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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关
地区不同打法不同,国家不同法规不同。以一套式方法论开拓全球市场固然行不通,以禁锢式实践法去拥抱全球化已然是“死胡同”。虽然日本的线下零售已趋于完善,但是整体的国际化道路还是属于“半封闭”状态,固有思维、拒绝接受新事物是其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危机意识似乎正是日本电商企业所缺乏的,在成熟的贸易模式下生存虽然稳定,但很难突破自我,更不知“敌人”的强大。加上日本较小的交易体量,分食变得愈发艰难。以B2B平台起步,作为综合性电子商务服务运营商的日贸通已深耕日本数年。近日,和其CEO吴铁冰进行了对话,吴铁冰讲述了中国企业进入日本市场的一些门槛,分析了日本电商企业存在的弊端,并给想要进入日本市场的中国企业提出了一些实质性的建议。日本B2C交易额占中国1/10电商渗透率为5%据悉,2018年日本的电商规模达到了2万亿元,同期,中国的电商规模达到了20万亿元,是日本的整整十倍。另外,在2016年日本的电商渗透率仅有5.43%,推测2018年渗透率应该在6%左右。同期,美国电商渗透率达到了7%,而中国目前已经达到15%。据市场预测,目前日本电商经济呈现稳定发展态势,电商渗透率也在稳步上升。据数据显示,2015年日本的移动端覆盖率为27.43%,2016年达到31.93%,呈现逐年攀升之势。据数据推测,目前日本电商移动覆盖率约为65%左右,发展迅速。另外,日本人均网购消费金额很高。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日本人均网购的消费金额为1164美金,相当于中国人均消费的2倍,并且超过了美国人均网购消费1156美金。虽然日本的整体体量小,但是消费潜力巨大,电商市场的发展空间很广阔。吴铁冰,正是因为中日之间存在语言壁垒和文化差异,这种天然形成之势使其与欧美市场截然不同,值得专门去做。中国企业过于野蛮日本企业过于保守如果卖家想要在日本长久发展,不能用和在欧美市场一样的打法。吴铁冰强调,日本市场有别于欧美市场,如果卖家只是一味的砸钱,只会得不偿失。吴铁冰,日本政府对中国企业“又爱又恨”。一方面,中国企业进入日本市场促进了日本电商、房产、医疗、旅游等行业的崛起,大大推动了日本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中国企业进入日本市场的打法过于野蛮,没有顾及消费者和市场的整体状况,搅乱了日本市场的秩序。另外,中国企业还存在两大问题。第一,中国很多卖家不懂日本消费者的喜好,没有根据市场需求作调整,自然做不起来;第二,人才团队薄弱,既懂日语又懂电商的人少之又少,专业知识严重匮乏。正是以上种种因素,大多数日本电商平台不会接受中国的卖家入驻。吴铁冰称,虽然也听说过日本乐天来中国招商,但是并没有真正的官方招商团队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大部分中国卖家要在乐天开店,似乎只有通过他们官方认定的运营商去开分店或者出品模式,接受现有服务商的监管。对此,吴铁冰给出相关建议。他指出,日本的利润空间很大,中国企业除了花时间花钱培养人才,最重要是要有耐心,只要制定了正确的计划,3到5年之后肯定会有比较好的回报。关键是要端正态度,做好规划,保持耐心,培养团队。“当然,不接受中国卖家入驻,除了考虑中国卖家存在的问题,日本本土的电商平台自身也有一个重大弊端,那就是过于保守。”吴铁冰说道,“虽然中国企业的进入让很多日本本土企业感到不安,但是他们还是不愿意去改变”。以消费税为例,如果是中国的企业入驻日本电商平台,直接卖给日本消费者,其实是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因为是海外的企业。但是乐天和雅虎等本土电商平台没办法接受卖家不缴纳消费税,所以就拒之于千里之外。这代表了日本一批保守的电商企业的想法。吴铁冰补充说道。“蜂巢”式商业结构更有利于贸易商大多数中国企业更愿意找工厂合作,不愿意接受层层分销,但是日本却恰恰相反,日本企业已经习惯了这种模式。日本传统的分销模式就是大商社逐级分销或者专业商社铺渠道。吴铁冰表示,一直以来沿用的贸易形态就是,通过日本专门的外贸公司从其他国家采购商品,通过分销渠道如该公司的百货商场或者其他二级分销商,再层层加价,最后到零售业。吴铁冰,日本的分销商一般都会分到三四层,并且属于垄断性的,大企业已经控制了日本80%到90%的零售业态。不像中国地域辽阔,企业的地域性比较明显。所以,对日贸易本身就是一个稳定且生存率较高的贸易形式。而小的企业只能通过电商等渠道扩充货源,但是商品质量无法监控和把关,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无法要求索赔,甚至会牵连关店。吴铁冰表示,日本是全球最喜欢贸易服务的国家,这种稳定的商业形态就像“蜂巢”,每一层的架构都很稳定,加上日本企业不愿意打破这种关系和生存环境,所以贸易商在日本更容易发展起来。“当然,在日本推品牌也并非不行,但是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不断打广告宣传来引流。造势是否到位,最后的结果就像亚马逊和阿里在日本的差别,并且日本消费者对品牌的接受程度还是很高的。”吴铁冰说道。无论是贸易商还是品牌商,中国企业出海日本还属于早期发展阶段。吴铁冰称,很多卖家不了解日本市场,用欧美式的打法进入日本,不仅是日本政府所担心的,也是我们服务商所害怕的。吴铁冰称,日贸通的使命就是“让中日之间没有难做的生意”。针对以上种种问题,日贸通会在今年不断扩招亚马逊团队,培养更多懂日语又懂电商的人才,以输出服务为主。同时在人、资源、物等方面给业界提供更多的帮助。中国企业进入日本市场须知当然,无论卖家进入哪个市场,都需要悉知当地的所有规定,尤其是在法律法规较为完善的日本,毕竟小心使得万年船。对此,吴铁冰给想要进入日本市场的中国企业提出需要注意的各个事项,包括清关、外汇管制、消费税、知识产权、落地配。清关方面:日本的清关并不难,因为日本现有的法规很齐全,而且日本通关行业细分很清楚,服装就管服装,不会涉及其他品类。当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特别是个人自用包裹近几年大量增加,很多人低报价格甚至带一些违禁品,海关那边还是需要花时间查处并规范的。所以一定需要找有资质且负责任的清关公司合作。外汇管制方面:日本的外汇管制还是很严格的,特别是汇到中国和朝鲜等国家,汇到朝鲜基本是禁止的。汇到中国相对不是那么严,因为中日之间的贸易还是比较多的。但是由于其法律法规较为齐全加上日本相关从业人员恪守职业操守,一旦发生问题,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吴铁冰强调,进入日本的很多企业存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把钱收回去。因为直接以包裹的形式寄到日本,没有报关单没有发票是无法退税的,很多人都是做的对冲。有的甚至专门在香港或者美国注册公司,以投资的名义来收款。迄今为止,这个问题银行和政府都没有给出完善的解决方案。消费税方面:消费税是日本最主要的税务之一,但类似于亚马逊这种海外商家模式,在日本政府看来就是典型的“逃税”。在日本亚马逊平台上,卖家可以选择标出或者不标出税价,这完全取决于商家自己的意愿,因为亚马逊也无法监控该商家背后真实的经营状况,一般只有在日本本土有公司的企业才需要向日本政府交纳消费税。另外很多在日本做独立站的企业,也是没有缴纳消费税的,虽然他们使用了日本的仓库甚至是日本的银行账户,但是通过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平账”将款汇回中国就不需要缴纳消费税了。吴铁冰表示,所有存在的漏洞都是由于日本的体量太小,随着亚马逊等平台的不断壮大,日本政府也开始逐渐重视,由于认证流程比较繁琐,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善和规范,目前还是属于“失控”的状态,但是日本政府之后肯定会出台越来越多的政策来规范海外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方面:日本政府非常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日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也很强,所以在日本很容易就侵权了。吴铁冰表示,想要进入日本的企业最好能够研发自己的产品,不然被告后只能赔钱,这种情况还时有发生。从某种意义上讲,日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比美国还要严格。落地配方面:日本整体的物流行业非常发达,较大的物流商有佐川,YAMATO、日本邮政,宅急便等,但是配送的成本很高。一般的配送价格在400日元到600日元之间(折合人民币约24.5元到36.7元)。如果是文件型的メール便,价格会便宜点,一般在200多日元。另外,在日本一次性签收的概率很小。据统计,日本的平均妥投次数在1.5到1.7次左右。吴铁冰,日本的电商发展还没有催生快递柜模式的普及,比较多的是便利店收货,但收取的费用也较高。
一起惠2018-08-31 09:35:54565 次
8月14日消息,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提及,2018年底前将实现统一申报单证、作业系统、风险研判、指令下达、现场执法,实现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五年内压缩一半。同时,力争在2019年底前将“单一窗口”功能全部覆盖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为通知原文:2018年修订形成并全面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实现清单事项网上公开便捷查询。2019年建立实时和定期调整相结合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清单代码体系。(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负责)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五年内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一半。(海关总署负责)主要措施:(1)推进海关、检验检疫业务全面融合,2018年底前实现统一申报单证、统一作业系统、统一风险研判、统一指令下达、统一现场执法,实现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五年内压缩一半。(海关总署负责)(2)进一步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单一窗口”功能覆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相关区域。加大“单一窗口”推广应用力度,2018年底前主要申报业务应用率达70%,力争2019年底前达100%,2020年底前实现国际贸易进出口业务全部通过“单一窗口”办理。(海关总署负责)
一起惠2018-08-16 09:16:56362 次
从网易考拉购买的商品,支持30天退货,跨境商品(涉及海关通关手续及时限)支持7天无忧退货;个别商品(例如,短效期的海外食品、贴身使用的内衣物等)可能不享有退货政策,请留意商品页面上的特殊说明。支持无忧退货的情况及要求,主要有(详情请参考退货标准):
一起惠2018-08-08 10:06:11391 次
