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
互联网医药健康企业111集团昨日正式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NASDAQ)挂牌上市,股票代码“YI”。自此,111集团成为中国互联网医药健康赴美上市第1股。此次IPO,111集团共发行9,300,000股美国存托凭证(ADRs),发行价为每股14美元,共募集资金1亿美元。111集团本次募资金额将主要用于研发、营销推广,以及战略投资和收购。摩根大通、花旗银行和中金公司是本次IPO的联合承销商。在当天的挂牌仪式上,111集团联合创始人、董事长于刚博士,111集团联合创始人、董事长兼CEO刘峻岭共同致辞。致辞中,于刚说:“时代赋予我们特殊使命,我们以团队力量做超出每个人能做的更伟大事业,是缘分,是使命把我们汇聚在一起,是我们大家的幸运。”“上市不是目标,只是一个里程碑,可以帮助我们更快地、更高效地、更多资源地去实现我们的目标。”于刚说,以前的两次创业都渴望着能带领大家把公司带上市,但没能如愿,今天终于实现,了了一个心愿。但这仅是一个新的起点。“也希望大家能够以此为加油站,重新充满能量和激情,改变人们生活方式,改变行业的格局,改变老百姓‘看病难,买药贵’的现状,让111集团,让我们这一帮有智慧、有志向的人在中国互联网医药健康史上留下浓墨重彩一章。”于刚在致辞时回顾了过去创业的艰辛,显得非常激动,一度哽咽,也赢得了现场的阵阵掌声。刘峻岭说:感谢每一个用户、股东、员工,以及合作伙伴,没有大家的支持,就没有如今的111集团。“我和于博士一起合作了11年,我们走过很多艰辛,走到今天很不容易,今天这个时刻让我非常骄傲和自豪。”刘峻岭说,111集团将继续完成我们的使命:以科技赋能,打造中国最大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药健康平台,为用户、股东和员工们创造价值,让广大的用户能够享受到更现代化的医疗服务,为国家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我们现在有一个不错的起点,这是从0到1的过程,而未来是一个从1到100的过程。让我们一起继续努力,踏上新的征程。”于刚、刘峻岭企业家精神值得钦佩至临资本创始合伙人、原北极光创投合伙人姜皓天对雷帝网表示,“我认识于刚和刘峻岭两位兄长已经10年了,还记得他们当时上波士堂节目时做他们的嘉宾时候的情形。两位的意志、品质、能力和身上的企业家精神我十分钦佩。”姜皓天还说:“虽然他们的两次创业我因为不同原因未能投资,但我从和两位的友谊上所收获的远比投资回报更珍贵。我相信作为可以一生相交的好朋友,未来的机会还很多。祝愿111Inc.以IPO为新起点,获得长期强劲的成长。”111集团投资人、信中利总裁陈丹对雷帝网表示,于刚、刘峻岭被媒体称为“双剑”,过去十几年的时间里,两个人价值观一致,互相配合默契,优势互补,是其创业项目迅速成长的重要原因。“对1药网而言,物流和运营是企业成长关键因素,于刚物流和供应链的造诣,刘峻岭多年以来在运营上的成就,为公司构建起他人难以逾越的竞争壁垒。”陈丹说,未来公司上市以后,依然会保持这样的团队管理模式,持续而稳定的促进公司成长。1药网脱胎于1号店111集团由于刚、刘峻岭在2010年创建,于刚和刘峻岭也是电商平台1号店创始人,两人搭档很多年,2015年7月从1号店离开后就专心投入到111集团运作。1药网曾是1号店的一个频道,沃尔玛控股1号店时,于刚、刘峻岭将1药网从1号店收购过来。于刚、刘峻岭离开1号店后,专心做1药网,已独立融资数轮。今年初,1药网还完成5000万美元融资,由通和毓承投资。之所以于刚、刘峻岭能从沃尔玛手中接下1药网,主要是沃尔玛觉得医药电商非是业务重点,就将1药网从1号店体系中剥离出来。111集团主要是通过在云解决方案、智能供应链、大数据和医疗专业的能力构筑核心竞争力,建立了一个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互联网医药健康生态圈。111集团旗下有B2C医药平台“1药网”、互联网医院“1诊”,B2B医药平台“1药城”,销售范围涵盖中西药品、滋补保健、医疗器械、药妆个护等医药健康产品。1药网不仅拥有药师团队,为顾客提供在线用药咨询服务,还借助“1诊”的医师团队,为顾客提供在线问诊、开具电子处方单等服务。官方介绍,截至目前,1药网注册用户超过1500万,在售商品超过29万种,1药城为超过10万家药店提供服务,包括连锁、单体药店,以及民营医院和私人诊所里的药房,1诊拥有自聘和外部医疗专业人员组成的团队超过2000人。当前,国内医药电商领域正迎来一个发展的好时机,主要有3点原因:1,政府大力支持医药电商的发展,特别是在取消互联网交易资格B、C证后,又取消了互联网交易资格A证,意味着我国医药电商由审核制改为备案制,降低了审核门槛。2,互联网医院及电子处方等政策的实施,打造了完整的处方药交易闭环;3,医药分离成确定方向,医药电商将成为处方药销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信中利总裁陈丹认为,未来5-10年将是医药电商发展的黄金时期,整个行业会有爆发性增长。111集团Q2营收为4亿元招股书显示,111集团2017年营收为9.59亿元(约1.45亿美元)。111集团2017年运营亏损2.54亿元(约3838万美元),净亏损为2.49亿元(约3768万美元)。111集团2018年第二季度营收为4亿元,运营亏损为9608万元,净亏损为8700万元。111集团截至2018年6月30日,所持现金及等价物为4.8773亿元(7371万美元),短期投资为2亿元(约3073万美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111集团持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67亿元(2533万美元),短期投资为2.93亿元(4436万美元)。IPO后,于刚与刘峻岭分别持有21.7%股权上市前,于刚与刘峻岭分别持有1药网24.5%股权,并列为最大股东,分别拥有47.5%的投票权。ClearVueYWHoldings,Ltd.持有13%股权,拥有1.3%投票权。VerlinvestAsia(HK)Limited持有10.7%的股权,及1%的投票权,FirstPharmaciaInternational持有5.9%的股权,及0.6%的投票权。ZallCapitalLimited持有5%股权,及0.5%的投票权。IPO后,于刚与刘峻岭分别持有1药网21.7%股权,并列为最大股东,分别拥有46%投票权。ClearVueYWHoldings,Ltd.持有11.5%股权,拥有1.6%投票权。VerlinvestAsia(HK)Limited持有9.5%的股权,及1.3%的投票权。当前,于刚为1药网执行董事长,刘峻岭为董事长、CEO。首旅如家酒店集团总经理孙坚、途家创始人罗军为1药网独立董事。
9月13日消息,近日,华润万家和京东到家宣布将继续深化合作,全业态门店加速上线。年底前,合作门店数量将翻3倍以上,覆盖20个城市近1000家门店。此前,京东到家牵手华润万家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南京、苏州、西安、天津、大连等10个重点城市的大卖场及精品超市。为了满足市场的新趋势和新需求,华润万家基于自身业务特点,打造超大型城市群区域供应链体系,重点布局线下门店提质增效,调整业态结构创新转型,提升商品和供应链效率。与此同时,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的融合模式,加快创新步伐。今年4月,华润万家与京东到家达成全面合作。目前,京东到家上线华润万家的品牌包括华润万家、苏果、Olé等品牌的全国近200家门店,涵盖2000多种SKU,主要涉及生鲜副食、牛奶乳品、酒水饮料、粮油调味、进口食品等品类。据京东到家数据显示,华润万家和苏果上线的近200家门店月均订单量增长超过71%,8月在其平台上的订单量比4月增长超500%。接下来,华润万家与京东到家的合作将再次升级,不仅加快门店上线速度,增加合作门店数量,在年底前实现全国20个城市上线门店数量1000多家,还将完成华润万家、苏果、Olé、blt、V+、乐购express、V>nGO等旗下全业态所有零售品牌悉数上线。华润万家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华润万家上线京东到家后,双方基于彼此间的优势互补、开放协作,在门店升级、线上选品、系统对接等方面进行合作创新。同时,京东到家的五大赋能模块与华润万家覆盖全国的实体零售门店和供应链相辅相成、共同协力,为消费者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互联网零售消费新体验。”达达-京东到家CEO蒯佳祺认为:“与华润万家的合作是我们践行零售赋能战略的重要一步。双方将从坪效、人效、商品优化、提升消费者购物频次等多个层面,一起开拓及创造更大的线上价值。”
还有两个月就是双11,随着马云即将归隐的消息公布,关于阿里巴巴是否可以延续往日辉煌的讨论一时甚嚣尘上。与往年类似,消息不胫而走,有多个商家向一起惠透露,今年天猫内部放出消息,力求双11GMV(全网成交额)达到2000亿元人民币。同时,天猫各类目的小二已经开始和KA商家逐一沟通,了解商家们今年双11期间的备战情况。一起惠在调研过程中留意到,该数据目标并非公开宣布。某天猫头部品牌商家电商操盘手日前就告知一起惠,天猫未曾向自己透露过今年的GMV目标。“8月底、9月初,我们已经和天猫就今年双11目标沟通过了一轮,很多东西还没有明确。这也让我们感到压力大、任务重,但策略还不明晰。”针对此事,一起惠向阿里巴巴集团公关部进行求证,对方回复称:“尚未听说。内部目前没有定任何关于销售额的目标。不排除江湖传闻和商家臆测。”今年是天猫双11的第十年,在这个关键节点,天猫似乎变得更加慎重。8月底,天猫才开始在商家大会上透露双11玩法,9月4日正式开放双11商家报名海选入口,并确定双11正式活动周期仍为1天。而在此之前,有关天猫双11活动周期的传闻不绝于耳,“20天”、“11天”、“还是1天”等多个版本流转在商家口中。同时,天猫在8月份向重点商家推送了一份涵盖118个问题的调查问卷,其中也包括双11活动周期等相关问题。时间逼近,伴随着一轮又一轮的沟通,商家们愈发地感觉到天猫今年的”小心翼翼”。“每年上半年我们就会开始备货,七八月份开始确定双11的节奏、玩法等,但是今年的不确定性会大一些。平台整体的规则、目标和节奏都有些不明确,整个决策过程变得更长更复杂。”一位服饰类目的电商负责人表示。不得不提的是,如今的双11已和刚诞生时的双11截然不同。十年前,电商还是“新物种”,发展态势让很多传统企业从“瞧不上”变成了“追不上”,而近两年传统电商平台的流量红利几乎消失殆尽,增长遭遇瓶颈,平台和商家无法坐视不理。源于自身发展需要,大家都必须要寻找新的增量。在今年618期间,曾有多个类目的商家向一起惠表示,618大促期间流量遭遇“断崖式”下滑,有严重者相比去年同期,店铺流量下跌了50%。而618的流量情况,也让不少商家对双11的整体形势隐隐担忧,如何获取流量?流量从哪里来?