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P2P平台问题集中爆发,越来越多的平台因涉嫌非法集资被立案侦查。在以往案件中,出问题的多是“年轻”的小平台。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一个运营数年的大平台——“融资城”也出现了嫌疑。
“融资城”是一家成立早、很低调、体量大的P2P网贷平台,神秘、少宣传、单笔融资额大是业界对它的普遍印象。
根据融资城网站备案信息,网站主办单位为深圳市融资城网络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记者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的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27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4月21日,在银监会新闻发布会上,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列出了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的三种主要情况:一是搞资金池;二是平台未尽核查义务而出现虚假借款人非法集资情况;三是平台经营者自己采取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搞非法集资。对照融资城的一些做法,不难发现其存在“踩线”嫌疑。
耀皮玻璃否认平台融资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浏览融资城网站发现,单笔融资千万级别的标十分平常,单笔融资上亿的标也时有出现。
其中,有一则标题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融资标,单笔融资10亿元。项目介绍显示,此次非公开发行的主体是上市公司耀皮玻璃(600819,SH),发行底价为4.91元/股,建材集团认购其中一部分。
记者发现,耀皮玻璃在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3月26日)的收盘价是9.28元,这个融资标对投资人的吸引力可想而知。
记者致电融资城客服,询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真实性。一位女性客服人员表示,平台并没有实地考察过这个项目。
“我们了解到的也只是它(网主)在上面发布的那些信息。通过融资城的实名验证后,谁都可以在平台发标融资,发标内容通过融资城审核后就会在平台上显示。”她说,如果要了解上述“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详情,需要直接联系发标人。
记者尝试通过平台通讯工具联系该项目发标人,但截至发稿时仍未得到回复。融资城另一名客服告诉记者:“网站上所有的信息,只有‘融资包推荐’这个版块是我们平台有实际考察和对项目有做审核的,作为监管平台我们是有参与的。其他版块的信息由网主自行免费发布,我们平台是不参与的。”
这位客服表示,上述“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发布于项目资源版块,信息是网主自行发布的,平台未进行审核考察。
记者查阅耀皮玻璃的公告发现,该公司此前确有非公开发行股票筹资的动作,筹集资金也接近1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股4.91元。从金额、发行底价来看,与融资城上发布的项目高度吻合,只有时间上存在矛盾。
对此,耀皮玻璃董秘金闽丽向记者表示,耀皮玻璃没有在任何P2P平台发标融资,此前确实融资近10亿元,但那是定向增发,“资金2013年底到账,今年1月完成股权登记”。对融资城上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金闽丽表示完全不知情。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律师向记者表示,虽然平台声明不参与、不审核项目发布情况,但从法律角度看,如果利用该平台发布的项目涉及集资诈骗犯罪或民事责任,平台并不能以此抗辩免责,因为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项目内容虚假可能产生严重后果,而对这一风险“视而不见、继续推广”明显存在重大过错。
厉律师进一步指出,平台发布的上述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融资金额巨大,资金去向无法监管,存在重大风险,发布者已涉嫌非法集资。
发权益份额进行自融资
记者浏览发现,融资城还存在发行“权益份额”自融资的情况。融资城官网这样介绍其“权益份额”:如果您想最大程度地分享全球最大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互联网金融服务系统平台所获得的巨大收益,就成为融资城权益份额持有人。
其官网显示,目前“权益份额”申购基准价格为15元人民币/份额,申购资金转入名称为 “融资城资产管理”的账户。申购方需注册成为“融资城网络网主”(类似于会员,平台所有投资人都是网主);申购下限为1000份额,且以1000份额整数倍递增。
值得注意的是,融资城对“权益份额”的介绍是公开的,任何人提交资料注册成为网主,经过简单的程序后,便可申购。
融资城一位客服向记者介绍,计划出售给网主的 “权益份额”一共是6000万份,截至3月31日,已售出1000多万份;所筹资金将主要用于融资城办公场所——融资城大厦的建设,“这个融资城大厦需要9亿,如果有贷款的话就不要那么多,只需要5亿”。
“我们打算明年6月份在境外上市,在这之前如果我们有开股东会的话,有分红就参与分红,但没有表决权。”这位客服说,具体的上市地点“还没有确定”。
记者询问每1权益份额对应多少股,这位客服表示现在还不能确定,“上市以后,1份额至少1股,也有可能分成3股、5股,但至少1股,这是可以保证的。”
至于目前已申购融资城 “权益份额”的网主数量,该客服表示“不便公开”。随后,记者以意向投资人身份,致电融资城负责人王连林。王连林的描述显得更保守。他表示,客服人员“1份额可以兑换3股、5股”的说法不准确,“1份额对应1股,是1比1的”,“原始股东占1亿股,加上增资发行的份额,总共计划是2亿股”。
至于上市时间,王连林表示“在明年年中”,上市地点“基本定了,是在美国纽交所,但是过程中可能有一些变化,但计划是有了。”
谈到负责运作上市的投行,王连林透露,“包括高盛、摩根士丹利都在接触,还没有确定。”至于每股的估值,“有些估值30美元,有些估值25美元,有些估值50美元。不同机构估值不同,所以没有准确说是多少。”
厉健表示,融资城发行所谓的“权益份额”,涉嫌利用网络平台向社会公众非法发行股票,根据《刑法》179条规定,可能被追究擅自发行股票罪。此外,这种模式涉嫌非法集资,可能被追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
非法集资成监管重点
事实上,融资城的业务模式上也有一些创新,比如投资人想要提前赎回,可以做受益权转让,理论上提高了P2P资产的流动性。
根据融资城客服人员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介绍,在融资城发标融资,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融资包推荐”版块发融资包,需要通过平台的考察,“我们平台有实际考察和对项目做审核的,作为监管平台我们是有参与的”;另一种是在其他版块发标融资,“由网主自行免费发布,我们平台是不参与的”。
另外,在“融资包推荐”版块发融资包融资的,融资城将收取年化7.2%的佣金,加上付给投资人20%利息,融资成本为27.2%。投资人如果要投资“融资包推荐”版块的融资包,还要和“权益收购方”聚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另外,投资人如果要提前赎回,就要做受益权转让。
关于受益权转让,该客服说,“权益收购方有优先收购权,由权益收购方收购的话,利息就全没了,平台还要收1%的服务费。如果权益收购方不要的话,就只能去平台发权益包转让,价钱由买卖双方商量决定。”
创新与混乱同在,正是互联网金融的特征之一。在经过长时间的观察和研究后,近期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态度越来越明确。4月21日,在银监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表示,有的网络借贷平台已涉嫌非法集资,公众要谨防其中的风险。
刘张君同时指出了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主要的三种情况:一是搞资金池;二是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又称为借款标的,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三是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募集资金,采取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有的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有的甚至卷款潜逃。
融资城开放平台让“网主”不经严格审核可以随意发标融资的模式,与刘张君所指的第二种情况十分相似;而平台发行“权益份额”自融资,也存在是否涉嫌非法集资的疑问。
厉律师表示,P2P平台有多种模式运营,其中是否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要根据相关事实和证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予以认定。而判断是否构罪的重点是:P2P平台是否隐瞒真相、是否虚构事实、是否有诈骗手段、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扰乱金融秩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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