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
11月15日,集药品、保健品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上市公司“仁和药业“连续发布公告称,拟出资5亿人民币设立南昌仁和健康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告显示,该小贷公司由仁和药业100%控股,总部设立在南昌,法定代表人为王甄,主营业务是“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办理及经政府批准的其他业务”。据了解,仁和药业为仁和集团的一家上市公司,在2007年时经资产重组复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中西药及健康相关产品,也就是俗称的OTC(非处方药)。像“优卡丹”、“闪亮”滴眼液、仁和牌“可立克”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一线品牌。仁和药业除了自己研发和生产药品,同时与国内多家企业享有合作,采用OEM(原厂委托制造)模式使得市面上的产品超过3000种。2015年,仁和药业联合200多家药企打造“和力物联网”平台,主要用于药品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及药品供应商的B2B交易。同年年底,仁和药业宣布以2.77亿元收购了号称“中国医药电商鼻祖极企业”药房网56%的股份,完成了线上医药行业B2C的布局。一旦获批网络小贷牌照,对于仁和药业来讲,更有利于公司布局互联网金融领域、拓宽公司的业务领域,开拓更多发展机会及空间,提高仁和药业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同时投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服务于产业链上下游客户;服务于仁和体系销售团队;服务于仁和药房网等互联网消费者,为构建仁和大健康生态圈提供金融支持。仁和药业方面表示,通过网贷业务的开展,将在大健康领域推进产业+金融的深度融合,实现消费大数据的价值链再造。将以消费金融、产业链金融为纽带构建仁和大健康生产及消费生态圈,推进公司业务的创新转型和能力提升。小额贷款公司并不是近年来才出现的产物,它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更为便捷、迅速,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相比,小额贷款更加规范、贷款利息可双方协商。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凭借互联网平台的便利性,依托互联网的网络小贷应运而生。简单来讲,网络小贷就是通过网络平台获取借款客户,在线上完成贷款申请、审核、发放和回收的整个贷款流程。因此,拥有庞大的流量入口是网络小额贷款的前提。据相关业内数据统计,市场上目前有超过200张网络小贷牌照。行业人士分析,如银监会层面没有出台限制政策,而这些牌照都顺利获批,预计我国网络小贷牌照在2018年将达到250张以上。网络小贷牌照之所以抢手,最直接的一个原因是消费金融牌照门槛过高。企业转战网络小额贷款,不失为各平台曲线入场的方式。就当下的网络小贷市场整体而言地方性监管文件各异,拿牌要求各不相同,国家尚无统一性的意见与办法。与小额贷款相比,网络小贷拥有更加明显的地域优势,能在全国布局业务。作为最早一批布局网络小贷的药企,仁和药业的市场动作或将引发医药健康板块申请网络小贷牌照的高潮。同时,通过布局互联网金融,医药健康和金融的结合将在医疗保险、商业健康险、医疗器械融资租赁、药品流通供应链金融、医美分期等领域越来越紧密。
10月15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于10月13日正式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以下简称“意见”),以为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促进产业组织方式、商业模式和政府治理方式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见指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供应链已发展到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的智慧供应链新阶段。因此,该意见从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大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根据意见内容,到2020年,要形成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基本形成覆盖我国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制造协同化、服务化、智能化,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积极倡导绿色供应链,努力构建全球供应链。以下为意见全文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供应链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整合资源为手段,实现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全过程高效协同的组织形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供应链已发展到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的智慧供应链新阶段。为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促进产业组织方式、商业模式和政府治理方式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重要意义(一)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供应链具有创新、协同、共赢、开放、绿色等特征,推进供应链创新发展,有利于加速产业融合、深化社会分工、提高集成创新能力,有利于建立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共赢的协同发展机制,有利于建立覆盖设计、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等各环节的绿色产业体系。(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供应链通过资源整合和流程优化,促进产业跨界和协同发展,有利于加强从生产到消费等各环节的有效对接,降低企业经营和交易成本,促进供需精准匹配和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供应链金融的规范发展,有利于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三)引领全球化提升竞争力的重要载体。推进供应链全球布局,加强与伙伴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合作共赢,有利于我国企业更深更广融入全球供给体系,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落地,打造全球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全球贸易新规则,有利于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保障我国资源能源安全和产业安全。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为路径,以信息化、标准化、信用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为支撑,创新发展供应链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高效整合各类资源和要素,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我国经济全球竞争力。(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形成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基本形成覆盖我国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供应链在促进降本增效、供需匹配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显著增强,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撑。培育100家左右的全球供应链领先企业,重点产业的供应链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中国成为全球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重要中心。三、重点任务(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1.创新农业产业组织体系。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合作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于一体的农业供应链体系,发展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农业。鼓励承包农户采用土地流转、股份合作、农业生产托管等方式融入农业供应链体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把农业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农业部、商务部等负责)2.提高农业生产科学化水平。推动建设农业供应链信息平台,集成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大数据,共享政策、市场、科技、金融、保险等信息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化和精准化水平。加强产销衔接,优化种养结构,促进农业生产向消费导向型转变,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鼓励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开拓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农业部、科技部、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等负责)3.提高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加强农产品和食品冷链设施及标准化建设,降低流通成本和损耗。建立基于供应链的重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针对肉类、蔬菜、水产品、中药材等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全部纳入追溯体系,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可追溯体系,提高消费安全水平。(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农业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负责)(二)促进制造协同化、服务化、智能化。1.推进供应链协同制造。推动制造企业应用精益供应链等管理技术,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实现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促进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缩短生产周期和新品上市时间,降低生产经营和交易成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等负责)2.发展服务型制造。建设一批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基于供应链的生产性服务业。鼓励相关企业向供应链上游拓展协同研发、众包设计、解决方案等专业服务,向供应链下游延伸远程诊断、维护检修、仓储物流、技术培训、融资租赁、消费信贷等增值服务,推动制造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提升制造产业价值链。(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负责)3.促进制造供应链可视化和智能化。推动感知技术在制造供应链关键节点的应用,促进全链条信息共享,实现供应链可视化。推进机械、航空、船舶、汽车、轻工、纺织、食品、电子等行业供应链体系的智能化,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工厂、智慧物流等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提高敏捷制造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等负责)(三)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1.