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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惠2018-09-06 14:50:2267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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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惠2018-09-03 09:36:30316 次
8月31日消息,一起惠获悉,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本法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据法规总则介绍,本法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值得注意的是,法规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8年8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第五章电子商务促进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第三条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第四条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第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的部门职责划分。第七条国家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协同管理体系,推动形成有关部门、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的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第八条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按照本组织章程开展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监督、引导本行业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九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本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第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第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第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第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第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第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第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第二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第二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第二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依照其规定。第二十五条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第二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二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二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非经营用户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节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第二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存在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证其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第三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三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第三十六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应当及时公示。第三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不得误导消费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其标记为自营的业务依法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第四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第四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第四十二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三条平台内经营者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第四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及时公示收到的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通知、声明及处理结果。第四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六条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四十七条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第四十八条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在电子商务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第四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第五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用户订立合同的步骤、注意事项、下载方法等事项,并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证用户在提交订单前可以更正输入错误。第五十一条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五十二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同时,可以接受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委托提供代收货款服务。第五十三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支付价款。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应当遵守国家规定,告知用户电子支付服务的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相关风险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不得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确保电子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跟踪稽核和不可篡改。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三年的交易记录。第五十四条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支付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用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用户在发出支付指令前,应当核对支付指令所包含的金额、收款人等完整信息。支付指令发生错误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纠正。造成用户损失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支付错误非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第五十六条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完成电子支付后,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用户提供符合约定方式的确认支付的信息。第五十七条用户应当妥善保管交易密码、电子签名数据等安全工具。用户发现安全工具遗失、被盗用或者未经授权的支付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经授权的支付造成的损失,由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承担;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未经授权的支付是因用户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责任。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发现支付指令未经授权,或者收到用户支付指令未经授权的通知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责任。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第五十八条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第五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第六十条电子商务争议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第六十一条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第六十二条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因电子商务经营者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前述资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根据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地解决当事人的争议。第五章电子商务促进第六十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第六十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推动绿色包装、仓储、运输,促进电子商务绿色发展。