“线上流量增速放缓,新零售和线下成为了新的增长来源。”一位母婴品牌的电商操盘手称,“今年双11期间,阿里会把双12的营销投入和精力,拿出很大一部分放在双11当中,‘两节’结合,以增加双12和双11的联动,利用线下为线上引流。”“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天猫双11GMV达到)2000亿元应该不成问题。”上述操盘手表示。事实上,新零售已然成为零售界的“兴奋剂”,无论是否真的理解新零售的背后含义,越来越多的玩家都希望能和这三个字刮上一丝关系。在这个背景下,阿里自身一方面加紧组织架构的调整,一方面在多业态进行新零售链条的布局。经过两年的发酵,今年双11就是新零售最好的练兵场和试金石。其实,在去年双11,大家在关注大屏幕跳动的GMV数字之外,已经开始越来越多地谈论“新零售”的影响以及它与双11的结合。2017年,天猫曾在线下做了多种“测试性”的尝试。例如,天猫联合60家品牌玩起快闪店,在品牌快闪店里设置了互动屏幕——“云货架”和自助售卖机,消费者可以在“云货架”领购物优惠券,在通过手淘或者天猫下单购买;天猫联手马克华菲等多个拥有门店资源的零售品牌,挑选少量门店作为智慧门店试点,打通线上线下;直接在银泰中设置智慧母婴室,通过无人贩卖机打通天猫,售卖商品……相比去年的试验,阿里今年新零售的部署有了不少实际性进展。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阿里巴巴先后入股高鑫零售、居然之家等老牌传统零售企业,又收购饿了么并入新零售大军。很多业内人士判断,这些动作都将为双11寻找到新增量。一位移动互联网资深从业者向一起惠分析称,大润发、盒马鲜生以及银泰百货,这些阿里嫡系的实体门店,在今年双11期间肯定会出现更多的玩法和更大力度的促销。“利用线下为线上引流,大润发+盒马鲜生+淘鲜达、品牌智慧门店、天猫小店……这都能带来流量。”同时,相比去年主推的快闪店玩法,天猫智慧门店在今年将承担更大的作用。据悉,目前,已经有多个品牌全面接入天猫智慧门店系统,打通线下线上的服务体系和价格体系。天猫新零售事业部扬海透露,去年天猫智慧门店实现了线下扫码、线上购买,今年将把线上的购物津贴、优惠券核销和线下打通,快闪店和智慧门店通用。阿里巴巴天猫新零售平台事业部总经理叶国晖也表示,天猫智慧门店将提供预约到店、极速送达等服务。除了到店服务外,智慧门店还将提供更多到家服务,具体功能也将在双11期间上线。此外,天猫曾透露,在今年618期间,全国就有70多个线下商圈、10万家天猫智慧门店参加到大促当中。其中,6月16日凌晨至中午12时,盒马的成交额超去年同期的7倍多;大润发在618期间,门店线下客流量比上周环比增长约30%,线上订单数也增长了20%。“618只是测试,天猫真正的目标还是在双11,天猫肯定会大力度地调动自身和品牌的线下资源进行配合。算上这部分引流,天猫双11今年的GMV甚至可以冲击2500亿。”一位移动互动网从业者分析称。毋庸置疑,天猫会尽最大努力为双11塑造一个圆满的十年庆典。但事实上,除了十周年这个关键节点外,还有诸多因素在背后影响着天猫。“双11对电商的意义无须赘述,它是整个电商行业的风向标。在传统电商平台流量增长吃紧,互联网消费高速增长了十年的关键节点,双11能否继续保持高增长的神话,创下令人惊叹的记录,都会直接影响行业信心和接下来的发展走向。”一位资深电商从业者向一起惠分析称。“此外,新零售能否带来满意的新增量,也将迎来最直接的考验。从某种层面和责任上来说,今年的天猫双11必须要做好。”今年天猫双11最终的GMV又会攀升到哪个数字,我们还不得而知。从2013年数起,天猫2013年用时13个小时破了2012年全天的191亿纪录,2014年用时12小时59分钟破了2013年的350亿纪录,2015年用时11个小时49分钟破了2014年的全天571亿纪录;2016年双11天猫在下午15点19分破了2015年912亿记录;2017年用了13时9分超过了2016年1207亿元的记录。同时,在2017年,天猫双11的销售额仅用10秒就达到了16亿元,用时7时22分突破912亿元,超过2015年总销售额。今年天猫双11的具体情况会如何,一起惠将持续关注,并在第一时间为您呈现。
9月10日消息,沃尔玛今日宣布,截至2018年9月初,“扫玛购”用户已累计突破1000万人。据悉,沃尔玛扫码购于今年4月上线,已推广到50多个城市的近300家沃尔玛门店,预计年底前将推广至全国400多家门店。同时,沃尔玛小程序将陆续新增:电子地图“找找货”——为顾客提供电子地图导购服务,到店的顾客通过小程序,快速找到商品的位置;对于非到店顾客,他们可通过电子地图了解门店的在售商品信息,从而增加顾客对商品的触达。精准定制服务“个性优惠券”:基于大数据分析向顾客定向推送感兴趣的商品促销信息,从而增加复购率。据沃尔玛方面介绍,“扫玛购”主要通过移动支付功能解决门店排队的痛点,在去年年底开始试运行。顾客无需额外下载APP,只要打开手机登陆小程序,即可边逛边扫商品条形码自行完成付款,免去在收银台前排队结账的时间。数据显示,在部分沃尔玛门店为期两个月的测试期,“扫玛购”达30%的渗透率,即有近三成的到店顾客选择使用“扫玛购”付款,其中约95%的用户表示乐于继续使用这种新的自助结账方式。在今年的8.8购物节期间,沃尔玛将“扫玛购”应用于线上线下联动的促销活动中,实现在全国范围派发电子优惠券超过1200万张,并在8.8购物节的第一周实现用户增长翻倍。
9月10日,一起惠获悉,主打生鲜百货1小时送达的淘鲜达目前已开通125个城市,上线422家门店。据了解,这些门店包括已改造的大润发家门店、盒马、三江购物超市、盒小马和其他一些传统线下商超。淘鲜达以手机淘宝首页作为线上入口,在接入门店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用户手机上均可查看,是阿里采用盒马模式,从商品力、顾客体验、运营效率三方面改造区域零售企业存量门店的业务。数据显示,手淘2018年5月的月活人数达到4.57亿,巨大的线上流量导入线下正是通过淘鲜达来实现的。据了解,升级后的大润发门店,高峰期间的线上订单可以达到一天5000单,平时的单量也在2000单左右。而客源分布,只有不到20%来自线上,线下还是占多数。每家店的改造用了半个月至一个月不等。淘鲜达是阿里巴巴新零售战略的一部分,被称为盒马鲜生的“姊妹篇”。前者主要面向存量市场,即改造已有实体门店,后者更多是开发增量市场,相当于平地起高楼。二者均可联合实体零售商做到线上线下会员一体化、支付一体化、库存一体化、营销一体化、物流一体化、供应链一体化。(文/秦川)
5年时间,4次审议,3次公开征求意见,中国电商首部电商法终于问世。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电子商务法,共7章89条,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的《电商法》颇具法律高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从2013年电商被列入立法规划到最终出台的五年时间,电商带来的数字化经济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度。根据商务部发布《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7》显示,2017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达37.9%。作为数字经济最活跃、最集中的表现形式之一,电子商务正全面引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也成为促进开放、创新、带动创业等方面的推进器,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随着互联网技术带来的商业模式创新,不仅实物电商取得长足的进步,网约车、外卖等O2O多领域的服务电商亦如此。2017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9万亿元,移动支付交易额达200多万亿元,从业人员接近4250万,均位居全球前列。特别要指出的是,中国网络零售额达7万亿元,约占全球的50%;全球电子商务企业前10位中,中国企业就占据四席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带来问题,假货泛滥、产品质量和安全、大数据杀熟等问题不断发生,然而,对电商领域立法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电子商务法应该具有国际性、前瞻性,希望能够增添促进电商发展的内容,电子商务法立法并不成熟。”马云为此表态。而京东负责税务与资金的副总裁蔡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流露出的却是对电商法的极度期待:“如今,互联网是强势经济,实体经济反而是弱势经济,电子商务法应当尽快出台并执行,落实市场主体准入,加强事中监管,以及解决与线下并不一致的税收流失问题。”并且直言目前的电商法还“不够解渴”。阿里和京东作为电商当之无愧的代表,观点不一形成鲜明的对照。对于这部经过多方博弈的《电商法》将带来哪儿改变,其背后有着怎样的阈值?个人网店卖家登记:动了谁的奶酪?“电商不是法外之地,相当多所谓的个人网店都是成规模的公司化运作,而且享受到了比实体店更特殊的超级待遇,比如:可以无照经营、可以不缴纳税收、可以无固定经营场所……这些特殊待遇背后就是竞争的不公平和对实体经济的事实伤害”,在去年两会期间,刘强东在国税总局座谈会上,发了一腔“税腑之言”,话锋直指电商平台上的小微企业。期间,炮轰电商纳税问题的还有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王填表示,中国零售业已经进入新零售阶段,线上线下将会高度融合,电商公平纳税(尤其是C2C电商)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阶段,以便营造实体和电商公平竞争的环境。电商纳税问题,个人网店等中小微企业是否要纳入登记范围,是否推进线上线下平等问题的呼声越来越高,这也是电商法最具争议的部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电商法起草组副组长尹中卿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电商法争论比较多的就是第十条。“从草稿、调研,一直到四审都有意见。”电商相对于传统商家,政策上对待上确实有一定的不公平,但是,政策调整如何把握阈值显得至关重要。此次,电商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包括自然人在内的电商经营者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税务登记。从最终条文来看,立法者的思路依然是登记为原则,不登记为例外。其中也留了一个缺口,那就是三审稿中将“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也纳入例外情形的范畴。