推动流通创新转型。应用供应链理念和技术,大力发展智慧商店、智慧商圈、智慧物流,提升流通供应链智能化水平。鼓励批发、零售、物流企业整合供应链资源,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供应链协同平台。鼓励住宿、餐饮、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等行业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完善供应链体系,提升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质检总局等负责)2.推进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鼓励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准确及时传导需求信息,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引导生产端优化配置生产资源,加速技术和产品创新,按需组织生产,合理安排库存。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等一批示范工程,提高供给质量。(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负责)3.提升供应链服务水平。引导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大力培育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推动建立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拓展质量管理、追溯服务、金融服务、研发设计等功能,提供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商检报关等一体化服务。(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负责)(四)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1.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开放共享信息。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发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模式。(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等负责)2.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监控,提高金融机构事中事后风险管理水平,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健全供应链金融担保、抵押、质押机制,鼓励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开展应收账款及其他动产融资质押和转让登记,防止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稳定发展。(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等负责)(五)积极倡导绿色供应链。1.大力倡导绿色制造。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在汽车、电器电子、通信、大型成套装备及机械等行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强化供应链的绿色监管,探索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鼓励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积极扶植绿色产业,推动形成绿色制造供应链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积极推行绿色流通。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培育绿色消费市场。鼓励流通环节推广节能技术,加快节能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培育一批集节能改造和节能产品销售于一体的绿色流通企业。加强绿色物流新技术和设备的研究与应用,贯彻执行运输、装卸、仓储等环节的绿色标准,开发应用绿色包装材料,建立绿色物流体系。(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负责)3.建立逆向物流体系。鼓励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平台,建设线上废弃物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重点针对电器电子、汽车产品、轮胎、蓄电池和包装物等产品,优化供应链逆向物流网点布局,促进产品回收和再制造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努力构建全球供应链。1.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加强交通枢纽、物流通道、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进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鼓励企业深化对外投资合作,设立境外分销和服务网络、物流配送中心、海外仓等,建立本地化的供应链体系。(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负责)2.提高全球供应链安全水平。鼓励企业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全球供应链风险管理水平。制定和实施国家供应链安全计划,建立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机制,提升全球供应链风险防控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参与全球供应链规则制定。依托全球供应链体系,促进不同国家和地区包容共享发展,形成全球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在人员流动、资格互认、标准互通、认可认证、知识产权等方面加强与主要贸易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磋商与合作,推动建立有利于完善供应链利益联结机制的全球经贸新规则。(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质检总局等负责)四、保障措施(一)营造良好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政策环境。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供应链创新网络,建设跨界交叉领域的创新服务平台,提供技术研发、品牌培育、市场开拓、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供应链创新产业投资基金,统筹结合现有资金、基金渠道,为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供融资支持。(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研究依托国务院相关部门成立供应链专家委员会,建设供应链研究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供应链科创研发中心。支持建设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政府监管、公共服务和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行业指数、经济运行、社会预警等指标体系。(科技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研究供应链服务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行业分类,理顺行业管理。符合条件的供应链相关企业经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外包相关政策条件的供应链服务企业,按现行规定享受相应支持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积极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示范。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试点,鼓励试点城市制定供应链发展的支持政策,完善本地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培育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建设一批跨行业、跨领域的供应链协同、交易和服务示范平台。(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负责)(三)加强供应链信用和监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健全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商务、海关、质检、工商、银行等部门和机构之间公共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研究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推进各类供应链平台有机对接,加强对信用评级、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创新供应链监管机制,整合供应链各环节涉及的市场准入、海关、质检等政策,加强供应链风险管控,促进供应链健康稳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进供应链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定供应链产品信息、数据采集、指标口径、交换接口、数据交易等关键共性标准,加强行业间数据信息标准的兼容,促进供应链数据高效传输和交互。推动企业提高供应链管理流程标准化水平,推进供应链服务标准化,提高供应链系统集成和资源整合能力。积极参与全球供应链标准制定,推进供应链标准国际化进程。(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负责)(五)加快培养多层次供应链人才。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设置供应链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供应链专业人才。鼓励相关企业和专业机构加强供应链人才培训。创新供应链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国际化的人才流动与管理,吸引和聚集世界优秀供应链人才。(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强供应链行业组织建设。推动供应链行业组织建设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行业研究、数据统计、标准制修订和国际交流,提供供应链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与国外供应链行业组织的交流合作,推动供应链专业资质相互认证,促进我国供应链发展与国际接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北京的六月,艳阳似火。再度见到唐彬,已经时隔四年时间。唐彬,国内首批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支付首席执行官及联合创始人。时间蜕化成气质,与四年前相比,他变得更加沉稳、坚定。支付宝、财付通两大巨头迅猛吞食了八成以上的市场份额,监管收紧导致行业发展遭遇“寒冬”,众多中小第三方支付公司为求生存炒作牌照的声音甚嚣尘上,当浮躁、焦虑、功利等心态充斥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时候,唐彬与他的易宝支付依然在坚守,因为他相信,“中国经济的希望在互联网,而中国金融的希望则在支付。”唐彬易宝支付CEO互联网金融千人会俱乐部(IFC1000)轮值主席“我为什么挺中国”在采访中,易宝支付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了这样一个小故事,为了促进易宝支付进一步的发展壮大,硅谷创业起家的唐彬毅然放弃了美国绿卡,“领取了一张身份证”。为什么挺中国、挺支付,唐彬有着自己的一套思路。互联网在两个国家发展得最好,一个是诞生地美国,另一个就是中国。吴晓波在《互联网对中国到底意味着什么》一文中谈道,“如果没有互联网,美国也许还是今天的美国,但是中国肯定不是今天的中国。”对于这点,唐彬深表认同。吴晓波在书中称,互联网是罕见的阳光产业,为中国带来了意料之外的商业进步和社会空间开放,同时也正在造成新的混乱和遭遇更具技巧性的管制。在他看来,“这显然是一个没有讲完的故事,博弈正在进行,没有人猜得到它的结局。”对此,唐彬比吴晓波更乐观,他的理由是,“因为互联网和中华文明的根基是相通的,互联网让中国人超越器物层面,重拾文化自信,发自内心地拥抱互联网的新思维和新技术,推动中国引领信息文明时代!”