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
中概股私有化的价格,已经引发了许多投资者的争议。新浪科技近日获悉,国内以及美国的一些投资者认为当当私有化价格过低,已经发起“当当中小股东维权”联盟,正通过建立网站,微信群组、微博、Facebook等社交账号向当当发起维权,以期望减少中小投资者的损失。私有化价格引不满据介绍,该群组里大部分投资者都是从四五年前开始投资当当网,其中位于美国的投资者动用的是退休金养老金。他们愿意长期持有当当网,是因为一方面是李国庆公众形象良好、媒体一直披露当当拒绝高价收购,另一方面当当网每次财报也披露积极信号。原本期待高价私有化、至少不能低于发行价16美元的这些投资者,7月9日晚间被浇了一盆冷水:当当网发公告称,董事会收到来自董事长俞渝和CEO李国庆的私有化要约,以每股美国存托股(ADS)7.812美元的现金,收购买家联盟尚未持有的公司全部已发行普通股,相比当晚当当的股价6.77美元,溢价20%。维权群组里的投资人林森(化名)表示,这个所谓的“溢价20%”,只比全年最低价高出20%。林森通过对比发现,其他公司私有化价格基本上在30天基线上,或者在一年均价以上,而当当私有化价格比30天均价低25%,比一年均价低30%,全年股价只有3天低于收购价。查阅股价数据发现,过去一年当当网股价最低6.02美元,最高16.42美元,其余时候在8.44美元至14.24美元之间。而在宣布私有化前的一个月内,当当股价从最高的11.5美元一直往下跌,30天内最低价较最高价下跌41%。亏损严重的投资者甚至认为,当当涉嫌在准备私有化的时间内故意压低股价。不仅仅是当当,这一波中概股私有化的价格普遍偏低。有媒体统计,当当、人人、世纪佳缘、中手游、乐逗、航美、久邦、易居、空中网等10家企业私有化价格在发行价之下。其中,欢聚时代私有化价格比宣布私有化时股价高15%,比前一个月低4%。互联网分析师李彤在公开文章中指出,一般来说中概股私有化的价格会较市价平均溢价20%~30%,而当当网、欢聚时代以暴跌后的股价为基准,“溢价幅度远远低于20%可以载入史册”。近日来,不少散户呼吁投资者联合起来,对私有化方案投反对票。同时,不少律师也在雪球上建议中小投资者向私有化价格过低的公司发起集体诉讼。集体诉讼胜算几何投资本身就是一件有风险的事情,这样的维权是否能够成功?其实在上一轮中概股私有化风潮中,就已经出现不少类似案例。2012年10月,飞鹤乳业宣布计划以每普通股7.4美元价格私有化,当时就有投资者认为其私有化价格过低而在美国加州发起诉讼。原告援引一位分析师观点认为,收购价格至少应为9美元,而7.4美元收购价格没能如实反映股票的内在价值和未来增值潜力。而在这一轮中概股私有化中,陌陌已遭遇集体诉讼。据报道,一家美国律所称针对由陌陌CEO唐岩为首的联盟提出陌陌私有化提议的公平性展开调查,调查内容涉及该联盟有无利用其地位以不公平价格收购陌陌股票。但一位美股分析师告诉新浪科技,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鉴于私有化退市的投票制度,这些注册在开曼或者BVI的中概,退市时只需要66%的投票权通过即可,并且很多中概都实行双重投票权,管理层有超级投票权。目前,俞渝和李国庆拥有当当网35.9%流通股份,相当于83.5%投票权。中小投资者能起的反对作用不大。上文提到的飞鹤乳业,在遭遇诉讼8个月后,还是以7.4美元价格完成私有化,而诉讼官司未有公开披露信息。当然也有私有化价格提高的案例:今年3月,世纪佳缘宣布私有化价格为每股ADS5.37美元,而6月接到修订后非约束性私有化要约后,修改为每股ADS价格7.20美元,提高34%。投资者心声林森表示,希望当当能够效仿世纪佳缘,最终给出一个公平价格:可以参照其他中概股开价,也可以取全年或者30天均价及以上。他也承认当当管理层的投票权合法,但希望通过各种方式向当当施压。给林森启发的是在当当公布私有化第二天,i美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Ricky发布的文章。Ricky建议京东此时对当当发出溢价100%(比如15.62美元/ADS,总额12.66亿美元)的非约束邀约收购,迫使当当提高私有化价格,其他投资者也可以拿着京东的要约价向管理层赔偿。据悉,目前该维权联盟已经联系美国SEC,国会议员,其中一个投资者下月会去一个参议员办公室面谈。同时,他们也给当当的董事会、独立董事、特别委员会发邮件,联系北京的投资者搞活动,希望引起其他投资者和同行业公司的关注。而除了经济上的损失,林森认为更重要的是精神损失:“很多投资者都是拿养老金账户配置中概股,当当这样的行为,违背了对投资的承诺,对大家的打击很大,丧失了对中概股的信心。”“如果没有好的解决办法,我们会采取更进一步行动”,林森说,“到时候就不是当当的个体事件,而是整个中概股的事件”。
半个月前,市民陈小姐在某网购商城里的一家旗舰店购买了一双高跟鞋,陈小姐收到试穿后觉得尺寸不合适,当天就申请了退货。卖家同意申请后并告知退货地址,陈小姐立即将鞋通过快递寄回,物流显示已于4月20日签收。等待了几天,陈小姐发现网店没给她退款,联系客服时,对方表示公司未收到退货。记者通过该网购商城的热线联系到该网店的客服人员。对方表示,该订单号确实是在此店购买商品,但是无法退款是因为库房并未收到货。但是,从物流信息显示收货后已超过7天,而根据新《消法》,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货商品之日起7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那么网购退货后卖家不退款,我们应该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呢?货物已经退回卖家,但是尚未申请退款的,请您先申请退款,申请完成后,买家需要在卖家同意退款申请的7天内完成退货,逾期未退货,退款会被关闭,继续交易超时;退货信息提交成功后,卖家会有10天的时间来进行确认收货,逾期卖家没有处理,系统也会自动退款给买家。交易申请退款进行中,若双方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买家也可以选择“要求客服介入处理”,让网购商城的客服人员来帮助您进行处理交易。若遇到情形恶劣的卖家,消协提醒,消费者要保留好对话记录、快递单号和订单号等信息,如退款无法办理并超过7天,可以向消协投诉。
当网络购物逐渐变成一种大众的购物方式,消费者与电商平台和商家的纠纷不断增加,成为新的投诉难点。中消协今天发布的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显示,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销售服务投诉1.3万件,其中涉及合同问题7491件,售后服务问题2177件。新消法为解决消费者在特定交易领域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意思表示受影响以及落实消费者的知情权问题,第一次将“七日无理由退货”纳入法律中,赋予消费者七天的“反悔权”。但新《消法》实施后,中消协发现,由于对新《消法》第二十五条“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执行标准存在不同理解,电商经营者不断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清单,甚至制造退货障碍,给消费者依法维权带来困扰。中消协指出,电商经营者在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有关规定上普遍存在以下问题:——履行新消法、新责任难尽人意。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标注不明显,购物过程中缺乏“一对一”的确认程序。在新消法规定的四类不宜退货商品之外,有些电商经营者依据新《消法》中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这一条款,纷纷制定自己的标准,并自行增加了多种不能无理由退换货的“其他商品”,如母婴用品类、洗护用品类、保健品、食品、手表、珠宝首饰类、所有大家电、手机数码类、电脑办公类、卫浴类等,其范围的合法性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争议。还有的电商经营者虽然同意消费者退货,但规定手机、电脑、相机等退货要收取发票单价10-15%不等的折旧费。——退货标准过于严苛。将“商品完好”等同于“不影响二次销售”。从消费者投诉反映的情况来看,经营者规定有“退货须未拆封、未使用”、“退换货必须保持商品原样、赠品、发票齐全”,“出厂密封包装被打开”、“出厂密封包装退回时发生压破损、凹陷”、“防伪标示码被刮开或撕损”的,均被视为影响二次销售,而不给予退货。消费者认为,不拆开包装无法看到里面的东西与网上标注的是否一致,拆包装是必要的,并不损害商品本身的完好状态。——擅自扩大对“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解释。不少电商经营者设置了“非质量问题不能退货”,使得消费者享受“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益大打折扣。有的电商经营者还规定必须提供相关机构的检测报告,证明产品有质量问题才提供退换货。中消协指出,新《消法》规定的“无理由退货”不等于有质量问题的商品退货,在网上、邮购等远程购物时,消费者只要不满意就可以退货。此外,受理投诉情况统计还显示,个人信息保护、餐饮服务、金融服务消费者知情权、家装服务陷阱多、空调安装收取“高空作业费”、家用汽车消费纠纷等,也是上半年消费者投诉热点。
