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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那些只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班的“屌丝”一族,究竟有多少人和他们一样境遇?4个亿!是的,在中国,公交卡发卡量已达到4个亿,这个数字几乎等同于国内消费者信用卡的持有量。当然,这4亿张卡片中蕴藏的商机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日常出行,只要它能够变身成支付工具,又一个线下“支付宝”的故事就要诞生了。城市之间不能“一卡通”建亿通是一家港资背景的互联网企业,从08年至今一直专注于城市一卡通多领域增值服务的研发,是城市一卡通网上充付平台专业服务提供商。它现在要在全国主要城市开疆僻壤,让不同地域、不同管理模式下的城市一卡通变成一张真正的支付网络。“在香港,八达通卡共计2300万张,每天可以产生消费额1.4亿港币,其中通过八达通卡小额支付占比50%。”建亿通市场总监李国玉告诉一起惠,在香港乘客看来,八达通卡里的资金仅有一半是用来乘车。但是,在大陆地区,情况则没有那么乐观。特别是不同的行政区域下不同的交管系统、通卡公司想法各异。目前,在国内使用一卡通,无论是乘坐交通工具还是线下消费,多数还仅限本市,仅有极个别的地区在住建部的牵头下实现了联动。李国玉指出,从技术层面,城市之间采用不同的后台系统;从管理上,各自交管部门下发不同的补贴政策,如果让一卡通可以跨区域进行消费,那么,其间除了要突破技术关口,还要摆平各方利益。比如坐公交,北京4毛钱,全国最低,但在上海,坐地铁,只有9折……显然,在地方保护色彩的笼罩下,谁也不愿意“肥水”外流。更重要的一点是,对比香港八达通卡50%的小额支付比例,北上广深四城一卡通非交通消费占比均不超过20%,深圳市民手中持有的交通卡“深圳通”小额消费占比甚至仅仅1%。巨大的市场真空,让建亿通这样的公司看到了机遇。如何将这些散落各地的城市公交卡系统通过互联网相互连接,最终实现信息流、数据流、资金流的互通?建亿通的做法有点像“银联”,只是手段更加互联网化。无论市民手中持有的是哪个城市的一卡通,只要通过建亿通的“都都宝城市一卡通网上充付平台”,即可完成卡片识别、充值和刷卡消费。通过互联网实现城市一卡通异地消费与充值。把小额支付玩到极简想要促进持卡小额消费并非那么容易的事情。如果把一卡通和银行借记卡、信用卡、支付宝钱包、微信支付等众多支付工具放到一起,想要在结算的一瞬间胜出,一卡通必须给用户一个足够理由。简单直接是决定因素,只有这样,才会让用户在消费决策中,果断、豪不犹豫地用一卡通进行结算。所以,建亿通从最开始就没打算把目标设定成和银行、第三方支付抢生意,而是刚好在“零钱”消费层面做了补充。建亿通主打的就是小额消费市场,而在这个梯度中,可以面临的竞争对手只有一个——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我并不觉得微信支付在线下的革命性和杀伤力有传说中那么强。”李国玉戏谑称,每天都在给家人洗脑,因为太太是“潮人”,春节期间在红包和打车应用的刺激下,对微信支付“捧”得不得了,但却也发现并非所有的场景都适合。“在实际消费过程中,你会发现,如果在报摊买份儿报纸,在便利店卖瓶水,需不需要繁琐地打开微信,一级级跳转进去,扫码,最后还要输入支付密码?不如直接掏两个钢镚儿更方便。”在李国玉看来,小额消费就是要把流程化繁为简,只有极简化的手段才是最佳的用户体验。在同银行卡、支付宝钱包、微信支付的比拼中,城市一卡通支付方式显得更为便捷。另一个切中用户“痛点”的是,持卡者绝对不会在一卡通里充更多的零钱。由于公交卡通常非实名制,没有账户和密码,所以,持卡者仅仅把它视作存放零钱的钱包,即便丢了也不会造成很大的损失。从数据上也能提供若干作证,4亿公交卡日交易额仅为3亿元,平均每张卡消费额度不足1元。而北京地区,持一卡通线下小额消费的客单价也不超过50元。最后一环的狙击战留给建亿通唯一难题在于,如何让消费者甘心把口袋里的零钱转化成为一张卡片。假设用户在支付场景下,仍然热衷于掏零钱,那么一卡通小额消费只能是纸上谈兵。为了避免意愿落空,建亿通除了广辟线下消费渠道,还必须让充值通道和消费通路对接。这其实也是建亿通的主营业务,即为线下便利店、理发店、药店、快餐店等零售场所提供成本低廉的充值和消费终端设备,更好的培养C端用户小额消费习惯。在一起惠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在香港地区有4500家服务供应商可以接受八达通付款,单是读写器和收费终端就多达6万部。这也许是一个很好地推演。虽然现实与香港的情况相去甚远,但至少可以看到无数个“香港”正在蠢蠢欲动。从政策上讲,政府鼓励一卡多用,按照李国玉的推算,在大陆地区现阶段的发展规模,以一个城区30万张卡规划,至少要铺设50-60个网点。这里面要涉及到房租、水电、人工、资金清算等各种成本。所以,建亿通希望把产品做到低成本。正是B端产品成本极低化,才会使商户愿意接入公交卡充值网点,同时也为C端用户提供了便捷的充值方式。不过,在这个支付体系“最后一公里”的战场上,原有的“发卡行”——通卡公司已经做了布局。现行一卡通城市中,有线下POS铺设实施能力的不在少数。另一方面,支付宝、微信都在大力向线下推进POS机,大批互联网、年轻用户涌入线下,将成为颠倒乾坤的决定因素。为了应对这些新局面,建亿通必须重新选择和“巨头”做敌人还是做朋友。同时,还必须更具互联网的装备和武器。目前,银联也正在积极推进“闪付POS”,并逐步替代传统POS机。这种“闪付”因为拥有和NFC技术标准、非接触式IC卡相同的通讯频率,只需软升级,便可支持城市一卡通小额支付需求。据介绍,建亿通公司推出的公交卡充值APP已经成为部分城市NFC手机用户的“充值利器”,并接入了包括支付宝在内的多家第三方支付。同时该公司也在与TSM平台服务商积极探讨基于该平台实现NFC手机“空中发卡”功能,让手机成为公交卡,将“闪付”进行到底。接下来,建亿通还会利用LBS定位,与合作伙伴展开更多商业合作的可能性,比如社交分享、广告平台搭建,为线下商铺带来更多客流。
【一起惠讯】日前,有知情人士透露,阿里巴巴无线端即将做出四大战略调整,其中将支付宝作为未来无线入口的设想令业界颇感意外。据一起惠了解,上述人士提供的四点变化分别为:1、支付宝即将作为无线入口,来往微淘等无线并入支付宝;2、微淘流量目前来自天猫淘宝,下一步引流来往;3、来往即将转型,发力扎堆功能,模式借鉴美丽说;4、淘宝、天猫引流,微淘将偏向客户管理。仔细对比此前阿里巴巴制定的无线战略,以上四点,每个都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特别是让支付宝来充当无线入口,几乎全盘否定了原先将“来往”作为移动互联网敲门砖的核心思想。实际上,昨日即有传闻称,在最新版本的来往中,将会添加钱包功能,对接支付宝,从而打通来往营销端到支付端的闭环。这一举动也被认作对微信支付的围堵之作。不过,从新的消息来判断,来往也好,微淘也罢,最终殊途同归的命运指向了支付宝。也就是说,支付宝未来将会继续走开放平台的道路。虽然当前支付宝面临央行的强势压制,不过,以支付宝为载体的阿里金融体系将在接下来承担阿里巴巴更大的野心。这也不难理解为何阿里无线此前重新组阁中,明确提出将支付宝CEO彭蕾放到重要位置。相关人士指出,阿里无线此前的路线押宝在“来往”上显然不够明智,而在这狂推来往的过程中,基本与微信没有太多的正面交锋。相反,倒是微信支付杀了支付宝一个措手不及。春节期间,微信用“诺曼底登陆”的方式,积极蚕食支付宝在移动支付领域不可动摇的地位。无论是抢红包,还是打车软件补贴大战,最终落子的仍然是激活移动支付的绑定。在此过程中,已经明确可以看到,支付宝钱包更加向前端靠拢,而不是作为交易的最后环节。“把支付宝作为阿里无线的重要入口,可以将原先分散为两部分的资源合二为一,集中应对微信的挑战。”上述人士坦言,阿里本质上缺少SNS的基因,与其追着打微信,不如稳固好最强的制高点,那就是支付。此外,支付宝衍生金融产品则蕴含着更高的商业价值。以余额宝为例,其8000万的用户贡献了超过3500亿的沉淀资金,这种速度甚至出动了传统银行、货币基金的奶酪。更有杀伤力的是,余额宝的可视化,让用户每天都乐于在碎片化的时间里拿出手机,像看股市行情一样,关注着年化收益率的涨跌,即便其现在已快破5%。这种强大的用户粘性,为支付宝抢夺移动互联网船票的机会大大增加。至于来往的边缘化,该人士也有着类似的解读:如果作为干扰敌人视线的虚晃一招,来往的确在短期内获得了关注度,当那些大牌明星渐渐失去活跃度,马云也不再强制KPI的手段来推销,也注定了来往在2014年宿命般的结局。在多数用户看来,由于市场占有率的差距,微信和来往之争并非像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一样分庭抗礼。能存活用户手机桌面上的app,必须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价值。“来往把微信当做竞争对手的那一瞬间,其实已经输了。相反,陌陌就从来不说和微信的比较,而是说做陌生人交友,打一个很清楚的概念,与微信定位明显区分,反而抢了1个亿的用户。”