唐彬分析认为,互联网之所以在中国发展得如此蓬勃,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互联网通过信息透明,促成了统一的大市场,大大提升了市场的规模和效率;二是互联网打破垄断,释放思想、金融、和社会等方面的活力,让市场发挥决定性的作用,激发市场经济最宝贵的企业家精神;三是互联网去中心化的结构与中华文明君子和而不同的根基相通。“互联网始终围绕人性展开,因为互联网本来就是通过平等的自由连接来让人性得到更好的展示和服务;它提供了一个连接人人的开放、分享、自由、协作、充分尊重每一个体的和谐平台,让每个独一无二的生命尽可能活出他的精彩和意义。无独有偶,和谐也是中华文明的核心——人与人之间推崇和而不同的君子之道;人与自然间崇尚天人合一;国与国之间讲究王道。”唐彬表示,互联网让中华文明的根基打通了时代的脉搏。如今,在中国,互联网的触角已经伸至各行各业,不过,其中表现最亮眼的非支付莫属。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充满互联网精神的主流第三方支付企业在零售支付领域已全面超越了国有银行,在助力中小企业互联网升级的同时为用户带来了众多的便利和实惠。“在今天,每10张远程的机票购买中,有8到9张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支付服务的,其中3张以上由易宝支付提供。”唐彬为此倍感自豪。厮杀在B端中国的第三方支付最早兴起于2000年左右,以银联、首信易为主,于2003年开始步入快车道,支付宝、易宝支付、快钱等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兴起。主流市场研究机构的数据显示,中国是2016年全球最大的移动支付市场,全年总交易额达到38.6万亿元人民币(约合5.5万亿美元),较2015年增长200%。近些年,央行前后共批了270张支付牌照,不过,随着整合步伐延续,现在还剩258张。按照市场份额,整个第三方支付领域形成了界限鲜明的三大梯队,其中,支付宝、财付通组成第一梯队,占据了近八成的市场份额;包括易宝支付在内的8家深耕垂直行业的支付企业组成第二梯队,分食余下不到二成的市场份额;而剩下的240多家有牌照无业务或少业务的企业为第三梯队。支付宝、财付通两大巨头当道,中小第三方支付公司如何突围?唐彬给出了这样的回答:“B端支付才是未来趋势。”据他分析,发展至今,国内第三方支付主要可以分为三种模式,一是基于账户的担保模式,以C端为核心,其代表为支付宝;二是网关型模式,主要企业包括银联、网银在线等;三是以易宝等为代表的行业模式,针对行业推出支付解决方案。“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全面到来,互联网已经从比特回归到原子,进入深水区。”唐彬分析认为,这对支付行业提出了新的挑战,支付不再只是搬运工的概念,未来五年左右,传统行业与互联网深度结合,第三方支付将深度改变它的中后台,再造传统行业的商业流程,而不仅仅是前端的销售层面。也就是帮助企业实现真正的供给侧改革。“两大巨头在C端的霸主地位已经难以撼动,未来行业洗牌的突破口一定是在B端。”深耕行业支付,服务B端企业,正是易宝支付自创立以来一直坚持的核心战略。经过十多年的积累,如今易宝支付已经成为了中国行业支付领军者,打开它的合作者名单,航空旅游、网络游戏、电信、行政教育、保险、基金、快消连锁等众多行业皆已上榜。选择行业,唐彬有着自己的标准,首先是规模要够大,至少上千亿规模;其次要处于行业电子化转型时期。而易宝支付的核心竞争优势则可归结为四个字——量身定制。为一个行业量身定制解决方案并不容易。用唐彬的话说就是,“不了解行业特点根本不可能切入行业用户。”近期,面向网贷行业,易宝支付正在力推一个名为“银管通”的产品。今年是网贷行业发展的第十个年头,随着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逐步深入,银行存管成为P2P平台是否合规的硬性指标。应银监会要求,P2P平台必须在今年8月份之前满足包括银行存管在内的许多合规要求。但从目前看,对接银行存管仍是一道难以跨越的门槛。不仅平台在技术门槛上望尘莫及,而且银行在技术方面的储备、双方的技术对接以及后期的调试中都需要一个准备的过程。在此环境下,易宝支付充分研究P2P行业商户要求,评估潜在交易风险,细读存管细则的基础,提出了协助网贷平台与银行双方共同实现高效银行存管对接的“银管通”快速解决方案。“‘银管通’可以助力网贷平台快速接入银行资金存管系统,起到平台资金和投资人资金分离的作用,限制了P2P对资金的操作,对有效提升平台风险控制的水平有一定帮助。”对于银管通这一产品的市场前景,唐彬非常看好,“要想切入一个行业,必须直击行业真正的痛点。”下一站,支付+在采访中,唐彬多次强调,易宝支付不仅是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更是一家交易服务平台。据唐彬透露,早在2013年9月27日,在“易宝十年创变——互联网金融峰会”上,易宝就已正式提出了“支付+金融+营销”的升级战略,跨入了“支付+”时代。“易宝支付不再局限于单纯的点对点的支付服务,而是将产业链的上下游打通,将支付、分账、资金归集管理、营销增值和授信服务等融为一体。”支付如何+金融?易宝支付的做法主要有两个:一是面向商户端的理财服务。不同于余额宝主要做C端客户,易宝的理财服务主要基于使用易宝支付的B端企业,引入财务管理公司提供增值服务;二是面向垂直行业的供应链融资。与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做供应链金融不同,易宝深耕航空、保险、旅游、游戏等行业,对行业链条的交易信息非常清楚,便于风控与快速审核,从而可以联合银行为代理商提供授信服务。“易宝是一条线,淘宝、京东它们是一个面,两家模式不同,各有各的优势。”支付+营销,易宝支付则是通过帮助商户改进POS机的软件设计,从而达到采集用户交易数据、沉淀管理用户的目的。2013年,易宝支付推出一款餐饮支付+营销类产品——哆啦宝,帮助商家在支付过程中获得客户,并管理好客户。消费者首次在商家刷卡消费时,只要在POS机上输入手机号,便可短信接收商家的红包信息,同时将手机号与其银行卡绑定。再次刷卡消费时,POS机内置系统将自动识别红包信息,扣掉相应优惠金额,同时再生成一个红包,依次循环。易宝在此过程中则可以获得商户返点。另外,随着支付数据的价值逐渐被挖掘,征信开始成为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兵家必争之地。2015年,易宝支付与大北农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共同投资了天创信用。天创信用着力打造“数据+风控+金融”的模式,打通金融服务价值链,为客户提供反欺诈、信用评估、贷后管理、精准营销等产品与服务。据唐彬介绍,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是天创信用已经在农业、园区、消费金融、网贷等多个领域形成了专业领先的解决方案,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哆啦宝,还是天创信用,均为易宝支付内部孵化的创业公司,目前均为独立运营状态。如此安排,其中暗含着唐彬对互联网创业的深刻思考,“这些公司肯定不可能全部成功,但我们的观点是,如果完全就是一个中心,以易宝支付来做所有的这些事情,那肯定不会成功。一个中心反映不了所有的市场、政策信息,也无法对所有的变化做出灵活应对。去中心化也许意味着一些节点的力量会变得薄弱而无法抗拒风险,但同时也意味着能更加灵活地发现机会和创新点,更加灵活地应对市场,从而获得成长机会”。唐彬强调称,“对于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其采用传统的控制的观点,不如采用生长进化的观点。”对话CEO《小康》:您怎么看支付的价值?对众多互联网公司而言,它的意义就在于一个接口吗?唐彬:你问到的是根本性问题,这个问题我问过很多人,很多人理解并不透。一般人理解支付,包括传统银行,都认为它就是一个搬运工具,安全地把钱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以前搬银子,后来搬钞票,现在搬数据,快速安全地搬运。某种程度上讲,这个理解没错,就像诺基亚说手机就是一个可靠的通讯工具一样,它也没错,但是为什么后来没落了,因为智能手机来了之后,手机除了做通讯工具以外,它还成为了一个非常智能的个人信息消费终端,以及个性化的可靠的个人助理。同样支付也是如此。到了互联网时代,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时代,支付不再是简单的搬运工,我们更看到了支付背后更大的视野和丰富的内涵。首先,支付作为中立的平台能帮助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第二,支付平台能聚合用户需求,提高谈判砝码。第三,支付平台可以通过各种交易数据的挖掘,来提供更个性化的服务。第四,支付可以利用交易数据建立信用数据库,帮助我们建设一个更加诚信的社会。第五,支付还可以推动公益事业发展,满足我们的爱心需要,所以我说支付和公益是一对孪生兄弟。经过十来年发展,人们会发现,整个支付行业已经彻底改变,今天,在中国金融领域,支付这个细分领域特别有活力、特别接地气,特别能与用户的需求相契合。所以我认为,中国经济的希望在互联网,中国金融的希望则在支付。《小康》:目前在移动支付领域,支付宝和财付通是两大巨头,占据了整个市场八成的份额,对此您怎么看,中小支付企业的突破口在哪里?唐彬:对于这个问题主要看你是如何定义和区分的。如果按照总量,个人消费领域确实如此,两家公司就能拿走80%的市场份额。但是如果聚焦包括2B的大支付领域的话,你则会发现,其实财付通和支付宝的份额还非常小。中小支付企业突围,在个人用户领域,我认为,未来五年之内都没有人可以与之相抗衡。反而是B端,行业支付、服务企业,还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可以挖掘。《小康》:据了解,现在已经有很多中小支付企业开始将目光转向了B端市场,对此您有什么切身感受吗?唐彬:现在市场竞争确实非常激烈。不过只要大家按照统一的规则,公平竞争,就不是件坏事。《小康》:公司上市是一条出路吗?易宝支付对于上市有什么打算?唐彬:这肯定是出路之一。我们也在准备中。《小康》:上市的意义在哪里?是资金的问题吗?唐彬:主要不是资金问题,因为易宝支付早已规模盈利。主要是因为,第一,支付行业是一个公共市场,涉及到千家万户和这么多商家,上市有利于我们的品牌;第二,上市之后,公众监督,有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第三,也可以让员工获得一些股票变现的机会,适当改善生活。这都在我们的考虑之内。《小康》:提到支付问题,现在大家对第三方支付还有一个特别大的顾虑就是安全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您怎么看?唐彬:我们对安全的理解,就像大家对飞机失事的理解一样,大家觉得飞机很不安全,但是从数据上看,交通工具中飞机其实是最安全的。所以,对于安全问题,我们认为主要还是要看数字,用数字说话。现在网络支付行业的正常情况下,像易宝这样的公司,我们完全能够把风险损失率控制在十万分之一以内。什么概念?就是假如你有100万元,可能就是10元钱出问题,比银行卡刷卡还要安全。《小康》:去年以来,监管层出台了多项政策,确立了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机制。对易宝支付造成了怎样的影响?您怎么看如今的监管政策走向?唐彬:这项政策确实对我们影响很大。易宝支付的模式与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有海量用户资金沉淀的公司有很大区别,资金在我们这里基本不沉淀,资金进来后马上就要进行结算,我们这个叫做在途资金,只是一个流水而已。按照政策要求,拿出一定比例资金存放在人民银行指定账户,我认为,对用户沉淀资金而言是合理的,但是对于我们这种商户在途资金,这样做会影响到对商户的及时结算,给支付公司和商户本身都带来不便,甚至在极端情况下引发不稳定事件,其合理性值得商榷,因为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划到指定账户的资金使用起来非常不方便,时效性也远不够。政策不能一刀切,毕竟我们加强监管的目的还是为了推动行业更好、更良性的发展。《小康》:对于易宝支付下一步发展,您最头疼的是什么?唐彬: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人才,因为现在有很多公司跨界收购了一些支付牌照,它们要发展就要挖人,伴随着人才流失,我们的成本也在逐渐增高。二是监管的问题。目前监管政策的整体方向,易宝都认可,都是希望行业更良性,但是行业变化比较快,行业的模式之间差距也比较大,尽量不要一刀切,而是要尽可能多地去了解市场,抓住模式的差异点,以更开放包容的心态推动行业进一步发展。