第六十六条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物流网络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加强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第六十七条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应用,支持电子商务与各产业融合发展。第六十八条国家促进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互联网技术应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发挥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第六十九条国家维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保护电子商务用户信息,鼓励电子商务数据开发应用,保障电子商务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利用公共数据。第七十条国家支持依法设立的信用评价机构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向社会提供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服务。第七十一条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第七十二条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应当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申报、纳税、检验检疫等环节的综合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优化监管流程,推动实现信息共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高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和监管效率。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凭电子单证向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七十三条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流合作,参与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的制定,促进电子签名、电子身份等国际互认。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跨境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机制。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七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销售、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服务,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信息提供义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或者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七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二)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电子商务的有关信息的;(三)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违反前款规定的平台内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搜索结果,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搭售商品、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向消费者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或者不及时退还押金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条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保障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八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验、登记义务的;(二)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的;(三)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违法情形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或者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八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二)修改交易规则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公示修改内容,或者阻止平台内经营者退出的;(三)未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的;(四)未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对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未显著标明“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第八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或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由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第八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第八十七条依法负有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职责中所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八十九条本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起惠2018-09-03 08:59:24379 次
2018年8月31日
一起惠2018-08-31 17:49:02720 次
郑州空姐、乐清女孩,两名女性搭乘滴滴顺风车先后遇害,让滴滴公司陷入舆论漩涡。8月27日零点起,滴滴顺风车在全国范围内下线整改,而在下线4小时前,福州4名乘客搭乘滴滴顺风车遭遇车祸。据福州广播电视台报道,8月26日晚上,4名乘客坐滴滴顺风车从连江县前往福州途中发生事故,4人及司机均受伤。近年来,乘客用滴滴打车发生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在此类侵权责任纠纷中,滴滴平台的运营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澎湃新闻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到2015年以来的38份判决,其中12份判决涉及顺风车。这些判例中,认定滴滴方面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有24例,约占63%;认定滴滴方面应担责的有8例,约占21%;另有6例的当事方在宣判前达成了和解。这些判例勾勒出滴滴的应诉策略——在法庭上始终坚持无过错,但不排斥与原告方协商和解。而在诉讼博弈中,滴滴平台是否属于居间服务、其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往往成为争议焦点。多数判例判滴滴不担责,顺风车多被认定属居间服务在济南市天桥区清河北路,去年8月曾发生一起致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2018年1月,天桥区法院对此案作出民事判决。法院审理查明,山东潍坊人孙建驾驶电动车与张明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受伤的孙建两天后治疗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孙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小车车主张明承担次要责任。事发时,张明正根据订单进行滴滴顺风车搭载业务。事发后,死者家属向法院起诉张明和两家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滴滴公司)、北京运达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运达科技公司)。这两家企业都是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小桔科技公司)的子公司。小桔、滴滴、运达这三家公司在诉讼中的主体资格,在诉讼中很容易被混淆。多份裁判文书显示,北京小桔科技公司是滴滴出行APP的设计者和开发者,滴滴公司是滴滴出行平台中快车、专车等网约车项目的运营主体;顺风车项目则由北京运达科技公司负责运营。在孙建死亡一案的侵权责任纠纷中,原告方要求三被告支付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30多万元。天桥区法院的判决采信了被告北京运达科技公司的观点,认为北京运达科技公司并非承运人,仅提供居间服务,在本案中无侵权行为,亦无过错,故两被告滴滴公司和北京运达公司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何谓居间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俗称“中介服务合同”。2017年8月,北京市通州区法院作出的一份判决书,判决滴滴快车出事故后,滴滴公司不承担侵权责任。该案中,原告李宏曾搭乘袁毅驾驶的“滴滴快车”,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当地交警部门认定,袁毅和事故中另一车辆的驾驶员均负事故同等责任。滴滴公司认为,在网约车模式下,司机和平台属于新型合作关系,司机自愿注册、自由接单,平台不存在支配和控制。另外,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未将滴滴列为事故当事人和责任方,故滴滴公司没有侵权行为,不承担侵权责任。判决书显示,原告李宏要求滴滴公司承担相应责任的请求,未获得法院支持。澎湃新闻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原告起诉滴滴公司、北京小桔科技公司或北京运达科技公司的案例,2015年至今已产生裁判文书52份——14份裁定书、38份判决书。在14份裁定书中,因达成调解、诉讼主体不适格等原因撤诉的有7起,其他裁定涉及管辖权、程序变更、补正笔误等事项。在38份判决书中,法院认定滴滴方面无需承担侵权责任的,有24份判例。其中涉及顺风车的12份判决,有10份认定滴滴方面不用担责。相关法院认为,顺风车不属于网约车,运营方只是提供合乘信息服务,其收取的服务费用也比快车等网约车要少,属于居间服务,在侵权事故中并无过错。有法院认为滴滴应承担社会责任,有法院判滴滴担责70%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38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例中,认定滴滴方面应承当责任有8起。最近一起是2018年4月16日昆明市呈贡区法院作出的判决。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2017年1月22日。