【一起惠讯】3月18日消息,多位海淘业内人士向一起惠透露,自去年下半年起,腾讯并购投资部与多家从事海淘业务的企业展开接触,寻求战略投资的机会。“去年8月份腾讯投资部的人找到我们,希望入股,但最终因为占股比例的问题,没有谈成。后来,他们又去找了深圳另一家偏工具类的海淘网站,但听说因为价格的问题,也没有谈拢。”深圳一家独立海淘平台的负责人向一起惠透露。一位参与了与腾讯谈判的某海淘企业高层判断,目前腾讯对于海淘行业的介入方式,更倾向于投资已发展较为成熟的海淘平台,而不是自己组团队从头做起。而腾讯对海淘企业的投资策略,目前更倾向于中小比例入股,而不是全资收购。“相比内贸电商,海淘的整体流程比较复杂。腾讯没有海外物流基础,缺乏海外商家基础、没有买手团队,也缺乏和海关、检验检疫局打交道的经验,自己做的话难度太大。但他们可能是担心政策风险,所以更倾向于入股。之前财付通推了一个美国运通卡的项目,但因为个人购汇额度等原因,被外管局限制了,现在已经关闭注册了。”上述海淘企业高层表示。上述海淘企业高层推测,腾讯之所以急切希望在海淘行业布局,一方面应该是看中了海淘行业的前景,随着去年下半年政策的逐渐明朗,海淘市场出现了井喷的前兆。另一方面,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竞争对手”在海淘行业的快速步伐,让腾讯感受到了压力。“在海淘上,腾讯比阿里的步子慢多了,一年多以前,阿里的好几位高层就飞来见我们了,腾讯晚了近一年的时间。现在天猫国际上线,更是大有席卷海淘代购之势。”该海淘企业高层表示。据一起惠了解,随着“海淘”行业逐渐火热,国内大型电商平台正在积极布局电商进口业务,除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全球购和天猫国际外,京东“海外购”(原“环球Buy”)和苏宁易购“全球购”也已上线。唯品会也对一起惠表示,其海淘业务将很快上线。另外国内快递企业也在积极布局海淘转运业务,目前顺丰和申通的相关业务已开始运营。一名接近腾讯的人士认为腾讯的投资像拼图:“腾讯主要是为了补足自己的业务短板,自己做不好就会以投资为主,目的就是收购优质的资源和创业团队,从实业方面来考虑战略布局。”而能幸运被腾讯看中的公司除了团队之外,是否在垂直行业中有一定影响力也是关键因素。“他们投资成长期和成熟期的多,特小的他们也不太愿意看。”
【一起惠讯】淘宝正在密谋一场关于商品条码数据的争夺战,但对于品牌商而言,是否愿意将其拱手相让,则取决于商业敏感度。日前,淘宝(含天猫)全面升级商品管理系统,并开放商品条形码管理功能。这一举措要求商家在后台编辑的同时,要向淘宝提交商品条码作为补充。淘宝称,将在4月正式实施这一新规,而4月底的时候,部分商品将条形码视作商品发布的必备元素,也即意味着届时没有商品条形码的宝贝将无法发布。淘宝的强制性措施已经并非首次,商家所要做的就是执行。不过,商家交出条形码的同时,也交出了店铺或是品牌的全部商品大数据。一位淘宝卖家告诉一起惠,淘宝此前对商品的管理是以商家代码为标准的,即以简单的款号+颜色+尺码三个主要信息为排列组合。而这些实际上只是商品条形码所包含的信息的一部分。“品牌商商品条形码里含有‘商品年份+供应商代码+出货批次+商品的唯一码’等等,规格都不一样。”卖家指出,商品条形码主要分为EAN-13、EAN-8、UPC-A和UPE-E四种,不同类目的、商品的条形码区别也很大,单从数字而言,开头就有690-695六种,位数也有8位、12位、13位不等。繁杂的条形码设置显然为淘宝(天猫)这样的平台管理商品信息带来难度,更重要的是,为商家商品进出库、统一管理设置了障碍。现阶段,阿里巴巴正在谋求商品供应链、物流、信息流的大数据管理,而最终落地的则是已经启动一年之久的“菜鸟”智能网络(阿里“天网”)。“淘宝要求商家全部上传商品条形码后,几乎掌握了全部零售商品的条码。”商家表示,淘宝未来或许将从第三方寻求技术,从而找到条码统一化的解决方案。淘宝的野心还在于解决传统零售商O2O症结,让数据可以在线上线下流通。而在此之前,采集全面的商品条形码并解析其背后蕴藏的数据价值,则是在修炼基本功。目前,包括手机淘宝、支付宝钱包、微信等移动客户端工具已经可以实现对商品的二维码扫码,甚至二维码付款。同样,如果淘宝可以全面管理线上、线下商品信息,条形码同样是重要的流量入口。当然,浩瀚的数据采集量分摊在商家身上,同样是不小的工作量。这些数据均是文本信息,需要商家自行手工输入并上传后台。为此,淘宝也特别提醒商家尽快着手,并承诺为宝贝数量多的卖家提供ERPAPI接口,以及批量导入条形码的助手工具。而为了鼓励更多商家身先士卒,淘宝还将对补码准确且有码率超过50%的马甲,给予专门的手机端活动干茶能力。相反,上传错误条形码则将遭到淘宝的处罚,其名义是滥发信息。
【一起惠讯】3月15日消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同时现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一起惠整理了《办法》中几个关键信息:①《办法》对打击“刷信用”、“差评师”等网络市场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③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且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④不准向消费者发广告:网络商品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⑤《办法》管辖范围更广:涉及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附《办法》全文: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第四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第五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第六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第二章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第一节一般性规定第七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第八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九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第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第十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第十三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第十四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第十五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十七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十八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第二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统计资料。