7月9日消息,获悉,近日,商务部等部门关于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提出意见。对此,国务院表示该意见已经国务院通过,并转发该意见原文,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需认真贯彻执行。根据意见,中国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在稳定出口的同时,主动扩大进口,支持关系民生的产品进口,增加有助于转型发展的技术装备进口,增加农产品、资源性产品进口,创新进口贸易方式,且坚持进出口并重。以下为意见全文:商务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际发展合作署、能源局、林草局、外汇局、药监局、知识产权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进口对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经济结构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稳定出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自由贸易,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稳定出口的同时,主动扩大进口,促进国内供给体系质量提升,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实现优进优出,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营造创新发展环境,以制度、模式、业态、服务创新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以扩大进口增强对外贸易持续发展动力。二是坚持进口出口并重。在稳定出口国际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进口对提升消费、调整结构、发展经济、扩大开放的重要作用,推动进口与出口平衡发展。三是坚持统筹规划发展。坚持内外需协调、内外贸结合,推动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投资、对外援助互动协同发展,遵循市场化原则,内外资一视同仁,促进经常项目收支平衡。四是坚持互利共赢战略。将扩大进口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紧密结合,增加自相关国家和地区进口,扩大利益融合,共同推动开放型世界经济发展。二、优化进口结构促进生产消费升级(三)支持关系民生的产品进口。适应消费升级和供给提质需要,支持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消费品、医药和康复、养老护理等设备进口。落实降低部分商品进口税率措施,减少中间流通环节,清理不合理加价,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完善免税店政策,扩大免税品进口。(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积极发展服务贸易。调整《鼓励进口服务目录》。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大力发展新兴服务贸易,促进建筑设计、商贸物流、咨询服务、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增加有助于转型发展的技术装备进口。结合国内产业发展情况确定进口重点领域,充分发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作用,支持国内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技术、设备及零部件进口,促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优化鼓励进口的成套设备检验模式。(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增加农产品、资源性产品进口。配合国内农业供给侧改革和结构调整总体布局,适度增加国内紧缺农产品和有利于提升农业竞争力的农资、农机等产品进口。加快与有关国家签订农产品检验检疫准入议定书,推动重要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准入。鼓励国内有需求的资源性产品进口。(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优化国际市场布局(七)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充分发挥多双边经贸合作机制的作用,将“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作为重点开拓的进口来源地,加强战略对接,适度增加适应国内消费升级需求的特色优质产品进口,扩大贸易规模。(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继续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坚定不移支持全球贸易自由化。积极推进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自贸区谈判,加快建设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引导企业充分利用自贸协定优惠安排,积极扩大进口。加大促贸援助力度。(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际发展合作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落实自最不发达国家进口货物及服务优惠安排。继续落实有关给予同我建交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输华产品零关税待遇的承诺。继续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给予最不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市场准入优惠措施。在南南合作框架下,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援助。(财政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际发展合作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积极发挥多渠道促进作用(十)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化经营,努力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打造成为世界各国展示国家发展成就、开展国际贸易的开放型合作平台,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国际公共产品,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标志性工程。(商务部牵头负责)(十一)持续发挥外资对扩大进口的推动作用。完善外商投资相关管理体制,优化境内投资环境。积极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节能环保领域,进一步发挥外资在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优化进口结构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推动对外贸易与对外投资有效互动。加快推进签订高水平的投资协定,提高对外投资便利化水平。深化国际能源资源开发、农林业等领域的合作,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带动相关产品进口。(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能源局、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创新进口贸易方式。加快出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过渡期后监管具体方案,统筹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正面清单。加快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研究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推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积极推进维修、研发设计、再制造业务试点工作。支持边境贸易发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改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条件(十四)大力培育进口促进平台。充分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各类区域,不断推进监管创新、服务创新,培育形成一批进口贸易特色明显、贸易便利化措施完善、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优化进口通关流程。加快实施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推进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海关预裁定制度,开展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推动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的国际互认,提高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降低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进一步规范进口非关税措施,健全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加强进口行政审批取消或下放后的监管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对企业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清理进口环节不合理收费。(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加快改善国内营商环境。加强外贸诚信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推进以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体系为核心的进口消费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进口消费质量安全投诉平台。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规范和完善国内市场秩序。(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务院还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扩大进口工作,根据本意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抓紧制订出台具体政策措施,推进政策落实。商务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一起惠2018-07-11 09:56:10398 次