网购各类假货肆虐近日,英国警方公布的价值上亿美金的化妆品假货曝光,基本都是通过网络渠道进行销售的。这则消息震惊了众网友。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很多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有的消费者想买丰胸、减肥之类的保健品,去实体店会觉得不好意思,所以会选择网络购买,方便、便宜,最重要的是能保护隐私。某位买家在网上购买了“汉生堂牌资葵元阳胶囊补肾圣品葵力果”5盒,服用一段时间后,发现并无效果,反而出现口干舌燥、胸闷发慌的感觉。而后该买家向该产品标注产地所在的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发现该产品属于伪劣假冒食品。另外有个例子,朱先生是酒类流通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前年5月份,朱先生向某网购商城的酒类专营店网购了96瓶53度贵州茅台酒,每瓶单价865元,合计总价83040元。但是,购酒一周后,朱先生收到这批货物当场开箱检查,发现这些茅台全是假酒。随后,朱先生立即拨打110电话求助。数天后,警方委托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人员对这批酒进行真假鉴定,经酒厂鉴定,这些茅台酒全是假货。网购假货怎样索赔虽然说电商卖家里有很多还是诚实经营的,可是总少不了几个贪心卖假货的卖家,一锅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如果我们在淘宝买到假货该如何处理呢?1.如果你在签收的时候就看出来是假货,建议大家直接拒收商品就可以了,一旦签收之后退款不如直接拒签省事。收到货后如发现是假货,先跟卖家协商退款。2.如果卖家不同意退款,我们就要尽可能的收集有关假货的证据,拍照也好请有关部门鉴定也好,只要能证明物品是假货就可以了。证据足够有说服力的话淘宝是会准许退款的,你按照地址把货物发回去,收到退款后不要这么轻易就算了,我们可以点击申请售后来索取你退货的邮费。如果卖家有假一赔三的特色服务,我们还可以要求卖家进行三倍赔偿。同时,我们还可以在电商交易平台上举报卖家的假货商品。3.如果在网上买到假货,卖家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交易平台作为第三方,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明知店铺的欺诈行为而无作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某专业人士说,在明知情况下售卖假货,已经形成了消费欺诈。维权中最方便的渠道,是直接与店铺和第三方平台协商。店铺的销售承诺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需要自行遵守。如果协商不成,他建议消费者在有聊天记录和发票等证据情况下,去法院起诉。并且第三方平台应该对店铺进行严格的管理。如果出现了假货,第三平台应该首先要求店铺对消费者进行损害性赔偿;同时,为防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再次进入市场,电商平台应该完善相关机制,对于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在退货后应该进行销毁,也可以引入行政力量,政府部门去查处,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销毁、查封,吊销店铺的营业执照。
昨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经营者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将受到处罚。同时规定,“商品已拆封”不得作为电商网店拒绝退货的理由,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最高将面临50万元处罚。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广告”网购时,消费者往往需要向经营者提供手机号、住址等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可能面临泄露的风险。《处罚办法》指出,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在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仍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的,都将受到处罚。工商总局消保局介绍,这里的个人信息包括消费者姓名、性别、职业、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联系方式、收入和财产状况、健康状况、消费情况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消费者的信息,“经营者必须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4种行为视为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退货在网购无理由退货中,商家常常以“已拆封”等为由拒绝执行,不少消费者遭遇维权门槛高、难度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明确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时,应承担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由拒绝。若经营者出现“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未经消费者确认,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这4种行为时,将视为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工商部门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最高处50万元罚款。此外,对于预付费消费,办法规定,对退款无约定的,要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如果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也属于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认为京东商城销售的某款原汁机产品侵犯了公司的专利权,知名原汁机生产企业韩国惠人公司将京东和一家青岛企业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100万元和合理支出3万元。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图们惠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们惠人)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金煐麒是ZL200780001269.X号“榨汁机”发明专利权人,其授权图们惠人独占使用该专利并进行维权。2014年,图们惠人发现由被告青岛汉尚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并在京东商城销售的三个型号的原汁机产品落入该专利保护范围,涉嫌侵权。图们惠人遂提起诉讼,将涉嫌侵权产品的生产商和网络销售商一并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被告青岛汉尚电器有限公司赔偿损失100万元及合理支出3万元。庭审时,青岛汉尚电器有限公司辩称在京东商城销售的原汁机产品并未侵犯上述专利权。法庭上,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争议焦点一是被告青岛汉尚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并在京东商城销售的三个型号的原汁机产品是否构成侵权;二是如果构成侵权,如何承担责任,具体的赔偿数额。审理过程中,双方对证据进行了逐一对比,用PPT进行了现场演示,阐述了自己的意见。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辩论后,法庭宣布择日再审。
【一起惠讯】4月13日消息,一起惠获悉,4月2日被阿里巴巴全网封杀的wonderflower樱花电器,在被清退之后又以“JSUYIHA”、“SOULKEY”等变形商标继续在电商平台上销售。对此,阿里巴巴方面表示:“将会继续不遗余力地全力推进‘广州樱花’的清退工作,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对线下生产厂家做定向打击”。对广州樱花的处罚公告仍在阿里各平台晾晒中。据一起惠了解,4月2日,阿里巴巴封杀“樱花”家电之后,京东、苏宁、1号店等国内电商平台在24小时之内也下架了wonderflower旗下商品。樱花电器真身“台湾樱花(SAKURA)”电商负责人表示,4月2日以来,台湾樱花(SAKURA)的自然流量增长近四成。此外,8年前曾因为商标侵权与广州樱花打官司,但线下维权之路十分艰难。被阿里封杀的广州樱花电器阿里方面表示,此次全面清退wonderflower只是净化消费环境的一个前奏。家电行业是阿里打击假冒伪劣的一个试点,未来将会有一系列重拳动作。据一起惠了解,淘宝天猫聚划算总裁行癫上任后,提出“要让假冒伪劣无处存身、让不良商家倾家荡产”目标,为此,3月底曾启动了对卖家身份的“实人认证”程序,卖家需随时上传照片进行认证。4月2日,全面封杀“广州樱花”家电,如今又进一步对“广州樱花”进行清理。
会议指出,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是“互联网+”行动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减少流通成本,激励创业扩大就业,拉动消费,改善民生,增加金融活力,促进发展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要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积极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为其清障搭台,在发展中规范和引导。一要简政放权,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按规定将网络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给予同等就业创业扶持。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放开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业务外方持股比例限制。二要推动电子商务与贸易流通、工业生产、金融服务等相关领域联动发展,创新和拓展面向“三农”的服务,推进网络购物、网络化制造和经营管理、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成长,建设促进居民消费的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实体店与电商、线上与线下协同发展。