第二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前款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第二十三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修改其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协议、交易规则,应当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修改内容应当至少提前七日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协议或者规则修改内容、申请退出平台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允许其退出,并根据原协议或者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二十五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在其网站显示,并从技术上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第二十六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平台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采取措施制止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七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对权利人有证据证明平台内的经营者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行为或者实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措施。第二十八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二十九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平台上开展商品或者服务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对自营部分和平台内其他经营者经营部分进行区分和标记,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平台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经营者在平台的登记注销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从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电子签名、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应当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第三十一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拟终止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二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第三十三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应当用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开。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的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提供在其平台内涉嫌违法经营的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等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节其他有关服务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三十五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者提供经营资格证明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签订服务合同,依法记录其上网信息。申请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等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自服务合同终止或者履行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十六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采集信用信息,坚持中立、公正、客观原则,不得任意调整用户的信用级别或者相关信息,不得将收集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第三十七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或者服务并因此取得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八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络商品交易相关违法行为,提供涉嫌违法经营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数据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第四十一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对于其中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违法行为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对于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群体投诉或者案情复杂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查处或者指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查处。第四十二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的消费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处理。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涉嫌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相关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数据资料;(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封、扣押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商品、工具、设备等物品,查封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场所;(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四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的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第四十五条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第四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站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需要关闭该违法网站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该违法网站。