20岁的赵景使用滴滴出行软件搭乘苏勇驾驶的顺风车,途中顺风车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赵景受伤被送医院抢救,后来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苏勇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此后赵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北京小桔科技公司和苏勇连带承担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等共19万多元。昆明市呈贡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顺风车运费由滴滴平台根据路程远近决定,滴滴公司还决定账户资金流通时间且自动划扣费用,无需驾驶员同意,滴滴公司收取10%的服务费。其次,虽然滴滴平台不指派具体车辆进行承运,但对签约的车辆有明确的审查管理义务,对车主及合乘乘客也进行一定的管理。比如,滴滴出行APP提供的《顺风车服务协议》规定:车主在合乘过程中不应出现现金结算,出行费用的分担将根据顺风车平台列明的标准进行;顺风车平台受理用户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在争议解决前暂停向车主支付相关合乘费用。被告北京小桔科技公司辩称,其仅提供居间服务。呈贡区法院对此并不认同。该院认为,居间合同关系中的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而滴滴公司的行为已超越普通居间人的服务范围,因此不能将其简单地定性为居间服务。法院还指出,乘客通过滴滴软件预约车辆,内心所信赖的是滴滴出行平台。对于大众信赖、使用度较高的服务平台,就其社会功能来说,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昆明市呈贡区法院遂作出判决,判被告北京小桔科技公司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承担20%的赔偿责任,向原告赵景赔偿经济损失16470.7元。从判决滴滴方面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8起判例来看,法院主要认为,滴滴运营方收取费用获得一定的车辆运行利益,故在车辆运行过程中造成损害后果时,其也应在获利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有的法院还在判决书中引用了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至于滴滴方面承担责任的比例,有4例判决判滴滴方面承担连带责任,另外4例判滴滴方面担责的比例分别为10%、20%、50%、70%。滴滴方面承担70%赔偿责任的案例,是由北京市西城区法院2017年10月9日判决。该院审理查明,26岁的尹华搭乘滴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伤残疾。滴滴司机被交警认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西城区法院认为,滴滴司机在发生事故时,是执行滴滴出行平台发送的约车任务,该用车服务合同系原告与滴滴公司达成的,并由该网约车平台签约司机执行,故首先应由滴滴公司向原告承担侵权责任。法院遂判决滴滴公司按70%的责任比例,赔偿原告尹华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13万多元。滴滴的应诉策略:坚称无错,多次垫付医药费后要求返还网约车、顺风车是互联网时代产生的新生事物,对于由其引发的侵权责任诉讼,各地法院也在探索。澎湃新闻分析三年来的52份裁判文书发现,虽然多地法院在裁判尺度、侵权定性上出现差异,但作为被告或第三人的滴滴运营方,在法庭上始终坚持自己无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梳理52份裁判文书,可以窥见滴滴的一些应诉策略。首先,滴滴方面的三家公司北京小桔科技公司、滴滴公司和北京运达科技公司,在网约车和顺风车的开发、运营方面扮演的角色不同。诉讼中一些原告对此掌握不全面,滴滴方面经常指出对方起诉的被告主体不适格。对于交通事故发生时的车辆运营状态,滴滴方面一直比较重视。比如,如果事故发生时,滴滴司机未接单或者乘客已下车,滴滴方面会明确指出此非网约车运营状态,平台不可能承担责任。在庭审中,滴滴方面会坚持几个主要观点:居间服务、不是承运人、无过错。此外,虽然在法庭上态度鲜明,但滴滴方面对调解、和解并不排斥。至少有6起判例,滴滴方面通过支付相关费用、人道主义补偿等形式,与原告方达成和解,此后原告撤回对滴滴的起诉。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治疗经费有困难的一些伤者,滴滴方面常垫付医药费用。而在一些判例中,滴滴辩称自己无过错的同时,会要求退还此前垫付的资金。在河南新郑市法院2017年12月30日判决的一起案件中,被告滴滴公司坚称自己无侵权行为的同时,要求原告返还此前垫付的医疗费8.5万元。这一诉求得到支持,法院判决原告十日内返还滴滴方面8.5万元。湖南湘潭县法院2018年1月23日判决的一起案例中,第三人滴滴公司要求原告返还垫付的医疗费用20.3万元。法院认定滴滴公司并非承运人,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返还垫付款的诉求,法院认为“应另行提起诉讼”。在成都市中院审理的一起上诉案件中,滴滴公司要求返回垫付款未获得支持。该案的交通事故中,23岁女孩董婉通过滴滴软件乘坐顺风车,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导致三处十级伤残。滴滴公司垫付了9.8万元医疗费。2017年7月,作为此案一审第三人的滴滴公司上诉,要求原告返还垫付款。成都市中院认为,滴滴此前垫付的9.8万元,已与顺风车司机一方应承担的8万多元予以品迭。“至于谁是具有返还义务的责任方,滴滴公司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另行主张权利。”至于约1.2万元的余款,成都中院认为,因原告后续治疗还需费用,一审法院从保护当事人利益、减少诉累的角度出发,将应退回的垫付款部分暂不退回,也并无不可。2017年9月,成都市中院驳回了滴滴公司的上诉。
一起惠2018-08-31 09:32:03477 次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和最低时薪上涨推高经营成本,韩国各大便利店和大型超市加紧开设无人店。据韩国相关行业29日消息,这种潮流在营业时间较长而劳动力成本压力较大的便利店最为明显。据报道,新世界集团旗下便利店品牌“emart24”从去年9月起运营无人店,截至目前共有9家。顾客可用信用卡进行身份认证后进出,并在店内自己结算。emart24在首尔圣水店和清潭店试点运营自助式门店,这里有大型自动售货机和品尝柜台,销售食品类、乳制品、饼干、卫生纸、洗发水等。emart24计划今年内开设70个自助式门店。受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影响,emart24所有门店中24小时营业门的比重逐年下降,2015年为35.4%,2016年为34.6%,2017年为31.8%,今年上半年降至26%。报道称,便利店品牌7-Eleven在四个门店试点运行“7-ElevenExpress”,这里只有自动售货机,销售饮料、快餐等200多种产品。7-Eleven还启用人工智能结算机器人“VENY”,“VENY”可销售产品并进行结算。另一个便利店品牌MINISTOP也计划在今年下半年开设无人便利店。大型超市也设置无人收银台。易买得今年1月起试点运行无人收银台,截至目前,韩国144个门店中有40个门店设置有无人收银台。乐天玛特去年4月引进无人收银台,截至目前10家门店共运营87个无人收银台。乐天玛特计划今年内在40多个门店设置400多个无人收银台。
一起惠2018-08-30 13:29:39277 次
亲爱的一起惠会员:大家好!华为商城(http://www.vmall.com/)即日起登陆一起惠,佣金高达5.6%。华为商城(http://www.vmall.com/)——华为商城(vmall)是华为公司旗下的自营电子商务平台,以最终用户为主要对象,提供华为手机、无线上网设备、平板电脑、配件等系列终端产品和服务;是以营造用户的移动信息生活为服务宗旨的互联网商务平台。2012年3月,华为商城内部测试版正式对外试运营。华为消费者业务产品全面覆盖手机、移动宽带终端、终端云等,凭借自身的全球化网络优势、全球化运营能力,致力于将最新的科技带给消费者,让世界各地享受到技术进步的喜悦,以行践言,实现梦想。合作方式:CPS返回时间:实时合作时间:2018.8.29-2019.8.29结算方式:月结算比例:订单类别返利比例荣耀推荐配件(体脂秤、运动蓝牙耳机、引擎耳机2、车充supercharge版)5.60%华为配件商品、荣耀配件商品、荣耀配件新品3.50%华为畅销商品2.10%荣耀畅销商品1.05%华为推荐商品(HUAWEIP9、麦芒6、HUAWEIP9Plus、HUAWEI麦芒5、HUAWEIG9Plus、HUAWEIMateBook、华为路由Q1、华为手环B3、华为儿童手表、华为路由A1Lite、华为10000mAh移动电源充电宝、HUAWEISuperCharge车载快速充电器车充(黑色)、华为USB数据线(白色)、华为平板M3、HUAWEIMate9智能全景视窗皮套(灰色)、华为畅享6S、HUAWEInova、华为畅享6、HUAWEIP10、HUAWEIP10Plus、HUAWEIWATCH2、华为配件商品(包含华为品牌通用配件和华为商品专用配件(壳/套/膜),卡托,电容笔等))、HUAWEIMate10Pro、HUAWEIMate10、华为畅享7S、华为nova2s、HUAWEInova2、HUAWEInova2Plus、华为畅享7、华为畅享7Plus、HUAWEIP20、HUAWEINova3e、华为畅享8、华为畅享8e、华为畅享8Plus、华为平板M5Pro、华为平板M58.4英寸、华为平板M510.8英寸、HUAWEIMateBookXPro、HUAWEIP20Pro2.50%荣耀推荐商品(荣耀畅玩7X、荣耀畅玩7C、荣耀畅玩7A、荣耀10、荣耀手环3、荣耀畅玩平板28英寸、荣耀畅玩平板29.6英寸、荣耀路由X1增强版、荣耀NOTE8,荣耀7、荣耀V8、荣耀4A、荣耀畅玩4C、荣耀畅玩5c、荣耀畅玩5X、荣耀畅玩4X、荣耀6、荣耀6PLUS、荣耀8青春版、荣耀畅玩6A)、荣耀9、荣耀V10、荣耀9青春版、荣耀Play、荣耀9i、荣耀Note101.40%荣耀普通商品(荣耀8、荣耀盒子Pro、荣耀手表S1、荣耀畅玩6X、荣耀平板2、荣耀V9、荣耀畅玩手环A1、荣耀畅玩6、荣耀V9play)、荣耀MagicBook、荣耀家庭新品(平板系列)、荣耀家庭新品(穿戴系列)、荣耀家庭新品(路由,盒子系列)0.70%华为普通商品(HUAWEIG9青春版、华为运动手环(ERIS)、华为揽阅M210.0平板电脑、HUAWEInova青春版、华为平板M2青春版10英寸、华为平板M28英寸、华为路由器A1畅享版、HUAWEInova2、华为畅享7Plus、HUAWEInova2Plus、华为平板M3青春版8英寸、华为平板M3青春版10.1英寸、HUAWEIMate10保时捷设计、HUAWEInova3)1.40%华为热销商品(华为Mate8、HUAWEIMateBookX/D/E)0.70%荣耀热销商品0.35%荣耀首发新品(荣耀路由Pro游戏版、荣耀盒子Pro、荣耀畅玩7)0.20%华为旗舰新品(HUAWEIMate9、HUAWEIMatePro)0.20%返利详情链接:http://www.178hui.com/mall/view/521.html一起惠返利网2018年8月29日
一起惠2018-08-29 15:43:471203 次