三要加强法规标准和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和舞台,提升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完善网上交易投诉和维权机制,打击网络盗窃、诈骗等违法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和网络交易安全。让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因销售的“天然水晶”吊坠实是仿品水晶,亚马逊网站经营者北京市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判消费欺诈。昨天,该案在朝阳法院宣判,亚马逊网站一审被判退还消费者货款并三倍赔偿。庭后,此案涉及的消费者刘艳清证实自己是有12年经验的“职业打假人”。新消法实施一年,北京朝阳法院审理的消费者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0.3倍。昨日,北京市朝阳法院通报称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对案件增长“贡献”最大。亚马逊拒绝赔偿称并非专业珠宝商涉案的三款水晶吊坠价款共计449元,其中的瑞福恒吊坠是亚马逊自营款。买主刘艳清说,购买时这些全介绍为“天然水晶”。刘艳清认为,根据国家规定,仿的天然珠宝应加“仿”字。商家行为属于欺诈,故起诉索赔三倍赔偿1347元,及200元检测费等。庭审中,亚马逊方认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并辩称有两款吊坠是两家网店经营的,亚马逊只是提供交易平台,与刘先生之间没有买卖合同关系。对于自营瑞福恒吊坠,亚马逊则称,因亚马逊并非专门的珠宝产品销售商,对相关专业不了解,信任供货者才标注的水晶,非故意欺诈,不同意赔偿。两款网店所售吊坠未支持索赔诉求该案昨日当庭宣判。朝阳法院认为,亚马逊在商品介绍中,未在水晶前加“仿”字,亦未对材质系仿水晶做其他形式文字说明,致使消费者难以对其所购商品材质及相应价值作出准确判断,损害了消费者的权利,违反消法规定。根据双方建立的瑞福恒吊坠买卖合同关系,亚马逊应退还该吊坠货款、三倍赔偿刘先生共千余元,并承担1/3检测费67元。关于其他两款吊坠,法院认为亚马逊仅为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者,因此未予支持这两款吊坠的诉讼请求。庭审后,双方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追问为何另两款吊坠未支持索赔?本案中,为何两款吊坠未承担责任?本案承办法官董璐介绍,作为网络交易平台,如果亚马逊方无法提供实际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或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或明知商家有欺诈行为、没采取必要措施,这三种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经审查,亚马逊并不存在上述三种情况,因此不承担两款吊坠的相应赔偿责任。为何打假人不属“知假买假”?本案中被告曾提出刘艳清知假买假,但未获法院支持。对此,董璐介绍,对本案而言,没有证据显示原告知假买假,法院认可原告是一个实际消费者。对于“知假买假”,新消法具体法律规定只针对食品、药品、化妆品有明确规定,支持知假买假的消费者,其他情况则要具体分析。法院如何看待职业打假人?朝阳法院民二庭庭长李有光表示,有些消费者发现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了,没有更多时间精力做这些,职业打假则对消费者有利。职业打假人通过维权行为提示商家诚信经营,唤醒普通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督促生产者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形成良性市场秩序。普通消费者如何有效维权?董璐法官介绍,消费者网购时,应与网络交易平台、商家深度沟通,购买前看清楚商品到底是网站自营、还是第三方商家直营,以便明确维权对象。重要的是留存网页情况,商家随时更改网页信息的,消费者发现问题后应对网页进行公证,留存发票。法院认定的证据中,消费者提供相应证据应基本形成证据链,网络交易平台不认可所售商品,则需提供反证,否则法院将采信消费者说法。■探访网上大量水晶饰品难辨真伪昨日,记者在某个大型电商平台,搜索关键词“水晶”字样,跳出的店铺就达350多家,这些店铺都有水晶饰品在售,展示图片精美,价格从几十到上千,完全无法用肉眼辨别真伪。记者随机进入几家水晶饰品专营店,看到饰品表述也大致相同:“蓝水晶”、“奥地利水晶”,“瑞士紫钻”,有的会特别标注“天然水晶”并写明配证书,但未标注天然水晶的则也未说明是仿品还是天然品。刘艳清称,根据珠宝玉石名称的国家标准,天然宝石直接使用天然宝石基本名称或矿物名称命名,无需加“天然”二字,仿宝石则应在所仿的天然宝石基本名称前加“仿”字。■对话“网络打假常被电商拉黑”职业打假人刘艳清称,网购珠宝首饰10次中8次有问题,网络“店中店”打假难“我不否认职业打假人这个身份,我这个职业干了12年。”昨日庭后,刘艳清大方承认职业打假身份,他说自己的实战经验至少超过百次,而新消法出台后,允许一些商品知假买假,对职业打假人来说是个利好消息。但他也遇到困难——被一些电商列入“黑名单”。记者:新消法出台一年,打假环境有什么变化?刘艳清:(新消法)对我们绝对是个利好消息,我2014年出庭超过40次,年打假数至少增加15%。我的打假胜诉率也达95%,剩下5%不能说不应该胜诉,而是出现了人为的、不便细说的事情。记者:什么时候把打假范围从实体店转到了网上?刘艳清:也就一年半吧。那时候我发现质检、工商部门开始加大网络查处力度。网络上售假的特点,按我个人的案例,目前按比例分是珠宝首饰和贵金属较多,买10次,至少有八次产品质量有问题,标称材质不符。记者:商家对你的态度如何?刘艳清:亚马逊已经永久封存我的账户。稍后我要起诉他侵权,为什么要封我?就因为打你的假?那你为什么要卖假呢?虽然我可以在群里任意找一个人代购。记者:你是有一个团队在做打假吗?刘艳清:可以这么说,我正在注册公司。记者:有培训学习的过程?刘艳清:有,比如中华工商联的珠宝鉴定师,我跟那学了很长时间。记者:本案中,另两个未获赔的水晶,你要起诉相应网店吗?刘艳清:有难度。因为这种店中店,要到他的执照注册地起诉。那两个我在考虑是否上诉或申请再审,但还没想好。
【一起惠讯】3月13日消息,临近“315”,各大企业都在加快“自查”,微信也开始了对商业生态的梳理。日前,有消息称,微信官方将于今年4月份上线一个品牌维权平台,支持品牌商通过该平台进行商标等方面的维权。据悉,微信品牌维权平台推出后,将同步开放商标权利人接入品牌维权流程的申请入口。该平台的一般流程为:用户发现售假行为,提交售假线索,品牌商接收用户的售假线索,进行验证,然后向维权平台反馈验证结果。最后,微信品牌维权平台根据验证结果处理相关账号,并告知用户。微信品牌维权平台流程示意(图片来自“微信派”公众号)消息称,第一批在可以验货的品牌包括路易·威登(LouisVuitton)、阿迪达斯(Adidas)、万宝龙(Montblanc)、卡地亚(Cartier)等。据一起惠了解,微商兴起后,朋友圈开始出现各类购物推广,不少微信公众号也开始涉足商品售卖,但微商的货源渠道复杂,质量参差不齐,盗图、盗版、假货、次品等情况屡见不鲜,成为品牌商的又一隐患。业内人士称,微信品牌维权平台的上线,最先受到冲击的应该是朋友圈代购群体。此前就有诸多被披露的“怪现象”,比如卖家借助软件可以随意更改自己的所在地点“假装在国外”,甚至产生虚假的订单记录,营造生意火爆的假象,引消费者上钩。另外,据了解,从年前微信禁止公众号传销,到最近频频传出的“对被举报的购物账号封号”消息,微信官方近期正在释放更多针对微商的信号,曾野蛮生长了一段时间的微商,或许将在今年迎来一个新的节点。
淘宝“叫板”国家工商总局一事昨天有了最新进展。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工商总局亲自会见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在经过几个回合的“交手”后,双方做出和解姿态。工商总局局长对阿里既进行了肯定,又指出其问题。马云则表示,将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加大投入打假。据了解,在会见中,张茅肯定了电子商务对拉动经济增长、带动创业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阿里巴巴在消费维权、净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自律等方面做出的积极努力。但张茅同时也指出,当前网络交易平台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创新网络监管方式,建立沟通和互动机制,更好地规范和促进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马云则表示,目前我国的网购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发展迅速,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马云称阿里一直致力于打击假货,并全力以赴解决假货难题。下一步阿里公司将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加大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扩大和加强原有专业打假团队,加强日常线上巡查和抽检,与执法部门共同联手,切实有效地解决现实问题。双方都认为,促进电商产业健康发展,是网监部门与电商平台的共同意愿。双方将加强沟通,共同探索网络市场管理模式,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公平公正依法履职,依托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水平。