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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一起惠讯】3月27日消息,数量越来越庞大的微信公众号正在成为创业者瞄准的新市场。一起惠了解到,国内已经开始出现不少微信公众号的导航网站,试图建立流量入口,为公众号导入粉丝。据了解,微信主页、微信公众号导航、微信导航网、V信173以及近期高调上线的扫宝网等都试图以导航的模式从微信公众号中挖掘商业机会。此外,在移动端也开始出现了“微讯”这样的公众号导航类App。上述导航网站在模式上大致相似,均通过微信公众号展示和推荐的方式,引导用户进行关注。而在关注的方式上,二维码成为一个很重要的介质——用户可以直接扫描公众号二维码,从PC端转到移动端。在导航指向方面,导航网站对用户的导向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导向公众号关注页面,另一种是引导用户关注公众号,同时获取商户优惠券或者打折信息。而在商业模式方面,部分公众号导航网站已经初步具有应用商店或者团购导航的商业模式雏形——提供展示和推荐机会,收取相应的费用。今年3月份正式上线的扫宝网背后操盘手是微信第三方开发商北汉科技。此前,北汉科技的主要业务是“微商桥”,帮助商户搭建微信官网。但随着业务的推进,北汉科技发现其服务的客户在微信官网搭建起来之后,还有一个很大的需求在于粉丝的吸引。因此,北汉科技试图将服务拓展到粉丝的导入,这也成为扫宝网建立的一个契机。不过,要成为微信公众号的流量入口,扫宝网必须先为自己引流。这意味着,营销和引流将成为其最大的成本投入方向。扫宝网运营总监赵国旭向一起惠透露,扫宝网目前仅在百度的搜索引擎广告费用投入就已经达到2000万。巨大的投入背后必须有资本的支撑。扫宝网方面透露,其已经获得了800万元风险投资,其中包括一家来自腾讯旗下公司的投资。当然,微信公众号导航是否能像团购导航网站一样建立自己的商业模式,还有待观察。一方面,如果本身没有巨大的流量,导航网站很难吸引公众号入驻,更难向其收取费用。另一方面,公众号导航是一种很难提高访问深度的模式,用户寻找到感兴趣的公众号,关注,之后的行为都将转移到手机。因此,导航网站本身与用户的互动存在天然的局限。再有,本身掌握着最全公众号数据资源的微信,一旦自己搭建起公众号导航,将成为现有导航的致命打击。
一起惠2014-03-27 10:40:21684 次
【一起惠讯】日前,淘宝开放平台对API收费系统进行升级,也是与入驻聚石塔的服务商签约后,实施新费用标准的最后一步。据悉,淘宝开放平台自3月6日起,正式签署线上合同。淘宝方面称,大部分用户已经完成了线上合同的签署。但显然,面对服务商市场新收费政策,特别是按照API调用接口次数收费所带来的成本增加,仍有部分服务商犹豫不决。根据淘宝的规则,自4月1日起,淘宝服务市场技术服务费将采用全新的API收费方式,届时,部署聚石塔内的服务商将根据API接口调用次数缴费。超出调用量50万次的,每百次收费0.01元;增值API调用量超过10万次的,每百次收费0.03元。不过,淘宝开放平台似乎不愿再等待那些迟疑的商家,而是从本周起开始,截至3月31日,对API收费系统进行升级与优化。淘宝方面介绍,系统会依据合同签署状态进行数据开发与迁移,在此期间将可能会对还未签署协议的用户有部分影响。同时,淘宝督促那些尚未签署协议的商家尽快完成签约。虽然部分商家对此颇为不满,并抱怨新的收费政策加重了运营成本。但也有商家表示,针对API调用次数收费,是为了净化不必要的调用,从而更合理的分配资源。一起惠了解到,随着聚石塔新政逐步实施,淘宝针对服务商市场上线了一款官方测算工具,商家可借助该工具统计上个月的实际API接口调用量,并根据聚石塔内基础API、增值API和塔外基础API调用的情况,结合淘宝支持的优惠措施,给出详细的缴费清单。
一起惠2014-03-26 09:59:32879 次
新《消法》中规定的“网购商品可享7天无理由退货权”已经实施一周。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电商一边推出“7+”的加长期退货新政,一边却悄然增加“不退货”商品的品类或是无理由退货的附加条件。消费者想要顺利无理由退货,还得深入阅读各电商退换货政策。“7+”加长期退货服务抢眼登录各种网购电商网站,消费者保障服务成为电商们宣传的最大亮点。百度糯米网,推出了“随便退”退货新政,规定除物流单外,所有团购支持随便退,只要团购券未消费,都可以退款。苏宁易购也承诺顾客购买苏宁商品15日内,在保证商品完好的前提下,可无理由退换货。淘宝网的搜索栏中增加了“7+退货保障”、“消费者保障”等选项。消费者勾选“7+退货保障”后其显示的所有商品和店家都加入了这项新保障。“7+退货保障”是对于新《消法》中7日后悔权的一种延伸,店家承诺“该商品在签收货物后15天内,在不影响二次销售范围内支持无理由退货,产生的退货费用买家承担。”同时,有些店家也可以根据自身销售的商品,自行规定8、9、10及长达15天的退货时限承诺。500元以上钟表无缘“7日后悔权”根据新《消法》规定,消费者订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四类商品不在“7日后悔权”之列。虽然电商们推出了各类消费保障服务,但北青报记者发现各电商都悄然增加了不接受“7天后悔权”商品的品类,或者对退货条款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北青报记者昨天登录亚马逊、京东、苏宁、1号店等电商网站,发现奢侈品、黄金、内衣、合约机、化妆品和售价高于500元的钟表等都被排除在了7日之外,消费者网购时需要仔细阅读退货政策。其中苏宁易购还对“不退货”商品进行了详细的罗列,项目多达30多种,健身器材、望远镜、游戏机都因为存在特殊原因而不能参加无理由退换货。80个品类商品逐一列出退货条件除了被排除在“7日后悔权”之外的商品,电商还对相同品类商品的退货条件进行了逐一的约定。淘宝网在“消费者保障服务之‘七天退货’支持范围、处理流程及条件”中就详细列出了80个品类的商品的退货条件。如:笔记本电脑、电脑硬件以及电脑周边的商品,消费者在退货时,需要具备“未拆封,配件完整包装齐全,商品外观无磨损,无使用痕迹整体无磕碰,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如有赠品,需如数退回。”商品是否享“特权”电商多数不明示新《消法》实施前,北京市消协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7日后悔权”实施后,商家约定商品是否享有该权利,不应仅在网站上登出公告、声明等面对大众的提示,还要和消费者进行一对一的确认。也就是说,对于商家规定的不宜退货商品进行逐一确认,通过点击“确认”等方式,做到发生纠纷后可以查询。但北青报记者昨天发现,除淘宝网可以从商户加入的消费保障绿色标识上了解店铺的消费保障承诺,以及1号店在购物时对商品进行了明示,多数电商并未做到“一对一确认”。登录亚马逊、京东、苏宁易购等电商购物网站,在购买单件商品时,北青报记者并没有在页面的明显位置或者订单确认环节发现该商品“7日后悔权”的享有情况。如果消费者想要在购物前了解所购商品是否享有“7日后悔权”,需要进入电商设置的“售后服务”、“帮助中心”等单独页面中的退换货选项,才能了解具体的详情。对于多数消费者来说,这种相对隐秘的方式,容易造成无法享受“7日后悔权”。官方说法“7日后悔权”还需细化细则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按照新《消法》条款,商家提前约定且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将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但商家是不是可以随意进行约定?他认为,新《消法》实行一段时间后,有关部门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跟进,细化细则,对可退货的商品按情况进行分类做好进一步的规定。市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朗丹柯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消费者和商家都该明确,不宜退货是以商品没有质量问题为大前提而谈及的根据商品特性而圈定出的不宜退货的商品。朗丹柯认为理论上,商家在约定时可以把所有的商品都标称为“不可7日内无理由退货”(商品质量问题等涉及三包的问题除外),法律上没有禁止。但是,消费者有购物的选择权,商家的这种“除外”行为无形中会直接影响其产品的销售,规定的不合理,消费者自然就会选择别的商家。从客观上来看,市场竞争为消费者起到了保护的作用。
一起惠2014-03-25 10:40:01798 次
【一起惠讯】自4月1日起,日本将上调其国内消费税,由目前的5%提高至8%,且不执行自国外购买的退税政策。由于该政策对日本电商网站购买商品同样适用,造成日本海外用户海淘成本上升。政策已经引发了市场的波动。那些热衷在海淘的用户纷纷开始在3月底,向日本电商网站展开最后一轮疯抢。一起惠发现,针对日本消费税上调一事,国内网购营销分享平台“什么值得买”已向其用户发出了预警,指出日本消费税的上调刺激“日淘”风头骤然旺盛,导致很多常用的日本转运公司爆仓严重。虽然不影响签收快件,但发往国内速度会放慢,如果海淘用户着急使用或者购买的是有保质期的商品,需要慎重选择。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日本雅虎商城以及日本乐天近期发出的公告来看,日本消费税新旧费率征收的标准,是按照商品的配送日期为标准,而不是以下单日期为标准。也就是说,即使消费者在4月1日前在日本购买了一样商品,而这件商品的配送日期是在4月1日或之后的话,那么就会按照新的税率8%征收。但是日本亚马逊与其他商城不同,正常下的订单即使配送日期在4月1日之后,也不会按照新税率向客户加收费用,预约的商品除外。虽然日本亚马逊的免运费门槛未变,但是基本运费会从350日元上涨至360日元,涨幅为10日元。什么值得买海淘频道负责人孟健向一起惠指出,虽然日本消费税有所上涨,但是涨幅并没有消费者想象的那么厉害。比如说购买一件1000日元的商品,我们只需要多付30日元,约人民币2元,因此保温杯、相机等热门商品选择日淘到手价格对比国内购买依然有较大优势。消费者需要理性对待日淘。
