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
昨日,东莞市副市长唐庆涛会见了亚马逊中国区副总裁叶伟伦一行。会见结束后,叶伟伦与东莞市邮政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洽谈,已初步确认合作意向,双方将共同推动东莞知名品牌企业上亚马逊开店,加速东莞邮政产业园基地的建设,实现东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未来三年,带动的销售额有望突破100亿元。东莞邮政正借助市政府大力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通过洽淡,双方达成了初步意向,并在五大方面展开合作。据介绍,首先在货源方面,双方合作将产业园打造成以东莞制造为主导,兼具广东制造,为入驻的电商提供产品,以缓解资金、采购和信用安全等压力。在销售方面,双方将合作引入社会电商、个体电商或品牌制造商进驻,推动抱团销售。组建亚马逊销售网络团队,全面拓展东莞市邮政局电商规模。在平台方面,将发挥东莞市政府、亚马逊官方及东莞市邮政局的优势,合力推进平台的集约。双方将为入驻商家提供物流、报关、结汇、金融等配套服务,实现一站式电商服务。在仓储方面,与亚马逊官方互动,推动产业园现有国内仓储的集约化管理,同时规划建设产业园海外仓储,实现共享共赢。在渠道方面,创建亚马逊海外仓(FBA)头程邮政代理运送渠道,为产业园入驻商家乃至整个华南地区亚马逊卖家提供FBA头程邮政物流运送服务。■延伸阅读为什么电商巨头会选择东莞?目前,敦煌网已进驻东莞,阿里巴巴、亿赞普等国际知名电商均有意进入东莞谋求更大发展。而据东莞市邮政局副局长张锋介绍,除了亚马逊以外,该局也在积极与eBay、速卖通等平台洽淡合作,他们也很愿意进入东莞,东莞邮政打造的跨境电商产业园还将吸引深圳的跨境电商进驻。这些电商看中的是东莞作为国际制造基地的货源优势,企业转型的电商服务需求以及发达物流的配套支撑等有力因素。首先是货源优势,根据eBay最新发布的内部数据,大中华区跨境零售出口总交易额最高产品品类为电子类产品和时尚类产品,电子类产品中最受全球买家欢迎的是电脑、手机及配件等产品,时尚类产品中服饰鞋帽和配饰最受全球买家欢迎,零售出口增长最快的三大产品品类是家居园艺、汽配产品以及服饰、鞋帽和配饰。这些都是东莞的优势产业,产业优势给予东莞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其次是需求旺盛,随着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深入推进,东莞一大批掌握国际制造标准的加工贸易企业,通过转型升级,相继增设自有研发机构,创立自有品牌或收购国外知名品牌,对绕开国外大型商贸企业对市场渠道的垄断,利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开辟直接面向消费者的渠道,具有强烈的市场需求。截至2013年,东莞加工贸易企业通过新创、收购等方式所拥有的品牌近5000个。最新的抽样调查显示,东莞有意愿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加工贸易企业超过5000家,约占全市10000多家加工贸易企业的50%。最后是配套有支撑,东莞有发展电商所需要的完善物流配套。目前已形成海、陆、空共同发展的国际物流运输体系。香港机场在东莞开通了“超级中国干线·东莞线”,广州白云机场在东莞开设了首个异地货站,深圳机场在东莞开设了首个异地国际航空货站,将空运货站的收发点直接延伸至东莞。在政策配套方面,东莞市政府已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东莞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3-2015年)》,并每年拿出1.5亿元专项资金发展电子商务,并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作为重点支持项目。跨境电商能给东莞带来什么?张锋认为,跨境电商的进入,能助推东莞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有专家认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物流体系的完善,具有开放性、交互性、低成本、高效率特征的电子商务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东莞以加工贸易为代表的“集装箱”式大额贸易正面临增速放缓、后劲乏力的问题。而跨境电子商务是东莞应对外贸新趋势、解决外贸新问题的有效途径,能在降低成本、抢抓订单、开拓市场等诸多方面帮助东莞加工贸易加快转型升级,为广东省乃至全国探索经验和作出示范。此外,东莞的中小微企业数量占比超过99%,这些企业普遍存在市场开拓难、经营成本高、抗风险能力低、融资难度大等问题。通过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中小微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扩大利润空间。有研究显示,特别是中小企业通过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向海外直销,其产品的利润率获得很大提高,由原来大宗采购下仅5%-10%利润率提高到平均30%-40%,有的甚至高达200%的利润。同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集合海量商品信息库、个性化广告推送等多重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发展之道。把握这一调整机遇,有利于打破我国出口产品销售渠道一直被跨国公司垄断的局面,直接面对境外消费终端,提高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
【编者按】运动品牌从10年到现在经历了过山车般的市场环境。据一起惠了解,目前国内一些主要的运动品牌库存基本得到控制。虽然品牌商可暂时喘气,但是未来还有更大的挑战在等待。日前,一起惠联系了Kappa电商前负责人顾皓澜,对于运动品牌商如何利用好电商渠道、协调好线上线下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一起惠:很多线下品牌商在抱怨电商难做,称投入很大但收益甚微,但是也不可能放弃电商市场,他们现在心里很矛盾。您认为品牌商对电商这种矛盾态度的原因是什么?顾皓澜:企业抱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缘于对电商渠道的一个巨大期待,期望电商在短期内可以改变现状。但这是不现实的。电商只是一种销售渠道,任何一个渠道的建设都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的。尤其是电商打价格战的现状,这也是不健康的,这也是影响电商渠道效益的一个原因。要改变这种情况,企业其实是需要做很多事情的,看得见的,看不见的,很多地方需要改变。一些品牌商仍然把电商当做一个销售渠道,而且只是一个销售库存的渠道。换一个思路考虑,如果你线下所有的店面都放的是库存品,不超过5折。你怎么可能还希望高收益呢?两三年前还可以,那时候消费者对于网络的认知还是买便宜货的地方。现在,消费者变了,环境变了。一起惠:您认为如何解决这个矛盾,企业怎样做才能真正让电商渠道的力量显现出来?顾皓澜:现在这种低价促销或者清库存的模式是否健康需要思考,看其他品牌是怎么做的。以淘品牌或者国外其他服装品牌为例,他们并不急于打折,他们更注重产品的价值和营销。比如淘品牌,他们注重消费者是否喜欢我这款产品,如果喜欢就多做,不喜欢就不做。他们非常注重消费者的体验。去年国内一款运动品牌的网络营销与慈善活动结合,做得很成功。虽然他们没有很低的折扣,但销量依然不错,平台也愿意提供更多支持,这样就是一个良性循环。品牌电商以后应该更多考虑如何塑造品牌的价值、强调产品的调性、改善营销方式……形成一个良性发展的模式。电商的掌舵人除了低头干活外,需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抬头看路上。更应该多和老板沟通,让他们了解电商、认识电商。电商不是渠道,是一个生态环境。应该有适应这个环境的产品规划、设计、研发、供应链(很多品牌只解决了其中的物流)等等。当你有一款新品卖的还不错,你是否能20天补上?你的供应链有这个能力么?这些需要公司战略性的支持。一起惠:现在运动品牌商的库存都清理得差不多了,“电商清库存”的销售模式已经到了末路,您也提到低价促销模式是不健康的。那您认为品牌电商的路今后该怎么走?顾皓澜:线上可以做新品类的尝试。比如可以根据现在的一些流行趋势判断2015年的时候会流行什么款式、什么面料的衣服、鞋,14年可以在线上做短期尝试,让线上作为线下的前沿阵地。另外,现在库存虽然基本上清理得差不多了,但还有一件事情可以做:每个品牌每季的产品销售结束之后是会有一个TOP10的排名的。这个TOP10就是本季受消费者欢迎的商品,但出于各种原因线下不能卖了。但在线上这部分商品是有优势的,因为消费记录已经有了,那线上就可以把这部分产品接手下来,继续卖,也是非常有市场的。概括地说,一方面可以做常青款。