从市场主体登记的内容来看,应是放宽,对于广大的自然人卖家及相应的电商平台,增加例外情形,减轻了登记义务,应是利好。再就是,电商法在市场主体登记放宽的同时,又明确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个人卖家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必须办理税务登记。由此可见,本着线上线下相一致的原则,电商立法对此持肯定态度。此次,电商法推翻了2008年《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中,免除自然人网店工商登记义务的规定。而政策一出台,对C2C模式的淘宝影响不可谓不大。阿里系电商模式是平台模式,如果按照淘宝2017年4.82万亿的GMV来计算,按照17%的增值税来计算,淘宝卖家需上交8194亿的税收。据业内人士透露,按照即将实施的电商法案,对于电商经营者中个人网店、微商等放宽登记主体的规定来看,至少有10%的淘宝卖家受到影响。相当于上百万个人淘宝卖家将和线下经营者一样,按照经营纳税流程依法进行登记纳税。尽管仍然留了一个“零星小额”的例外缺口,但电商法并没有规定“零星小额”的额度究竟是多少,标准十分模糊,后续仍需配套规范来明确具体标准。所以,不难看出为何以自营为主的京东对电商法的有不同的诉求。“一刀切地要求自然人网店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是不合理的,因此立法作了除外安排。需要提示的是,依法可以不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商经营者,并不代表不适用电商法。”一位资深分析师表示。电商法明确了电商经营者作为纳税主体,赋有纳税义务。同时,国家为了保护弱小企业、促进市场竞争、提升创新能力,规定了电商经营者可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硬币总有两面性,相应的优惠也只能适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数据:平台共治的内核此次电商法作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基础的法律框架,涉及的面比较广,有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合同、快递物流、电子支付等在电商中比较典型的问题,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此次电商法有对未来平台共治的前瞻性引导。在电商法中指出,国家未来将采取措施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电商经营者依法利用公共数据。此次电商法在8月27日的四审,也正恰逢滴滴“乐清惨案”的档口,在滴滴顺风车业务下线整改期间,相关部委对滴滴的数据接入进行了相应的通报和监督接入。建立基础信息共享和上报制度可谓实现平台共治的一个可行路径。出租车司机杀人,不会去找出租车司机,那是因为所有出租车信息在当地公安局有备案的。而滴滴司机的信息,如果能和公安联网,共享上报,这次乐清事件的解决结果或许不一样。基础商业信息必须上报,好比住房子警察要登记信息一样,这是国家维持基本秩序的需要。如果公安局掌握这部分信息,相信滴滴司机作案以后,不至于在锁定上延误黄金时间。据相关报道了解到,地方交通部门与滴滴公司围绕不合规网约车监管进行了一场长达一年的数据拉锯战。一位地方交通监管部门相关人士曾经描述了这一监管的难度,其中一个难度源头即为数据的缺乏。该监管人士所在的城市从今年5月开始对不合规网约车进行了一轮整治,但是在整治过程中,需要平台方提报数据,在有效数据进入政府监管平台后,大量不合规的网约车将会成为重要的监管目标——多个城市交通管理者已经在约谈中要求滴滴限期清退平台上不合规的网约车。“一开始,我们当时要求滴滴在既定时间内清退若干车辆,并且按日上报清退车辆的数据;后来我们改变策略,要求滴滴每日上报剩余车辆的数据,如果我们发现运营的网约车不在滴滴上报的车辆中,我们就会罚款,最终累计罚款超过40万。”该人士透露。数据被互联网企业视为极为重要的竞争力。京东、阿里一直标榜自己为科技公司,是商业基础设施的提供者,其底气便来源于数据。程维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被问及关于无人驾驶领域的竞争时,提及滴滴的优势之一即为数据,在程维看来滴滴平台有2100万车辆,其他无人驾驶竞争者均没有如此大的车队帮他们进行数据收集。滴滴智慧交通首席科学家刘向宏在2018年的一次论坛中曾经介绍滴滴每日处理的定位数据达到了106TB(1TB为1024GB)。数据同样是当前互联网立法中必然涉及的内容。电商法也不例外。电商法明确规定了电商平台需向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报送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税务相关信息。同时,还需要按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数据信息。此外,平台还需积极履行提示经营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税务登记的义务。无论是数据主动报送还是被动的提供,对于电商平台都是不小的压力和负担。但它的积极意义也不容忽视。从监管角度而言,便于登记和税收制度的落地。无论是市场监管部门,还是税务部门,要履行登记和收税的监管职责的前提是掌握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只有赋予平台及时报送或者提供相关信息的法定义务,上述目的才可能实现,登记和收税的相应规定也才有可能落到实处。整体看,市场主体登记、税务登记、数据报送、数据提供,四大核心义务,全面系统,互为补充,为电商平台编织了一个巨大的法律规制网。相应责任:折中阈值在对于平台责任认定上,从“连带责任”到“补充责任”再到“相应的责任”上几经改动。相较于三审稿,我们看到《电商法(草案)》有了重要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是将平台经营者的“连带责任”修改为“补充责任”条,以及对“平台经营者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对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处罚上限做了明显提高。从“连带”到“补充”,多位学者直言,这两个字的变化将深刻改变平台的利益格局。然而,在四审稿中,中国消费者协会于8月29日发表措辞严厉的声明称,这两个字的修改将很大程度上减轻电商平台的责任,使得电子商务法有严重隐患,希望能够改回“连带责任”。不同的声音出自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持召开的“电子商务法三审稿立法建议”研讨会上,美团研究院院长张腾质疑:“第37条的规定是否意味着,滴滴要变成出租车公司,美团要变成餐厅、酒店等公司?给平台加了很多安全保障的义务,逼迫着这些平台为了实现这种义务,变成一个个线下实体,这和互联网发展的初衷是完全违背的。”因而,电商法最终确定“相应责任”做了折中处理。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说,未来争议解决中,如果特别法有所规定就从其规定,否则需要法院依据平台的过错、责任性质和份额等具体认定,可以理解为更有弹性和灵活性。平台责任的加减法争议,也体现在其他立法细节中。2016年以来,不少新增法条都对社会热点问题作出回应,比如“共享经济下的押金退还问题”,剑指“大数据杀熟”的个性推荐条款等,都旨在加重平台责任。可是,伴随电商蓬勃发展而来的问题亟需法律在监管上给予风险提示和引导。对于实体和线上的权责之争也是一个需要平衡的问题。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就表示,实体企业承担大量责任,电商平台不应特殊。网上购物已经成为消费者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产品和质量也成为消费者诟病平台最突出的问题。立法应该参照对实体零售企业的管理,强化平台主体责任,而不是避重就轻。这对于维护消费者利益,抑制假冒伪劣和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鼓励实体经济改进产品质量,推动供给侧改革的推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部分平台利用灰色地带,漠视现有法律法规,挑战社会道德底线,对于社会和消费价值观的负面导向不容忽视。很多百货,购物中心和超市也是平台型企业,多年来,实体企业在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承担了大量责任,也努力消除了诸多隐患,这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电商平台不应特殊。电商法具有平台安全审核的义务,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平台责任阈值需要周全设计,考虑面和辐射面需要不断地补充和调试。所以,首部《电子商务法》问世,意味着全面电子商务的时代已经到来,它后续的发展与进步,都将更加稳健与成熟。当前不规范、不正当的“野蛮生长”时代也必将终结,许多企业特别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将承担起让整个电子商务生态更加健康的重任。