隐私政策欢迎使用“一起惠返利网”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一起惠返利网(或简称“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我们一向庄严承诺保护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以下统称“一起惠返利网服务”)之用户(以下统称“用户”或“您”)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您在使用一起惠服务时,我们可能会收集和使用您的相关个人信息。我们希望通过《一起惠返利网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向您说明我们在收集和使用您相关个人信息时对应的处理规则,以及我们为您提供的访问、更正、删除和保护这些个人信息的方式,以便更好的保障您的权益。本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二、我们如何保存您的个人信息三、我们如何使用Cookie和同类技术四、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五、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六、您如何管理您的个人信息七、第三方服务八、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九、通知和修订十、如何联系我们【特别提示】还请您在使用一起惠服务前,仔细阅读(未成年人请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并了解本政策(特别是加粗或下划线标注的内容),以做出适当选择。一旦您使用或在我们更新本政策后继续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即意味着您同意本政策并同意我们按照本政策处理您的相关个人信息。本政策适用于一起惠返利网服务,如我们提供的某一单项服务不适用本政策的,该服务中会以适当方式明示排除适用本政策。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出于本政策所述的以下目的,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一)帮助您完成登陆一起惠返利网使用第三方账号登陆或手机号登陆,在您使用手机号登陆时,您需要提供本人的手机号码;在您使用第三方账号登陆时,我们会从第三方合作伙伴处获取您授权共享的相关信息(如:账户头像、昵称),并在您同意本政策后将您的第三方账户与您的一起惠返利网账户绑定,使您可以通过第三方账户直接登录并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我们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依据与关联方或第三方合作伙伴的约定、确信其提供的个人信息来源合法的前提下,收集并使用您的这些个人信息如果您仅需使用浏览、搜索等基本服务,您不需要登陆及提供上述信息。在登陆后,如果您提供以下额外信息,将有助于我们给您提供更优的购物体验:您的昵称、性别、出生年月日、头像、感兴趣的类别以及您的实名认证相关信息。但如果您不提供这些信息,并不会影响您使用一起惠返利网服务的基本功能。如果您不再使用一起惠返利网服务,您可以通过本政策最下方【如何联系我们】约定的联系方式联络我们,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一起惠返利网服务,并依据您的要求,删除或匿名化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向您提供商品或服务1、您向我们提供的信息购物助手:当您使用一起惠返利网提供的购物助手插件时,您需要登陆一起惠返利网账号,才能使用完整功能。若您未登陆仍可以使用我们的基本功能,例接受信息推送,浏览商品信息。若您需要使用我们的返利一键跟单服务,插件需要您授权浏览器Cookies,该功能主要是服务于返利跟单使用,并不会收集你的个人信息,同时你也可以使用完成后删除COOKIES,插件部分功能需要付费使用,也可以进行免费使用,具体可参看VIP会员规则(会员中心-VIP会员-VIP会员规则)若您不想使用付费,也可选择免费方式,以上都不想选择可放弃使用该插件。返现:当您使用一起惠返利网的返现功能时,您需要向我们提供您的联系电话及提现所使用的支付宝或银行支付账号,以便我们向在向您的账户返现时核实您的身份。客服与售后服务:当您与我们的客服取得联系时,我们的系统可能会记录您与客服之间的通讯记录,以及使用您的账号信息和订单信息以便核验身份;当您需要客服协助您修改有关信息(如联系方式、查询返利订单等)时,您可能还需要提供上述信息外的其他信息以便完成修改或查询服务;当您需要我们提供与您账号或订单相关的客户服务时,我们可能会查询您的相关订单信息以便给予您适当的帮助和处理。信息分享及发布:您在使用一起惠返利网服务进行评价或上传、发布或回应其他内容(如爆料、提问、签到等信息)时,我们将收集您上传、发布或回应的信息,并展示您的昵称、头像和发布内容等。为便于您对您的订单进行管理,我们会收集您的订单信息向您展示;我们也会使用您的订单信息来进行身份核验、确定交易、支付结算、订单查询、提供客服咨询与售后服务或用来判断您的交易是否存在异常以便保护您的交易安全。您在一起惠返利网会员信息中心,将可能包含您的身份信息、联络信息、支付信息等,这些都属于敏感信息,请您谨慎向他人展示或对外提供、同时我们也做了相应加密、隐藏功能以便进一步增强信息安全。2、我们在您使用服务过程中可能收集的信息为向您提供更契合您需求的页面展示和搜索结果、了解产品适配性、识别账号异常状态,我们会收集关于您使用的服务以及使用方式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进行关联,这些信息包括:日志信息:当您使用我们的网站或客户端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我们会自动收集您对我们服务的详细使用情况,作为有关网络日志保存。例如您的搜索查询内容、IP地址、浏览器的类型、电信运营商、使用的语言、访问日期和时间及您访问的网页记录等。设备信息:我们会根据您在软件安装及使用中授予的具体权限,接收并记录您所使用的设备相关信息(例如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设备设置、唯一设备标识符等软硬件特征信息)、设备所在位置相关信息(例如IP地址、GPS位置以及能够提供相关信息的WLAN接入点、蓝牙和基站等传感器信息)您可以通过移动设备-设置-隐私查看、开启或关闭上述权限。请您注意,您开启这些权限代表您授权我们可以收集和使用这些个人信息来实现上述功能,您关闭权限即代表您取消了这些授权,则我们将不再收集和使用您的这些个人信息,也无法为您提供与这些授权所对应的功能。您关闭权限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所进行的个人信息的处理。请注意,单独的设备信息、日志信息等是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信息。如果我们将这类非个人信息与其他信息结合用于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将其与个人信息结合使用,则在结合使用期间,这类非个人信息将被视为个人信息,除取得您授权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我们会将该类个人信息做匿名化、去标识化处理。(三)为您提供安全保障为提高您使用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合作伙伴提供服务的安全性,保护您或其他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更好地预防钓鱼网站、欺诈、网络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更准确地识别违反法律法规或一起惠返利网相关协议规则的情况,我们可能使用或整合您的个人信息、交易信息、设备信息、有关网络日志以及我们关联公司、合作伙伴取得您授权或依据法律共享的信息,来综合判断您账户及交易风险、进行身份验证、检测及防范安全事件,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记录、审计、分析、处置措施。(四)其他用途我们将信息用于本政策未载明的其他用途,或者将基于特定目的收集而来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时,会事先征求您的同意(确认同意的方式:如勾选、弹窗、站内信、邮件、短信等方式)。(五)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情形中收集您的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4、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您本人同意的;5、所收集的个人信息是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7、根据您的要求签订合同所必需的;8、用于维护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9、为合法的新闻报道所必需的;10、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有关敏感信息的提示以上由您提供或我们收集您的信息中,可能包含您的个人敏感信息,例如银行账号、交易和消费记录、虚拟财产信息、系统账号、邮箱地址及其有关的密码、电话号码、网页浏览记录、位置信息。请您谨慎并留意个人敏感信息,您同意您的个人敏感信息我们可以按本政策所述的目的和方式来处理。二、我们如何保存您的个人信息(一)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保存至您账号注销之后的十五天,除非延长保留期征得您的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当您的个人信息超出我们所保存的期限后,我们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二)如我们终止服务或运营,我们将及时停止继续收集您个人信息的活动,同时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前向您通知,并在终止服务或运营后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三)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信息,存储在中国境内。以下情形除外:1、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2、获得您的授权同意;针对以上情形,我们会确保依据本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您的个人信息提供足够的保护。三、我们如何使用Cookie和同类技术(一)Cookie为确保网站正常运转、为您提供更个性化的用户体验和服务,我们会在您的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上存储名为Cookie的小数据文件。Cookie通常包含标识符、站点名称以及一些号码和字符。借助于Cookie,网站能够存储您的偏好等数据。我们不会将Cookie用于本政策所述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您可根据自己的偏好管理或删除Cookie。有关详情,请参见AboutCookies.org。您可以清除计算机上保存的所有Cookie,大部分网络浏览器都设有阻止Cookie的功能。但如果您这么做,则需要在每一次访问我们的网站时亲自更改用户设置。如需详细了解如何更改浏览器设置,请访问您使用的浏览器的相关设置页面。(二)网站信标和像素标签除Cookie外,我们还会在网站上使用网站信标和像素标签等其他同类技术。例如,我们向您发送的电子邮件可能含有链接至我们网站内容的地址链接,如果您点击该链接,我们则会跟踪此次点击,帮助我们了解您的产品或服务偏好以便于我们主动改善客户服务体验。网站信标通常是一种嵌入到网站或电子邮件中的透明图像。借助于电子邮件中的像素标签,我们能够获知电子邮件是否被打开。如果您不希望自己的活动以这种方式被追踪,则可以随时从我们的寄信名单中退订。四、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一)共享我们不会与一起惠返利网以外的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1、在获取您授权同意的情况下共享:获得您授权同意后,我们会与其他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2、在法定情形下共享: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诉讼争议解决需要,或按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对外共享您的个人信息。3、只有共享您的信息,才能实现一起惠返利网服务基本功能或提供您需要的服务4、与我们的关联方共享:我们可能会将您的个人信息与我们的关联方共享。但我们只会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且受本政策中所声明目的的约束。5、与授权合作伙伴共享:仅为实现本政策中声明的目的,我们可能会与授权合作伙伴共享您的订单信息、账户信息、设备信息以及位置信息,以提供更好的客户服务和用户体验。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并且只会共享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个人信息。