每个品牌都有自己的优势品类,其中一定有更让网上消费者认知的产品。做一些小的调整,成为网络独特的产品,既有持续的销售,也可以形成你的网店特点。另一方面可以根据品牌的调性,结合网络趋势,尝试网络特供款。但这一点,对于产品的把控能力要求很高。一起惠:很多品牌商想要或者正在尝试O2O模式,但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尤其是线下销售与线上销售出现“抢单”的问题,让品牌商对O2O这个概念产生了困惑。请问您是如何理解O2O的?顾皓澜:很多传统企业是不具备网络运营基因的,现在看到的冲突、矛盾,都是在前端。但其实更多的冲突在后端,这涉及到品牌供应链的一整套东西。O2O未来是不会有一个很清晰的区隔的,会有冲突跟矛盾,但一定会有配合。线上下单、线下发货,我认为这是O2O的一个初级阶段,未来更多的应该是通过线上进行交流跟沟通以促进线下销售。线上可能会承担很多文化传播的功能,比如一款鞋,它的设计灵感、设计理念、它的各种功能,这些信息传播如果是通过传统的营销方式,信息到了一线销售员那里的时候已经衰减很多了。但这些信息在线上的展示就会非常直观和准确,可以让消费者更好得理解品牌。产品销售方面,如果线上和线下款式分开也会减少冲突,有些线下品牌运营网上子品牌做得是很不错的。我们是品牌商,同时也是消费者。从消费者角度去思考,是不需要知道什么叫O2O的。网上可以买你这个品牌的产品,线下实体店可以试穿、可以退换货,或者线下实体店看到不错的产品,结算是可以根据网上的会员身份享受折扣或者赠品等等。总之,消费者觉得受到尊重了,爽了,他的心就是你这个品牌商的了。一起惠:现在运动品牌竞争很激烈,国外有耐克、阿迪、彪马等侵入中国市场,国内有李宁、安踏、特步、361度等品牌混战。除了拼价格,您认为未来品牌商还需要在哪些方面进行发力?顾皓澜:不管是国外的牌子还是国内的牌子目前遇到的情况都有相似的地方,对电商的认识也都差不多。品牌在未来一定会更加注重差异化,会强调自身的特点。因为未来的市场一定是细分的市场,消费者在购买的过程中会强调“我的”这个概念。不同的人买不同的产品,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来判断自己需要买什么。未来大家都会清楚自己要什么。将来每个品牌都会有自己的特点,可以是价格、可以是调性,但至少要有一个特点。整个产品体系会更清晰,那些在这方面不自知的产品可能会慢慢被淘汰。电商渠道也不可能一直是打价格战,一定会找到一个更加良性和健康的发展模式。
【一起惠讯】3月27日消息,有知情人士向一起惠透露了天猫近期的几个重大策略调整,其中,唯品会成为天猫团队重点“挖角”的对象,唯品会上的优质卖家已基本被天猫锁定。据了解,天猫于三月初经历管理层震荡,天猫副总裁王煜磊(花名“乔峰”)上位成功,接替张勇(阿里巴巴COO、天猫总裁)出任天猫一把手。不过,从商家反馈的信息来看,乔峰上任后已作出表率,并针对2014年天猫的整体方向做出了三个调整:紧盯唯品会挖角优质卖家据商家透露,乔峰上任后已明确表示,将对所有在唯品会上表现优异的优质商家进行重点扶持。“如果他们在天猫有开店,就加大扶持力度;如果没有开店,就要提供更多资源,让商家迁移到天猫上来。”据悉,目前天猫手中已掌握唯品会TOP级商家列表,并每天对这些商家的交易记录进行实时监控。另一方面,消息人士指出,天猫已派出P6级以上小二亲赴各地去找商家谈判和走访,并“轮番轰炸”。“天猫需要了解这些在唯品会大放异彩的商家,为何不在天猫开店。如果有商家有意愿在天猫开店,天猫愿意牺牲流量转化、客单价,用流量去‘喂’这些商家。”追求高价值单品取消豆腐块据上述人士描述,乔峰已为天猫定下主题,重点部署高客单价、高价值品牌。同时,天猫官方从政策层面已明确表态将要取消“豆腐块”,并将其让位于高客单价、高价值、高成交价商家。据一起惠了解,所谓“豆腐块”,是指在淘宝搜索按人气排名和所有宝贝搜索中排名中,第1-3名的位置,包括商城产品。之所以称之为“豆腐块”是因为在淘宝中搜索与一件商品相关联的关键词时,这几个位置展示的是相对比较固定的产品。因此,一般这个位置会长期被爆款产品霸占。如果按照新的调整,低价产品、店铺、品牌所获得的流量支持将会大大减少,无论是排位还是曝光量也将下沉。瞄准线下中游品牌地毯式搜索该人士还表示,天猫试图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国内运营的优质品牌,特别关注那些销售优异、门店数量规模大、单品均价高的商家。不过,这批被天猫锁定的传统品牌并非绝对的一线,而是基本上处于中游水平。因为,天猫已经意识到,想要撬动一线大牌的难度很大,需要从中间价值层再造一批标杆商家,引导天猫用户去购买中高端价位段的商品。据介绍,P6以上小二已经在线下实体店展开地毯式搜索。从2013年的讲求“高品质”“用户体验”,到2014年初的“放弃调性”“冲击规模”,再到乔峰上任后重新归回“高单价”“高价值含量”,上述几点变化背后实则是天猫管理层波动带来的连锁反应。此前,由于阿里巴巴发力无线,调任逍遥子牵头领军阿里无线团队,这也导致了原先负责天猫和聚划算的淘宝副总裁张建锋(花名行巅)划归淘宝,而乔峰则接替行巅负责天猫和聚划算。业界评价,王煜磊此前一直是张勇的副将,而今接手如日中天的天猫加聚划算可谓顺理成章;相反,乔峰与逍遥子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有很强的营销手腕,善于撬动大品牌入网、大商家入局,抬升平台定位。不过,天猫目前的困局在于,品牌定位与平台定位之间仍然存在隔阂。而天猫和淘宝又同时背负着阿里巴巴上市的重任,冲刺规模和体量势在必行。这也意味着营销层面和品牌调性上将面临冲突和矛盾。另一方面,被吞噬殆尽的淘宝卖家已无力自行补贴平台继续前行。有业内人士粗略计算,现在每杀出一家女装小额盈利电商,年销售3000万以上,利润300万左右,要挤死三家以上方可。“天猫很疯狂,曾组织了很多80后、90后进行脑力风暴,针对天猫客单越来越低、转化越来越低、跳失越来越高的现状,分析原因。”有卖家嘲讽道,天猫从根本上不愿承认商品不打折、没有聚划算双十一背书,消费者对于商品日常销售价格没有信心。
3月25日下午消息,大众点评今日对外宣布,公司已切入结婚和酒店旅游领域,目前大众点评结婚业务月营业额已达千万级,月营收和月流量增长达到100%,全国商户数超过五万家。婚庆行业格局现状大众点评结婚事业部总经理杨锋表示,据全国样本调查,全国平均每对新人结婚成本为5万,而2013年结婚新人有1600万对,据此2014年后中国每年结婚花费将在8000亿以上;而按照结婚行业5%的商家营销费投放比例,大众点评结婚服务锁定的市场体量将超过400亿。去年底大众点评进行了BU(BusinessUnit)化调整,成立了结婚事业部。大众点评结婚服务包括婚纱摄影、婚纱礼服、婚庆、婚宴、婚房装修乃至孕产护理、亲子等12项服务。“结婚行业存在信息不对称的行业特性,特别是服务价格和服务内容,因此用户选择难度大、选择周期长。”杨锋表示,大众点评可以帮助用户决策,针对商户拥有团购、推广、预定、信息等产品线。杨锋认为,结婚行业对推广渠道的依赖性非常强,获取用户的主要方式都是通过营销,而用户自然进店占比非常小。为此大众点评设计了,品牌推广展示、团购、优惠券、预订到店(CPA)等营销产品,其中预订到店是按照实际到店用户进行计费,为业内首创。酒店旅游事业部同样也是在去年年底BU化调整中成立的。大众点评酒店事业部总经理俞建林介绍,大众点评拥有目前国内最丰富的商户点评资源,下一步将大力拓展海外热门旅游城市的本地信息和点评信息。目前大众点评海外站酒店旅游方面已覆盖东南亚和日韩等30多个主要旅游城市,未来将扩展到近200个。在俞建林看来,2013年中国旅游市场保有规模2.6万亿元,并以每年10%左右的增速发展;而按照10%左右的在线旅游市场占比,在线旅游O2O市场整体体量在2500~3000亿之间;此外,与欧美高达45%的在线渗透率相比,中国在线旅游渗透率只有10%,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
【一起惠讯】3月26日消息,一起惠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美特斯邦威将在本月底在重庆开设一家“别具一格”的线下零售店——新华国际旗舰店。新店不仅汇聚了美邦旗下所有服饰品牌,同时还通过互联网化的改造,让传统的实体店面摇身一变成为社交空间。据介绍,美特斯邦威重庆店将延续此前在杭州和成都等二三线城市的尝试,打造“一城一文化、一店一故事”的地域特色。除了融入当地文化,美特斯邦威重庆店最大的特色还在于融入了互联网元素和O2O体系。上述知情人士指出,美邦新店将是全国首家集成了旗下Meters/bonwe、ME&CITY、ME&CITYKIDS、Moomoo四个时尚品牌,从成人到童装全线覆盖。据悉,美邦重庆店整体面积大致在5000平米,共分为四个楼层。其中,除了零售板块之外,还将特别开辟出咖啡厅、书吧等休闲社交场所,并在店内铺设WIFI。通过这些互动改造和后期运营,美邦有意将自己打扮得更加灵动时尚,在汇聚客流的同时,功能性的延伸,可以满足消费者更多的精神需求。在O2O层面,业内人士的判断则是,美邦新店势必要打破商品线上线下的隔离、时间和空间的有限性,从而让线上线下形成真的联动。一起惠注意到,美特斯邦威已经在主站邦购网挂出预告,并在微信上开通了重庆店的公众账号。目前,用户添加账户后,除了获得邦购网提供的电子红包之外,还可以在微信查看附近门店、绑定会员、查询历史积分等。此外,微信除了将线上线下进行了衔接外,同时实现了与PC端邦购网的对接。实际上,美特斯邦威近来十分注重线下零售布局的改造和调整。面对类似ZARA、H&M、优衣库等快时尚品牌的大举入侵,美邦一方面收缩了部分城市的店面数,同时,如何借助电商、移动互联网与线下实体零售体系打通,是美邦接下来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去年9月份,美特斯邦威位于杭州延安路一家总面积超过4800平米的总高5层楼的旗舰店重装启航。与杭州店类似,美邦重庆店也同样采取直营店模式。而根据美邦财报显示,其服饰的营业总收50%左右来源于直营店的贡献。美邦服饰通过直营模式增强对于零售终端的控制力,不过直营店的投入成本也相对较高,这也是为何美邦选择在杭州、成都、重庆开设新店,而非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据服饰零售业人士透露,美特斯邦威首家加盟商运营的O2O新店,将在5月落户云南曲靖。