电商平台则需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寻求创新机制,自律自强,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工商总局此前发布“白皮书”无法律效力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还就“白皮书”一事做出说明,该新闻发言人表示,去年7月16日,工商总局网监司在浙江召开阿里巴巴集团行政指导座谈会,目的在于指导、督促阿里巴巴集团加强自律,净化网络购物环境,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网监司根据座谈会的会议记录,于1月28日发布了《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其实质是座谈会的会议记录,并不是白皮书,该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新闻回放阿里工商缠斗1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显示淘宝的样品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1月27日淘宝官方微博转发“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的心声”的公开信,指出监测报告在抽样的多少、抽检的程序等方面存在问题,并向工商总局网监司司长刘红亮喊话,“您违规了,别吹黑哨”。1月27日晚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正式做出回应,称定向监测不存在问题。1月28日上午工商总局官网发布《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指称阿里系平台存在五大问题,分别是主体准入把关不严、销售行为管理混乱、信用评价存在缺陷、内部工作人员管控不严等。1月28日下午淘宝发出声明,称工商总局网监司司长刘红亮存在程序失当、情绪执法等问题,并向工商总局投诉刘红亮。
“预售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改为“定制类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记者发现,著名电商天猫已将相关退货规定作了更改。国家工商总局1月6日起对《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开始征求意见,明令禁止促销期间“订金不退”、“不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等商家行为,上述令消费者闹心的条款或将不再出现。“我在2014年11月6号购买了天猫商城芝华仕旗舰店的预售产品,定金99元,由于11月11日当天我有事,没来得及付款,第二天便在我不知的情况下关闭交易,并不退定金,凭啥?”一位网友说。记者搜索“天猫预售”发现,自2011年起,每年都有消费者遇到过预付了定金而不能退货的情况。此外,店家还在预售规则中写明:预售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对上述情况,《暂行规定》则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其中第九条明确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对于违反该规定的商家,则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查处,而针对的对象就是网络交易平台的经营者(即“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对于因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的原因导致交易未达成的,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这也就意味着,促销开始后,消费者一旦付款,网购平台的经营者就无权单方面取消订单,这也给不少电商平台经营者提醒:打着促销幌子,最终却以缺货为由取消已付费订单的行为不再只是商家行为,更涉嫌违规违法。天猫预售定金仍不退昨日,记者了解到,天猫已经调整了《天猫预售业务管理规范》中关于退换货的规定,第十六条《退换货说明》,已经由“天猫预售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变更为“天猫预售商品中的定制类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其他商品适用天猫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的规定”。该规则变更已于2014年11月13日进行公示通知,并于2014年12月1日生效。但是,预售期间买家支付的定金,按照《天猫预售业务管理规范》规定,支付定金后,买家未如期支付尾款,或买家申请退款且根据《天猫规则》、《淘宝争议处理规范》等相关规则判定为非卖家责任的,定金均不退还。
昨日,京东旗下拍拍网宣布,近期将上线移动店铺管理工具即拍拍微店APP,特点是集成“一键开店”和“一键分销”等功能。拍拍微店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工具的推出将帮助个人用户、传统批发市场商家和传统网商们转型移动互联网,利用微信、微博、手机QQ等社交网络拓展商机。”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易观国际高级分析师林文斌表示,拍拍微店在移动端细化对卖家的服务,思路较正确,但目前移动电商在发展上有趋同性,未来营销方式和客户服务将是各平台竞争的重点。平台想抢占更高的市场份额,“必须从营销方式、客户服务的角度进行突围。”主流综合类电商平台在移动端的布局仍将是移动电商的主要模式。而做微商的第三方平台将偏向比拼综合性增值服务。拍拍微店自2014年10月正式运营。拍拍微店APP产品负责人单昱珲称,该移动端产品突破了PC端开店的繁琐程序,能帮助传统企业“傻瓜式”开设和管理店铺。具体来说,卖家只需通过QQ号码登录APP就可进行编辑商品、店铺模板、查询订单、数据统计、提现等操作。此外,通过分销系统,卖家可将拍拍平台的商品“一键选择”放进店铺内代销,“销售完成后直接获取佣金返利,发货和售后都由上游供应商解决。”整个过程用手机即可操作。对于拍拍微店在移动端的开拓方式,林文斌认为,商户通过微店形式布局移动电商已是业内明确的大方向,目前各电商平台正以此为第三方商家创造更多便利。卖家和消费者是电商平台都要顾及的对象,具体到拍拍,消费者一端有京东、腾讯的导流,“应该不会有大的问题”。但在卖家端,仍需整合资源、完善服务。拍拍推出移动微店服务便是遵循此思路。记者留意到,目前经营微商经济的除了京东,还有口袋购物、有赞(原名口袋通)、微盟等第三方平台,各平台在保证金、平台使用费、佣金和交易手续费上有不同的政策。微盟CEO孙涛勇此前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称,2015年有可能成为“微商元年”,继续呈现“去中心化的社会化移动生态”。考虑到以小卖家为主的C2C模式对产品、服务质量以及后续维权问题都较难把控,与C2C相比,B2C才是未来微商发展的主流。
“一家专门做特卖的网站”,因为这句口号,唯品会被广大消费者所熟知。然而各地消费者反映,近日,他们在唯品会六周年店庆期间抢购的小米移动电源,在送货途中被强制收回。唯品会对此的解释是“非正常售卖商品”,此举引发消费者强烈不满。昨日,维权律师称,唯品会此举涉嫌违法。低价电源强制收回说起前几天的这次购物经历,山东临沂的周先生气愤又无奈。他回忆,12月5日晚上,朋友告诉他,唯品会正在销售一款小米移动电源,原价需要49元,抢购价只有6元。“超低价格非常诱人,所以我就打算多买一些,送朋友也好啊。”在抢购页面上,周先生很快下单成功,加上10元运费,一共支付16元。由于一单只能买一个,周先生先后下单多次,一共抢到了10个移动电源。12月8日,周先生收到唯品会发来短信(见图),“亲爱的会员:由于小米移动电源为非正常售卖商品,订购此款商品所有订单已取消配送,安排返回。”周先生赶紧上网查询订单详情,订单状态已显示“拒收”。“拒收?货我都没见到,怎么会拒收呢?”周先生疑惑。按照周先生提供的订单号,北京晨报记者查询发现,他的一尾号为3823的订单12月6日上午出库,12月7日上午已送到山东分拣中心,12月8日上午被送到山东拦截站,之后返回。其他订单也是如此。超百人遭遇取消订单周先生将遭遇发到网上,立刻引发各地多位消费者反馈。周先生组建一个QQ群,截至昨天,该群已加入105人,都是成功抢购到6元小米电源,送货途中被收回。唯品会为何要紧急拦截正在派送中的商品?在消费者与唯品会官方客服沟通截图中,记者注意到,唯品会官方回复是:“您购买小米移动电源时,该活动未正式上线,活动规则明确为12月6日10点开始,因此购买行为均为违规购买,唯品会根据活动规则及相关法规可以取消订单,现已为您取消订单/拦截配送。”而消费者则表示,自己在购买产品时,未发现任何标有活动规则为12月6日10点开始的提示语。周先生表示,他网上抢购也并非首次,如果一项抢购活动没开始,消费者根本不可能下单成功,“而且我们抢购成功后,对方已经发货,两天后才紧急联系物流拦截货物,却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消费者,根本就是在戏弄消费者!”客服称异常退费需等待周先生说,事发后,他只接到一条“取消订单”的短信,但对退款一事只字未提。他拨打客服,才被告知会在7到15个工作日退款。周先生等非常愤怒,但唯品会方面一直坚持只能如此。周先生坦言,唯品会要给个合理解释,不然维权不会罢休。近日,北京晨报记者致电唯品会客服询问,客服表示,此次抢购活动的确出现异常情况,最终将发出的商品全部回收。至于是何“异常”,客服一直避而不谈。不过也有一些消费者称,自己在唯品会拦截货物前成功收到电源。对此客服表示,已经收到货品的,公司有一个专门部门在负责处理。记者表达了采访请求,客服称会转达相关部门回复,但截至昨日发稿,记者未收到任何答复。记者登录唯品会官网,发现这款移动电源已恢复到49元。涉嫌违法诚信缺失北京李建成律师事务所的张雪东律师表示,电商在网站发布商品信息后,同时标明价格、规格、型号等信息,就已形成一个要约邀请,消费者下单并成功付款,就是一个承诺,买卖双方已形成一份正式合同。此后,卖家单方面取消订单,就涉嫌违约,系统故障、缺货等都非正当理由,消费者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合约。张雪东律师还表示,电商的这些行为,除了涉嫌违法外,还同时暴露出诚信体系的缺失,极大降低了消费者购物体验满意度,也同时损害自身声誉和形象。
