的售后请求,务必牢记。
如何购买1号店礼品卡1、查找礼品卡:(1)您可以通过在首页输入关键字“1号店礼品卡”来查找。(2)您还可以通过1号店的分类导航栏来找到“礼品、卡、旅游、充值”,根据分类找到“1号店礼品卡”。2、选择您所需要购买的礼品卡的类型与金额,选择需要购买的数量,选择"加入购物车"或“直接购买”即可3、购买实体卡需填写收货人信息如您购买的是实体礼品卡,请填写正确完整的收货人姓名、收货人联系方式、详细的收货地址和邮编,否则将会影响您订单的处理或配送。电子购物卡无需此操作。4、选择支付方式礼品卡使用“网上支付”付款。5、开发票(1)下单时勾选发票下单时在订单确认页面,可勾选开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可开公司抬头发票,选择开票内容。(2)补开发票“我的1号店”--“服务中心”—“我的发票”中查询未开票的订单,可填写开票内容和收货地址。6、运费说明礼品卡无法与其他商品一同下单,礼品卡不参加满百免运费活动,标准为满500元免运费;实体卡订单总金额低于500元,收取10元运费。温馨提示:1.购买礼品卡需同意并遵守《1号店礼品卡章程》和《1号店礼品卡购卡协议》。2.礼品卡自购买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请在三年内使用完毕。3.购买礼品卡时可开具营业普通发票,不可开增票。使用礼品卡支付的订单可开具0元发票,不可开增票。4.礼品卡从仓库发货,到货时效是按照普通商品配送规则时效为准。
Q:什么是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是指在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款凭证。Q:如何获取电子发票在提交订单页,可以选择电子发票选项(如下图)Q:多个订单合并补开电子发票是否支持?暂时无法满足您的需求Q:开具纸质发票后是否可以换开电子发票?暂时无法满足您的需求Q:开具电子发票后是否可以换开纸质发票?1号店网页暂不支持此操作,如有需要,您可以致电客服告知诉求,由客服操作换开.Q:入驻商家订单是否可以开具电子发票?由于入驻商家暂时不在电子发票试点范围,所以暂时无法开具电子发票Q:哪些商品可以开具电子发票?1号店自营商品(除涉及到保修、安装的3C、大家电)可开具电子发票,发票内容为明细发票;Q:顾客下单后,什么时间能获得电子发票?订单收货后3-7天。Q:非上海地区是否可以选择电子发票?非上海地区也可以选择电子发票Q:电子发票如何下载与查询?订单完成后,顾客可登陆1号店账户,在我的订单/发票管理中下载PDF格式电子发票。Q:电子发票是否可以用于报销?支持企业报销,请先确认所属公司是否支持电子发票报销。Q:选择开具电子发票的顾客如何办理退换货流程?和原有退换货业务流程保持一致,如果选择了电子发票的顾客在办理退货时无需顾客退回电子发票,我司直接将电子发票冲红(原电子发票显示无效)处理。订单申请部分退货,原电子发票会通过系统自动冲红(原电子发票显示无效),并对未发生退货的商品重新自动生成电子发票。换货不做调整。Q:顾客在下单时选择开具电子发票后,在未开具前,如顾客想修改发票开具的形式,是否可以?不可以。因为电子发票是系统自动发送,一旦提交申请,无法修改,所以请您下单时仔细选择填写。Q:电子发票如何验证?可通过电子发票网站查询http://dzfp.tax.sh.gov.cn/Q:电子发票可以用于商品维修吗?由于全国供应商对电子发票用于安装及维修的接受程度不同,暂时无法满足所有产品需求。因此我司目前对电子产品均开具纸质发票。Q:选择电子发票时页面上的手机号码是必填的吗?手机号码是必填项,税务局规定手机号码作为电子发票必填内容。Q:电子购物卡是否支持开具电子发票电子购物卡暂不支持,但我司已在开发,尽快上线。温馨提示:我司将在新用户提交订单前,将为新用户优先选择【电子发票】;同时会默认顾客上次选择的发票类型。