【一起惠讯】3月24日消息,一起惠从eBay美国站上发现,其于日前公布一份新的卖家政策调整办法。其中,最大的变化是,eBay美国站新增了一个名为defectrate(故障率)的考核标准,并以此来评估卖家的表现。从eBay美国站目前公布的信息来看,eBay在未来很可能将取消DSR(DetailedSellerRatings)中的部分考核指标,如沟通(Communication)、运费(Shippingandhandlingcharges)。同时,未来DSR整体的考核比重将被降低,而defectrate(故障率)的考核将会被放得很重。一起惠从eBay外贸门户上查询到,目前eBay对于卖家表现的考核主要基于三个方面:卖家帐户的好评率、卖家服务评级(DSR)和买家保障纠纷次数。若卖家的表现高于eBay给出的标准,将有一定的鼓励;但若低于eBay给出的最低标准,则会受到在线物品被移除、帐号受限制甚至冻结的惩罚。其中DSR(DetailedSellerRatings)包括以下四项内容,商品描述(Itemasdescribed)、沟通(Communication)、运输时间(Shippingtime)和运费(Shippingandhandlingcharges)。一位在eBay美国站上经营的中国卖家在看过该政策更新后分析,defectrate应该表示的卖家对交易的不满意率,即这种不满意的交易占到所有已完成的交易的比例。“这应该是一个综合的考核指标,并像DSR一样包含一些具体的指标。现在可以看到,描述不符和未收到货都被放进了这个考核。”该卖家表示。截至发稿,一起惠还没有在eBay为中国卖家提供服务的站点——eBay外贸门户(www.ebay.cn)上发现此次更新的内容。上述卖家表示,按照惯例,eBay每年都会有一到两次大的针对卖家的政策调整,但可能由于翻译等原因,eBay给予中国卖家的通知会稍晚几天。另外,不知道这次的更新,对于中国卖家是否会有所不同。
【一起惠讯】3月25日消息,一起惠了解到,1号店日前在无线端做了一系列调整,其中一个明显的倾向在于微信社交化,通过微信联合登陆、微信支付、微信好友间送券等方式刺激微信用户在一号店的活跃度。另外,1号店无线端还在酝酿“1号厨房”项目,或将与不就之后上线。据了解,1号店此次在移动端的微信社交化主要体现在实现微信联合登陆、微信支付等功能的实现。此外,1号店有意通过“微信好友送券”功能刺激用户活跃度。用微信号登陆的用户可以向微信好友发送自己的1号店抵用券,同时也可以向好友索要对方的抵用券。同时,1号店方面称,若抵用券被微信好友成功使用,分享的用户将获得5元现金券。除了引入微信社交元素,1号店移动端实际上正在酝酿一个“1号厨房”项目,主要的特点是以菜谱的形式为生鲜类商品引流。用户能在1号厨房学习各类菜式的烹饪方法,而食材则可以直接在1号店在线购买。不过,据一起惠了解,该项目曾在近日短暂上线,但很快下线。据1号店移动事业部负责人透露,目前该项目还在调整中,将在成熟之后再面世。此外,据行业内人士透露,1号店将极有可能在近期进驻微信“我的银行卡”页面,成为继易迅、QQ网购、京东之后,又一个获得移动流量入口的B2C平台。
【一起惠讯】3月25日消息,一起惠独家获悉,eBay刚刚对卖家政策做了重要更新,宣布将启用一个全新的衡量标准——“不良交易率”,即eBay将收集常见的买家对交易不满的反馈,并计算此不良交易占所有成功交易的比例,以此评估卖家的表现。此次政策更新将于今年8月20日正式生效。据一起惠了解,目前eBay对于卖家表现的考核主要基于三个方面:卖家帐户的好评率、卖家服务评级(DSR)和买家保障纠纷次数。若卖家表现达不到eBay给出的最低标准,会受到在线物品被移除、帐号受限制甚至冻结的惩罚。其中DSR(DetailedSellerRatings)包括以下四项内容,如实描述(Itemasdescribed)、沟通(Communication)、运输时间(Shippingtime)和运费与手续费(Shippingandhandlingcharges)。而在新的政策更新后,最大的变化是,DSR中,独立的分项考核将被统一的不良交易率考核替代。一起惠摘取了此次政策更新中最重要的6个变化加以分析:第一,移除了沟通(Communication)和运费与手续费(Shippingandhandlingcharges)的低分考核。从上图可以发现,此前在eBay的不同站点,买家给予卖家在四个考核项的平均分数低于或等于2分,会被eBay算为低分,受到eBay的处罚。一位在eBay上经营多年的中国卖家对一起惠表示,此项改变对于经营跨境电商的卖家更公平,是项利好,因为减少了语言、时差和国际运费导致的账号评分影响。“实际上对于中国卖家几乎没有什么直接影响,因为据我所知,大多数中国卖家在这两项评分上都没问题,问题主要出在如实描述准确性和运输时间上。”该卖家表示。第二,运输时间(shippingtime)一项不再将2分作为低分评价。上述卖家对一起惠表示,此项改变对于eBay上进行跨境经营的卖家十分利好,有利于提高卖家的物流合格率,因为跨国交易在运输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不可抗的干扰因素,从而导致配送的延迟。第三,如实描述(itemasdescribed)一项评分为3分,也将计为不良交易。一位熟悉eBay政策的业内人士表示,在新增的“不良交易率”的衡量标准下,“如实描述”被首先纳入考核选项,表示未来eBay对于商品质量的控制更为严格了,这会淘汰掉一大批在eBay上卖低质量低价格产品的卖家。另外,这个改善对服饰类的影响比较大,因为这类产品很容易有色差。第四,加入了卖家因自身原因而取消交易的考核。一起惠了解到,通常情况下,卖家“因自身原因而取消交易”是由于产品无货或看到拍卖价格较低,交易可能导致亏损等原因,但之前eBay对于这点只是有所限制,并没有事实上的处罚。另外,在流程上,卖家取消交易并不需要与买家沟通。eBay大中华区方面对一起惠表示,此举主要是为了让买家能够在eBay上消费更多,同时也应引起eBay跨国卖家对他国消费习惯和国内消费习惯的注意。第五,增加了买家开启“物品与描述不符”纠纷与“物品未收到”纠纷数量的考核。据一起惠了解,一直以来,eBay对于“物品与描述不符”纠纷与“物品未收到”纠纷数量原本就有考核。现在将这两项算入不良交易率的考核中,增加了考核的权重,表明eBay对于这两项的控制更为严格。此前eBay公布的数据显示,这两个考核项是跨国卖家最容易出错的地方,所以此处的更新卖家尤其需要重视。第六,买家已做出的中差评将计入不良交易率。与之前不同,即便经沟通后买家将评价修正为好评,该笔交易仍将被计入不良交易率。eBay大中华区解释,此举主要是为了防范卖家滥用修改评价功能而侵害买家利益。一起惠发现,对于此条规定,卖家的反应较大,且褒贬不一。一位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沟通后修改为好评也会被计入不良交易率,这让卖家“没有退路”,会促进卖家更注意用户体验,争取一次就拿到好评,这对买家来说是利好,会提高买家满意率,长远来看对于卖家来说也是有益的。但也有不少eBay上的中国卖家表示了对此项规定的不理解。一位卖家对一起惠表示,若此项规定落实,那么修改好评就只能提高下好评率的数字,而无实质性作用。那么未来卖家就不会因为想要提高账号表现而选择退款退货让客户修改差评,这样就会造成eBay上卖家好评率的整体降低。同时由于少了卖家退货退款,买家的满意度也会有整体的降低,““以前,卖家为了账户评分高一点,好评率好看一点,常常不惜一切代价,退款、重发不在话下,还要好话说尽低声下气去求客户高抬贵手。如今,如果中差评修改成好评都计入不良率,那么必然会打击卖家修改中差评的热情,所以退款不退了、重发不发了,你爱差评就差评吧,从而导致买家的购物体验降低,这是必然的。”该卖家说道。上述熟悉eBay政策的业内人士表示,综合来看此次eBay的政策更新,取消DSR单项考核,代之以不良交易率的整体考核指标,在一定程度上,有替卖家“松绑”的意思,以后卖家不用再力争每一项都达标。但eBay又新增加了几项考核数据,并加大了部分指标的考核力度,所以因此总体上来说,eBay对卖家的要求更严格了。而这种严格,从长远来看是好的,也是eBay必经的阶段,但很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对卖家的运营造成一定影响。“eBay这次调整完之后,会进一步刷掉通过小包发货,卖低价低质产品的中国卖家,促进了eBay卖家的洗牌。”该人士说道。eBay大中华区相关负责人对一起惠表示,此次新增“不良交易率”的考核和部分考核标准的调整,根本原因是为了帮助卖家更有针对性地提升服务质量来赢得买家。“因为在长期的调研中,我们发现,90%的用户会因买到的物品与描述不相符而抱怨;54%的用户会因卖家无货可卖而不满;47%的用户认为没有按时收到物品是他们不再购买的主因。这些因素共同降低了买家的购买频率,甚至直接导致买家离开。”该负责人说道。上述负责人表示,针对此次政策更新,eBay已经给出了足够长的时间供卖家调整,3月25日-8月19日,eBay仍将沿用旧的考核体系。另外自4月16日起,卖家将可以通过“新版卖家成绩表”预览其账号在新标准下的表现。
