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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开“微餐馆” 新型微商创业模式
一起惠2015-08-17 09:15:39636 次

    眼下,微信朋友圈的“熟人经济”风生水起,最近,又有不少自称为“自制美食”的,也在通过微信进行营销。不过,在家庭自制食品火爆的背后,如何确保食品安全也是一大监管难难。


    “朋友圈”推介 微信淘美食成为另类时尚


    临近中午吃饭时间,在常州创业产业基地内一家公司上班的周培培,通过手机微信朋友圈,订购了一份鳗鱼饭,不一会儿,饭就送到了。


    周培培订的这家店店主叫周圣才,他原先是个公司白领,因为喜欢做菜,后来在新北区租了一间店面,开起了餐饮店。一开始生意并不太好,他便想到利用微信朋友圈做推广。“会多很多人气,很多人同样也发朋友圈,做一个一传十,十传百的这种宣传,我的订单量不断往上。”


    有调查显示,目前,常州市持续活跃的“微信美食卖家”有数百个,其中家庭自制美食占大多数,这些“微信大厨”、“微信厨娘”中,有不少是公司白领、全职妈妈,甚至还有专业的厨师。销售的美食种类也五花八门,比如私房菜、自制龙虾、蛋糕甜点、咖啡饮料等。不过,由于规模不大,家庭自制美食的成本相对较高,售价也比实体店略高。


    新型“微商”创业 要监管也要扶持


    在微信美食走俏的背后,也存在一些问题。近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走访了市中心一家代售家庭自制美食的店铺,这里的美食可谓琳琅满目,但大多数的食品都是“三无产品”。


    最近一段时间,常州市工商部门已陆续接到几起有关微信美食的投诉,但是由于难以查清卖家的真实信息、或没有购物凭证,导致消费者维权比较困难。


    业内人士认为,微信美食的买卖双方往往是私下交易,往往游离于工商、食药监部门的监管之外,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取证、执法的难度很大。


    律师刘鼐峰认为:“如果是大批量的话,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可以算是买卖行为了,如果确实是质量问题,或者销售有毒的,肯定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目前有关部门对实体餐饮店监管较为严格,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生产经营场地需要达到一定标准,从业人员需要取得健康证等。相比之下,微信美食的生产往往缺乏这些最基本的资质。 微信美食店主周圣才也认为:“你在家里试一下,觉得味道好,就可以发朋友圈开始卖了,质量、健康包括卫生环境的话得不到保障。”


    今年10月1号起,新的《食品安全法》将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将对所有网售食品进行监管。业内人士认为,通过微信出售自制美食,不仅给消费者多了一种选择,也给很多人提供了创业机会,相关部门届时在严格监管之外,也应该给予更多的指导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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