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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惠讯】3月25日消息,一起惠了解到,1号店日前在无线端做了一系列调整,其中一个明显的倾向在于微信社交化,通过微信联合登陆、微信支付、微信好友间送券等方式刺激微信用户在一号店的活跃度。另外,1号店无线端还在酝酿“1号厨房”项目,或将与不就之后上线。据了解,1号店此次在移动端的微信社交化主要体现在实现微信联合登陆、微信支付等功能的实现。此外,1号店有意通过“微信好友送券”功能刺激用户活跃度。用微信号登陆的用户可以向微信好友发送自己的1号店抵用券,同时也可以向好友索要对方的抵用券。同时,1号店方面称,若抵用券被微信好友成功使用,分享的用户将获得5元现金券。除了引入微信社交元素,1号店移动端实际上正在酝酿一个“1号厨房”项目,主要的特点是以菜谱的形式为生鲜类商品引流。用户能在1号厨房学习各类菜式的烹饪方法,而食材则可以直接在1号店在线购买。不过,据一起惠了解,该项目曾在近日短暂上线,但很快下线。据1号店移动事业部负责人透露,目前该项目还在调整中,将在成熟之后再面世。此外,据行业内人士透露,1号店将极有可能在近期进驻微信“我的银行卡”页面,成为继易迅、QQ网购、京东之后,又一个获得移动流量入口的B2C平台。
一起惠2014-03-25 10:33:19731 次
【一起惠讯】3月21日消息,日前,央行向第三方支付企业下发草案,规定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为了了解,该草案对大件和贵重商品的网购带来的影响,一起惠联系了多家珠宝、家具和大型家电类目的商家。商家向一起惠分享了四种解决方案,而且普遍认为草案即使实施对业务也不会造成太大影响。第一,增加货到付款比例。LG电商负责人唐心宏表示,在京东平台上LG销售的商品有一半是通过货到付款的形式向消费者收费,自然不会受到政策影响。所以,草案一旦真的实施,商家可以通过增加货到付款的比例的方式进行应对。第二,引导买家通过引用卡或者银联渠道进行支付。唐心宏还指出信用卡的线上付款功能应该是不受影响的,通过银联渠道用网银支付应该也不会受5000元限额限制。“央行还不会自己限制自己的。”第三,线上预付定金,线下结清尾款。潮宏基电商总经理张天兵表示,可以通过让消费者在网上预付保证金,然后收货的时候当面付清尾款的方式解决问题。增加订单的到付比例,消费者在网上只支付少量定金。张天兵认为,即使个人账户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的规定实施,也不会对业务带来太大影响。“2000元有2000元的玩法,大家的心态要平和。”第四,一个订单分几次付款。经营定制家具的商家倍安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最重要的还是消费者对产品的认可,至于支付一定有方法。商家可以将一笔支付分拆为两笔,或者让买家分两天支付都没有问题。一起惠联系的商家都普遍认为,5000元的限额只是草案,该草案有很大可能不会直接实施,各方的利益需要进行一定的平衡。有的商家认为,央行规定个人支付账户消费金额违背发展趋势,是不合理的。也有商家认为,加强规范是好事,但具体规则需要进一步研究。
一起惠2014-03-21 10:08:32745 次
【一起惠讯】日前,一起惠注意到,微信精选商城中已悄然为QQ网购开通入口,并采用限时特卖的模式,为品牌商提供更多的流量支持。目前,打开微信精选商城,可以看到“精选”“品牌”“聚惠”三个入口。其中精选条目下仍然是易迅网输出的小家电、日用百货、母婴等商品,推荐商品数量由原先的每天15款增多至30款。在“品牌”一栏之中,微信精选商城则直接引入了QQ网购的品牌商,开启限时折扣的抢购促销,折扣力度大致在2到3折左右。一起惠看到,包括韩都衣舍、七匹狼、乐扣乐扣、初语、GXG、富安娜、达芙妮等国内知名品牌均有入驻。这些品牌商品均可通过微信支付直接购买,而此前如果手机用户为易迅网注册用户,其惯用收货地址、联系电话等发货信息则会直接跳转并显示在微信支付页面。据悉,QQ网购在去年就开始效仿唯品会模式,推出了“品牌会”频道,此次与微信精选商城合作,因势利导,为移动端口打开了一扇窗。由此可见,深藏在“我的银行卡”下面的微信精选商城已成为腾讯电商移动化的重要节点。易迅网早在去年双十一、双十二期间就开始尝试微信导流,并借助微信支付形成手机消费闭环。数据显示,双十一当日,微信精选商城获得8万订单量,占易迅当天订单量的13%。而此后,微信精选商城则不断扩充品类,从数码、家电,向母婴、鞋服、日用百货、酒水食品等扩充。显然,作为腾讯电商开放平台业务的QQ网购入驻微信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不过,对于微信精选商城来说,接下来的挑战则是是否要让位京东。3月10日,腾讯正式宣布注资京东,而京东也顺势将腾讯旗下的拍拍、QQ网购纳入麾下,同时,还持有易迅网少量股份。腾讯除了拿出2.14亿美元之外,还承诺将为京东开放微信、手机QQ一级入口位置。这也意味着京东顺利拿到了腾讯赠与的移动船票。关于微信入口之争,随着易迅的“自然死亡”和QQ网购融入京东POP体系,未来阶段,精选商城最有可能让京东独领风骚。而届时,京东+微信会以怎样的新面容示人,前景又将如何,令人拭目以待。
一起惠2014-03-19 09:23:53685 次
【一起惠讯】3月15日消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同时现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一起惠整理了《办法》中几个关键信息:①《办法》对打击“刷信用”、“差评师”等网络市场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③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且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④不准向消费者发广告:网络商品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⑤《办法》管辖范围更广:涉及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附《办法》全文: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第四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第五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第六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第二章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第一节一般性规定第七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第八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九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第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第十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第十三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第十四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第十五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十七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十八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第二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统计资料。