花2700元买张机票,退票却只能收回100多元,如此巨大的落差,令北京市消费者张瑜(化名)直呼“不能接受”。近日,曾经一度因机票退改签高收费问题而备受质疑的携程旅行网再次曝出退票纠纷。11月13日下午,张瑜在携程手机上为家人订购了一张14日晚从三亚飞北京的海航经济舱全价机票,加上税费总共支付了2735元。由于家人临时有事需要更改行程,14日下午他决定退掉机票。完成退票操作后,张瑜打电话与携程客服人员进行确认,此时他被告知,所预订的其实是携程的一个“旅行套餐”,其中包含了一张三亚飞北京的机票以及10万积分的旅行优惠券,并且按照该套餐规则规定不能进行更改与退票。“如此一来,携程最后退给我的只能是110多元的其他部分税费,但是我所订购的是经济舱全价机票,海航方面称飞机起飞前只收取5%的退票费,那剩下的钱去哪里了?此外,相比于正常的全价机票价格,携程又疑似多收了300元左右的其他费用,为什么?”这样的收费“规矩”,令张瑜满心疑惑。海航的退票款被谁截留了“‘旅行套餐’在购买的时候已经提示了您,是不能更改、不能退票的。”在张瑜提供给法治周末记者的录音中,携程客服人员如此回复。在与携程方面沟通无果后,张瑜又拨通了海航的客服电话。海航客服人员在查询了张瑜的订单信息后表示,张瑜所购买是一张经济舱全价机票,按照海航的相关规定,在飞机起飞前退票,应该只收取5%的手续费。“这张机票的票面价格是2310元。”海航客服人员告诉张瑜,“按照5%的手续费来计算,应该收取116元的退票费,即使是起飞之后的退票费也只应收取票价的10%,不可能只退您100多元。”在张瑜看来,他是在飞机起飞前进行的退票处理,这也就意味着,携程原本应该退给他将近2200元。“携程却声称只退给我110多元,那么剩余的2000元差价又去了哪里呢?”张瑜对此颇为不解。对于张瑜的上述疑问,法治周末记者致电携程进行询问,但对方并未对此进行回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事实上,如果携程向航空公司提交了退票申请,退票成功后的剩余金额原则上是会退还到携程那里的。“由于交易平台是订票主体,所以航空公司退还的机票钱一般会返还给携程等平台。”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葛友山律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因此扣除手续费后的那部分资金应该退还给消费者。”10万积分“含金量”几何“既然三亚飞北京的经济舱全价是2300多元,为什么携程要卖我2700元?”这是张瑜心中的又一个疑问。在张瑜提供给法治周末记者的录音中,携程客服人员回复称,“您购票时应该是已经没有机票可买了,这个是我们额外申请到的票,当时在其他地方是买不到这个票的。”这样的解释并没能打消张瑜的疑虑。他猜测是因为多了所谓“10万积分优惠券”的缘故。如果是这样,那么携程的10万积分优惠券,到底价值几何?携程客服人员在录音中表示,积分可用于携程国内旅游和出境游产品抵扣票款,有一定使用规则,即每单只限用一次优惠券,满5000减100。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优惠券的使用存在诸多限制条件,如“满5000减100”的使用原则,就意味着消费者只有在购买满50000元产品时才能将这笔积分全部用掉,这样的优惠券显然含金量并不高。“而且按照消费者的说法,票是经济舱全价机票,携程在销售的时候,又在航空公司规定的基础上加了300元。”该业内人士表示,“这在民航相关规定中是不允许出现的,机票最终价格不允许超过航空公司给出的全价,这一点携程难免存在违规嫌疑。”该人士进一步解释称,根据民航总局规定,任何在经济舱全价基础上加价销售的行为,均属违规,一经查实,航空公司可能会终止与其合作,民航管理部门也有可能会吊销代理商的相关执照。据悉,中国航协于2014年1月17日下发了《关于坚决杜绝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企业加价销售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销售代理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价格法”,坚决杜绝出现任何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面对上述质疑,携程华北区公共事务部工作人员闫鑫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客人反映为何“旅行套餐”价格高于经济舱机票全价,这是由于该套餐产品包括了机票和最高可抵扣2000元、在有限期内可反复使用的旅行优惠券,属于组合产品,可为旺季出行的旅客带来实惠,所以不存在加价销售。携程被指有违规嫌疑“‘旅行套餐’的操作与预订规则,符合目前的行业惯例,旅客在预订套餐产品时,预订界面有着非常详细的产品说明,方便旅客了解所预订套餐产品的相关规定。”闫鑫表示。闫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由于“旅行套餐”产品不同于普通单独购买的机票产品,旅客选择时需遵循套餐产品整体的退订和更改规则,规则由携程供应商制定,具体细则以产品实际显示为准。需提醒旅客注意的是:“旅行套餐”是为有旅游需求的旅客定制的,预订时建议旅客详细阅读相关条款,如果不符合自己的出行需求,可选择其他相关产品。张瑜也回忆起,当初在订购机票时自己确实看到了携程的这一提示,不过当时并未过多留意。但他也质疑,这样的规则制定究竟是否合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向海龙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携程网为消费者提供机票销售代理服务,双方成立合同关系;携程网限制消费者退票、改签以及减少支付退票款数额的主要依据是携程网所提供的关于特定机票的使用规则,在消费者购买该机票时这些规则实际构成携程网与消费者之间的协议条款,但该条款属于携程网单方面制定、提供的合同格式条款。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四十条中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而新消法第二十六条中也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携程网作为专业从事机票、酒店等旅行服务的大型企业,其经营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向海龙认为,“这起事件中,携程网提供的套餐机票服务属于自主经营范畴,但是其以单方合同格式条款的方式,限制了消费者在退票、退款方面的权益,违背了交易的公平性原则,造成了消费者利益损害,该类行为应受到管理机构及相关法律的管理和规制。”日前,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理事长李军在中国航协销售代理分会的会议上指出,机票代理加价销售、利用捆绑搭售抬高票价等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损害消费者与航空公司利益,航协将依照民航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航空客货销售代理市场的意见》,制定相关措施,加强对机票代理的监管。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该事件反映出了套餐消费不透明的问题,企业应该按照消费者购买套餐里机票所占价值比例给予公平合理退费。葛友山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消费者遇到上述情况,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权,主要途径有以下几种: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张瑜表示,在与携程方面沟通无果后,他也通过315投诉热线进行了咨询与投诉。“经核实,客人购买的是携程推出的‘旅行套餐’产品。考虑到此次客人第一次购买携程‘旅行套餐’,对产品还不熟悉,经与客人良好沟通,携程将按航司标准收取退票费,客人表示接受。”闫鑫表示。然而在现实中,张瑜的遭遇并非个例。新浪微博昵称为“万里88088”的网友日前也发表状态,称“本来其他任何航空公司当天定票都属于可以作为费票处理,结果携程现在回复仅仅因为跟航空公司签署内部协议,导致只能退还100多块钱的燃油费。然后打电话询问,对方不能提供任何法律依据的文件,真的很想知道,天理何在,道理何在,法律何在?”据了解,携程此前就一度因机票退改签高收费等问题备受质疑。今年7月,央视就曝光了携程旅行套餐的“糊涂账”,称其千元机票退完不够600元;11月初,携程又被曝出同样价格同等舱位的机票不允许改签,而航空公司官网则显示仅收取10%的手续费,成都市民对此表示“想不通”。因此在向海龙看来,当前信息经济时代,网络交易中的交易一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损害相对方权益的现象普遍存在,针对此,一方面需要消费者敢于、善于通过协商交涉、投诉举报或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媒体、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市场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和行使监督、管理职能,规范经营主体的行为,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各市场经营者提高意识并积极改善经营行为,提高自律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在经济效益和公平效率之间实现平衡。