近年来,一些知名高端品牌的代购开始在微商的朋友圈中流行起来。面对和专柜动辄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价格差,购买的消费者总会有疑虑,到底通过微商代购来的知名高端品牌商品是不是真品?日前,南京市质监局稽查分局的执法人员对朋友圈中一家微店的进货渠道、销售策略以及商品真伪进行了全面调查,揭开了这些高端品牌商品代购的重重猫腻。商品包装真假难辨执法人员在网店买回来的爱马仕丝巾,外包装盒非常精美,打开包装盒,品牌身份卡、购买时的发票以及品牌包装丝带一应俱全。里面的丝巾用带LO?GO的塑料袋整齐地包装好,外面再用印着品牌LOGO的包装纸包住,包装的规格看起来非常正规。南京质监局稽查分局副科长唐晶晶说:“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消费者相信,这个是他们所谓的尾单或者是代购商品,让消费者相信买到的是正品。”尽管包装和正品看起来没有差别,但这件商品经品牌所有者鉴定为假货。购买凭证一应俱全在现场,记者还发现一款包装精美的香奈儿手表,不仅包装盒精美,包装盒里面还附有很多的票据。打开包装盒,首先看到的是一张瑞士珠宝钟表店的销售发票。发票显示,这家店的地址位于香港英皇道293号,发票标明表的销售价格是38000元。除了有发票,里面还附有一张名表鉴定证书,以及交易付款时POS机的刷卡单据。可是,记者在网络上查询香港瑞士珠宝钟表店地址时,相关结果却显示,英皇道293号是一个普通的商场,里面并没有瑞士钟表店,意味着这款瑞士钟表是假货。南京质监局稽查分局副局长张建明说:“通过这一系列的发票证书、付款凭证来证明,这个产品确实是从香港这个专卖店购买的,以期达到让消费者相信这就是正品的目的。”追溯体系以假乱真记者还注意到,一些商品的外包装盒上贴了3个不干胶标签。一个上面印有品牌LOGO,一个印有海关通关标签,还有一个印有海关完税放行许可。用手机扫描路易威登LOGO旁边的二维码,手机上立刻显示出一个LV在香港的专卖店地址:路易威登香港铜锣湾西胜道33号丽园商城G01店。张建明说:“其实这三个标志都经不起核实,全部是假的。”以假乱真的包装,搭配各种伪造的单据,再利用二维码可追溯体系伪造产品的销售出处,让消费者确信自己购买的商品是正品,这些都是代购造假者设下的陷阱。这些猫腻,让所谓的国际名牌商品有了“身份”,随后通过微商在微信里面大肆宣传销售。
一起惠2018-06-30 09:38:04324 次
6月28日,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汇报;部署调整运输结构提高运输效率,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大发挥市场作用,依托“互联网+”发展各种专业化社会服务,促进农业生产管理更加精准高效,使亿万小农户与瞬息万变的大市场更好对接,对推动农业提质增效、拓宽农民新型就业和增收渠道意义重大。一要加快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应用。围绕良种繁育、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收储等环节,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提高农业生产管理效能。扩大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范围、规模和内容,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二要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工程,强化电商企业与小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产销对接,加强农村网络宽带、冷链物流等设施建设,推动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实现优质优价带动农民增收。强化网上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要鼓励社会力量运用互联网发展各种亲农惠农新业态、新模式,满足“三农”发展多样化需求,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农村向深度发展,带动更多农民就近就业。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机制,建设涉农公益服务平台,加大对农户信息技术应用培训,使手机成为广大农民的“新农具”,使互联网成为助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设施。会议指出,调整运输结构、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对提升实体经济竞争力至关重要。会议确定,一是循序渐进、突出重点,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更好发挥铁路在大宗物资运输、长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带动有效投资,力争到2020年大宗货物年货运量在150万吨以上的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接入铁路专用线比例、沿海重要港区铁路进港率分别达80%、60%以上。着力提高沿长江重要港区铁路进港率。二是加快发展多式联运。健全标准体系。推进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发展铁路集装箱运输,推进海铁联运、铁水联运。开展全程冷链运输等试点,积极发展电商快递班列。三是推动船、车、班列、港口、场站、货物等信息开放共享,实现到达交付、通关查验、转账结算等“一站式”线上服务。推进公路货运车辆标准化,促进公路货运行业创新发展。四是进一步清理运输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部门要开展督查,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规范铁路货运收费,取缔不合理收费,纠正偏高收费,降低物流费用。五是引导和规范交通运输领域“互联网+”新业态公平竞争、健康发展,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
一起惠2018-06-29 09:00:51312 次
6月27日,获悉,日前,海关总署连发第60、61号两份公告,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宣布从今年8月1日起,对进出口报关单做出重大改变。据了解,这是继海关舱单申报新规后的一项重要改变,广大外贸货代和报关企业,需特别重视并做好准备。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17年第13号公告)进行了修订。以下为本次修订后的规范文本及有关内容:一、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对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境内收发货人、备案号、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号、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征免性质、包装种类、标记唛码及备注、项号、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申报单位等栏目的填制要求做了相应调整和修改。二、新增“境外收发货人”、“货物存放地点”、“启运港”、“入境口岸/离境口岸”和“自报自缴”等5个栏目的填制要求。三、修改4个栏目的名称:将“收发货人”改为“境内收发货人”;将“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改为“进境关别/出境关别”;将“装货港/指运港”改为“经停港/指运港”;将“随附单证”改为“随附单证及编号”。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境、进出区,应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外企业应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保税货物流转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填制。六、新版通关参数可到海关总署门户网站(首页>在线服务>信息查询>通关参数)中“关检融合部分通关参数查询及下载”区域下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见附件)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2017年第13号公告、2017年第69号公告同时废止。下面是关于修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式的公告,以及对单证的“删改增”做了详细的解说。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2018年第60号公告)要求,现决定对相关单证格式进行修改,有关修改内容公告如下:一、此次修改涉及4种单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JG01,简称进口货物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JG02,简称出口货物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JG21,简称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境货物备案清单(JG22,简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调整后的单证样式参见上方样单。二、此次修改对进口、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境、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布局结构进行了优化,版式由竖版改为横版,纸质单证全部采用普通打印方式,取消套打,不再印制空白格式单证。三、进口货物报关单增加9项:“页码/页数”、“境外发货人”、“货物存放地点”、“启运港”、“入境口岸”、“最终目的国(地区)”、“报关人员证号”、“电话”、“自报自缴”(在表体商品项下方打印);修改5项:原“收发货人”修改为“境内收货人”、原“进口口岸”修改为“进境关别”、原“运输工具名称”修改为“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号”、原“装货港”修改为“经停港”、原“随附单证”修改为“随附单证及编号”;删除2项:“录入员”、“录入单位”;位置变化3项:“集装箱号”、“境内目的地”、“申报单位”。四、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加7项:“页码/页数”、“境外收货人”、“离境口岸”、“原产国(地区)”、“报关人员证号”、“电话”、“自报自缴”(在表体商品项下方打印);修改4项:原“收发货人”修改为“境内发货人”、原“出口口岸”修改为“出境关别”、原“运输工具名称”修改为“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号”、原“随附单证”修改为“随附单证及编号”;删除2项:“录入员”、“录入单位”;位置变化3项:“集装箱号”、“境内货源地”、“申报单位”。五、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增加12项:“页码/页数”、“境外发货人”、“合同协议号”、“包装种类”、“货物存放地点”、“启运港”、“经停港”、“入境口岸”、“最终目的国(地区)”、“报关人员证号”、“电话”、“自报自缴”(在表体商品项下方打印);修改4项:原“收发货人”修改为“境内收货人”、原“进境口岸”修改为“进境关别”、原“运输工具名称”修改为“运输工具名称/航次号”、原“随附单证”修改为“随附单证及编号”;删除2项:“录入员”、“录入单位”;位置变化3项:“集装箱号”、“境内目的地”、“申报单位”。六、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增加10项:“页码/页数”、“境外收货人”、“合同协议号”、“指运港”、“离境口岸”、“原产国(地区)”、“包装种类”、“报关人员证号”、“电话”、“自报自缴”(在表体商品项下方打印)。修改4项:原“收发货人”修改为“境内发货人”、原“出境口岸”修改为“出境关别”、原“运输工具名称”修改为“运输工具名称/航次号”、原“随附单证”修改为“随附单证及编号”;删除2项:“录入员”、“录入单位”。位置变化3项:“集装箱号”、“境内目的地”、“申报单位”。修改后的进口、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境、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式自2018年8月1日起启用,海关总署2016年第28号公告同时废止,原入境、出境货物报检单同时停止使用。特此公告。海关总署2018年6月21日