6月28日,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召开媒体沟通会就该文件进行解读。会议明确,现阶段暂停网贷平台进入校园贷,同时鼓励正规机构服务大学生信贷需求,以电商为代表的互联网平台可以继续与银行合作开展校园信贷服务。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文的核心目的是让大学生合理的信贷需求得到满足,鼓励银行等正规机构进入市场;P2P是信息中介机构不应是高利贷机构,正规的P2P公司培育好了将来也可以进入。也就是说,网贷平台有望在整改备案完成之后,进入校园贷服务“白名单”。监管认为,过去几年,“校园贷”有四类参与主体:一是电商系,包括蚂蚁花呗、京东白条以及分期乐商城都有相当一部分学生用户;二是各类网贷机构;三是各类民间金融线上化的高利贷者;四是协助诱导学生利用学生身份披着“校园贷”幌子以欺骗形式犯罪的不法分子。过去一年,校园贷频发的乱象,基本上都是第三第四类引发的。根据文件要求,目前只有银监会批准的持牌金融机构才能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对此,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法与金融室副主任尹振涛认为,这为校园贷业务确立了较高的行业准入门槛,会将高利贷、线下贷款公司及一些不正规的民间放贷机构挡在校园之外,同时也会更好地引导中国未来主流信贷消费人群树立良好信用意识及科学理性消费观念。会上,监管层对目前电商背景的互联网平台和银行联合开展校园信贷服务也表示了认可。媒体问到京东白条、蚂蚁花呗、借呗是否可以给大学生信用消费额度,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回复称,校园贷产品应满足综合利率不高于36%的底线,微粒贷和蚂蚁花呗如果以微众银行和网商银行作为借贷主体是合规的。也有媒体问到乐信集团和工商银行联合发行信用卡的模式是否允许,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回复,只要乐信不是放款机构,银行承担核心风险就是可以的。5月底,工商银行透露正与乐信集团旗下的分期乐商城联合开发一款“工银分期乐联名卡”,并于6月6日启动在武汉大学、中山大学等九所高校的发卡试点。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也提出,目前是科技金融3.0时代,互联网公司做平台,金融公司控制核心风险,相互融合相互提高才适应时代潮流,有资金的持牌金融机构和有技术的平台合作才能服务好校园金融需求。实际上,近期包括BAT、京东、乐信在内的互联网平台频繁传出与银行进行战略合作。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也表示,这类互联网平台有服务校园市场经验,也有技术和数据沉淀,利于银行对学生进行模型分析,而且也有消费场景进行支撑,能更好地识别客户,为客户画像,具备银行不具备的优势,所以银行和fintech合作的模式属于传统金融和互联网的融合,应该支持。
今天,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获准开业。江苏苏宁银行是江苏省第一家民营银行。苏宁云商(002024,SZ)今日晚间发布的《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筹建民营银行进展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接到江苏苏宁银行筹备工作组通知,后者收到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核发的《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苏银监复[2017]106号),批复内容称,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已批准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据了解,江苏苏宁银行于2016年12月获批,并落地南京,定位是全产业链融合互联网银行。半年后的今天,终于得以获准开业。以下是公告全文:证券代码:002024证券简称:苏宁云商公告编号:2017-046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筹建民营银行进展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苏宁云商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发起设立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暨获得筹建批复的公告》(2016-090)。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接到江苏苏宁银行筹备工作组通知,筹备进展情况如下:一、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组收到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核发的《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苏银监复[2017]106号),批复内容如下:(一)批准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二)核准机构名称为: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苏宁银行”)。(三)核准机构住所与营业场所为江苏省南京市淮海路88号101室。(四)核准注册资本为40亿元人民币。(五)核准金融业务范围为: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六)核准《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苏宁银行应严格遵守该章程约定开展金融服务。(七)核准黄金老、华志松、李立干董事任职资格;核准李千目、杨涛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核准黄金老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黄金老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刘卫民审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邬向军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筹备工作组应在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至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对外营业。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应于1月内向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报告相关情况。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开业核准文件失效,由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二、江苏苏宁银行于2017年6月15日收到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江苏苏宁银行以“科技驱动的O2O银行”定位,将打造线上线下高度融合发展。一方面,注重线上布局,以用户体验为核心,以大数据应用为基础,精准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用户需求,实现全方位、定制化的普惠金融服务;另一方面,更加注重线下渠道优势,联合公司在线下门店资源和财富中心打造实体金融体验中心,为用户带来线上、线下全场景金融服务体验。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6月16日
“无互联不金融”,随着顺丰身上的互联网印记愈来愈多,金融业务也不出意外地成为它布局的重点。一向行事低调的顺丰金融日前因为一款被质疑为对赌产品的“爆款”被推上了风口浪尖。目前这系列产品售罄后在App上已经难觅踪迹,但是市场对于这款产品的性质以及受托方资质的质疑尚未停止。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后了解到,顺丰金融的这一“爆款”属于资管产品,可能突破了资管业务限制,同时也存在监管套利风险。爆款产品不见踪影6月初,顺丰金融平台推出一款名为“丰腾-SFD”系列的理财产品引发市场关注。不过,在广受质疑之后,目前,这款产品在顺丰金融App上已经查找不到。对此,顺丰金融客服人员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因为该款产品售罄,受限于页面,App端只能展示部分售罄产品。对于顺丰金融这款理财产品是否下架以及合规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顺丰金融方面发去采访提纲,不过,截至发稿,未收到对方回复。据悉,截至6月6日,该系列产品共吸收资金900万元,成为爆款。根据这款产品此前在App上的信息显示,这款产品的期限为3个月,1000元起投资,预期收益率在4%-15%之间,以“定向委托投资”方式,委托给“深圳市顺诚乐丰保理有限公司”进行投资。该产品对标的是沪深300指数涨跌幅,收益率的计算方法是:当沪深300指数上涨15%时,年化收益率最高,为15%;当沪深300指数下跌10%时,年化收益率为10%;当沪深300指数涨跌幅在4%以内,或上涨15%以上,或下跌10%以上时,该产品的收益率均为4%。这款产品开始募集后,其收益率问题和公司资质问题随后在市场上引起争议。市场质疑,该保理公司属于金融资产管理“四无”机构,并且和顺丰存在关联关系。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后注意到,在股权关系上,该保理公司为顺丰的控股子公司。工商信息显示,该保理公司的企业法人为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这家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正是顺丰的掌舵人王卫。但是,这款产品的“交易提示与免责申明”中却显示:“本产品系独立第三方作为发行人通过备案发行机构设立、发行或管理的理财产品,该第三方作为相关交易文件的当事方签署各项所需的交易文件。”疑变相突破资管限制事实上,在种种质疑的背后,最核心的问题是该产品如何定性,定性不同则适用不同的监管条款。市场对于产品的定性略有分歧,有市场人士指出,该款产品是与股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从产品特征来看,是一款明显带有对赌性质的资管产品。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直言,顺丰金融这款产品有变相突破资管产品投资人数限制、合格投资人限制和资管类牌照限制的嫌疑。他指出,投资股票或股指FOF产品属于私募产品,有合格投资者门槛,并且需要私募或基金销售牌照。事实上,如果以资管类理财产品定性,深圳市顺诚乐丰保理有限公司并没有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或地方金融办审核的金融资产管理业务牌照。工商信息显示,深圳市顺诚乐丰保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有:从事保理业务;创业投资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值得注意的是,在受托资产管理中明确标注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不过,对于该产品的对赌质疑,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所研究员兼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李虹含则认为,这款产品属于定向委托投资类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这类产品在很多互金公司的网络平台上都有销售,适用于合同法法条中的定向委托投资条款。这种期权性质的理财产品,不应该把它称为是对赌性质的理财产品。在产品设计上不存在问题,因为它是所谓的场外期权,跟交易所之间可以签订协议。该产品是预期收益型,并非一种绝对收益,在现在央行大资管的监管框架之下,这款产品的年化收益4%-15%是正常的。产品模式存监管套利嫌疑值得注意的是,产品定性的分歧源于顺丰金融这款产品“定向委托投资”的业务模式。对于该类业务模式,监管规范并未明确,相关分析人士认为,该模式产品存在监管套利嫌疑。事实上,近年来,包括陆金所在内的多个大型互联网金融平台都应用过“定向委托投资”的业务模式,即以“委托定向”投资的名义,将资金投向包含信托收益权、资管计划等资产在内的非标固收市场。这个业务模式也引起市场争议,比如受托主体是否适格、募集资金的行为是否应该被纳入相关监管范围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此类业务在其推广宣传、投资者门槛及人数上限并未进行特别规范,因此具有规避私募管理办法的监管套利嫌疑。“从这款产品来看,严格意义上是属于监管套利的行为。”李虹含指出,定向委托投资业务模式是存在风险的,细究法条的话,如果把这种产品规定为所谓的私募性质的资产管理产品或者公募性质的资产管理产品都会存在一定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对于合格投资者来说,如果合格投资者是私募型的产品,销售起点应该是100万元,但在顺丰金融的这款产品上,它的起点是1000元,所以顺丰金融的产品还是一款典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销售的产品。目前不管是对互联网平台的资产管理产品还是对定向委托投资模式没有很明确的界定。李虹含认为,该产品的风险点还是受托方的资质问题,如果受托方属于资产管理类的产品的话,受托方在销售资质上是存在一些问题的,如果没有在证券业协会备案,或者是发行的这款产品不具备这项销售资格,那么这款产品是具有风险的。比如说余额宝刚出现的时候,当时没有在证券业协会进行备案,后来余额宝进行了及时的备案,也是对于合规性的一种满足。在产品风险上,李虹含也表示,从风险角度来讲,这类产品的风险相对来说是比较大的,在银行的5级客户风险评级中,属于激进型的客户才可以投资这类产品。不过,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顺丰金融的产品说明书显示,该产品的适用人群为既希望享受投资的最低收益,又渴望追求股市波动带来的高收益,对未来一段时间内沪深300指数波动判断为在一定区间内小幅震荡的投资人。第三方支付机构只当通道事实上,自顺丰上市后,顺丰金融业务开始引起市场关注,不过在此前的六年时间,顺丰金融的布局都相对低调。据顺丰金融官网信息显示,今年4月9日,顺手付理财全新升级为顺丰金融App,App上目前提供理财、收付款、信用卡还款、股票开户、收发红包等金融服务,以及快递、手机充值、优选购物、购买电影票彩票等生活服务。不过,不仅是“爆款”产品在合规层面有待商榷,其他产品的合规性也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北京商报记者同时查阅了顺丰金融App上的其他理财产品注意到,目前App上主要的产品类型包括定期理财、活期理财以及基金类产品(包括债基、股基、指数型基金)。记者购买了新客专享丰乐-新手专享152SFA期理财产品,投资金额1000元起,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0%,不过在投资购买环节,在绑定银行卡后,投资金额直接充值到理财账户余额中,然后输入交易密码直接进行投资,但中间并没有开立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账号。据《充值代扣委托书》中显示,授权人通过顺丰金融平台线上操作绑定的银行账户通过顺丰金融指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主动扣除充值金额。一位分析人士指出,如此看来顺丰金融指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只是通道作用,并没有存管环节。不过顺丰金融属于互联网资管平台,监管层没有硬性要求,但仍然存在风险。同时,在用户体验的过程中,理财投资支持银行仅有17家商业银行,其中浦发银行、邮储银行以及上海银行3家还需要开通无卡支付,顺手富钱包支持储蓄卡的银行为24家,支持信用卡的有16家。在绑卡时候并未提示卡片不能用于理财投资,但是到了投资支付环节不能使用。