不知从何时开始,“买遍全国”已无法满足14亿中国人的购物热情,身边的小伙伴们纷纷秀起自己从网上淘来的海外商品,从宝宝的奶粉尿不湿,到空气净化器自行车或其他大设备,“买遍全球”。中国海淘族的购物热情带来醒目的交易量。根据EnfoDesk易观智库监测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3年,中国的海外购物交易额从100多亿元增长到超过800亿元。商务部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进出口总值首次突破4万亿美元,其中,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达到3.1万亿元,同比增长31.3%;预计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将增长至6.5万亿元,年增速超30%。2013年,中国内地的“海淘族”已达1800万人,预计到2018年将增至3560万人,年消费额达到1万亿元人民币。需求刺激下,近两年洋码头、西洋汇、美国购物网等专业的海淘网站出现,巴宝莉、ASOS等国际品牌直营网站加入,上海自贸区的跨境通和宁波保税区的跨境购上线运行。与此同时,国内多家电商都于今年增加海外购的业务,开启大规模“买遍全球”的架势,如阿里上线天猫国际,京东上线海外购,苏宁易购、聚美优品、唯品会也都纷纷试水,另有多家早就从事海外购物的网站也频频再获融资,加码布局海外购物市场。顺丰速递公司国际电商服务事业部副总裁李清望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顺丰已启动了自己的跨境电商业务,旗下的电子商务网站“顺丰优选”于近期推出了“优选国际”,主攻跨境购物。“当然是顺势而为。跨境电商关键环节,即物流服务方面,顺丰具备一定基因优势。”集体淘海外:从电商到快递到银联国内电商巨头阿里巴巴将全球化视作其上市后的第一个热点,在今年“双十一”期间喊出“买遍全球、全球可买”的口号。旗下天猫国际、淘宝海外、速卖通等三个平台首次参加“双十一”,意图让全球人民参与这场电商狂欢节。一号店也在“双十一”期间正式上线“1号海购”项目,通过保税进口模式将海外优质商品引入国内。顺丰优选的海外代购网站“优选国际”也于11月11日正式上线,聚焦于食品领域,选品标准为优质、差异化、高附加值,如奶粉、保健品等,这些都是海购的热门品类。有意思的是,亚马逊中国在今年“双十一”也是主打国际品牌,于“双十一”期间开通亚马逊全球六大站点直邮中国的服务,中国消费者将有机会选购来自欧美等8国的8000多万种国际商品,并享受美国同步价格。事实上,涉足海外购物的电商远不止上述三家。早在“双十一”之前,京东便上线海外购,苏宁易购、聚美优品、唯品会也都谋划其海外购物业务的布局。京东商城CEO刘强东将国际化定位为京东2014扬帆远航的五大计划之一,并宣布加速国际化进程。在进口海淘方面,京东海外购就是国际化定位的一部分。京东的海淘业务采取招商模式而非京东自营,引入的商家大部分为海淘代购商,与阿里巴巴的淘宝全球购类似。苏宁在海淘方面布局更深。2013年“双12”期间,苏宁与海淘平台洋码头联合推出“全球购”活动,正式进军海淘市场。其旗下母婴电商红孩子也直接与国际母婴中国总代理商合作,推出了“母婴海外购”专区。此外,苏宁还尝试组建了专业的买手团队,在中国香港、日本、美国、澳大利亚等地进行商品采购,以拓展上游供应链。2014年中旬,日本国内最大规模的免税连锁店Laox以第三方身份入驻苏宁,助推苏宁的日本代购业务。除了这些电商外,不少为电商解决供应链和金融问题的物流与支付企业,也开始了跨境电商的尝试。韵达于今年9月和11月分别开设其美国与德国分公司,并借此机会上线了其海淘代购网站“易购达”。据悉,易购达既从海外厂商直接采购,也将采取店铺招商入驻方式发展。递四方则是一家国际物流、海外仓储服务商,其旗下拥有转运公司“转运四方”和海淘网站“海淘城”。和“易购达”不同,海淘城定位于“全球品牌海外购物资讯平台”,主要为中国消费者提供一站式的海淘导购服务。还有一家特别的海淘企业——中国银联。2013年2月,银联上线了海购跨境网购平台,为银联卡持卡人提供商户导购、页面翻译、跨境支付以及物流通关等服务。2014年9月,银联对海购平台进行了升级,通过整合代购服务商、跨境物流商、保险公司等,不仅为海淘族提供便利的跨境物流和支付服务,还为不会海淘的消费者提供代购服务。资本追逐跨境电商亚马逊中国副总裁牛英华认为,随着80后、90后这一代数字消费“原住民”消费能力的提升,消费者对网购商品的关注逐步从价格、服务转移到品质和品牌,同时这一群体的消费呈现多样化、个性化特征,而海淘恰恰满足了消费者从价格到个性化的多种需求,成为网购增长的新动力。牛英华指出,从市场趋势来看,随着中国消费者国际视野的逐步开拓,他们不再将“购物车”局限于国内,而是放眼于全球,渴望直接选购所需商品,获得高品质的国际化选品的需求。因此,亚马逊才会选在今年推出“六国直邮中国”的海外购物网站。阿里巴巴国际B2C事业部总经理吴倩亦表示,海淘火爆背后真正原因是中国正面临新一轮的消费升级,对进口商品需求正在迅猛增长。近年出国游、出国购火热,不管远在欧美国家还是近在香港地区,中国内地游客在海外频频出手购物。据统计,2012年中国人海外消费额达850亿美元,其中中国消费者在中国香港消费超过1000亿人民币,每个中国游客在英国消费超过6万人民币,线上代购744亿人民币。“这也是一个新的巨大消费增量市场。”吴倩称,淘宝系多年代购业务累计数据也显示这一旺盛的进口需求。为更好满足这一消费需求,提供并优化提升包括购物习惯、支付、物流在内整个购物体验,逐步引进更多看好中国市场需求的海外品牌,天猫国际发现商机并适时创立,以便抓住这样的市场机会。而跨境电商的火爆,也同样吸引了各路资本贴身追逐。国内知名跨境电商敦煌网近期宣布,已经完成数亿元的融资,由华创资本等投资,这也是敦煌网的第四轮融资。另一跨境电商蜜淘全球购近日也完成B轮3000万美元融资,领投机构为祥峰投资,跟投机构为晨兴资本、景林投资、经纬创投等。记者还了解道,国内第一家引进海外零售商的跨境进口电商平台洋码头也即将结束其最新一轮融资,融资金额超过5000万美金。与此同时,新的一批跨境电商平台也陆续搭建中。近日,前海网贸电子商务公司旗下的“印尼中国商品网”正式上线,并宣布获得磐丰资本领投的千万元人民币融资。“印尼中国商品网”建立了专门售卖中国商品的企业对个人网络交易平台,为中国商品销往印尼及东盟国家打开一扇电子商务之门。11月中旬,由中商控股集团、河南中基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丹麦中基进出口有限公司共同注资1亿元人民币发起成立的“丹麦中国商品网”正式上线试运行。这也是目前丹麦-中国最大的双向购物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丹麦中国商品网”联席首席执行官苏钰朝还打算在2015年内,把“丹麦中国商品网”的模式复制到挪威、芬兰、瑞典、冰岛等国家,从而形成中国-北欧跨国贸易矩阵。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透露,目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已超过5000家,企业超过20万家。海淘助推快递扩大布局与国内网购相比,跨境购物由于跨越国界,存在政策、语言、支付、通关、物流等多方面的障碍。尤其是物流方面,通常需要7-21天到货,甚至多达一个月,物流成本也大约是境内购物的数倍,影响购物体验。因此,物流效率和物流成本无疑将决定跨境电商这块蛋糕能否配得上资本的热度。以台湾地区消费者从大陆电商购物为例,此前主流的解决物流方式是包裹通过集运公司合并、由货代中转到台湾。通过运转的方式时间比较久,并且需要支付两段运费。买家下单填写地址时需要选择“使用国际转运服务”来选取不同的转运商,包裹从全国各地聚集到福建、上海等地的转运仓,这段运费由消费者和卖家协商支付;然后,转运仓库通知买家付仓到台湾地区的第二段的运费,包裹才会被发往目的地。随着菜鸟网络转运平台打通了境内外两段的信息流和服务商,通过内地快递公司直接承运到台湾,再由台湾本土物流服务商进行落地配送,消费者可选择7-11、全家超市等自提取货。两段的运费只需在消费者下单或者商家发货时一次性支付,费用标准由菜鸟转运平台统一谈判成较为有优势的价格。吴倩表示,随着与中国邮政、新加坡邮政等国家级成员陆续开展的战略合作,菜鸟网络打通了万国邮联这个世界上分布最广的传递网络资源体系,“已经建立了覆盖全球5大洲的海外仓储网络和航空干线资源能力,保障其货物可以到达全球220多个国家”。阿里巴巴的全球化步伐,也带动了合作伙伴的海外业务扩展。顺丰、申通、中通、圆通等原来国内传统老牌快递,跟随菜鸟网络的国际化布局,走出国门,分别开展海外仓储、跨境转运、海外自提等业务。以阿里巴巴旗下“全球速卖通”的第一需求大国俄罗斯为例,中国邮政在保证俄罗斯全境覆盖的基础上,建立了专线物流,利用速卖通的电商平台能力,大量集货后专线直运到俄罗斯。这使得俄罗斯人的收货时效由过去的60-90天,缩短至目前的35天以内。此外,圆通跟随菜鸟网络的步伐进入了台湾地区。韵达、申通也都纷纷上线了海淘业务,为海淘族提供物流服务。申通快递国际业务部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今年申通重新审视国际业务,也开始介入跨境电商的小包裹递送。快递业中,顺丰在跨境电商物流服务上走得更远。顺丰已于去年9月推出“SFBuy”业务,该业务是为海淘族提供的一站式管家服务。消费者在整个购物流程中只需在选购、付款、确认邮件等环节进行操作,顺丰速运则利用已经开通的“美国件”业务,负责跨境运送、清关服务以及国内配送,提供全程物流追踪。在消费者最关心的价格、时效方面,“SFBuy”从美国转寄至中国内地只须7-10个工作日,与四大国际快递相比运费低至三折,除此之外“SFBuy”还提供分箱以及30天的免费仓储服务。和其他游走在“灰色地带”的转运公司不同,通过“SFBuy”进行海淘将100%缴纳关税,即便如此在价格上也具有一定竞争力。以百代适BritaxFrontier90儿童安全座椅为例,国内代购价格在2400-3500元不等,而通过“SFBuy”在美国Amazon上购买,即便算上关税、运费,价格在2500元左右。除此之外,顺丰还针对海外直购和代购商家提供“全球顺”等业务,并于11月16日正式推出欧洲小包业务——这是针对跨境电商卖家的小件物品而设计的空邮产品。李清望表示,顺丰在跨境进出口商家物流,跨境进出口消费者物流,跨境电商等领域均有相应的产品布局。“跨境电商持续升温,2014跨境电商年复合增长率或达40%左右。”他说。电商跨境的风险与管控跨境电商大热之下,亦存有不少隐忧。比如,尽管海淘有超高的性价比优势,“假货”问题却依然困扰着消费者和整个行业。而很多愿意加入海淘大军的消费者,最在意的还是产品品质。再如语言,也是海淘族需要面对的难关。在有语言障碍的情况下,购物所需要的时长往往是中文网站的几倍之多,同时也给售后的各种沟通提出了挑战。更让海淘族“百爪挠心”的还有需要耐心的跨境运输,第三方转运流程复杂、时间长。最后,在产品的售后服务环节上,因为是跨境交易,交易双方处在不同的监管环境下,售后服务维权也会面对较多壁垒。李清望期望,政府能大力鼓励和支持正规实现进出口的物流企业,为后续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基础。吴倩也指出,跨境业务必须有政府作为参与方参与进来,跟海关平台打通的保税模式是一种创新,比如天猫国际的信息流、支付流、物流三流合一对接海关平台,海关也突破了两大历史难题:监管和纳税,可以实现阳光化、透明化、规划的监管,也可以保证100%纳税,同时还为产品背书,可以说是一种平台以及生态合作方的协作模式创新。“天猫国际正在和海外品牌方、政府、支付宝、菜鸟物流以及阿里整个生态体系把模式跑通,跑顺畅,根据消费者实际购买场景把购买路径走通、更为顺畅,保证购物体验并提升等等。”吴倩表示,这需要包括海关在内的多国政府、海外品牌商、海外渠道商、服务商、支付、物流的协作磨合,“只要跑通了起来还是很快的,因为巨大的消费刚需在那里。”