一起惠2018-06-28 08:53:29250 次
亚马逊德国站销毁滞销产品亚马逊在德国的仓库被曝出存在大量销毁全新滞销商品和被顾客退回商品的严重浪费问题,招致德国舆论批评。美国电商亚马逊的几名前工作人员披露,该公司设在德国的仓库大量销毁全新滞销商品和被顾客退回的商品。其中被退回的商品绝大多数功能完好,只有轻微使用痕迹或外观瑕疵。这些商品包括电冰箱、洗衣机、烘干机、手机、平板电脑、床垫和家具等。据悉,滞销和被退回的商品被直接销毁而非再次出售是基于成本考量。亚马逊向加盟商户收取仓储费用。而为了省下滞销和被退回商品的仓储费和退回厂商的物流费,很多加盟商户都委托亚马逊直接销毁商品。对此,德国环境部国务秘书约亨·弗拉斯巴特称亚马逊销毁全新商品为“严重丑闻”,要求亚马逊对报道中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德国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国务秘书格尔德·比伦对德国媒体说,如此浪费宝贵的资源是不负责任的,亚马逊应停止这种做法。国务院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复批日前,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务院方面表示,原则同意商务部提出的《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海南、深圳、哈尔滨、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区、重庆两江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等省市(区域)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深化试点期限为2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据了解,该方案中,关于深化试点有8大任务:(一)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加强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工作统筹、政策协调、信息共享。强化地方服务贸易跨部门统筹协调决策机制。加快服务贸易领域地方性法规立法探索,围绕市场准入、管理、促进、统计、监测等形成经验。全面建立地方政府服务贸易发展绩效评价与考核机制。(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在试点地区分阶段推出开放便利举措。借鉴自贸试验区和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的开放经验,推动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扩大新兴服务业双向开放。探索完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下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制度,逐步放宽或取消限制措施,有序推进对外开放。支持试点地区探索建立服务领域开放风险预警机制。(三)进一步培育市场主体。科学建设运营全国性、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现有公共服务平台的整合与统筹利用,提高服务效率。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适应服务贸易特点的金融服务。探索建设一批服务贸易境外促进中心。充分发挥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的平台作用。更好发挥贸易促进机构、行业协会的贸易促进作用。推动试点地区与重点服务贸易伙伴加强合作,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四)进一步创新发展模式。依托自贸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建设一批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优势,发展仓储物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维修、国际结算、分销、展览等服务贸易,重点建设数字产品与服务、维修、研发设计等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探索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运用数字技术提升服务可贸易性,推动数字内容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推动以数字技术为支撑、高端服务为先导的“服务+”整体出口。积极拓展新兴服务贸易,重点推进服务外包、技术贸易、文化贸易发展。(五)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水平。深入改革通关监管制度和模式,为与展览、维修、研发设计等服务贸易相关的货物、物品进出口提供通关便利。提升跨境交付、自然人移动等方面的便利化水平,完善签证便利政策,健全境外专业人才流动机制,畅通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创新创业渠道,推动职业资格互认。提升移动支付、消费服务等方面的便利化水平,积极发展入境游。(六)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修订完善《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等服务贸易领域相关目录,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开拓海外服务市场,鼓励新兴服务出口和重点服务进口。研究完善试点地区面向出口的服务型企业所得税政策。结合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对服务出口实行免税,符合条件的可实行零税率,鼓励扩大服务出口。发挥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作用。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信贷对服务贸易的支持力度。拓宽服务贸易企业融资渠道。完善外汇管理措施。加快推进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的跨境使用。(七)进一步健全统计体系。完善服务贸易统计监测、运行和分析体系,建立健全服务贸易重点联系企业直报系统,开展重点联系企业统计数据直报,适当增加监测企业数量,开展试点地区的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实现系统重要性服务贸易企业直报全覆盖。建立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相关工作数据共享。(八)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建立服务贸易重点联系企业运行监测机制,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切实防范骗税和骗取补贴的行为。探索建立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信息共享、协同执法的服务贸易监管体系。全面建立服务贸易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探索创新技术贸易管理模式。逐步将有关服务贸易管理事项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通快递与土航及PAL成立合资公司中通快递与土耳其航空(TurkishAirlines)、太平洋航空(PALAirLtd.)签约,宣布将成立合资公司。中通快递将与土耳其航空和太平洋航空,整合协同各自优势资源,布局开拓全球航空运输服务。根据协议,合资公司的总部设立在香港,将提供各类门到门物流业务,包括揽收、拣货、运输、收发、快运、跨国对接和最后一公里的配送。同时,合资公司也将提供仓储管理、订单和供应链管理。eBay与Noon签署协议eBay已经和Noon签署了合作协议,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中东北非地区的用户可以在Noon上直接下单购买eBay上的商品。根据协议,2018年下半年,Noon的应用程序和网页都会和eBay对接,通过Noon下单购买的eBay商品,可以方便地通过Noon完成退款和退货。除此之外,Noon和eBay还将探讨在市场营销、技术等方面的合作机会,帮助实现该地区电商的快速发展。据了解,Noon是阿联酋企业家穆罕默德·阿拉巴尔(MohamedAlabbar)以及沙特主权投资基金共同投资打造的十亿本土电商平台,该平台目前已经开通阿联酋、沙特两个市场,实施本土化运营,有英语和阿语两个语种,提供全品类购物体验,拥有国际、本土OEM品牌。据悉,Noon的最大竞争对手是亚马逊旗下的Souq.com,在七个月前,Souq.com上线了亚马逊全球商店,Souq的用户可以直接购买美国亚马逊网站上的商品。国务院确定进一步扩大进口的措施国务院公布了针对扩大进口的计划。国务院方面表示,确定进一步扩大进口的措施,促进调结构慧民生和外贸平衡发展。以下为国务院公布该会议内容:为推进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维护自由贸易,在稳定出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进口,倒逼国内产业改造提升,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会议确定:适应消费升级和供给提质需要,支持关系民生的日用消费品、医药和康复、养老护理等设备进口,落实降低部分商品进口税率措施,减少中间流通环节,清理不合理加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降税带来的好处。