北京网贷行业又迎来新动向。4月24日,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将于5月公布网贷平台整改验收办法,并启动验收工作,未来合格一家,公示一家。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巡视员沈鸿指明了现存网贷机构存在的五大问题,明确指出未来风险准备金必须更名、引入持牌机构资金的平台可能不认定为“P2P”、集合标模式被禁止等。在分析人士看来,随着网贷整改期限的临近,行业洗牌将加剧。5月启动整改验收今年春节过后,北京金融监管部门陆续对北京地区网贷平台发出《事实认定整改通知书》,涉及8方面148条,截至目前已下发380余份。据收到整改通知书的平台反馈,整改的项目少则十多条,多则近百条,平台普遍存在的问题包括大标、风险备用金等。按照相关要求,网贷平台收到《事实认定整改通知书》后,须在15个自然日内提交整改计划,后续每隔15日上报整改进度。当企业自认为整改完毕,应向专项整治办公室提交整改报告和验收申请,通过监管部门验收后才能申请备案。而多达148条的《事实认定整改通知书》被市场评为目前为止最严厉的整改要求,对此,沈鸿透露了“验收备案”的基本原则:高标准、严要求、可操作,并按照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制定北京网贷整改验收办法,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指引》。沈鸿表示,验收过程中,重质量,不惟数量,不论出身,不论大小,不设批次,合格一家,公示一家。网贷平台在贷款限额、资金存管等硬性要求上须合规,对于一些存量问题,监管层也会给一定时间去消化。据沈鸿表示,已经存续的平台,要重点解决以下五大问题:资金存管、风险准备金、线下门店、集合标、引入机构资金,并给出了基本的解决路径。风险准备金须改名针对此前备受争议的风险准备金,沈鸿也给出了解读。“网贷平台可以设置‘风险缓释金’,但不能叫‘风险准备金’或‘风险备付金’。另外,‘风险缓释金’应该从平台盈利中提取,而不是从交易额中划出来,且不能对外宣传强调‘平台安全’”。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表示,网贷平台“风险准备金”和“风险备付金”的提法有悖于《暂行办法》中关于网贷平台不准变相提供增信的要求,但提取风险准备金的做法又的确有利于投资人的权益保护,不宜进行取缔,所以,风险准备金的改名和资金来源的限定,都可视作一种折中处理。多位平台人士也十分认同“风险缓释金”这一称呼。捷越联合创始人兼捷越普惠总裁马天帅则认为,“风险缓释金”并不对外强调“平台安全”,在提供一定程度的风险保障外,也不会对投资者造成风险意识的干扰。此外,“风险缓释金”从平台盈利中提取,避免了资金被乱用的可能性,同时“风险缓释金”可以交由银行存管,接受多方面的监督。短融网总经理杨夏耘表示,设立“风险缓释金”表明平台可以通过风险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的损失频率或影响程度。但“风险缓释金”的用途仍需进一步明确。同时,网贷平台是提供金融信息中介服务,监管办法也明确要求不能提供增信服务,所以平台不能对外宣传强调“平台安全”。无论是“风险备用金”还是“风险缓释金”,网贷平台应把重心和注意力放在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金融信息中介核心服务上。网贷平台有条件认定“P2P”网贷行业在经历一轮又一轮洗牌后,一些优质的网贷平台也浮出水面,甚至有部分金融机构开始与网贷平台开展合作,合作模式包括银行购买网贷平台上的优质资产、网贷平台与银行合作推出助贷业务。此前这种行为也被业内认为是新金融与传统金融合作的“破冰”表现。但这种合作模式可能也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沈鸿表示,对于网贷平台引入持牌机构资金,要求网贷平台不要在P2P平台上做,因为不符合《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穿透监管原则,银监会要规范持牌机构的行为,监管的对象是银行。“对于网贷平台引入持牌机构资金的做法不能说不合规,但银监部门未来可能不认定其平台为‘P2P’。”沈鸿进一步解释。不过,业界对此较为乐观。薛洪言表示,接入持牌机构资金进行放贷,可视做一种助贷行为,看做是平台针对持牌金融机构提供的一种放贷辅助性服务,本质上不属于P2P的业务范畴,也不符合监管对P2P小额普惠的定位。对相关平台而言,只需要将相关业务进行拆分即可。杨夏耘表示,引入持牌机构资金其实大部分是助贷模式,助贷机构通常更了解客户,做贷前客户信息收集和反欺诈,在贷后配合银行做一定催收工作,助贷机构和银行均发挥各自的优势。而网贷平台是直接做信息撮合,是完全不同的模式,不存在直接的影响。集合标模式被禁止在集合标方面,沈鸿表示,网贷平台上“多对多”的集合标必须禁止。虽然监管不要求一步到位,但网贷平台须拿出整改办法。整改之后,决不允许出现新的集合标。薛洪言表示,集合标是目前行业内的主流产品模式,但在监管看来,这种模式存在一定的期限错配风险,前期曝光的《整改要求》也明确禁止平台“将散标或债权转让标打包发售”。监管的这一界定将对行业内的产品形态产生很大的影响,散标匹配模式可能重新成为行业主流形态。马天帅表示,“多对多”的集合标作为一种债权转让模式,由于具有提高平台成交效益、更好地连接借款人资金需求和出借人投资需求的优势而被网贷平台所青睐,但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存在很大风险,容易出现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错配的问题,同时由于信用链条拉长,风险加剧,资金是否会流入平台也缺乏监管,因此弊大于利。监管对“多对多”的集合标进行整改,也是为了保护投资人利益,避免网贷平台触碰非法集资的雷区。杨夏耘建议监管部门在出新规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疑问,如“理财计划”是在客户授权情况下,做了分散投资,避免了单个标的风险导致单个客户血本无归,在分散风险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而P2P平台的“理财计划”是“多对多”的方式,是否算集合标?是否P2P平台只能回到散标和债转标时代?另外,在线下门店方面,“存量门店必须逐渐减少,未来严禁设立线下门店,尤其是做推广宣传的门店、以采集信息及贷后跟踪为名义的门店,都将禁止”。沈鸿表示,金融局会给平台一定的时间用于削减门店,不会要求一步到位;第一步,要求单家网贷平台的线下门店压缩到100家以内,在经济较发达的省市,每个省市不要超过5家门店;第二步,根据各家平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此外,银行存管方面,在京的网贷机构,原则上只能选择北京本地银行或在北京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在备案之前,在京网贷机构也可以找外省市银行进行存管,不影响整改验收。一半平台恐遭淘汰《暂行办法》将整改的时间结点设置在今年8月24日,距今不到4个月。按照监管要求,届时未能完成备案登记的机构,或将被要求继续整改或者予以取缔。沈鸿表示,网贷平台备案的启动时间,有可能延后一段时间,但验收时间不会延后。金融局将及时公示进展,按照“发放整改通知书、平台整改、验收、验收结果公示、平台申请备案公示、备案、备案结果公示”的流程进行。其中,共有三次公示,最大限度做到信息公开透明。马天帅表示,自合规整改大幕拉开后,各平台按照合规条款有序推进,但对于一些存量问题,还需要一些消化的时间,总体来看,规模靠前的平台可以在整改大限之前基本合规。但对于一些“问题”平台,在仅剩的4个月里完成整改有一定难度,尤其是像资金存管等行业准入的硬门槛来说,还是会把一部分小平台挡在门外。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共有266家网贷机构与银行签订了存管业务协议,只占到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的11.39%。“资金存管仅仅是众多整改内容的其中一个,还不算其他的整改内容,如果按照这个比例,再加上后续4个月的整改期,保守估计,行业将有一半平台会被淘汰。”马天帅说道。薛洪言表示,网贷平台究竟是去是留,既有合规门槛的问题,也有行业发展前景的问题。从合规门槛的角度看,未来能达标的平台可能不会超过500家;而考虑到行业分化加速和发展前景收窄,500家平台不排除会有很多主动退出,估计未来能保持持续经营的平台数量不会超过300家。
滴滴收购一九付的流言过去一周有余,即便双方都极力发声对此证伪,但仍旧避免不了舆论场和创投圈的品头论足:一是4.3亿元的天价支付牌照能够提供热点话题;二是,滴滴意欲在下一个来临的万亿市场——汽车金融——竭力站稳脚跟的心思,已经昭然若揭。事实上,自2016年初起,滴滴的金融布局就明修栈道。无论是耗费10亿人民币注册资本,在上海自贸区成立全资孙子辈的融资租赁公司,正式踏足汽车金融领域;还是在App试驾车商城上发布第一款汽车金融产品滴分期,试水汽车金融业务;抑或是后来因为监管压力,最终被叫停的与相关保险公司合作推出的车险业务,都显示着滴滴接下来稳定现有估值的选项,是切入未来前景可期的汽车金融。一张动辄数亿支付牌照的收购流言,不过是为完成资金自有循环和数据沉淀的暗度陈仓。行业巨头的动向,往往夹杂着对一个领域的先期嗅觉和未来评估,既是占坑圈地,也是等待收割。汽车金融,毫无疑问是互联网出行市场的下一个战局。潜力跟混乱矛盾相生的汽车金融广义上的汽车金融,辐射范围太过辽阔,不仅包括汽车生产、流通、购买、消费等环节中的金融活动,还包括经销商展厅建设融资、库存融资,而大多数互联网汽车金融业务的针对性群体,不过是C端的消费金融和车后金融两块,俗称新车/二手车购车车贷、车险以及抵押车贷款等,这也是本文想讨论的重点。从育芽萌生到如今高速发展,中国市场化的汽车金融行业不过短短十来年时间:2004年,银监会批准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打破了国内由商业银行垄断汽车金融业务的格局,导致从此以后,汽车金融领域开始涌入商业银行外的民间资本玩家。一份来自新华信的研究报告显示,以2010年为临界点,新车销售的增速逐渐呈现放缓,低增长时代开启,4s店的经销商们直接从新车销售中赚取利润的日子一去不返,而汽车存量市场庞大,想获取低增量的高利润和车后市场开发,辅之以金融手段成必要之选。这份研究报告更通过直观的图标形式得出结论,在成熟市场的汽车产业链利润分布当中,新车销售占比仅为5%,而汽车金融占比为23%。图片:新华信《中国汽车产业链研究报告》起步晚,发展快,这同时造成了中国汽车金融市场中的两大问题:渗透率低和鱼龙混杂。相较于汽车金融发展相对成熟的欧美日国家,中国人的传统购车习惯仍倾向于全款现金。截至2015年底,中国汽车消费信贷规模超过7000亿元,而汽车金融渗透率只有27%,二手车金融渗透率更是不到10%,与发达国家70%左右的金融渗透率尚有较大差距;另一个便是早期市场中难免硝烟四伏——利率战、直租批量采买囤积重资产,以及无底线降低准入门槛,让兴起的汽车金融市场进入大小诸侯混战的战国时代,给人混乱无章的观感。换个角度来讲,这也预示着汽车金融市场的蓬勃潜力和亟待规范需求——一个领域红利前期的表征。相信没有企业和投资机构,会忽视这块预期到来价值万亿的肥肉。意愿之外拼的是能力,除了拥有强大的后援资金储备(无论是B2C还是P2P的模式),移动互联网时代所强调的场景展示出不可替代的作用。传统的商业银行和汽车厂商,通常都会有线下的网点来作为渠道,前者甚至还开发了一整套网络系统来作为入口,但是二者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发展金融业务最大的痛处便是,缺失了用户消费的场景。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招商银行在去年5月会跟滴滴推出联名借记卡,并企图将一网通支付产品介入滴滴出行的举动——当然,滴滴也受制于没有支付牌照的需求。滴滴之外,具备出行场景的互联网产品无论体量大小,理论上讲,相比传统商业银行和汽车厂商,都率先拥有了切入汽车金融市场的先天优势,现实情况也正是如此:神州旗下开展的买买车和车闪贷业务,易到早期与海尔共同搭建的“海易出行”,以及在一年多前P2P租车领域面临共同转型时,快快租车联合Formax金融圈推出的抵押车贷和托管放租业务,无一不透露出出行场景产品试图切入汽车金融的野心。从电商到平台,互联网汽车金融摸石头过河金融渗透率低、市场空间大、盈利能力强,对于大多数闻风而动的互联网公司来说,尽早插一脚抢占红利先机是必要的。在整个汽车产业链中,需要从中找到一个合适的切入点。新车买卖很容易就进入这些捕猎者的视野,于是,纯线上依托于汽车电商的模式应运而生。图片:易观《2016年中国汽车+互联网研究报告》2014年,垂直类汽车媒体易车和汽车之家宣布汽车电商战略,紧随其后阿里和京东也开始跟进汽车电商,包括一猫汽车、团车网、车享网也纷纷融资杀入。