第二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前款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第二十三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修改其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协议、交易规则,应当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修改内容应当至少提前七日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协议或者规则修改内容、申请退出平台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允许其退出,并根据原协议或者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二十五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在其网站显示,并从技术上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第二十六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平台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采取措施制止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七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对权利人有证据证明平台内的经营者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行为或者实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措施。第二十八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二十九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平台上开展商品或者服务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对自营部分和平台内其他经营者经营部分进行区分和标记,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平台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经营者在平台的登记注销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从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电子签名、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应当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第三十一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拟终止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二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第三十三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应当用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开。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的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提供在其平台内涉嫌违法经营的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等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节其他有关服务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三十五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者提供经营资格证明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签订服务合同,依法记录其上网信息。申请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等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自服务合同终止或者履行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十六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采集信用信息,坚持中立、公正、客观原则,不得任意调整用户的信用级别或者相关信息,不得将收集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第三十七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或者服务并因此取得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八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络商品交易相关违法行为,提供涉嫌违法经营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数据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第四十一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对于其中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违法行为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对于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群体投诉或者案情复杂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查处或者指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查处。第四十二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的消费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处理。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涉嫌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相关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数据资料;(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封、扣押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商品、工具、设备等物品,查封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场所;(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四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的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第四十五条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第四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站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需要关闭该违法网站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该违法网站。第四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发现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移交相关部门。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工作责任制度,依法履行职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章附则第五十五条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发布商品或者营利性服务信息、但交易过程不直接通过平台完成的经营活动,参照适用本办法关于网络商品交易的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实施指导意见。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年5月31日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一起惠2014-03-17 10:11:09724 次
现在距离微软停止支持WindowsXP已经不足一个月,微软正在努力吸引用户放弃这款已有12年历史的操作系统,吸引措施包括微软商店50美元的礼品卡、90天的免费支持,以及免费将数据迁移到新购置的PC。不过与以往的类似优惠一样,这些服务也需要注意。50美元的数字礼品卡只能以后在美国微软商店在线购买时使用。免费支持包括手机和聊天服务,但这并非微软商店的新优惠。最后,由于微软与Laplink签署了合作协议,因此任何用户都可以进行免费的数据迁移。换句话说,只有数字礼品卡比较实用,而且只限于用户网购时使用。不过作为额外的优惠,微软这样做无可厚非。这些优惠的有效期为今年3月6日至4月30日。微软将在今年4月8日之后停止WindowsXP的支持和安全更新。要使用50美元的礼品卡,用户可以从微软商店的16款新电脑中进行选择,包括平板电脑、笔记本、一体机,以及折叠式电脑,很多都已经参与了折扣促销。这些电脑价格从229美元到1258.91美元不等。微软认为这是吸引WindowsXP用户升级操作系统的有效措施,但不幸的是,该公司弄错了目标群体。目前WindowsXP使用率最高的是第三世界国家,而不是美国,另外企业用户的使用率也远高于个人消费者。2009年4月14日,微软停止了对WindowsXP的主流支持(MainstreamSupport),并将在今年4月8日停止扩展支持(ExtendedSupport)。也就是说,以后将不再有WindowsXP安全更新。
一起惠2014-03-17 10:07:56791 次
【一起惠讯】3月17日消息,一起惠获悉,在刚刚暂停二维码(条码)支付的第三方支付行业又将遭到重创,消息称央行日前已经向第三方支付企业下发草案,拟对第三方支付转账、消费金额进行限制。草案拟规定,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个人支付账户资金来源仅限于本人同名人民币央行借记账户,而同一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消费月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及从事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一起惠了解到,央行对于第三方支付转账也有限制,但在执行上并不严格,而且额度也没有新草案中如此之小。在实际操作上,各家银行和第三方支付企业也会对此进行协商。此前部分家居电商还在纠结移动支付8000元限额问题,如此一来,整个行业都会面临大的挑战。“国内银行多数都是国有的,当然需要保护,不像西方,连美联储都是民营的。民生银行社区银行出来都说创新,紧接着被叫停。”有银联系统相关人士告诉一起惠,在其看来互联网银行、民营银行、利率市场化、第三方支付的开放还需要较长时间。对于此次的限额传言,一起惠从第三方支付企业方面获悉,目前央行只是征求意见稿,尚未成为最终文件。
一起惠2014-03-17 10:04:25653 次
【一起惠讯】3月14日消息,圆通快递宣称,腾讯系电商平台卖家在3月份使用圆通发货,将手续费率从1%降低至0.1%,最低可达3元每单。据悉,此次面向的腾讯电商卖家,主要是指拍拍网和QQ网购两个平台,选择圆通快递货到付款的订单。一起惠了解到,这轮促销活动将维持整个3月份,且支持圆通全国范围的货到付款。目前,腾讯电商系主要包括拍拍、QQ网购和易迅。今年3月份,腾讯用2.14亿美元收购15%的在外普通股流通股,同时,京东将收购腾讯B2C平台QQ网购和C2C平台拍拍网的100%权益、物流人员和资产,以及易迅网的少数股权和购买易迅网剩余股权的权利。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场交易后,易迅旗下物流板块也将打包卖予京东,并于京东自有物流完成合并。
一起惠2014-03-14 10:03:24693 次
【一起惠讯】3月11日消息,音乐App正在尝试一些新的变现路径,电商有望成为其中一个。一起惠了解到,国内音乐播放器类应用“多米音乐”日前在最新版本中增加了电商元素,通过秒杀和接入微信商城引导用户进行网购。据悉,多米音乐在最新安卓版客户端中加入了秒杀功能,主要通过与可口可乐和易迅网合作实现。用户扫描可口可乐瓶身二维码,输入符合条件的瓶盖码,方可获得当日秒杀资格,主要的产品是易迅网提供的三星手机,价格为0元。而除了秒杀,多米音乐还增加了微信精品商城的入口,内容与呈现方式均与微信“我的银行卡”频道下的“精选商品”一致。不过,用户并不能在多米音乐App内直接购买这些产品,而是需要切换到微信App内进行购买。受限于国内用户的消费习惯,付费购买还不能成为网络音乐产业的主要营收来源,因此商业模式一直是音乐类应用的一个痛点。根据公开报道,目前多米音乐的营收主要来自运营商合作分成(彩铃下载收入)和品牌广告收入。此外,多米音乐也在尝试进行会员包月服务(如流量套餐等)。
一起惠2014-03-13 09:57:48827 次