大力发展新兴服务贸易,促进研发设计、物流、咨询服务、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进口。完善免税店政策,扩大免税品进口。增加有助于转型发展的技术装备进口。会议要求,要优化进口通关流程,开展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提高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清理进口环节不合理管理措施和收费。创新进口贸易方式,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加强外贸诚信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有效互动。《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生效欧盟制定的GDPR(《通用数据保护法条例》)于2018年5月25日正式实施。GDPR规定,全球所有处理欧盟客户数据的公司都要披露其收集、存储和处理用户数据的方式。亚马逊作为用户数据持有公司之一,也要遵守该条例。目前还不清楚第三方卖家是否需要采取额外措施保护客户数据。但一些利用私人软件处理客户数据,打印运输标签、存储订单信息和保留发票(与税务相关)的卖家,可能会被要求采取额外的保护措施。2017年Wish营收首超10亿美金在接受CNET采访时,Szulczewski透露了一系列数据。他表示去年Wish第一次创收超过10亿美元,自八年前成立以来,Wish每年的收入都翻了一番多。他补充说,“看来2018年我们的收入会再次翻番。”Szulczewski还表示,今年4月Wish的每月活跃用户达到7500万,其网站上拥有超过100万的卖家,提供超过2亿件商品,预计今年出货量将超过10亿件。另外,Wish正在筹集超过10亿美元的资金。亚马逊收款日提前为1天亚马逊后台新增了一个“手动收款”功能,这让14天的收款期限缩短为1天,大大减轻各位卖家的资金周转压力,让卖家能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开发优质的产品。这个功能目前只有部分2017年注册的卖家才能使用,美国站、欧洲站、日本站均能提前收款。跨境统一版系统企业接入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便利通关服务,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以下简称跨境统一版系统)企业接入相关事宜公告,该公告内容于6月30日起执行。根据公告,电商企业可登录“互联网+海关”平台进行清单录入、修改、申报、查询等操作,并公开了跨境统一版系统企业对接报文标准。京东泰国站JDcentral将于6.18正式对外开放京东与泰国centralgroup合作共同创建的本地电商平台JDcentral将于今年“6.18”对公众开放,京东将于“6.18”正式进入泰国市场。据了解,与泰国的合作将是京东同ACMECS国家合作的开始,而ACMECS五国位居东南亚中心位置,连接了亚洲与大洋洲、印度洋与太平洋,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优质的特色产品,这也为京东与ACMECS国家合作创造了条件。刘强东表示,京东预计在两年之内,将自身的电商、物流和金融业务带给ACMECS所有国家,并在“一带一路”的倡议下,推动东南亚各国的经济数字化,提升各国人民的收入水平与生活品质。东南亚一直是京东发展的重点。刘强东称,京东希望把本地区优质的商品和文化通过方便快捷的电商渠道介绍给中国消费者,同时把全世界的优质商品通过京东平台提供给本地消费者,并与当地政府和企业在科技创新领域深入合作,用京东引以为傲的物流技术和科技成果帮助当地经济社会实现数字化转型。美国对华加征关税商务部立将出台同等措施据华盛顿邮报报道,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员称,特朗普政府将在美国本地时间周五将对总值约500亿美元的中国输美商品加征25%的关税。针对美方15日公布的对华贸易措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当日表示,中美双方曾就经贸问题开展多轮磋商,力图解决分歧,实现双赢。“令我们深感遗憾的是,美方置双方已经形成的共识于不顾,反复无常,挑起贸易战。此举既损害双边利益,也破坏世界贸易秩序,对此中方坚决反对。”商务部发言人表示。一指遥于北京王府井开设第三家进口商超跨境电商“一指遥”的跨境电商亚洲旗舰店与北京王府井正式开业。据悉,一指遥王府井亚洲旗舰店坐落于东方新天地第五区LG层,是一指遥在京开设的第三家大型高端进口商超。
一起惠2018-06-17 10:48:00466 次
日前,国务院公布了针对扩大进口的计划。国务院方面表示,确定进一步扩大进口的措施,促进调结构慧民生和外贸平衡发展。以下为国务院公布该会议内容:为推进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维护自由贸易,在稳定出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进口,倒逼国内产业改造提升,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会议确定:适应消费升级和供给提质需要,支持关系民生的日用消费品、医药和康复、养老护理等设备进口,落实降低部分商品进口税率措施,减少中间流通环节,清理不合理加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降税带来的好处。大力发展新兴服务贸易,促进研发设计、物流、咨询服务、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进口。完善免税店政策,扩大免税品进口。增加有助于转型发展的技术装备进口。会议要求,要优化进口通关流程,开展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提高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清理进口环节不合理管理措施和收费。创新进口贸易方式,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加强外贸诚信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有效互动。
一起惠2018-06-14 09:39:43280 次
5月30日消息,获悉,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布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通知。其中,服装鞋帽等平均税率降至7.1%,家用电器降至8%,水产品平均进口关税降至6.9%,化妆品等降至2.9%。值得注意的是,会议还决定7月1日前完成修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据查询化妆品一般贸易进口关税率对比发现本次化妆品的进口税率降的最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进出口税则查询显示:1、唇用化妆品普通关税率为150%,最惠国关税率为10%,增值税率为16%,消费税税率为15%。2、眼用化妆品普通关税率为150%,最惠国关税率为10%,增值税率为16%,消费税税率为15%。3、指(趾)甲用化妆品普通关税率为150%,最惠国关税率为15%,增值税率为16%,消费税税率为15%。4、其它用化妆品根据具体类别不同普通关税率为150%,最惠国进口关税税率由6.5%-15%不等。(图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值得注意的是,消费税和增值税分别在2016年9月30日和2018年4月4日有所调整。有关消费税税率变更如下:2016年9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中指出:针对化妆品将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由30%下调为15%,并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一、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具体如下:(一)将征收范围调整为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高档美容修饰类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界定标准为进口完税价格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调整后的税目如图:(图片来源:中华人民财政部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二)将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由30%下调为15%。有关增值税税率变更如下:2018年4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为完善增值税制度,将调整增值税税率,并于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四、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五、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的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调整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销售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以出口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六、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一起惠2018-05-31 09:05:36387 次
按照目前的海淘政策,个人年交易额上限为20000元,在额度范围内,关税税率暂设为0%,用户可享受进口税收优惠。超过这一额度,个人用户海淘将会被限制.然而央视新闻的调查显示,有很多海淘用户的额度被盗用。有人冒充海淘用户的名义,大量从国外买东西,盗用身份信息进行海淘,这背后竟然隐藏着一条黑色产业链。据悉,这样的事情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一位广东的海淘用户被人冒用20次,在北京、上海、山东、江苏、福建等全国各地都有网友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盗用。央视新闻暗访显示,目前有些电商公司出借自己的“壳”,帮人通关,而另有一些跨境物流公司掌握着盗用来的身份信息。通过倒卖这些实名信息,来提供所谓的“清关服务”,其实就是帮助客户“刷单”,制造假的通关信息上报海关
一起惠2018-05-22 10:22:41318 次