【一起惠讯】3月20日消息,外贸B2C米兰网(Milanoo.com)日前已正式改版,在调整首页展现形式的同时,也将三个垂直分站Costumeslive、Cosplayshow和Lolitashow并入了主站Milanoo的一级类目“Hobbies”下。一起惠获悉,此前,米兰网Cosplayshow分站专卖动漫相关产品,Costumeslive瞄准角色扮演和家庭主题市场,Lolitashow则主营洛丽塔(Lolita)主题少女系列的服饰产品。而目前,为了适应全球专业化发展,也更聚焦发力方向,全站将专注于时尚服饰领域,因此,撤去了以上三个垂直网站,将相关产品归为二级类目。一直以来,米兰网的主营产品包括婚纱礼服、晚礼服、男士服装、女士服装、鞋包等。它的前身是一家动漫服装厂,通过雅虎日本向日韩、欧美、台湾等30多个国家及地区销售cosplay服饰,2008年作为外贸B2C网站正式上线。经过几年的发展,米兰网逐步确立了自己的时尚定位,将重心转移到时尚服饰产品线。从改版后的米兰网主站来看,比以前更加简洁、更具有“欧美范儿”,无论是版面设计,还是展现方式,都更倾向于国外的时尚购物网站风格,这或许是谋求更高大上的国际化发展的表现。一起惠看到,米兰网如今总共有11个一级类目,包括婚礼、聚会、女装、男装、童装、鞋、包、美妆、珠宝及手表等。其中,时尚女装及配饰将是主打方向,全站的产品风格也更加符合其“时尚”的标签。
【一起惠讯】日前,有知情人士透露,阿里巴巴无线端即将做出四大战略调整,其中将支付宝作为未来无线入口的设想令业界颇感意外。据一起惠了解,上述人士提供的四点变化分别为:1、支付宝即将作为无线入口,来往微淘等无线并入支付宝;2、微淘流量目前来自天猫淘宝,下一步引流来往;3、来往即将转型,发力扎堆功能,模式借鉴美丽说;4、淘宝、天猫引流,微淘将偏向客户管理。仔细对比此前阿里巴巴制定的无线战略,以上四点,每个都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特别是让支付宝来充当无线入口,几乎全盘否定了原先将“来往”作为移动互联网敲门砖的核心思想。实际上,昨日即有传闻称,在最新版本的来往中,将会添加钱包功能,对接支付宝,从而打通来往营销端到支付端的闭环。这一举动也被认作对微信支付的围堵之作。不过,从新的消息来判断,来往也好,微淘也罢,最终殊途同归的命运指向了支付宝。也就是说,支付宝未来将会继续走开放平台的道路。虽然当前支付宝面临央行的强势压制,不过,以支付宝为载体的阿里金融体系将在接下来承担阿里巴巴更大的野心。这也不难理解为何阿里无线此前重新组阁中,明确提出将支付宝CEO彭蕾放到重要位置。相关人士指出,阿里无线此前的路线押宝在“来往”上显然不够明智,而在这狂推来往的过程中,基本与微信没有太多的正面交锋。相反,倒是微信支付杀了支付宝一个措手不及。春节期间,微信用“诺曼底登陆”的方式,积极蚕食支付宝在移动支付领域不可动摇的地位。无论是抢红包,还是打车软件补贴大战,最终落子的仍然是激活移动支付的绑定。在此过程中,已经明确可以看到,支付宝钱包更加向前端靠拢,而不是作为交易的最后环节。“把支付宝作为阿里无线的重要入口,可以将原先分散为两部分的资源合二为一,集中应对微信的挑战。”上述人士坦言,阿里本质上缺少SNS的基因,与其追着打微信,不如稳固好最强的制高点,那就是支付。此外,支付宝衍生金融产品则蕴含着更高的商业价值。以余额宝为例,其8000万的用户贡献了超过3500亿的沉淀资金,这种速度甚至出动了传统银行、货币基金的奶酪。更有杀伤力的是,余额宝的可视化,让用户每天都乐于在碎片化的时间里拿出手机,像看股市行情一样,关注着年化收益率的涨跌,即便其现在已快破5%。这种强大的用户粘性,为支付宝抢夺移动互联网船票的机会大大增加。至于来往的边缘化,该人士也有着类似的解读:如果作为干扰敌人视线的虚晃一招,来往的确在短期内获得了关注度,当那些大牌明星渐渐失去活跃度,马云也不再强制KPI的手段来推销,也注定了来往在2014年宿命般的结局。在多数用户看来,由于市场占有率的差距,微信和来往之争并非像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一样分庭抗礼。能存活用户手机桌面上的app,必须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价值。“来往把微信当做竞争对手的那一瞬间,其实已经输了。相反,陌陌就从来不说和微信的比较,而是说做陌生人交友,打一个很清楚的概念,与微信定位明显区分,反而抢了1个亿的用户。”
3月19日消息,人人今日公布未经审计的2014年第四季度财报。财报数据显示,人人第四季度净营收3070万美元,同比降低29.1%;运营亏损1300万美元,同比增加87.7%;受益于出售糯米,人人第四季度净利润1.015亿美元,去年同期为净亏损2110万美元,同比扭亏。此公告的财务资料乃根据公司剥离糯米网后的运营结果编制,糯米网的运营结果已被调整列入非持续运营的项目中。本报告针对历史数据进行了追溯性调整,以确保财务数据对比的一致性。2013年第四季度业绩要点净营业收入为307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下降29.1%。人人业务净营业收入为151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下降13.7%。游戏业务净营业收入为156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下降39.6%。毛利润为130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下降49.8%。运营亏损为4260万美元,2012年同期运营亏损为2270万美元。净利润为1.015亿美元,2012年同期净亏损为2110万美元。调整后的净利润(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为1.054亿美元,2012年同期调整后的净亏损为1670万美元。人人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陈一舟先生表示:“2013年是人人公司转型的重要一年。我们将人人网重新定位为提供通讯服务的实名制移动社交网络平台,并更加专注于我们的核心用户,即大学生和年轻一代。我们优化和精简了原有业务及组织架构,如出售糯米网,以集中资源进一步聚焦我们的SNS业务。展望2014年,我们将加大在核心业务上的投入,巩固我们在中国大学生及年轻人这个重要市场上的优势。我们将始终致力于提升公司资产的内在价值,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的价值。”2013第四季度企业业绩2013年第四季度人人公司净营业收入为307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下降29.1%。人人业务净营业收入为151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下降13.7%。其中,2013年第四季度的在线广告业务收入为102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下降17.9%。下滑的原因在于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用户流量从PC端到移动端的持续转移。人人公司的累积激活用户由2012年12月31日的1.78亿增至2013年12月31日的2.06亿,月独立登陆用户由2012年12月的5600万降至2013年12月的4500万。其它互联网增值服务收入为49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下降3.8%。游戏业务收入为156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下降39.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之前推出的游戏已进入成熟晚期而新游戏尚未能贡献收入。2013年第四季度营业成本为177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增长1.3%。2013年第四季度的经营费用支出总计555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增长14.5%。销售及市场推广费用为196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增长38.8%,增长的部分主要用于人人品牌活动的相关市场及推广费用。研发费用为178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下降24.9%,主要由于员工人数和相关人员费用的减少。管理费用144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增长35.3%,主要用于扩大业务运营。重组费用为350万美元,用于2013年第四季度游戏业务重组的一次性支出。