我们的授权合作伙伴无权将共享的个人信息用于与一起惠返利网服务无关的其他用途。目前,我们的授权合作伙伴包括以下类型:广告、分析服务类的授权合作伙伴。除非得到您的许可,否则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身份信息(指可以识别您身份的信息,例如姓名或电子邮箱,通过这些信息可以联系到您或识别您的身份)与提供广告、分析服务的合作伙伴共享。我们会向这些合作伙伴提供有关其广告覆盖面和有效性的信息,而不会提供您的个人身份信息,或者我们将这些信息进行汇总,以便它不会识别您个人。例如,只有在广告主同意遵守我们的广告发布准则后,我们才可能会告诉广告主其广告的效果如何,或者有多少人看了其广告或在看到广告后购买了其商品,或者向这些合作伙伴提供不能识别个人身份的统计信息(例如“女性,25-29岁,喜欢购买服饰类商品”),帮助广告主了解其受众或顾客。供应商、服务提供商和其他合作伙伴。我们可能会将您的个人信息共享给支持我们业务的供应商、服务提供商和其他合作伙伴。这些支持包括提供基础设施技术服务、支付服务、提供客户服务、数据处理、分析我们服务的使用方式、衡量广告或服务的有效性或进行学术研究和调查。对我们与之共享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我们会与其签署严格的保密协定,要求他们按照我们的说明、本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二)转让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1、在获取授权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获得您的授权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您的个人信息;2、在涉及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时,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我们会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三)披露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且采取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才会披露您的个人信息:1、获得您授权同意或基于您的主动选择,我们可能会披露您的个人信息;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执法或司法要求所必须提供您个人信息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依据所要求的个人信息类型和披露方式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我们收到上述披露信息的请求时,我们会要求接收方必须出具与之相应的法律文件,如传票或调查函。(四)共享、转让、披露个人信息时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以下情形中,共享、转让、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4、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5、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根据法律规定,共享、转让经去标识化处理的个人信息,且确保数据接收方无法复原并重新识别个人信息主体的,不属于个人信息的对外共享、转让及披露行为,对此类数据的保存及处理将无需另行向您通知并征得您的同意。五、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非常重视个人信息安全,成立了专门的安全团队,并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一)数据安全技术措施我们会采用符合业界标准、合理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防止您的个人信息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1、我们会采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保密性。例如,在您的浏览器与服务器之间交换数据(如信用卡信息)时受SSL(SecureSocketLayer)加密保护。2、我们会采用数据脱敏技术增强个人信息在使用中的安全性。3、我们对一起惠返利网站提供HTTPS(HyperTextTransferProtocoloverSecureSocketLayer)安全浏览方式。4、我们会采用受信赖的保护机制防止数据遭到恶意攻击。5、我们会采用严格的数据访问权限控制和多重身份认证技术保护个人信息,避免数据被违规使用。(二)其他安全措施1、我们通过建立数据分级制度、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数据安全开发规范来管理规范个人信息的存储和使用。2、我们会部署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同时要求可能接触到您个人信息的所有人员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如果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或被中止与我们的合作关系。3、我们会举办安全和隐私保护培训课程,加强员工对于保护个人信息重要性的认识。(三)我们有行业先进的以数据为核心,围绕数据生命周期进行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从组织建设、制度设计、人员管理、产品技术等方面多维度提升整个系统的安全性。(四)互联网环境并非百分之百安全,我们将尽力确保或担保您发送给我们的任何信息的安全性。如果我们的物理、技术、或管理防护设施遭到破坏,导致信息被非授权访问、公开披露、篡改、或毁坏,导致您的合法权益受损,我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安全提示1、互联网并非绝对安全的环境,而且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社交软件等与其他用户的交流方式无法确定是否完全加密,我们建议您使用此类工具时请使用复杂密码,并注意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2、在使用一起惠返利网与第三方进行沟通或购买商品及服务时,您不可避免地要向交易对方或潜在的交易对方披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联络方式或联系地址。请您妥善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仅在必要的情形下向他人提供。3、请注意,您在使用我们服务时自愿共享甚至公开分享的信息,可能会涉及您或他人的个人信息甚至个人敏感信息,如您在评价时透露的个人信息。请您更加谨慎地考虑,是否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共享甚至公开分享相关信息。4、请您理解,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风险防范的局限,即便我们已经尽量加强安全措施,也无法始终保证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您需要了解,您接入一起惠服务所用的系统和通讯网络,有可能因我们可控范围外的情况而发生问题。(六)安全事件处置在不幸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我们会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七)如果您对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有任何疑问,可通过本政策最下方约定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如您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泄密,尤其是您的账户及密码发生泄露,请您立即通过本政策最下方【如何联系我们】约定的联系方式联络我们,以便我们采取相应措施。六、您如何管理您的个人信息我们鼓励您更新和修改您的信息以使其更准确有效,也请您理解,您更正、删除、撤回授权或停止使用一起惠返利网的决定,并不影响我们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当您更正、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申请注销账号时,我们可能不会立即从备份系统中更正或删除相应的信息,但会在备份更新时更正或删除这些信息。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管理您的个人信息:(一)访问、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您有权访问、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自行访问、更正您的个人信息:1、账户信息:如果您希望访问或编辑您的账户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如头像),您可以通过会中心“个人信息”执行此类操作。2、搜索信息:您可以通过点击搜索框访问或清除您的搜索历史记录。3、订单信息:您可以通过“全部订单”查看您的所有订单状态,并作相应删除功能。如果您无法通过上述路径访问、更正该等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我们的在线客服与我们取得联系。对于您在使用一起惠返利网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个人信息需要访问或更正,我们会根据本政策所列明的方式、期限及范围来响应您的请求。(二)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一)访问、更正您的个人信息”中列明的方式自主删除您的部分个人信息。在部分信息删除时,我们可能会要求您进行身份验证,以保障信息安全。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1、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2、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授权同意;3、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与您的约定;4、如果我们不再为您提供一起惠返利网服务。若我们决定响应您的删除请求,我们还将同时尽可能通知从我们处获得您的个人信息的实体,要求其及时删除,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这些实体获得您的独立授权。(三)改变您授权同意的范围或撤回您的授权请您理解,有些基本的个人信息是您使用一起惠返利网服务所必需的,但大多数其他个人信息的提供是由您决定的。您可以通过删除信息、关闭设备功能等方式改变您授权我们继续调用附加功能收集您个人信息的范围或撤回您的授权。当您撤回授权后,我们将无法继续为您提供您撤回授权所对应的服务,也不再处理您相应的个人信息。如果您不想接受我们给您发送的推送信息,您随时可以通过“插件设置-功能设置”设置取消接受我们通过“通知”推送给您的商品和促销信息。(四)约束信息系统自动决策在某些业务功能中,我们可能仅依据信息系统、算法等在内的非人工自动决策机制做出决定。如果这些决定显著影响您的合法权益,您有权要求我们做出解释,我们也将在不侵害一起惠返利网商业秘密或其他用户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提供适当的救济方式。(五)响应您的上述请求为保障安全,您可能需要提供书面请求,或以其他方式证明您的身份。我们可能会先要求您验证自己的身份,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三十天内做出答复。