按照海淘相关政策,个人年度交易额上限为20000元,然而你的额度尚未用完,可能就被别人给偷走了,这背后竟然隐藏着一条黑色产业链。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显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额度范围内,关税税率暂设为0%,用户可享受进口税收优惠。超过这一额度,个人用户海淘将会被限制。5月19日,央视新闻的调查显示,不少海淘用户海淘额度被盗用,有人冒充海淘用户名义,大量从国外买东西,背后竟隐藏着一条黑色产业链。据了解,这样的事情正在全国各地接连上演。一位广东的海淘用户被人冒用了20次。重庆的一位用户被人冒用了26次。在北京,在上海、在山东、在江苏、在浙江、在福建、在广东、在重庆,其他地方的网友也在纷纷控诉,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被别人肆意盗用。按照电商海淘一般步骤,首先由消费者在电商上购买产品,购买时需要提交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电商将这些信息提交给海关,做通关申报;物流公司把货物运输到消费者手里。而在海关网站查询到的信息里,恰恰就包括了这些环节上的数据。而在海关网站查询到的信息里,“订购人电话”却找不到真实买家。对于自己的电话号码会出现在通关记录上,那些并未购买海淘商品的用户表示毫不知情。此外,“物流运单”也涉嫌造假,多数物流运单无法追踪,所谓的物流信息是凭空捏造。对于其中内幕,央视新闻暗访显示,那些电商公司只是借出自己的壳,帮人通关。而掌握着这些假身份信息的源头,其实是跨境物流公司。跨境物流公司倒卖实名信息,提供物流清关服务。所谓的清关服务,其实就是帮客户“刷单”,制造假的通关信息,来上报给海关。从整个流程来看,除了名字和身份证信息是真实的,其它的整个流程全部是伪造的。这种做法既泄露了个人信息,也使得国家税收大量流失。附央视新闻提供的海淘交易额度查询方法:1.登录网站http://ceb2pub.chinaport.gov.cn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可查询今年已用海淘额度和可用海淘额度。2.点击底部蓝色小字,注册后可查询海淘消费明细。解决办法:如果您确认自己的海淘额度被别人盗用了,可以拨打中国电子口岸客服热线010-95198进行处理。
一起惠2018-05-21 09:11:43320 次
由境外国家/地区运送至中国境内的商品需要办理海关申报和清关手续,并会产生相关的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清关费用。清关由境外国家/地区运送至中国境内的商品需要办理海关申报和清关手续,并会产生相关的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清关费用(统称为“进口税费”)。中国境内的收货人为被海关记录的进口人,应承担所有进口税费。对于您向亚马逊海外卖家购买的每件商品,您授权亚马逊海外卖家指定的运营商或物流商(简称“指定运营商或物流商”)作为您的代理人,为该商品办理申报、清关、处理并支付该商品的进口税费,并代表您与海关等部门沟通,必要时如实回答相关的问题以确保商品能够顺利快速地清关放行。您进一步同意,指定运营商可向亚马逊披露您购买的商品在进口清关中所实际发生的进口税费的金额(简称“实际进口税费”)。若您指定他人作为收货人,您代表在订单中指定的收货人给予上述授权。您在亚马逊海外卖家处购买的商品须为个人合理自用,不得用于商业盈利目的,并依中国海关规定按入境个人物品清关。单个包裹若含多件商品且总额超过1000元(如寄自港、澳、台地区则为800元),将可能无法享受个人物品进口的行邮税和通关便利的待遇。若为单件不可分割商品,经海关审核属个人合理自用的,则不受该金额限制。为了便于清关,您的订单可能被分拆为多个包裹。按照中国海关要求,当您在下单购买亚马逊海外卖家商品时,请您配合上传个人身份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以确保商品顺利清关。我们将对该信息严格保密。如您订购的亚马逊海外卖家商品未能成功清关,请您和卖家联系。缴税亚马逊海外卖家商品均作为个人邮寄物品入境,需向中国海关依法申报缴纳行邮税。您授权亚马逊海外卖家或其指定的运营商或物流商作为您的代理人与相关海关和税务机关交涉,为您的商品结关、处理并支付该商品的实际进口税费。亚马逊海外卖家商品价格已包含所有预估/进口税费,您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一起惠2018-05-09 09:15:24396 次
在网易考拉购买的商品后,您可以在确认收件后30天内申请退货,跨境商品(涉及海关通关手续及时限)可以在确认收件后7天内申请退货;个别商品(例如,短效期的海外食品、贴身使用的内衣物等)可能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请留意商品页面上的特殊说明,您可以在我的订单页面申请售后服务提交退货申请
一起惠2018-04-26 08:56:06353 次
4月12日消息,获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并鼓励创新药进口,其中,跨境电商将成为此举的关键之一。据了解,关于“互联网+医疗健康”措施,会议指出以下五点:一是从5月1日起,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至零,使我国实际进口的全部抗癌药实现零关税。较大幅度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二是研究综合措施,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将进口创新药特别是急需的抗癌药及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等方式,并研究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多措并举消除流通环节不合理加价,让群众感受到急需抗癌药价格有明显降低。三是加快创新药进口上市。将临床试验申请由批准制改为到期默认制,对进口化学药改为凭企业检验结果通关,不再逐批强制检验。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化学药设置最高6年的数据保护期,保护期内不批准同品种上市。对在中国与境外同步申请上市的创新药给予最长5年的专利保护期限补偿。五是强化监管,严打制假售假。
一起惠2018-04-13 08:52:22388 次
网易考拉海购通过正规的清关渠道进行清关,一切遵照海关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并且尽量保障清关时效。1.目前对于购买跨境电商平台上的商品,国家的相关政策是怎样的?依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2.购买网易考拉海购进口的商品是否需要缴税?根据政策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3.如果产生进口税,是否需要自己亲自缴纳?在网易考拉海购上购买保税区发货的境外商品时,消费者在订单提交时根据订单内商品的金额和对应的税率缴纳相应的税费,无需自己再到相应的海关部门单独缴纳。4.我在网易考拉海购上购买的商品的税费是如何核算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即:商品的“跨境电商综合税”额=进口环节消费税*70%+进口环节增值税*70%+关税(限额内,税率为0%)进口环节消费税,分为从价计征(按实际交易价格计算)、从量计征(按售卖单位计算)两种方式,从价计征模式下,可简化计算公式,则,在考拉购买跨境商品的税费计算公式为:完税价格*税负率;其中,完税价格(实际交易价格)=货物零售价格+运费+保险费。请注意,购买时使用的优惠券抵扣额并不能扣减商品的完税价格。例如:商品单价购买数量促销活动优惠优惠券扣减额运费适用税负率A10023010410%B300210——65%A商品的税费(含运费税)=完税价格*税负率=(100*2+4-30)*10%=17.4元B商品的税费(含运费税)=完税价格*税负率=(300*2+6-10)*5%=29.8元则订单需要缴纳的税费=A商品的税费+B商品的税费=17.4+29.8=47.2元*各商品的适用税率请参考商品税率表商品税率表从量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模式下,跨境电商综合税费的计算规则请参考本页第5条答疑。5.我在网易考拉海购上购买的商品标注适用从量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是怎么计算税费的?跨境电商综合税税额=增值税*70%+消费税*70%+关税(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从量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消费税税额;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举例说明:机油的税则号:2710199100,按第二单位从量计税,消费税率=1.52,增值税率=0.17,假设单瓶机油的容量为4升;第一单位为千克,第一单位数量4,第二单位为升,数量为4,考拉申报价格是400元,即每升申报价格为100元的话:实征消费税税额:4*1.52*70%=4.256实征增值税税额:(100*4+4*1.52)*0.17*70%=48.32352(如果有运费、保险费,则均摊到商品价格中计算增值税税额)跨境电商综合税税额:4.256+48.32352=52.57952
一起惠2018-03-29 09:06:33568 次
3月27日晚间,李克强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97号令,公布《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7号《快递暂行条例》已经2018年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克强2018年3月2日快递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安全,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接受快递服务以及对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良好的快递业营商环境,支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方式,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政府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快递业竞争秩序,不得出台违反公平竞争、可能造成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政策措施。第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件、包裹、印刷品以及其他寄递物品(以下统称快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第五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国家安全、海关、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快递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快递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公安、国家安全、海关、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健全快递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快递业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收集、共享与快递业安全运行有关的信息,依法处理影响快递业安全运行的事件。