员工期权费用32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的400万美元有所减少。运营亏损为4260万美元,2012年同期运营亏损为2270万美元。与2012年同期的净亏损2110万美元相比,2013年第四季度的净利润为1.015亿美元。主要来源于2013年第四季度子业务剥离所产生的会计调整收益1.327亿美元。与2012年同期调整后净亏损(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1670万美元相比,2013年第四季度调整后净利润(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为1.054亿美元。主要来源于2013年第四季度子业务剥离所产生的会计调整收益1.327亿美元。调整后净损益定义为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下净损益,除去股票期权激励费用,无形资产减值和摊销。股票回购计划2013年6月28日,人人公司宣布金额上限为1亿美金的新一轮股票回购计划。2013年第四季度,人人公司回购了约490万股美国寄托股票。业绩展望人人公司预计2014年第一季度的净营业收入将在2300万美元至2500万美元之间,较2013年同期下降40%至45%。该预期反映人人公司当前的初步预期,不排除调整变化的可能。
英国互联网时尚零售商Boohoo.com3月14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的二板交易市场上市,当日涨幅超过50%,公司市值达到8.7亿英镑(约合美元14.5亿美元)。14日Boohoo股票开盘价即摸高85便士,比IPO发行价50便士高出70%,收盘价格落在78便士左右。据路透社报道,Boohoo只是今年一系列筹划上市的互联网零售企业之一,随着消费者信心的恢复、购买习惯越来越多从地面向网上转移,资本市场对此类股票的热情越来越高涨。上个月,英国网上家用电器零售商AOWorld股票上市也获得追捧。而英国时尚互联网的标杆企业ASOS的股价过去一年也上涨了将近一倍,目前市值达到53亿英镑(约合88亿美元)。Boohoo的总部位于英国北部城市曼彻斯特,上市前由创始家族Kamani掌控,从事自有品牌的设计、采购和经销,品类涉及服装、鞋和配饰,面向英国和海外16~24岁的年轻消费者。2013年3月~12月间,Boohoo的销售额达到9190万英镑,同比增长70%,调整后的息税折旧前利润(EBITDA)同比增长188%,达到1010万英镑。此次股票公开上市募集的3亿英镑中,5000万将用于资助业务扩张,另外2.4亿英镑将用于清偿银行贷款。
【一起惠讯】3月15日消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同时现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一起惠整理了《办法》中几个关键信息:①《办法》对打击“刷信用”、“差评师”等网络市场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③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且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④不准向消费者发广告:网络商品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⑤《办法》管辖范围更广:涉及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附《办法》全文: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第四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第五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第六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第二章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第一节一般性规定第七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第八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九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第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第十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第十三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第十四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第十五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十七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十八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第二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统计资料。第二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前款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第二十三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修改其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协议、交易规则,应当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修改内容应当至少提前七日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协议或者规则修改内容、申请退出平台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允许其退出,并根据原协议或者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二十五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在其网站显示,并从技术上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第二十六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平台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采取措施制止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七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对权利人有证据证明平台内的经营者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行为或者实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措施。第二十八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二十九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平台上开展商品或者服务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对自营部分和平台内其他经营者经营部分进行区分和标记,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平台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经营者在平台的登记注销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从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电子签名、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应当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第三十一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拟终止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二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第三十三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应当用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开。