最近的一场数据造假被曝光。据《财新网》报道,10月18日最新公布的调查结果中,阿里巴巴处理了包括天猫总裁在内的4名管理者,并承认一款手机的预约数据经过人工改动。一家流量买卖网站的首页商业贩售数据流量造假并不鲜见。在众多数据泡沫的背后,夹杂着利益的冲动、面子的作用。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互联网研究者、从业人员均表示,流量作弊的现象的确存在。“这是长期以来普遍存在的潜规则。”《博客网》创始人方东兴告诉记者。“大家都懂的规则”“买流量?我有,我买了100MB。”王清(化名)搞不清什么是网站流量。他所说的100MB只不过是虚拟空间。2013年,上班族王清利用业余时间办了一家网站,尽管指望它盈利,但他仍然只在熟人圈里做了推广。惨淡的是,网站现今没有一条广告。网站流量通常指网站访问量,包括独立访问者数量(UV)、页面浏览数(PV)等指标。这些指标影响着广告主投放广告的决心。“网站主要登的是家乡商业领袖的动态。”王清的规划是,先把网站的内容做好,吸引足够多人浏览,有了人气之后再谈广告,甚至可以请商业领袖赞助,“反正业余时间做的,可以慢慢来”。他直到今天依然是“内容为王”的坚定信奉者。每天,网站更新十余条信息,消息转载自各大媒体。在后台的编辑系统中,为了调整一个字体,他有时会反复刷新浏览好几次。这家网站运行了两年,王清期待的第一笔广告一直没有来。在世界网站Alexa排名中,他的网站排名数百万。由于远远超出10万名,网站连被显示各时间段访问量的资格都没有。“对方是广告客户,你说你的网站好,怎么证明,只有看访问量排名。”王清慢慢也明白了这个道理。刘非(化名)所服务的网站,曾经也不注重这项访问量排名。这是一家新闻资讯类网站,具有官方背景,坚持“干干净净做内容”,至于如何提高访问量,一度不是网站关心的重点。相对这些“寂静”的站点,商业网站则处于一个暗藏厮杀声的战场。在这个战场中,因为与“变现”联系在一起,访问量成为看不见的资源。关注互联网领域多年的前媒体人阳淼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无论从经济收入还是融资来说,流量多都是有好处的,“流量多,广告变现或者导流能力会强一些。数字漂亮,融资会更高。”在阳淼看来,一般综合性或是面向大众的网站会看重Alexa排名,门户网站的地位早已不用通过Alexa排名来确定。王清发现,一些网站在准备寻找广告主的赞助之前,会采用刷流量的方式作弊,提升自己网站的排名。“刷流量的一般主要是所谓的‘草根站’。”阳淼说的草根站主要指个人网站、网店等,“有的草根站需要变现,短期内比较大的动静才会做。”一些新闻资讯类网站在刚推出的时候,也可能采取这种办法。一位创业多年的互联网人士坦言:“任何网站做好都得买流量,这是互联网大家都懂的规则。”可刷流量可定制Alexa排名网站流量,并不昂贵,也并不隐蔽。在互联网搜索“流量买卖”等关键词,能弹出不少相关交易网站或软件。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一家流量联盟以提供IP出售为主,价目表中,最低的标准是每天200个IP,价格仅1.19元;最多的为每天50万个IP,价格2931.5元,平均每个流量大约0.005分钱。另一家网站的价格则便宜一些,售价是24元1万IP。“这些不是一次性投放的,而是24小时分配投放的。”前述客服人员建议,为了让数据更加真实,可以根据平常实际访问量来选择投放的数量。还有的刷流量网站采用包月的方式,平均每个流量两分钱。客服人员表示,如果选取的是平均每天8000流量,一个月的价格是4800元,也可打折到3600元,“今天确定合作,明天就能看到8000流量。”他称,因为这属于人工点击,所以价格比一些同行稍高一些。此外,除了包月套餐之外,还有包季度、包年等套餐。当问及流量作弊是否会被人举报,客服表示,如果每天只有几千的投入,不会被举报,被举报的往往是一天被注入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其实,在这个市场中,不仅是购买流量,甚至Alexa的指定排名位置也被宣称可以量身定做。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当客户前来咨询时,他们会根据客户希望达到的排名,来预估一个相应的流量值,之后逐步地提升,“一般20天左右会有一个比较理想的效果”。当然,如果付费结束之后,仍然想持续通过刷流量获得这个位次的排名,需要定期续费。“各类型的网站购买流量的都很多,小到个人站,大到知名门户站。”一位宣称可以刷Alexa排名的客服表示,不仅有事业单位,还有商业网站,有的网站已经在Alexa排名中几百名。“新闻网站、门户网站都有。”他称,“放心,我们对客户资料保密。”按照他的说法,之所以至少从月付开始,直到季付、半年付、年付,是因为大客户希望能够获得稳定的流量来源,这样才可获得更好的融资等发展,小客户存在很多不稳定因素,这也是其持久性不如大客户的原因。方东兴告诉记者,有的大的门户网站也搞流量作弊,只要有收益,不分大小,“这个行为肯定是不合理的,但是网站为了生存,为了收益,就一定要做。网站流量作弊问题非常复杂,五花八门,各种原因,各种形式都有的。”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秘书长李易说,在早期桌面互联网时代,作弊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访问量、流量排名对于投资人的估值是一个很重要的参考,所以一些专业的公司专门刷流量、刷排名帮助融资。“还有一些比较高明的手段,如黑客级的,通过一些方式入侵到普通用户的电脑里面,在电脑后台悄悄访问客户的网站,造成看起来访问量很高,其实这些客户是没有访问的。”李易说。据公开资料与媒体披露,这些刷流量的服务提供商大多采取机器人作弊的技术手段,有的使用恶意插件,有的则使用木马、病毒等手段植入其他网民的电脑,让对方不得不访问,有的则利用不同计算机之间的IP互访等功能。为什么作假流量作弊的现状如何?多位受访的互联网资深人士表示,没有具体的数据,但其中的“水很深”。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2007年,国内对流量作弊的质疑曾经引起一阵风波。当时有行业网站报道称,Alexa公司调整了全球排名的算法,大量中国网站的排名出现下滑。“原先排名在前1000名的中国网站,有三分之一被完全清空或大幅降低排名。”报道披露,这一次被清空的网站几乎都是2007年的新兴热门网站,包括视频、娱乐等领域。在该网站同时进行的网友调查中,“你认为网站流量作弊现象是否严重”的问题里,81%的网友选择“非常严重,很多新兴网站都在作弊”。阳淼认为,流量作弊这个产业出现的时间不止七八年,很可能有互联网的时候就出现了。方东兴告诉记者,使用流量作弊的原因各不相同,有些是与利益、广告收入相关,有些则是因为需要亮眼的排行榜、行业排名,有的则需要较大的数据吸引投资者。另一个因素则是竞争。“你不作弊,对手作弊了,对你会很不利。排名低于对手,就会处于弱势地位,不利于竞争。”方东兴表示,这个背后有很多很复杂的因素。除外部竞争外,网站中不同部门、不同频道之间都会有竞争,依靠流量的排行来激烈角逐。“专门帮着作弊的公司其实也是有偿服务的。”方东兴说,另一种情况是,网站自己弄虚作假,比如淘宝网站,一些商家搞出虚假订单量,吸引客户,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客观上来说,行业会造成一些泡沫,但是整体来说,这就是一个需求。具体情况大家都知道,还是有很多方式去检测的,你是瞒不住的。还有就是看着热闹一点,其实具体影响没多大。”阳淼告诉记者。多位互联网的广告主告诉记者,他们对流量作弊并不陌生,也琢磨出一些规律最大限度防止作弊行为。例如,在没有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各日PV值波动较大,或者24小时内每小时的IP访问量大致平均等。阳淼表示,如果在行业内,大家对这种现象都很了解,并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有时出现的问题是“忽悠行业外的人”。“比如,政府网站来找人运营这个网站,那个人可以短期内把它刷得非常好看。”不公平的行业生态方东兴认为,在法律上,流量作弊几乎是“无从监管”。因为流量是网站自身的机密,外界很难获知,不像财务审计,相当于一个商业机密的组成部分,“网站自身统计都很难准确,外部就更搞不清楚了。”在李易看来,流量作弊带来的不公平来自更远的时刻。他分析,桌面互联网时代已经过去,门户网站也不热门,1.0时代的网站慢慢被边缘化,竞争没有那么激烈了,“现在更多的精力是放在APP上面。抓排行榜,抓流量,更多的是集中在移动互联网应用上面。”他说,这其中的方法是一样的,在预装上造假,在激活上造假,在活跃量上造假,“投资人看的就是这些东西,比如,下载的数量,周活跃量,月活跃量等,作假的商业链也是伴随着时代的潮流进化的。”李易举例,在APP时代,有的用户会看见手机里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这就是在预装的时候留有后门,需要的时候,可能会瞬间操纵几千万台的智能手机完成某些事情,之后再将其卸载掉。“老老实实做网站的,反而没有了竞争排名上的优势。”刘非对这种改变暂时没有适应。其实,流量作弊如何维权,这是早被媒体追问过的问题。“现在的规定很难上升到法律层面,起诉渠道也是没有的,大多都是不了了之。”李易说,白名单制度也很难起作用,“因为交给你检测的时候我这个APP是很干净的,认证之后,我再加入东西,请问你怎么去核实?”“在中国这个百花齐放的时代,靠行业自律是不可能的,比如在行业风投,他造假我能不造假吗?你侵犯我不侵犯,你融到了钱,我融不到,那我不就死了吗?刚性需求,生死需求,行业自律是不可行的。”他说。“这样的商业竞争,中国很难避免,它只是商业造假,生态就是这样,从道德上来说不太好,对于创业者来说可能不太公平,不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创业环境。”李易说,这个环境不是政府可以左右的,本身就是行业里面的生态,“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投资人境界的提升,会慢慢地会好起来。”
