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相关部门称仅为抽查无需过度解读
针对上周国家工商总局网购商品正品率的抽检结果,昨日,淘宝网官方微博发表图文微博,对该抽检报告的程序、标准和逻辑提出了多个质疑。
公开信声称这是针对淘宝卖家的“精准打击”
1月23日,工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报告显示,2014年8月至10月,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共完成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其中,淘宝网样本51个,正品率为37.25%。
淘宝对被定义为正品率不足四成的结果不服。对此,淘宝网公开信六问工商总局网监司,其中包括六家网站为什么抽样的数量完全不同?对于一个偌大的网上商城,可以只抽一件就得出该商城非正品率百分之百的结论吗?正品、非正品完全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并且其内涵没有确定的共识, 为什么非要使用这样一个没有法律依据且很不明确的定义来执法?双十一期间,网监司另一次检测的结论大约是百分之三点几的假冒商品, 为什么时隔两个月,同一部门针对同一件事就得出41%另一个差距如此大的结论?
这封公开信认为,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1号《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第17条的规定,抽样检验应当保证被抽样人的复检申诉权利,但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存在违规。
据了解,在此之前,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还曾在2014年12月11日发布双十一网购抽检结果,但是,不管是当时的抽检中,还是此后在2015年1月公布的抽检中,许多卖家并没有收到抽检结果通知,也没有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就直接向社会公开,显然程序失当。
更为让淘宝不可理解的是,网监司在一个月前刚刚发布过一个全国网络商品抽检结果。2014年12月11日, 网监司发布对2014年双十一网购进行的抽检,在207批次的样品中,大部分为合格真品,发现的假冒商品占总样品的3.6%;而本次监测的结果是,非正品率高达41.3%。同一个部门发布,差别却多达十倍以上。
该公开信称,这份报告无论从何角度而言都像是工商总局网监司针对淘宝卖家的一次定点定向的“精准打击”。其他被波及的平台,只是为了构建报告的多样性而存在,其核心目的在于对淘宝及淘宝平台运营者阿里巴巴集团实施定向打击。
媒体报道:
工商总局回应整个过程合理合规
有媒体报道,昨日国家工商总局对淘宝提出的异议进行了回应称,此次抽查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并打击电商中的违规情况,与此前双十一、双十二的抽查目的不一样,所以数据上有偏差,是正常情况;抽查是由工商总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总局只是提出抽样调查的目的和要求,具体操作都由第三方机构开展,不同机构在抽查的操作过程中出现的数据偏差也很正常,整个过程都是合理合规的。
该媒体称,工商总局表示,这次的数据并不是为了反映电商整体假货的环境有多差,而仅仅是一次抽查结果的数据,不能过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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