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的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提供在其平台内涉嫌违法经营的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等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节其他有关服务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三十五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者提供经营资格证明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签订服务合同,依法记录其上网信息。申请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等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自服务合同终止或者履行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十六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采集信用信息,坚持中立、公正、客观原则,不得任意调整用户的信用级别或者相关信息,不得将收集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第三十七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或者服务并因此取得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八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络商品交易相关违法行为,提供涉嫌违法经营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数据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第四十一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对于其中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违法行为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对于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群体投诉或者案情复杂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查处或者指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查处。第四十二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的消费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处理。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涉嫌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相关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数据资料;(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封、扣押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商品、工具、设备等物品,查封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场所;(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四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的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第四十五条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第四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站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需要关闭该违法网站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该违法网站。第四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发现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移交相关部门。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工作责任制度,依法履行职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章附则第五十五条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发布商品或者营利性服务信息、但交易过程不直接通过平台完成的经营活动,参照适用本办法关于网络商品交易的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实施指导意见。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年5月31日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一起惠讯】3月12日消息,园林行业巨头、国内A股上市公司东方园林今天下午宣布旗下电子商务平台苗联网正式上线。未来,东方园林将采用O2O的模式为苗木及园林产品的在线采购、销售提供服务。这也是国内首个提供苗木交易服务的垂直网站。公开资料显示,东方园林是国内领先的全产业链发展的城市景观生态系统运营商,集设计、施工、苗木、养护运营、生态于一体。下辖景观设计、景观工程、苗木产品养护、主题公园投资等多个业务版块。东方园林方面向一起惠介绍,苗联网是东方园林旗下全新的O2O苗木电子商务平台,将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为苗木及园林产品的采购、销售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包括苗木交易、交易安全、信息发布、苗木运输调度、苗木金融、设计师设计工具等,服务人群定位于苗农、苗木经纪人、园林公司、地产商和政府部门等。东方园林董事长何巧女表示,东方园林将把公司的苗木采购逐步转移到苗联网平台上。“互联网的浪潮席卷各传统行业,园林、苗木如何实现向互联网转型,是行业的重要课题。”何巧女表示,“苗联网的上线,标志着东方园林互联网战略的全面启动。依托苗联网平台,我们将把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通过互联网紧密的聚合在一起。”据了解,传统苗木产业位于园林上游,存在着品种结构不够合理、运行机制尚不完善、生产水平低下、科技含量不高、产业投入不足、信息不畅等诸多问题,已无法满足园林公司及客户需求,亟待结构性的调整和升级。东方园林高级副总裁、苗木板块总裁郭朝晖认为,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将有利于改善这一局面。“我们设计了完整的六网合一战略即‘苗圃网、苗木销售网、苗木配送网、苗木新品网、设计师苗木交流网、苗木金融网’。”郭朝晖认为,功能单一的电子交易平台在未来市场竞争中不会占主动地位。