昨日,深圳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晓明一行作客“民心桥”节目,就“互联网+”背景下,国税部门如何给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服务等话题,与市民交流互动。唐晓明表示,目前电子税务局工作已在深圳市进行试点,不久有望在全国推广。国税局副局长唐晓明在节目上介绍说,“我们将现在已经试行的分散到各个系统里面的信息化东西打包,建立一个全新的税务局,从纳税服务角度提供方便,一方面提供各种申报的电子渠道,另一方面提供相关的办事渠道,纳税人不用到税务局前台来递交有关资料,通过网上提交即可。”唐晓明表示,在“互联网+”的作用下,深圳从今年1月1日开始,试点推行“电子发票”制度,今后纳税人报销可以摆脱贴纸质发票的束缚。“电子使用发票意味着今后不再需要纸质发票,是通过电子和信息化的方式开具,再传输给纳税人,而纳税人报销时直接出示相关的电子凭据即可,今年我们已经把此项工作作为一个重点工作,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正在积极研发,不久将来可在全国加以推广。”此外,前两天税务部门刚与微信签署协议,将推出微信支付税款服务,进一步服务纳税人。对此,唐晓明表示,今年将利用微信推出包括微信交税、微信申报、微信查询、微信咨询、微信监督等方面的措施。“8月28日我们跟腾讯、地税共三家单位签署了协议,将全面启用微信支付方式来支付税款。”市民杨小姐对最近开展的税控设备升级工作有疑问,“接到通知让我们去升级税控设备,但听朋友说升级前那个旧版的还好用一点,我想问一下新版究竟有什么好处,为何要推广新版?”对此,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吴东海回应称,“新版本能够对纳税人的数据进行及时采集,有利用做后续的分析和监管。再一个从纳税人的角度来看,开出去的发票已经进入了税务机关的网络,这样对方在查询发票的真伪时就相当容易确定。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能够实现真票真开,同时极大地压缩虚假发票的空间,有利于净化社会环境。”
从12月28日开始,杭州的消费者在京东商城或易迅网上购物可以开具电子发票了。几个月前,曾有一张金额仅41.4元的发票在网络走红,那是全国第一张电子发票,由京东商城出具,但当时仍属于“演示版”,覆盖范围也仅限于北京地区。昨天,上海市政府发布公告,宣布展开电子发票试点工作。京东与易迅网均在首批电子发票试点企业名单之列,从12月28日零时起将正式支持开具电子发票。“现在刚刚开始试运行,暂时将在大家电类目商品中展开试点,后续将逐步向全国地区、全类目商品推广。”易迅网相关负责表示,试点主要覆盖上海及周边地区,部分杭州用户可以享受。相比之下,京东商城的覆盖范围更大一些。“电子发票应用范围不仅仅局限为上海本地个人消费者,如杭州、苏州、宿迁等华东地区个人消费者均可登陆京东购买自营部分(图书、音像除外)多种品类商品,选择开具电子发票。”京东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在订单完成后,买家将通过预留的手机号码或邮箱接收到京东系统推送的电子发票信息,登陆买家京东个人账户后,在订单详情处下载PDF格式电子发票。“对于大家电商品,消费者具有对上门安装、售后维修等服务的需求,在享受这些服务的时候,都需要消费者出示发票。但对于消费者来说,纸质发票的保存十分不便,很容易出现损坏甚至遗失的情况,而电子发票则没有这样的烦恼,可以长期保存,并能够在税务系统里查询真伪。凭借易迅网开具的电子发票,消费者同样可以享受各项售后服务。”易迅网负责人介绍说。尽管电子发票已经覆盖到杭州,但现在个人电子发票仍然只是售后和维权的凭证,不能用于单位报销。不过,记者从京东方面获知,京东已入选国家“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综合试点”名单,将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加快推动电子发票企业可报销模式。电子发票可作单位报销凭证,或许不会太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