汽车电商一时间风光无二。但时至今日,汽车电商似乎正在逐渐脱离汽车金融切入的主干道:京东把此类业务卖给易车,此后易车和汽车之家又裁撤了电商部门,阿里则把线上整车销售业务转向车秒贷,其他的汽车电商平台则纷纷寻找新的切入点。归其原因,一来如新华信的研究报告所言,新车的整车销售都不再是利润高点,4s经销商都赚不到什么钱,加上线上的流量成本,汽车电商的确有点名不副实;二来渠道和入口确实有了,但消费场景化仍显割裂,无论是直接导流,还是O2O或者B2C的模式,线上线下并没有实现一体化;再者汽车厂商与4s店的利益捆绑关系,让从中杀入的第三方角色稍显尴尬。汽车电商之路基本搁浅,切入汽车金融只好另寻出路。2014年到2015年初,二手车市场突然涌入众多入局者,人人车、优信二手车以及瓜子二手车先后进场,当然,他们盯上的除了即将井喷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外,还有能够为此量身独有的二手车供应链金融——一个新的汽车金融切入点。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今年年初发布的信息显示,整个2016年,二手车的交易量达到1039万辆,同比增长10.33%。预计到2020年,中国二手车交易规模将达到2920万辆,新车和二手车交易比例接近1:1。未来一段时间内,行业将保持10%~15%的增长速度。二手车网络销售平台的搭建,当然不只是单纯为了线上二手车的销售,从优信成立初始,就打出“半价二手车”的概念,实质上不过是一半一半的融资租赁产品。优信优先通过二手车布局汽车金融市场,人人车和瓜子二手车自然也不落其后。但无一例外,三者从二手车打通汽车金融的方式,都是拉着第三方的金融平台一块儿玩:优信绑着自身集团和微众银行,人人车联合民生银行,瓜子二手车左右则站着浦发银行和长安信托。本质上,这还是一种平台类的流量生意。不仅如此,包括纯粹依靠自建平台直截了当切入汽车金融的阿里车秒贷、易鑫车贷、第1车贷,除了发挥线上平台功能,链接用户与相合作的金融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之外(无论是自营金融产品还是第三方金融产品),把控得了线上入口和流量,却缺乏相对成熟的线下把控运营能力,导致飞单。即便通过了线上复杂的审批流程,线下的转化率和用户体验仍成棘手问题。一言蔽之,均受制于线下有效的切入场景。汽车金融的未来=线下场景+线上平台+金融场景一词,在互联网的词汇发展史上,是晚于“入口”和“渠道”出现的,在过去两三年与O2O结伴成长。当大多数O2O公司在爆发之后逐渐归于沉寂后,场景消费的概念并没有因为O2O被判死刑随风而去,反而越来越被大多数互联网公司所强化。相比于线上为业务而服务的买卖车和车贷保险等汽车金融平台,构建了线下真实用车场景的工具性应用似乎更匹配汽车金融的切入点。网约车、专车、B2C/P2P租车,这些直接链接用户和平台端的汽车需求响应,看起来能够更直观地在满足用户基础需求之外,提供相应的金融接口。所以,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滴滴在主流的网约车服务外,开始逐步通过注册融资租赁公司和与传统商业银行合作的方式,试水汽车金融业务。神州租车向神州优车出售二手车买卖业务,并与神州买买车和车闪贷进行业务整合,陆正耀自己也说了:“专车大战已结束,正准备下一战斗”,言外之意有着无外乎向汽车产业链上下游转移的趋势;此前两年舆论口上风头正劲的P2P租车领域,倒闭与转型或者借助外力进行品牌升级已成事实,其中也有高调宣称通过自有场景进入汽车金融的公司,譬如快快租车,在2015年拿下A轮融资后,就与Formax金融圈宣布战略合作进军汽车金融——这也是目前为止,P2P租车行业唯一一家有意于通过租车主业务向产业链转移的公司。拥有自我构建的准确场景,是这一部分出行应用相对于汽车电商和纯金融平台的优势,优先解决了获客精准度和需求匹配的关键,而所谓准确,正如此前形容支付宝不遗余力接入社交支付场景的那句笑谈——“没有人会站在ATM机前社交聊天”可以反证:在现实的用车租车市场,总有人多少会有车的使用需求,无论是车贷车险或是抵押车贷款吧。当然,满足场景并不代表就能无缝对接。杀入金融业务还有两个充分不必要条件:要么有足够的资金储备来保证运营,要么开拓丰富的产品线,保证各层级用户都能找到匹配适合并且利率公允的产品,增强资金流动活性。汽车金融的万亿市场,任哪一家恐怕都没有足够实力宣称有充足的资金量。这样的话,所面临的选择,恐怕就是与强大的传统金融机构开展互利合作,或者,干脆背后直接站着一个不差钱的金融操盘资金方:既能输血,也能提供丰富的产品品类。滴滴背后站着雄厚资本期待稳定估值等待IPO后变现,手中有粮;神州自有重资产,在资金储备和流动性上相比前者稍逊一筹,但不断展开的对外合作——与商业银行的授信协议以及跟网络巨头搭台唱戏,都让神州有继续深耕汽车金融的筹码;月初与滴滴有过绯闻的快快租车,则在此前与Formax金融圈合作初尝汽车金融的甜头后,关系愈发紧密,也不排除两家有资金产品方+场景入口来布局汽车金融的意向。再者,因为是线上平台+线下运营的叠加,对比纯线上平台模式中所凸显出的线下运营不力问题。在上述的三个出行场景中,从对线下运营能力的把控要求而言,滴滴的纯响应平台模式,是低于神州线上平台线下自营门店自有司机的B2C模式的,后者又低于以快快租车为代表的轻资产重线下运营P2P模式,但也不能一概而论。汽车金融的场景化切入,无疑对入场的角逐者提出了更高线下运营要求。
小米联合新希望集团、红旗连锁创办的银行今日正式定名,据小米公司创始人雷军微博透露,将定名“新网银行”。雷军微博写道:新网银行来了!这是新希望、小米和红旗连锁联手创办的新一代互联网银行。今年6月,小米宣布联合新希望集团在内的7家四川企业申请筹办的民营银行“四川希望银行”正式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复筹建,小米占股29.5%,是仅次于新希望集团的第二大股东。该银行也是四川省首家民营银行。小米科技此次是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四川银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5家四川企业发起申请,注资30亿元,其中新希望、小米和四川红旗连锁等3大股东分别占比30%、29.5%和15%。新网银行的创办,也是小米公司在金融战略版图上的重要一步。小米是继阿里巴巴、腾讯和百度之后,又一家进军银行业务的中国互联网公司。
上周,随着多项互联网金融整治方案落地,监管日益趋严已成为行业共识。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明确,校园网贷将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监管高压之下,近期,包括我来贷等多家平台宣布退出校园贷市场,转型其他业务。近日,我来贷在官方微信发布通知称,于2016年10月正式关闭学生申请贷款通道。至于原因,我来贷在通知中称是由于多地发文限制校园贷业务,并降低学生用户的信贷风险。监管下校园贷原有业务难维持而在此之前,已有多家主攻校园贷的平台宣布转型或退出。4月,分期乐宣布其分期消费服务向白领人群开放;8月,优分期成立和创金服集团,进军非校园消费金融业务;9月5日,趣分期宣布暂停校园分期市场地推;9月27日,名校贷也宣布进军白领市场。记者调查发现,以前广州大学城在宿舍、课室、饭堂等地总能见到的各种宣传校园消费借贷平台的传单或者发传单的人已经难觅踪迹,在广州大学城读书的隆小姐表示:“最近也没有看到发传单了”。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称,经摸查统计,在广州注册的校园网贷平台约有7家,业务规模较小,其中有4家进行了整改,3家已经关闭或无法访问网站。对于平台相继退出或转型的原因,融360分析师徐瑾指出,此前的“裸条”、“暴力催收”等事件,加速了监管政策的落地,近期监管层更是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规范市场,校园贷平台受到了极大束缚,原有的业务很难维持。自3月份有学生因欠60多万元校园贷款而自杀后,教育部、银监会等部委多次发文提示风险,多地地方金融局也下发配套细则。在上周银监会等十五部委联合发布的《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校园贷更是与房地产行业并行,被列入了重点排查领域。而有业内人士还告诉记者,让校园贷压力剧增的还有地方金融办和互联网金融协会。8月底起,深圳、广州、重庆等地纷纷下发监管文件……如9月7日广州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明确规定不得向未成年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提供借贷撮合服务,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在校园开展任何形式的营销宣传活动等。必须要有监护人担保随着监管不断加强,多家平台相继退出,有业内人士预言校园贷市场即将消失。不过,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认为现在退出市场的主要还是创业型的一些企业,并不是说全行业都在退出这个市场,监管仅仅是压缩了市场空间。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如果还只专注于做一块业务,可能做不大。所以,有很多校园网贷平台转而提供非校园消费金融服务。方颂也告诉记者,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校园贷也将分类处置,对于虚假宣传、高利放贷、暴力催收等乱象将坚决地进行清理整顿,对继续保留的校园贷业务,将严格地设立准入条件,特别是借款人的条件,有的大学生没有还款能力。“我们下一步要继续做校园网贷,大学生必须要有监护人担保,进行双身份认证。”方颂说。
校园贷市场正经历一场“浩劫”。趣分期宣布退出校园市场谋求转型,名校贷也计划升级现有校园贷平台,记者获悉,佰仟金融对学生分期业务也保持谨慎,下线了此类业务,市场认为是监管施压,另一方面校园市场坏账过高,推高了平台的成本,侵蚀了原本应得的利润,也令不少平台动了后撤的心思。但“禁得了欲望,禁不住需求”,校园贷市场会否真的消失?在采访过程中,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校园贷市场应该不会消失,未来应该是如何让校园贷变得合规。校园贷起家的趣分期日前宣布从校园市场向全社会信用卡消费金融用户转型,而名校贷紧随其后进行升级。同时有消息称,佰仟金融也将下线校园分期业务。一时间,校园贷行业风声鹤唳,不少人士认为,这些主要是缘于对校园贷市场的整治。近期,银监会以及各地金融办加紧了对校园贷的监管,在8月底举行的网贷监管细则发布会上,银监会发言人表示,对校园网贷拟采取“五字”整治方针,“停、转、整、教、引”。近段时间,重庆、广西、深圳及广州等地,也相继出台了校园贷的整改措施,而不少措施都以“负面清单”为主,可见监管整治的决心。多年以来,盘踞在校园金融领域的不仅有近来备受关注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和电商企业,银行、小贷等机构同样也有参与。早在2009年以前,商业银行信用卡就进入了校园消费市场,但是由于银行对学生还款能力审查不严、学生消费缺乏自我控制能力等多方原因,银监会在2009年叫停了商业银行为大学生办理信用卡的行为,但这一市场仍然存在。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平台开始进入校园分期市场,除了趣分期、分期乐以外的互金平台,还有京东白条和蚂蚁花呗都把校园定位为服务群体之一。据了解,当前校园借贷平台大致有两种类型:第一类是电商+金融,基于消费场景的模式;第二类则是现金直接贷款平台。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数以千计的、良莠不齐的地方借贷公司也将业务触角伸向学生群体,有的以网络贷款形式出现在校园,有的直接以校内传单的形式出现,“裸条”、“暴力催收”、“超高滞纳金”、“超额授信额度”、“超高手续费”等乱象爆发,严重扰乱行业秩序。在监管逐渐趋严的背景下,校园贷平台会否逐渐消失?他们又将如何发展?南京财经大学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教授闫海峰指出,“校园贷”本质上只是一种金融工具,具备其应有的工具价值。如果接受“校园贷”服务的对象能够挖掘其价值,培养正确的消费观和理财观,“校园贷”是利大于弊的。“按照各地监管原则,校园分期平台惟有转型一条路可走。”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认为。网贷之家首席研究员马骏认为,校园贷市场肯定不会消失,因为需求存在,近段时间出台的政策也并非一刀切,而是建议平台更加规范。对于校园贷平台适合转型的方向,马骏认为,可以随着毕业生的发展轨迹进行转型,比如目标客户为刚毕业没多久的学生、刚刚进入职场的新人,这样也能有效地控制平台成本。“校园贷本身并不是洪水猛兽,未来的重点应该是如何让校园贷变得合规。合规的校园贷,有严格的额度限制,有真实的消费场景,普通大学生在合规平台上的平均消费在3000元左右,在学生的偿付能力内。其实,不少专注于学生借贷的平台积累了不少‘白板’用户的信用状况,他们没有信用卡、贷款,在央行征信系统中没有记录,将大学生这个群体的征信信息纳入到全社会统一的征信体系,有利于国内不健全的征信市场建设,一些平台可以利用这些大数据发展新的业务方向。”一位业内人士分析道。
昨日,开业满一年的浙江网商银行对外表示,网商银行的户均贷款金额不到4万元,户均贷款频次远高于同业,不良贷款率为0.36%。去年6月25日,银监会批准的国内首批民营银行,也是首批互联网银行——网商银行正式开业,网商银行定位于服务小微企业和农村普惠经济。“由于目前远程开户监管并未放开,网商银行这样线下没有网点的互联网银行还没办法实现账户结算,主要从事融资服务。”网商银行行长俞胜法介绍,一年来,网商银行运用大数据风控、互联网技术等能力,累计服务了170万家小微企业,贷款资金余额达到230亿元。目前农村金融是网商银行的一个重要战略,借助阿里巴巴农村淘宝渠道,网商银行为农村地区小微经营者提供的无抵押无担保信贷服务,已经覆盖了全国25个省市区234个县市的4852个村庄。从历史统计看,网商银行(包括之前的阿里小贷、蚂蚁小贷)已经累计服务了100万农村地区的小微用户,累计提供信贷服务超过1400亿元。俞胜法表示,面对小微企业和农村地区用户的金融需求,网商银行是“迟来的先行者”,正在尝试用互联网渠道、大数据风控、金融云计算等技术,去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农村金融服务相对匮乏的问题。