第四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发现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移交相关部门。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工作责任制度,依法履行职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章附则第五十五条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发布商品或者营利性服务信息、但交易过程不直接通过平台完成的经营活动,参照适用本办法关于网络商品交易的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实施指导意见。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年5月31日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3月14日晚间,欧浦钢网公告,根据《顺德区企业上市扶持奖励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经顺德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向公司拨付上市扶持奖励资金400万元。公司已于2014年3月13日收到上述奖励资金。欧浦钢网称,上述扶持奖励资金不具有持续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该项奖励计入2014年度的营业外收入(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结果为准)。
尊敬的会员:大家好,国美返利从2014年3月13日至15日,返利返倍,最高可达6.2%,若你在同行中找出比一起惠高的返利,请与我们的客服联系,直接领取100元现金奖励,另外翻倍的时间过后,在普通返利我们也比同行高。我们的口号是:让用户一省再省!若显示的返利比例与实际返利不一致,将立赔偿100元!若成功交易未确认、扣量、赔付你返利的50%,另外返利将予以补上!返利地址:http://www.178hui.com/mall/view-218.html一起惠返利网2014年3月14日
【编者按】如果说微信打阿里是“三维打二维”,那么搭上微信顺风车的大众点评与背靠阿里的美团之间的生死较量,是否也变得轻而易举?在业内资深人士看来,美团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不堪一击,它仍然走得很快,特别是在细分市场;大众点评则被对手强拆底层建筑,现在寄希望于微信+手机QQ的组合,降维攻击。对话双方:深喉(曾经的团购一线创业者、对O2O、本地生活研究颇深)一起惠一起惠:腾讯“娶”了京东,又“纳妾”大众点评,他们的合作对阿里、美团有威胁吗?深喉:微信在三四线城市的覆盖不是那么大。一起惠:美团靠阿里,这不纯粹是抱大腿的模式吗?深喉:其实,美团没有靠阿里。靠王兴自己。一起惠:你觉得王兴最近状态怎么样,有见到他吗?深喉:没有。一起惠:美团移动端真有走这么快吗?深喉:移动端是挺快的。但是我没想到微信会如此力挺大众点评一家。那天发布会上,有人问腾讯,在微信“我的银行卡”中是不是只会放大众点评、美丽说等腾讯系的物种。腾讯说,谁做的好就放谁。但是,“好”本身就是一个主观的评估,我想很显然不会放美团。一起惠:假设微信推的是美团,美团会坐上火箭吧?深喉:会,美团会,美团如果自己不出错,会很强。一起惠:这家公司到底强在哪?深喉:有些时候成绩好也要看他的时机,美团遇到了几个很关键的时间点。2011年3月,美团把阿里巴巴的销售拉了过来,组建了一个非常强的销售团队。2012年,24券倒闭,美团网又把24券的城市团队收编了。那个时候,这些城市里面只有拉手、窝窝和24券,美团还没有这么大的实力。美团其实是看准了竞争对手的情况,选了一些增长有潜力的城市。美团应该也是这些团购网站里最早做手机客户端的,然后2012年的时候做了猫眼电影票app。猫眼电影票做得非常人性化。影院的取票机通常藏在很偏的地方,有意迷惑用户。但猫眼就标的很细,告诉用户路线,就像打游戏有张小地图一样。一起惠:你觉得大众点评差在哪?深喉:移动端推广慢了三个季度。因为大众点评最开始推广的是大众点评客户端。大众点评最强大的地方是“商户评论”,用户去线下消费的时候,肯定会关注。我在河南一些小城市时候吃饭都是看评论的。但美团根本就不重视点评系统,因为团购所有的钱是依靠广告业务。这也意味着,大众点评做的是二楼的生意,美团(团购)做的是一楼。大众点评从二楼下楼,却发现插不进脚了。相反,一楼已经被别人挖得差不多了,二楼就要塌了。美团是CPS的模式,不能动态调价,我一单一单的抽羊毛。我每一单都薅到的羊毛不是很多,但是单数一累加就多了。美团做成一个正循环,业务是跟商家一起成长,只要客流量放大十倍,那么收入便放大十倍。一起惠:本质上是流量游戏,大众点评缺的就是流量。深喉:是的。CPM是线上流量,CPS是线下流量。任何流量的转化一定是像漏斗一样有折损的。所以当你推大众点评客户端的时候,不一定能增加大众点评团购的业务量。所以,大众点评要下楼了才发现美团就堵在门口,对大众点评来讲压力蛮大的。一起惠:与微信合作之后,战局改变了。深喉:是的,有更便宜的流量进来。CPM事实上还是很辛苦。微信给大众点评导流直接就在团购页面,浇到了漏斗下面的地方,这样就可以直接跟美团PK。微信找大众点评进行合作,一定有腾讯和阿里之间的考虑。但从局部的竞争来讲,对大众点评不是坏事。而且这个流量不光是微信,还有手机QQ,手机QQ覆盖是很强的,正好弥补了大众点评在三四线城市的不足。另外,大众点评所有的成败都在于微信和手Q有多强的关联,点评现在已经占据了腾讯两个路口。一起惠:QQ很早就开始整合本地生活市场了,现在也推出了QQ手机,手机QQ和微信要打架吗,腾讯如何平衡内部资源的争夺?深喉:他们都支持大众点评。听说高朋的CEO林宁已经离职了,这样一来,高朋也要并到大众点评了,就像腾讯电商并到京东。其实,发生在腾讯和大众点评的问题,也是阿里和美团的问题,百度和糯米的问题。比如,阿里巴巴要推自己的淘宝本地生活节、推出O2O事业部,这个事业部跟美团就有点像亲娘养的和后娘养的。后娘养的比你做的还好,你怎么办,你是把它给捅了呢,还是允许美团比你做的更好。而且,美团自己心里怎么想,他还想独立上市呢。不一样。一起惠:美团上市还有时间机会吗?深喉:有啊,传说今年啊。一起惠:美团今年能做到多大?深喉:一个月十个亿吧。全年一百二十个亿。一起惠:赢利了吗?深喉:自己说盈利了啊。这有点像沃尔玛,规模达到一定程度以后,就算是微利我也ok。前提是要走顺了,能引来流量。一起惠:百度和糯米呢?38节的时候还和阿里淘宝叫板来着。深喉:百度团购以前是导航,现在把糯米给吃了。以后这个牌子叫百度团购呢,还是叫百度糯米呢,还是有两个团队呢?两个团队各有自己的技术和产品,一定会中间出现合并和整合的事情。这个也是麻烦的事情。一起惠:百度选择糯米是看中糯米的市场份额吗?深喉:销售,市场份额代表了他的销售能力。百度地图是另外一个移动互联网入口,跟吃饭也很相关。阿里还有高德也要好好整合一下。一起惠:除了这些吃喝玩乐,在传统领域,还有没有什么东西能跟互联网连接上,爆发新的机会和创业点呢?深喉:一定是高频次的东西,比如送餐、外卖、电影票。一起惠:这也是美团在布局的戏份领域,根本上还是离不开衣食住行。
【一起惠讯】3月13日消息,一起惠最新获悉,电商软件服务商Shopex(商派)为了应对天猫聚石塔涨价,推出ERP软件“三费”全免政策。根据商派的描述,其免去的“三费”主要包括免聚石塔入驻费或聚石塔弹性托管费(ECS);免聚石塔数据库存储服务费(RDS);免API调用费。为此,商派2014年调拨了1500万专项资金用于补贴聚石塔API调用。商派的三免政策可以说几乎对冲掉了聚石塔新收费政策带来的成本剧增。此前,淘宝服务商市场体系升级,强制要求服务商入驻聚石塔,这也意味着,服务商必须向天猫聚石塔缴纳服务器托管费和数据存储费用。同时,聚石塔还宣布将按照API接口调用次数进行收费。这些新增的费用令不少软件服务商苦不堪言。但面对重压之下,多数服务商只能选择被动接受,而这些激增的成本也顺理成章地向卖家端转移。“增加客户的成本,运营将会变得更加艰难,也有卖家抱怨,但这就是现实。”北京某大型电商ERP企业老板告诉一起惠。不过商派的免费新政在其他从业者看来似乎营销噱头大于实际意义。“本质上说明了业务量小,没客户,或者没有大客户,所以只能自降门槛来抢市场,对我们而言没有多大影响。”上海某ERP企业指出,商派虽然免去了入塔、调用接口等相关费用,但是,相比于管易、e店宝等主流ERP厂商几万元一套的系统,商派软件售价并不低。实际上,即使是e店宝这样的企业,也同样要承受淘宝服务市场新政策的挤压。此前商家透露的一份价目表中,其入塔报价大型独享价格,服务费用已超过2万元。有业界人士称,具有阿里巴巴投资背景的商派,希望以价格战的方式,借机抄底,从而在重塑格局的情形下完成市场收割。“业内猜测较多,只能说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但谁也没有根据。”E店宝CEO陈涛向一起惠表示。