第七条依法成立的快递行业组织应当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守法、诚信、安全经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不断提高快递服务质量和水平。第八条国家加强快递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快递业信用记录、信息公开、信用评价制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提高快递业信用水平。第九条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利用和再利用。第二章发展保障第十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快递业发展规划,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快件大型集散、分拣等基础设施用地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相关配套规定,依法保障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第十一条国家支持和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农村、偏远地区发展快递服务网络,完善快递末端网点布局。第十二条国家鼓励和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促进自动化分拣设备、机械化装卸设备、智能末端服务设施、快递电子运单以及快件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的推广应用。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不得禁止快递服务车辆依法通行。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门,依法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行驶时速、装载质量等作出规定,并对快递服务车辆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快递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车辆。快递从业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快递从业人员所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照民事侵权责任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第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签订合同、设置快件收寄投递专门场所等方式,为开展快递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鼓励多个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第十五条国家鼓励快递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等行业建立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快递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加强信息沟通,共享设施和网络资源。国家引导和推动快递业与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的标准对接,支持在大型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配套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接驳场所。第十六条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法开展进出境快递业务,支持在重点口岸建设进出境快件处理中心、在境外依法开办快递服务机构并设置快件处理场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完善进出境快件管理,推动实现快件便捷通关。第三章经营主体第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核定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向社会公布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单,并及时更新。第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并应当自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第十九条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前款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为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第二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保护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职业操守、服务规范、作业规范、安全生产、车辆安全驾驶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第四章快递服务第二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寄件人填写快递运单前,应当提醒其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第二十二条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事项:(一)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二)收件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三)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用户交寄的快件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递运单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第二十三条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节假日期间根据业务量变化实际情况,为用户提供正常的快递服务。第二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规范操作,防止造成快件损毁。法律法规对食品、药品等特定物品的运输有特殊规定的,寄件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第二十六条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属于进出境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快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属于信件,自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二)属于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三)属于进境快件的,交由海关依法处理;其中有依法应当实施检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处理。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第二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实行快件寄递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布联系方式,保证与用户的联络畅通,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快件查询等服务。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可以向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第二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停止经营的,应当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停快递服务的,应当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告暂停服务的原因和期限,并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第五章快递安全第三十条寄件人交寄快件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二十四条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禁止寄递物品的目录及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第三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验视内件,并作出验视标识。寄件人拒绝验视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受寄件人委托,长期、批量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与寄件人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保障义务。第三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企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并对经过安全检查的快件作出安全检查标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委托第三方企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的,不免除委托方对快件安全承担的责任。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企业应当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并加强对安全检查人员的背景审查和技术培训;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企业对安全检查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第三十三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寄件人交寄禁止寄递物品的,应当拒绝收寄;发现已经收寄的快件中有疑似禁止寄递物品的,应当立即停止分拣、运输、投递。