在亚马逊网站促销期间,众多消费者下单购买标价161.99元的长虹32英寸LED液晶电视,后遭到亚马逊单方撤单,称价格标错了,公司根本没这批特价货。消费者陈先生等3人起诉到朝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同时,国内出现两个维权QQ群,300多名消费者关注着诉讼进展。日前此案开庭。法庭上,亚马逊公司代理人语出惊人:“(发出确认发货的电子邮件才意味着合同成立)是网络交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既然标明缺货,消费者对不能发货的结果是应当预见的”、“我方未实际采购过此货物,电商的话,缺货也可以放在页面上”、“在成千上万订单中保证所有订单没有错误,不现实”。事件还原32英寸彩电卖161元付款后无货陈先生诉称,2013年11月26日,亚马逊网站上推出了感恩节促销活动。在“一折秒杀”活动中,长虹一款型号为LED32538的32英寸液晶电视,标价161.99元。超低的价格吸引了陈先生,他立即抢购了该商品。但两天后,陈先生接到亚马逊中国取消订单的邮件,邮件表示订单无法完成的原因是缺货。陈先生认为,亚马逊公司在网站上登出商品优惠信息,并没有告知商品数量有限的信息,而消费者在看到商品信息后,下单并已经付款,此时应该意味着,双方已经默认达成合同。而亚马逊公司在没有任何有效说明的情况下,单方撤掉用户订单的行为属于毁约,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为此,陈先生委托律师将“亚马逊中国”所属的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订单。3月3日,案件在朝阳法院开庭。陈先生简单地接受了记者采访:“当时新房刚装修完,想在卧室放个电视,刚好看到亚马逊的特惠促销。结果电视没添成,反而添了堵。”陈先生称自己当时很气愤,第一反应就是维权,但向客服投诉仍不能解决。他表示,时至今日,家里的卧室都没装电视,他坚持要通过诉讼讨说法。“那面墙,我就给亚马逊留着了!”网页显示“暂时缺货”但仍能抢购庭审现场,一位姓刘的先生坐在旁听席上听得聚精会神。他告诉记者,他是“亚马逊长虹诉讼群”的维权代表。刘先生详细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2013年11月26日中午,正在家中上网的刘先生突然被一则电脑插件弹出的优惠信息吸引——“长虹彩电32英寸,161元,下手要快,抢光了就没了!”刘先生下意识地点击该信息,立即转至了亚马逊网站的购物网页——“特惠,长虹彩电32英寸,161元!”除了价格特惠,商品信息还标注着“暂时缺货,可接受预订”。刘先生立即点击“购买”按钮,抢购了该商品。“我经常网购,电商经常会有类似的低价促销活动。”刘先生说,之所以显示“暂时缺货”但自己仍然抢购,是因为页面显示该商品是可以正常购买的状态。付款并填写了送货地址等信息,刘先生坐等亚马逊的发货确认单。但他没想到,两天后的下午,自己等来的是订购失败通知。邮件显示,“由于缺货,我们将无法满足您对商品长虹32英寸LED电视机的订购意向。如果您就该商品已完成付款,相应款项将退至您的礼品卡或原支付卡中。”消费者目睹消协投诉记录一大摞刘先生很气愤,既然无法订购,为什么还允许消费者付款购买呢?他致电亚马逊客服,对方向他道歉,但仍表示商品已经无法订购。“打了十几个电话,直至客服经理出面,对方只是一味地道歉,建议刘先生去消协投诉。但亚马逊网站本部一直没回应。”刘先生无奈地按照邮件提示取消了订单。但他感觉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将亚马逊发送的每个邮件都做了截图。之后,刘先生再次进入亚马逊网站,想看看这款32英寸长虹电视是否下架。但打开网页后,商品标价是1489元。刘先生发现,商品信息显示它不再是亚马逊网站直销,而是由长虹专卖店直销。刘先生感觉被骗。“亚马逊说‘无法订货’,但别的商家明明在卖嘛!”他说。他浏览该网页信息发现,很多有着和他相同遭遇的网购者纷纷留言指责亚马逊网站欺骗消费者。刘先生去消协投诉。近一周后,消协回复,亚马逊网站不同意调解,刘先生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当时我在消协看到,关于亚马逊的调解记录有厚厚一摞,结案结论都是亚马逊不同意调解。”他说。组建维权QQ群发起集体诉讼刘先生决定召集消费者发动集体诉讼,并专门建立了“亚马逊长虹诉讼群”。“一下子就进来80多人。这些人里居然还有我的朋友。”他说。目前,“亚马逊长虹诉讼群”里聚集了94名消费者。在此之前,还有消费者创建了“网购维权群”,目前群内有维权者221人。记者了解到,“网购维权群”中包括陈先生在内的3名消费者,已经在朝阳法院起诉了亚马逊公司,3起案件由同一位公益律师代理,案件均于3月3日开庭审理。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创建的“亚马逊长虹诉讼群”里的消费者,准备等陈先生等人的案件宣判后,再去朝阳法院起诉。被告说法亚马逊代理人:确认发货了合同才成立法庭上,亚马逊公司的代理人明确表示不同意履行订单。该人首先表示,原告陈先生不是适格原告,理由是其提交的证据都指向一个特定的电子邮箱,但没有证据证明这个电子邮箱是原告本人用于在亚马逊购买商品的,或原告本人是亚马逊网站的有效用户、曾提交过订单。即使原告是适格原告,双方也没建立起有效买卖关系,因为合同未成立。该人具体解释说:“我方交易流程设计表明,消费者通过网站购物前需注册成用户并同意相关交易规则。在消费者注册时,亚马逊已经作出提示,消费者注册视为同意受到交易条件的约束。”该人称,根据亚马逊的约定,对商品进行价格展示属于要约邀请,消费者下订单的行为是要约,亚马逊发出确认发货的电子邮件后,才意味着合同成立。亚马逊网站确认收到订单并发送电子邮件,其法律效果是使要约生效,而非使合同成立;亚马逊网站也有权取消订单使要约失效,因为“受要约人可以拒绝要约”。因此,亚马逊网站取消订单时买卖合同还未成立,网站没有义务提供涉案商品。为了证实上述说法,亚马逊公司还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公证书,证明消费者在注册时,亚马逊网站已提示交易规则,“涉案订单处理方式并未逾越此规则,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取消订单没有过错”。涉案的长虹电视,市场价为1799元,是亚马逊161.99元“特价”的11倍。“涉案订单取消的原因是什么?”被法官问到这个问题,亚马逊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原因是后台出现故障,商品价格标错了。“在成千上万订单中保证所有订单没有错误是我方的努力目标,但这是不现实的。”亚马逊公司的代理人告诉法官,定价是自动生成的,亚马逊网站每天处理数十万单交易,内在机制是自动生成的,只有出现不正常交易信息报错后才会有人工介入。取消订单是因为后台逻辑演算出现错误,进而导致价格错误。2013年11月26日下午1点开始,亚马逊系统收到订单急剧增长报告,短时间内增加了几千单,在半小时收到接近一万单订单。工作人员这才了解到价格有误,随即将展示页面撤掉,并向用户发邮件要求取消订单。法庭上坦言未采购过促销彩电但亚马逊公司的代理人承认,虽然商品信息显示“暂时缺货”,但不影响消费者下单。“涉案产品能实际交付吗?”法官问。该人答:“我方未实际采购过此货物,没有库存。”“没有货能放到网络上出售吗?”法官追问。该人答:“电商的话,缺货也可以放在页面上的。”该人认为,涉案产品网页既然标明了缺货状态,“原告应知被告无法交付商品”,“原告称双方确认订单达成一致,是单方认识”,“涉案商品明确标明缺货,包括原告在内的全部消费者对其状态明知,其下单行为对不能发货的结果是应当预见的。”庭审临近尾声时,亚马逊公司的代理人给法官讲了一套大道理:“(发货才视为合同成立),在实践上受到广泛认可和执行,这是网络交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方希望法院了解,在处理成千上万单商品订单所形成的交易规则是促进电商交易的必要行为,也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交易者必须遵守的法律惯例,应得到法律支持和保障……(保障)电子商务的经营者取消订单的权利,是为了电子商务的经营发展。”由于双方相持不下,庭审结束后,法官向《法制晚报》记者表示,案件将择日宣判。
一起惠2014-03-11 10:01:11811 次
【一起惠讯】腾讯京东公布“恋情”却没能赢得二级市场的利好反响。一起惠观察,腾讯控股的股票今日开盘后即持续下挫,目前已跌去1%。在此之前,关于腾讯收购京东的传闻不断,直接影响了腾讯股价异动。自2月3日腾讯股价510.5港元,至今天公告后股价628.5港元,以总股本18.64亿计算,市值足足蹿升了近2200亿港元。据悉,今晨,腾讯正式宣布入股京东,投资2.14亿美元,占股约为15%。同时,京东将获得QQ网购和拍拍网100%权益、物流人员和资产,以及易迅网少数股权。腾讯将向京东提供微信和手机QQ客户端的一级入口位置及其他主要平台的支持。
一起惠2014-03-11 09:57:43697 次