据澎湃新闻报道,翼龙贷董事长王思聪透露,2015年11月,翼龙贷3.7亿重金斩获的央视广告合作,于今年1月初被迫中止,广告费只交了一个月。中央牵头推进的互联网金融整治正在逐步落地,首当其冲的就是互联网金融广告。澎湃新闻报道称,北京的两家P2P公司表示,监管部门关于金融投资类广告的排查从今年年初到现在一直没停过。日前,北京工商局等11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监管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从6月15日起,工商、宣传、网信、公安、广电等11部门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加大对其打击力度。《意见》明确规定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不得含有七项内容,同时特别强调,为维护首都金融市场稳定,防止非法集资等违法金融投资理财活动和非法从事支付活动利用广告扩大影响,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发布某一类或全部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央视广告中心明确规定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在做广告,必须有银监会出具的证明文件,但目前没有一家P2P平台拿到银监会证明文件。此外,澎湃新闻报道称,所有线下理财金融机构,以及P2P的线下理财端都不允许在主流媒体播放广告。今年5月5日,工商总局网站曾发布《工商总局关于印发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年5-11月将治理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而日前14部委召开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宣传座谈会”也透露,部委联系会议将于5——7月继续开展全国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审查和监管,研究加强对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百度搜索等新兴媒体发布融资类广告的管控。互联网金融广告监管不断收紧,为了合规网贷平台也作出了相应调整。5月初,深圳商报曾报道,有的P2P平台不仅悄悄“下架”了此前许多宣传,甚至还主动向媒体“撤销”此前的宣传新闻。业内人士透露,除了下架此前“过度宣传”的宣传词,还暂停了与明星的合作。
上市前夕,陆金所再现人事巨震,副董事长杨晓军已经离职。任职陆金所副董事长之前,杨晓军是银监会创新部副主任。从其履历来看,杨晓军历任证监会和银监会两大监管机构。3月8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从杨晓军处证实了该消息,杨晓军表示,离开陆金所之后他的下一站将是玖富。至于离开的原因,他表示更多还是个人的家庭原因,“因为我家在北京。”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金融行业人才流动较快是普遍现象。但陆金所表现得尤为突出。2015年8月5日,21世纪经济报道曾独家报道,陆金所高管团队大换血,包括总经理谢泓源在2014年离职,另外有7位副总经理也在2015年开始陆续离职,陆金所现有高管团队中一半为2015年新的空降成员。从2011年9月成立以来,陆金所成立4年里换过了4任总经理。但董事长没有变动,一直为计葵生。被业内戏称为铁打的董事长,流水的总经理。
日前,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深圳公安机关已经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案侦查。这也是继e租宝正式被立案侦查后,第一次被明确定性为“涉嫌非法集资”。其实,自从P2P贷款这种模式出现以后,就一直与非法集资关联。随着不断的竞争与跑路,P2P也在不断异化,发展到今天终于引发了影响全国的大案,非法集资的定义也终于压给了P2P。e租宝被定义非法集资,而前不久翼龙贷也被指责违法。其实,你把现在的P2P一家家拿出来,用非法集资的定义去套,能逃过嫌疑的恐怕没有几家,这是为什么呢?一、P2P的异化P2P最早来自于海外,是第三世界农民生产或者消费的小额信用贷款,后来到了互联网时代,网络公司创立网络借贷平台,就有了P2P。最初的P2P是严格的一对一关系,张三通过平台把钱借给李四,张三李四发生债务关系,网站抽取费用,李四到期还款或者不还款,最多是网站与担保公司双重担保。后来,这种关系发展到一对多,多对一,一笔债权或者债务可以拆分给多人,但是借贷关系不变。再后来发展到多对多,这个时候就已经没有明确的借贷关系,债权债务都被分割。对于债权人来说,通过P2P来放贷是满足高收益的要求,除了安全问题以外,债权人有时候会有流动性的需要,这里就产生了债权债务转让的问题。债权人把10万给了P2P平台借给债务人,债务人未到期还不能还款,而债权人又着急用钱,这怎么办呢?结果就是把这笔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者,第三者给钱,获得债权。这是初始的变化。但是这种交易需要有匹配的债权债务,还需要有接盘人,如果找不到怎么办?于是P2P就进化到资金池,债权人可以通过资金池随时取现,而翼龙贷的翼存宝项目,是先以公司的名义借入用户的理财资金再去寻找借款项目,用户无法查询自己的钱具体投在了哪些项目上。当P2P进化到这一步,就已经异化了,这个时候P2P就不仅仅是一个中介的问题,而是类似于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了,不同的是P2P的利息更高,而客户资质更差,风险更高。有人把P2P定义为中国的次级债券,就是这个道理。而问题在于,中国的银行作为平台背后其实是有国家信用支持的,银行也不存在恶意跑路的问题,而P2P平台是可以跑路的。二、异化的P2P与非法集资非法集资被定义为未经审批向不确定对象募集资金,并且承诺还本付息。这个定义很模糊,其实,我们看一看非法集资案,都可以用庞氏骗局来概括。查尔斯·庞兹(CharlesPonzi)是一位生活在19、20世纪的意大利裔投机商,1903年移民到美国,1919年他开始策划一个阴谋,骗子向一个事实上子虚乌有的企业投资,许诺投资者将在三个月内得到40%的利润回报。然后,庞兹把新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资的人,以诱使更多的人上当。由于前期投资的人回报丰厚,庞兹成功地在七个月内吸引了三万名投资者,这场阴谋持续了一年之久,才让被利益冲昏头脑的人们清醒过来,后人称之为“庞氏骗局”。在中国,从改革以后,所谓的非法集资案都是这种骗局。80年代,这种骗局比较原始,就是简单的给予高利率回报,不断借新债还旧债支付高额利息,资金链断裂,组织者跑路。投资者血本无归;90年代以后,这种骗局发展为实体掩护,搞出来一个看似实业的东西,而且有高额利润回报,其本质依然是借新债还旧债和高额利息诱惑,到资金链断裂为止;2000年后,这种骗局演化为确有实业确有盈利,但是其利润率远不足以支付其融资所需的高利率。本质上依然是借新债还旧债,资金链断裂跑路。P2P贷款异化到P2P公司自建资金池,不再根据债权债务变现以后,实际上就变成了庞氏骗局,也就是所谓的非法集资。本来,P2P应该是借贷双方发生关系,P2P平台只能收中介费用,但是当P2P直接建立资金池,吸收资金并且随时提现的时候,实际上就变成了P2P平台与债权人发生借贷关系,再与债务人发生借贷关系。而P2P平台只要承诺高利率,并且能不断借到新债,他是不是与债务人真的发生了借贷关系,这个借贷关系有没有坏账都不重要。不到资金链断裂的时候,这个戏法就能变下去。造成这种糟糕的原因,一是监管不到位,二是不建立资金池,不搞随时变现的P2P平台因为竞争无法生存下去,他们也必须搞出来资金池,即使他们运营良好,不想搞庞氏骗局,他们也符合非法集资案的特征。结果就是几乎所有P2P都可以算非法集资。三、加强监管,回归本质其实,由银监会公安部工信部和国家互联网办公室等部门共同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2015年12月28日正式出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平台的信息中介职能,明确提出了禁止发放贷款禁止从事股权众筹实物众筹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要求P2P平台不得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这将导致现有不少P2P平台进行业务调整。但是仅仅有制度还不够,而是要有真正的监管,首先,得把P2P平台注册管理起来,有审批有注册的P2P平台,才允许营业,不注册的按照非法集资定义处理即可,这样就可以解决目前金融诈骗半合法化的问题。然后,对于已经登记注册的P2P,就要严查产品,涉及到资金池,涉及到随时变现的产品,也要按照非法集资来处理。把已经异化的P2P还原回去。最终P2P回到有明确债权人,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发生关系,P2P平台收取中介费服务费的模式。只要P2P平台与债权人债务人不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在银行监管的情况下,P2P的乱象是可以解决的。这才能回到P2P的本质。
5月29日上午消息,苏宁云商进军消费金融领域,由其主发起的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今日正式在南京开业。这是全国首家大型零售商主发起且由民营资本控股的消费金融公司。在苏宁消费金融公司开业现场,苏宁云商董事长张近东表示,基于25年苏宁在零售业方面的经验,通过对积累的大数据的分析和应用,为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相应的支持。资料显示,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由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国巴黎银行个人金融集团、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和先声再康药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各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49%、20%、15%、10%和6%,民营资本共占比65%。据了解,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等。苏宁消费金融公司将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依托控股股东庞大的会员数据库和电商平台,及全国1600多家门店网络优势,运用“互联网”+“金融”的展业策略,直接切入消费场景,为中低收入居民提供更加多样、优惠和便捷的消费金融服务。苏宁方面透露该公司即将推出新型支付产品“任性付”,将消费金融与全品类零售流程直接对接。主要根据用户在苏宁易购的历史购物记录、结合基础信息分析,并参考第三方机构的信用评估,快速、分层地给予一定期限内用于先购物后还款的授信额度,具有灵活、高效、期限长等特点。2014年12月18日,苏宁云商公告称,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筹建申请已获银监会的批复,未来将涉足个人贷款业务。这意味着,苏宁正式进军消费金融领域。据悉,消费金融是苏宁在第三方支付、商业保理、小贷、保险代理等牌照之外的又一个金融牌照。实际上,各大电商巨头对于消费金融领域都有所布局。早在2014年2月,京东就推出了“京东白条”业务,之后阿里巴巴也推出了天猫分期和“花呗”等消费金融服务,“花呗”根据用户在淘宝、天猫的网购综合情况,由蚂蚁微贷确定消费额度。
在目前已经获批的5家民营银行中,网商银行以其阿里背景备受瞩目。在温州民商银行、天津金城银行与上海华瑞银行均正式开业之后,网商银行于昨日发布消息称,该行已经获得了浙江银监局的开业批复,但具体开业时间仍待定。早在去年9月银监会就已同意阿里小微等在浙江省杭州市筹建浙江网商银行。虽然已经获得监管机构的开业许可,但蚂蚁金服人士表示,正式开业时间仍需要挑选一个适合的时间节点。与此前一直处于试营业的微众银行相同,网商银行的定位也是纯互联网银行。网商银行行长俞胜法表示,网商银行将以纯互联网方式运营,不设物理网点,不做现金业务,也不会涉足传统银行的线下业务如支票、汇票等。昨日,俞胜法也放出话称,网商银行不会碰高价值客户。在金融领域,“二八定律”广为人知。传统金融机构对大中型企业、高净值人群,已经提供了比较完备的金融服务。但是,面向小微企业客户及场景的服务,覆盖得还不够充分。俞胜法表示,“网商银行永远不会去碰那20%的高价值客户群”。俞胜法表示,网商银行的定位非常清楚,就是要做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坚决服务“长尾”客户,尤其是广大的小微网商、个人创业者和普通消费者,特别是其中的农村消费群体。以贷款业务为例,网商银行非常明确不会做500万元以上的贷款业务。而更加令人关注的是,由于央行远程开户尚未放开,均定位于互联网银行的网商银行与微众银行面临相同的监管限制。作为最早开始获得开业许可的民营银行,微众银行到目前为止仍处于试营业阶段。不过,该行的业务脉络已经初见轮廓,金融输出将成为该行的主营业务。在监管尚未破题的情况下,网商银行又该如何开展业务呢?从俞胜法的表态来看,网商银行也会遵循平台化的发展道路,“网商银行将延续蚂蚁金服的平台化思路,联手更多的金融机构,共同为广大用户提供服务”。而这一定位与微众银行目前所做的存在交叉。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表示,基于大数据的风控能力是网商银行的核心能力之一,随着技术的不断完善,远程开户政策放开将是大势所趋,到时两家民营银行或许会采取不同的经营策略。