对快件中依法应当没收、销毁或者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对其他禁止寄递物品以及限制寄递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第三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第三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快递服务安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发生突发事件的,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应当以下列事项为重点:(一)从事快递活动的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实施;(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是否妥善处理用户的投诉、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第三十七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公布抽查事项目录,明确抽查的依据、频次、方式、内容和程序,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对快递业务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提高快递业管理水平。第三十八条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监督检查措施。邮政管理部门实施现场检查,有权查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管理快递业务的电子数据。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依法开展执法活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处理场所,包括快件处理场地、设施、设备。第三十九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部门的联系方式,方便公众举报违法行为。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的,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对实名举报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从事快递活动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一)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二)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未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未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未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三)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停快递服务,未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暂停服务的原因和期限,或者未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第四十一条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未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向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第四十二条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第四十三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予以处罚:(一)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三)收寄快件未查验寄件人身份并登记身份信息,或者发现寄件人提供身份信息不实仍予收寄;(四)未按照规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寄件人在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四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二)未定期销毁快递运单;(三)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情况,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第四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由邮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第四十六条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一起惠2018-03-29 08:47:22416 次
跨境电商进入下半场,敦煌网创始人兼CEO王树彤在2018APEC中小企业跨境电商峰会上表示,新贸易时代来了,新贸易时代的商品和服务将实现可视、可听、可触、可感、可用,外贸也可以像内贸一样简单高效。作为走在跨境B2B前沿的企业,敦煌网在新的一年要以什么姿势进入新贸易时代呢?(敦煌网创始人王树彤)据了解,目前中国跨境小额B2B的模式还不是很完善,在结汇、清关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但是随着交易平台以及周边服务的不断完善,王树彤称这几年的跨境贸易环境已越来越趋于成熟。以支付、供应链作为入口,很多的金融服务,如结汇、提前放款等会根据产品的成交历史以及货物所在的地理位置等快速反应。另外,随着跨境小额B2B的发展也会有很多新的金融产品应运而生。王树彤称,在这种趋势下,再往周边延伸,会形成一个生态体系,包含完整的供应链,并以金融作为催化剂,促进服务将变得智能化、集约化和平台化。王树彤还称,现在讲的大物流项目已经逐渐趋于平台化趋势,比如海外仓、通关、商检、退税等。新贸易时代的物流体系应该是智能化的。平台会根据每一单的具体情况,使用大数据算法,在大量物流航线中为商家智能匹配最优方案,并由专门团队上门,提供收货、装箱、清关、运输完整的一条龙服务。这让商家得以从繁琐的物流环节中解放出来,只要动动指尖,剩下的都可以交给平台。再来看,传统外贸或者说跨境电商发展初期,各地都有不同的报关公司服务于当地的外贸企业,但是接下来会有一种集约化的趋势出现。这种集约化趋势消除了地域限制,报关公司可以跨地域的服务于全国各地的商家。据王树彤介绍,集约化发展的趋势主要表现为,当这些服务开始大量上线以后,报关公司将由过去一年处理几万件变成处理几十万件、上百万件甚至几千万件。这其中就要引入技术以及数字化的做法或者人工智能去处理,人工已经不足以支撑大量的订单处理。敦煌网作为一个综合型的外贸服务平台,在过去的时间首先打造了自己的支付体系,并逐渐发展集成了很多供应链金融产品。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王树彤发现,物流方面也迫切需要平台帮助企业做整合服务。第一,在航线比较多的情况下,将不同的货物送到不同的国家,敦煌网会将各种各样的解决方案整合起来。第二,随着订单量越来越大,需要引入大数据或者人工智能等技术,更加智能化地匹配最佳线路。王树彤称,敦煌网目前并没有自建物流,而是和一些物流商合作。她也表示,在物流领域里有很多线下的传统企业,但是在没有互联网和数字化的情况下,受到地域的限制,只能服务于本地企业。敦煌网将集约这些物流企业,并将订单大量汇聚成一个量,汇聚量之后引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走集约化物流路线。据初步估算,这会让企业每年逐步降低约3%的物流成本,节省10%-20%的物流时效。目前敦煌网通过升级物流体系以及海外仓布局,已经实现最快2天妥投,退货时效也节省30天以上。
一起惠2018-03-26 08:56:53321 次
昨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其中,跨境电商比较关注的关于国务院其他机构调整中,“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在3月13日下午的政协小组讨论中,全国政协委员,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谈及此事,表示“把这两块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主要是解决统一口径对外的问题,也是这么多年来反映最多的问题。”李国表示,目前的机构改革方案非常好,我特别注意到,改革总的要求是优化、协同、高效。通过改革,使得我们的治理进一步加强。但是,部门划转并不是改革。“我们接下来的工作任务非常重。”李国表示,“机构改革,不仅仅是把哪一项并个谁,那远远达不到改革的效果,只有把两个手续,两套系统,两次作业环节都改成一次,形成1加1大于2,才能达到改革的目标,否则的话,还是原来的样子。”在谈及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时,李国表示,“我觉得是非常必要的。确确实实,这么多年来,社会对这个问题反映比较多的问题,这个跟国际上的通行做法相比也是不适应的。因此,把这两块整合到一个部门,解决一个口径对外的问题。”很多跨境关务的网友看到合并消息,也有部分想法,比如:通关单以后怎么办?首先这玩意会不会变化?还怎么存在?变成海关,还需要走原有的系统申报么?还是海关收编商检系统改造?还是直接简单粗暴点并入报关单栏位算了?现场查验,是不是一次就可以搞定了呢?商检海关人员进行整合,查验部门合体,查验小队直接搞定,以后查验一个海关岗一个商检岗?俩人查验!期待合并后的效果···········
一起惠2018-03-15 09:36:43353 次
3月12日消息,日前,宁波海关公布了“同仓共管”模式目前的运营情况。截至2月底,宁波出口加工区“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业务试点企业共9家,累计完成非保税货物进出区1916票,货值达2.44亿美元。据了解,“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是指允许非保货物进入特殊区域储存,与保税货物一同参与集拼、分拨,实际离境出口或出区返回境内的海关监管制度。这项制度,是宁波海关落地实施的又一项上海自贸试验区创新制度。去年10月,宁波海关正式启动“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业务试点,通过升级改造试点企业软硬件,实时掌控和动态核查货物进、出、转、存情况,实现了特殊监管区域内仓库增加非保税货物“同仓共管”的功能,来提升仓储企业的运营效率。
一起惠2018-03-13 09:28:2126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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