腾讯入股京东今早最终尘埃落定,如果将复杂的港股公告浅显解读,这个交易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腾讯以2.14亿美元+QQ网购+C2C拍拍网+少量易迅股权(据估算约10%)获得了京东IPO前的15%股份,根据公告,第一部分股权交易完成后,腾讯数码、腾讯电商、易迅物流及腾讯广州都将属于京东。第二部分是一个未来承诺:京东首次公开招股时,腾讯以招股价再认购京东额外5%股份,京东有权利收购易迅剩余股份。这其中关于易迅网有两个问题,第一是目前京东到底持有多少易迅股权。根据公告披露,易迅是腾讯附属公司,在股份认购协议交割前,腾讯电商持有易迅9.9%注册资本,而腾讯电商在本次交易中出售给京东,加上易迅子公司易迅物流也会出售给京东,京东至少持有易迅10%股份。第二个问题就是,为何京东并购易迅没有一次性做交易,而是分为两个部分?新浪科技就此问题请教了一些投行专业人士和分析师,大致上有两个推测:第一,京东暂时不接盘易迅,是为了上市前不计入易迅的亏损。根据今天腾讯披露的信息,腾讯QQ网购以及C2C拍拍业务,截至2013年9月20日的财务资料为亏损7100万元,而这两个业务在2012年亏损2000万元、2011年亏损16200万元。易迅的亏损数额更大,2013年前9个月亏损4.37亿元,2013年亏损3.15亿元,2011年亏损1.72亿元。而对于已经提交招股书的京东而言,其2013年前三个月的盈利也只有6000万元,并且主营B2C业务并未实现盈利,如果上市前100%并购易迅,并这部分亏损并入进去,京东上市的财报将会很难看。第二,通过两部分来完成这一步骤,可能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如果目前京东直接100%接盘易迅,由于双方都是以3C类为主营业务,有可能会遭到反垄断调查。实际上易迅并入京东已经是协商好的事情,可能存在一个未披露的协议。而根据港股的公告,也给这部分未来的交易做了充分说明:京东获得腾讯授予的认购期权,京东有权利要求腾讯转让对上海易迅保留的权益。至于购买易迅剩下股权所需要的花费,腾讯则规定有两个方法,第一是整体花费8亿元,第二是双方认可的市场公允价值,以两个方法中价格高的为准。这个交易的有效期是2017年3月10日。分析人士认为,京东很有可能在IPO后才会收购剩下易迅的股份。不过目前易迅和京东的合并已经开始,据了解易迅网一线的员工以及重要业务员工(比如3C业务)都将并入京东相应各个大区,而因为合并需要调整的重复岗位人员,则将被分配到其他大区。京东原则上希望保持易迅员工的稳定。而且就在上周五,易迅内部做出了组织架构调整以及人员调整,包括组成联营事业部,负责公司开放平台业务,由易迅网CEO卜广齐负责。同时在内部集中将一批经理级别员工提拔为总监,有分析人士认为,这可能是易迅网暂时还将保持独立运营的状况。
一起惠2014-03-11 09:53:17717 次
【一起惠讯】3月11日消息,就腾讯正式宣告联手京东一事,有知情人士向一起惠透露,腾讯旗下另一家电商公司易迅网将被隐性搁置,最后难逃“弃儿”命运。显然,相比京东,易迅虽然更早获得腾讯青睐,这个“先入关中者”却未能“王之”。在这场争宠的过程里,京东更像“刘邦”,且更有实力,充满噱头。在这种情形下,易迅瞬间从霸王变成虞姬,生存空间已所剩无几。据易迅内部人士透露,京东在收购易迅小部分股权后,主要看中的是易迅物流,其他涉及运营、供应链等业务模块,京东均不会采纳。与京东类似,快速配送一直是易迅的核心竞争力,特别是去年易迅大举进攻北京市场,主打两小时极速配送,吸引了不少对配送时效有要求的用户。但实际上,对于普通用户而言,两小时送达和此前的一日三送,甚至一日两送没有本质区别。特别是在京东牢牢把控的北方地区,无论配送速度还是品类竞争上,易迅都很难短期攻下,相反,在易迅腹地上海,则充斥着京东的广告。易迅赶超京东无望,也令腾讯电商B2C板块在与阿里系电商的竞争过程中,感到难以望其项背。此次注资京东,其意图再为明显不过。据上述人士透露,腾讯在转让易迅股权后,也将所有资源陆续撤出易迅,把流量转投给京东。而易迅一旦失去了赖以生存的配送服务,则好比自断双腿,无法再跑起来。与之相反,京东在获得易迅物流之后,无异于如虎添翼。其物流航母计划也将更大势能的对外开放,包括易迅在内,如若使用物流发货,都需向京东按笔付费租用其基础服务。根据腾讯发布的公告,京东可以出价8亿人民币购得易迅部分股权。至于易讯的剩余股权,该人士则预测,京东IPO后,会以战略协议为准,与京东5%的股权相互置换。届时,腾讯将拥有京东20%的股权,跃然成为第一大股东。“实际上,京东上市时,易迅估值几乎所剩无几。腾讯撤流量、卖掉易迅物流,就等同于判了易迅死刑。”一位易迅的供应商告诉一起惠,易迅的自然死亡还会出现在移动端,特别是微信入口之争,虽然此前“近水楼台”,但京东15%的股权就是为了在微信中抢得有利地形,易迅的地位岌岌可危。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传闻中腾讯电商负责人吴霄光有望成为京东COO,但一起惠拿到的最新消息显示,由吴霄光操盘的腾讯电商控股公司(ECC)遭到清理门户,已名存实亡。其旗下拍拍网和QQ网购两大腾讯自建实物类电商平台打包注入京东,今后腾讯电商业务则聚焦于本地化生活,做大O2O,构建移动电商生态圈。“此次投资说明腾讯的两个态度:一是,腾讯充分认识到自己做电商是没戏的;二是,腾讯未来的重点,绝对是专注于移动互联网,专注于用户端,公司会越做越轻。”商家表示,腾讯对京东的收购,也间接宣告了ECC独立运营、以易迅为核心的“自营+优质商户开放平台”的彻底失败。据一起惠了解,腾讯电商方面曾预计,力争5年内实现2000亿元的交易额。
一起惠2014-03-11 09:52:19790 次
今天腾讯控股发布公告宣布,中国领先的自营电子商务公司京东集团(以下简称“京东”)与中国领先的、服务于中国最大网络社区的互联网公司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宣布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旨在向中国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用户提供卓越的电子商务服务。基于此战略合作,京东将借助腾讯在移动和互联网领域的庞大用户基础进一步获得发展,而腾讯将通过京东为用户提供一流的电子商务服务。京东将成为腾讯实物电商业务领域的首选合作伙伴。腾讯总裁刘炽平先生将加入京东集团董事会。这宗交易是中国潜力巨大且高速增长的电子商务、移动及互联网行业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战略合作。在此交易中,京东将收购腾讯B2C平台QQ网购和C2C平台拍拍网的100%权益、物流人员和资产,以及易迅网的少数股权和购买易迅网剩余股权的权利。双方还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其中,腾讯将向京东提供微信和手机QQ客户端的一级入口位置及其他主要平台的支持,以助力京东在实物电商领域的发展;双方还将在在线支付服务方面进行合作,以提升顾客的网购体验。此次交易中,京东将向腾讯发行新股。交易完成伊始,腾讯将获得京东约15%的股份。未来,腾讯将在京东进行首次公开招股时,以招股价认购京东额外的5%股份,此认购预计与京东的首次公开招股同时完成。“通过此次与腾讯在移动端、流量、电商业务等方面的战略合作,我们将在互联网和移动端向更广泛的用户群体提供更高品质、更快乐的网购体验,同时迅速扩大我们自营和交易平台业务在移动互联网和互联网上的规模。”京东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刘强东先生表示:“在此,我代表京东集团欢迎腾讯电商业务的同事们加入京东大家庭。”腾讯总裁刘炽平表示:“我们很高兴在此次战略合作中将我们蓬勃发展和快速增长的电商业务与京东的电商业务结合起来,并支持他们进一步成长,向我们共同的用户提供更优质的电子商务服务。我们与京东的战略合作关系将不仅扩大我们在快速增长的实物电商领域的影响力,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发展我们的各项电子商务服务业务,如支付、公众账号和效果广告平台,为我们平台上的所有电商业务创造一个更繁荣的生态系统。”美银美林和华兴资本在此交易中担任京东集团的财务顾问。世达国际律师事务所担任京东集团的境外法律顾问,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京东集团的中国法律顾问。