9月7日消息,阿拉丁小程序统计平台和阿拉丁指数共同发布了2018年8月阿拉丁小程序行业发展研究报告。此次8月阿拉丁小程序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分为六个部分,分别从小程序行业热点事件分析、发现、小程序行业整体发展趋势、8月小程序TOP100榜单以及小程序行业重点领域分析和阿拉丁小程序成长榜TOP50来全面剖析小程序行业的发展进程。截至今年1月,小程序公布的官方数量为58万,而再升至100万仅耗时半年。从今年1月到7月,小程序开发者人数从100万增加至150万,第三方平台数从2300个增至逾5000个,覆盖政务民生、交通出行、金融、旅游、酒店、餐饮零售等多个行业。阿拉丁指数整体攀升,小程序保持着持续稳定的高速发展通过阿拉丁指数(aldzs.com)可以看出,小程序从1月至8月,阿拉丁指数(aldzs.com)一直都处在上升状态。根据阿拉丁小程序指数8月始末大盘正态分布图,可以较为清晰的看到相比8月初,小程序数量明显增加,虽然大量小程序处于指数的中下段,但向上“迁移”趋势明显。阿拉丁TOP100榜单上榜门槛持续提高,替换率依然高达30%从阿拉丁小程序指数TOP100榜单的上榜“门槛”的持续提高可以看到,今年以来小程序持续保持高速发展,一方面是由于小程序生态能力的不断释放和快速成熟;另一方面,更多的企业和开发者意识到小程序的战略意义,进而加大投入甚至是“Allin”。正是由于各方参与者的积极投入,导致虽然阿拉丁小程序指数Top100榜单的上榜“门槛”一再提高,但上榜小程序的替换率一直居高不下,竞争激烈程度可见一斑。小程序用户和网民的核心用户群重叠,同时更好覆盖中老年从用户的年龄结构上看,小程序的核心用户(18-39岁)占比达6成,而网民的核心用户群(20-39岁)的占比为54%,两者基本保持一致,说明核心网民群体已经接受并习惯了小程序的日常使用。另外,由于小程序的使用门槛低,产品体验好等特点,对以往使用APP有困难的中老年群体进行有效覆盖,从而极大的拓宽了用户边界,为全民“智慧生活”奠定了用户基础。小程序生态的快速成熟,吸引更多传统互联网企业加快“入局”坐拥10+亿月活用户的微信,无疑是移动互联网最大的入口之一,而小程序经过两年的发展日活已经突破2亿,面对如此巨大的流量,相信没有一家企业会坐视不理。微博虽然也具有社交属性,但其“重内容轻社交”的特点与微信并不形成竞争关系。微博小程序上线当月就冲到了阿拉丁小程序指数社交榜第1,排行总榜的第15,一方面,有赖于微博多年打造的品牌影响力和积累的用户基础;另一方面,小程序天然便于社交分享的特点进一步促进了微博获取用户的效率。小程序矩阵效应明显,彼此之间的协同效应放大用户价值小程序以其“小巧”“灵活”“快捷”等特点被广大开发者和用户所喜欢,因此,区别于APP的各种功能集于一身的产品特点,小程序更适合对功能进行拆分,以满足不同细分人群不同场景的使用需求。同时,同一主体下的小程序之间的直接跳转,能够让矩阵内小程序很方便的实现流量互通,最大化流量价值的同时,还能够有效分摊竞争和政策风险。目前越来越多的头部小程序都做起了小程序矩阵,例如,最近表现非常亮眼的“糖豆系”小程序,旗下小程序中有三个曾经一度单日冲入阿拉丁指数排行榜的Top10。由此可见,相比于单一小程序,矩阵内部的彼此协同和互补效应凸显。小程序连接线上线下的能力,开启在商业实践中的规模化应用传统企业经过多年经营沉淀大量会员,如何借助互联网有效激活用户资产,打通线上线下实现营销场景一体化是近几年很多企业寻求突破的方向。?麦当劳于2017年在全国推出会员计划,至今已累积近5000万会员。“8.8会员节”是麦当劳中国打通渠道最多、触及客群最广、促销力度最大的会员活动!此次活动充分发挥了小程序的“即用即走”和“随手分享”的特性,最终取得了影响用户最广的一次会员活动,很好的实践了小程序连接线上线下的应用场景。8月小程序TOP100榜单1、头部小程序竞争日趋激烈,TOP100的上榜门槛提高将近25%自今年以来,TOP100榜单的上榜门槛从5326提高到6629,增长了将近25%。随着越来越多企业意识到小程序的战略地位,进而迅速加大在这方面的投入,榜单的企业构成和排名仍将处于快速变动的状态。2、上榜小程序的替换率达三成,小游戏的替换率更是接近40%8月新上榜小程序数量为30个,依然保持较高的替换率,且行业分布相比上月更加丰富,小程序已经开始深入生活各个领域。其中,游戏仍是新上榜数量最多的分类,达到16个,但与上月相比明显减少,游戏企业(开发者)在获客的同时还需强化用户留存能力。3、新物种中游戏占比50%,运动社交型新物种表现抢眼本次榜单中有16个新物种小程序,其中新上榜的新物种有5个,新上榜的新物种分布在游戏、社交和大健康领域。本月新物种的代表是以运动步数来兑换礼物的社交型小程序“步数宝”和“步步换”,这类小程序近期成为市场上的一大看点。阿拉丁小程序8月成长榜TOP508月份的成长指数分布整体向右“平移”,说明小程序整体的成长速度在加快。随着小程序生态的成熟和用户基数的迅速放大,红利效应进一步释放,“速度”是所有小程序开发者都必须面对的挑战。目前,小程序市场正处于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期。在微信的带头作用下,支付宝、快应用联盟、百度等巨头已经陆续加入战局,预计2019年头部App将会尽数入场,小程序将成为跨平台物种。
9月6日消息,微盟在在广州举办的“洞见未来零售”发布会上,发布智慧零售解决方案,基于传统零售门店,为商家搭建线上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独立线上移动商城,完成电商平台和实体店在商业维度上优化升级,打通线上线下,助力零售企业转型。受电子商务冲击、消费升级等影响,近几年国内外线下零售企业生存状况不容乐观。微盟创始人兼CEO孙涛勇认为,获客难、转化低、互动难是当前传统零售门店普遍存在的三大痛点。伴随着新技术的产生,新零售时代的人、货、场三者之间的关系发生重构。“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不论是哪个销售通道,消费者的可识别、可触达、可洞察、可运营、可服务是检验新零售的标准”,孙涛勇说。在此背景下,微盟推出基于微信生态的智慧零售解决方案,通过移动商城、门店收银、导购、进销存、会员管理、营销、前置仓、数据八大模块,为零售企业打造新型的消费者运营平台,实现全领域消费场景下会员、营销、服务和商品的线上线下互通。据微盟创始人兼CEO孙涛勇介绍,微盟智慧零售的核心五要素为:可连接、可识别、可转化、可复购、可裂变,这五大要素代表着:多触点全域营销、品牌资产数字化、多场景促进转化、运营赋能提升复购、社交裂变以老带新,帮助企业打造智慧零售模式。据悉,微盟智慧零售解决方案适用于服饰箱包、母婴玩具、美妆护肤、快消食品、商超、3C数码、果蔬生鲜、大小家电、图书音像、便利店等,能够满足零售店铺的全渠道经营需求。此外,孙涛勇还向商户勾划出一幅微盟智慧零售蓝图:微盟为企业提供去中心化的零售渠道,例如微信公众号/小程序、H5等,并通过为企业提供商品、订单、库存等业务中心的能力以及客户分析、商品分析、流量分析等数据中心的能力,为企业打造智慧零售解决方案,并且实现全渠道打通,共享业务中心、共享数据中心。微盟新零售事业部产品总经理卫晓祥介绍,零售企业应用微盟智慧零售解决方案,可搭建“店即是仓”的统一店和多网店模式,满足不同商家的需求,并可对门店信息、商品、订单、会员、财务、物流、营销和门店权限进行统一管理,赋能实体零售体验。在商品管理上,企业可通过库存数据互通、进销存一体化、库存预警、商品调拨、订单智能分配和订单转接等功能,让门店共享商品信息,提升商品周转效率。在商城运营上,零售企业可通过拼团、砍价、分销等裂变玩法低成本获取用户,同时以限时折扣、特权价、优惠券、周期购等多种促销玩法形成高转化。此外,数字化的会员管理系统能够助力零售企业实现全渠道会员统一管理、多门店会员互通,并通过员营销功能,建立与消费者直连的触点,促成复购。在智慧零售模式中,数据相当于企业的大脑中枢,能够驱动人与服务的智慧连接,这就要求零售企业将每个用户的消费行为、购物数据等进行沉淀和精准处理。微盟智慧零售解决方案提供了数据智能分析系统,企业可按需建立数据仓库,智能获取客流分析、客群分析、商品分析、营销效果等多角度的数据报表,助力企业实时洞察线上线下交易情况,以数据驱动运营。例如,商家可根据特定时间段内的访客量、浏览量、客户流向、人均停留时长等数据掌握实时客流动态,甚至对未来客流作预测,以此支持企业实现智能的决策与管理,帮助企业向智能化数据运营转变。
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场景:在一个场所中,可以现场买菜,现场体验做菜,在体验过程中,觉得这个厨具不错,可以现场通过APP购买,等你回家,所买的厨具也送到家了。这种先体验后购买的场景化体验购物是不是很炫酷?日前,天猫、新七天和盒马鲜生共同打造“未来厨房”线下场景式体验店,正在把这种想法变成现实。什么是“未来厨房”线下场景式体验店?用新七天CEO左英杰的话来讲,未来厨房是由天猫、盒马、新七天联手打造,旨在为消费者提供基于厨房的场景式新零售体验服务。据一起惠了解,“未来厨房”立足于盒马高端消费者,通过线下门店明星综艺节目、互动体验教学、品牌快闪、厨艺比拼、蒙面吃王等多种组合活动方式,让消费者在体验美食制作过程中实地体验厨房用品。同时“未来厨房”将深度整合天猫及盒马资源,基于天猫品类日、品牌超品日、欢聚日、盒马营销活动等节点为品牌商提供全新新零售营销阵地。而在“未来厨房”场景式体验店开店当日,用户可以体验的品牌包括方太、博世、海尔、九阳、美的、科勒、维他密斯、中粮、老板、华帝、Onecup、卡罗特等。三者的身份:导流者+运营者+承接者“未来厨房”线下场景式体验店的打造过程中,天猫、新七天和盒马鲜生,各自扮演什么角色呢?左英杰告诉一起惠,天猫是未来厨房模式的主导方,新七天具体负责营运,盒马鲜生是线下体验场景的承接方。左英杰讲述了一个用户使用案例来描述“未来厨房”的使用场景。一对小情侣来到盒马鲜生,买了一只龙虾,现场体验做了一把,然后觉得做小龙虾的厨具真心不错,男士用盒马鲜生APP扫描二维码下单了。而在两人吃饭的过程中,盒马鲜生三公里配送服务者已经从新七天的店里把所买厨具送到了小情侣家中。“未来厨房”的打造过程中,天猫、新七天和盒马鲜生的身份各自是什么呢?左英杰解释道,天猫和盒马鲜生,一个为流量入口,一个为流量承接,闭环完成方。新七天在其中的作用更多是具体运营维护。左英杰告诉一起惠,在整个“未来厨房”线下场景式体验店,新七天的作用从原来的流量运营、品牌服务两个维度变成如今的线上线下全场景运维六大维度。品牌展现方面有什么不同呢?左英杰表示,天猫平台上可能更多呈现的是大品牌,而那些小而美的家电品牌虽然性能设计非常好,但放在天猫平台上就会被淹没。这时,“未来厨房”线下场景式体验店就可以通过展示体验的方式把小而美品牌亮出来,通过网红、KOL或用户自己体验式传播。“未来厨房”能给品牌服务商带来什么?用左英杰的话来说,未来厨房将帮助品牌商和品牌服务商打造好新零售线下体验场景,让用户通过体验完成购物,为用户近距离体验品牌产品提供场景,从而做到线上线下联动,服务品牌全域营销需求。除了对品牌方和品牌服务商带来销量拉动外,对于主导打造“未来厨房”线下场景式体验店的天猫和盒马鲜生来讲,“未来厨房”又有什么作用呢?有业内人士分析称,阿里体系下的这两员“大将”通过打造的场景式体验店相互协作,将小而美的品牌、在天猫平台上大量“淹没”的好品牌筛选出来,以场景体验的的方式在盒马鲜生线下展示,经由用户体验、网红/KOL/名人体验、直播展示等方式,引导用户体验购买。这又不失为一种新的阿里营销手段,在新零售的场景下为品牌提供线上线下全域展示、全域营销。“两者的品牌入驻形式可能会不同,天猫上是各个品牌的旗舰店,而盒马鲜生更多的是小而美的优质品牌的场景式展示区。”该分析人士表示。值得一说的是盒马鲜生。在最后的购买环节,用户体验后通过盒马鲜生APP扫描购买,也可以通过天猫搜索购买,而在“未来厨房”线下场景式体验店里,更多指引用户体验后通过盒马鲜生APP扫描购买。这也意味着,未来在盒马鲜生的APP上,或许会形成一种新的品牌入驻方式——场景式入驻。品类可能会更多偏向小而美的中小优质品牌,筛选制的,以此和天猫海量大品牌形成差异化。用户购物变化:从先买后用到先用后买巨头的引导作用是巨大的,一种新的购物场景在巨头的手里推出,如果它被证明是可行的,将会迅速成长引爆。作为在阿里手里探索出的“未来厨房”线下场景式体验店,它会出现引爆新购物方式的现象吗?