继虾米网之后,阿里巴巴集团(下称“阿里”)再次出手音乐领域。昨日业内有消息称,阿里已经收购手机音乐播放器天天动听。虽然阿里官方不予置评,但阿里旗下音乐事业部一位内部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上述并购已基本敲定,未来将与虾米音乐整合。早在2010年,阿里曾推出淘宝数字频道淘花网,但因版权问题一直没有发展。随后,阿里加紧在数字音乐领域布局。今年年初,阿里收购了虾米网,并同时成立了音乐事业部。天天动听成立于2008年5月,2011年A轮融资数百万美元,早在2012年10月获得阿里战略投资;来自虾米音乐的数据显示,今年6月,天天动听的用户量已经突破2亿。为何要收购天天动听?“长期来看,当然是移动端布局;但短期内最受益的还是来往。”一位接近阿里的资本人士向本报记者分析称,相对于社交起家的腾讯系,娱乐社交属性是阿里系产品的短板。在PC时代,娱乐属性与商务属性相对割裂;但在移动社交时代,这个短板越来越明显。“阿里通过来往正面鏖战微信,用土豪推进等方式已经付出很高的成本。”上述人士表示,音乐类产品容易积攒用户,有着向社交类产品反向扩张的可能;但其前提是细分市场有足够基数,即所谓的“大娱乐”路线,此时阿里在音乐上仅有虾米显得薄弱,“反正不缺钱,继续再收购一个”。艾媒咨询CEO张毅认为,虾米网定位相对高端,用户群体相对成熟高端;而天天动听的优势在于渠道,除了部分高端用户,覆盖了中低端用户,且用户群体更为年轻化,二者能够资源互补。昨日,虾米网CEO王皓向本报记者证实,虾米网和天天动听相对差异化,此前没有太多合作,未来的合作计划不便透露。但他同时表示,虾米正在积极配合来往,开发更多娱乐化的应用。来往方面此前曾向本报记者透露,在产品上,“来往”的公众账号主要是四类,一是天猫平台上有线下店的品牌商家,二是淘卖家,三是数字媒体内容提供者,四是天猫、淘宝暂未覆盖到的线下商户。数字媒体内容这一版块即以虾米音乐等为主。未来,其将打通虾米音乐、淘宝、支付宝等平台和服务,明星将可以在平台上发布自己的最新歌曲、专辑,并通过来往平台与粉丝在手机上随时随地进行互动,以明星衍生的消费市场来吸引用户向来往迁移。腾讯内部资料显示,目前,QQ音乐的月登录用户已经超过3.5亿,背靠微信,QQ音乐的娱乐社交玩法还在探索。而日本移动社交产品Line,则出品了以Line卡通表情为主角的系列动画片“LineTown”,并在电视台授权播出,用更激进的方式为娱乐社交吸引用户。
3月12日编译消息人士周二透露,亚马逊当前希望向其“亚马逊金牌会员”(AmazonPrime)用户提供点播流媒体音乐服务,不过亚马逊可能会限制每位用户收听任何一首歌曲的次数。据悉,亚马逊目前正在同唱片公司和音乐发行商洽谈,寻求为这一服务获得他们的音乐授权。不过截至目前,亚马逊与部分唱片公司尚未就交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在亚马逊可能把金牌会员服务年费上调至119美元之后,音乐服务将是亚马逊为金牌会员服务增加的新功能之一。当年,用户缴纳79美元年费,便能够不限次数的使用亚马逊快递服务,以及类似于Netflix的流媒体视频点播服务。消息人士透露,尽管如此,亚马逊当前仍在考虑通过新的途径,来支撑其音乐商店的下载收入。从理论上讲,限制次数的点播流媒体音乐服务,会鼓励用户购买喜欢的歌曲。消息人士透露,随着Pandora、Spotify和其它一些流媒体音乐服务在过去几年的崛起,亚马逊一直在考虑是否推出流媒体音乐服务的问题。消息人士透露,亚马逊在与唱片公司谈判时表示,该公司将向他们支付一笔固定资金,而不会根据用户收听歌曲的次数支付补偿;但是唱片公司方面则坚持不把新歌授权给亚马逊的流媒体音乐服务。此外,亚马逊还向唱片公司表示,该公司将会限制用户收听任何一首歌曲或专辑的时间,但是具体的时间限制目前仍不得而知。几周之前曾有消息称,亚马逊曾向一位音乐版权持有人表示,该公司计划向唱片公司总共支付2000万美元,从而让公司获得向金牌会员提供流媒体音乐服务的许可。不过最新的消息称,亚马逊将会向唱片公司提供3000万美元,其中2500万美元将会被环球音乐、索尼音乐和华纳音乐等三大唱片公司瓜分;剩余的500万美元则归属独立唱片公司。不过消息人士称,几家唱片公司已经拒绝了亚马逊的这一提议。消息人士称,数家唱片公司和音乐发行商此前一直游说亚马逊,希望该公司把金牌会员服务和音乐服务进行捆绑。亚马逊推出免费的流媒体音乐服务,将会给该市场带来一定的冲击,因为包括Spotify、谷歌(微博)AllAccess以及BeatsMusic,当前推出的服务均为收费服务。过去数年,亚马逊聘请了多名有数字音乐从业经历的高管。2012年10月,亚马逊聘请索尼音乐业务高管迈克尔·保罗(MichaelPaull)负责数字音乐业务;亚马逊还聘请了曾在音乐流媒体服务Rhapsody和MOG负责业务开发的杜鲁·邓波(DrewDenbo);去年亚马逊还聘请了在Rhapsody负责许可业务的高管亚当·帕尼斯(AdamParness)。亚马逊在今年1月份表示,该公司可能会把金牌会员服务年费上调20美元至40美元,从而帮助弥补快递和流媒体视频版权的支出。
【一起惠讯】嘀嘀打车和快递打车在快速抢夺市场的过程中,有不少的哥开始对软件的监管有了抱怨,的哥称偶尔遇到微信支付积极的用户,不但拿不到补贴,反倒还遭到处罚。据的哥介绍,由于打车软件补贴全国乘客,有大量的用户开始使用打车软件叫车,但最常遇到的一个问题是很多用户会叫车却不会支付,导致很多订单没有完成交易。但最近遇到的新的困扰恰恰相反,一上车就积极通过微信进行支付的用户也给的哥造成麻烦。有的乘客因为打车距离短,往往上车后直接就使用微信进行了支付,而这一支付被软件方面断定为的哥作弊,即有刷单嫌疑。“可千万别支付呢”“过了这个桥后应该差不多可以支付了”“停车后您再支付”这样的提醒常常会在的哥口中出现。事实上,的哥常常因为乘客爽约而受到损失,但由于乘客主动而积极的付款受到损失则十分不甘。有使用打车软件的出租车司机告诉一起惠,自己曾因为此事而向相关打车软件公司投诉,但得到的回答总是“现在技术确实如此,存在漏洞还请见谅。”一类。据的哥反映,造成提前付款的情况很多,比如用户很积极的付款、有的用户中途临时有事下车、目的地网络不好需要早付款等,但这样的行为都十分可能被判断为司机刷单。一起惠了解到,在嘀嘀打车和快递打车的反作弊系统,正是通过GPS定位和后台数据等相关信息判断司机是否存在违规刷单行为。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打车软件一方面自身存在GPS定位不准问题;另一方面由于补贴政策比较诱人,不少短途乘客均选择打车出行,两三百米距离的订单很多,这也会给打车行为判断带来干扰。同时,该人士称鉴定司机是否作弊,规范打车行为等还需要有更合理的措施推出。一起惠获悉,由于受监管、技术、投资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打车软件给用户方面的补贴价格一直在进行调整,不过目前在司机端补贴相对比较稳定。
【编者按】腾讯入股京东,躺枪的反而是易迅。没有人想到,曾被腾讯视作最犀利电商武器的易迅,非但未能阻击京东,反而成了这场资本游戏的陪嫁。据各方面消息显示,腾讯将于下周一(3月11日)公布最终的合并方案,而在此之前,易迅员工正在大厦将倾的风雨飘摇中,面临又一个抉择。以下是一起惠收到的一封信,来自某易迅员工内心的真实写照:最开始听到消息说腾讯入股京东还是在微博上,当时想这个是有可能的,毕竟腾讯电商从拍拍到QQ网购再到易迅,做了有七八年,但是体量一直上不去。缺少了电商这一环,下面一系列的O2O服务全都无法踏踏实实地落地。入股京东就代表着腾讯提供的服务不仅限于娱乐、社交,还有日常消费,从虚拟到实物,从线上到线下,想象的空间还有很多。真正实现一个大的生活圈闭环。同时,可以对阿里的核心竞争力构成强有力的挑战。从消息传出来的时候,腾讯股票从五百多每股狂飙到现在六百多每股就是最好的证明。市场认为这是个利好消息。当然另一方面,这件事也并不是水到渠成,腾讯能不能满足仅仅持有6%左右的股票,腾讯电商这个品牌如何作价,电商部门人员怎么处置都是问题。前几个星期都还是将信将疑,不过这周一就有部门传出消息说已经开始裁员。另外腾讯电商部门的人事转岗确实已经全部冻结了。自愿离职的补偿六个月薪水,愿意去京东的全部和京东重新签工作合同。最新的消息是腾讯电商部门(QQ网购、拍拍、易迅)并入京东加五亿美元现金换取京东16%股份。腾讯的人普遍是不愿意去京东的,担心待遇福利不好。也有谣言说会裁员或者必须去北京京东工作。所以都或多或少有些不安。这周开始基本上所有人都没啥工作热情,除了前期已经排下来的工作,已经都不安排新的计划,知道腾讯入股京东几成定局,都在等着最后的细则。会不会裁员,怎么补偿,留下来的又如何安排,这是大家最关心的。今天听说易迅会有高层会议,估计就是就一些细则进行通气。这件事情对高层的影响是以后的位置在哪,对普通员工来说就是福利待遇的变化,以及生活压力变大——毕竟不少人还有孩子、房贷。以前大家都像上紧的发条一样工作着,现在反而放松了下来。大家都是挺平静的,反正怎么担心都改变不了事实。该干嘛干嘛,该花的团队经费赶紧花。估计周一就正式通知喽!