腾讯入股京东今早最终尘埃落定,如果将复杂的港股公告浅显解读,这个交易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腾讯以2.14亿美元+QQ网购+C2C拍拍网+少量易迅股权(据估算约10%)获得了京东IPO前的15%股份,根据公告,第一部分股权交易完成后,腾讯数码、腾讯电商、易迅物流及腾讯广州都将属于京东。第二部分是一个未来承诺:京东首次公开招股时,腾讯以招股价再认购京东额外5%股份,京东有权利收购易迅剩余股份。这其中关于易迅网有两个问题,第一是目前京东到底持有多少易迅股权。根据公告披露,易迅是腾讯附属公司,在股份认购协议交割前,腾讯电商持有易迅9.9%注册资本,而腾讯电商在本次交易中出售给京东,加上易迅子公司易迅物流也会出售给京东,京东至少持有易迅10%股份。第二个问题就是,为何京东并购易迅没有一次性做交易,而是分为两个部分?新浪科技就此问题请教了一些投行专业人士和分析师,大致上有两个推测:第一,京东暂时不接盘易迅,是为了上市前不计入易迅的亏损。根据今天腾讯披露的信息,腾讯QQ网购以及C2C拍拍业务,截至2013年9月20日的财务资料为亏损7100万元,而这两个业务在2012年亏损2000万元、2011年亏损16200万元。易迅的亏损数额更大,2013年前9个月亏损4.37亿元,2013年亏损3.15亿元,2011年亏损1.72亿元。而对于已经提交招股书的京东而言,其2013年前三个月的盈利也只有6000万元,并且主营B2C业务并未实现盈利,如果上市前100%并购易迅,并这部分亏损并入进去,京东上市的财报将会很难看。第二,通过两部分来完成这一步骤,可能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如果目前京东直接100%接盘易迅,由于双方都是以3C类为主营业务,有可能会遭到反垄断调查。实际上易迅并入京东已经是协商好的事情,可能存在一个未披露的协议。而根据港股的公告,也给这部分未来的交易做了充分说明:京东获得腾讯授予的认购期权,京东有权利要求腾讯转让对上海易迅保留的权益。至于购买易迅剩下股权所需要的花费,腾讯则规定有两个方法,第一是整体花费8亿元,第二是双方认可的市场公允价值,以两个方法中价格高的为准。这个交易的有效期是2017年3月10日。分析人士认为,京东很有可能在IPO后才会收购剩下易迅的股份。不过目前易迅和京东的合并已经开始,据了解易迅网一线的员工以及重要业务员工(比如3C业务)都将并入京东相应各个大区,而因为合并需要调整的重复岗位人员,则将被分配到其他大区。京东原则上希望保持易迅员工的稳定。而且就在上周五,易迅内部做出了组织架构调整以及人员调整,包括组成联营事业部,负责公司开放平台业务,由易迅网CEO卜广齐负责。同时在内部集中将一批经理级别员工提拔为总监,有分析人士认为,这可能是易迅网暂时还将保持独立运营的状况。
定于3月14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AlternativeInvestmentMarket另类投资市场挂牌上市的英国时尚电商boohoo.com今天公布将以每股50便士的发行价发售6亿股,合共募资3亿英镑,使其市值达到5.6亿英镑。MahmudKamani及其商业伙伴、Primark和NewLook等英国高街时尚品牌前高管CarolKane在2006年成立boohoo.com,Kamani家族和公司董事会目前仍是该青少年时尚电商的最大股东,公司上市后他们的持股比例将下降至44%。而这次公开发售募得的3亿英镑中的2.4亿将进入Kamani家族的口袋,剩下的5,000多万英镑将于用加速扩张、增加营运资本和发展配送设施等。boohoo.com总部位于曼彻斯特,以16-24岁的青少年为主要顾客对象,所售产品全部属于自有品牌,平均售价不高于17英镑,在英国、爱尔兰和澳大利亚拥有较高知名度。在截至2013年12月的前十个月,boohoo.com销售额同比增长70%至9,190万英镑,调整后EBITDA(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为1,010万英镑,是前一年同期350万英镑的接近三倍。
【一起惠讯】嘀嘀打车和快递打车在快速抢夺市场的过程中,有不少的哥开始对软件的监管有了抱怨,的哥称偶尔遇到微信支付积极的用户,不但拿不到补贴,反倒还遭到处罚。据的哥介绍,由于打车软件补贴全国乘客,有大量的用户开始使用打车软件叫车,但最常遇到的一个问题是很多用户会叫车却不会支付,导致很多订单没有完成交易。但最近遇到的新的困扰恰恰相反,一上车就积极通过微信进行支付的用户也给的哥造成麻烦。有的乘客因为打车距离短,往往上车后直接就使用微信进行了支付,而这一支付被软件方面断定为的哥作弊,即有刷单嫌疑。“可千万别支付呢”“过了这个桥后应该差不多可以支付了”“停车后您再支付”这样的提醒常常会在的哥口中出现。事实上,的哥常常因为乘客爽约而受到损失,但由于乘客主动而积极的付款受到损失则十分不甘。有使用打车软件的出租车司机告诉一起惠,自己曾因为此事而向相关打车软件公司投诉,但得到的回答总是“现在技术确实如此,存在漏洞还请见谅。”一类。据的哥反映,造成提前付款的情况很多,比如用户很积极的付款、有的用户中途临时有事下车、目的地网络不好需要早付款等,但这样的行为都十分可能被判断为司机刷单。一起惠了解到,在嘀嘀打车和快递打车的反作弊系统,正是通过GPS定位和后台数据等相关信息判断司机是否存在违规刷单行为。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打车软件一方面自身存在GPS定位不准问题;另一方面由于补贴政策比较诱人,不少短途乘客均选择打车出行,两三百米距离的订单很多,这也会给打车行为判断带来干扰。同时,该人士称鉴定司机是否作弊,规范打车行为等还需要有更合理的措施推出。一起惠获悉,由于受监管、技术、投资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打车软件给用户方面的补贴价格一直在进行调整,不过目前在司机端补贴相对比较稳定。
腾讯周一港交所公告,同意约2.15亿美元收购京东3.5亿多股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前在外流通京东普通股的15%。同时,将腾讯旗下拍拍c2c、QQ网购等附属关联公司注册资本、资产、业务转移予京东。京东腾讯还签署了电商总体战略合作协议。腾讯同时还签署了京东IPO认购协议:紧随京东IPO完成后,认购上市后在外流通京东普通股的5%。此外,据新浪科技报道,京东正在筹备并购后的1+1赔钱促销,而易讯也已经集中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京东某高层透露,已经安排相关部门在准备“1+1”专场促销,虽然是赔钱卖货,但是获得腾讯投资、并购易迅都给了京东更大的想象空间。据悉目前这一促销已经准备完毕,上周五预计是今日推出,具体时间内部在等待命令通知。不同于京东内部会传达一些并购的消息,易迅内部更多则是处于等待之中。有易迅网业务人员向新浪科技表示,目前内部并没有太具体的信息,他们也是从公开渠道获得信息,并且在等待通知。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上周五前后,易迅网频繁对内发邮件,进行一系列的人事任命及组织架构调整。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成联营事业部,负责公司开放平台业务,并且由易迅网CEO卜广齐负责。根据媒体获悉的内部邮件显示,易迅网在内部集中将一批经理级别员工提拔为总监,涉及部门包括IT数码事业部、运营支持部等。在高级管理人员方面,易迅则提拔林捷担任配送中心副总裁,负责配送中心全面管理工作。业内所知,腾讯一直重视电商,但发展10年并无太大建树,这证明其企业基因中缺乏了“电商基因”。而此次入股京东将整合外部资源,对阿里巴巴形成牵制。不过,当当网李国庆日前则表达了另一种看法,虽然腾讯拥有流量优势,但流量是人流而不是商流,如果产品、价格和体验都不行,再多流量也无法变现。腾讯、京东联手之后,国内电商行业形势骤变。A股市场上,可关注京东概念股:齐心文具(002301)(与京东商城签订《齐心-京东十亿采购额战略意向书》)、老板电器(002508)(京东商城结为战略合作伙伴)、怡亚通(京东重要的供应琏合作伙伴)、用友软件(600588)(与京东联手为电子商务提供一站式服务)。
在汹涌的电商浪潮中,传统的手机厂商纷纷“下海”。日前,国产手机厂商酷派正式推出旗下独立电商品牌“大神”,并同步在这一电商平台上首发两款千元8核手机新品:大神及大神F1,由此开启了自己电商生涯的新篇章。据悉,酷派此次推出的两款新机不会在线下销售,而是仅在酷派的电子商务渠道开售。依据酷派的发展战略,酷派发布的“大神”独立电商品牌将采用产品专属策略,坚持大屏高配、高性价比等优势,推出更多的差异化产品,以保证在渠道和价格上的优势,而不对其他渠道中的产品形成价格冲击。作为国内最早涉足电商领域的手机厂商之一,酷派在2012年5月就上线了自有电商平台——酷派商城。此次发布“大神”独立电商品牌,也被业界解读为酷派开始重金布局电商渠道。除了酷派,华为、联想等手机厂商也加大在电商渠道的投入力度。随着国产手机竞争渐趋白热化,通过电商渠道实现突围成为众多厂商的共识。前赴后继2012年3月,华为商城上线,华为所有的终端产品开始放在华为商城销售。而为了更好地促进电商渠道的终端销售,华为在打造自家商城的同时,也和京东、淘宝天猫、亚马逊等电子渠道同时合作,以期“多条腿走路”。到了2013年9月底,“华为电商”的电商官方微博突然更名为“华为荣耀”,吸引了大部分荣耀用户群体关注;不久,“华为电商”的微信公众号更名为“华为荣耀”。正在外界对于华为电商的更名纷纷猜测之时,接下来的12月,华为终端宣布“荣耀”成为其电商独立新品牌。对此,华为总裁任正非表示“电商品牌独立要优先发展,改变格局”。而据从华为内部传出来的消息称,华为电商主要的目的在于打开互联网公开市场销售通道,提升品牌形象,并最终带动终端产品的销量。另一手机厂商中兴也没闲着,其电商平台一直在密锣紧鼓地筹备之中。中兴方面表示,电商将作为一个独立的品牌运作,它将不仅仅是一个产品销售渠道,更体现了互联网营销商业模式的转变。