作为一种还在探索的新思路,“未来厨房”线下场景式体验店引导用户更多的以体验为主,先体验后购买。这似乎是一种新的用户购买方式,从以前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的先买后用,到现在盒马鲜生推出的“未来厨房”场景式体验店里的先用后买。用户购物习惯在巨头引导下悄悄发生变化。“至少现在看起来是成立的。”某购物中心负责人表示,用户在盒马鲜生的线下店里吃吃喝喝,在体验展示的带动下,如果觉得好,就直接去盒马鲜生场景式体验线上店购买,然后所购买的东西直接被配送到家。“现在看来,这种形式可能会直接冲击原有的购物中心和超市,未来大家可能会更多地去盒马鲜生买生活日常用品所需的一切东西。”有家电品牌电商负责人表示,“比如我买生鲜,我可能先去盒马鲜生,在盒马鲜生让其现场做了吃了。在这个过程中,我觉得菜不错,就通过盒马鲜生APP买了,让其送至到家;觉得这个锅具不错,买了让其送至家。在其烹饪的过程中,我还可以去盒马鲜生其他可能出现的场景式线下店体验购买其他东西。”该购物中心负责人告诉一起惠,这是极其有体验感而且方便的,如果这样,那很大一部分用户可能未来都不会去其他超市和购物中心了,或者去的频次去变少。左英杰表示,“未来厨房”线下场景式体验店会迅速在盒马鲜生的各个线下店同步铺开。如果成效显著,可能其他类型的线下场景式体验店就要马上来了。阿里通过“未来厨房”线下场景式体验店,正在憋一个“大招”。天猫+盒马+X:可能出现的新探索当天猫+盒马鲜生+新七天的“未来厨房”线下场景式体验店被证明有效,受用户好评后,阿里必会将这种天猫+盒马鲜生+品牌商或品牌服务商的“天猫+盒马+X”模式迅速复制到其他品类。对于未来可能扩充的品类,左英杰告诉一起惠,日用百货类等家用类和体验性强的品类,在盒马鲜生是最容易做成线下场景式体验店的。上述购物中心负责人认为,阿里的盒马鲜生,借助阿里强大的力量,未来有可能会成为“新版”商业地产。线下一切以体验为主,线下体验线上购买,配送到家,未来将有可能从生鲜美食拓展到一切可以在线下体验购买的品类,从而让各地购物中心和商业地产类全变成场景聚合式线下体验店。“有这么一种可能,现在的商业地产购物中心低迷,阿里借助盒马鲜生这种线下强体验的新鲜物种,以此收购更多的商业地产和购物中心,从而为阿里所有线上品类的线下体验提供支撑,达到阿里所提倡的新零售。”该购物中心负责人表示。有家居品牌电商负责人表示,在阿里的技术、支付、物流、数据等强大资源的支持下,未来可能会出现在阿里所有线上平台下单购买,在各地都有阿里各种线下实体里体验的完美结合的情况,从而用户购物再也离不开阿里了。更多服务商入局:阿里新零售生态壮大左英杰把目前的新七天定位为新零售服务商。对于在这个“未来厨房”线下场景式体验店的打造过程中,为什么是服务商的新七天而不直接是品牌商呢?某跨境服务商COO表示,电商服务商手里运营的品牌多为小而美的品牌,而且服务商手中品牌集中,相比找一个品牌商展示其单一的自家产品,拥有多品牌的服务商更吸引用户。“用户可挑选的品类多,线下的场景式体验店也会更像购物中心。”事实上,今年开始阿里在大力推广新零售业务的同时,除了原来的阿里体系内的“各大王牌”,阿里也开始伸出大手准备将服务商揽入怀抱。一起惠了解到,日前阿里推出阿里零售云矩阵产品,支持不同品类的新零售服务商入驻。阿里对可以入驻零售云的服务商类型做了规定,包括咨询类、系统类、运营类、营销类、地推类、智能硬件类。阿里表示,服务商成为阿里零售云生态下的一员后,可以享受相关的权益。包括商务激励、市场合作、合作伙伴认证、项目支持、培训赋能、奖项评定与颁发、商务合作高层对标。从零售云拉拢服务商入局到天猫+盒马鲜生+X(服务商)探索,阿里的新零售生态了又多了服务商这个大块,零售生态越来越完善。
9月5日,一起惠获悉,“无界快消无限未来”2018中国快速消费品行业年度峰会在京召开。会上,知名财经作家吴晓波做了《无界零售是一次“世纪共谋”》的主题演讲。他认为,无界零售是零售业者、互联网人、产品创新和风险投资人的一次“世纪共谋”。著名财经作家吴晓波发表演讲吴晓波认为,无界零售重新定了零售行业,将过去的“人、货、场”,提升到“人、货、场、时”。从“人”的角度来看,感性消费人群不再是主流,2.5亿新中产的崛起,带动了消费理念的转变,性价比不再是核心消费关注点,品价比开始占据更高位面。“人”的变化,也让“货”经历着从“标品”到“非标品”的迭代。移动支付的普及更是让线上线下数据空间的链接趋于无界,模糊了“场”的界限。而人脸识别、大数据、SaaS服务等新科技的应用所带来的用户交互和体验,则改变了时间的逻辑。吴晓波表示,无界零售肩负着四大使命:用户关系的重建、优质国货的赋能,供应链的强驱动、消费和金融的通融。他也号召大快消行业中人,应“无惧挑战,共赴盛宴。”
9月5日,一起惠获悉,“无界快消无限未来”2018中国快速消费品行业年度峰会在京召开。会上,京东集团高级副总裁、京东商城大快消事业群总裁王笑松首次披露了京东大快消事业群的“全生态链战略”发展路线图。京东集团高级副总裁、京东商城大快消事业群总裁王笑松京东大快消将从成本、效率、流量和体验4个方面进行升级,通过全效赋能、全链无界、全量共建、全面服务4项零售基础设施赋能合作伙伴,助力品牌商突破100亿销售额大关。在全效赋能方面,针对产品没有竞争力、供应链低效、营销不精准的痛点,京东大快消以产品差异化、供应链智能化和数据开放产品化对品牌进行全效赋能,提升品牌从产品、物流到市场的全链条供应链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在全链无界方面,京东大快消将从渠道、终端、会员三方面进行线上线下的融合,以京超计划、新通路、7FRESH、JPASS等项目打破零售边界,实现全链无界。在全量共建方面,针对品牌商最为关注的流量问题,京东大快消将通过广告、品牌、小程序、Kepler实现全量的共建营销支持,提升已成为消费主力军的80、90后消费者的用户升体验,通过内容营销、联合用户营销等手段提升品牌渗透率,持续拉新。在全面服务方面,京东大快消为品牌商和用户提供品质提升和服务升级。在保障品质提升上,京东大快消以覆盖售前、售中、售后全流程标准体系为基础标准,通过区块链溯源、神农?SPES系统等黑科技不断改善用户体验;在助力服务升级上,今年京东全球购发布了史上最全面、最严苛的35项“安心购”举措,以多项京东独有的创新服务,成为快消品电商领域的服务标杆。王笑松表示:“我们希望在未来,京东成为快消品行业的零售基础设施提供商,通过我说的这些举措赋能品牌商,让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无界零售时代,成为各自行业的NO.1。”据介绍,京东大快消事业群囊括了京东商城销售快消品、生鲜商品的所有品类,业态包括针对线下店的2B业务、跨境电商业务等。具体业务单元则有消费品事业部(主要运营京东超市频道)、新通路事业部、生鲜事业部、京东全球购、京东美妆以及线下生鲜超市品牌7FRESH。
1今年以来,亚马逊股价累计上涨超过50%。亚马逊市值从6000亿美元突破如今的1万亿美元,仅仅用去了165个交易日。2亚马逊是一家并不遵循华尔街游戏规则的公司,相比盈利指标,这家公司不断给外界传达出的抢占未来先机的信号,在持续亏损的情况下获得了高估值。3在牢牢占据电商领域的霸主地位后,亚马逊又开始觊觎线下的零售渠道:收购全食超市、自建线下书店。4云服务(AWS)启动于2006年的新业务,目前已经成为亚马逊的另一大支柱,并且成为亚马逊最赚钱的业务。5有分析师认为,尽管亚马逊输掉了率先突破1万亿美元市值的竞赛,但冲击2万亿美元市值的赢家很大可能会是亚马逊。如今已经很难让人记起,亚马逊起步于图书的在线销售。对于现在的这家电商巨头说,几乎没有业务的边界,在许多领域,亚马逊已经无人能敌。随着市值的不断攀升,其创始人杰夫贝索斯也顺理成章地登上全球富豪榜榜首。美国时间9月4日早盘,亚马逊股价开盘后上涨突破每股2050.27美元,成功站上1万亿美元市值。今年以来,亚马逊股价累计上涨超过50%,过去5年,亚马逊股价更是翻了6倍。近年来,亚马逊股价呈加速度上升态势,市值从6000亿美元突破如今的1万亿美元,仅仅用去了165个交易日。与一个月前突破1万亿美元市值的苹果相比,亚马逊的故事如此不同:这是一家并不遵循华尔街游戏规则的公司,相比盈利指标,这家公司不断给外界传达出的抢占未来先机的信号,让它即便是多年连续亏损,仍在市场中获得了高估值。1万亿美元市值的亚马逊,人们依然看不到它的边界在哪里,近日在Facebook上组织的关于苹果和亚马逊谁能够率先突破2万亿美元市值的投票中,大多数人投给了后者。亚马逊上市以来股价走势图亚马逊的崛起与传统零售的没落在电商领域,亚马逊无疑占据着不可撼动的主导性市场地位。根据市场研究机构eMarketer的报告显示,今年亚马逊平台上美国零售总额为2582.2亿美元,占到美国当年全部电商总额的49.1%,遥遥领先于其他电商平台,位居第二的eBay所占份额仅为6.6%。如此规模下,亚马逊电商业务仍在保持良好增长,根据其2017年财报显示,北美电商业务同比增长33%,国际电商业务同比增长43%。对于亚马逊电商业务近年来的增长贡献最大的无疑是第三方销售,根据亚马逊在今年4月份发布的年度股东信所称,第三方商家在亚马逊平台上销售商品已经超过全平台的一半,最新数据显示,该比例达到了68%,而亚马逊自营的直销业务占比为32%。从最初在线售卖书籍开始,亚马逊逐步扩张成为销售一切的网络电商平台,在亚马逊崛起的同时,是传统零售行业的集体没落,外界最经常将亚马逊与零售巨头沃尔玛做比较,2015年年中,亚马逊市值超越沃尔玛,是这一趋势发展的里程碑事件,随后,亚马逊股价继续突飞猛进,而沃尔玛则依然徘徊不前。市值的差距基本反映了外界对未来零售趋势的判断,那就是电商化,去年亚马逊电商销售总额是沃尔玛、Target、百思买、Nordstrom、HomeDepot、梅西百货、Kohl’s和Costco美国主要零售商的总和的6倍。亚马逊与沃尔玛市值对比在牢牢占据电商领域的霸主地位后,亚马逊又开始觊觎线下的零售渠道,2017年,亚马逊斥资130亿美元收购全美第六大日用品连锁超市全食超市,标志着亚马逊正式全面进入总额7000亿美元的日用品市场。在将传统书店逼上绝路后,亚马逊又以自己的品牌开设了线下体验式书店,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用户体验。作为亚马逊业务三大支柱之一的亚马逊Prime会员,随着亚马逊业务的不断扩大,其对于用户的价值也在不断体现,从最初的享受免运费快速送达,到可以获得大量的娱乐、影音资源等,Prime订阅已经成为亚马逊稳定的收入来源之一,今年年度股东信上,亚马逊创始人贝索斯兴奋地宣布,亚马逊Prime会员在正式发布13年后,注册人数目前已经超过1亿人,2017年全年,亚马逊在全球向Prime会员供发送了50亿件商品。云计算成业绩驱动力除了电商业务以外,亚马逊最受人瞩目的是云服务(AWS),这一启动于2006年的新业务,目前已经成为亚马逊的另一大支柱,事实上,AWS已经是亚马逊最赚钱的业务。根据亚马逊今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AWS云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0%,达到54亿美元,尽管占总收入比例仅为10%,但该业务却是亚马逊所有业务部门中盈利能力最强的,运营利润14亿美元,运营利润率在该季度中达到了25.7%,与之相比,亚马逊在北美地区的电商业务运营利润里仅为3.7%,而在全球地区的运营利润率则为-4.2%。