一起惠常见问题问答汇总新手篇尊敬的会员:大家好,关于目前一起惠功能不断增多,同时也增加了许多实用方便的功能,但是对于新手可能不是很了解,也不清楚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目前比较集中的问题功能进行全部汇部,方便大家进行查询。一、常见问题篇问:淘宝如何返利?具体操作步骤是怎样的?答:淘宝返利教程http://www.178hui.com/news/view/1225.html问:商城如何返利?具体操作教程以下地址:答:http://www.178hui.com/news/view/92.html问:惠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答:惠币是由一起惠出台的虚似币、直等于现金、比值为(1元=100惠币=100集分宝)同时也可兑换实物商品。实物商品兑换地址:http://www.178hui.com/jifen/index.html问:提现有手续费用么?淘宝返利可以提现为现金么?同时可以提现为支付宝红包么?答:提现到支付宝无任何费用(提现到银行卡需支付手续费)、淘宝返利不允许提现为现金、只能以集分宝形式发放到提现支付宝问:提现到账时间是多久?答:一起惠提现时间标准为三个工日内到账(不含工作日和节假日、遇此将顺延)问:因注册时姓名和支付宝乱填的,能否修改支付宝姓名和账号?答:一起惠基于用户安全考虑、用户暂时不能自主修改姓名和支付宝、需联系在线客服进行协助更改。问:一起惠提现标准是多少?答:一起惠提现标准为10元起提、金额为10元的正整数倍(如10元、20元、100元、300元等),若现金不足10元可以在会员中心转换为惠币配合签到惠币提现(有7%手续费),惠币提现的要求与现金同理,数量为1000的正整数倍,如1000、5000、20000等,需要注意惠币提现需要其中50%来自返利,如提现惠币1000,其中至少500惠币来自淘宝返利或者商城返利转换而来的惠币(爆料天猫优惠商品获得的惠币算在50%内),如果超过50%的惠币都是单纯签到,一起惠财务处理提现或兑换将予以驳回处理,望各位惠友理解!问:一起惠提现有红包奖励吗?答:提现红包的奖励规则如下,等级越高,提现红包金额越大,奖励的红包面额也就越大,如钻石会员,单笔提现大于等于1000元,奖励200元红包:问:邀请好友注册有奖励么?答:目前邀请好友最高奖励50元,按每次被推荐人返利提成5%、奖励达50元后系统将自动停止奖励。人数无上限,即邀请使用的人越多获得的奖励越高,现在可以通过复制链接发给QQ好友、群、MSN好友,第二类是复制html代码发布到各大论坛博客等;第三种是一键分享插件,单击即一键分享至微薄、QQ空间、QQ好友、人人网等媒体。需要注意的是邀请好友不能刷邀请号,即自己用邀请链接自己注册帐号刷奖励,这种被发现是会被扣除奖励并做封帐号处理哟问:积分有什么作用?如何获得积分?答:积分获取可以通过评论爆料,商城购物返利获得(返利金额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返利金额:积分=1:1,即0.5元≥返利金额<1.5元=1积分)。同时每成功交易一笔、会按照返利金额进行同比返积分、积分可以兑换优惠劵、实物等。二、功能升级篇问:一起惠淘宝订单返利结算时间为多久?答:一起惠淘宝确认为用户收货返回订单,确认收货16天即可提现(系统自动确认、基于淘宝三包政策退换货无返利)问:一起惠商城返利订单结算时间为多久?答:因商城较多,部分商城结算时间有一定的误差,最快的商城是1个月左右,例常见的主流商城京东商城结算时间,本月下单,次月40天左右结算,例,4月1日-4月30下的订单,次月40天左右,即预计在6月10日左右结算,因为是结算当月收货的订单,故月初下订单的朋友会觉得返利时间稍为有点长。问:我在通过返利网购买商品时丢单了,应该怎么办?答:商城订单一般在10分钟左右返回(京东商城返回时间为15分钟左右,超过20分钟请重新下,亚马逊是次日早上10点前返回,苏宁订单是在线支付30分钟内返回,货到2小时内返回),友情提示:因合作商城较多,具体情况不一一例出,只例出常见使用商城,为避免你的损失,建议在超过30分钟未跟上订单,取消重新下单或者及时与我们联系。淘宝天猫订单返回需要确认收货后即可返回。如果发生丢单情况,请至“会员中心”-“订单反馈”处按照要求提交问题订单相关信息,如订单商城、订单号、订单实付金额、订单提交时间、订单截图以及丢单或结算的问题描述等。淘宝丢单另外要附带宝贝地址哟。若以上均不能处理请及时联系我们的在线客服处理。也可拨打我们的官方客服热线:0833-2595665问:我的订单在结算时显示无效拿不到返利,应该怎么办?答:无效订单一般情况是该订单不符合商家的返利要求,故结算时被判断成无效订单。如果有订单被判断成无效订单,各位惠友先自检下有没有出现以下情况,如该订单中的商品发生过退换货情况、下单未付款,或者是一个帐号下了大批量的订单被商家判定为经销商订单、开具增票信息、或者是属于非正常购买,属于POP商家刷单被查出所以被判定为无效订单,再或者是该商品使用了不支持返利的优惠券礼品卡等抵扣现金支付的类型。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的正常购买产生订单,且未发生过退换货情况订单被判定为无效订单,麻烦各位惠友至“会员中心”-“订单反馈”处按要求提交该条订单相关信息,如该商品正常购买的截图,购买的商城名称,订单号,实际支付的金额(除去礼品卡优惠券运费等),订单提交时间以及该条无效订单的相关情况说明等。按照要求提交后,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会尽快为你核实,若订单商家核实为有效订单,我们将会做补单处理,返利金额将会补发至惠友的一起惠帐户上。问:为什么结算订单时,我的订单有的结算了,而有的未结算呢?答:一起惠在结算商城订单时,是按照确认收货时间算的,比如结算16年2月份的订单,是指16年2月1日至16年2月29日区间确认收货的订单。如您在16年2月29日在京东商城提交了一笔订单,您在3月1日时在京东商城确认收货,那么这笔订单将在结算16年3月订单时进行结算,你也可以关注一起惠结算快讯发布的公告进行查询,如果发现有订单符合结算时间而漏结算的,请联系网站右下角的在线客服咨询。问:在线客服的服务时间是什么时候?为什么我有需要帮助的时候找不到客服。答:目前客服在线时间为工作日(春、夏、秋三季)早上8:30-17:30(冬季)早上9:00-17:30若在此外的时间出现问题可以通过站内信给我们留言。或者发邮件进行投诉处理,邮箱:service@178hui.com问:我要推广功能如何使用?会不会丢单?答:我要推广功能是为用户出台更加方便的跟单功能,只支持一起惠商城返利频道下的商城,淘宝天猫拍拍网等网站不支持。详情操作教程请参考:http://www.178hui.com/news/view/5023.html问:一起惠爆料平台如何使用?答:爆料平台是一起惠为广大热爱网购的惠友提供的一个优惠信息分享平台,让更多热爱网购的朋友看到第一手的优惠促销信息,以更低更实惠的价格入手需要的商品,为大家营造一个和谐、友好、互助的网购社区式平台。如果你是普通的买家,可以在一起惠爆料平台浏览寻找自己需要的商品优惠信息,你可以在爆料平台首页,搜索你需要的商品,我们将及时为网友用户提供最优质的促销好价商品。问:爆料平台如何分享爆料?爆料有什么奖励?答:当然,这不是让您义务的来爆料,一起惠独创爆料模式,不购买也可以拿返利,当您通过自己收集到的优惠信息经过自己勤劳的双手加工出一篇优美的爆料文章后,使更多的网友以实惠超值的甚至是BUG类型的价格购入需要的商品后,我们也将该条爆料商品的返利以奖励的方式发放到该条爆料的作者帐户上,更为重要的是爆料商品的返利金额不设上限,如:您爆料的一件商品的返利金额为3元,当一个惠友购买后你获得3元的返利,当100惠友购买后就是300元,当一千个网友一万个网友购买后呢?爆料的收益是与该条爆料的质量有直接关系,如商品的实际优惠,以及您的爆料推荐理由够不够充分明了,以及该条爆料的受众群体的大小都是有关的哟。(爆料教程请点击)问:爆料支持哪些平台的爆料?答:目前支持淘宝、商城爆料(暂不支持淘宝活动爆料)三、福利篇问:签到有什么作用?是否可提现?答:每位会员每天签可免费领取5惠币(相当于5集分宝)问:纯签到用户是否可提现?答:纯签到会员不可提现,签到的惠币最大只能占提现惠币总数的50%。问:兑换话费一个月有上限次数吗?答:一起惠为福利各位惠友,按照各帐号等级设置阶梯式兑换折扣话费,已从最开始只支持惠币兑换升级至现在的返利金额与惠币都能兑换,最大的折扣力度,小编君知道的兑换话费根据钻石排列,可做到全网最高的9折充值,比如在有“万能的”头衔淘宝网充值100元的话费,小编君大致看了,最低能做到99元,而在一起惠钻石会员兑换100元的话费,仅需90元返利即可兑换充值。目前每个用户可以在一起惠兑换3次话费福利。其他实物商品的兑换同样享受此折扣哟。以上为目前一起惠返利网常见问题汇总、欢迎广大会员进行补充。一起惠返利网2016年4月19日
