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满大街的“微商女神”、“微商达人”,李萌应该可以称得上祖师级微商了。2012年刚毕业就开始利用微信、微博来销售产品的她认为,“服务型微商”才具有真正的价值和可持续发展性,而这些微商同样需要依托于一个货源、服务平台。
过去两年内,有不少“微商平台”诞生,李萌都以店主身份入驻,她辗转于不同的平台、体会不同平台的特质,最终的结论却是,现在大多数的微商平台都是“伪微商平台”,原因是这些平台对于品牌商、微店主的利益都没有切实的保障,有的甚至是违背商业逻辑的。
因此,李萌决定要“自立门户”,创建一个服务于微商群体的平台。解决货源、利润、客源等一系列问题,“最有说服里的一点,我能教你把成人用品都卖得出去。”李萌非常自信地告诉说。
她的平台“微商优品”从2015年初开始筹备,4月份初期团队建立,8月初上线。一个月的时间内,在没有任何推广的情况下,积累了500个微店主,月流水达到40万。
日前,李萌全面介绍了其创业的初衷、想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微商优品的具体运作逻辑,将其整理如下:
从个人微商到平台商
我从2012年就开始利用微信和微博去销售产品,可能就是最早的微商吧。那个时候还没有“微商”这个概念,就是我自己用的一款减肥产品比较好,我咨询了厂家,他告诉我如果我批发的话,会比零售便宜很多,因此我就进了几千块钱的货,然后通过人人网以及微博开始卖产品。
最开始我也不招下级代理,就是全部通过自己做营销活动、以及自己的人脉去零售产品,做了两个多月,零售月收入能到三四万左右。后来慢慢的我也开始招代理,再到自己的品牌,也就是从小代理变成了品牌商,直接卖自己的产品。
一直到这两年,微商行业被大家所熟知,现在大家理解的微商就是发展下线、质量差、倒卖传销的一个群体,而且这些问题也确确实实在现在微商中大范围存在。原因其实就是微商行业并没有监管平台也没有一个审核机构,导致微商从最初的主要是想要通过营销、销售与服务来赚钱的人群,变成了后来的“反正没人管,赚一笔是一笔”的投机者的天堂。
但我始终认可服务型微商的价值,并且认为服务型微商才是真正的微商,因此,我希望做一个属于服务型微商(我把他们称之为“微客服”)的平台。
从今年年初,我开始筹备“微商优品”4月份初期团队建立并快速上线了一个一期作为展示的平台,二期平台于8月初上线。我们团队在没有任何推广的情况下,利用微商圈子,截止9月初,我们平台的微商店主500人,月流水40万左右。
取悦分销商:能卖好成人用品才是真本事
相比国内其他微商平台,我设计平台的逻辑是坚定地站在分销商这边,以分销商利益为首。这体现在:
1、高利润的商品。微商优品致力于寻找高利润的商品(至少15元),目前,我们的货源主要集中在成人用品、化妆品、护肤品等。这里不得不提的是成人用品,春水堂的春叔曾经说过,春水堂的客单价是200元左右,而微商优品的成人用品客单价可以达到400元左右,这与微客服私密性交流、个性化服务密切相关。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帮助分销商去“坑”消费者。微商优品平台的分销商利润主要来自供货商的返利,而不是分销商的自主加价。这也就避免了常见的多层级微商,层层利润盘剥,最后消费者买单的情况。
2、不囤货,目前我们平台都以品牌商全国总代的价格供货,微商们没有采购门槛。
3、专业培训。还是以上文中提到的成人用品为例。因为中国的大环境所致,成人用品无法在很多传统的渠道中进行宣传,消费者得不到正确的引导以及用户教育,成人用品在中国面临着一个有刚需却不知道如何挖掘刚需的尴尬境地。
因此,我们如果能教微商们把成人用品卖出去,才是最有说服力的优势。实际上,像成人用品这种品类,微商的销售战场已经远远不止于微信朋友圈,我们会教他们在微博、贴吧、论坛、陌陌等到人多的地方去寻找潜在客户。
4、平台不抢微商的顾客。顾客第一次通过A微商下单后,将进行账号绑定,未来顾客购买产品的时候,平台会自动推荐A微商与其对接。
目前,我们平台的微客服有500多人,有大学生、宝妈、公司行政人员、餐厅服务员、失业人员等等各行各业的人,8月的流水有30来万元。其中做得好的微客服,一个月已经可以收入2万左右。
“伪微商平台”哪里违背了商业逻辑?
国内的不少微商平台我都入驻了,一个很大的感受是,有的分销平台(比如微小店、萌店)上可以看到商品的进货价,这是一个违背商业逻辑的设计。举个例子,如果我们去商店买东西,产品的进货价格和零售价格都标在了价格标签上,一来对微商店主不利(顾客很有可能流失),二来也损害了品牌商的利益。品牌商—渠道商—顾客,这个商业环节中所有人都可以行使的权力,将不再是权力。
因此我在设计微商优品的时候,会将顾客与微商(也就是买方与卖方)严格区分开。只有通过我们平台审核并且入驻平台的微商,才能看到商品的进货价,而消费者是不可以看到进货价的。品牌商只需要给出一个微商价格、以及零售价格即可。
现在很流行“人人微商”的概念。我认为,如果“人人微商”的意思是指“任何人都可以在毫无付出的情况下、拥有微商的权利、拿到微商的价格,并赚取差价”,那么我是不赞同的。渠道商、顾客都知道,并且都可以拿到进货价,那么将不再有渠道商,也就是不再有微商。
提出这种概念、发展这种“伪微商平台”的人,从内心里是看不起微商,并认为所有的微商都是蛀虫的人,他们的目的并不是挖掘和利用微商的服务价值做一种新的微商渠道电商平台,而是做了一个“利用微商给他们平台带来顾客、并且最终干掉微商从而发展成为京东”的美梦。
首先他这个想法真的很傻很天真,真正拥有销售和推广能力的聪明人绝对不会使用他的平台、替他人做嫁衣裳,他寄希望于一群很傻很天真的、甚至能力都不如淘宝客的伪微商替他们发展这个平台,无疑是痴人说梦。
我认可的“人人微商”概念是指:在一个良好的微商平台环境下,那些拥有销售能力或者销售潜质的人,愿意通过一定的付出和努力,可以相对容易的成为微商也就是微客服,并且服务身边或者网络上的人,从而赚取服务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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