亚马逊云服务作为亚马逊近年来增长最快的业务,目前年化收入也超过了200亿美元,2017年,AWS宣布了1400项服务和功能,当年活跃用户增长了250%。在新兴的云服务市场,目前亚马逊AWS牢牢占据着市场份额第一的宝座,根据研究报告显示,今年第二季度,亚马逊AWS份额达到49%,微软的Azure以不到30%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二,谷歌的云服务市场份额则在5%以下。根据Gartner报告预测,全球公有云业务收入总额到2020年将达到4114亿美元,根据这一预测结果,亚马逊的云服务业务依然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一万亿美元市值不是终点亚马逊历年收入与利润趋势以上是所有研究亚马逊的人最津津乐道的一张图:从1997年成立至今,亚马逊的营业收入不断增长,而利润始终保持平缓甚至经常出现亏损,这是亚马逊呈现给外界的独特的“亚马逊模式”,那就是几乎毫无保留地将收入投入于未来长期的业务拓展上,而这一独特模式被华尔街所认可,这也就是为何亚马逊即便是不断出现业绩亏损,市场也愿意给他上百倍的市盈率的原因。在突破1万亿美元市值以后,亚马逊的增长还远未终结,事实上,这家电商巨头对外展现的,是仍有无限可能性的未来。从20年前上市到如今突破1万亿美元市值,亚马逊用20年时间验证了自身模式的成功。尤其在过去两年,亚马逊迎来了发展的“拐点”,以加速度增长,因为其模式越来越受到外界的认可,赶超沃尔玛,亚马逊用了18年,但在接下来2年时间,亚马逊的市值就达到了沃尔玛的两倍。亚马逊目前的市盈率高达160倍,反映了外界对其未来增长的看好。除了占据主导地位的电商业务以外,亚马逊的未来在于云服务、人工智能、智能家居、无人超市、内容原创和分发以及医疗健康服务,其中,云服务在目前也处于遥遥领先。在智能家居领域,具体来说,便是通过以智能语音助手Alexa为核心打造的亚马逊生态,包括智能门锁、家庭内多设备控制等,作为亚马逊人工智能落地的战略性产品Alexa,去年获得更广泛的用户接受度,目前开发者为Alexa平台开发了超过3万种技能,用户能够使用超过1200个品牌、4000个智能家居设备进行使用。目前,全美智能音箱市场中,亚马逊占据约76%的市场份额。在2B业务方面,亚马逊则将进一步巩固其在云计算方面的优势,目前亚马逊AWS已经是亚马逊内部最赚钱的业务,未来凭借其业务的进一步扩张,有望获得更客观的收入和利润。在传统电商领域,亚马逊计划进一步扩展至线下领域,2017年收购的全食超市便是这一努力的具体动作,此外,亚马逊研发推出的AmazonGo无人超市是其对未来零售购物体验的实验性尝试,而医药市场也是亚马逊正在开拓的另一大电商业务品类。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亚马逊的广告业务也在快速发展,在今年第一季度中,亚马逊主要包括广告收入的“其他收入”项目同比增长139%至20.3亿美元。在业绩继续高歌猛进的同时,亚马逊的投入也丝毫没有放缓的迹象,今年的几项重点投资包括内容领域的60亿美元投资,与摩根大通、伯克希尔哈萨维公司联合发起的致力于降低医疗开支的项目以及在国际市场电商业务的投入等。根据高盛的统计,今年前6个月,亚马逊投入于其云服务和电商业务的资金总额达130亿美元,比谷歌高20%,是Facebook的3倍多。麦格理银行分析师认为,即便在亚马逊的核心电商零售业务的利润率不增长的情况下,其他业务依然能够在接下来几年获得可观的利润增长,尤其是基于订阅模式的亚马逊云服务AWS和新的广告业务正在不断超出市场的期望。有分析师认为,尽管亚马逊输掉了率先突破1万亿美元市值的竞赛,但冲击2万亿美元市值的赢家很大可能会是亚马逊。摩根士丹利预测从目前至2025年,亚马逊平均年化增长率约为20%。
9月4日消息,历经3年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终于落定。最为核心的内容,是线上线下平等对待,微商、自然人网店等也要登记了,电商经营者再也无法享受无税经营的福利,即使是中小电商的开店成本也将攀升。微商近几年的发展一直突飞猛进,2016年微商从业者已经达到3000万人,市场规模达到3600亿,预计2019年将达到1万亿。随着微商行业正式立法,野蛮生长的微商将迎来监管。
一为什么是新零售?新零售不是一夜之间从石头里蹦出来的,而是随着电商的发展,随着人们对电商发展的认识逐渐进化而来。本章就分析一下从电商进化到新零售的过程。电商的崛起一切都要从电商说起。最初的电商,被定义为纯线上销售。这是以淘宝为代表的线上销售平台的崛起,其最根本的特征,就是线上销售产品和服务。最初基本上全是产品,服务是后来发展起来的。我们说,电商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纯线上销售、O2O和线上线下一体化,也就是本书所探讨的新零售。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电商(E-commerce)都是从ToB业务开始的,然后才到了ToC的业务。美国可圈可点的两大ToC业务的电商平台,一是亚马逊,二是EBay。亚马逊是卖书起家的。作为电商的起步,卖什么很重要。书是一个非常标准化的产品,基本上你在实体店看到的书,在线上销售也是一字不差。而且卖书还有另外两个好处,一是对书的介绍可以很丰富,二是按各种信息对书检索也很容易,这样就体现出线上销售的一大优势。后来,亚马逊才拓展为全品类的线上电商销售平台。与亚马逊不同的是,EBay开始是一个集市,换句时髦的话说就是CtoC电商平台。也就是个人有什么用不着的东西想处理掉换成钱,就可以在EBay上吆喝着卖掉。亚马逊和EBay的电商模式,后来都传到了中国。亚马逊是国人模仿的,就是目前已经逐渐从我们视野中消失的当当网。而EBay则是直接到中国来运营,电商平台叫做易趣。淘宝则是2003年左右马云的阿里团队裂变出来的,模仿的不是亚马逊而是易趣。所以我们看到即使是今天的淘宝,依然带有集市的特征。行业内人依然把淘宝看作是CtoC模式,虽然淘宝上运营的主体已经很少是真正的个人了。淘宝的发展也经历了三个不同的阶段:开始是纯集市模式。即使你是公司,在淘宝上经营,也和个人无差别对待;然后有了淘宝商城。对淘宝上那些规模较大而且信誉不错的商铺,给予特别的信誉等级;最后才是天猫的出现,标志着淘宝由原来的CtoC转化为BtoC和CtoC共存的电商平台。不过消费者中,可能还是有相当数量的人分不清天猫和淘宝的差异。中国电商的崛起,是以反线下传统实体经营开始的。所以刚开始的电商,都是线上的基因。线下不管是渠道还是生产企业,或者是经销商,都是被颠覆的对象。一时间,黑云压城城欲摧。线下那些被称之为“传统”的生产企业、渠道以及经销商们都诚惶诚恐,担心线上的电商一夜间会将自己颠覆了。电商就是颠覆。为什么互联网的出现催生了电商的迅猛发展?为什么中国的电商发展要比欧美的电商发展要迅猛得多?我们将在以后的章节里做详尽的分析。然而,人们很快发现,单凭纯线上的销售,似乎还没法实现对线下的完全颠覆。于是当团购O2O的概念传入中国后,又兴起了一股O2O的热潮。一时间,O2O又成为颠覆线下销售的新的独门暗器。总之,无论是纯线上销售的电商,还是O2O,其主体依旧是线上,其主题依旧是颠覆线下。O2O的困境所谓O2O,是英文OnlinetoOffline的缩写,即从线上到线下。O2O诞生于美国的团购,一般是从线上购买线下的服务,然后到线下去消费。从电商发展的逻辑来看,它弥补了线上不能销售线下服务的不足。但是线上的电商平台将O2O用到了线上产品的销售上,用来弥补线上销售产品缺乏实物体验的缺陷。就家居产品来说,其一大特征就是大标非标。大标是指大件标准品,客单价大,消费者一般不轻易决策购买,需要更多的思考,需要更多对产品实物“眼见为实”的体验。非标品更不用说了,非标品一般需要购买前的测量,以及购买后的安装服务等。于是,用纯线上销售的模式来销售属于大标非标的家居产品,就很无奈。这也是家居行业在电商发展初期停滞不前的主要原因。O2O模式给线上的电商平台带来灵感:如果我们让线上的消费者到线下体验,然后再回到平台上来购买产品,不就能够克服线上销售缺乏实物体验的缺陷吗?这里注意两点:一是O2O虽然似乎解决了线下产品实物体验的问题,似乎还未能很好地解决线下服务的问题。于是线上平台在努力发展第三方的家居产品的配送安装服务;二是光有一个从线上到线下的O2O不行,为了实现线上销售,线上电商平台还要实现另外一个从线下回到线上的O2O。这里的O2O则是英文OfflinetoOnline的缩写。线上电商平台还美其名为O2O闭环。直到现在,我们还不时听到所谓的“闭环”的概念。这个“闭环”的概念基本上就来自上述的故事。而且似乎什么什么一闭环了,就完美了。事实上,所谓O2O闭环,都是线上电商平台的一厢情愿:你让消费者从线上到线下去体验,首先你的问问线下的渠道愿不愿意,得问问线下的经销商愿不愿意。另外,你还得问问消费者愿不愿意。我们曾经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线上电商平台O2O闭环就是耍流氓》。关于O2O,我们这里介绍几个真实的小故事:第一个故事是O2O的概念还没有引入中国时,线上的电商平台是看不起那些做电商还与线下打交道的同行。大家都知道我们行业最早的电商是做网络团购的。说白了,就是线上通过BBS等互联网工具进行集客,然后拉到线下来进行团购销售。这不就是我们现在熟悉的O2O吗?!可是那时那些做纯线上电商的人看不起这些还到线下来进行销售的同行,称他们为“伪电商”。第二个故事是淘宝(那时还没有天猫)的第一个O2O项目,就发生在家居行业。那是在2010年,就有人在筹划淘宝的线下店铺,取名为“爱蜂潮”。第一个店2011年底开张,在北京的四惠。可惜运营不久就关门了,然后易地城外诚再战,最后还是失败了。否则,我们说马云的新零售可能要提前3-4年。之所以提这个故事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爱蜂潮“的失败,却孕育出互联网家装的发展。(详情请看《互联网家装发展》一书,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第三个故事是天猫的O2O战略(带闭环的O2O)遭到了来自线下渠道的强烈反抗。这也来自于我们家居行业。2013年双十一前天猫布置了闭环的O2O战略,但是遭到了线下19家连锁家居商场的联合抵抗,结果天猫最后只能放弃了该项战略的执行。当然这个故事已经过时了。今天阿里已经投资居然之家,与居然之家联合起来做新零售。2014年是O2O年。这一年,行业内外大小会议,几乎无一不O2O的。但是,总体说来,线上电商平台的O2O(闭环)战略是失败的。我们在2012年底总结电商发展时,用“线上下不来,线下上不去”来描述电商发展的困境。后来却发现这个“线上下不来,线下上不去”恰好描述了线上电商平台实施O2O闭环战略时的窘境。直到2015年底我在参加一次行业会议时,还听到演讲嘉宾用“线上下不来,线下上不去”来描述行业电商发展的状态。O2O为什么会出现”线上下不来,线下上不去“的困境呢?线上应该如何下来,线下又应该如何上去呢?