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在此交易中担任腾讯的财务顾问。达维律师事务所担任腾讯的境外法律顾问,汉坤律师事务所担任腾讯的中国法律顾问。详见公告全文关于京东(JD.com):京东集团(JD.com)是中国领先的自营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内容丰富、人性化的网站(www.jd.com)和移动客户端,京东以极具竞争力的价格,提供具有丰富品类及卓越品质的商品和服务,并且以快速可靠的方式送达消费者。截至2013年12月31日,京东提供约2,500万SKUs的丰富商品,并且拥有2.47亿条消费者对商品的评论。在中国电子商务企业中,京东拥有最大规模的物流基础设施。截至2013年12月31日,京东在全国34座城市建立了82个仓库,总面积超过130万平方米。同时,京东还在全国460座城市拥有1,453个配送站和209个自提点。凭借18,005名专业配送员、8,283名仓库员工和4,842名客户服务人员,京东在31个城市为消费者提供“211限时达”服务,同时还为全国206个城市的消费者提供次日达服务。关于腾讯腾讯以技术丰富互联网用户的生活。每天,数以亿计的用户通过我们的整合平台在线沟通、分享经历、获取资讯、寻求娱乐和网上购物。我们多元化的服务包括:即时通信工具QQ、移动社交和通信服务微信/WeChat、社交网络平台QQ空间、腾讯游戏旗下QQ游戏平台、门户网站腾讯网(QQ.com)和电子商务服务。腾讯1998年成立于中国深圳,2004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并于2008年6月10日成为50只香港恒生指数成份股之一,股票代码00700。通过投资创新、为合作伙伴提供良好的环境和贴近用户的需求,我们致力与互联网共同发展。
一起惠2014-03-10 09:50:46706 次
【一起惠讯】3月10日消息,今晨,腾讯正式宣布入股京东,投资2.14亿美元,占股约为15%。根据双方战略合作约定,入股京东后,将发生以下变化:1.京东收购QQ网购和拍拍网100%权益、物流人员和资产,以及易迅网少数股权;2.腾讯将向京东提供微信和手机QQ客户端的一级入口位置及其他主要平台的支持;3.支付方面的合作;4.腾讯将获得京东约15%的股份;5.京东首次公开招股时,腾讯将以招股价认购京东额外的5%股份。届时,腾讯将占股20%据一起惠了解,以京东65亿美元到75亿美元之间的IPO估值来看,15%的股份折合现金9.75亿美金到11.25亿美元。也即意味着,腾讯支付给京东方面的除了2.14亿美金外,包括腾讯电商系平台股权、微信入口、微信支付合作等价值高达7-9亿美元。此前,刘强东与马化腾的晚餐合影也在网上公布,似乎已在暗示这笔交易的水落石出。
一起惠2014-03-10 09:46:12745 次
腾讯周一港交所公告,同意约2.15亿美元收购京东3.5亿多股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前在外流通京东普通股的15%。同时,将腾讯旗下拍拍c2c、QQ网购等附属关联公司注册资本、资产、业务转移予京东。京东腾讯还签署了电商总体战略合作协议。腾讯同时还签署了京东IPO认购协议:紧随京东IPO完成后,认购上市后在外流通京东普通股的5%。此外,据新浪科技报道,京东正在筹备并购后的1+1赔钱促销,而易讯也已经集中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京东某高层透露,已经安排相关部门在准备“1+1”专场促销,虽然是赔钱卖货,但是获得腾讯投资、并购易迅都给了京东更大的想象空间。据悉目前这一促销已经准备完毕,上周五预计是今日推出,具体时间内部在等待命令通知。不同于京东内部会传达一些并购的消息,易迅内部更多则是处于等待之中。有易迅网业务人员向新浪科技表示,目前内部并没有太具体的信息,他们也是从公开渠道获得信息,并且在等待通知。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上周五前后,易迅网频繁对内发邮件,进行一系列的人事任命及组织架构调整。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成联营事业部,负责公司开放平台业务,并且由易迅网CEO卜广齐负责。根据媒体获悉的内部邮件显示,易迅网在内部集中将一批经理级别员工提拔为总监,涉及部门包括IT数码事业部、运营支持部等。在高级管理人员方面,易迅则提拔林捷担任配送中心副总裁,负责配送中心全面管理工作。业内所知,腾讯一直重视电商,但发展10年并无太大建树,这证明其企业基因中缺乏了“电商基因”。而此次入股京东将整合外部资源,对阿里巴巴形成牵制。不过,当当网李国庆日前则表达了另一种看法,虽然腾讯拥有流量优势,但流量是人流而不是商流,如果产品、价格和体验都不行,再多流量也无法变现。腾讯、京东联手之后,国内电商行业形势骤变。A股市场上,可关注京东概念股:齐心文具(002301)(与京东商城签订《齐心-京东十亿采购额战略意向书》)、老板电器(002508)(京东商城结为战略合作伙伴)、怡亚通(京东重要的供应琏合作伙伴)、用友软件(600588)(与京东联手为电子商务提供一站式服务)。
一起惠2014-03-10 09:40:49842 次
【编者按】腾讯入股京东,躺枪的反而是易迅。没有人想到,曾被腾讯视作最犀利电商武器的易迅,非但未能阻击京东,反而成了这场资本游戏的陪嫁。据各方面消息显示,腾讯将于下周一(3月11日)公布最终的合并方案,而在此之前,易迅员工正在大厦将倾的风雨飘摇中,面临又一个抉择。以下是一起惠收到的一封信,来自某易迅员工内心的真实写照:最开始听到消息说腾讯入股京东还是在微博上,当时想这个是有可能的,毕竟腾讯电商从拍拍到QQ网购再到易迅,做了有七八年,但是体量一直上不去。缺少了电商这一环,下面一系列的O2O服务全都无法踏踏实实地落地。入股京东就代表着腾讯提供的服务不仅限于娱乐、社交,还有日常消费,从虚拟到实物,从线上到线下,想象的空间还有很多。真正实现一个大的生活圈闭环。同时,可以对阿里的核心竞争力构成强有力的挑战。从消息传出来的时候,腾讯股票从五百多每股狂飙到现在六百多每股就是最好的证明。市场认为这是个利好消息。当然另一方面,这件事也并不是水到渠成,腾讯能不能满足仅仅持有6%左右的股票,腾讯电商这个品牌如何作价,电商部门人员怎么处置都是问题。前几个星期都还是将信将疑,不过这周一就有部门传出消息说已经开始裁员。另外腾讯电商部门的人事转岗确实已经全部冻结了。自愿离职的补偿六个月薪水,愿意去京东的全部和京东重新签工作合同。最新的消息是腾讯电商部门(QQ网购、拍拍、易迅)并入京东加五亿美元现金换取京东16%股份。腾讯的人普遍是不愿意去京东的,担心待遇福利不好。也有谣言说会裁员或者必须去北京京东工作。所以都或多或少有些不安。这周开始基本上所有人都没啥工作热情,除了前期已经排下来的工作,已经都不安排新的计划,知道腾讯入股京东几成定局,都在等着最后的细则。会不会裁员,怎么补偿,留下来的又如何安排,这是大家最关心的。今天听说易迅会有高层会议,估计就是就一些细则进行通气。这件事情对高层的影响是以后的位置在哪,对普通员工来说就是福利待遇的变化,以及生活压力变大——毕竟不少人还有孩子、房贷。以前大家都像上紧的发条一样工作着,现在反而放松了下来。大家都是挺平静的,反正怎么担心都改变不了事实。该干嘛干嘛,该花的团队经费赶紧花。估计周一就正式通知喽!
一起惠2014-03-07 10:21:401100 次