此前就有消息称腾讯正在和京东进行投资谈判,而如果腾讯最终能够成功入股京东的话会将易迅网作价卖给京东并与之展开深度合作。而从最新的情况来看,这似乎已经成为了定局。消息人士透露,即日起腾讯网购开始了裁员计划,被裁员工可以补发6个月薪水,条件是等待腾讯网购并入京东以后,要为京东服务一个月。与此同时,腾讯电商的人事部门也已冻结。腾讯旗下的易迅也于3月4日下午,在官方微博登出了几张耐人寻味的图片,图片上有三句话:“这些年,敲敲打打,说到底还是真爱”、“这些年,磕磕碰碰,其实谁也离不开谁”以及“这些年、碰碰撞撞、总归还是一家人”,并表示在3月7日,易迅将会有惊喜。京东向纳斯达克提交招股说明书以来,关于京东的传闻不断,腾讯入股的消息也在这时被放出来。其实不难理解,任何公司IPO申请之前都会邀请一些知名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申购公司股票,即成为基石投资者。引进基石投资者,在一定程度上是给拟上市公司做背书,给不确定市场的IPO一个稳定剂。还有消息称,京东在上市前分别向腾讯、百度、360发出邀请,腾讯入股京东的消息由此浮出水面。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京东对腾讯的战略意义最大。一是,腾讯可以将旗下电商资源(易迅、拍拍等)装入京东,以换的更高的股份。该高管称,业界所传腾讯或将获得16%的京东股份,是非常有可能的。二是,腾讯旗下的微信,作为移动最大的入口,确实或多或少地能为京东带来流量。这也就是为什么业界多笃定腾讯一定会入股京东,只是框架性合作协议该如何签的问题。另还有有非常知情的人士透露,腾讯与京东的合作协议将于3月10日前后正式宣布。360和百度何时入股京东,尚在博弈中。京东应该会更着急一些。
【一起惠讯】3月6日消息,一起惠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腾讯投资京东一事已然尘埃落定,腾讯出价5亿美金,并计划将旗下电商业务逐步合并到京东体系内。腾讯注资京东的消息从不胫而走到持续发酵,似乎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心照不宣的同时也引来诸多非议和猜测。其中关于具体投资金额和占股比例方面,众说纷纭。早先,有媒体称,腾讯将在此轮资本合作之后拿到京东20%的股权,参照京东IPO申请中估值75亿美金计算,对应股权价格在15亿美元左右。随后,又有前腾讯科技中心总监、自媒体人程苓峰透露,腾讯占比京东股份为16%。而一起惠最新获得的信息则来自京东旧将,这名不愿具名的人士称,腾讯其实只投资了5亿美金而已。如果按照上述逻辑推演,腾讯占股京东的比例则在6%-8%左右。不过,无论以哪种结果计算,刘强东都不会因此失去对京东的控制权。因为根据招股书披露的信息,刘强东持股达23.9%,其本人拥有投票权的持股比例超过40%。业内人士指出,腾讯实际参股京东的数字应该高于6%或8%,至于江湖传闻的16%或20%也未尝有误,其间的差别则是用腾讯的用户流量、微信入口、电商资源导入京东,来置换股权。根据上述爆料人提供的线索,除了风口浪尖上的易迅,腾讯电商全部资源将有可能接下来打包放入京东体系,包括拍拍、QQ网购等。而最新消息则是,腾讯电商CEO吴宵光将担任京东COO,腾讯网购部门启动裁员,被裁员工补发6个月薪水。与此同时,腾讯电商的人事部门也已冻结。“京东会择优进行筛选,特别是技术、运营团队可能会吸纳进来,至于其他的偏弱的板块则分拆剥离出去,抑或雪藏。”该人士称,此前易迅在被腾讯控股后,曾引进了一些腾讯的技术人员,补充技术能力,“但易迅的自营业务始终发展节奏无法赶超京东。”目前,捆绑在一起的腾讯电商在整个网上零售市场上仍然占据不少份额,如果与京东完成融合,后者的体量则有望同阿里巴巴旗下的“天猫+淘宝”对峙。更重要的是,倚借微信这张移动互联网王牌,京东也有望追随腾讯实现对PC端的弯道超车,从而一起“三维打二维”。综观多方面信息,腾讯与京东的联姻正在电商界孕育另一个“进击的巨人”,电商寡头之战一触即发。筹谋IPO的京东亦因有了腾讯做背书,或可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而关于百度、360竞相入股京东的传闻,则让其前景格外可期。有媒体称,腾讯与京东的合作协议将会在3月10日正式宣布。
“尽管市场竞争天经地义,但竞争应该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而不是损伤用户的利益,这也是我们的初衷。经过几天的思考,我们决定为了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而将这样的竞争暂放一边,相信这与主管部门的诉求也是充分一致的。”3月3日下午,快的打车联合支付宝钱包发出“致用户的一封信”,在信中,快的打车放低姿态,相应降低了补贴标准,并宣布从3月5日起在北京试点老年人免费打车的公益活动。3个月来,快的、嘀嘀这对冤家竞相提价的补贴行为将打车市场闹得沸沸扬扬,也惊动了监管层,尽管幸福了部分打车乘客,但恶性竞争终究不是行业发展的长久之计,快的打车最先挑起的补贴战火,也选择最先扑灭。但无论如何,在快的打车、嘀嘀打车几轮狂轰乱炸之下,出租车司机的工作生态以及老百姓的打车行为已经发生了深入的变革。补贴营销的“罪与罚”“现在的人,都太现实了,这两天补贴下降了,用打车软件的人都少了很多。”2月中旬,在广州,一位出租车司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在当时的那段时间,嘀嘀打车将补贴从原来的10元下降到了5元,但随后,嘀嘀打车见快的打车并未因此收手,进而又提高了补贴标准。从今年年初到现在,快的和嘀嘀的火爆绝大部分缘于一轮又一轮竞争性的补贴行为,快的打车甚至声称“给乘客的奖励永远比同行多1元”。快的打车CEO吕传伟此前曾表示,从活动效果来看,打车软件这个市场需要实打实的政策,实打实的服务。快的之所以能取得目前的成绩,正是因为在这一点上起得早,跑得快,走得远。打车软件的补贴行为最早从快的打车开始,其从去年12月份联合支付宝率先在北京试行将移动支付接入打车服务,首单体验赠送话费,嘀嘀打车随后迅速跟进,补贴大战一发不可收拾,多轮提价,一直延续到现在。昨日,快的打车在上述公开信中承认:“为了让大家认识打车软件及移动支付的便捷,我们采取了现金补贴的优惠措施,伴随着同行的跟进,最终成为一场举国关注的打车大战。”与此同时,快的也不忘夸耀一下自己:“快的打车的用户数、订单量因这场大战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行业第一的地位也因此进一步稳固。”但嘀嘀打车并不承认快的自封的行业第一。3月3日上午,嘀嘀打车运营副总裁张晶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嘀嘀打车目前对乘客的补贴形式是每单立减12~20元,每天3单,补贴暂时无截止日期,而在司机端不同城市补贴则不一样。”“我们一直关注平台健康和行业发展,希望能实现乘客、出租车司机和平台之间的多赢,同时也希望用户能养成使用‘嘀嘀打车+微信支付’的出行和支付习惯。”张晶说。这种死咬着对方不放的行径连马云都看不下去了。近日,马云在来往说:“打车软件的朋友们,你们还想打多久啊?建议你们坐下来喝杯茶,商量一下,下一步如何干得更智慧点。”事实上,补贴本身并不存在问题,快的打车一位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分析,补贴就是一种广告行为,但补贴的模式比在媒体上发布广告要来得更直接、更有效。“几年前的一个数据显示:电商行业获取一个新的客户,成本是200~300元,移动端获取新客户的成本是150元。相比来说,打车软件补贴十几元就可以获得一个新客户,这是很划算的了。”他说。问题在于两者类似于打架式的竞争方式,正如马云所说,“两个蛮汉打架,街上看热闹的人多,绝对不要认为别人在看比赛,别人是在看笑话。”