如您不满意,还可以通过本政策下方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况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例如,涉及备份磁带上存放的信息)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在以下情形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4、有充分证据表明个人信息主体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5、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6、涉及商业秘密的七、第三方服务一起惠返利网服务可能链接至第三方提供的社交媒体或其他服务(包括网站或其他服务形式)。包括:1、您可利用“分享”键将某些内容分享到一起惠返利网服务,或您可利用第三方服务登录一起惠返利网服务。这些功能可能会收集您的信息(包括您的日志信息),并可能在您的电脑装置COOKIES,从而正常运行上述功能;2、我们通过广告或我们服务的其他方式向您提供链接,使您可以接入第三方的服务或网站;3、其他接入第三方服务的情形。该等第三方社交媒体或其他服务由相关的第三方负责运营。您使用该等第三方的社交媒体服务或其他服务(包括您向该等第三方提供的任何信息),须受第三方自己的服务条款及信息保护声明(而非本政策)约束,您需要仔细阅读其条款。本政策仅适用于我们所收集的任何信息,并不适用于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或第三方的信息使用规则,而我们对任何第三方使用由您提供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八、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我们建议:任何未成年人参加网上活动应事先取得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的同意。我们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信息。我们鼓励父母或监护人指导未成年人使用一起惠返利网服务。我们建议未成年人鼓励他们的父母或监护人阅读本政策,并建议未成年人在提交信息之前寻求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和指导。九、通知和修订(一)我们可能适时修改本政策的条款,该等修改构成本政策的一部分。我们会通过我们网站、移动端或其他官方路径发出更新版本或以其他适当方式提醒您相关内容的更新。如您仍然继续使用一起惠返利网服务的,即表示同意受经修订的本政策的约束。(二)我们可能在必需时(例如当我们由于系统维护而暂停某一项服务时)发出与服务有关的公告。您可能无法取消这些与服务有关、性质不属于推广的公告。十、如何联系我们乐山一起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联系地址为:乐山高新区盛泰孵化港489号。我们将按照本政策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我们设立了个人信息保护专职部门,如您有关于个人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或您对本政策、您的信息的相关事宜有任何问题、意见或建议,以及有关本政策或一起惠返利网的隐私措施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邮箱地址:【service@178hui.com】。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三十天内予以回复。
一起惠2018-08-28 11:37:016298 次
亲爱的惠友:大家好!国美8月27日-8月28日自营国美管家品类翻倍,比例调整详情如下表:订单类别平销返利大促返利国美管家---清洗服务(家电清洗/油烟机清洗/洗衣机清洗/冰箱清洗/空调清洗/灶具清洗/电烤箱清洗/微波炉清洗/消毒柜清洗/饮水机清洗)3.5%7%国美管家---维修服务(上门维修/家电维修/手机换屏/苹果专修/手机维修/电脑维修/冰箱维修/洗衣机维修/微波炉维修/热水器维修/油烟机维修/空调维修/管道维修/纱窗维修/门锁维修/水龙头维修/灯具维修/马桶维修/净水器维修)/卫生间保洁2.1%4.2%国美管家---五金工具(锁具)/礼品(鲜花)1.4%2.8%若在活动期间比例返回有误的,请大家不要担心,将会在结算时予以更正处理;如有疑问请点击网站右下角的在线客服咨询,感谢大家对一起惠的支持。一起惠返利网2018年8月27日
一起惠2018-08-27 11:11:03803 次
8月23日消息,在日前的第二届中国无人零售大会上,极物GEEWOO推出了双摄五层货架的纯计算机视觉智能售货柜和用于便利店的智能收银机。据悉,智能货柜在每一层货架上部署两个摄像头,能够适用于大体积的柜体,并且缩短摄像头与商品的距离,使得柜体能够设置5个层架。而智能收银机则是可以把多个商品随意放在收银机内,通过图像识别技术,1秒以内能准确的识别所有的商品,用户通过扫描支付即完成支付。另外,智能收银机还具有商品防盗功能,在用户结算完后,商品上的防盗标签被立即消磁,客户拿商品出门才不会报警。了解到,海深科技(宁波)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成立,专注于计算机视觉,为零售行业提供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极物GEEWOO是海深科技的产品系列,包括图像商品识别搜索引擎,为京东,搜狗,小红书等公司提供图像商品识别技术服务。海深科技于2017年下半年开始研发基于计算机视觉的智能售货柜G-BOX,目前已经能够识别超过1000个不同的SKU,准确率在99%以上。G-BOX提供软硬件一体化的整体解决方案,深度合作澳柯玛和美的集团,已经为每日优鲜便利购等运营商提供技术和产品服务,并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规模化部署运营。
一起惠2018-08-24 09:37:33388 次
2018年8月22日
一起惠2018-08-22 17:12:00772 次
8月16日,京东集团正式公布了2018财年第二季度业绩,其中净收入1223亿元人民币(约185亿美元),同比增长31.2%,当季净收入创新高;净服务收入为118亿元人民币(约18亿美元),同比增长51.0%;归属于京东集团普通股股东的持续经营业务净利润则由去年同期的9.765亿元人民币,下滑至4.781亿元人民币。利润下滑引来种种猜测,但需要看到的是,今年二季度京东在技术研发上的投入为27.81亿元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增长了79.8%,对其提出的“零售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占了大头,这也是利润下滑的首要因素。事实上,对技术加大投入,通过技术改造零售市场已经成为京东的战略方向。在京东对外公布的三条增长曲线中,以3C、家电等业务构成的第一条增长曲线是京东的基本盘,京东当下的立身之本依旧牢挂于此;以大客户以及生鲜等新兴业务构成的第二条增长曲线决定了京东在零售市场的渗透度,方向是将京东培育成一个受信任和受欢迎的合作伙伴;而以智能供应链、数据服务和门店科技等驱动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压轴的第三条曲线,则决定着京东在未来零售生态中最为关键的想象空间。四个关键词和四大缺失去年7月,京东CTO张晨首次对外详细阐释了京东“RaaS”战略,即RetailasaService(零售即服务)。张晨称,未来京东将成为一个开放、赋能的平台,向全社会分享京东从运营、营销到商品、到仓库、配送、客服、金融、大数据、无人机、无人车等基础设施中的能力。在京东看来,随着零售基础设施的社会化能够更好地实现规模经济和网络效应。最终,信息、商品和资金流的服务,会变成像水电煤一样的公共基础设施。在未来的“无界零售”图景里,零售基础设施是串联起消费变化和技术更新的重要载体。2017年下半年,京东成立了无界零售赋能事业部,主要是整合集京东在各版块的能力,形成行业化的解决方案,向下输出赋能品牌商和服务商。这一动作有四个关键词:①全域。京东将通过一套系统管理全域的营销和销售,包括货品的管理,且能与微信生态强绑定;②全链条。京东的重点在后端,腾讯的强项在前端。准确地说,京东的强项在中台和后端供应链的能力,因此它有能力端出全链条的的解决方案。未来零售的驱动力是场景化而非品类化的,京东的供应链能力可以补足门店欠缺部位,助其构造全品类的场景化空间。③架构开放。京东认为,平台就应该做平台的事情。很多在端上的能力,包括在项目实施上的能力,满足定制化需求的能力,依然要通过合作伙伴来实现。因此,整个京东的架构是一个开放的设计。④分布式部署。无界零售是一整套系统,上来就全面强推,结果恐怕只能适得其反。因此,京东将能力分布释放,先疏漏补缺打实地基,再来个春秋万载,一统江湖。如今,京东步伐已经从自有生态交易域走向更多的交易域,试着通过无界零售,把品牌在官方的旗舰店、数字化以后的品牌线下门店和微信域里的声音全部串在一起。在这一演化的过程中,渠道的割裂要被打破,交易场景的限制要被打破,线上线下的数据要被打通。前端形成一盘人,后端形成一盘货,把一盘人和一盘货留在一起,促使营销和商品周转的进一步精准化。今年6月,京东与曲美家居联手打造的“曲美京东之家”开门迎客,为了一探无界零售在供应链整合、大数据选品及黑科技加持三方面的赋能及其可能带来的新消费体验,旗下高端学习组织马蹄社带领数十位一线品牌电商操盘手高管汇聚北京,于8月13日探访了“曲美京东之家”和京东总部,体验并感知了京东对无界零售最新的定位和理解。在游学中,了解到,京东眼中的线下门店有着如下四大缺失:一是消费者的信息缺失。老话说“眼见为实”,但在下单决策前需要的信息越来越多的今天,现场体验依然只能提供一个维度的信息,消费者开始更在意这件消费品在舆论和专业领域的认知。一把椅子,如果不说它是用榫卯结构做的,消费者会觉得卖8000元太贵了;在线下看到一个手机,消费者不知道它的性能、配置、卖点究竟是什么……他们更关心的数据是:这个商品有多少人买过了?好评率是多少?真实评价信息有多少?有没有它的商品详情和使用的视频?……曲美京东之家使用了电子价签,这是补充信息缺失能做的第一步。电子价签上既可以看到动态价格,也可以看到好评率,还可以看到对它的文字评价等等。AR试衣镜则可以让消费者提前感知衣服的上身情况。消费者接触了更丰富的信息,间接上能带来更高的转化。二是全局数据缺失。在消费者端,消费者的基本属性(性别、年龄等)、喜好、习惯、会员匹配等是基本数据;在商品端,单品的被关注度、购买率、商品购买组合、库存等是基本数据,而在场景端,消费者的动线/轨迹、区域热力分析、店面排布及陈列规划等是基本数据。将三者全面数字化并统而合一,才能释放数据真实的张力。曲美京东之家应用的传感矩阵和祖冲之平台,就是一套全局的数据记录和分析系统,从城市商圈到线下三公里的客群情况分析、周边业态的情况分析、周边15米人群的情况,一直到店门口经过人的情况──多少男生、多少女生、多大年龄、多少数目──等等,可以做到全面的覆盖。京东旗下生活家居自有品牌“京造”有37个商品装了Take设备,后台可以看到这些商品被拿取了多少次,播放了多少次,通过层层维度体现整体数据。如果铺设的维度足够高,可以告诉运营人员每件商品的单品点击率是多少,到最后的支付、评价等等,将数据资源的作用放到最大。三是空间缺失。线下店空间再大,终究有一堵墙,一个物理边界,这道边界是无法无限扩展的。这也直接导致单店的SKU和流量有一个阈值,此后再提高效率不过是徒增成本。虚拟货架技术则成为了线下店很好的补充:既有现货可以让消费者感知货品的质感,产生品牌认同,亦可以把整个品牌旗舰店搬到店内,增加下单选择,促进转化。四是系统化工具的缺失。这是目前所有高举新零售、智慧零售、无界零售等大旗的平台也好,第三方服务商也罢都在做的事情,一切逻辑到最后都需要落地成真实可操控的工具系统,但没有底层逻辑就无法构筑操作系统。实际上,不仅是线下门店有着种种缺失,线上也有着包括交互、感知、可控的速度、信任在内的种种缺失。来自京东无界零售事业部的决策者表示:未来零售是从人、货、场的分割最终走向到店到家一体化、数据服务一体化、科技信息一体化以及线上线下一体化。这名决策者认为,在铺天盖地的一体化进程中,京东的优势是趋同和求异。趋同来看,大家在做的京东都在做;求异来看,京东有微信、京东有自己的物流和价值供应链、京东的京X计划正如火如荼……一切一体化,都是在线上与线下间取长补短,力求增长,一切能够提高一体化运转效率的尝试,在当下都值得试错和鼓励。无界零售的数字化:知人知货知场京东集团数据业务创新方向总监陈宇透露,京东无界零售的行业解决方案在知人、知货和知场三个需求维度都有着明确的洞察,也都给出了当下称得上高效的方案。知人方面,京东的方案应用了相对成本比较低客流罗盘,实时监控客流数据。通过分析用户年龄和性别等属性,形成流量转化模型,为线下精细运营提供数据支持。