一起惠2014-03-25 10:35:561268 次
一直寻求发现新用户并保留忠诚用户的星巴克周三表示,该公司的移动支付应用一直在获得牵引力,而且该公司计划开设更多的Teavana茶吧。星巴克在周三的声明中表示,公司美国移动支付交易额目前已占到店内交易总额的14%,高于去年7月时的10%。星巴克同时还表示,该公司本财年将新开至少20家Teavana茶吧。星巴克首席执行官霍德华·舒尔茨(HowardSchultz)一直致力于扩展和改进公司的奖励项目和移动应用,以及出售更多的果汁、茶饮料和食品和进一步提升营收。星巴克在本月初曾表示,该公司今年将测试一款新智能手机应用,准许客户提前预定。投资公司TelseyAdvisoryGroup分析师彼得·萨利赫(PeterSaleh)表示,“移动业务非常重要。目前市场份额上升的公司,均为进入移动市场的公司,如棒约翰、星巴克、唐恩都乐等。”星巴克股价周三上涨1.8%,报收于75.91美元。今年以来,星巴克股价累计跌幅为3.2%,不及标准普尔500指数同期0.7%的丈夫。星巴克在鼓励消费者通过智能手机等设备支付费用方面的努力取得了非常出色的效果,尽管其他许多公司也推出了自己的移动支付渠道,但他们仍然没有找到鼓励消费者进行尝试的正确方法。星巴克目前在全球的店铺总数超过2.01万,其中在美国拥有约1.15万家。
一起惠2014-03-24 09:37:27569 次
【一起惠讯】3月24日消息,随着聚石塔新政逐步实施,淘宝针对服务商市场上线了一款官方测算工具,商家可借助该工具统计API接口调用量和需要支出的费用。一起惠注意到,商家登陆聚石塔后,使用API测算工具,一键即可查看上个月的实际API接口调用量,并根据聚石塔内基础API、增值API和塔外基础API调用的情况,结合淘宝支持的优惠措施,给出详细的缴费清单。据悉,自4月1日起,淘宝服务市场技术服务费将采用全新的API收费方式,届时,部署聚石塔内的服务商将根据API接口调用次数缴费。目前,根据聚石塔内调用规则,超出调用量50万次的,每百次收费0.01元;增值API调用量超过10万次的,每百次收费0.03元。除了50万次的调用门槛,淘宝还推出了首年100元的优惠政策。如果一个服务商有多个应用,那么每个应用都会有一个百元减免的额度。系统在扣费的时候,会优先从这个额度里面扣费,直到这个额度使用完之后再从用户的帐户中扣费。一起惠注意到,商家可以直接在聚石塔应用界面通过支付宝在线完成API扣款账户的充值。据了解,此前淘宝开放平台和服务商市场是采用的是预充值方式,只有账户里面有足够的金额才可以保证API调用不关停。为了更好的预估充值金额数,聚石塔系统会分阶段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提醒通知,并根据商家应用的情况给予建议充值额度。
一起惠2014-03-24 09:33:44833 次
如果从2003年算起,过去的11个财务年度里,中国移动净利总和超过了1万亿,是名副其实的赚钱机器。但巨大的资本开支及推广费用暂时限制了中国移动盈利能力,中国移动这架赚钱机器正在慢下来。中国移动昨日公布了2013年全年业绩。中国移动去年实现营收6302亿元,同比增长8.3%,净利润121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9%。这一利润指标低于市场预期,这也是该公司自2000年以来首次出现盈利倒退。“在4G时代,中国移动面临的挑战将会更大,资本开支仍然在一定时期内影响其业绩表现。”艾媒CEO张毅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与此同时,中国移动的竞争对手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则均取得了盈利增长。OTT负面影响显著财报中将过去一年总结为中国移动发展“极为关键”的转型之年:4G牌照为公司发展带来新机遇,但公司也面临着OTT(OverTheTop,指互联网公司越过运营商环节发展业务)等对传统通信业务的替代进一步加速、传统通信市场更加饱和、竞争更加激烈等挑战。OTT等移动互联网企业业务的发展影响最大的是中移动的短信收入。受到OTT大潮的影响,2011年中国移动的短信收入已经下跌0.9%,2012年更是扩大至4.8%,去年更是扩大至6.5%。在不久前的WMC2014展会上,中国移动CEO李跃对在场的媒体表示,短信、彩信业务繁荣期已过,收入锐减,中移动将用“新三者”取代。这一段谈话随后在业内引起不小波澜,认为中国移动准备放弃短信业务。而此话背后还有一个背景是全国短信数据的下滑。工信部数据显示,2014年春节假期,全国短信发送量累计为182.1亿条,同比下降42%,约减少131.86亿条。除夕当日的发送量为110.4亿条,同比下降8.0%。除此之外,中国移动的话音服务也受到OTT影响,首次出现负增长。数据显示,中国移动的语音业务收入在2011年还有5.9%的增长,到2012年已经降至仅增1.1%,去年首度下跌3.4%。虽然财报中也强调了未来会继续发挥MM、灵犀、飞信、无线城市等自身产品的入口作用,但中移动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和互联网企业竞争,首先需要自我革命,而这不是一两年内就可以完成的。“加快实现从语音经营为主向流量经营为主的转变,从拓展通信业务向拓展移动互联网业务和信息消费转变,这看上去容易,但怎么做考验着操盘手的智慧。”上述移动人士对记者表示。4G投资加大在财报中,中国移动首次公布了目前4G的用户数,足以表现其对4G业务的重视和期待。截至2月底,中国移动客户总数7.7562亿户,今年首两个月净增加840.9万户;上月3G客户总数2.154亿户,2月4G客户总数134万户。而在上周日,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钟天华对外表示,到今年年底,中国移动仅在广东将建成6.5万个基站,4G一年的基站数将相当于3G五年、2G十年的建站规模。中移动主席兼执行董事奚国华在业绩会上表示,公司今年目标4G上客量可达至5000万户,但相对于整体8亿客户比例仍较少。“公司去年预算在4G上的投资为417亿元,但由于牌照去年底才发放,部分投资将延至今年,今年预算4G的投资占总资本开支约33%,公司目标于年内增加50万个基站。”奚国华说。与苹果公司的合作也是未来影响中国移动业绩表现的因素之一。经过6年的拉锯战,iPhone终于出现在了中国移动的柜台上。不过随之而来的补贴问题成为大家的关注点。花旗预测中移动2014年的手机补贴为350亿元,并会补贴一半的iPhone销售,巴克莱更是将手机补贴数字预期提升至500亿元,相当于占服务收入7.9%。中国移动仍然是目前国内用户规模最为庞大的电信运营商,截至2013年底,中国移动的用户规模达到7.67亿户。在三大运营商总营收中,中国移动的份额占到51%;在总净利中,中国移动仍占到81%的份额。中国移动仍是赚钱能力最强的公司。
一起惠2014-03-21 10:07:51726 次
3月19日消息,人人今日公布未经审计的2014年第四季度财报。财报数据显示,人人第四季度净营收3070万美元,同比降低29.1%;运营亏损1300万美元,同比增加87.7%;受益于出售糯米,人人第四季度净利润1.015亿美元,去年同期为净亏损2110万美元,同比扭亏。此公告的财务资料乃根据公司剥离糯米网后的运营结果编制,糯米网的运营结果已被调整列入非持续运营的项目中。本报告针对历史数据进行了追溯性调整,以确保财务数据对比的一致性。2013年第四季度业绩要点净营业收入为307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下降29.1%。人人业务净营业收入为151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下降13.7%。游戏业务净营业收入为156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下降39.6%。毛利润为130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下降49.8%。运营亏损为4260万美元,2012年同期运营亏损为2270万美元。净利润为1.015亿美元,2012年同期净亏损为2110万美元。调整后的净利润(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为1.054亿美元,2012年同期调整后的净亏损为1670万美元。人人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陈一舟先生表示:“2013年是人人公司转型的重要一年。我们将人人网重新定位为提供通讯服务的实名制移动社交网络平台,并更加专注于我们的核心用户,即大学生和年轻一代。我们优化和精简了原有业务及组织架构,如出售糯米网,以集中资源进一步聚焦我们的SNS业务。展望2014年,我们将加大在核心业务上的投入,巩固我们在中国大学生及年轻人这个重要市场上的优势。我们将始终致力于提升公司资产的内在价值,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的价值。”2013第四季度企业业绩2013年第四季度人人公司净营业收入为307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下降29.1%。人人业务净营业收入为151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下降13.7%。其中,2013年第四季度的在线广告业务收入为102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下降17.9%。下滑的原因在于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用户流量从PC端到移动端的持续转移。人人公司的累积激活用户由2012年12月31日的1.78亿增至2013年12月31日的2.06亿,月独立登陆用户由2012年12月的5600万降至2013年12月的4500万。其它互联网增值服务收入为49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下降3.8%。游戏业务收入为156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下降39.