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7月开发优惠券 商家不得蓄意上调价格
7月10日消息,获悉,苏宁云台日前发布苏宁百货公司7月会员渠道发券公告,规划自7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在会员渠道发放46张优惠券。
发券类型、使用规则和承担方式详见下文:
一、发券类型:
二、商家参与方式
默认大服饰(服装鞋包、钟表珠宝)类所有商户参与,(黄金、投资品及其他部分不参与以及存在不良记录商户默认不予参与)。
三、商家发货要求
顾客享受用券满减的订单,商家必须在48小时内发货(定制、预售类商品除外)。逾期未发货导致客诉,将依据《商家管理》规范第七十八条延迟发货的相关规定给予每单扣两分,向顾客赔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三十(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五百元)处理。
四、违规处理
(一)活动期间,如发现商户有套券的行为且经调查核实的,将不予结算用券费用,且剔除其参与活动的资格,并保留对商户进行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二)为保证活动效果,活动期间,参与本用券商户原则上不允许上调商品价格,发现有蓄意调价的,百货公司保留不予结算用券费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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