如果消费者注册了京东或关联门店的VIP用户,可以实现1:50万人脸识别,并做到覆盖周边小区,线上和线下也就此通过人脸产生了关联,数据得以打通;在多屏互动时,由于有人的数据积累,这些屏盲目轮播信息或图片,而能够根据站在屏前的独立个体做到精准的营销触达;在曲美京东之家,当用户拿起的商品,屏幕显示出这个商品的信息,后台也在同步捕捉从商品到用户的选择、用户购买的全过程数据。通过大量的门店数据积累,京东能够得出各个行业、各个门店乃至门店各个区域的不同特点,为品牌或门店提供用户线下购物决策的逻辑和关键点;智能结算台和智能货柜,在把商品数字化的基础上,同步留存了所有的用户交互行为,不管是购物还是犹豫的过程,都可以搭建额外的触达和转化。智能终端通过算法准确绑定用户与商品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知人”环节中尤为重要的一环。智能贩售终端已经体现了“知人”和“知货”的交叉,更单纯的“知货”则体现在对货柜的洞察:通过摄像头分析商品拜访位置,缺货状况,不同品牌之间的商品变化等等,都能为传统零售带来更具穿透性的结论支持。一个货架只需要不超过300块钱的成本,就可以完成所有的相关分析。知场方面,如上文“全局数据缺失”中所述,曲美使用的祖冲之系统可以对从城市商圈到线下三公里的客群情况分析、周边业态的情况分析、周边15米人群的情况分析,一直到店门口经过人的情况分析做到全覆盖,获取完整的周边人群画像。今天,数据正在加速成为零售业的石油,算法的门槛在不断下降,但数据的门槛在不断上升。而每一种数据和算法的独特性和迭代的优势,都强相关于其所在的场景。但线下场景数据采集和线上全然不同,如何能够把数据和用户,包括和商家的用户变得可控,在商业上走通逻辑,成为技术面的最大挑战,这也是京东在算法端的优势。陈宇透露,在实际合作过程中,许多线下商家非常强调数据主权,京东在和线下各种行业伙伴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可以从技术源头做到尊重数据主权,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基础上,让合作伙伴充分享受到数据带来的收益。他打趣道:“京东讲求的是盟国策略,而不是帝国策略。”京东集团副总裁、无界零售事业部总裁林琛指出,无界零售也好,智慧零售、新零售也罢,核心其实就是传统零售的数字化转型。因此,改造从最开始就应该是最极致的,不用过于关心成本的问题,因为技术成本会随着部署规模的扩大迅速下降。林琛认为,在端这一侧,品牌和商家要做的其实只有两件事情:高体验和数字化。京东提供全局性的门店能力,但更重要的是商家对自己零售端的定义,以及在这个端里至关重要的需要数字化和可触达、可运营的点是什么。以曲美京东之家为例,改造的核心点是品类的拓充。曲美过去的模式是用品类来驱动的,被叫做品类杀手,同类的还有家电城、眼镜城等等,用品类驱动用户不远千里到店消费。到今天,端的价值已经很难按照品类去做了。以曲美为例,家居做得很好,但已经没有足够的说服力可以驱动用户不远千里到店里来,出路是营造一种场景和生活方式的认同。对于曲美来说,以最小的成本──基于他的用户的生活方式为定位──去扩展定位的方式就是跟京东合作,通过京东的全品类赋能,共同形成一个购物领域的场景包围。林琛预测,未来类似的综合店将越来越多。过去在中国做零售,每个地区都有一块特别好的自留地:河北的零售商,做得再好也越不过河北界,在四川、成都做得好的零售商也进不了重庆,说来说去就是一个成本模型的考量。在原来传统零售里,一些区域化的因素占比是非常高的。在向未来零售迁徙的过程中,区域化的因素依然存在,但如果通过无界零售或其他的解决方案让在其他方面的提效可以弥补区域化成本的差异时,就会快速迎来一波整合的浪潮。对于品牌和零售商来说,这是一个机会点,也是一个危机点。各种零售解决方案并非万能的解药,真正知道自己欠缺什么,才能谈得上去选择什么。希望,通过阐释京东在无界零售中的一些想法和做法,能让我们的读者管中窥豹,与己印证,在智能商业大潮来临之时搭上快车,避免流亡于时光。
一起惠2018-08-22 10:47:37303 次
亲爱的惠友们:大家好,接合作商通知,国美PC&WAP端自8月21日起苹果品牌手机产品停止返利,其他品类保持原有比例不变,其中8.18-8.20苹果品牌手机产生的非刷单、代购、批发等正常订单可以结算,有在国美购买苹果产品的惠友请知晓。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还望谅解,如有疑问也可点击网站右下角的在线客服咨询,感谢大家对一起惠的支持。一起惠返利网2018年8月21日
一起惠2018-08-21 17:25:01655 次
这场零售业的变局中,物美选择联手多点,走一条自己的路。腾讯阿里迈进实体零售战局,掀起AT之争,站队还是不站队?似乎无人知道正确答案,再或者,这就是一道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和投向阿里怀抱的大润发银泰、站在腾讯身后的步步高家乐福等企业比起来,物美选择相信自己和多点。日前,独家对话物美集团执行董事、首席运营官许少川,深度了解物美数字化转型的方法论。这家已经成立24年的老牌零售企业内部,清楚地认识到“变”将是永远的主题,故步自封将没有出路,哪怕走的慢,也要坚决且踏实地走出去。“物美持有开放的态度,不排斥任何合作。但是在走新零售这条道路时,物美还是有自己的想法。”许少川笑道。物美集团执行董事、首席运营官许少川痛,更要变去年10月,北京物美联想桥店和金宝街店在经过全面改造后重新开业,这两家店的升级改造不只是一次简单的翻新装修,因为物美将其视作新零售的示范门店,更是2017年最重要的项目。其中,物美联想桥店曾是物美亏损最严重的门店之一。在升级的过程中,物美大刀阔斧地将联想桥店的经营面积先从1.2万平方米缩减至6000平方米,随后再次缩减至4500平方米,同时SKU数量也从1.8万品精简到9000品。收缩面积,精选SKU,以此节省成本,提高效率,物美的目的十分明确。但让许少川出乎意料的是,在调整之后,联想桥店的交易次数和销售总额并没有降低。“我们收缩门店面积、降低成本时,已经做好了销售额下降的准备,所以销售额持平的结果确实在意料之外。我认为,原因在于物美对商品结构的调整,因为销售额不取决于你的商品有多少,而是取决于能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商品有多少。”此外,物美联想桥店和宝洁合作,在清洁区放置了智能货架。据悉,该货架上搭载了自动摄像头、显示屏等硬件,用户可以直接通过互动屏点选,了解产品性能和商品介绍,可以通线上线下双渠道订购。获悉,在改造后,物美联想桥门店生鲜产品的占比由原来的30%-40%增至50%,蔬菜、水果、肉品等产品原本就是物美的优势所在,在改造过程中,物美也再次在生鲜产品的占比面积到品项选择上,下了不少功夫。盒马鲜生在2016年横空出世,带来了“餐饮+超市”的新模式,传统超市如何扬长避短也成了新的问题。许少川坦言,物美超市内现场制作和加工产品的能力还需要加强,例如主食、烘焙、堂食等部分仍是物美的能力短板。得知,未来物美会把社区服务和餐饮作为超市门店最优先配置的项目。“原来超市配备的商户,大多是服装鞋帽类。但现在我们最关心两类,一是社区服务,包括理发店、药店、眼镜店、洗衣店等等,这是最核心部分;二就是餐饮类,这部分业务相对专业,物美会与合作商户共同完成,要囊括正餐、快餐、品牌餐饮、特色餐饮以及外卖等等,来弥补目前的不足之处。”许少川认为,联想桥店代表了一种数字化门店的发展方向,而物美会继续大量且快速地推进这种模式,现在已经有十家左右的门店在准备和升级中。“在未来1-2年内,北京物美的所有门店都要准备进行数字化升级和门店标准形象改造,而且只会比联想桥更好,不会更差。”变,要彻底行业和市场的迅速变化,物美无法回避。物美集团内部坚信“唯改革创新者胜”,无论是主动还是被迫,都到了不得不变的时刻。了解到,2017年4月份,物美联手多点在超市门店全面推行“自由购”,支持用户用手机自主扫码结账,减少排队等待时间。目前已经有将近35%的会员会直接用手机购物、结帐,而物美便利店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自助购会员占比从3%上升至30%。在推行手机扫码自助购一段时间后,物美和多点考虑到,当用户购买商品数量过多时,使用手机扫码的体检不佳,又开发了台式的自助结账机器。用户使用台式结账机扫描条形码,再使用手机扫码支付,这样既可以提升效率又可以降低盗损。而整套台式自助结账机的成本可以控制在3000元,而在十年前,一台传统的立式自动结算机的报价可高达30万元。同时,物美和多点合作,全面推行电子价签,目前还在研究新型的电子显示屏。据介绍,新款LED显示屏的内容可以实时改变,除了显示价签外还可以增加和顾客的互动内容、广告内容等等。不言而喻,物美数字化转型中,多点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从会员系统打通、自助收银推广到供应链效率提升、物流配送等环节,多点都深度介入其中。许少川举例称,在多点帮助下,目前物美的电子会员占比已经超过70%。同时,物美供应链的周转天数已缩短至20天以内,而零售业的平均标准周转天数在30天左右。“20天的周转天数,国内的任何一家零售商都不太容易做到。”转型,但别妄自菲薄经过电商几年的洗礼后,传统零售在“新零售”的概念来临时,动作和反应都更加迅速。创新、求变、数字化、新零售、智慧零售,成为了越来越多实体零售企业谈论的关键词。如何做真正的新零售?传统零售没有大数据积累和基因实现不了,电商没有全景数据和线下多元化立体的供应链布局也实现不了,打破框架重建思维,或许才是最难的。“物美要做的创新是接地气的创新,我们不会在亏损的基础上,盲目地去扩大规模和发展。现在很多零售企业的创新,是不计成本地注重开店、关心流量,但是能够走到哪天还不知道。物美要做有质量的新零售,要保证可复制性和成长性。”许少川谈道。他曾多次表示,目前行业应该更看重O+O,而不是过去的O2O。“这一字之差却有本质不同,O2O是线上到线下,代表实体门店不行了,需要赋能和帮助。但O+O是线上和线下,是通过双向沟通和相互赋能,达到1+1>2的效果,而不是简单的单向赋能。”许少川解释道,传统零售不能妄自菲薄,多年的实战积累丰富经验,这能够帮助互联网企业学习和了解行业。零售最关键的仍是商品和顾客体验,再炫的科技都是辅助作用。其实,和不少迅速跑马圈地的行业相比,零售行业更像是跑马拉松,绝不是昙花一现。许少川坦言,物美愿意在长跑中不断学习进步,一步一个台阶,扎扎实实地前进。不过,物美深知,长跑并不代表可以忽略短期的成效,只讲故事不落地永远行不通。“如果短期没有实质性成果,总是在讲故事,是非常危险的,只有实践才会发现问题。物美一定要有短期产品让大家体验和看到。例如物美超市推出生鲜品牌“每日鲜”,只卖当天菜不卖隔夜菜,涉及供应链等很多环节。但是喊出来了,就一定要做到,不能砸自己的招牌。”零售业变革这条道路似乎只有起点。终点在哪里,终极形态是什么样子还无人知晓。在数字化革命来临的同时,AI浪潮也在不断催生新技术,帮助零售业提效降本成为很多智能商业创业公司的宏伟目标。但对于传统零售来说,数字化和智能化究竟谁会先到一步?“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出现,会引起新的变化。我认为,数字化和智能化进程是相辅相成。通过智能化的工具应用,获得更好的数字化的结果。而数字化程度高,也可以加速智能化时代的到来,两者无法分割开来。”许少川在最后说道。
一起惠2018-08-17 09:55:02592 次
亲爱的惠友:大家好!八月网易考拉大促销活动节点----8.16-8.18“816放心购物节”,部分品类返利比例提升(佣金提升正式时间:8月16日-8月18日(3天))详细比例详见下表:平销返利返利3.5%家居生活6.3%4.2%母婴2.1%2.1%环球美食4.9%4.2%营养保健5.6%4.2%手表配饰5.6%1.4%APPLE产品0.7%活动主题:816放心购物节活动卖点:99元起任选14件/最高跨品牌满199减100造势时间:8月10日-8月11日(2天)预热时间:8月12日-8月15日(4天)正式时间:8月16日-8月18日(3天)活动链接:PC连接:https://pages.kaola.com/pages/activity/816004.shtmlWAP连接:http://prom.m.gome.com.cn/html/prodhtml/topics/201807/19/salekt726cold.htmlPS:返回订单比例有误的,请大家不用担心,将会在订单结算时予以更正处理。如有疑问请点击网站右下角的在线客服咨询,感谢大家对一起惠的支持。一起惠返利网2018年8月15日
一起惠2018-08-15 16:25:42944 次
尊敬的惠友:大家好!苏宁“818发烧购物节”即将到来,一起惠苏宁“818发烧购物节”佣金翻倍隆重开启,具体规则如下:815、818佣金奖励翻倍活动细则:活动时间:2018年8月15日、18日(共计2天);奖励对象:一起惠所有会员;奖励规则:一级类目“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厨卫”下所有自营商品进行佣金翻倍奖励;活动说明:1、8月15日上午8点之前产生的订单不参与此次活动;2、下单显示佣金即是翻倍后佣金;3、品牌方商家设置推广计划不参加此次翻倍活动;4、所产生的订单不能存在流量劫持、刷单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奖励资格;5、此次活动产生的双倍佣金将随8月结算佣金体现。以上活动所有权归一起惠所有!一起惠返利网2018年8月15日