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之前推出的游戏已进入成熟晚期而新游戏尚未能贡献收入。2013年第四季度营业成本为177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增长1.3%。2013年第四季度的经营费用支出总计555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增长14.5%。销售及市场推广费用为196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增长38.8%,增长的部分主要用于人人品牌活动的相关市场及推广费用。研发费用为178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下降24.9%,主要由于员工人数和相关人员费用的减少。管理费用144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增长35.3%,主要用于扩大业务运营。重组费用为350万美元,用于2013年第四季度游戏业务重组的一次性支出。员工期权费用320万美元,较2012年同期的400万美元有所减少。运营亏损为4260万美元,2012年同期运营亏损为2270万美元。与2012年同期的净亏损2110万美元相比,2013年第四季度的净利润为1.015亿美元。主要来源于2013年第四季度子业务剥离所产生的会计调整收益1.327亿美元。与2012年同期调整后净亏损(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1670万美元相比,2013年第四季度调整后净利润(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为1.054亿美元。主要来源于2013年第四季度子业务剥离所产生的会计调整收益1.327亿美元。调整后净损益定义为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下净损益,除去股票期权激励费用,无形资产减值和摊销。股票回购计划2013年6月28日,人人公司宣布金额上限为1亿美金的新一轮股票回购计划。2013年第四季度,人人公司回购了约490万股美国寄托股票。业绩展望人人公司预计2014年第一季度的净营业收入将在2300万美元至2500万美元之间,较2013年同期下降40%至45%。该预期反映人人公司当前的初步预期,不排除调整变化的可能。
一起惠2014-03-19 09:38:05717 次
【编者按】平邮是外贸电商最普遍的物流方式,简单、便宜、适合2C业务,但问题也比较多,比如速度慢、差评率居高不下等等。最近,跨境电商平台eBay卖家就“该不该使用平邮”的话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家对平邮抱着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呢?爱?恨?还是一边牙痒痒一边无奈地不忍抛弃?支持者:存在既有道理!对平邮是该爱的。中邮小包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好用的,价格合理,时间有快有慢,发货也方便。反对者:想要控制中华地区的BBE,就必须禁止平邮。速卖通能接受侵权、能接受低价,但就是不能接受平邮,对于平邮也是严打,就是因为明白对于BBE的控制,难道eBay不要BBE了么?支持者:便宜就是硬道理,省到就是赚到!平邮的确帮了我不少忙,受用面积广,利大于弊,应该支持。平邮除了比挂号少了无法跟踪外,在某些方面还有些许优势,比如节源、处理环节少。反对者:中国邮政在国际邮政里本来就是三级邮政,意思就是价格便宜但是速度慢。对于这样的邮政,不能指望他为你做什么,只能指望通过客观方法来自保。没有追踪号,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发货,没有跟踪就没有说服力。支持者:要做大必须靠跑量,要跑量就必须拼价格!现在中邮挂号费用基本是全价了,也就是8元,对比各国小包价格,挂号费只会高不会低。扣除ebay费用PP费用,同样的商品如果你挂号,那就要比不挂号的卖家多收1.5至2美元。反对者:在国际邮政体系中,每个邮政根据级别不同,每发一个货到其他国家需要交的费用不一样。这些是国家邮政的内部问题,而不是国际邮政问题。发平邮被很多卖家搞得乌烟瘴气,大家一起受累。除了支持和反对,也有很大一部分卖家是持中立态度的。他们指出,卖家可以灵活运用,各有各的好。对于一些价值比较低的东西,可以使用平邮,价格便宜、渠道多,是跑量最好的选择,但是也造成价格战。总之,平邮有利有弊,对于卖家来说,怎么用好才是关键。
一起惠2014-03-19 09:24:52674 次
【一起惠讯】3月15日消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同时现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一起惠整理了《办法》中几个关键信息:①《办法》对打击“刷信用”、“差评师”等网络市场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③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且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④不准向消费者发广告:网络商品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⑤《办法》管辖范围更广:涉及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附《办法》全文: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第四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第五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第六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第二章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第一节一般性规定第七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第八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九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第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第十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第十三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第十四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第十五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十七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十八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第二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统计资料。第二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前款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第二十三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修改其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协议、交易规则,应当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修改内容应当至少提前七日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协议或者规则修改内容、申请退出平台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允许其退出,并根据原协议或者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二十五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在其网站显示,并从技术上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第二十六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平台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采取措施制止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七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对权利人有证据证明平台内的经营者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行为或者实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措施。