毫无疑问,对多数手机厂商而言,电商渠道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了,除了和诸如京东、易迅这样的第三方平台合作之外,建设自己的电商平台已经成为了当务之急。在酷派常务副总裁李斌看来,以前大家都不是很重视电商渠道,但实际上,酷派及其他几家厂商,销量最大的都是千元智能机,以前患得患失,怕影响自己的线下渠道,但是现在看,我们也在实践过程中发现,线上和线下的价格有一定的差距是正常的。小米炒热的互联网渠道提起传统手机厂商的“触电”,小米是个无法绕开的话题。2010年4月,小米公司成立,第一款小米手机在2011年推出。不过,与传统手机厂商通过大卖场、经销商等渠道铺货不同,小米仅选择在互联网渠道销售,并且取得了成功。数据显示,仅仅通过互联网渠道以及运营商两个渠道,小米手机在2012年的出货量为719万台,销售额达到126亿元;2013年,小米手机总计售出了1870万部,增长160%,含税收入316亿元,增长150%。据小米方面透露,小米手机70%左右的销量通过电商渠道销售,30%通过运营商销售。小米手机在互联网渠道的巨大成功,为国产手机厂商们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思路。据了解,传统手机厂商此前的销售途径是国包商和省包商,再到各地的代理商以及家电零售渠道和运营商渠道,从出厂到消费者手里要经过3、4个环节。“手机的出厂价并不高,但经过多个环节之后,手机到消费者手中的价格却比出厂价高了不少。”有国产手机负责人非常无奈地表示。相比之下,电商渠道为小米省去了30%-50%的销售成本,并且资金周转周期短、灵活度高。据了解,目前国产品牌的主要销售渠道还是依靠运营商渠道和社会渠道,传统渠道在国产品牌整体市场份额将超过90%,电商渠道目前占比不到10%。伴随着小米的成功,国产手机厂商们转而重视电商渠道,并纷纷自建电商平台。预计未来三年内,运营商渠道、社会渠道(包括代理、分销)和电商的手机出货比例会在4∶4∶2之间,手机渠道扁平化的趋势将越来越明朗。在2013年,以中、华、酷、联为代表的电商渠道的增长幅度已经超过100%。易观资讯分析师路理彬认为,国产品牌纷纷布局电商渠道,主要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策略的调整,销售渠道由原先的运营商主导模式、社会渠道等拓展到电商渠道,未来电子商务成为新的市场增长点。自建平台的未来尽管国产手机厂商在一窝蜂地自建电商平台,不过,就现阶段的情形看来,第三方电商平台依然占据着强势地位。有数据显示:在自营B2C平台手机销售份额中,京东商城占68.9%,易迅网占据10.1%,苏宁易购占8.7%,其后是亚马逊中国、新蛋网、国美在线等。正是因为少数几个强势的第三方平台聚集了大量的资源和流量,也让其在面对传统手机厂商时变得越来越强势。由于和第三方平台合作的手机厂商非常多,为了买一个好的位置,厂商不得不在产生效益前先“大出血”,付出大量的广告费,最终能获得的利润和品牌溢价都非常有限。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自力更生”建设自己的电商平台成为了众多手机厂商的选择,但这并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欢购网创始人林乐昌就表示,自建电商平台是一个烧钱的项目,从配送、销售、售后等方面来讲,成本会很大。尽管如此,有行业观点认为,从长远来看,手机厂商中市场份额较高的品牌自建电商渠道,有利于未来形成一整套包括物流、支付、会员制等全方位的体系,保障品牌具有可持续生命力。而这也正是诸多厂商不惜亲自上阵的最根本的原因。在业内人士看来,各大厂商的电商平台推出后,手机厂商线上线下的竞争将同时进行,如何控制好产品的品质,以更好的售后服务来满足用户,是厂商能否抢到更多份额的关键。手机厂商们在发力电商渠道之时,不能只盯住低成本、便捷,还得在物流配送、售后服务、产品供应等各个环节上下足工夫。只有真正为用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才能借助电商这个新平台大有所为。
【编者按】阿里无线二次组阁,一场移动端的“双十一”将在“38节”重现。这是淘宝全面向本地生活O2O开战的前奏。不过,作为急先锋,那些“陪跑”的线下商家,即使舍得一身剐,却似乎难以躲开沦为炮灰的终极命运。为什么?有资深人士向一起惠透露了其中奥妙。对话双方:一起惠深喉(曾经的团购一线创业者、对O2O、本地生活研究颇深)一起惠:淘宝“38活动”聚集了大量线下商户,万达、大悦城一起“陪练”,购物中心为什么都去配合淘宝,还要降到3.8元这个低价位?深喉:这对他们来说都是损失很大啊,他们盘了几个商业区?一起惠:淘宝公布了一个数据,有288家电影院和手机淘宝合作,提供200万张电影票;230万家合作的KTV将提供20000个包厢。还有800家餐厅,他们在手机淘宝上给出了大量的优惠券。深喉:我觉得这是个噱头,这些线下店不可能所有东西都是3.8元。一起惠:3.8元的优惠需要在手机淘宝上先抢,就像“双十一”抢红包。深喉:对,有限量的。就是赚曝光的价值。线下店和淘宝这么玩,跟团购是一回事。我就限量300台,但是让大家感觉我们今天都是在特价。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相互博弈的结构。最开始有2家在和淘宝合作,有5家在观望,然后组织者会告诉那5家说,他们已经在里面了;跟5家中的1家说另外四家也在里面了。然后大家伙都绷不住了,心态变成凑热闹。大家最后意识到并不吃亏,各取所需PR曝光,本质上是引流。一起惠:万达也在做自己的O2O项目,万汇网已经上线一段时间了,为什么接受淘宝的“橄榄枝”?深喉:万达如果光做淘宝未免太纯洁了。我猜测他一定会借此机会布局自己的O2O活动。比如卖一些电影院的会员卡,这跟团购是一个逻辑,把用户带到线下店里,线下店肯定要干点利己的事情。要不然单纯地烧钱、曝光都没有实质意义。第二点,其实从商家角度出发,他们也暗地盼望阿里跟腾讯打。阿里巴巴和腾讯都在推广移动支付工具。众所周知,有微信支付之后,支付宝就“怂”了。所以,像万达、王府井,他们的做法一方面是想增加曝光,另一方面是想让支付产品更加平衡。一起惠:这里面会不会存在猫腻?比如夸大宣传?深喉:我一直在怀疑宣传稿件里客户的数量。按照一贯的玩法,比如某某银行说,全星级信用卡买一送一。但这只可能仅仅在某部分城市能够落地。换言之,总部掌控力特别强,全体配合;如果总部不强,地方有权利决策时,同样会拿地方做文章。一起惠:举例说明。深喉:比如俏江南以前的团购,分店自己有自己的决策权。用户会看到在深圳公交车上面写广发银行俏江南几折,但这可能只限于分店。因此,我不确定淘宝“38节”活动是否已经真正覆盖了那么多城市,那么多影院,那么多KTV。不排除会出现“括弧限量、再议”这些字眼藏在角落。一起惠:阿里无线最近做了重大调整,把张勇(逍遥子)请过来,淘宝“38节”活动似乎有意在讲一个“双十一”的故事。深喉:“双十一”的数字一年比一年高,高得有点离谱。所以,阿里必须需要一些新的概念,不一定是网购这件事情。一起惠:淘宝把本地生活玩得声势震天,对团购网站,做O2O的企业会不会造成很大冲击呢?深喉:这就是对淘宝的一次考验,如果淘宝是把它当做一次表演,那就只能提高它的关注度罢了。把所有的东西堆在门口,看似过节,但很难保证每天都过节。我个人更关注长线,淘宝能不能借此形成一个稳定的闭环?能不能跟万达能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一起惠:难点在哪里?深喉:假定要签,万达也要先给美团看。商业社会很现实,就是看谁能够给我带来量。因为手机淘宝这几天的量是靠打兴奋剂堆出来的,日常每天能不能给地面商户带来这个量呢?以团购的经验判断,如果日常线上的点击和线下的客流有十分之一是淘宝贡献的,那线下门店就可以考虑了。其实,这个问题类似当年的团购,一个用户走进饭店,打开手机现场点了团购,那么这个客人究竟该如何统计?是团购网站带来的客人呢,还是可以算这个饭店的新客?同理,假设电影院就在小区里,可容纳500人。结果居委会大妈得知淘宝“38节”活动,纷纷掏出手机抢到活动。这500个大妈算是新客还是老客?一起惠:传统零售的痛点是无法验证一个走进门店的客户究竟来自哪里,也无法区分是不是二次访问。深喉:线下的商户其实是很苦逼的。他不像电商网站有cookie,对于用户行为轨迹一无所知。所以这个时候淘宝“38节”活动看似好有诱惑力,但在此期间来参加活动的可能就是以前的老用户。活动结束之后,淘宝和线下商户都会去做效果评估,判断能否接下来带来更多的收益。但是很遗憾,我觉得很难。这次淘宝“38节”的时候,用户在淘宝上购买了优惠,但第二天又去了,线下商户并不知道他就是昨天淘宝带来的那个人,只当是普通用户。一起惠:但是淘宝应该知道吧?深喉:淘宝不知道!把淘宝想象成一个团购站更好理解其中的逻辑。团购网站天天特价,也许是新客人比较多,但是老客人本身就占这个便宜。团购的优惠券可以验证,但是当这个人再来的时候,没有使用这个优惠券,怎么知道他之前有没有呢?这很痛苦。一起惠:所以阿里巴巴要大力地推广支付宝钱包,目的是为了在支付环节完成身份验证。深喉:是的!如果用现金谁也判断不了。一起惠:传统零售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吗?深喉:如果我是电影院,我会鼓励你办一张淘宝的会员卡,当天就能生效。以后你来我就按卡的9折或者9.5折。另一种比较笨的方式是看客流量,看3月份电影院跟往年比有什么不同,特别是3月份是淡季,没有什么大片,是可以比较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