一起惠2018-08-15 11:26:54877 次
大家好,目前一起惠已于2018年8月14日结算京东商城2018年6月确认收货的订单,包括5月下单,6月确认收货订单以及5月无效订单,目前已结算完毕,若在结算中发现异常,大家可以在会员中心订单反溃提交结算问题或者跟踪问题,我们将努力提高用户体验,感谢大家对一起惠的支持!友情提示:1.为什么6月的还有部分未确认?答:因避免错误结算,即只确认当月收货确认的订单,若顾在6月下的订单在7月收货,将在7月结算时确认,故是未确认。2.无效的为什么也没有进行处理呢?答:将在次月结算时处理上月无效的订单,保证不漏结、乱结情况。一起惠返利网
一起惠2018-08-14 15:42:53700 次
尊敬的惠友:大家好!一年一度大家翘首以盼的“京东815家电大庆”又要来了,为配合2018年京东“815家电十周年大放血”活动,一起惠针对京东家电类目佣金将进行奖励提升活动,如下:一、活动时间:2018年8月13日-8月18日(共计6天)奖励类目:一级类目家用电器下的所有商品(POP商家及供应商付费佣金部分不计入奖励)奖励标准:以上时间(8月13日-8月18日)一级类目家电返利比例提升20%,不与翻倍活动叠加,即15号18号按返利翻倍比例执行。二、佣金翻倍奖励1、活动时间:2018年8月15日&2018年8月18日(共计2天)2、奖励对象:一起惠所有会员3、奖励类目:一级类目“家用电器”下的所有自营商品4、奖励标准:2018年8月15日&8月18日,家用电器下的所有自营商品进行返利翻倍奖励备注:PLUS会员下单不参加此次佣金翻倍活动三、活动说明:1、奖励返利在活动结束后单独计算,预计随9月返利发放;2、所产生的订单不能存在流量劫持、刷单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奖励资格;3、奖励金额具体以结算数据为准。以上活动所有权归一起惠所有!一起惠返利网2018年8月10日
一起惠2018-08-10 09:39:481097 次
8月6日中午12点,北京市海淀区百度大厦楼下,7、8名头戴百度外卖红色帽子的代理商蹲坐在阴凉处。他们彼此间没有太多的交流,只是那样默默坐着,仿佛一切已是常态。因为是午休时段,进出大楼的百度职员不在少数。他们中的大多数都会从代理商身边很平静地路过,但也有少部分人在路过时会随口问及身边的同事,“这些人是干嘛的”。《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本轮维权是从7月16日发起,而这已是代理商维权的第22天。除了休息日外,基本上每天都有人在此等候一个“说法”。类似的事情,在去年10月也发生过。有维权的代理商代表向记者表示,此次前来维权的代理商中,既有前来索要退还保证金的,还有更多的代理商是希望百度外卖能对他们此前投入的“血汗钱”有个交代。去年8月,饿了么正式宣布收购百度外卖;今年4月,阿里巴巴集团联合蚂蚁金服全资收购饿了么;8月2日,饿了么母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更新的信息中显示,股东变更为杭州阿里巴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而此前包括邓高潮、张旭豪、汪渊和康嘉等在内的饿了么原股东均已不在其列。受上述事件影响,国内的外卖市场格局在这仅一年多的时间中几经变化。但作为最早被收购的一方,那些曾经效力于百度外卖的代理商似乎并没有跟上企业后续发展的步伐。“被遗忘”的代理商8月的北京烈日当头,气温长期维持在27摄氏度以上,但对于在百度大厦楼下以静坐方式讨说法的百度外卖代理商来说,内心却是冰凉。原因无他,三大外卖平台之一的百度外卖已经被卖给了曾经的竞争对手饿了么,而他们在此前市场扩张期投入的十几万元乃至成百上千万元的成本,如今成了“本应承担的风险”。“这是我们申请维权的第22天,刮风下雨顶着太阳都会来。从早上过来,一般都会待到下午5、6点。”来自山东的百度外卖代理商冯先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次维权是从7月16日开始的,而他本人除了周末休息日,基本上天天都会来这里“静坐”。据了解,冯先生是百度外卖山东某县的代理商,在2017年6月时加入百度外卖。说起维权的原因,他表示,一方面是希望索要回自己被扣押的保证金,另一方面是希望能够问百度外卖要回因前期运营投入造成的损失。据冯先生介绍,申请成为百度外卖代理商后,他向平台缴纳了8万元的质量保证金和16万元的运营保证金。目前,16万元的运营保证金已经收回,但从今年5月3日起申请退出百度外卖代理并索要质量保证金,截至目前仍然没有收到对方的打款。“原来的百度外卖的大区代理已经离职了,现在大区对接的人是从饿了么后调任过来的,虽然对方承诺打款,但总是一拖再拖,后续再去问基本就没有了回应。”冯先生表示。类似的问题也发生在来自吉林某县的代理商王先生身上。根据王先生提供的此前与百度外卖签署的合作协议显示,王先生需缴纳5万元的质量保证金和13万元的运营保证金。目前,运营保证金的款项已经收到,但是质量保证金的问题始终未能解决。王先生称,因为此前更换了大区代理,新任的大区代理对于自己提出的问题基本上是“一问三不知”。烧钱后遗症实际上,在包括冯先生和王先生在内的维权代理商看来,刨除未返还的质量保证金不谈,自己的损失远不止于此。“2017年的时候,家里那边基本没有百度外卖的影子,自己买电动车、招骑手、谈商家,才打下了一片市场。”冯先生称,他刚开始做代理商的时候,当地外卖市场订单分配占比基本是美团外卖占70%,饿了么占30%。但因为自己前期补贴投入大,他签下了不少独家商家资源,生意红火的时候,百度外卖的订单量在当地最多占到了60%。冯先生透露,他个人的成本投入不下于100万元。同时他表示,在此次参与维权的200多家代理商中,自己的投入还算少的,还有投入上千万元的代理商。一个县级代理商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前期投入?冯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表示,前期投入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包括线上补贴、物料费等在内的运营成本,另一部分是包括站点租金、骑手工资、电动车购置费等硬性成本。据了解,在百度外卖与代理商的合作协议中,有一条是要求代理商先行缴纳的运营保证金,金额基本在10万元以上。所谓运营保证金,意思是指代理商只要在前三个月内投入等同金额的运营成本,3个月后平台方会将这笔运营保证金如数返还;如果代理商未按期完成上述指标,平台方面将扣除代理商10%或剩余全部的保证金,且有权与代理商解约。上述代理商王先生向记者解释,运营保证金投入的内容仅限于补贴和物料,不包括电动车购置、骑手工资等硬性成本。就此来看,所谓的运营保证金,其实正是外卖市场前期烧钱拓荒时,被“烧”的那一部分。但对于这部分的资金投入,百度方面在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回复中称,百度外卖与百度外卖合作商之间为平等的商业伙伴关系,双方是基于自愿原则签订的业务代理协议,并基于代理协议进行业务合作往来及商业结算,需各自承担市场风险。此外,饿了么在收购百度外卖时也曾表示,会尽量满足百度外卖代理商的合法权益,但做生意和做投资一样,入市就需要谨慎,其中可能有巨大的回报,也可能有巨大的损失,对于这件事饿了么和百度外卖意见一致。竹篮打水一场空实际上,代理商维权的问题从去年10月底就已经出现。对此,原饿了么CEO、现任董事长职位的张旭豪曾专门给出过承诺。在去年11月举办的饿了么及百度外卖“未来物流”战略发布会上,张旭豪称,代理商的解决方案不是针对百度外卖,而是需要整个代理体系进行梳理和融合,最大的原则是公平公正,以服务市场份额优先的原则。代理商不分是百度外卖的还是饿了么的,会全部看作母公司拉扎斯集团的代理商。如果两边都有代理商,则采取强强联手,强强融合的方式,同时负责双品牌的运行。“为什么不直接转变身份成为饿了么的代理商?”对于记者这样的问题,冯先生有些许无奈,他表示,“饿了么有自己的代理商,原来彼此都是竞争关系,现在为什么需要你?”冯先生表示难以接受的是,饿了么宣布收购百度外卖是在去年8月,但在去年10月的时候,有商家向他反映称,百度外卖通过App向商家发出了一份授权书通知。通知书中提及,百度外卖平台将把商家的店铺信息,同步提交给饿了么平台。“当时商家和我说,尽管授权书提供了同意和不同意两种选项,但如果选择不同意,平台就会停止向商家打款。”冯先生说,在签约商家中很多是自己费了很大劲,通过大量补贴投入才谈下来的独家资源,百度外卖直接向商家发出通知,这让他不能接受。对此问题,根据猎云网此前报道中有代理商提供的聊天截图显示,当时的百度外卖运营体系负责人王建斌曾作出回应,称确实是由于工作失误所致,并及时下线了相关通知、停止平台商户共享工作。在冯先生看来,将商家信息拱手让人,这对于代理商来说无异于釜底抽薪。“大家都在抢商家资源,现在自己的商家信息导过去了,你还有什么资格去竞争?”冯先生称,也是从那以后,自己负责的代理区域百度外卖的订单量就在持续下降。据了解,不论是冯先生还是王先生,他们的代理业务早于今年年初时就已经停运。“停运是不得已的选择”,王先生称,如果不把业务停掉,就算没有订单补贴,骑手的工资、站点的租金都还是要交,亏损只会更多。说法矛盾陷僵局这已经是代理商新一轮上门维权的第22天。事实上,此前百度集团已就百度外卖代理商维权事件给出了一份全面说明。说明中称,在外卖业务合并给饿了么之前,百度集团仅是百度外卖的投资方之一,不参与其日常运营,相关地方合作商与百度外卖之间的代理关系及具体的运营策略,与百度集团无直接关系。但对此说法,代理商们难以认可。在与代理商的沟通方面,百度方面称,从2017年11月6日起,合作商人员多次到访百度,通过包括拉横幅、喊口号、冲击百度重要活动现场等,严重干扰了百度公司及周边的正常秩序。但在这长达八个月的百度外卖合作商聚众过程中,百度一直积极沟通,认真倾听合作商诉求。而王先生则对记者表示,尽管他们的维权已经持续了20多天,但目前仍未有百度方面的当事人与他们进行对话。百度与百度外卖的代理商们各执一词,其中真伪难以考证。但更关键的问题在于,百度外卖代理商提出的索赔诉求,究竟能否得到满足。根据代理商们提供给记者的一份《请愿书》显示,代理商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出面协调,通过成立调查小组,解决因百度行为造成的全国代理商亏损达10亿元的问题。但按照百度方面此前给出的“需各自承担市场风险”的说法,显然双方的意见也难以达成一致。此外,有第三方外卖平台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坦言,代理商的控诉或有些言过其实。在相互的僵持过程中,将问题诉诸法院似乎成了最直接的解决办法。但在记者问及代理商是否已将问题诉诸法院时,有代理商表示,“已经有人在推动了,但什么时间。能有什么结果谁说的好呢。”
一起惠2018-08-10 09:28:47534 次
具体退货标准退货类型情况分类补充说明质量问题出具检测报告或经品牌方确认属于质量问题的证明文件原件退货邮费,由网易考拉承担商品溢漏损失缺发商品在物流过程中形成损坏、溢漏、破损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情况,经售后核实属实必须提供实物图片信息以便售后保证处理时效退货邮费,由网易考拉承担商品完好未拆封经客服确认,因用户个人原因产生的退货必须提供实物图片信息以便售后保证处理时效购买和寄回邮费,由客户个人承担注:用户确认收货后,在明确非客户责任的前提下,客户可以提交退货申请。非客户责任一般是指非因客户原因导致的诸如:物流环节造成的破损溢漏、商品本身质量问题、仓库错发缺发、与前台页面信息描述完全不符等情形;对组合出售的商品,仅对满足上述退货标准的单件或多件商品提供退货服务,不扩展至组合全部商品;使用优惠券或参加满返活动等优惠购买商品发生退货,按您所支付的实际金额进行比例换算,再进行退货结算。(所获得/享受的优惠指:整单商品享受的满额减的金额;单品享受的满额抵用的金额。)完整订单退货时,现金券可退(因退货导致优惠券失效的不退),满减券不退。特别说明,以下情况不予办理退货:商品详情页上特殊说明处已说明“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非质量及发货问题,不支持退货;任何非网易考拉出售的商品不予退货;含防伪码商品,防伪码涂层一经刮开或涂改不予退货;含防伪标签商品,防伪标签一经撕损或改动不予退货;3C数码类产品序列号与出库商品不一致不予退货;以及其他无法判断是否由网易考拉售出的商品不予退货;商品页面明确告知属临保商品的不予退货;因客户擅自改动商品导致的质量问题不予退货;附件、保修卡等缺失或无法与主品匹配的商品不予退货;网页商品图片及信息仅供参考,因拍摄灯光及不同显示器色差等问题可能造成实物与网页宣传图片存在色差,不属于质量问题,不予退货;由于顾客个人能力或使用环境与商品属性存在差异而产生的顾客误报退货原因,不予退货;其他依据法律或本规则细则规定不支持退货的商品不予退货。
一起惠2018-08-08 10:05:2651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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