第二十八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二十九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平台上开展商品或者服务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对自营部分和平台内其他经营者经营部分进行区分和标记,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平台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经营者在平台的登记注销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从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电子签名、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应当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第三十一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拟终止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二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第三十三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应当用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开。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的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提供在其平台内涉嫌违法经营的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等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节其他有关服务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三十五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者提供经营资格证明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签订服务合同,依法记录其上网信息。申请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等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自服务合同终止或者履行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十六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采集信用信息,坚持中立、公正、客观原则,不得任意调整用户的信用级别或者相关信息,不得将收集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第三十七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或者服务并因此取得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八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络商品交易相关违法行为,提供涉嫌违法经营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数据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第四十一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对于其中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违法行为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对于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群体投诉或者案情复杂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查处或者指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查处。第四十二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的消费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处理。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涉嫌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相关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数据资料;(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封、扣押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商品、工具、设备等物品,查封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场所;(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四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的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第四十五条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第四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站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需要关闭该违法网站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该违法网站。第四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发现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移交相关部门。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工作责任制度,依法履行职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章附则第五十五条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发布商品或者营利性服务信息、但交易过程不直接通过平台完成的经营活动,参照适用本办法关于网络商品交易的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实施指导意见。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年5月31日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一起惠2014-03-17 10:11:09701 次
“是不是以后我都不用再带会员卡了?”昨天,毛小姐趴在百货店二楼的服务台,仔细询问着工作人员,她刚刚用手机申领了一张“虚拟会员卡”,工作人员提议可以充1000元试试看,“充进去就能直接用了?那先充500吧。”毛小姐说。今后,你卡包里的卡槽会要空一些了。眼下,不少百货店都在利用手机终端发放“虚拟会员卡”,其中银泰百货刚刚发布的“银泰宝”,已经实现了储值、支付的功能,并且在4天时间里,有40万客人用手机注册了这张卡。银泰宝虚拟会员卡不过,对于这种全新的线下支付方式,习惯了“实体会员卡积分、刷信用卡消费”的顾客,他们对“银泰宝”的好奇除了“怎么用”,还有“为什么用”,用80后顾客的话来说:“虚拟会员卡会方便些,但我凭什么把钱充到里面?”4天注册40万张,抢的是手机互联网用户对于很多百货店的老客人来讲,想要接受“银泰宝”仍需要时间。昨天,银泰百货武林店二楼的客户服务中心前挤了不少人,都是来咨询怎么使用“银泰宝”这张虚拟会员卡的,对于习惯了“实体会员卡积分、刷信用卡消费”的顾客,他们对“银泰宝”的好奇除了“怎么用”,还有“为什么用”。在现场成功申请“银泰宝”的客人不少,也有人好奇地往里面充了钱。根据银泰方面的透露,“银泰宝”自3月8日开始发行以来,4天时间就被注册掉了40万张,那么,短时间产生如此庞大的用户,他们都是哪些人?“我们根据后台监测发现一个有意思的事情,40万张虚拟卡里,有10%的客人是在凌晨零点到一点通过支付宝往卡里充值的。”银泰集团企划部门的林先生说。很显然,这部分客人是习惯使用支付宝的互联网用户。在互联网对实体店产生强大冲击的今天,百货店用这种顺势而为的方式,想要把互联网消费者和实体店转向互联网的客人重新再拉回店里来。百货店将省下巨额刷卡费,银行该着急了?如果今后百货店、品牌专柜那些七七八八的VIP卡,全部能打包到手机里,用的时候只要出示一下就好,那么购物会不会变成一件更轻松的事?这个假设很多百货店都在心里酝酿过,除了能简化刷卡、打折的流程,让客人感到新鲜,商业大佬们在心里还打了一个算盘。传统情况下,客人如果使用信用卡结算,会因刷卡产生一笔2%左右的手续费,去过街边店的客人都知道,这笔手续费一般会由客人自己承担,而在大商场里,这笔费用则全部由百货店来承担,并向银行支付。支付宝介入百货店的线下支付,有望让这一笔费用得到节省。据悉,此次银泰和支付宝达成合作,通过“银泰宝”结算的每笔费用,手续费将不到1%。那么简单算一下,一家年销售额在30亿元左右的百货店,如果50%的销售是通过信用卡结算的,将产生3000万元的手续费,如果换做支付宝来结算,这笔费用将直接减半。银泰此番发放的虚拟会员卡适用于线下29家门店,能够节省的成本可见一斑。此外,百货店每张会员卡都有工本费,消费者想要办卡需要自己掏10元至30元不等的费用,虚拟会员卡的出现,也将大大节省下实体卡的制作费用。疑惑:“充钱拿红包”有多大吸引力?在采访中,有不少80后消费群体仍然对“银泰宝”充满疑惑,他们表示“充钱进去是为了拿红包”。据悉,银泰集团为了推广“银泰宝”,对3月8日至3月9日期间充值银泰宝的客户,发放2%的红包。“其实,不管是实体卡还是虚拟卡,都不会影响我去不去百货店购物,可能虚拟会员卡会方便些,但是我凭什么把钱充到卡里面?”80后的邵小姐说,“除非钱放到里面会增值啊。”百货店的会员卡能不能具备增值功能?尽管银泰方面并未对这样的猜测作出明确回应,但是打开“银泰宝”页面,下拉菜单中已经出现了“增利查询”项,可以查询“昨日增利”、“累计增利”等内容。增值活动对百货店的客人来说并不陌生,不少门店促销时都会推出诸如“预付1000元,增值到1200元”的活动。不过,银泰宝的“昨日增利”更让人联想到余额宝,后者以年化收益5%吸引了一大批年轻人。银泰方面没有正面回应是否会有“年化收益”这样的增值服务,但业内人士分析:如果只是2%的增利,和现在市面流行的各种理财产品相比并无优势,和其他百货店动不动20%的增值券活动也不能相提并论,且充值的现金只能消费无法变现,这一点对年轻人并没有多大吸引力。