【一起惠讯】11月6日晚间消息,一起惠最新获悉,茅台酒业对外发布声明,指出有电商平台以低于出厂价的价格销售贵州茅台酒,对此茅台酒业已经对此采取依法维权。在这份公示给消费者的声明中,茅台强调,2014年从未与1919、中酒网、购酒网、酒仙网等酒类电商平台有直接合作关系。同时,茅台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茅台就是需注意鉴别。茅台声明由于正值双11期间,各大电商平台都在大力度促销。包括上述酒类B2C入驻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也在随之展开促销。一起惠查看天猫酒类会场注意到,包括酒仙网、购酒网、中酒网在内均打出了贵州茅台酒的海报作为爆款引流。虽然这些商家尚未公开这些茅台酒在双11当天的促销价格,但是,在一起惠获得的一份天猫公开的“爆款”商品名录来看,几家电商出售的酒类商品折扣力度均低于市场价的5折。其中,中酒网天猫旗舰店提供的一款53度500ml的茅台飞天,双11价格为699元,而市场价格则为1519元,折扣力度为46%。而在1919,一款五粮液+茅台飞天组合爆款,售假只有1111元。然而,正是这样一个有杀伤性的价格,似乎触动了茅台酒厂的神经。据知情人士透露,并非茅台一家,四大酒厂均已发布类似声明,且每年双11都会如此。面对茅台的高调公告,酒类电商企业表达了自己的见解。中酒网COO王泽旭指出,全国70万烟酒店均没有和茅台直接签约,但并不意味着这些渠道所售的茅台酒就是假货。“中酒网的所有供应商都是茅台的合法供应商。做为终端零售商,要对消费者负责,要对酒的品质负责,也要对消费者的钱负责。”另一家不愿具名的酒类B2C商家则称,茅台酒在整个平台上的销售占比不到10%,但在双11期间却在预售和购物车收藏中斩获颇丰。对此,业内人士分析称,几大酒厂如此敏感的联合发声,可见电商对传统酒业销售形态以及价格定位的冲击。一位不愿具名的传统酒业高管告诉一起惠,传统酒水原本是属于快消品系统,但市场化运作相对滞后,因此多年的积累中,并没有固定的渠道和消费者。因此,这些酒厂在面对电商低价促销时所表现出来的态度非常强势。但实际上,不少酒类B2C的进货价格比出厂价还要低,这也让这些酒类电商在大促时更有底气。“厂价899,经销商价850,出现严重的倒挂,我肯定拿便宜的。”一位电商人士称。为何会出现经销商放价更低的局面?前述传统酒业人士道出了其中玄妙。“有些线下传统经销商倒闭不做了,但手里压的货无法退回给酒厂,或者酒厂以及回收,也要扣除部分费用,经销商索性把货低价转手给酒类电商。只要电商给到经销商的利润比厂商给的划算,就可以拿到更便宜的货。另外,还有一些酒企经销商,签了年度合作协议,可以跟电商拿到更多返利,因此也会做一些低价窜货的业务。”该人士还认为,低价策略对茅台这样的传统酒厂造成的冲击究竟有多大虽然尚无定论,但酒企线下经销商的意见会很大,为了防止多米诺骨牌效应,出此声明,以正视听。“面对电商的冲击,传统酒业电商化一定是要做的,只是选择颠覆性创新,还是微创新带动转型而已。”该人士表示,虽然酒类电商来势凶猛,但摆出低价茅台等商品,也只是营销引流策略,“酒类电商有多少通过线上售卖,值得商榷。”“酒类电商仍然在走低价策略。但实际上电商已经从低价走向多功能模块,注重用户体验,提高复购率和流量,从已经购买的消费人群带动新的消费人群。”在该人士透露,有些过于低价的产品,不排除有假货的问题。
【编者按】随着各种各样微信电商的出现,“微商”逐渐成为一个热词,火爆程度堪比当年的淘宝店主。在一系列开店工具的推波助澜下,低门槛开店的诱惑开始让诸多中小商户、个体户们蠢蠢欲动。随着这一模式的逐渐发展,微信上逐渐呈现出以口袋购物微店、喵喵微店为主的C2C模式(平台内的卖家偏个体户,规模较小,无企业资质)和以京东微店、拍拍微店、口袋通、微盟等为主的B2C模式(平台内卖家偏中小商户,规模稍大,有企业资质)。在此基础上,也开始有针对上述两种模式未来的探讨。日前,微信第三方服务商微盟创始人兼CEO孙涛勇表示,在他看来,B2C才是微商的未来。以下为孙涛勇自述:很多朋友误认为微商的未来是这批朋友圈卖货的,其实不是。微商的定义我认为应该是移动社交电商,人们在购物决策中好友的评价和推荐越来越重要。微商到最后绝对不是这批朋友圈卖货的,这批人只是借助了早期朋友圈的红利期在过度的开发,最终都会被洗牌。产品的质量、品类的选择,物流、维权都至关重要,所以最终的一个模式是C2B2C,其实就是B2C。腾讯利用微信在电商上的布局已初见雏形,不管是为京东提供的一级购物入口、大众点评、嘀嘀打车还是重启的拍拍网。目前微信电商主要有三种形式:O2O、C2C、B2C,我认为微商的未来还是B2C。从整个电商生态来说,O2O是玩资本和平台的,虽然大家都在吆喝,但市场还不是很成熟,整合资源、培养市场需要耗费巨大时间和财物成本,从目前第三方发展来看,大家都只是在试水,还未形成规模效应;C2C看起来不错,但是存在很多缺陷,因为C2C上都是小卖家,这意味着产品的货源不稳定、品质无法保证、维权艰难;另外还没有统一的入口。从这些弊端可以看出个人小卖家不会成为一个很成熟的电商模式。另一方面,从淘宝的生态发展也可以看出微信最终的生态一定是从C2C到B2C,最终要取得用户口碑,满足用户的体验,一定是走B2C的模式。2015,移动电商的势不可挡,800万淘宝卖家的迁移必将会给移动市场注入新的活力,数以千万的微商们也将迎来“井喷式”发展。我认为2015年微商生态将会呈现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品牌人格化。品牌人格化就是将品牌打造成具有独特魅力和情感影响力的人性化品牌符号,让消费者在潜移默化中形成品牌黏性,产生由然而生的情感磁场效应,触动心灵共识,促进价值认可。通俗的说法就是品牌由消费品时代进入粉丝时代。消费者的购物决策不仅仅追求性价比之类,更多的是基于人与人的信任,可能因为“偶像”的推荐或因为好友的信任关系就选择了购买。品牌和人的互惠互利,选择为品牌付费也是为人格买单。这方面小米手机和自媒体逻辑思维已经开了先河。第二、品类非标化。移动电商将会打破固有的商品类目形态,以京东的3C为例,所有品类商品的价格、类型等几乎千篇一律,呈现出“流水线”式的发展态势,没有可供消费者选择的对比性和差异性。相比如非大众化的品类,像食品、珠宝、首饰、美妆、母婴以及跨境类商品等将会在微商平台上大卖。第三、产品平台化。所谓平台化,在移动互联网里更多的理解是指在一条产业链里,实现上中下游的打通和联系的这样一个平台。大量微商的涌入必然会带动产品向更深的方向发展,这时候就需要用平台化思维建立一个完整的商业生态,从用户购买、商家发货、物流查询、收货评价、商家交易系统的对接等一个完整流畅的闭环。在这方面微信只是开了一扇窗,实现上中下游的互通还需开发者来做,第三方就是要打造一个统一的平台来重新构建B端和C端的连接和关系。第四、渠道多维化。虽然微信坐拥移动社交流量第一入口,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检测,从最终的转化率来看并不理想。对于微商们来说流量入口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多维化渠道就是将各种社交入口的流量汇聚到一个平台上,qq空间、陌陌、易信、来往、微博、博客等都是比较好的通道,将分散的流量整合到一起输送给商家,虽然这是一个很大的工程,但是对微商们来说意义非凡。第五、营销人人化。随着移动电商的去“中心化”,全民电商和营销人人化的时代到来。在信息大爆炸的新闻资讯,社交网络里,每个人都被动或主动成为信息的传播者。看到一款好玩的游戏,一篇优美的文章,一段感人的视频,甚至一件漂亮的衣服,即使在没有利益驱使的情况下也会情不自禁去转发,分享。这种现象在朋友圈里极为常见,因为低门槛、零成本许多微商们跃跃欲试,未来当所有的社交分享都实现互通时,这种营销将会更加普遍。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彭波表示,目前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依法治网是最基础的工程,又是最艰巨的任务,需尽快“补课”。近年来,智能手机产业的发展催生了APP应用程序行业的兴起。然而,在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病毒、窃取用户信息等问题也时有发生,APP安全问题日益凸显,行业乱象备受关注。日前,中央网信办主任鲁炜在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座谈会上透露,我国将加强互联网立法,依靠严密的法律网来打造规范的互联网。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网信办负责网上内容管理和网上执法。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副教授朱巍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在当前的情况下,国家网信办对APP管理进行立法是非常必要、及时的。目前很多APP客户端存在抓取用户个人信息和通讯录的行为,这实际上侵犯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权,非该APP使用者的个人信息也会被暴露。朱巍认为,一些手机APP类似自媒体,进入门槛低、影响大,缺乏规制,“比如其内容只为吸引眼球,没有维权途径;一些APP只重视用户的增加,忽视对内容的监管。”此外,北京网信办主任佟力强透露,北京正在研究制定《北京市APP应用程序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时规定实施细则》、《北京市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审批暂行办法》等系列法规,还将成立首都互联网协会法律专家委员会,推动各网站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立。焦点1APP管理“九龙治水”比较混乱据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副教授朱巍介绍,目前,在APP的管理上没有特别的办法,很多情况下,并没有区分APP与电脑程序的治理。在主管单位方面,我国互联网管理一度处于“九龙治水”的局面,其体现在APP管理上,也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举例说,比如一款消费类的APP,就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包括工商、消协等部门,而一款影视传播的视频APP,则涉及文化部门或广电部门的管理。朱巍表示,我国在APP管理上,很大程度是依据其用途而分别管理,处于一种相对混乱的状态。焦点2专家建议提高APP门槛朱巍认为,手机APP和普通电脑软件不一样,嵌入到手机中,涉及公民的基本隐私,有途径接触到个人的通讯录、图片等。一些APP没有处于使用状态,却在后台自动开启运行,一方面占流量,另一方面监控其他软件。他表示,APP门槛过低,“一些APP从业者缺乏版权意识,很多同款APP滥竽充数,窃取用户信息,也有一些APP有钓鱼功能,侵犯个人信息隐私。一些运营商还会将窃取到的用户信息出售盈利。”朱巍认为,有必要提高APP的入门门槛,尤其是特殊的APP领域,如新闻客户端或网络交易的应用程序,“这样做并不是限制APP发展,而是为了营造健康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