苏宁云商昨晚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批复》,公司将与其他股东共同推进消费金融公司的筹建工作并向江苏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昨日苏宁云商收盘报9.36元,涨2.52%。根据公告,该批复同意苏宁筹建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并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江苏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公告提示称,由于开业尚待监管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其中苏宁云商持股49%,南京银行持股20%,法国巴黎银行个人金融集团持股15%,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先声再康江苏药业有限公司持股6%。据了解,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编者按】距离阿里巴巴9月19日在纽交所上市已经有十余日。获得超两百亿美元的融资后,阿里巴巴整个气象开始迅速发生变化,大手笔的投资、新项目的启动、新方向的确立纷纷浮出水面。为了进一步了解阿里巴巴未来在电商、金融、移动互联网、文化产业、涉农电商等多个领域内的布局,一起惠对阿里巴巴上市后的10个重要动作进行了盘点。——“涉农电商”成三大重点发展方向之一9月22日,阿里巴巴公开表示,“涉农电商”将成为集团上市之后的三大重点发展方向之一。中国电子商务服务业联盟副秘书长蒋海泓认为,阿里巴巴重资投入涉农电商,将深刻地重构未来中国农民的生活方式。业内人士指出,阿里巴巴布局涉农电商,运用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开发农业市场,弥补了传统农业在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短板,将会引发整个业界关注,农业互联网值得投资者重点关注。经过多年的发展,淘宝网已经对县域地区和农村地区的经济产生很大影响。未来随着阿里布局“涉农电商”,阿里巴巴将进一步深入改变广大农村地区的创业环境和商业环境,有可能释放农村经济发展潜力。据悉,“特色中国”是淘宝网主打地方特色农产品,附带旅游、特色工艺品的重要电子商务板块。可以预见,未来这一块业务获得充足资金支持后将实现快速发展。——新高德战略发布会召开俞永福加盟9月23日,UC掌门人俞永福出席“新高德”战略发布会,正式加盟高德,承担的主要任务是对高德进行“互联网化”。俞永福现在拥有很多头衔,既是阿里巴巴UC移动事业群总裁以及UC董事长兼CEO,同时也是高德移动互联网事业部总经理,主要分管高德原有的互联网业务和移动互联网业务。根据战略发布会内容显示,高德将专注于地图导航产品的研发,专注用户需求,三年内不考虑商业化。而对于具体的业务方向,高德新战略则将专注于LBS,淡化O2O。俞永福称地图、导航产品其实发展方向是LBS,O2O跟LBS是两个业务方向。LBS业务将是移动互联网的重要入口,是移动互联网增量业务,也是阿里巴巴集团在移动领域的重要突破口。当移动端的社交入口已经微信把持,地图、LBS、搜索业务就显得更加关键。阿里巴巴集团希望通过这些入口把握住用户资源,相比之下O2O业务就不是那么紧迫了,可以在根据高德业务的进展情况逐步接入。日前,有消息显示,未来淘点点将接入高德地图室内导航,即可为消费者带路直接到店。——双11阿里巴巴点兵淘宝9月23日,淘宝双11玩法曝光。今年双11大促是阿里巴巴上市之后迎接的第一个大型促销活动,业内各界都充满期待。往年双11是以天猫为主体的超大型促销活动,淘宝集市并没有太多参与机会。今年集团官方表示,2014年的双11是阿里的双11,淘宝将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有业内人士认为,双11在设立之初是为了打造天猫的影响力。而在天猫不断提升平台形象、进行转型升级之后,淘宝网则需承担更多的责任。淘宝集市也需要打造一支正规军队,在双11的大型促销中发挥销售潜力。淘宝集市有着庞大的卖家群,淘宝网也在通过认证金牌卖家、打标卖家名片等方式筛选有实力的卖家。大型促销活动也有利于优秀卖家的浮现、再次形成卖家的层次划分。同时,淘宝集市中假冒商品、虚假交易、不正当竞争等一直存在的问题,也一定会在大促中暴露出来,这正是进行集中处理的好时机。作为天猫背后的大本营,淘宝网依然处于进可攻、退可守的位置。——淘宝打击超低价销售和虚假交易9月25日,淘宝网宣布,将对低价商品的评价和销量逻辑进行调整。未来,淘宝网部分低价商品产生的销量和评价将不再影响卖家的店铺积分和信用积分。此次政策调整主要针对实际支付价格在1元以下的订单,以及支付价格低于一口价的3折、并且低于5元的订单。于此同时,淘宝网提出,对于卖家进行虚假交易申诉时提供虚假凭证的行为,淘宝网将进行严查,并予以处罚。淘宝在公示中称:如卖家存在提供虚假凭证的情形,视为一般违规行为;首次发生的,给予警告,再次及以上的,每次扣6分。这两个举措都说明,淘宝网将打击通过不合理方式迅速获得信用积分和店铺积分,以此提升在淘宝搜索排名以及在站内获得更多流量的卖家。这部分商家对于淘宝网整体的经营效率产生了极大影响。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不合理的超低价销售、虚假交易行为长期存在于淘宝网上,由于平台的流量分配逻辑和商品展示逻辑等原因,总有部分卖家希望通过不正当方式进行引流,而且极难监管。上述业内人士透露,淘宝网现在都是通过系统自动筛查刷单行为,很多卖家通过各种手段躲避系统筛查,所以淘宝的虚假交易行为一直难以得到有效控制。淘宝网近期颁布的两大规则能否有效遏制这种行为还有待观察。——天猫大幅提升入驻门槛9月26日,天猫悄然修改了2014年度招商资质细则。10月11日即将生效的新规则大幅提高了对开店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要求,服装类目达100万元,化妆品类目则高达500万元。此外,天猫还对申请入驻的商家的持续经营时间和商标状态以及商标注册时间提出了严格要求。10月11日以后,刚刚创立的新品牌以及经营时间不达标的公司都暂时无法申请入驻天猫。甚至有消息人士表示,未来天猫所有品类的商家入驻方式可能都会变为邀请制,如果不是有影响力的品牌很难再申请开天猫店。几乎所有信息都表明,天猫将和中小卖家渐行渐远。阿里巴巴集团上市之后,天猫彻底开启“高大上”模式。今年4月份天猫大幅度引入国际大牌,开启时尚化策略仅仅是个开始,全面提高商家的入驻门槛则真正表明了天猫升级转型的决心。——联手长江传媒谋划数字出版9月26日,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长江传媒数字出版有限公司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在武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双方将在图书资源共享、销售联合推广和项目共同开发等方面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告称,由于双方都看好数字出版的市场前景,因此达成战略合作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尽快在数字出版行业获得突破。阿里巴巴集团对文化产业一直十分关注,而数字出版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业务。无论从资质方面还是内容方面,阿里巴巴都需要获得传统出版机构的支持。此次合作,说明阿里巴巴也不再满足只做电子读物方面方面的销售平台,而是要深入到内容制作和项目研发中去。——布局跨境电商速卖通首次参与双119月28日,有媒体报道,阿里巴巴正在计划在俄罗斯开设办事处。此举表明,阿里巴巴集团开始将拓展跨境电商业务提上日程,从海外寻找市场增量。此外,速卖通今年将首次参与双11,主会场的商品优惠折扣必须达到五折且全球包邮。速卖通大学官方微信显示,双11当天速卖通会买断全球优质线上流量,同时配合户外、地铁、各地邮政等线下广告推广。此外,还会针对俄罗斯、西班牙、印尼等国的买家特点进行差异化传播宣传。从速卖通参与双11大促活动的方式可以看出,阿里巴巴集团在跨境电商领域中的发展路径和国内电商基本相同:仍然是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引流,再将流量分配给速卖通平台上的卖家,并且号召商家参与价格战,依靠廉价商品迅速占领市场。阿里巴巴上市后资金实力雄厚,在跨境电商领域获取流量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独立建站的跨境电商将进一步受到冲击。——阿里28亿入股酒店信息服务商9月28日,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基信息)发布了与淘宝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公告。公告称,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与石基信息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宣布以28.1亿人民币投资酒店信息服务商石基信息,在交易完成后将持有15%石基信息股份,并获得1个董事会席位。据悉,石基信息为知名的酒店信息服务商,国内90%的五星级酒店信息管理系统都来自石基信息。在餐饮信息管理系统业务领域、畅联业务领域和支付领域,石基信息拥有大量资源。阿里入股后,石基信息将为淘宝旅行、淘点点、支付宝等多项业务提供巨大助力。双方将通过线上线下信息的融合,进行优势互补,共同开拓酒店餐饮O2O市场。阿里巴巴集团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迅速补齐自身在汇总线下信息方面的短板,为用户提供更多生活服务类商品,以此抓住新的业务增长点。——欲推港版余额宝9月29日,有媒体曝光,阿里巴巴拟推出港版余额宝。阿里巴巴旗下的金融部门“支付宝”(Alipay)正与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进行谈判,希望获得推出港版余额宝的授权。作为阿里巴巴旗下颇受欢迎的中国货币市场基金,余额宝的收益率要高于传统账户的人民币存款利率。自去年6月推出,余额宝至今已吸引逾5740亿元人民币(合940亿美元)资金。阿里巴巴在金融方面的野心早已显露出来,现在上市之后有充沛资金的支持,阿里巴巴将逐步把这种模式向海外复制。无疑这种模式的复制推广将为阿里巴巴带来更庞大的资金流,也让支付宝业务获得更大的想象空间。——获得民营银行筹建资质9月29日,根据银监会发布的公告显示,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最终获得了浙江网商银行的筹建资格,持股比例30%。阿里小微金融表示,网商银行会坚持小存小贷的业务模式,主要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人消费者的投融资需求,具体来说是指主要提供20万以下的存款产品和500万以下的贷款产品。业内人士指出,网商银行将成为阿里小微金融的各项业务舰队的航母,小额贷款、支付宝和余额宝的各项业务都融入其中。网商银行将充分挖掘阿里巴巴集团已有互联网资源,首先是支付宝庞大的用户资源基础以及各种数据资源。未来,阿里巴巴不再只做交易平台、代理平台,而将成为真正的银行,从巨额的资金流水中获取相应的利润。阿里小微金融作为独立的集团和业务并未上市,业内普遍认为,此项业务将成为阿里集团和马云最重要的资产。
9月29日上午消息,银监会今日在官网下发通知,同意阿里等在浙江省杭州市筹建浙江网商银行。据悉,浙江网商银行的主要发起人股东包括小微金服、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金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其持股比例分别为30%、25%、18%、16%。以下为银监会通知全文: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4〕663号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小组:《关于发起筹建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蚂蚁金服〔2014〕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在浙江省杭州市筹建浙江网商银行。二、同意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该行总股本30%股份的发起人资格;同意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认购该行总股本25%股份的发起人资格;同意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该行总股本18%股份的发起人资格;同意宁波市金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认购该行总股本16%股份的发起人资格。其他认购股份占总股本10%以下企业的股东资格由浙江银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三、筹建工作接受浙江银监局的监督指导。筹建期间不得开展金融业务活动。四、筹建工作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浙江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如未能按期完成筹建,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银监会提交筹建延期报告。筹建延期不得超过一次,最长期限为3个月。逾期未提交开业申请的,本筹建批准文件失效。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