一起惠2014-03-14 09:59:491083 次
【一起惠讯】3月13日消息,一起惠最新获悉,电商软件服务商Shopex(商派)为了应对天猫聚石塔涨价,推出ERP软件“三费”全免政策。根据商派的描述,其免去的“三费”主要包括免聚石塔入驻费或聚石塔弹性托管费(ECS);免聚石塔数据库存储服务费(RDS);免API调用费。为此,商派2014年调拨了1500万专项资金用于补贴聚石塔API调用。商派的三免政策可以说几乎对冲掉了聚石塔新收费政策带来的成本剧增。此前,淘宝服务商市场体系升级,强制要求服务商入驻聚石塔,这也意味着,服务商必须向天猫聚石塔缴纳服务器托管费和数据存储费用。同时,聚石塔还宣布将按照API接口调用次数进行收费。这些新增的费用令不少软件服务商苦不堪言。但面对重压之下,多数服务商只能选择被动接受,而这些激增的成本也顺理成章地向卖家端转移。“增加客户的成本,运营将会变得更加艰难,也有卖家抱怨,但这就是现实。”北京某大型电商ERP企业老板告诉一起惠。不过商派的免费新政在其他从业者看来似乎营销噱头大于实际意义。“本质上说明了业务量小,没客户,或者没有大客户,所以只能自降门槛来抢市场,对我们而言没有多大影响。”上海某ERP企业指出,商派虽然免去了入塔、调用接口等相关费用,但是,相比于管易、e店宝等主流ERP厂商几万元一套的系统,商派软件售价并不低。实际上,即使是e店宝这样的企业,也同样要承受淘宝服务市场新政策的挤压。此前商家透露的一份价目表中,其入塔报价大型独享价格,服务费用已超过2万元。有业界人士称,具有阿里巴巴投资背景的商派,希望以价格战的方式,借机抄底,从而在重塑格局的情形下完成市场收割。“业内猜测较多,只能说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但谁也没有根据。”E店宝CEO陈涛向一起惠表示。
一起惠2014-03-13 10:01:111216 次
【一起惠讯】虽然车建新带头抵抗天猫双11,但红星美凯龙却从没有放弃电商。3月12日消息,传统家居零售巨头红星美凯龙日前正式进军天猫,并开设旗舰店,目前已上线了家具、厨房卫浴、建材五金等多个品类。据了解,红星美凯龙在天猫的店铺同样采用官网名称“红星美凯龙星易家”,但主推的品牌及商品上则做了明显的区分。出现在天猫的主要是用作预售、抢购和热销的爆款产品,集中在源氏木语、ToTo、百伦沙、菲斯朗格、帕布罗几个品牌。一起惠在红美官方商城上看到,这些品牌实则来自一家名叫尚品的直营店,而该店铺与红星美凯龙的合作方式则是以入驻到线上。这也意味着,红星美凯龙的天猫旗舰店并没有将线下乃至官网的主要商品全部引进,而是仅提供其一家供货商的商品。这种做法令业界颇为匪夷所思。“搞不明白为什么这做这一家供货商的商品。”一位家居卖场电商负责人戏谑地表示,这样的做法略显“愚蠢”。而来自红美天猫店客服的回答则是,尚品家具是红星美凯龙星易家平台经过筛选开设的直营店,所有商品均由红星美凯龙星易家审核并确认上架,且确保为正品。“其他品牌会陆续进驻红美的天猫旗舰店,如果用户需要红美的任何产品,也可以先打售前咨询电话,进行询问。”据一起惠了解,红星美凯龙官方商城于2012年上线,原为“红美商城”,后更名为“红星美凯龙星易家”。其线上的经营方式包括自营和平台两部分。业内人士猜测,这家名为“尚品”的店铺则有可能属于红美线上的自营业务。“就是说红星美凯龙把自营业务拿到天猫上做流量和销量。”业内人士指出,红星美凯龙自营板块对品牌的掌控力更强,价格也相对自主,同时也避免了与其他联营品牌同台竞争的冲突。不过,有趣的是,如果用户在红星美凯龙天猫旗舰店下单,部分品牌的发货、检验、打包环节仍然需要厂家参与,从而降低运营成本。“货会发到用户附近的物流点,用户可以选择自提或送货到小区,后者费用另计。”红星美凯龙天猫店的客服告知一起惠。实际上,将近半年前,红星美凯龙还联手19家线下家居卖场奋力抵抗天猫声势浩大的天猫双11活动,其理由是天猫利用支付宝POS推进O2O的做法触犯了卖场的实际利益。红星美凯龙董事长车建新更是当即颁布禁令,禁止商户为工厂在其他电商线上的订单送货安装。不过,红星美凯龙天猫旗舰店的开设则释放了另一种信号,即传统大卖场电商业务仍然对流量有着强烈的渴望。即使它不愿意将线下这块肥肉拱手相让,但却可以借助天猫等平台拉拢用户。“只是为了在大家熟知的平台上,在展示我们自己的产品,所以在天猫开了旗舰店。”红星美凯龙的客服人员说道。
一起惠2014-03-12 17:11:24687 次
一起惠常见问题问答汇总新手篇尊敬的会员:大家好,关于目前一起惠功能不断增多,同时也增加了许多实用方便的功能,但是对于新手可能不是很了解,也不清楚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目前比较集中的问题功能进行全部汇部,方便大家进行查询。一、常见问题篇问:淘宝如何返利?具体操作步骤是怎样的?答:淘宝返利教程http://www.178hui.com/news/view/1225.html问:商城如何返利?具体操作教程以下地址:答:http://www.178hui.com/news/view/92.html问:惠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答:惠币是由一起惠出台的虚似币、直等于现金、比值为(1元=100惠币=100集分宝)同时也可兑换实物商品。实物商品兑换地址:http://www.178hui.com/jifen/index.html问:提现有手续费用么?淘宝返利可以提现为现金么?同时可以提现为支付宝红包么?答:提现到支付宝无任何费用(提现到银行卡需支付手续费)、淘宝返利不允许提现为现金、只能以集分宝形式发放到提现支付宝问:提现到账时间是多久?答:一起惠提现时间标准为三个工日内到账(不含工作日和节假日、遇此将顺延)问:因注册时姓名和支付宝乱填的,能否修改支付宝姓名和账号?答:一起惠基于用户安全考虑、用户暂时不能自主修改姓名和支付宝、需联系在线客服进行协助更改。问:一起惠提现标准是多少?答:一起惠提现标准为10元起提、金额为10元的正整数倍(如10元、20元、100元、300元等),若现金不足10元可以在会员中心转换为惠币配合签到惠币提现(有7%手续费),惠币提现的要求与现金同理,数量为1000的正整数倍,如1000、5000、20000等,需要注意惠币提现需要其中50%来自返利,如提现惠币1000,其中至少500惠币来自淘宝返利或者商城返利转换而来的惠币(爆料天猫优惠商品获得的惠币算在50%内),如果超过50%的惠币都是单纯签到,一起惠财务处理提现或兑换将予以驳回处理,望各位惠友理解!问:一起惠提现有红包奖励吗?答:提现红包的奖励规则如下,等级越高,提现红包金额越大,奖励的红包面额也就越大,如钻石会员,单笔提现大于等于1000元,奖励200元红包:问:邀请好友注册有奖励么?答:目前邀请好友最高奖励50元,按每次被推荐人返利提成5%、奖励达50元后系统将自动停止奖励。人数无上限,即邀请使用的人越多获得的奖励越高,现在可以通过复制链接发给QQ好友、群、MSN好友,第二类是复制html代码发布到各大论坛博客等;第三种是一键分享插件,单击即一键分享至微薄、QQ空间、QQ好友、人人网等媒体。需要注意的是邀请好友不能刷邀请号,即自己用邀请链接自己注册帐号刷奖励,这种被发现是会被扣除奖励并做封帐号处理哟问:积分有什么作用?如何获得积分?答:积分获取可以通过评论爆料,商城购物返利获得(返利金额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返利金额:积分=1:1,即0.5元≥返利金额<1.5元=1积分)。同时每成功交易一笔、会按照返利金额进行同比返积分、积分可以兑换优惠劵、实物等。二、功能升级篇问:一起惠淘宝订单返利结算时间为多久?答:一起惠淘宝确认为用户收货返回订单,确认收货16天即可提现(系统自动确认、基于淘宝三包政策退换货无返利)问:一起惠商城返利订单结算时间为多久?答:因商城较多,部分商城结算时间有一定的误差,最快的商城是1个月左右,例常见的主流商城京东商城结算时间,本月下单,次月40天左右结算,例,4月1日-4月30下的订单,次月40天左右,即预计在6月10日左右结算,因为是结算当月收货的订单,故月初下订单的朋友会觉得返利时间稍为有点长。问:我在通过返利网购买商品时丢单了,应该怎么办?答:商城订单一般在10分钟左右返回(京东商城返回时间为15分钟左右,超过20分钟请重新下,亚马逊是次日早上10点前返回,苏宁订单是在线支付30分钟内返回,货到2小时内返回),友情提示:因合作商城较多,具体情况不一一例出,只例出常见使用商城,为避免你的损失,建议在超过30分钟未跟上订单,取消重新下单或者及时与我们联系。淘宝天猫订单返回需要确认收货后即可返回。如果发生丢单情况,请至“会员中心”-“订单反馈”处按照要求提交问题订单相关信息,如订单商城、订单号、订单实付金额、订单提交时间、订单截图以及丢单或结算的问题描述等。淘宝丢单另外要附带宝贝地址哟。若以上均不能处理请及时联系我们的在线客服处理。也可拨打我们的官方客服热线:0833-2595665问:我的订单在结算时显示无效拿不到返利,应该怎么办?答:无效订单一般情况是该订单不符合商家的返利要求,故结算时被判断成无效订单。如果有订单被判断成无效订单,各位惠友先自检下有没有出现以下情况,如该订单中的商品发生过退换货情况、下单未付款,或者是一个帐号下了大批量的订单被商家判定为经销商订单、开具增票信息、或者是属于非正常购买,属于POP商家刷单被查出所以被判定为无效订单,再或者是该商品使用了不支持返利的优惠券礼品卡等抵扣现金支付的类型。