【编者按】阿里无线二次组阁,一场移动端的“双十一”将在“38节”重现。这是淘宝全面向本地生活O2O开战的前奏。不过,作为急先锋,那些“陪跑”的线下商家,即使舍得一身剐,却似乎难以躲开沦为炮灰的终极命运。为什么?有资深人士向一起惠透露了其中奥妙。对话双方:一起惠深喉(曾经的团购一线创业者、对O2O、本地生活研究颇深)一起惠:淘宝“38活动”聚集了大量线下商户,万达、大悦城一起“陪练”,购物中心为什么都去配合淘宝,还要降到3.8元这个低价位?深喉:这对他们来说都是损失很大啊,他们盘了几个商业区?一起惠:淘宝公布了一个数据,有288家电影院和手机淘宝合作,提供200万张电影票;230万家合作的KTV将提供20000个包厢。还有800家餐厅,他们在手机淘宝上给出了大量的优惠券。深喉:我觉得这是个噱头,这些线下店不可能所有东西都是3.8元。一起惠:3.8元的优惠需要在手机淘宝上先抢,就像“双十一”抢红包。深喉:对,有限量的。就是赚曝光的价值。线下店和淘宝这么玩,跟团购是一回事。我就限量300台,但是让大家感觉我们今天都是在特价。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相互博弈的结构。最开始有2家在和淘宝合作,有5家在观望,然后组织者会告诉那5家说,他们已经在里面了;跟5家中的1家说另外四家也在里面了。然后大家伙都绷不住了,心态变成凑热闹。大家最后意识到并不吃亏,各取所需PR曝光,本质上是引流。一起惠:万达也在做自己的O2O项目,万汇网已经上线一段时间了,为什么接受淘宝的“橄榄枝”?深喉:万达如果光做淘宝未免太纯洁了。我猜测他一定会借此机会布局自己的O2O活动。比如卖一些电影院的会员卡,这跟团购是一个逻辑,把用户带到线下店里,线下店肯定要干点利己的事情。要不然单纯地烧钱、曝光都没有实质意义。第二点,其实从商家角度出发,他们也暗地盼望阿里跟腾讯打。阿里巴巴和腾讯都在推广移动支付工具。众所周知,有微信支付之后,支付宝就“怂”了。所以,像万达、王府井,他们的做法一方面是想增加曝光,另一方面是想让支付产品更加平衡。一起惠:这里面会不会存在猫腻?比如夸大宣传?深喉:我一直在怀疑宣传稿件里客户的数量。按照一贯的玩法,比如某某银行说,全星级信用卡买一送一。但这只可能仅仅在某部分城市能够落地。换言之,总部掌控力特别强,全体配合;如果总部不强,地方有权利决策时,同样会拿地方做文章。一起惠:举例说明。深喉:比如俏江南以前的团购,分店自己有自己的决策权。用户会看到在深圳公交车上面写广发银行俏江南几折,但这可能只限于分店。因此,我不确定淘宝“38节”活动是否已经真正覆盖了那么多城市,那么多影院,那么多KTV。不排除会出现“括弧限量、再议”这些字眼藏在角落。一起惠:阿里无线最近做了重大调整,把张勇(逍遥子)请过来,淘宝“38节”活动似乎有意在讲一个“双十一”的故事。深喉:“双十一”的数字一年比一年高,高得有点离谱。所以,阿里必须需要一些新的概念,不一定是网购这件事情。一起惠:淘宝把本地生活玩得声势震天,对团购网站,做O2O的企业会不会造成很大冲击呢?深喉:这就是对淘宝的一次考验,如果淘宝是把它当做一次表演,那就只能提高它的关注度罢了。把所有的东西堆在门口,看似过节,但很难保证每天都过节。我个人更关注长线,淘宝能不能借此形成一个稳定的闭环?能不能跟万达能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一起惠:难点在哪里?深喉:假定要签,万达也要先给美团看。商业社会很现实,就是看谁能够给我带来量。因为手机淘宝这几天的量是靠打兴奋剂堆出来的,日常每天能不能给地面商户带来这个量呢?以团购的经验判断,如果日常线上的点击和线下的客流有十分之一是淘宝贡献的,那线下门店就可以考虑了。其实,这个问题类似当年的团购,一个用户走进饭店,打开手机现场点了团购,那么这个客人究竟该如何统计?是团购网站带来的客人呢,还是可以算这个饭店的新客?同理,假设电影院就在小区里,可容纳500人。结果居委会大妈得知淘宝“38节”活动,纷纷掏出手机抢到活动。这500个大妈算是新客还是老客?一起惠:传统零售的痛点是无法验证一个走进门店的客户究竟来自哪里,也无法区分是不是二次访问。深喉:线下的商户其实是很苦逼的。他不像电商网站有cookie,对于用户行为轨迹一无所知。所以这个时候淘宝“38节”活动看似好有诱惑力,但在此期间来参加活动的可能就是以前的老用户。活动结束之后,淘宝和线下商户都会去做效果评估,判断能否接下来带来更多的收益。但是很遗憾,我觉得很难。这次淘宝“38节”的时候,用户在淘宝上购买了优惠,但第二天又去了,线下商户并不知道他就是昨天淘宝带来的那个人,只当是普通用户。一起惠:但是淘宝应该知道吧?深喉:淘宝不知道!把淘宝想象成一个团购站更好理解其中的逻辑。团购网站天天特价,也许是新客人比较多,但是老客人本身就占这个便宜。团购的优惠券可以验证,但是当这个人再来的时候,没有使用这个优惠券,怎么知道他之前有没有呢?这很痛苦。一起惠:所以阿里巴巴要大力地推广支付宝钱包,目的是为了在支付环节完成身份验证。深喉:是的!如果用现金谁也判断不了。一起惠:传统零售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吗?深喉:如果我是电影院,我会鼓励你办一张淘宝的会员卡,当天就能生效。以后你来我就按卡的9折或者9.5折。另一种比较笨的方式是看客流量,看3月份电影院跟往年比有什么不同,特别是3月份是淡季,没有什么大片,是可以比较出来的。
一起惠2014-03-07 10:19:162516 次
一起惠常见问题问答汇总新手篇尊敬的会员:大家好,关于目前一起惠功能不断增多,同时也增加了许多实用方便的功能,但是对于新手可能不是很了解,也不清楚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目前比较集中的问题功能进行全部汇部,方便大家进行查询。一、常见问题篇问:淘宝如何返利?具体操作步骤是怎样的?答:淘宝返利教程http://www.178hui.com/news/view/1225.html问:商城如何返利?具体操作教程以下地址:答:http://www.178hui.com/news/view/92.html问:惠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答:惠币是由一起惠出台的虚似币、直等于现金、比值为(1元=100惠币=100集分宝)同时也可兑换实物商品。实物商品兑换地址:http://www.178hui.com/jifen/index.html问:提现有手续费用么?淘宝返利可以提现为现金么?同时可以提现为支付宝红包么?答:提现到支付宝无任何费用(提现到银行卡需支付手续费)、淘宝返利不允许提现为现金、只能以集分宝形式发放到提现支付宝问:提现到账时间是多久?答:一起惠提现时间标准为三个工日内到账(不含工作日和节假日、遇此将顺延)问:因注册时姓名和支付宝乱填的,能否修改支付宝姓名和账号?答:一起惠基于用户安全考虑、用户暂时不能自主修改姓名和支付宝、需联系在线客服进行协助更改。问:一起惠提现标准是多少?答:一起惠提现标准为10元起提、金额为10元的正整数倍(如10元、20元、100元、300元等),若现金不足10元可以在会员中心转换为惠币配合签到惠币提现(有7%手续费),惠币提现的要求与现金同理,数量为1000的正整数倍,如1000、5000、20000等,需要注意惠币提现需要其中50%来自返利,如提现惠币1000,其中至少500惠币来自淘宝返利或者商城返利转换而来的惠币(爆料天猫优惠商品获得的惠币算在50%内),如果超过50%的惠币都是单纯签到,一起惠财务处理提现或兑换将予以驳回处理,望各位惠友理解!问:一起惠提现有红包奖励吗?答:提现红包的奖励规则如下,等级越高,提现红包金额越大,奖励的红包面额也就越大,如钻石会员,单笔提现大于等于1000元,奖励200元红包:问:邀请好友注册有奖励么?答:目前邀请好友最高奖励50元,按每次被推荐人返利提成5%、奖励达50元后系统将自动停止奖励。人数无上限,即邀请使用的人越多获得的奖励越高,现在可以通过复制链接发给QQ好友、群、MSN好友,第二类是复制html代码发布到各大论坛博客等;第三种是一键分享插件,单击即一键分享至微薄、QQ空间、QQ好友、人人网等媒体。需要注意的是邀请好友不能刷邀请号,即自己用邀请链接自己注册帐号刷奖励,这种被发现是会被扣除奖励并做封帐号处理哟问:积分有什么作用?如何获得积分?答:积分获取可以通过评论爆料,商城购物返利获得(返利金额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返利金额:积分=1:1,即0.5元≥返利金额<1.5元=1积分)。同时每成功交易一笔、会按照返利金额进行同比返积分、积分可以兑换优惠劵、实物等。二、功能升级篇问:一起惠淘宝订单返利结算时间为多久?答:一起惠淘宝确认为用户收货返回订单,确认收货16天即可提现(系统自动确认、基于淘宝三包政策退换货无返利)问:一起惠商城返利订单结算时间为多久?答:因商城较多,部分商城结算时间有一定的误差,最快的商城是1个月左右,例常见的主流商城京东商城结算时间,本月下单,次月40天左右结算,例,4月1日-4月30下的订单,次月40天左右,即预计在6月10日左右结算,因为是结算当月收货的订单,故月初下订单的朋友会觉得返利时间稍为有点长。