本周江南布衣有限公司发布2018年度业绩公告,虽然总收入涨幅达到22.8%,但相比上个财年的38%增长已经大幅度放缓,业绩报告公布后引发股价大降16%,创今年以来最大跌幅,市值蒸发至少12亿港元。2018年度业绩报告截至2018年6月30日,江南布衣的年内总收入为人民币28.64亿元,同比增长22.8%;毛利为18.258亿元,同比增长23.8%;纯利为4.104亿元,同比增长23.8%;同店销售增长8.9%;虽然涨幅不如去年同期,但总体来说还是处于上涨趋势。期内,江南布衣有限公司在全球经营的实体零售店总数由1591家增加至1831家,零售网络覆盖中国内地所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及全球其他17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海外的80个销售点。总体来看2018财年零售店铺增长达到8.9%。另根据财报显示,在性质划分支出方面,服装设计费用大增,从去年同期的1910万元增至今年的4105万元,增长高达215%,这也代表着品牌更加注重原创设计的投入,持续创新挖掘品牌产品更多更丰富的内涵。成功的粉丝经济值得注意的是,报告内总结提到了二零一八财年,其活跃会员账户数(活跃会员账户为过去12个月内任意连续180天内有2次及以上消费的会员账户(去重))逾36万个(二零一七财年:逾26万个)。二零一八财年购买总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会员账户数目逾16.2万个(二零一七财年:逾11.8万个),其消费零售额亦达到人民币19.2亿元(二零一七财年:人民币14.0亿元),贡献了超过四成线下渠道零售总额。由此可见,江南布衣的粉丝经济模式在集团销售额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全渠道的布局下,通过线上平台与消费者建立个人化的互动联系,不仅能够更了解消费者需求和市场动向,也能更添增粉丝粘性,是在当今消费中逆流而上的品牌忠诚度。为什么江南布衣可以得到如此多的忠诚粉丝?除了线上线下保持一致的同款同价,还有不少针对消费者的福利与会员折扣措施,线上的各种活动、生日祝福。积分兑换等专属福利活动。在全渠道的布局下,也增多了消费者尽可能多的选择组合,赋予消费者一站式购买可能与购买方式的自由切换。强大的品牌运营、粉丝维护能力及差异化优势,以及非常注重产品设计研发与产品质量,综合构成有吸引力的品牌形象,江南布衣才有了现在的成绩。即将登上纽约时装周今年纽约时装周将于9月5日至9月15日举行,目前已有19个华人品牌入选官方日程,去年引起热议的天猫中国日继续扎根纽约,江南布衣集团旗下品牌“JNBY”也将登上纽约时装周天猫中国日,目标吸引更多国际粉丝构建江南布衣的生活方式生态圈。JNBY品牌将发布2019SSunlimited新系列,这一系列用轻松的方式重现构建,模糊生活的场景,展现生活方式的多样化,表达对当下与未来的态度;跨越年龄和性别,打破规则和“被定义”,从艺术到成衣到生活,有更宽的边际与形态。此次也将首次尝试突破传统流程和模式,从设计定稿到货品生产,最后到零售上架用时不到30天。部分商品更是可以通过即看即买模式,边看秀边选购。
8月31日消息,一起惠获悉,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本法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据法规总则介绍,本法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值得注意的是,法规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8年8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第五章电子商务促进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第三条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第四条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第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的部门职责划分。第七条国家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协同管理体系,推动形成有关部门、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的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第八条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按照本组织章程开展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监督、引导本行业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九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本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第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第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第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第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第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第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第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第二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第二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第二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依照其规定。第二十五条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第二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二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二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非经营用户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节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第二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存在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证其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第三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三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第三十六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应当及时公示。第三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不得误导消费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其标记为自营的业务依法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第四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第四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第四十二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三条平台内经营者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第四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及时公示收到的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通知、声明及处理结果。第四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六条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四十七条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第四十八条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在电子商务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第四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第五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用户订立合同的步骤、注意事项、下载方法等事项,并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证用户在提交订单前可以更正输入错误。第五十一条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五十二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同时,可以接受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委托提供代收货款服务。第五十三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支付价款。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应当遵守国家规定,告知用户电子支付服务的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相关风险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不得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确保电子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跟踪稽核和不可篡改。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三年的交易记录。第五十四条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支付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用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用户在发出支付指令前,应当核对支付指令所包含的金额、收款人等完整信息。支付指令发生错误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纠正。造成用户损失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支付错误非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第五十六条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完成电子支付后,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用户提供符合约定方式的确认支付的信息。第五十七条用户应当妥善保管交易密码、电子签名数据等安全工具。用户发现安全工具遗失、被盗用或者未经授权的支付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经授权的支付造成的损失,由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承担;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未经授权的支付是因用户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责任。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发现支付指令未经授权,或者收到用户支付指令未经授权的通知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责任。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第五十八条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第五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第六十条电子商务争议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第六十一条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第六十二条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因电子商务经营者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前述资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根据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地解决当事人的争议。第五章电子商务促进第六十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第六十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推动绿色包装、仓储、运输,促进电子商务绿色发展。第六十六条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物流网络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加强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第六十七条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应用,支持电子商务与各产业融合发展。第六十八条国家促进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互联网技术应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发挥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第六十九条国家维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保护电子商务用户信息,鼓励电子商务数据开发应用,保障电子商务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利用公共数据。第七十条国家支持依法设立的信用评价机构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向社会提供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服务。第七十一条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第七十二条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应当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申报、纳税、检验检疫等环节的综合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优化监管流程,推动实现信息共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高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和监管效率。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凭电子单证向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七十三条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流合作,参与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的制定,促进电子签名、电子身份等国际互认。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跨境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机制。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七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销售、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服务,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信息提供义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或者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七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二)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电子商务的有关信息的;(三)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违反前款规定的平台内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搜索结果,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搭售商品、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向消费者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或者不及时退还押金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条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保障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八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验、登记义务的;(二)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的;(三)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违法情形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或者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八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二)修改交易规则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公示修改内容,或者阻止平台内经营者退出的;(三)未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的;(四)未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对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未显著标明“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第八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或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由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第八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第八十七条依法负有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职责中所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八十九条本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阿里的生态体系对淘宝心选赋能颇多,背靠大树的心选比竞争对手走得更加顺利。随着互联网流量红利逐渐消失,以及互联网电商给传统零售带来巨大冲击,传统零售和电商结合愈发紧密,新零售也日趋火热。同样是阿里新零售试验田,盒马鲜生专注生鲜市场,淘宝心选则押注生活百货。8月27日,淘宝心选第四家线下店入驻欧尚超市上海长阳店,此时距离淘宝心选首家线下店4月28日开业,仅过去四个月。平均一个月新开一家店的速度看起来很快,但还不够快,毕竟苏宁极物号称要在3年开到300家。不同于盒马鲜生2018年的迅猛扩张,阿里集团向财联社表示,“心选并没有开店数量指标,虽然年底前在长三角地区还有若干家店的开设计划,但不会盲目扩张。”仓促上线还是筹备已久财联社记者从阿里集团获悉,阿里集团在2011年启动“良无限”项目,2015年淘宝推出“中国质造”平台,淘宝心选是“中国质造”平台升级迭代的产物,属于阿里集团内部创新业务的进化。天猫店铺公示的资料显示,淘宝心选经营主体是杭州心选电子商务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5日,由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法人代表在2018年8月14日由蒋凡变更为张棣。此前,“中国质造”一直由蒋凡主控,而作为其迭代升级的“淘宝心选”主导者却成了张棣,淘宝心选在阿里内部是否存在争议,这中间又经历了哪些权衡变故,不得而知,心选也自诞生伊始便保持低调。2017年5月26日,没有任何宣传,淘宝心选悄然上线试营业,域名为good.taobao.com,是挂在淘宝旗下的二级域名。目前在淘宝首页找不到心选的入口。低调一年,突然变调淘宝心选上线一年,一直保持低调,直到今年4月28日在亲橙里开了首家线下店,才仿佛突然闯入大众眼帘。淘宝心选除了首家线下店在亲橙里,其余三家都是以“店中店”的形势,分布在大润发上海杨浦店、温州银泰城奥特莱斯和欧尚上海长阳店。这些店的选址,都与阿里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高鑫零售是大润发和欧尚的母公司,2017年11月阿里斥资224亿元入股高鑫零售。此外,阿里还陆续投资了联华超市、三江购物、银泰百货、东方股份,推出无人便利店“淘宝会员店”,覆盖了零售四大业态--便利店、超市、百货公司、购物中心。在此基础上,拓展用户场景便可以打破线上线下的桎梏,相互赋能。以大润发为例,大润发1998年进入中国,主要售卖基本日消品,以中老年为主要客户群体,虽业绩可观,但在互联网浪潮冲击下,难免有垂暮之感。阿里集团告诉财联社记者,“淘宝心选有较强的引流效果,以入驻大润发店的坪效数据为例,淘宝心选对传统零售坪效的提升约达50%(非大促时节),能帮助改善线下用户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以35岁以下年轻女性消费者为主。”目前淘宝心选主要销售还是在线上端。在互联网获客成本不断攀升的情况下,通过大润发在全国的数百家超市,可以触达更多未被互联网覆盖的消费群体。同质化竞争,优势何在淘宝心选自上线起,就一直被质疑与网易严选高度重合。与网易以互联网起家不同,淘宝心选背靠阿里“爸爸”,倚借阿里的电商基因和其在线下布局,心选想要实现线上线下的联动,成本会更低。背景与心选相似的是苏宁极物。苏宁作为传统零售大佬,一直都没有放弃线下门店的运营,并在今年6月与大润发达成战略合作,苏宁的“智慧零售”与大润发的线下门店资源结合,在新零售的路上又迈进一步。并且,淘宝心选和苏宁极物都依托大数据来甄选产品,也都在赋能设计师以丰富产品、拓展市场。看起来,与阿里达成战略合作的苏宁,在新零售的路上与阿里越走越近。淘宝心选认为其核心竞争力在于赋能模式的开放性和普惠性。淘宝心选具备其它平台所不具备的消费大数据、供应链资源、新零售布局,并且已经开发出一整套平台赋能产品系统。这种模式的价值,最终不是体现在GMV上面,而在于提供更多行业机会和创造更好的生活方式方面。显然,阿里的生态优势是网易、苏宁不可比拟的。与其说淘宝心选具备竞争优势,不如说阿里生态对心选的赋能是其竞争对手所不具备的。就目前来看,淘宝心选不管是商业模式,还是在售商品的质量、价格、个性化等,都未与其竞争对手拉开明显差距。背靠大树好乘凉,这种放松节奏,能持续到几时?