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的正常购买产生订单,且未发生过退换货情况订单被判定为无效订单,麻烦各位惠友至“会员中心”-“订单反馈”处按要求提交该条订单相关信息,如该商品正常购买的截图,购买的商城名称,订单号,实际支付的金额(除去礼品卡优惠券运费等),订单提交时间以及该条无效订单的相关情况说明等。按照要求提交后,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会尽快为你核实,若订单商家核实为有效订单,我们将会做补单处理,返利金额将会补发至惠友的一起惠帐户上。问:为什么结算订单时,我的订单有的结算了,而有的未结算呢?答:一起惠在结算商城订单时,是按照确认收货时间算的,比如结算16年2月份的订单,是指16年2月1日至16年2月29日区间确认收货的订单。如您在16年2月29日在京东商城提交了一笔订单,您在3月1日时在京东商城确认收货,那么这笔订单将在结算16年3月订单时进行结算,你也可以关注一起惠结算快讯发布的公告进行查询,如果发现有订单符合结算时间而漏结算的,请联系网站右下角的在线客服咨询。问:在线客服的服务时间是什么时候?为什么我有需要帮助的时候找不到客服。答:目前客服在线时间为工作日(春、夏、秋三季)早上8:30-17:30(冬季)早上9:00-17:30若在此外的时间出现问题可以通过站内信给我们留言。或者发邮件进行投诉处理,邮箱:service@178hui.com问:我要推广功能如何使用?会不会丢单?答:我要推广功能是为用户出台更加方便的跟单功能,只支持一起惠商城返利频道下的商城,淘宝天猫拍拍网等网站不支持。详情操作教程请参考:http://www.178hui.com/news/view/5023.html问:一起惠爆料平台如何使用?答:爆料平台是一起惠为广大热爱网购的惠友提供的一个优惠信息分享平台,让更多热爱网购的朋友看到第一手的优惠促销信息,以更低更实惠的价格入手需要的商品,为大家营造一个和谐、友好、互助的网购社区式平台。如果你是普通的买家,可以在一起惠爆料平台浏览寻找自己需要的商品优惠信息,你可以在爆料平台首页,搜索你需要的商品,我们将及时为网友用户提供最优质的促销好价商品。问:爆料平台如何分享爆料?爆料有什么奖励?答:当然,这不是让您义务的来爆料,一起惠独创爆料模式,不购买也可以拿返利,当您通过自己收集到的优惠信息经过自己勤劳的双手加工出一篇优美的爆料文章后,使更多的网友以实惠超值的甚至是BUG类型的价格购入需要的商品后,我们也将该条爆料商品的返利以奖励的方式发放到该条爆料的作者帐户上,更为重要的是爆料商品的返利金额不设上限,如:您爆料的一件商品的返利金额为3元,当一个惠友购买后你获得3元的返利,当100惠友购买后就是300元,当一千个网友一万个网友购买后呢?爆料的收益是与该条爆料的质量有直接关系,如商品的实际优惠,以及您的爆料推荐理由够不够充分明了,以及该条爆料的受众群体的大小都是有关的哟。(爆料教程请点击)问:爆料支持哪些平台的爆料?答:目前支持淘宝、商城爆料(暂不支持淘宝活动爆料)三、福利篇问:签到有什么作用?是否可提现?答:每位会员每天签可免费领取5惠币(相当于5集分宝)问:纯签到用户是否可提现?答:纯签到会员不可提现,签到的惠币最大只能占提现惠币总数的50%。问:兑换话费一个月有上限次数吗?答:一起惠为福利各位惠友,按照各帐号等级设置阶梯式兑换折扣话费,已从最开始只支持惠币兑换升级至现在的返利金额与惠币都能兑换,最大的折扣力度,小编君知道的兑换话费根据钻石排列,可做到全网最高的9折充值,比如在有“万能的”头衔淘宝网充值100元的话费,小编君大致看了,最低能做到99元,而在一起惠钻石会员兑换100元的话费,仅需90元返利即可兑换充值。目前每个用户可以在一起惠兑换3次话费福利。其他实物商品的兑换同样享受此折扣哟。以上为目前一起惠返利网常见问题汇总、欢迎广大会员进行补充。一起惠返利网2016年4月19日
一起惠2014-03-06 14:52:0216376 次
【一起惠讯】3月5日消息,一起惠获悉,总部位于墨尔本的在线客户支持方案提供商Influx.com获得25万澳元(约22万美元),投资者包括99designs的创始人MarkHarhottle、天使投资人LeniMayo和Sitepoint集团。前99designs和Sitepoint的开发者MikeyDeWildt创建了Influx,通过每月收取服务费用赢利,帮助高科技初创企业解决扩展业务问题,同时提供客户服务。网站上有五种不同价格的方案可供初创企业选择,潜在客户可以先试用两周名为“每日基本支持”的免费方案。Influx.com的工作流程很简单:当一个和客户服务有关的邮件进入了初创企业的收件箱,DeWildt和他的团队将会回复和处理那些相对简单的,这样企业创建人将会有更多时间去处理更重要的事情。DeWildt表示,Influx不会成为下一个Zendesk(一个顾客服务软件)。他认为市场上充满了Zendesk的相似品,而Influx是一个客服工作人员团队。目前这个团队仅有六名成员,他希望在未来六个月里另聘10名员工。“当你在高科技领域创建一个新业务时,你本身就选择了全球化。一下子全球的客户都在买你的产品,使用你的服务,但是还没有一个价格合理的全球客户支持团队。”DeWildt说。他还表示当用户查询量变成了大量涌入的邮件,企业就无法将注意力集中在产品提高上,而且不得不雇佣一些专门处理客户服务的员工,但这样就会加大企业的开销。他表示Influx有计划讲业务扩展到全球的计划,并且提供一个持续的7*24小时客户服务模式。
一起惠2014-03-05 10:13:43874 次
【一起惠讯】3月5日消息,一起惠获得消息,微信支付日前已正式面向开发者开放申请,开通了公众号的开发者可以登录公众平台申请微信支付。根据微信的官方介绍,开发者申请微信支付需要经过四个流程:申请成为服务号并申请微信认证——填写相关资料(包括财务审核、业务审核等)——开始开发工作、在线签订合同——缴纳保证金、申请全网发布、售卖商品。微信支付申请流程一起惠了解到,目前微信支付确定将面向综合商城、服饰鞋包、运动户外、美妆用品、家装家纺、汽车及配件、数码家电、母婴、图书等约10个大型类目开放微信支付申请。值得注意的是,一直颇受关注的本地生活服务类商户并不在此次微信支付开放申请的类目之中。在支付费率方面,目前微信支付对所有类目商户的费率均为0.6%,低于支付宝。业内人士介绍,支付宝在移动端的费率收取采用的是阶梯收费模式,交易额在0~6万元之间,费率为1.2%,交易额在6万~50万元之间,费率为1%,随着交易额的增加依此递减。微信支付首期开放部分类目及对应资费不过,相比支付宝,微信支付需要向所有类目商家收取2万元保证金,而支付宝并不收取这一项费用。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微信支付仅针向部分类目的商家开放,对于以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开发商来说,申请微信支付依然有一定难度。“因为开发者不属于微信支付开放的行业类目,所以并不一定能申请到微信支付功能。”一位微信第三方开发者告诉一起惠。对此,微信官方的解释是,基于平台风险管理,微信支付开放申请首期仅面向部分类目,后续将逐渐增加更多可接入类目。据了解,目前1号店、唯品会、酒仙网、友宝等电商都已接入微信支付。微信方面介绍称,目前微信支付使用的是B2C即时到账接口,暂不支持C2C的担保交易类型。1号店微信支付界面
一起惠2014-03-05 10:12:50702 次
【一起惠讯】继去年停止商家使用第三方相册之后,又有消息称,淘宝将全面屏蔽第三方营销工具,仅允许使用官方提供的营销产品。对此,淘宝相关业务部门予以否认。此前,有商家指出,淘宝已发出公告通知商家,截至4月1日,第三方营销工具和软件将不再被支持。“就像去年双十一期间采取的措施一样,非官方制定的第三方促销工具将不会生效。”据一起惠了解,2013年双十一天猫曾发布规定,暂停了包括淘宝官方在内的限时折扣、搭配套餐、满就送、淘宝VIP、店铺VIP及各种第三方优惠工具。同时,天猫则制定了五款营销中心的工具供参与活动的商家使用。天猫官方营销工具据商家反映,2012年和2013年两次双十一均使用了天猫营销中心的官方工具,2012年期间曾允许官方和第三方同时支持,但是系统出现了很多漏洞,启用第三方插件的宝贝链接经常会出现状况。为此,2013年双十一天猫仅支持官方的工具。如果淘宝决定这个临时性的选择硬性变成2014年甚至今后的强制措施,对于整个服务商市场将是致命打击。有服务商在听到消息后表示震惊,并不相信淘宝会如此武断。“这和停用第三方相册有本质上的区别,营销类服务商每年为淘宝服务市场的贡献在2-3个亿左右,淘宝这么做无异于自断左右手。”截至2013年5月,淘宝开放平台上聚集的第三方服务商达到49万家,依托淘宝平台的衍生服务营收规模约152亿元。一起惠调研显示,商家对电商服务市场的需求中,有21%的投票选择营销类工具或应用,仅次于数据挖掘类。如果参考上述营收规模,以每笔订单30%分成计算的话,淘宝获得的收益至少在50亿。而就在春节前夕,淘宝还针对营销类服务商增收10-15万不等的保证金额度。“这些迹象都表明淘宝在服务市场要做更大的盘子,而不是将服务商赶尽杀绝。”上述服务商指出。不过,从最新颁布的政策调整中可以看出,淘宝在如何处理与服务商的关系上陷入焦虑与矛盾。一方面,淘宝有意降低分成比例,从过去的“三七开”改为2014年的“二八开”;另一方面,淘宝强制要求包括营销工具在内的服务商入驻聚石塔,并根据调用API接口的次数进行收费。不过,淘宝方面解释,关于服务商入塔一事,仅仅是对第三方营销工具的提供者进行技术性调整,所以不对任何已订购商家产生任何使用上或者功能性上的影响,即第三方工具与天猫官方工具可同步使用,不会产生冲突。这种口径也相当于间接澄清了关于传闻中彻底屏蔽第三方营销工具的说法。不过,淘宝的保证并不能让服务商十足的放心。政策的阴晴不定也让服务商们陷入进退维谷的窘境,因为入驻聚石塔,需要增加不菲的投入,包括购买云存储的服务器、数据库费用、调用接口次数费用、保证金,以及20%的销售分成。很多服务商出于成本考虑,以及同质化竞争严重,正在计划退出淘宝,另觅其他平台;又或者将多出来的成本转移到商家身上,这则从另一个层面上加剧破坏淘宝本已贫瘠的土壤和生态。对于部分专注营销的中小型服务商而言,他们还要遭受品牌商、代运营商的挤压,几乎无利可图。“现在他们还要面对天猫官方营销工具的威胁,很难说淘宝今后对待此事的态度上会一碗水端平。”服务商解释称,天猫推出官方营销工具已经反映出淘宝并不满足于每年只拿20%佣金的收益,如果官方工具成为平台商家唯一指定应用,淘宝的收益将会进一步扩大,这种竭泽而渔的办法,可以让即将上市的阿里巴巴看上去最后风光一把。虽然2013年电商服务整体营收规模尚未统计,但从以往的情况来看,从2012年的2463亿元,相比2011年同比增长72%的情况来看,阿里巴巴尚有绝佳的机会巩固和冲大在电商服务市场中的头把交椅地位。而之后的事情,自然由它说了算。