出租车行业的新生态无论是看比赛,还是看笑话,两个打车软件的竞争令出租车司机和乘客等一干老百姓忙得不亦乐乎。在杭州,出租车司机李师傅的车内可谓全副武装,他的方向盘周边配备了三部智能手机,包括两部三星、一部苹果,他告诉本报记者,一部手机是用来抢快的的单,一部用来抢嘀嘀的单,还有一部是开着微信用来接收他所在的V车队分配的活儿。另外,他还在车内装了4G的WIFI网络,一方面供应这三部手机,另一方面方便乘车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来付车费。他说,很多年轻的出租车司机都是他这样的装备,“我们在杭州开出租车,以前一个月也就4000多元的收入,有了这三部手机,如今的收入是以前的2倍。”在杭州,一小群来自不同出租车公司的司机自发组成了一个小团队,被称之为“V车队”,他们有自己的服务标准,内部分工明确,该团队的出租车司机将服务过的乘客加入一个微信群,下次该乘客就可以通过微信群来打车。尽管是通过微信群来预约,但也可以用支付宝钱包付款,或用微信支付来付款,另外,车上配备了支付宝印发的带有司机个人信息的二维码工牌,乘客还可以选择直接扫码支付。李师傅告诉本报记者,他提高收入的秘诀是:降低空车率,多抢去机场的活儿。而为了抢去机场的活儿,李师傅即便是在开车的过程中也不断地扫视、点击三部手机,查找乘客位置,收听乘客的语音留言,抢到单以后,还需要一边开车一边电话乘客,以确认上车的具体地点。尽管李师傅认为这就是他新的工作状态,而且这种工作状态为他增加了近一倍的收入,但其中却衍生出越来越多的问题,甚至连打车软件本身都始料不及。一方面,关于打车软件的乘客投诉越来越多,比如司机挑客、对路边招手的市民视若无睹,甚至马云也在抱怨很多不会用手机打车的老人都打不到车了。“这个问题确实不在我们预料之中,相信也并不在我们同行的预料之中。”快的打车在公开信中写道。另一方面,打车软件由于各种原因运作不畅,导致乘客在移动端付了车费而司机却收不到的情况也极易引起客户的投诉。“有一次,有位乘客用微信支付来付车费,他已经付款成功了,我这边就是收不到,我们一起研究了很长时间,后来,为了不耽误乘客的时间,我只好让他走了,两天之后,我才收到钱到账信息,这些打车软件有时也不好用。”上述广州的出租车司机对本报记者抱怨说。同时,司机一边开车一边联系乘客的行为也明显违背了新交规的规定。监管“大棒加萝卜”打车软件的疯狂也开始令出租车监管部门“坐立不安”,面对种种投诉和不安全因素,监管层开始出手,一方面是棒喝,另一方面则是“招安”。上海市交通管理部门近日出台新规,从3月1日开始,在高峰时段新增运力配置方案出台前,暂行实施每天7点30分到9点30分、下午4点30分到6点30分的早晚高峰时段,出租汽车严禁使用打车软件提供约车服务措施,以缓解高峰时段打车难。而北京市交通委运输局在2月20日也发布规定称,驾驶员车内安装多个手机叫车终端,可能导致驾驶员因抢单而产生不安全因素的情况,为保证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安全,每辆出租汽车只允许安装一个手机叫车终端。另外,上海交管局也规定,3月份开始,快的打车、嘀嘀打车将与多家出租车公司的调度平台进行技术对接,技术对接完成后,已经承接打车软件“约车”业务的出租车,其顶灯将能同步显示“电调”;而对已经载客运营的车辆,屏蔽发送业务信息。在深圳,腾讯的大本营,嘀嘀打车于今年1月份就接入到了深圳市统一出租车电召服务调度中心平台。当然,也有一些城市的监管部门因未看清形势而尚未行动,比如杭州的出租车运管部门则表示,将和物价部门保持沟通,而物价部门将对打车软件进行专项调研,包括软件加价行为是否合理。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工作人员则表示,只要打车软件的运作不违反广州出租车管理条例,广州市交委暂时不会干预,由市场自发调节,市民除了使用打车软件之外,也可以正常使用电召平台服务。
3月3日讯,苏宁云商周一宣布,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与美的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方洪波近日签署了一份“3年600亿”的战略合作项目协议,目标在2014-2016三年内,完成美的空调、冰洗、生活电器、厨卫电器等全线产品在苏宁渠道600亿元的销售额。苏宁电器总裁金明表示,在确定“3年600亿”战略合作项目后,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产品联合开发、提升顾客体验、拓展渠道销售、组织协同等维度的合作。另据苏宁云商发至本社新闻稿显示,签约会议中,双方还明确了双线并进、产品聚焦、精准营销、互联网经济、组织协作等多方面。双方的合作逐渐由业务层面深化到团队、组织与集团战略层面。据悉,2014年,双方在深化线上线下联合营销、CPFR预测补货、区域销售倍增课题的基础上,还将在大数据挖掘、单品聚焦、粉丝经济、智能家居领域创新合作,开拓新的合作增长点,全面提升双方合作规模和市场占比。
【一起惠讯】2月25日消息,一起惠获悉,日前富安娜发布2013年度业绩快报。根据快报显示,富安娜2013年营收和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4.92%和18.73%,增速放缓。若剔除一次性政府补助,预计全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4%。但是,富安娜全年线上销售额接近3亿元,同比增长约87%,销售占比从9%进一步提升至15%。照此计算,线下销售额约15.64亿元,同比微降3.3%。4Q单季营收同比增长4.18%,净利润同比增长0.93%,与1-3Q净利润同比增长29.3%的数字相比(扣除0.17亿元政府补助,1-3Q净利润同比增长21%),下滑明显。群益证券对此指出,经过一年多的库存消化,富安娜加盟商库存情况已经好转。加盟商整体库存不高,部分甚至低于正常库存。但从2014年春夏订货会订单同比增长10%,增速放慢(2013年春夏订货会同比增长20%)的数据来看,我们认为加盟商对市场的信心还没有完全恢复,拿货信心不足。由于2013年地产成交异常火爆,预计2014年地产成交同比增速将放慢,乔迁需求增长放慢,家纺需求增速也会相应下降。预计富安娜2014、2015年将实现净利润3.28亿元和3.3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23%(扣非后增长11%)和2.1%。
英国最大的服装零售商玛莎百货最近推出一个新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旨在扭转近十年来主要盈利业务板块持续缩水的颓势。雨果网从英国媒体《每日电讯报》2月18日的报道中了解到,玛莎百货是一个成立了130年之久的零售集团,其服装等主要业务的销售额连续十个季度出现下滑。玛莎表示,经过三年多的发展,新的电商平台终于正式上线。随后,亚马逊于2007年为其提供的原有网络平台将被替换掉。玛莎百货在线业务负责人LauraWade-Gery表示,我们将驾驶自己的“汽车”上路了,而不再租赁别人的车。玛莎百货CEO对新的网络平台寄予厚望,将其视为玛莎转型的重要战略步骤。玛莎百货耗费巨资,欲在三年内将自己转型为国际化、多渠道零售商,并通过玛莎旗下商店、互联网和移动设备终端将顾客联接在一起。这一新的网络平台将与其位于达宁顿堡的巨型电子商务配送中心互为补充。两者相得益彰,为2014年圣诞节的购物高峰做好准备,同时也为给顾客提供更佳的浏览和网购体验。相比之前的电商网站,新网站的商品图片数量增加了将近50%,同时还具备图片缩放功能,也有时装表演内容,为顾客提供360度的全方位视频体验。玛莎百货在线业务负责人LauraWade-Gery说得更直接:如果你上网买东西,你主要买的是商品图片——图片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新网站还有专门设立一个编辑中心,顾客可以参与编辑网站内容。设立这一编辑中心的原因在于,玛莎百货研究后发现,主动参与网站内容编辑的顾客更愿意下单购物,其购物的可能性比一般顾客高出了24%。新电商网站的第一批目标客户群主要是玛莎原有的600万网购顾客,随后,玛莎网站将增加送货服务的种类并提高送货服务的质量。雨果网了解到,目前很多顾客经常进入玛莎百货的电子商务网站里浏览商品内容,但是不少顾客只浏览内容不购买任何东西,并且往往掉转头去竞争对手的网站里买东西。对于玛莎百货来说,推出这一经过优化的电子商务网站的奖赏在于,可以吸引1450万“游离在外“的网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