在尝试与亚朵做了严选酒店,开了考拉线下店之后,网易对线下流量这件事情似乎越来越迷恋。不仅是有电商基因的严选与考拉在做线上线下的结合,就连网易云音乐今年夏天也在成都开起了主题酒店。开酒店成了常态之后,这家以游戏为标签的互联网公司最新的切入点是奶茶店,但主角不是严选和考拉,而是目前在网易业务线中存在感没那么强的网易漫画。8月28号,网易漫画和网红果饮莓兽在杭州大悦城合开了一家“漫画家”主题店。新店门头左边是网易漫画的看板娘鹿娘,右边是莓兽女王。除了动漫风的店面、玻璃茶几里摆放的手办,在沙发旁还有一面漫画书架,客人可以坐下来,边喝边看。8月中旬,网易漫画也联手过麦当劳在上海开了家二次元主题餐厅,餐厅还有女仆装扮的服务员给客人点餐。但不同的是,前者是短期合作的快闪店,而“漫画家”是网易漫画和莓兽长期合作,双方分成的合开店。这种共享收益的合作模式于网易漫画而言也是第一次。网易漫画还未实现盈利。正值网易漫画成立三周年之际,网易漫画市场总监罗茜丹表示,除了会员付费、ip授权为主体,网易漫画正探索更多的ip变现渠道。由于中国年轻人对奶茶的谜之迷恋,网易漫画选择和茶饮品牌合作并不意外。但为何网易漫画绕开头部网红,在不断涌现新玩家的奶茶市场中,选择了略小众的莓兽呢?二次元元素是最显而易见的结合点。让莓兽在同质化的茶饮市场获得辨识度的关键一点,就是莓兽杯身上印着长着翅膀的异域女子。虽然罗茜丹表示,选择莓兽的部分原因是因为莓兽本身自带ip。但《莓兽女王》在网上显然算不上一本热门小说。与其说《莓兽女王》是ip,不如说它是为了配合莓兽品牌诞生而专门打造的故事框架。更重要的原因是,莓兽愿意给予网易漫画推广更多的配合。在这家网易漫画X莓兽的“漫画家”主题店内,网易漫画的logo和二维码印在在每一杯莓兽果汁上,展板上写着买联名款饮料送网易漫画卡。作为合作互换,网易漫画连载了《莓兽女王》的漫画版——《莓兽·北境精灵物语》,帮助莓兽丰满自己的“极寒境”ip形象。与莓兽这样的新秀相比,奈雪喜茶们本身就擅于制造话题和故事。不久前,奈雪推出了88元一杯的限量霸气猫山王引发了一波票圈晒图,而喜茶则在上海的迪士尼小镇新开了白日梦计划门店。如果网易漫画选择和这些估值几十亿的强势网红合作,需要投入的资本,以及撬动的话语权,显然是不同的。对此次合作,罗茜丹强调,网易漫画想成为商业模式的一部分,而非停留在营销层面。IP授权行业的惯例是,在较短的约定期限内,A公司授权某IP给B使用,B公司支付费用即可。而从时间上,网易漫画和莓兽的主题门店是长期的,虽然没有透露具体时间,但罗茜丹表示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网易漫画参与运营,并获得门店收入分成。在开业当天,网易漫画还专门请来了两位coser,分别扮演鹿娘和莓兽女王,以活跃人气。对于大公司网易和已经拥有300多家分店的莓兽来说,第一家合开门店的收入并不重要,这只是他们的试水之作。如果效果好,那么网易漫画打算随着店铺下沉(莓兽为加盟店模式,现在正向三四线城市扩张),去收割广阔的三四线漫画市场。目前网易漫画移动端用户数近4000万,平均年龄20岁,主流用户分布在一二线城市。而今年拼多多的上市告诉人们,一二线城市已经成为存量市场,往下走才有广阔天地。一家莓兽门店一天有上千杯的出货量,对网易漫画而言,哪怕杯子上只印上个二维码,也是一个收获三四线城市增量的不错的入口。不过,这一切后续推进都建立在第一家合开店表现良好的前提下。匆忙开业的杭州大悦城将是杭州的新地标,最爱抢占地标的奈雪の茶就在大悦城的1楼,从1楼到6楼的莓兽之间,还散落着几家新兴的奶茶店。显然,“漫画家”需要发挥更多的魅力,吸引年轻人到达6楼。
据猎云网报道,一款主打0蔗糖0添加且符合中国人口味的新生代健康零食品牌阻脂,于今年7月获得capinno创+的数百万天使轮融资,Capinno系每日食品网(Foodaily)旗下中国食品行业首个聚焦产品创新从0到1的开放式创新平台,资金主要用与产品研发、团队扩张、渠道推广等方面。据相关行业报告统计,中国休闲食品市场规模从2011年的3205亿元增长至2016年452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7%。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2018年市场规模有望突破5000亿元。其中,健康低脂食品占比不到15%,同比美国占比59%,仍有很大发展空间。据了解,阻脂的首款产品经过1年半时间研发才成功成型,后又经过试销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一个星期实现30万的营业额。阻脂脆片受到欢迎的原因在于其坚持健康低脂的同时保证产品的口味和口感,每一片脆片的厚度仅为1.7毫米,口感比肩薯片,同时还有普罗旺斯、蜀香烤肉、芝士海盐等三种口味可供选择。目前,该款阻脂脆片已经处于量产阶段,计划于9月初正式面世。为此,阻脂希望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一起打通市场,以社群电商、场景营销为基点,打造出健康低脂食品领域的新零售品牌。线上,阻脂将陆续入驻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同时上线官方小程序及公众号-阻脂计划,以健康社区、21天打卡方案等活动吸引用户,从而引流。除了电商平台外,阻脂还与全国200余家健身房达成了合作,根据健身人士的需求调整高蛋白配方,在健身房设置阻脂快闪店。并与多个跑团达成合作,设计夜跑专用装,欲借此成为夜跑人群的专属零食。目前,阻脂正在筹备Pre-A轮融资,资金在1000万左右,主要用于产品研发和渠道升级等方面。
8月23日晚,阿里巴巴集团公布2019财年第一季度(2018.4.1-2018.6.30)财报显示:阿里巴巴集团宣布设立一家控股公司,作为本地生活服务的旗舰公司,持有饿了么及口碑。同时,阿里宣布为该公司进行独立融资,目前已经收到来自阿里巴巴、软银集团等投资者的超过30亿美元投资承诺。据悉,新控股公司执行主席将由阿里巴巴集团CEO张勇兼任,饿了么和口碑继续保持独立运营,从“到家”和“到店”两个场景分进合力,加速推动本地生活服务市场的新零售升级。本地生活服务市场新一轮爆发的核心力量正是阿里新零售。第三方数据显示,自4月阿里收购以来,饿了么借力天猫、淘宝、支付宝、阿里健康等生态资源,今年二季度App月活跃用户增速已经领跑全行业,新零售交易额更增长45%,增速远高于传统餐饮外卖市场。阿里Q1财报还显示:以进口业务、盒马鲜生和银泰百货为核心的新零售业务(中国零售业务-其他)收入增长超过340%,显示新零售所促进的线上线下融合的全新业态以及新零售业务快速扩展的规模化效应,为阿里在业绩表现和业务增长的高速发展提供了爆发式的动能。据此前报道,饿了么已成为手淘首页10个默认入口之一,其“超级会员”已经成为阿里“88会员”体系的一份子。入夏以来,饿了么在上海、杭州、南京、成都等十余座城市均取得了业绩的快速抬升。口碑则专注于“到店”消费场景的服务,以手机点单为核心,为消费者提供包括找店、领优惠、点单、支付、评价等全流程的服务体验。消费者通过口碑App可以扫码点餐或提前手机预点餐,减少排队。同时,口碑基于对本地生活服务行业的洞察,联合商家推出智慧餐厅的新模式,帮助商家实现数字化经营,重构门店服务体验流程,降低成本提升经营效率。今年7月,口碑宣布将帮助100万餐饮商家通过新零售的方式完成智慧餐厅的升级改造。据悉,新的本地生活服务控股公司将专注于在本地生活场景长期地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在新框架下,饿了么丰富的本地生活服务资源和强大的即时配送能力,加上口碑的成熟商家服务体系和海量支付数据,将进一步有机融合。因此,此次融资标志着整个阿里新零售体系将以更大资源支持以口碑和饿了么为基础的本地生活服务业务,而阿里新零售的更多前沿技术产品,也将借此进一步惠及中国8亿城镇居民。8月2日星巴克与阿里巴巴达成战略合作,双方的共创就被普遍认为将是本地生活服务行业新零售升级的样板。本季度,阿里巴巴收入同比大增61%达到809.20亿元,连续6个季度保持超过55%的高速增长。收入增幅超出包括彭博、路透等机构分析师预期,在全球范围内领先的互联网企业中,包括FANG(Facebook、亚马逊、NETFlix与谷歌)在内,只有阿里巴巴的增速超过了50%,显示新零售战略的持续强劲推动力。阿里巴巴CEO张勇表示:阿里巴巴将继续投资于战略业务机遇及创新,以保障竞争优势和长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