一起惠2014-03-04 10:42:57702 次
新浪今天发布了截至12月31日的2013年第四季度和全年财报。财报显示,新浪去年第四季度净营收同比增长42%,达到1.97亿美元;归属于新浪的净利润为4450万美元,大大超过去年同期的240万美元。2013年第四季度焦点业绩净营收1.97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净营收1.923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处在公司1.90亿美元至1.94亿美元的预期范围内。广告营收1.601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处在公司1.60亿美元至1.62亿美元的预期范围内。非广告营收3690万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非广告营收3230万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超过公司3000万美元至3200万美元的预期范围。新浪应占净利润为4450万美元,合每股摊薄净收益59美分。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新浪应占净利润为3300万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7%,合每股摊薄净收益47美分。2013年度焦点业绩净营收6.651亿美元,较上年度增长26%。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净营收6.464亿美元,较上年度增长27%。广告营收5.265亿美元,较上年度增长28%。非广告营收1.386亿美元,较上年度增长19%。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非广告营收1.199亿美元,较上年度增长23%。2013年新浪应占净利润4510万美元,合每股摊薄净收益66美分。2013年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新浪应占净利润为7730万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5%,合每股摊薄净收益1.13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3%。新浪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曹国伟表示:“微博广告和增值服务第四季度的良好表现帮助我们取得了营收和利润的强劲增长,为2013年画上了圆满句号。进入2014年,我们将继续致力于以产品创新来推动微博用户基数和使用时间的增长,同时抓住有助我们长期成长的机遇。”2013年第四季度企业业绩净营收为1.97亿美元,上年同期为1.391亿美元。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净营收为1.923亿美元,上年同期为1.344亿美元。网络广告营收为1.601亿美元,上年同期为1.107亿美元。2013年第四季度微博广告营收同比增长163%,至5600万美元。2013年第四季度非广告营收为3690万美元,上年同期为2850万美元。2013年第四季度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非广告营收为3230万美元,上年同期为2380万美元。2013年第四季度微博非广告业务营收为1540万美元,同比增长114%,这源自公司推出数据授权服务,以及诸如微博游戏营收分享和微博会员收费等其他收费服务的增长。毛利率为64%,超过上年同期的57%。2013年第四季度广告业务毛利率为64%,上年同期为56%。2013年第四季度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广告业务毛利率增至64%,超过上年同期的57%,这得益于公司侧重盈利性营收的增长。2013年第四季度非广告业务毛利率为66%,超过上年同期的61%。2013年第四季度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非广告业务毛利率增至61%,超过上年同期的54%,这主要得益于营收组合从利润率较低的移动增值服务转向利润率较高的微博增值服务。运营开支为9950万美元,上年同期为7380万美元。2013年第四季度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运营开支为9430万美元,上年同期为6900万美元。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运营开支的增长主要与人力成本和营销开支的增加有关。运营利润为2740万美元,上年同期为560万美元。2013年第四季度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运营利润为2860万美元,上年同期为640万美元。非运营利润为2450万美元,上年同期为非运营亏损210万美元。2013年第四季度非运营利润中包括与阿里巴巴投资微博相关的投资者期权负债公允值调整带来的1950万美元收益。2013年第四季度非运营利润中还包括350万美元的股权投资收益,依据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合收益580万美元,股权投资收益根据权益会计法进行计算,其公布递延一个季度。2012年第四季度非运营亏损中包括440万美元的股权投资亏损,依据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合亏损40万美元。新浪应占净利润为4450万美元,上年同期为240万美元。2013年第四季度新浪应占每股摊薄净利润为59美分,上年同期为3美分。2013年第四季度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新浪应占净利润为3300万美元,上年同期为900万美元。2013年第四季度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新浪应占每股摊薄净收益为47美分,上年同期为13美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新浪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及短期投资总额为18.682亿美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为7.136亿美元。除企业利润外,现金、现金等价物及短期投资总额的增长源自2013年第四季度进行的8亿美元可转债发行及与之同时发生的1亿美元股票回购,以及2013年第二季度收自阿里巴巴的与其投资微博有关的现金。2013年第四季度运营活动所提供的现金为4190万美元,资本开支为3710万美元,折旧和摊销费用为940万美元。其他事项2013年11月18日,公司举行了年度股东大会。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再次选举曹德丰和张懿宸为新浪董事。股东还批准并认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为新浪在截至2013年12月31日财年的独立审计师行。业绩展望新浪预计2014年第一季度的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净营收将在1.62亿美元至1.67亿美元之间,其中广告营收将在1.33亿美元至1.36亿美元之间,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非广告营收将在2900万美元至3100万美元之间。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净营收和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非广告营收不包括与新浪在易居公司/CRIC(中国房产信息集团)股权投资有关的470万美元分期摊还递延营收。
一起惠2014-02-25 10:28:08628 次