问:我在通过返利网购买商品时丢单了,应该怎么办?答:商城订单一般在10分钟左右返回(京东商城返回时间为15分钟左右,超过20分钟请重新下,亚马逊是次日早上10点前返回,苏宁订单是在线支付30分钟内返回,货到2小时内返回),友情提示:因合作商城较多,具体情况不一一例出,只例出常见使用商城,为避免你的损失,建议在超过30分钟未跟上订单,取消重新下单或者及时与我们联系。淘宝天猫订单返回需要确认收货后即可返回。如果发生丢单情况,请至“会员中心”-“订单反馈”处按照要求提交问题订单相关信息,如订单商城、订单号、订单实付金额、订单提交时间、订单截图以及丢单或结算的问题描述等。淘宝丢单另外要附带宝贝地址哟。若以上均不能处理请及时联系我们的在线客服处理。也可拨打我们的官方客服热线:0833-2595665问:我的订单在结算时显示无效拿不到返利,应该怎么办?答:无效订单一般情况是该订单不符合商家的返利要求,故结算时被判断成无效订单。如果有订单被判断成无效订单,各位惠友先自检下有没有出现以下情况,如该订单中的商品发生过退换货情况、下单未付款,或者是一个帐号下了大批量的订单被商家判定为经销商订单、开具增票信息、或者是属于非正常购买,属于POP商家刷单被查出所以被判定为无效订单,再或者是该商品使用了不支持返利的优惠券礼品卡等抵扣现金支付的类型。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的正常购买产生订单,且未发生过退换货情况订单被判定为无效订单,麻烦各位惠友至“会员中心”-“订单反馈”处按要求提交该条订单相关信息,如该商品正常购买的截图,购买的商城名称,订单号,实际支付的金额(除去礼品卡优惠券运费等),订单提交时间以及该条无效订单的相关情况说明等。按照要求提交后,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会尽快为你核实,若订单商家核实为有效订单,我们将会做补单处理,返利金额将会补发至惠友的一起惠帐户上。问:为什么结算订单时,我的订单有的结算了,而有的未结算呢?答:一起惠在结算商城订单时,是按照确认收货时间算的,比如结算16年2月份的订单,是指16年2月1日至16年2月29日区间确认收货的订单。如您在16年2月29日在京东商城提交了一笔订单,您在3月1日时在京东商城确认收货,那么这笔订单将在结算16年3月订单时进行结算,你也可以关注一起惠结算快讯发布的公告进行查询,如果发现有订单符合结算时间而漏结算的,请联系网站右下角的在线客服咨询。问:在线客服的服务时间是什么时候?为什么我有需要帮助的时候找不到客服。答:目前客服在线时间为工作日(春、夏、秋三季)早上8:30-17:30(冬季)早上9:00-17:30若在此外的时间出现问题可以通过站内信给我们留言。或者发邮件进行投诉处理,邮箱:service@178hui.com问:我要推广功能如何使用?会不会丢单?答:我要推广功能是为用户出台更加方便的跟单功能,只支持一起惠商城返利频道下的商城,淘宝天猫拍拍网等网站不支持。详情操作教程请参考:http://www.178hui.com/news/view/5023.html问:一起惠爆料平台如何使用?答:爆料平台是一起惠为广大热爱网购的惠友提供的一个优惠信息分享平台,让更多热爱网购的朋友看到第一手的优惠促销信息,以更低更实惠的价格入手需要的商品,为大家营造一个和谐、友好、互助的网购社区式平台。如果你是普通的买家,可以在一起惠爆料平台浏览寻找自己需要的商品优惠信息,你可以在爆料平台首页,搜索你需要的商品,我们将及时为网友用户提供最优质的促销好价商品。问:爆料平台如何分享爆料?爆料有什么奖励?答:当然,这不是让您义务的来爆料,一起惠独创爆料模式,不购买也可以拿返利,当您通过自己收集到的优惠信息经过自己勤劳的双手加工出一篇优美的爆料文章后,使更多的网友以实惠超值的甚至是BUG类型的价格购入需要的商品后,我们也将该条爆料商品的返利以奖励的方式发放到该条爆料的作者帐户上,更为重要的是爆料商品的返利金额不设上限,如:您爆料的一件商品的返利金额为3元,当一个惠友购买后你获得3元的返利,当100惠友购买后就是300元,当一千个网友一万个网友购买后呢?爆料的收益是与该条爆料的质量有直接关系,如商品的实际优惠,以及您的爆料推荐理由够不够充分明了,以及该条爆料的受众群体的大小都是有关的哟。(爆料教程请点击)问:爆料支持哪些平台的爆料?答:目前支持淘宝、商城爆料(暂不支持淘宝活动爆料)三、福利篇问:签到有什么作用?是否可提现?答:每位会员每天签可免费领取5惠币(相当于5集分宝)问:纯签到用户是否可提现?答:纯签到会员不可提现,签到的惠币最大只能占提现惠币总数的50%。问:兑换话费一个月有上限次数吗?答:一起惠为福利各位惠友,按照各帐号等级设置阶梯式兑换折扣话费,已从最开始只支持惠币兑换升级至现在的返利金额与惠币都能兑换,最大的折扣力度,小编君知道的兑换话费根据钻石排列,可做到全网最高的9折充值,比如在有“万能的”头衔淘宝网充值100元的话费,小编君大致看了,最低能做到99元,而在一起惠钻石会员兑换100元的话费,仅需90元返利即可兑换充值。目前每个用户可以在一起惠兑换3次话费福利。其他实物商品的兑换同样享受此折扣哟。以上为目前一起惠返利网常见问题汇总、欢迎广大会员进行补充。一起惠返利网2016年4月19日
一起惠2014-03-06 14:52:0219638 次
【一起惠讯】1月16日消息,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今日公布了2013年全年消费市场的五个特点,其中第一点即为网络购物增长迅速。根据商务部监测的3000家重点零售企业中,网络购物销售增长31.9%,增速分别比百货店、超市和专业店高出21.6、23.6和24.4个百分点。在此之外,沈丹阳披露,中部地区消费增长有所加快。中部地区销售额增长11.6%,比上年加快0.9个百分点,分别比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高出2.8、3.3和3.9个百分点。居住类消费也实现稳步回升。商务部监测的3000家重点零售企业中,家电、家具、建筑以及装潢材料销售分别增长11.1%、8.7%和6.2%,增速分别比上半年加快12.2、5.3和1.2个百分点。
一起惠2014-03-06 11:33:461076 次
此前就有消息称腾讯正在和京东进行投资谈判,而如果腾讯最终能够成功入股京东的话会将易迅网作价卖给京东并与之展开深度合作。而从最新的情况来看,这似乎已经成为了定局。消息人士透露,即日起腾讯网购开始了裁员计划,被裁员工可以补发6个月薪水,条件是等待腾讯网购并入京东以后,要为京东服务一个月。与此同时,腾讯电商的人事部门也已冻结。腾讯旗下的易迅也于3月4日下午,在官方微博登出了几张耐人寻味的图片,图片上有三句话:“这些年,敲敲打打,说到底还是真爱”、“这些年,磕磕碰碰,其实谁也离不开谁”以及“这些年、碰碰撞撞、总归还是一家人”,并表示在3月7日,易迅将会有惊喜。京东向纳斯达克提交招股说明书以来,关于京东的传闻不断,腾讯入股的消息也在这时被放出来。其实不难理解,任何公司IPO申请之前都会邀请一些知名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申购公司股票,即成为基石投资者。引进基石投资者,在一定程度上是给拟上市公司做背书,给不确定市场的IPO一个稳定剂。还有消息称,京东在上市前分别向腾讯、百度、360发出邀请,腾讯入股京东的消息由此浮出水面。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京东对腾讯的战略意义最大。一是,腾讯可以将旗下电商资源(易迅、拍拍等)装入京东,以换的更高的股份。该高管称,业界所传腾讯或将获得16%的京东股份,是非常有可能的。二是,腾讯旗下的微信,作为移动最大的入口,确实或多或少地能为京东带来流量。这也就是为什么业界多笃定腾讯一定会入股京东,只是框架性合作协议该如何签的问题。另还有有非常知情的人士透露,腾讯与京东的合作协议将于3月10日前后正式宣布。360和百度何时入股京东,尚在博弈中。京东应该会更着急一些。
一起惠2014-03-06 11:32:5873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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