艺龙旅行网今天发布了未经审计的2013年第四季度及全年财报。艺龙第四季度净亏损为人民币4,400万元,全年净亏损为人民币1.68亿元。艺龙第四季度和全年来自酒店业务的营收分别同比增长28%和41%;艺龙2013年第四季度和全年来自机票业务的营收分别同比增长3%和9%。2013年第四季度主要业绩:艺龙第四季度酒店客房间夜数量约为740万间夜,与去年同期约500万间夜相比,同比增长了48%。不含2012年第四季度团购系统升级实现间夜按照入住记录后间夜额外增加的影响,2013年第四季度的酒店客房间夜数量同比增长了58%。艺龙第四季度酒店预订业务营收为人民币2.24亿元(折合0.37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的人民币1.75亿元(折合0.28亿美元)相比,同比增长了28%。艺龙第四季度净营收(计入营业税,增值税和附加税)为人民币2.61亿元(折合0.43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的人民币2.09亿元(折合0.34亿美元)相比,同比增长了25%。第四季度,艺龙移动客户端应用的酒店客房间夜数量占总间夜数量的30%以上,而第三季度该比例为25%。目前艺龙移动客户端应用的累计下载量超过了4,500万。2013年全年主要业绩:2013年全年酒店客房间夜数量约为2,580万间夜,与去年同期约1,610万间夜相比,同比增长了60%。艺龙2013年酒店预订业务营收为人民币8.58亿元(折合1.42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的人民币6.08亿元(折合0.98亿美元)相比,同比增长了41%。艺龙2013年净营收(计入营业税,增值税和附加税)为人民币10.10亿元(折合1.67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的人民币7.44亿元(折合1.20亿美元)相比,同比增长了36%。“2013年,我们实现了创纪录的全年酒店间夜量同比增长60%到2,580万间夜,同时交易额和净营收分别达到了100亿元和10亿元人民币的新里程碑,”艺龙首席执行官崔广福先生说,“我们正在推进我们的移动酒店战略并且不断提升艺龙移动端的客户体验,最新版本艺龙移动客户端增加了火车票预订和微信支付等功能。”财务分析:酒店预订业务艺龙第四季度来自酒店预订业务的总营收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28%,主要是由于酒店客房间夜数量的增加,但被酒店每间夜佣金的减少所部分抵消。第四季度艺龙的酒店客房间夜数量约为740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48%。不含2012年第四季度团购系统升级实现间夜按照入住记录后间夜额外增加的影响,2013年第四季度的酒店客房间夜数量同比增长了58%。第四季度每间夜佣金较去年同期减少了13%,主要是由于消费券促销规模的扩大。酒店预订业务营收占总营收的比例从去年同期的78%升至2013年第四季度的80%。艺龙2013年全年来自酒店预订业务的总营收较2012年同比增长41%,主要是由于酒店客房间夜数量的增加,但同时被酒店每间夜佣金的减少所部分抵消。2013年艺龙的酒店客房间夜数量约为2,580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60%。2013年每间夜佣金较去年减少了12%,主要是由于消费券促销规模的扩大,以及团购酒店和其他较低房价酒店的客房间夜数量的增长。酒店预订业务营收占总营收的比例从2012年的76%升至2013年的80%。机票预订业务艺龙第四季度来自机票预订业务的总营收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3%,主要是由于预订的机票数量同比增加30%至83万张,但同时被每张机票所获得佣金减少21%所部分抵消。每张机票所获得佣金比去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机票佣金率的减少,机票消费券返现促销和机票平均价格的降低。机票预订业务营收占总营收的比例从去年同期的14%降至2013年第四季度的12%。艺龙2013年全年来自机票预订业务的总营收较2012年增长9%,主要是由于预订的机票数量同比增加28%至300万张,但同时被每张机票所获得佣金减少15%所部分抵消。每张机票所获得佣金比去年减少,主要是由于机票消费券返现促销和机票平均价格的降低。机票预订业务营收占总营收的比例从2012年的16%降至2013年的12%。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广告发布和出售旅行保险,其他业务收入2013年第四季度同比增长31%,主要是由于广告发布和出售旅行保险收入的增加。其他业务收入占总营收的比例为8%,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他业务收入2013年全年较2012年增长32%,主要是由于广告发布和出售旅行保险收入的增加。其他业务收入占总营收的比例为8%,与2012年持平。利润率艺龙2013年第四季度的毛利率为72%,与去年同期持平。艺龙2013年全年的毛利率为74%,而2012年为73%。毛利率的增长主要是由于运营效率提升以及移动和在线酒店预订业务较快增长,但同时被酒店每间夜佣金收入的减少所部分抵消。艺龙第四季度服务开发、销售和营销以及总务和行政的总运营支出同比增长52%,总运营支出占净营收从去年同期的79%升至2013年第四季度的96%。艺龙第四季度运营亏损人民币6,320万元,而去年同期的运营亏损为人民币1,560万元。艺龙2013年全年服务开发、销售和营销以及总务和行政的总运营支出同比增长53%,总运营支出占净营收从2012年的81%升至2013年的92%。艺龙2013年全年运营亏损人民币1.78亿元,而2012年的运营亏损为人民币0.66亿元。艺龙第四季度服务开发支出主要包括与技术和产品供应有关的支出,包括网站和其他系统开发,以及供应商产品维护团队的支出。艺龙第四季度服务开发支出同比增长46%,主要是由于人员费用和股票期权费用的增加。服务开发支出占净营收的比例从去年同期的17%升至2013年第四季度的20%。艺龙2013年全年服务开发支出同比增长40%,主要是由于人员费用和股票期权费用的增加。服务开发支出占净营收的比例从2012年的17%升至2013年的18%。艺龙第四季度销售和营销支出同比增长48%,主要是由于市场费用和支付给合作伙伴的酒店佣金分成的增加。销售和营销支出占净营收的比例从去年同期的53%升至2013年第四季度的62%。艺龙2013年全年销售和营销支出同比增长58%,主要是由于市场费用和支付给合作伙伴的酒店佣金分成的增加。销售和营销支出占净营收的比例从2012年的55%升至2013年的65%。艺龙第四季度总务和行政支出同比增长87%,主要是由于股票期权费用的增加。总务和行政支出占净营收的比例从去年同期的8%升至2013年第四季度的13%。艺龙2013年全年总务和行政支出同比增长44%,主要是由于股票期权费用的增加。总务和行政支出占净营收的比例从2012年的8%升至2013年的9%。艺龙第四季度其它收入为人民币2,070万元,而去年同期的其他收入为人民币1,380万元,主要是由于政府补助和利息收入的增加,以及汇兑损失的减少。艺龙2013年全年其它收入为人民币6,520万元,而2012年的其他收入为人民币5,650万元,主要是由于政府补助和利息收入的增加。艺龙第四季度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350万元,而去年同期的所得税收益为人民币1,250万元,主要是由于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了人民币980万元的资产减值。艺龙2013年全年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5,950万元,而2012年的所得税收益为人民币1,600万元,主要是由于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了人民币9,190万元的资产减值。艺龙第四季度净亏损为人民币4,400万元,而去年同期净收益为人民币570万元。艺龙2013年全年净亏损为人民币1.68亿元,而2012年净收益为人民币50万元。艺龙第四季度每股美国存托凭证基本净亏损和稀释净亏损均为人民币1.26元(折合美元0.22元),而去年同期每股美国存托凭证基本净收益和稀释净收益均为人民币0.16元(折合美元0.02元)。艺龙2013年全年每股美国存托凭证基本净亏损和稀释净亏损均为人民币4.82元(折合美元0.80元),而2012年每股美国存托凭证基本净收益和稀释净收益均为人民币0.02元(折合美元0.002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艺龙持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短期投资和受限制资金共计人民币20亿元(折合3.23亿美元),绝大部分为人民币资产。业绩展望:艺龙预计2014年第一季度净营收(计入营业税,增值税和附加税)在处于比2013年第一季度同期相比增加10%到20%的区间内。这个业绩展望反映了艺龙目前所做出的初步判断,并有可能发生调整。
一起惠2014-02-20 09:21:50808 次
在经历了三轮烧钱游戏后,打车软件之争开始进入“拼爹”阶段。昨日,嘀嘀打车与快的打车烧钱抢市的拉锯战再度升级。乘客使用移动支付每单获得的补贴金额在一天的时间如游戏般变动:11元、12元、13元……甚至20元。不过,与之前单纯的烧钱补贴PK相比,打车软件此次角力中,藏在嘀嘀打车和快的打车身后的腾讯和阿里也逐渐走向台前。嘀嘀打车于昨日零时起,不仅对用户随机减免12元-20元的打车费用,还与腾讯游戏联手,对每周使用嘀嘀打车微信支付车费10次以上的用户,赠送微信热门游戏中使用的装备道具等。消息一出,北京地区不少用户昨日出行纷纷选择嘀嘀打车和微信支付,但在上班高峰时段,不少用户和出租车司机发现,该软件出现宕机瘫痪情况,无法使用微信支付完成支付车费。对此,嘀嘀打车负责人回应称,这一是因为补贴力度较大吸引用户使用,二是由于打车高峰时段用户使用量骤增,服务器承受的压力也随之增大,目前已修复。就在嘀嘀打车用户骤增的同时,快的打车与支付宝也闻风而动,取消了刚实行十几个小时的11元补贴政策增加至13元。同时,对使用快的打车并用支付宝付款累计满5次的用户可获得在淘宝和天猫购物享受退货包邮的特权。由此不难看出,两大打车软件的新一轮比拼已不仅仅是单纯的烧钱补贴抢市,更为重要的是还获得了背后“金主”——腾讯与阿里资源上的鼎力助阵,这也预示着两大互联网巨头对打车软件市场和移动支付市场的争夺终于摆在了明面上。值得注意的是,腾讯和阿里纷纷将打车软件捆绑于自己的杀手级领域——微信和天猫淘宝,这足以证明腾讯和阿里两大巨头对打车软件背后的LBS(基于地理位置的服务)和O2O(线上-线下)领域的重视,打车软件在O2O领域是较团购等更直接的应用,用户更容易上手,因此双方都绝不会轻易认输。易观国际分析师王健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可以说,在嘀嘀打车与快的打车分别接入微信支付和支付宝钱包之后,国内打车软件市场才开始真正进入‘拼爹’战,单纯的烧钱消耗战显然已经过时。”对于打车软件而言,烧钱战术只是权宜之计,无法长期持续,未来肯定要建立自己的商业模式,实现自我“造血”,而与游戏和电商相接可以说是打车软件厂商发展的一种尝试。
一起惠2014-02-19 09:52:4379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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